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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精選19篇)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精選19篇)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精選19篇)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主合同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關係,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及內容

1、工程承包範圍:

2、工程內容: ,詳見施工圖紙、範圍及合同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量清單項目所包含的所有施工細目均以本工程設計文件/《技術文件》為準,項目的計量規則以相關合同約定條款的有關表述為準。

第三條 詞語定義

1、甲方:指發包方。

2、甲方現場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做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承包方。

4、總承包方:

5、乙方現場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現場代表人。

6、工程監理:指受業主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業主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7、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

8、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9、設計單位:指受業主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10、工程:指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工程。

11、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2、設計文件:指由業主提供或甲方及總承包方提交業主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3、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4、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5、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6、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非甲乙及業主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地震、洪水、冰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工向業主移交工程的驗收,驗收竣工日期以甲方自總承包方處獲得相關驗收證明文件註明的日期為準,並依此為乙方完工的唯一依據。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業主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21、總承包合同:總承包方與業主簽訂的本項目施工合同。

22、承包合同: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本項目的施工合同。

23、主合同:承包合同,暨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本項目的施工合同。

第四條 合同文件的組成

下列文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訂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本合同及其附件;

3、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4、“主合同”(包括構成主合同的一切文件)。

5、設計文件,施工規範、標準;

本合同一經簽署生效,甲、乙雙方即被視為已經充分並準確地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內容,而且承諾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 設計文件和技術標準

1、甲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説明和其他設計資料 共 壹 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

2、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業主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必須接受並執行。

3、技術標準: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招標文件及設計文件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相關要求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

2)、《爆破安全規程》(GB 6722-20__);

3)、《水運工程爆破技術規範》(JTS 204-20__);

4)、《海港水文規範》(JTS 145-2-20__);

5)、《水運工程測量規範》(JTS131-20__);

6)、《水運工程測量質量檢驗標準》(JTS258-20__);

7)、《疏浚工程土石方計量標準》(JTJ/T 321-96);

8)、《疏浚巖土分類標準》(JTJ/T320-96);

9)、《疏浚工程技術規範》(JTJ 319-99);

10)、《疏浚與吹填工程質量檢驗標準》(JTJ 324-20__);

11)、《水運工程質量檢驗標準》(JTS 257-20__);

12)、《水運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技術規範》JTS 205-1-20__;

13)、執行設計文件及相關技術文件、合同相關條款的要求等。

14)、國家和地方政府頒佈的有關技術法規和規範。

執行技術準則的優先順序如下:

(1) 圖紙和技術要求(設計要求);

(2) 本合同的技術要求;

(3) 技術標準和規範等。

第六條 語言、法規和聯繫方式

1、語言: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條例及廣西區或海南省頒佈的現行有關行政法規和政府規定。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及相關經濟活動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七條 工期及進度

1、根據主合同的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計劃進行施工。本工程開工日期: ,施工進度符合甲方進度要求。

2、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時,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以延期開工;若乙方在規定的開工日期後 7天內仍然不開工的,甲方可理解為乙方放棄本工程,可另行將本工程重新發包,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

3、乙方根據本合同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計劃安排施工;合同工期計劃與甲方的施工計劃安排不一致的,以甲方施工計劃安排為準。

4、乙方理解,工程施工存在不確定性,各工序的搭接和交叉或其它施工干擾必然存在,趕工或間歇性開工不足等情況在所難免,因此甲方出於施工管理需要有權發出工期或階段性工期調整指令,乙方應予接收並理解為甲方的指令符合合同規定。

5、因乙方原因延誤工期致使甲方延誤階段性工期或總工期導致甲方向總承包方賠償時,乙方應無條件全額承擔甲方賠償給總承包方的損失賠償金及相應責任。

6、若因乙方施工進度原因,甲方被總承包方、業主或監理書面催告一次以上,或經甲方二次書面催告,乙方仍未能滿足甲方的進度需要,甲方在提前7天通知後,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可另行安排其他承包商進行施工本合同的任一部分,乙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需承擔由此而增加的工程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其它一切損失。

7、若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對本合同工程的竣工日期有提前要求的,乙方應無條件密切配合甲方使本合同工程提前竣工。若甲方能因此從總承包方處獲得費用補償,可根據乙方在本合同的承包範圍和具體情況給予乙方一定的費用補償;否則,甲方將不因此給予乙方任何的費用補償。

8、工期改變:除以下原因外工期不得延長。

對於承包合同規定的原因影響工期,總承包方給予確認的可延長工期,甲方結合對乙方的實際影響程度,確定相應應延長的工期。

9、工期改變不影響價格。

第八條 承包價款及計量方式

1、本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不含税),工程量暫定,合同單價及工程量詳見附件<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工程總價暫定為:

合同單價包含根據施工現場條件按合同規定的工期、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要求實施並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設備、人員調遣費、人工費、材料費、設備使用費、臨設費用、運雜費、安裝費、臨時工程費用、安全生產措施費、施工期臨時道路佈設費用、缺陷修復費、測量費、保險費、建管費、環保費、施工期內的物價上漲費、施工風險費、管理費、利潤、企業所得税、該項目實施的辦公及檢測費(檢測費按工程量清單中施工內容承擔)其他一切本項目開支的費用。

2、本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合同單價為完成本工程的全部費用;乙方必須根據設計圖紙,完成本合同範圍內所有工作內容,不論本合同清單是否列明的項目;本合同清單未有項目,其費用被認為包含在單價中,不再另行列項計費。除非在今後甲方單位書面通知或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變更進行調整外,其他任何情況下本合同單價不作任何調整。

3、工程量:

工程量計算規則:按設計圖紙要求淨尺寸範圍內進行計量,超出設計、超出總包與甲方的計算範圍和方式、不符相關規範等部分均不計量。

甲、乙雙方計量及結算工程量均以不得超過總承包單位批覆給甲方的工程量計算為原則。

4、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本合同單價不隨工程量增減、設備、材料、人工等資源的價格和各類規費、税費的種類和標準的變化而變化,本合同單價不作調整。

5、乙方承諾合同單價內已包括了不少於1.5%的安全管理及措施費用。

第九條 履約擔保

1、履約保證金5%從甲方暫留的工程款中預留。

2、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能全面、實際的履行合同(中途私自退場,停工,拖欠(剋扣)民工工資,施工質量,安全、進度等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時)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將根據實際損失情況有權從工程進度款中扣留部分資金作為賠償,也同時可以留置乙方現場機械設備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賠償。

3、在施工過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導致履約擔保金不足本合同約定的履約擔保金數額時,由甲方從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繼續扣足履約擔保金。履約擔保金,在乙方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算完畢,並在總承包方退還甲方履約擔保金後 30天內,甲方退還給乙方(除了已作為賠償甲方損失部分的外),履約擔保金不計利息。

4、甲方行使上述權利時,不以乙方同意為條件,只需書面通知乙方即可。

第十條 材料和設備的供應

1、本合同工程所用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

2、乙方對不合格的材料應按照甲方或總承包方、監理、業主的要求及時清除現場、重新置換,並承擔所有發生的損失、費用。若乙方在限期內不能及時清除,則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清除,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3、根據工程的需要,在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經總承包方、監理和業主批准的情況下,乙方可以使用代用材料或設備,但代用的材料或設備需滿足或符合本工程所要求標準或規格。若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並經總承包方、監理和業主批准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或設備或代用的材料或設備達不到要求的,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

4、乙方自行負責的材料應以乙方自身名義採購,簽訂購銷合同,乙方不得因拖欠材料供應商或出租方的材料設備款或租金而影響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並須保證甲方免於遭受任何形式的索賠或損失,否則,甲方將有權從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中扣付相關損失及費用。

6、若乙方自行購買的材料不合格,不符合工程需要,除了須承擔上述責任外,甲方還將採取下列措施處理:

(1)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直至符合要求止。

(2)按事件性質的嚴重程度,扣除乙方的一定比例或全部的質量保證金。

(3)解除或終止與乙方的合同。

第十一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等級:合格。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總承包方和業主要求及主合同約定的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另行安排其他承包商進行返工,直至質量符合約定標準,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工期不予延長;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等級的,乙方除應承擔賠償甲方本合同結算總價的5%作為質量違約賠償金外,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和責任。

2、質量監督

乙方應認真按照工程質量標準、規範、施工設計圖紙及合同等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總承包方、業主及本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檢查、監督、檢驗,併為檢查、監督、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工程質量標準:以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對總承包方的有關承諾為依據。具體按照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主合同中規定的有關質量條款執行。

4、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後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並通知甲方工程師進行驗收。

5、分項工程質量檢查:按主合同及有關規範、規定執行,若乙方不按主合同及有關規範、規定執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本合同工程的質量驗收實行以甲方、總承包方和監理(或業主)多重的驗收標準,甲方驗收合格後,再由總承包方驗收,最後由業主最終驗收。如甲方、總承包方或監理(或業主)驗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須承擔責任。

7、乙方對工程質量負有保證責任,甲方、總承包方或監理工程師、監理(或業主)的審查、檢查、檢驗和驗收過程中的同意和批准,不能免除或減少乙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 安全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遵守國家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加強施工人員與機械設備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颱、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嚴格遵照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現場的一切安全管理規定,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力或技術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

2、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的,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交安全防護措施,經過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的批准後才能實施,但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的批准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

3、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應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以避免損失或損害的擴大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情況上報有關部門並立即通知甲方。

4、對有特殊要求的工作人員必須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實行持證上崗,乙方僱傭的所有人員在甲方承接的工程現場範圍內(包括生活區)均應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安全監控,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有權對乙方的所有人員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以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文件中規定的內容為準),視其情節輕重,每次給予200元~500元扣罰,並在當月支付給乙方進度款中扣除。

5、乙方無適當的安全保護裝備和設施,經甲方書面提出後在限期內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無須經過乙方同意,即可委託他人或自行為乙方採購或安裝必須的安全保護裝備和設施,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內扣除。

6、因乙方的安全責任引致甲方被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單位或個人處罰或追償時,乙方應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或重傷1人次或輕傷3人次以上或發生機損、車禍、火災、中毒等事故或其它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影響惡劣的安全事件,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據此可採取要求停工整頓,直到甲方滿意為止;全額或部分扣除安全保證金;終止合同;其它甲方認為必要的措施。甲方採取一項或多項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費用、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應使甲方免予受到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而產生的訴訟、仲裁等法律活動及承擔法律責任。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9、如果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將根據實際損失情況有權從工程進度款中扣留的3%的安全保證金相應部分作為賠償,也同時可以留置乙方現場機械設備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賠償。

第十三條 轉讓和分包

1、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益不得轉讓。

2、乙方承包的本合同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轉包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採取一切措施,直至終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勞務用工及工資支付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及時辦理和完善勞動用工、社會保險等手續,合法使用(農)民工,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2、甲方扣留乙方完成合同價款的 2 %作為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若發生乙方拖欠民工工資的,甲方有權從該農民工資保證金中預先支取用於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資(不夠的從工程進度款中扣留),預先支取的農民工資金在被支取的下個月補足。工程完工後如無剋扣或者拖欠農民工工資工資問題,且總承包退還甲方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後,餘額無息退還乙方。

3、乙方每月須如實向甲方上報工資支付情況,並對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乙方發生少報、瞞報或採取其他手段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情況時,甲方除按照前款規定執行外,乙方須支付甲方每次 20__元的違約金。

4、若乙方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國家政策,拖欠或剋扣(農)民工工資,經甲方催告後在合理時間仍不糾正的,甲方將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設計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壹份供乙方使用,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如乙方需要超過1份時,可複印,但費用由乙方負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給第三人。

(2)指派現場管理代表負責協調乙方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過程中與甲方、總包方之間的關係。

(3)提供測量控制網點給乙方使用,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甲方所提供的測量控制網點,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破壞而需要甲方重新提供時,乙方應支付甲方測量費用。

(4)甲方派遣管理人員對乙方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必要時進行質量、技術、施工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技術交底。

(5)協助做好測量的有關管理工作,並做好原始資料的歸檔管理工作。

(6)按乙方提供的現場施工記錄及相關資料,做好竣工資料的收集、分類、整理、歸檔、保存工作。及時審核應由乙方負責收集的工程驗收資料和其他原始資料。

(7)及時審核乙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按本合同規定付款。

(8)負責審核由乙方編制的報甲方的工程量、施工報表、來往文件和其他文件。

(9)負責協調施工現場的矛盾,減少施工中施工設備或船舶的干擾,儘可能使施工工作正常進行。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指示,實施、完成本合同協議書的全部工程,並修補本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乙方應提供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備,並按合同約定負責乙方施工所需的臨時設施的管理和拆除。

(2)在本項目實施期間,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制定的有關工程管理的制度。乙方負責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應承擔的費用,並承擔因自己施工組織及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3)在開工前 7 天內將編制好的詳細施工方案送交甲方,嚴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保質、保量、保安全完成本工程施工及其缺陷的修復。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作為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計劃的依據。施工方案應具備如下內容: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説明、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施工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4)在具備開工條件前 3天內向甲方提交書面開工報告,經甲方批准後才能開工。

(5)乙方應自行設置完善健全的施工項目管理機構,按合同要求及工程需要配備足夠的管理、技術、施工人員及工程所需的船機和機械設備,如果甲方認為乙方的施工力量沒有達到工程進度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相應機械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設備、材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離場,否則甲方有權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服從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現場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各級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自行完善各種手續。乙方要對本工程的質量、安全和進度進行控制,並使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滿意。

(7)若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要求乙方須在施工現場與總包方統一服裝、安全帽、配置安全警示牌、宣傳標識牌、使用統一形象標誌時,乙方要無條件執行並負責其費用。

(8)乙方應提供滿足規定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給其生產作業人員使用,若乙方拒不執行要求,甲方有權代購,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提供工程施工的原始記錄、原始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及時提供和協助甲方做好各種報表、資料文件的收集、整理、報送工作。

(10)按照本合同工程的需要提供和維護夜間和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警衞等,遵守國家、當地政府和部門對於施工現場交通、環境、衞生、噪音等的管理規定,保持現場整潔,文明施工並承擔其費用。

(11)自行解決施工車船設備等的停泊設施及防颱、防風問題。

(12)若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被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或其他政府部門扣罰履約保證金或其它行政處罰時,乙方在此同意甲方有權從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此費用,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若仍不能滿足合同規定或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要求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負責。

(13)因乙方或其僱員的原因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責任。除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外,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過程中,應保障甲方免於承受任何人員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損失)而要求的索賠或承擔的法律責任,乙方應承擔所有的責任。

(14)乙方進入現場施工的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的管理制度及當地居民的風俗習慣,現場負責人要按時出席甲方要求乙方參加的各種會議;對違反規定的乙方任何職工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

(15)乙方有義務搞好施工現場與其它承包商(如有)的配合協調關係,不得干擾或妨礙在施工現場的其它工程的正常施工,否則甲方有權採取制裁措施。

(16)負責測量、各類原始資料及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存工作,並將完整的竣工資料按業主和總包方規定格式和份數交給甲方。

(17)其它未規定的,按本合同的原則和其它條款的規定應由乙方負責的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代表

1、本工程甲方指定的現場代表為 先生。有關施工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上述甲方現場代表。除符合本條第二點外,有關免除乙方責任或增加甲方費用的任何指令應由甲方法定代表人專項的書面授權,或另行簽訂協議。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有甲方現場代表的簽字或加蓋項目部公章的指令是唯一有效的甲方現場指令。

2、因乙方實際完成合同規定內容的工作量數量增加而引致的合同費用的增加,或因甲方現場指令引致其他費用增加的,如有相應記錄並經甲方確認和加蓋項目部公章的確認文件為符合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第十七條 乙方代表

1、本工程乙方指定的現場代表為 先生(身份證:)。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一切活動,對本合同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簽署文件、工程計量、結算支付等進行組織實施和負責,履行乙方職責。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授權委託書,乙方聲明:前款所授權委託的現場項目代表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簽字、確認及實施的行為等活動均視為乙方的行為,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前款所授權委託的現場項目代表有權將其職責再行委託他人完成,在此等情況下,也應視為乙方的行為,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除非乙方及時的、書面的通知甲方,並向甲方重新出具授權委託書,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或確認,否則,乙方對上述所授權委託的項目代表發生變動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若甲方認為乙方授權或委派的現場項目代表不能或不適合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現場項目代表,乙方應調離該人員並在3天內改派現場項目代表,否則視乙方違約,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八條 付款方式

1、預付款:無

2、進度款:按月支付。

2.1甲方收到總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後15天內,按核定的完成合同價款扣除以下款項後支付給乙方。

(1) 履約保證金5%(如未發生工程違約,工程完工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2) 2%的農民工保證金(如無剋扣或者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程完工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3)扣留完成工作量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如未發生質量事故或保修費用,工程保修完成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4)安全保證金3%(如未發生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上述款項退還條件:以主合同甲方相應獲得上述四項的總承包退款至甲方賬户之日起算,為甲方退還乙方的起算日期。

工程完工日期: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單位從總承包獲得該工程確認的相關完工驗收確認文件中註明的日期為起算日期。

2.2 乙方應於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當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報表及相關支持資料(具體以總承包方要求為準),由甲方按與總承包單位簽訂的合同的相關規定及乙方實際完成的量對該報表進行審核。由甲方按主合同的規定對該報表進行審核,並統一向總承包方報送。工程量的確定: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量計量規則且以不超過總包批覆給甲方的相關工程量為前提進行確定,或以甲方審核的乙方實際完成量為準。兩者不一致時,暫以數量或價款較小者為準,結算時再調整。

3、支付乙方工程進度: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均以甲方收到總承包方在乙方承包項目上支付工程進度款為前提;當甲方累計付款達到合同總價的 85%時,甲方暫停付款。待本工程完工且甲方與總包方結算完成並收到相應款項後,扣除賠償金或應扣除費用,甲方在 30天內支付給乙方結算確認值的95%,剩餘5%保脩金在主合同節點工程缺陷責任期滿,甲方收到總承包方退還保脩金(質量保證金)後30天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4、乙方應保證所收到的進度款全部用於該工程的施工需要,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程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應為甲方提供檢查、監督的有關資料、文件,並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條件。當出現因乙方使用進度款不當等原因引起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設備不能按時進場,乙方的分包商或僱員因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款項而影響工程進度或對甲方及本工程施工造成其它不利影響時,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給乙方進度款中扣留相應數額代乙方支付或暫停支付部分進度款,乙方不得有異議。

5、如因業主或總包方以承兑匯票支付進度款,則甲方也有權以承兑匯票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具體承兑匯票比例與業主付款時承兑匯票佔批覆工程款比例相同。

6、所有款項均轉帳至乙方單位名稱開立的指定銀行賬號,乙方須按甲方管理制度和運作程序辦理工程進度款支付手續。乙方收款帳户:

全 稱:

開户行:

帳 號:

第十九條 結算方式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標準、總承包、業主或甲方要求及時收集、整理有效的施工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交工驗收、竣工驗收、工程結算資料),在工程完工後及時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資料。

2、若因乙方未遵守國家有關標準和甲方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交工驗收、竣工驗收、工程結算資料,影響甲方辦理工程交工、竣工驗收及工程結算時,所造成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工程的結算,在主合同工程結算經總承包、業主或第三方造價審計機構審定後進行,由甲方授權委託的項目現場代表簽字或蓋章確認核實,但該簽字或蓋章確認核實只能作為雙方結算的初步的、預計的確認,不能作為乙方向甲方請求支付或雙方最終結算的依據。

4、本合同工程的最終結算須經廣西新港灣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門審核,並同意以廣西新港灣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門的審核作為工程的最終結算,由廣西新港灣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否則,除非獲得甲方書面確認,任何甲方項目部或部門及任何形式的最終結算均對甲方不具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5、當主合同已終止或解除後,或乙方承擔的工程完工後二個月,如甲方通知乙方辦理結算,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15天內與甲方辦理結算,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與甲方辦理結算,則可推定乙方同意甲方所作出的結算為最終的結算。

6、本工程的結算手續須經過 公司的蓋章。

第二十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執行主合同中工程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限。

2、保脩金:按照總承包合同的規定,乙方要保留本工程保修項目造價的 5 %的款項作為本合同的保脩金(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總承包方退還甲方保脩金後30天內,甲方扣除實際發生的保修費,將餘額部分退還給乙方,保脩金不計利息。

第二十一條 工程變更和索賠

1、甲方有權根據總承包方、業主、監理的指令在本合同範圍內對工程的結構、施工範圍、數量和技術要求等進行變更。甲方依據本合同發出的施工順序或工期調整的指令不屬於變更。

2、施工過程中根據總承包方、業主、監理的指令而發生的工程變更,如涉及費用或工期等的改變,以總承包方、業主、監理確認的事實(如費用調整、工期改變等)為依據,結合本合同中有關條款的規定和乙方承包工程所涉及到的工程變更的比例給予乙方相應的工期和費用調整;總承包方、業主和監理未確認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3、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索賠要求除有特別規定外,只能理解為因總承包方、業主或監理的責任原因引起的。索賠事件發生後,如應向總承包方索賠的,乙方應合力協助甲方向總承包方索賠,索賠所得的費用視發生的項目歸屬和雙方貢獻而分配。總承包方對甲方的補償是本合同唯一的補償來源(不包括向保險公司索賠所得的補償);總承包方無補償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4、當發生因總承包方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甲方經與乙方協商採取可能的措施後(甲方發送通知後7天內,乙方應按通知要求派人與甲方協商,否則視乙方認同甲方獨自採取的任何措施),仍無法得到總承包方的適當補償或補償費用不足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補償的要求,而此時乙方按本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仍應得到履行。

5、若乙方施工的工程不屬於變更範圍的,則不給予乙方任何的工期和費用調整。

6、根據設計、總承包方、業主、監理等任一單位發出的指令而發生的工程變更,如涉及取消該項施工內容,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執行本合同的,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或補償要求,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無任何糾葛。

第二十二條 新增項目的計價原則

1、本合同工程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一般項目變更時,則按以下原則進行計價:

(1)有類似的工程項目單價的則套用類似項目的價格。

(2)如同類型子目之間的項目單價能採用內插法計價的則按內插法計。

(3)施工項目基本相同只有使用主要材料或成品變更的則只換算變更材料費用。

(4)項目差異較大時雙方另行協商。

2、若發生重大設計變更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量時,工程量按照總承包方批覆的結算,單價雙方另行協商。

第二十三條 保險

1、乙方應承擔為本工程配置的設備、人員和其他財產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包括對第三者可能造成的損失)承擔購買保險的責任。乙方應使甲方免於承擔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賠償責任。

2、若發生保險事故時,雙方均有義務及時採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若因一方未能採取及時、有效的措施,致使損失進一步擴大而無法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時,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若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積極主動配合甲方,及時提供有關保險理賠所需的有關資料、文件和證明,若因一方資料、文件或證明保管不善或沒有保存導致延誤或失去保險理賠時,則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本工程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由業主負責投保。開工之前5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提交其餘各項保險生效的證據和保險單副本。

4、不管甲方是否檢查、要求乙方提供相關保險憑證,乙方如未能購買相關保險、未能履行乙方應盡前述1/2/3職責的,均屬乙方擔負全責,甲方並有權執行約定的處罰、扣款條款。

第二十四條 環境保護及現場清理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堅持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護條例》、《衞生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施工現場當地環保方面的規定。若造成水利設施破壞、環境污染、水土流失、影響公共衞生等,其法律責任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現場清理通知後 1 日內必須按照合同規定進行現場清理,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現場清理,且滿足總承包方、甲方和監理(或業主)要求。

3、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規定及甲方、總承包、監理(或業主)的要求清理現場,甲方有權自行組織人員或委託第三人進行現場清理,乙方承擔該現場清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的定義與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定義相同。

2、不可抗力發生後,甲乙方雙方均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損失和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約責任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如:質量、安全、環保、進度、文明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機械設備到位等情況達不到合同規定或總承包方、甲方和監理(或業主)要求,以及拖欠或剋扣(農)民工工資等)、或違反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總承包合同中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按照下列條款單獨或合併執行對乙方進行處罰:

1、從乙方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中抵扣。

2、從乙方全部或部分安全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中抵扣。

3、按照損失比例從乙方工程款中抵扣。

4、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

5、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6、甲方可進駐現場和接管本工程,終止乙方在本合同項目下的承包。甲方有權自行或僱傭其他承包人完成該工程。

但是乙方承擔上述責任之後,並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1、在本合同的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則由雙方進行協商;若協商不成時,則向甲方單位法人所在地法院起訴。

2、爭議發生後,除經雙方協商,甲方書面同意停工外,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中斷及處理

1、由於政策的變化和其他甲、乙雙方及總承包方和業主之外的特殊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即視為合同中斷。

2、合同中斷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現場機械設備、材料等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照甲方或建設單位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等撤離施工現場。

3、合同中斷或暫停施工後,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指示暫停施工或復工;因合同中斷造成的損失,在甲方得到總承包方賠償的前提下,甲方根據乙方具體情況酌情予以補償。

4、如設計、總承包方、業主等任一單位發出的指令而發生的工程變更,如涉及取消本合同施工內容,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執行本合同的,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或補償要求,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無任何糾葛。

第二十九條 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的處理

1、當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除應甲方要求,為工程安全之目的,維護好施工現場外,其餘人員、設備、材料應在7天內完全撤離現場。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全撤離現場,甲方可認為乙方放棄了現場設備、材料的所有權,甲方有權安排第三方進行清理,由此而引起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在甲方發出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7天內,按通知要求,派員配合甲方對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結算。乙方不派員協助或乙方雖派員協助,但不能提供有關資料或提供的有關資料不符合要求的,以甲方的最終意見為準。

第三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的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竣工結算、完成保修並付清一切款項後,合同失效。

第三十一條 合同附件

附件:1、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

甲 方: 乙 方:

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 系 人:

電話: 電 話:

傳真: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或委託代表人: 或委託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燃氣管網工程建設中的權力義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當地《燃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燃氣管道安裝工程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不得違約。

一:承包範圍:

工程內容:儲備站、城區主幹管、閥門井、庭院管網、樓棟調壓箱、室內安裝,表前、表後閥門。

工程地點:________地區內。為了滿足乙方工作量,具體施工地點由甲方統一調配。

工程量:

1、造價在1.5億人民幣左右分期建造,以實際工程量結算為準;

2、取費標準按最新安裝定額取費,結合現行市場。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按圖施工,材料調度實做實結,乙方所購材料(主材、設備、配件)必須是國家標準生產廠家,按施工圖材料表中確定的規格、設計選型品牌購買,並按國家燃氣工程相關規範嚴格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相關資料及樣品,經甲方認可後,方能採購使用,並作為竣工驗收依據,未經甲方認可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結算方式:

室內外管道、埋地管道以定額結算(按國家該項工程現行規定計取費用);每户管道安裝暫定價一户 元(含普通煤氣表),按照該項工程的實際類別,結合各地區最新近期定額,材料按當地、當時的調價,調差,按照施工圖實際發生的工作量,及現場簽證,實做實收,按實結算。人工費按當地最新標準計取。

四:開工:竣工時間:

開工日期:以甲方開工通知書為準,暫訂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有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竣工日期:以甲方下達開工通知書開始計算,具體工期雙方另行協商,以補充協議為準。

五:工程規範:

按下列標準執行,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並執行國家及當地的相關標準規範施工,並按各地區[燃氣管理條例]和最新規定執行。

1、《城市燃氣設計規範》

2、《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3、《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4、《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

5、《城市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檢驗規定》

6、《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金屬管道篇》

7、《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標準》

8、《埋地鋼製管道石油瀝青防塗層技術標準》

六、違約責任。

七、有關情況補充。

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3

債權人:______________

債務人:______________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就保證主合同債務的履行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主債務情況

第二條債務人應當認真、全面地履行主合同規定的義務。當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有權留置債務人同等價值的貨物,直到債務人全面履行義務時止。

第三條債權人留置貨物,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務人。要求債務人在_____日內履行主合同債務。

第四條債務人應積極履行債務。在規定期限內仍未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以留置物折價清償。處理留置物辦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可以拍賣,也可以由他人收購)。

第五條留置擔保的責任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

(一)主債務;

(二)債務人未履行債務而造成的違約金或者賠償金;

(三)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債權人在扣除全部債務後,其剩餘費用應於_____日內退還債務人。

第七條因債權人超值留置貨物或者因留置物保管不善而造成債務人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主債務履行完畢時終止。

債權人:______________(簽章)債務人: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4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合同協議書)

本協議書於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簽定。鑑於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並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茲為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閲讀和理解: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於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

業主簽名:________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

租金收取:(雙方應約定租金計算及其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後,押金金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貨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租賃合同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2.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

2.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期租金 %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6

本協議書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簽定。

鑑於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___並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茲為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閲讀和理解

(a)中標函;

(b)上述投標書;

(c)合同條件;

(d)規範;

(e)圖紙;

(f)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

本協議書於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或在_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由下述簽字蓋章並遞交。

業主(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7

發包商(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一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並在雙方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 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施工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偃師市帝都·江南社區

工程地點: 偃師市嶽灘鎮

工程內容:土建、水電安裝等以施工圖為準

建築面積: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 範圍、方式

1、 承包範圍:除消防、電梯等專業工程分包外,乙方全部包建 築安裝施工圖紙所有施工內容。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商品砼由甲方提供,不高於市場價,鋼筋及防水材料的廠家 品牌必須符合國家要求的標準。

三、 定額執行與工程計價

1、執行定額:《河南省建設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xx版定額。及其配套的綜合解釋和補充定額。材料按當地有關部門公佈的同期《材料信息指導價》按時調整。

2、 合同價款:人民幣暫定: 。小寫: 。 進場後以預算價格為準,本工程竣工後據實結算。

3、乙方向甲方優惠 5個點 。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雙方協商暫按預算價來確定合同價款並作為付款依據,最終以結算為準。

2、此次工程無預付款,由乙方墊資施工至±0,上多層封頂小高層12層為一個結點,高層±0至十一層為一個結點,付已幹工程的80%,工程達到驗收標準時,付至工程總價的90%,驗收後45日內付至工程總價的95%,餘5%為質量保脩金,從驗收之日起二年之內不出現質量問題,30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工程決算:乙方提供結算書,包括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甲方在接到乙方結算書後45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結算,並付至工程總價款的95%。

五、材料設備採購

乙方依據圖紙設計採購材料,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所有材料需標明產品質量,並經驗收後方可使用。

六、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按施工圖嚴格組織施工,保證質量並履行合同。

2、各種檢測費均由乙方承擔。保險由乙方承擔。

3、麥收、秋收兩季保證施工正常進行。不得停工。

4、乙方在施工期間所造成的質量、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若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無法使用等,乙方應賠償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其款可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

七、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開工前,甲方完成“三通一平”。

2、圖紙變更時,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工程設計變更所作簽證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後7日內給予確認。

3、建設中所需的一切施工手續均由甲方辦理完善,乙方不負擔建設手續的任何費用及責任,(涉及到乙方的均由乙方付款)

4、施工中甲方負責協調工地的周邊關係,如因建設手續及周邊關係造成停工、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5、施工中如果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的停工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八、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九、合同簽訂:

1、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及工程相關手續一套。

2、乙方施工隊伍簽訂合同施工合同後,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陸佰萬元整 (600,0000.00)。保證金隨着工程進度按比例分批退還,進場至±0退 200 萬元保證金,主體施工至總工程量的 %,退還 200萬元 保證金,主體施工至主體封頂退還剩餘 200 萬元保證金。

十,其他約定

1,、雙方應信守承諾,友好合作。未約定部分均執行國家合同通用條款及相關法規。

2、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在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此協議一式六份甲 、乙雙方各三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8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新廠區東界河砼石駁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一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南通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遷擴建工程

工程地點: 鍾秀東路延伸段、通州界西

工程內容: 廠區東段界河砼石駁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砼石駁基礎及板牆

三、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7月25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5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40天

五、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六、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約1600,000(大寫:壹佰陸拾萬),工程量按實結算。實際總價待審計結算後下浮 8 %。

七、甲方代表:

八、乙方代表:

九、甲方工作

1、做好各環節的協調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2、將施工用電、水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十、乙方工作

1、服從甲方統一管理,按照甲方施工平面規劃及要求堆放材料和機具,搞好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現場井然有序,文明整潔。

2、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積極組織人員和機具投入施工,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確保控制點和各項指標的實施。

3、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範及技術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指令,在施工過程中定期按標準和規範進行自檢,隨時接受甲方的質量檢查。

4、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工作,如有損壞、破壞時,由乙方承擔修補費用和損失。

5、做好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其他施工單位的已完成工程損壞、破壞時,由乙方承擔修補費用和損失費用。

6、做好安全防護和保衞工作,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和檢查監督,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7、遵守當地政府、甲方有的關規定。

十一、進度計劃

乙方必須按照工期要求及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

十二、質量控制與交工驗收

1、質量控制

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説明和規範標準控制工程質量,隨時接受甲方代表的監督和檢查,按照甲方代表的要求無條件進行整改、返工、返修。

2、交工驗收

工程驗收合格

十三、安全施工

1、乙方應建立施工安全保證體系,設專職安全員,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在合同執行期內發生安全事故時,由乙方自行承擔完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十四、物資供應

1、所有主材由乙方供應。

2、乙方供應的物資均須有合格證、質保書。

3、物資費用

乙方負責所有施工範圍內設備、材料的卸貨和二次倒運,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五、工程預結算

結算方式:施工結束後按審計工程量結算

十六、工程款支付

開工付合同總價10%,基礎施工結束付合同總價20%,板牆施工結束付合同總價40%,剩餘30%待審計結束後一次付清。

十七、保修

1、保修範圍:乙方承擔的全部工程項目

2、保修內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八、爭議

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成工程及其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九、其他

二十、合同生效

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合同訂立地點:

3、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後生效。

二十一、雙方約定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9

工程建設貸款合同範本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建設項目: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乙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甲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建設工程。預計分季用款:

一季度_________元;

二季度_________元;

三季度_________元;

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五條?貸款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規定在建設項目投產後用下列資金清償:

1.基本建設收入;

2.新增固定資產的基本折舊基金;

3.固定資產税;

4.利潤。

乙方還款超過合同期限,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規定辦理。

第六條?乙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七條?貸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人代為償還,擔保人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甲方可直接從乙方或擔保人的各項投資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第八條?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准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甲方審查,甲方憑此供應資金。甲方保證在核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因甲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乙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10

交易號碼:___________

合同號碼:___________

甲方(中英文全稱):

_________(資金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英文全稱):

_______(項目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支持乙方的工程項目建設(交通、能源、農業等基礎設施),就美元貸款及質押履約保證的有關事項,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雙方一致協商,特訂立以下合約:

一、甲方將美元資金貸給乙方,乙方銀行(五大專業銀行二級或以上分行或廣發、浦發分行、沿海及經濟發達省份除外地區)出具由雙方認可金額的美元定期整存取存款單(此存款單即C/D單必須是銀行統一印刷單,存款單上必須有中英文註明:不可撤消不可更改,不可提前支取,可轉讓),此存款單的複印件經背書後轉讓給甲方,同時把銀行開具的保管單正本經背書後交給甲方,作為歸還貸款的有效質押品。

二、借款金額為_________億美元,由甲方分兩批匯入甲方認可的中國境內(分行)的乙方指定的外匯賬户上。

時間為四十五個銀行工作日,每筆金額及付款時間以乙方提供的用款計劃為準。

三、還款期限:十年零一天(每兩年自動轉單一次)。

自款項劃入乙方賬户時起至十年期滿時止。

存單到期限歸還貸款本金。

四、利息:乙方向甲方每年支付貸款利息。

年利率按雙方協商確定的百分之四點五(4.5%)執行,十年內利率固定不變。

利息以款到乙方帳號之日起開始計算,由甲方銀行在每年底向乙方銀行收取一次(可按中國銀行公佈的美元牌價賣出價用人民幣計付)。

五、費用:乙方收到每筆貸款當日的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甲方一次性貼息及手續費。

第一次過款時退回千分之一點五(1.5‰)的過款移動費給乙方。

六、操作程序

1.雙方簽約的同時,甲方向乙方出示資金證明及身份證明供乙方查詢。

2.合約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該項貸款總額的千分之零點七五(0.75%)作為此項貸款業務的第一筆過款移動費,甲方暫具收條,待財團出具收據時,乙方把甲方的收條退回甲方。

3.簽約後的七至十個銀行工作日內,甲方財團下達貸款批准文書連同動款移動費的收據,以特快專遞直接寄給甲方代轉乙方簽收(郵遞時間為八至十日)。

乙方在收到批准文書之日起五至七天內,再向甲方支付貸款總額的千分之零點七五(0.75‰)作為第二過款移動費。

4.當甲方財團收到第二移動費後的三至五個銀行工作日內,即將動款移動的收據以特快專遞寄給甲方代轉乙方簽收,並要求乙方在三至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提供詳細資料同時退還第二筆過款移動費的收條。

5.乙方向甲方財團提交的資料有:

a.乙方接款銀行(分行級)美元定期整存整取款單空白正反面複印件(即C/D單),反面加蓋乙方公章,作為款項到達後存單的票樣:

b.銀行地址、電話、電傳、負責人姓名(中英文):________________

c.乙方在該銀行開户的開户名(中英文),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d.乙方的用款計劃(中英文)。

上述資料一律通過甲方轉交給甲方財團簽收(郵寄時間為上同)。

6.甲方財團收到乙方提供資料後的四個銀行工作日內,由財團銀行通過TT諮詢乙方接款銀行。

諮詢無誤後,甲方財團即在三至五個銀行工作日內將百分之一(1%的保證金劃入接款銀行乙方賬户上,在七至十個銀行工作日內將第一筆貸款劃入乙方指定的賬户,第二筆款在第一筆款到帳後的九個銀行工作日內到帳(以上劃款以乙方提供的用款計劃為準)。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簽約後,甲方財團收到過款移動費後未按本合約的第六條之3款,不能下達批准文書,甲方即退還乙方已繳付的全部過款移動費。

2.屆時甲方財團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貸款金額匯入乙方指定賬户,屬違約。

3.諮詢無誤後,若甲方違約,應賠償乙方貸款總金額的百分之一(1%),由乙方銀行替乙方向甲方銀行直接收醛

4.諮詢時,乙方銀行不同意替乙方接款,或乙方不能將美元定期整存整取單(C/D單)複印件按時提供,屬違約。

5.乙方無法繳付或延期繳付過款移動費,屬違約。

6.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不可塗改或偽造,如發生,屬違約。

7.款到乙方賬户後,如乙方未按合約支付甲方一次性手續費,甲方財團有權終止合約。

8.任何一方違約,該方履約的所有費用作為補償守約方損失,一律不予退還。

八、若甲、乙雙方履約時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國際慣例。

九、本合約是雙方協議基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乙方應嚴格按照巴黎國際商會ICC500/600條款執行,不逾越、不詐欺和不泄漏。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證件號:_________證件號: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11

我們十分高興地邀請貴公司為_______(工程監理服務的名稱)提交個體的服務建議書。

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於__________(工程名稱)有關費用的合理支付。

工程概述包括工程名稱、地點、招標方式、時間安排等。

本工程的實施計劃於_____年______月始。

總工期估計_______個月。

本工程的主要項目有:項目名稱、主要項目、初步工程量等。

為了有效獎施監理,業主將聘請合格的、有經驗的顧問/監理公司幫助業主進行本工程施工階級的合同管理。

要求的服務內容見第四章附錄A:監理服務範圍。

請在建議書中詳細説明實施本服務的方法、程序和工作計劃,以及派往現場職員的簡歷、特長等。

若貴公司需要,可察看現場,費用自理,具體問題,可與我方_________先生(小姐)聯繫。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服務的有關業務及派件現場的人員應遵守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的法律及法規。

業主要求在接到本邀請書的45天內提交建議書,請在接到本邀請書之後,儘快用電報或傳真通知我方,並説明提交建議書的時間和方法。

從建議書收到之日起90天內為其有效期。

本服務合同將採用人——月合同(總包合同/百分比合同)。

合同條件見第二章。

業主將根據建議書的質量、貴公司指派人員的能力和在類似工程上的經驗、經濟建議書的合理性等考慮是否接納建議書,並在建議書有效期內通知貴公司的建議書是否被接納。

我們期待着你們對我們邀請書做出積極的響應。

祝工作順利

__________(業主名稱)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1.___(業主名字)(下簡稱“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於____(工程名稱)建設費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來自合格貨源並經資格預審合格了的投標人均可參加本工程的投標。

2.業主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進行密封投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主要項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可從下列地址獲取進一步的信息及查閲招文件:_________(查詢和發售招標文件的機構名稱、地址等)。

4.任何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向上述機構提交書面申請並在交納了一筆不可退還的費用____(貨幣名稱和數量)後可購得一套完整的招標文件。多購的招標文件收費相同。

5.所有投標書必須於19__年__月__日__時之前送達下列地址:_(投標書接收地點)。並必須同時交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5接受的格式,數量為2%投標價的投標保證金。

6.開標儀式定於19__年__月__日__時在下列地點舉行_________(開標地點),投標人可派代表出席。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13

定義及解釋

1.1 定義

合同(如下文定義)中以下的用詞及詞句,除根據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它們的涵義:

(a)(1)“業主”指_______(名稱)及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承包人同意外)。業主可在本合同項下指定一家採購全權代理機構,如果已經指定,則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欄中指明採購代理機構的名稱、採購、監督和支付的範圍,以及在招標期間及隨後的授標等問題上的責任。

(2)“承包人”指其投標書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或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業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擔部分工程施工的當事人或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法定繼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

(4)“監理工程師”指由業主指定的為執行合同規定的任務的監理工程師、即___________(監理工程師單位名稱)或由業主任命並書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監理工程師職權的當事人。

(5)“監理工程師代表”指根據22款規定隨時由監理工程師任命的個人。

(6)“承包人授權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業主批准,在本合同項下代行承包人全權的個人。

(7)“熟練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樣、對複雜工程能進行監督的工人,包括設備操作人員。

(8)“非熟練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動力工具進行施工作業的人員。

(b)(l)“合同”指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投標書、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及明確地包括在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中的其他文件。

(2)“規範”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規範及根據51款調整、增加的工程規範,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規範。

(3)“圖紙”指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案、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的其他技術資料。

(4)“工程量清單”是投標書的組成部分,並已填寫報價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單。

(5)“投標書”是指承包人向業主提供的按合同條款規定併為中標通知書所接受的,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報價的建議書(6)“中標通知書”指業主正式接受投標的通知。

(7)“合同協議”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協議。

(8)“投標書附錄”是指附在本合同條件之後,並構成投標書的附件。

(c)(1)“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據4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規定,並從開工日期開始計算的工程或任何區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井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或據44款規定延長的時間)。

(d)(1)“竣工檢驗”指在合同中規定的,或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另行商定,並對應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區段或部分在業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負責完成的試驗。

(2)“接收證書”指根據48款發出的證書。

(e)(l)“合同價”指在中標通知書中寫明的,根據合同條款,用以支付承包人為實施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應付的總金額。

(2)“保留金”指根據60.4款由業主保留的所有款項的累計金額。(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臨時性工程或視情況為兩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據合同規定將建設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設備)。

(3)“臨時性工程”指在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關的各種臨時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設備)。

(4)“設備”指定於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組戰部分的機器裝置或類似的物件。

(5)“承包人設備”指不包括構成或預定構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內的所有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質的設備及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別規定的作為工程 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為工程施工由業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別註明的將構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場所。

(g)“費用”指不論在工地內或工地外已合理發生或將要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

管理費及可合理分攤的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2)“日”指日曆日。

(3)“元”和縮寫“RMB¥”指合同中作為地方貨幣單位的人民幣元。

(4)“外幣”指工程施工所在國以外國家的貨幣,包括港幣。

(5)“書面函件”指任何手寫、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及傳真通訊。

1.2 標題和旁註

各個條款中的標題及旁註不應視為條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條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釋也不應加以考慮。

1.3 註釋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字詞應包括公司和有關法人資福的任何組織。

1.4 單數和複數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可以代表複數,根據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證明和決定

除非另有規定,凡合同條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應是書面形式的。並應對“通知”、“證明”或“決定”等詞作相應的解釋。任何這種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不應被無理收回或延誤。

1.6給業主和監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給業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名稱)

(b)給監理工程師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地址名稱)

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代表2.1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a)監理工程師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職責。

(b)監理工程師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規定的或必要時由合同暗示的權力。但規定:除下列(4)(I)和(4)(I I)條外,監理工程師在根據下列條款行使其職責之前應取得業主明確的批准:

(1)根據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證明第12款項下增加的費用;

(3)決定第51款,發出變更指令,但下列情況除外:

(I)如果發生非常緊急情況,監理工程師認為將造成人員傷亡、或危及工程或鄰近的財產或從業主的權益考慮需立即採取行動,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被授權發佈處理這種危機狀況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應實施一切工作或按監理工程師的命令竭盡全力去處置或減輕危急狀況。儘管監理工程師的命令未事先徵得業主的批准,承包人仍應立即執行這些命令。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國家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攬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願忠實履行如後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 (下稱“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條:工程地點: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範圍: (詳如本合同圖説附件一)

第四條:工程期限:本工程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下稱“開工日”),並自開工日起計 60個日曆天內完成並通過甲方驗收。

第五條:工程總價:__________人民幣

第六條:付款辦法

6.1 乙方銀行賬户:

户 名: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6.2 本合同總貨款按下列約定支付:

簽訂合同,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30%,即人民幣 ;

熱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40%,即人民幣 ;

工程全部完工在驗收之前,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5%,即人民幣

工程全部完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同時乙方辦妥保修證並簽署保證書予甲方後,甲方應支付乙方工程總價之12 %,即人民幣.

6.3 保脩金條款

本工程不需要繳納保脩金。

乙方同意工程總價之3%作為保脩金。該保脩金待保修期滿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義務時,乙方可向甲方申請無息領回。

本工程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應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內履行保修義務的,乙方在未繳納保脩金或領回全部保脩金後仍需履行保修義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4 經乙方申請,甲方應當於收到申請3日內核對本工程進度款,七日內核對保脩金,並於核對完畢後20日內撥付到乙方銀行賬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響之工期予以順延。

6.5 乙方請領各項工程款應付全額合法發票,並經甲方指定的監理工程師(下稱“監理工程師”)會簽證明。

第七條:工程價款

7.1 本合同第五條工程總價包括但不限於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設備成本、機具、運費、各種應付税款、搬運費、工資、安裝費、一般支出費、利潤、保險費、管理費、保修費、工程查驗費,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試驗所需各項費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各項成本與費用,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繳納的一切相關費用除外。

7.2 乙方確認並同意本合同工程總價系屬確定價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應品及設備價格的漲跌,或因與本合同施工有關的工資率及其它成本費用的增加為理由而要求調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調整工程價款或請求額外補償。

第八條:圖説附件

8.1 本合同附件、議價紀錄表、圖樣、估價單、施工説明書、工程項目書、工程進度表和乙方的執行計劃,暨甲方提供的各項工程圖説及規格(下統稱“圖説附件”),經甲方認可者均為本合同的內容,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約束力。

8.2 乙方已詳細審閲、瞭解本合同及其圖説附件,並經檢視工程地點,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現狀及地質等,並已研判可能影響本工程的各項情況後,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按甲方核准的圖説附件,提送執行計劃,包括工程質量管理計劃和品質保證計劃等,並提供各項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監督、物料、供應品與設備,以完成本工程並提供其它各項服務。

8.3 如遇圖説附件均未載明,而按相關政策、同行業技術標準及國家強制性規定為應做的工作的,乙方應按照甲方或監理工程師通知施工,不得藉故推諉或要求加價。

8.4 乙方應依本合同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本工程,並負責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證照交付予甲方。

8.5 圖説附件和執行計劃的提供日期:甲方將於合同訂立時或約定日期,交付其圖説附件予乙方。乙方應於合同訂立日後三日內交付本工程執行計劃予甲方。

8.6 圖説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圖説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條款規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瞭解的有關甲方的商業信息為甲方商業祕密,乙方應維持其祕密性,並採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給任何第三人。

8.7 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關數據,乙方應妥善保存,工程執行階段甲方及監理工程師若有需要,乙方均應隨時提供。

(本條中關於圖書附件的約定要注意:

1、認真核實工程範圍,核算工程量,特別注意工程範圍是否在圖紙上有明確的標註和説明;

2、甲方提供的圖書附件(尤其是標註工程範圍的圖紙)應為甲方簽章的原件(必須有甲方簽章並註明附件一字樣,請注意8。1中“經甲方認可者均為本合同內容”),該原件應在簽約同時作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條:工程及材料監理

9.1 乙方依本合同執行的一切工程,應隨時與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協調,並接受其指導監督與管理,同時應避免本合同與乙方其它進行中的工程相互牴觸而影響本工程的執行。甲方可決定與本工程施工及進度有關的事宜,包括圖書附件、規格及相關文件的解釋。監理工程師所做成的裁定與解釋不得違反本合同的規定。

9.2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應經甲方檢查合格後方準使用,如甲方認為不合格,乙方應在監理工程師見證下取樣送交雙方共同認可之檢驗機構或實體檢驗,如檢驗結果為不合格,乙方應立刻調換,因此而發生之搬運、損耗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如材料品質或等級不甚明瞭時,悉依甲方解釋為準。

9.3 甲方可指定監理工程師負責監督本工程執行並具有指示乙方的權利。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甲方得隨時對本工程作業進度及質量進行檢查。

9.4 乙方與甲方間的一切函件的正本應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監理工程師。

第十條:工程變更

10.1 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盡載於圖説附件內,但為工程技術或施工慣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應照做,此並非工程變更,乙方絕對不得要求變更本合同工程總價。

10.2 甲方認為工程有變更的必要時,一經通知乙方,乙方應即辦理工程變更。該工程變更致工程數量之增減者,其變更工程之價款的計算,仍以原定單價為準;但如系新增項目,則由雙方協議新單價。倘因甲方變更計劃,乙方需廢棄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訂製並製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為甲方變更計劃所及的合格材料時,由甲方核定驗收後,參照本合同所定單價或比照合同簽定時市場料價計算之。

10.3 乙方於工程開始執行後,應定期自我檢討其執行成效。若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

第十一條:履行進度

11.1 乙方應於第四條開工日前,以大圖樣與樣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 乙方應在第四條開工日前三日內,提交甲方核定與本工程各項工作與目標有關的詳細工程進度時間表,顯示每一細部工程項目的預計開工日與竣工期,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履約,定期由甲方驗收,且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圖説附件所述的每項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 乙方應於每週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週報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項工作的最新進度時間表,敍明每項工作的現狀、完工率、預計完工日期,以及如有遲延者,其遲延原因與乙方趕工計劃。

11.4 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無法如期施工,乙方應無條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彌補,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延長或逾期,且甲方得視需要,隨時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數及設備趕工,乙方不得拒絕。

(此條約定過於苛刻,如確實因氣候、停水停電,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我方應有權要求工期順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窩工、停工損失的權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時,應考慮勞動法對於加工工資方面的約定。建議與對方就此條提出協商,儘量減輕我方責任和成本)

第十二條:施工管理

12.1 乙方應於工程地點明顯位置,日間設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裝置,夜間設置照明裝置,或加防護設施;對於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財產的安全均應預為防範,工程進行期間如有損及公私建築、路面、溝渠、街道上下的水電及通訊管線、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財產者,統歸乙方負責賠償。

12.2 乙方應派富有工程經驗的監工人員常駐於工地,依照工程施工進度時間表,切實執行並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圖施工;甲方或監理工程師認為乙所派監工人員不能勝任時,得要求乙方更換之,乙方應立即撤換,並不得藉故向甲方要求賠償。

12.3 乙方所僱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聽指揮或不守秩序,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後,乙方應於二十四小時之內,予以撤換,且不得再用,並不得以撤換工人為理由,向甲方要求賠償。

12.4 乙方負責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勞動保護、保險及給養,如有違規行為或侵害他人權益者,概由乙方負責;如工人遇有意外或傷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與甲方無涉。

12.5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機具設備,甲方得於進場時檢查之,且經認可的一切在場機具設備和新舊材料,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點。

12.6 本工程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查有與圖説附件不符之處,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規定者,乙方應立即拆除,並依照規定圖説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規定為止。所有時間及金錢之損失概歸乙方負擔。

12.7 凡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其它工程及臨時設施,經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辦理時,乙方與該承包商,有互相協調合作的義務;如因工作不能協調,而致發生錯誤、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損失乙方願接受甲方裁決,並負責賠償。

12.8 本工程在未經甲方驗收並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於工地的機具、材料,概由乙方負責保管與防護。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預防,或意外損壞,皆由乙方完全負責。

(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的,甲方應在7日內作出迴應並安排驗收,超過15日甲方未作出迴應或安排驗收的,視為工程驗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時視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擔保管及防護責任)

12.9 乙方或其人員因施工之過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員身體或財產上的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2.10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則之規定。

12.11 乙方應保證其施工人員應遵守甲方廠區的規定。如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廠區的規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換該人員。

12.12 乙方保證施工隊使用的區域,應維持環境清潔,並負保安責任。

12.13 乙方各項施工應符合本合同約定,如有未約定者,則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施工,如地方部門有更為具體且有利甲方的規定者,則照地方規定施工。

12.14 如涉及隱蔽工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未於法規規定時間內驗收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打開隱蔽工程驗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規定者,打開隱蔽工程及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無問題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驗收,自行隱蔽工程者,甲方得隨時要求乙方打開隱蔽工程驗收,由此產生一切費用,含打開隱蔽工程、驗收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方可繼續進行其餘工程的施工。

12.15 乙方不得基於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進場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設備主張任何抵押權、質權及留置權。

12.16 乙方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工程驗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應將所有設備,一律遷移工地外,並清掃工地始得申請甲方驗收。工程驗收時,如甲方認為有開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檢驗者,乙方不得推諉,並負責修復,涉及之費用比照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規定執行。乙方應保證工程完工質量符合施工圖説附件、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標準及其與工程質量相關的文件標準。如工程或工作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的,應當由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工程驗收時如有與圖説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者,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無償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條“整改”),該工程經過整改後,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除依第十五條規定給付甲方違約金外,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對該工程的無償整改,乙方如有任何遲延,甲方可將該工程的整改另行委託其它施工方承擔,乙方不得有異議,乙方除承擔該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費用外,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該整改工程費用和違約金及賠償甲方的'損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領工程款內扣除,乙方不得有異議,如有不足,乙方仍應負責清償。

第十四條:品質條款

14.1 乙方應當保證有承包本工程之資質,並取得所有相關許可證照。

14.2 乙方必須實施工程品質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工程品質管理標準及各地區相關部門相應的建築施工標準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其它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14.3 乙方應設專門負責的工程品質管理組織,其負責人須具有品質工程師訓練合格及相關權利範圍。

14.4 乙方於每一細部工程完成後應由其品質管理組織自主檢查後,方得根據工程進度表及圖説附件等相關數據,提請甲方及其監理工程師審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限期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內未完成,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解除或終止合同。

14.5 乙方應保證工程品質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標準。

14.6 乙方應每年辦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自然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15

委託方(甲方): 代管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保證投資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託方與代管方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 項目概況

20_年實施的具體項目:

二、 項目管理節點目標

(1)委託方完成的主要節點

完成前期主要關鍵節點

1、20_年2月28日前完成項目產品定位決策,立項、土地、規劃方案的報建報批等有關前期手續辦理。

2、20_年月20日前完成工程施工招投標,合同簽訂並獲

得項目施工許可證。

(2)代管方完成主要節點

20_年2月20日完成規劃方案上報委託方認可確定

20_年3月28日完成施工圖設計報委託方審圖

20_年3月15日完成施工單位進場

20_年3月15日—5月15日演藝中心基礎達到20_年5月16日—8月31日主體建設封頂

20_年9月1日—10月31日室內外土建裝修達到竣工條件

20_年11月— 室內通暖進入室內精裝

20_年2月28日— 精裝完成

三、 20_年投資計劃

合計 6500萬元

註明:

一、以上資金計劃不含以下內容:

1、室內精裝及設備

2、室外管網系統

3、室外項目

二、以上資金必須保障按月及時到位。

三、精裝及設備資金由委託方自行計劃安排。

第二章 委託管理工作範圍及內容

一、 項目的策劃及論證

乙方配合甲方進行項目的功能策劃與論證,在甲方進行的工作基礎上,從項目整體規劃分期開發的原則出發,並準備有關資料做好規劃方案及申辦項目的規劃意見書。

二、 項目建築設計方案的招標

乙方配合完成以甲方批准的功能需求報告為依據,進行項目整體建築設計方案的招標,協助甲方選定其中優秀的方案,並在深化與完善方案設計的基礎上完成方案的專家論證和政府審批,進而協助甲方與中標(中選)的設計方簽訂工程設計承包合同。

三、 辦理開發建設的政府手續

甲方委託乙方於該項目開發前期及工程建設期間,在各項工作現狀的基礎上,配合甲方繼續進行政府規定的立項、規劃、土地、建設、市政公用、街道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門的各項手續,組織協調有關工作。

四、工程協調及監理工作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監督、控制、協調、管理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工作,負責解決和協調工作中的問題,確保進度、技術方案、質量、安全、成本等計劃的全面實現。

五、 進度計劃管理

乙方負責該項目施工進度計劃的制定,包括編擬調整項目開發建設進度總控制計劃,並報業主核准後生效,乙方應督促、協助參加項目建設的各單位按照上述總控制計劃的要求,編制各自的工作計劃,使之相互協調,並檢查各項進度計劃執行情況。

六、工程質量管理

甲方委託乙方制訂項目的質量目標和工作體系,在甲方已對項目的質量要求作出充分的定義,設計單位已作出設計後,編制質量實施計劃,報甲方審批。並按照批准的質量控制計劃對項目質量管理實施監督、控制。

七、合同管理

乙方應在對工程內容和設計文件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礎上,向業主提出工程分項承包範圍劃分的建議,編擬項目合同報送業主審批。合同的制定應保證:設計與施工充分搭接;明確各承包商之間的工作範圍;有利於各分包商之間進行協調。各類合同簽訂後由甲方存檔。

八、組織招標工作

在項目進度總控制計劃獲得甲方批准的基礎上,乙方負責配合

九、採購管理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該項目重要材料及設備的選型及管理工作。乙方須根據項目功能的要求和工程建設進度情況,進行該項目所需材料及設備的市場調研、選型和廠商洽談工作,並編寫詳細的採購計劃和能價格比較報告,報經甲方核准後,起草供貨合同報甲方審批後,負責監督並管理的供貨合同的執行,負責按合同驗收材料和設備,並代表甲方與廠商落實安裝、調試、保修事宜。

十、工程造價管理

乙方負責該項目的工程造價管理工作。在工程實施中負責組織各類各項工程標底的編制,進行標底的審查,負責按時完成該項目各階段、各分項工程施工的概算及其審查工作,包括辦理各種設計變更、現場施工技術措施與經濟洽商。該項目竣工後的一年內,應完成經各單位確認的該項目的竣工結算報告,並提交甲方,如項目分期竣工交付,則應分別按期完成並提報。

十一、 工程驗收

乙方配合甲方進行工程竣工、政府質檢部門驗收、各項市政工程與該項目的接口工作,配合甲方辦理涉及驗收的全部手續,並有責任維護甲方經濟利益和法律權益。在該項目在質量監督部門正常備案,以及該項目全部市政工程完工接用後,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進駐現場的

十二、 檔案管理

乙方配合甲方主持該項目開發建設工程檔案的管理及竣工資料的報備工作,乙方保證在該項目驗收合格時,應有系統完善的、分類合理的全套開發及建設工程檔案(原件),並移交甲方。

十三、 財務管理

1、在該項目建設期間,乙方提供每月的資金使用計劃報甲方審批,甲方及時籌備資金,按時支付。

2、該項目工程建設及開發所涉及的合同款項和其他款項,甲方委託乙方按時編制詳盡的款項支付審核表,報經甲方批准,由甲方按相關合同規定或計劃直接支付。

第三章 項目管理機構及基本運作方式

一、 專職管理機構及組成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甲方應立即成立專職的管理機構“達阪城西部歌城小鎮項目管理”部,甲方選派項目部經理一名及相關管理人員,甲方全權負責評價該機構以及全部組成人員的工作表現及工作業績;乙方選派項目部副經理一名及相關專業工程師。

二、會議制度和月報

該項目的委託管理工作,應遵循“公開、交流、信任”的原則。為保證該項目的有效落實,乙方應定期編制月/周工作計劃,堅持工作例會和專題會議制度。有關專題的會議紀要及例會研究的月/周工

四、 合同的簽署

在甲方委託乙方的管理工作範圍內,凡屬該項目對外合同以及對內合同的修改、補充協議均由甲方審核簽訂,甲方委託乙方的只是合同的起草、合同的執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確定整個項目的產品定位及投資決策;

2、負責項目建設全過程管理並組建管理團隊;

3、牽頭組織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審批施工圖設計及審圖等;

4、牽頭辦理項目所有前期手續(如:土地取得規劃審批、開工許可審批、綠色通道等);

5、負責項目建設的資金管理並按照項目進度撥付項目資金;

6、負責組織整個項目的主要材料設備採購管理、招投標及合同簽訂;

7、牽頭項目的工程驗收手續並協調相關職能部門;

8、牽頭工程竣工決算的定案;

9、負責現場樹木移植,施工用水、用電的協調;

10、 對乙方提出工作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

11、 提供為進行本合同規定工作所需的各類資料和信息;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實施業主方委託的項目施工管理,交付完整合格產品

2、負責項目規劃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

3、配合業主做好工程驗收手續辦理;

4、配合業主方財務提交工程款支付審核表;

5、工程預決算管理;

6、配合業主方對外合同的談判、招投標、合同簽訂;

7、配合業主做好項目竣工資料的報備

第五章 管理費用

一、委託管理費

乙方受託進行該項目開發及工程管理的取費按照項目施工總造價的3% 計取(以下簡稱管理費總額),管理費總額暫定為 195萬元整。甲、乙雙方同意,在管理費結算時,管理費總額大於以上暫定價時,按時結算;管理費總額小於以上暫定價時,按以上管理費總額暫定價進行管理費的結算。該項目費用主要用於工程管理中人員工資,辦公費用,差旅等費用及獎勵基金。

二、管理費支付辦法

雙方同意,支付方式按照每月審核完成的施工產值3%支付。

第六章 合同生效、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由於委託方的原因致使項目管理工作發生延誤、代管方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由於委託方未採取相應措施,代管方可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項目管理業務,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託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未能按照雙方達成主要關鍵節點完成前期手續,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按實際情況給予順延;

四、甲方未能按照計劃撥付項目建設資金,造成工期延誤及停工,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相關費用;

五、乙方未能按計劃配合甲方完成規劃設計方案及施工圖設計,造成主要關鍵節點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及相關費用;

六、乙方未能按計劃工期完成工程進度,由乙方承擔責任。

七、代管方與委託方辦理完成項目移交手續, 工程決算,代管方收到項目管理報酬尾款後,本合同即終止。

第七章 其他

一、不可抗力

由不可抗力原因(如戰爭、自然災害、動亂、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由重大變化,或政府對該項目的專項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變故等)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或達不到預期目標,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動順延;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管理期限的必然延長,在三個月以內乙方無權提出獲得延期管理費用的要求;延長超過三個月(不含)以上,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延期管理費的數額。

二、保密

乙方承諾在合同期間內和合同期滿三年內不將有關該項目的技術和商業祕密透漏給與本合同事宜無關的任何個人和機構。

三、爭議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修改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甲乙雙方書面補充協議規定。

五、法律

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六、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蓋章、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兩份、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執正本、副本各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16

根據本保證書, (單位名稱)註冊地址為 (詳細地址)(以下稱承包人),和 (保證人姓名)註冊地址為 (詳細地址)(以下稱保證人)在此以擔保全額為 (貨幣名稱、數額)共同格守對 (業主名稱)(以下稱為業主)的義務。根據本保證書,承包人與保證人應保證自己,以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承擔共同的及各自的對該項支付的義務。

根據以業主為一方,承包人為另一方所達成的協議,承包人已承擔了合同義務(以下稱為所籤合同)去實施並完成某項工程,並在工程出現任何缺陷時,按上述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進行修補。

茲將上述書面保證的條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確地履行和遵守所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實主旨、意向和含義應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條款、條件及規定,或者如果承包人違約則保證人就賠償業主因此而蒙受的損失,直到達到上述保證金總額,屆時,本保證書所承擔之義務即告終止和失效。否則仍保持完全有效。但所籤合同條款,或對工程的實施。完成及修補其缺陷的性質和範圍的任何變更,以及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根據所籤合同給予的時間寬限或業主或上述監理工程師方面對所籤合同有關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寬恕均不解除保證人所承擔之上述保證書規定的義務。但只在下述情況下保證人才承擔清償業主蒙受損失之義務:

(a)收到業主與承包人雙方書面通知,説明業主與承包人已一致同意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或者(b)保證人收到一份與所籤合同條款規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簽發的、並在法律上證明的裁決書副本,説明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

代表(承包人名稱)     代表(保證人姓名)由(簽字人姓名)   由(簽字人姓名)

以 的資格    以 的資格

在 (證明人) 在 (證明人)

證明下     證明下

籤於 年 月 日   籤於 年 月 日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1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武漢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經甲方研究,同意將建設項目委託給乙方實施代建,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各方責權,現就代建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概算)投資: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三、質量標準: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建委下達的[20_]249號文中項目計劃投資數的 %作為乙方的代建費。計人民幣 萬元。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1、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條件;

2、項目建設委託書;

3、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本件。

六、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費。

七、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文件議定範圍內的工程代建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甲乙雙方簽定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18

先生們:

1.我們承認投標書附錄為我們投標書的組成部分。

2.如果我們中標,我們保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開工通知後儘可能快地開工並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

3.我們同意從確定的接收投標之日起__天內遵守本投標書,在此期限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本投標書一直對我們具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4.在制定和執行一份壓式的合同協議書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方書面的中標通知,應構成我們雙方之間有約束力的合同。

5.我們理解你們並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標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書的約束。

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楷體大寫字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運工程建設分包合同 篇19

鑑於_________(投標人名稱)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設_________(合同名稱)的投標書(以下稱投標書)。

銀行名稱(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本保證義務的條件是:

(1)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中規定的投標書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書;或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有效期內接到業主所發的中標通知書後;

(2)未能或拒絕根據投標須知的規定,按要求籤署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或拒絕接投標須知的規定,提供法的保證金。

我行保證在收到業主第一次書面要求後,即對業主支付上述款額,無須業主出具任何證明,只需在其書面要求中説明條件是在此要求業主將注意到索款是由於出現了上述條件中的一種或兩種,並具體説明情況。本保證書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有效期或在該日期前已延長的投標書有效期後30天(會第30天)內有效。延長投標書有效期無須通知銀行,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銀行。

銀行名稱:_________(蓋章)

證人:_________(簽字)

證人所在單位: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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