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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精選19篇)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精選19篇)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1

發包人(蓋章)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精選19篇)

承包人(蓋章)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並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方兩套複製件。承包方需要更多複製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僱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用於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2.承包方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並經工程師批准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四套複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於不能複製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複製的副本。此外,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複印件供僱主使用,其費用由僱主支付。

3.上述提供給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圖紙的一套複印件應由承包方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二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批准、核准或備案文號:

3.工程內容及規模:

4.工程所在省市詳細地址:

5.工程承包範圍:

6.工程承包方式: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驗收,開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五條 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 工程合同總價、支付、結算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人工費: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管理費: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元,分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差價調整辦法: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 __種差價調整辦法。

(1)按主材計算價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列出需要調整價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價格(一般採用當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信息價或結算價),工程竣工結算時按竣工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信息價或結算價,與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基期價比較計算材料差價。

(2)主材按抽料計算價差,其它材料按係數計算價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圖計算的用量和竣工當月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結算價或信息價與基期價對比計算差價。其它材料按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調價係數計算差價。

(3)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竣工調價係數及調價計算方法計算差價。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根據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經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構成合同價款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支付工程款。發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結算證書後,由發包方的造價工程師或委託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審查,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審查意見,作為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當事人雙方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工程價格爭議,可通過下列辦法解決:

(1)雙方協商確定;

(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

(3)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爭議處理中,涉及工程價格鑑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9.發包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 施工準備

1.發包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承包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

發包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

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十一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承包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

列情況造成承包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發包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以書面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當事人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於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負擔。

4.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發包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發包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當事人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二條 文明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二)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三)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四)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

第十三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

2.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九條 發包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二十條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發包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地整衞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發包方派_________為駐現場負責人,承包方派_______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承包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二十四條 違約、索賠和裁決

(一)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發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發包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因發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方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5.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6.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二)索 賠

發包人的索賠:發包人認為,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責任、義務,且根據本合同約定、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的相關情況與事項,承包人應承擔損失、損害賠償責任,但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賠償責任時,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提出索賠。索賠依據法律及合同約定,並遵循如下程序進行:

(1)發包人應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30日內,向承包人送交索賠通知。未能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30日內發出索賠通知,承包人不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發包人在發出索賠通知後的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説明索賠事件的正當理由、條款根據、有效的可證實的證據和索賠估算等相關資料;

(3)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資料後30日內與發包人協商解決,或給予答覆,或要求發包人進一步補充提供索賠理由和證據;

(4)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資料後30日內未與發包人協商、未予答覆、或未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承包人認可。

(5)當發包人提出的索賠事件持續影響時,每週應向承包人發出索賠事件的延續影響情況,在該索賠事件延續影響停止後的30日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送交最終索賠報告和最終索賠估算。索賠程序與本款第(1)項至第(4)項的約定相同。

承包人的索賠:承包人認為,發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責任和義務,且根據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約定、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的相關情況和事項,發包人應承擔損失、損害賠償責任及延長竣工日期的,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賠償義務或延長竣工日期時,承包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索賠依據法律和合同約定,並遵循如下程序進行:

(1)索賠事件發生後30日內,向發包人發出索賠通知。未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30日內發出索賠通知,發包人不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2)承包人應在發出索賠事件通知後的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交説明索賠事件的正當理由、條款根據、有效的可證實的證據和索賠估算資料的報告;

(3)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有關索賠資料的報告後30日內與承包人協商解決,或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本款第(3)項提交的報告和補充資料後的30日內未與承包人協商、或未予答覆、或未向承包人提出進一步補充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髮包人認可。

(5)當承包人提出的索賠事件持續影響時,承包人每週向發包人發出索賠事件的延續影響情況,在該索賠事件延續影響停止後的30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送交最終索賠報告和最終索賠估算。索賠程序與本款第(1)項至第(4)項的約定相同。

(三)爭議和裁決

(1)爭議的解決程序:根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事項所發生的任何索賠爭議,合同雙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過。爭議的一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説明爭議的內容、細節及因由。在上述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30日內,經友好協商後仍存爭議時,合同雙方可提請雙方一致同意的工程所在地有關單位或權威機構對此項爭議進行調解;在爭議提交調解之日起30日內,雙方仍存爭議時,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調解的,按專用條款的約定通過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爭議事項。

(2)爭議不應影響履約:發生爭議後,須繼續履行其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保持工程繼續實施。除非出現下列情況,任何一方不得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實施。○1當事人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經合同雙方協議停止實施○2 仲裁機構或法院責令停止實施。

(3)停止實施的工程保護:根據款約定,停止實施工程或部分工程時,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職責、責任和義務,保護好與合同工程有關的各種文件、資料、圖紙、已完工程,以及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優先採用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方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方應協助承包方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方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3.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方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方承擔。

(2)發包方承包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方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5.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工程風險

1.發包方的風險(1)發包方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2)由於發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設備的損失和損壞。(3)發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4)戰爭、動亂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5)其他由於發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承包方的風險(1)由於承包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2)由於承包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3)其他由於承包方原因造碭損失和損壞。

3.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通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失和損壞除外)。

4.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通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承包方按上述

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簽訂後發生第1款(3)和(4)項的風險造成工程的巨大損失和嚴重損壞,使雙方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後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後的付款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二十六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發包方可以與總承包方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方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方。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二十九條 保險

1.工程開工前,發包方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方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發包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方辦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承包方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方承包方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條 擔保

1.發包方承包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五條 合同生效、終止、解除

(一)合同生效與終止

1.合同生效:在合同協議書籤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合同副本的份數,及合同雙方應持的份數,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後合同義務:合同雙方應在合同終止後,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發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方承包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二)合同解除

發包人解除合同

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履行其職責、責任和義務,發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糾正並補救其違約行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發包人有權基於下列原因,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的部分工作。在發出解除合同通知15日前告知承包人:(1)承包人實際進度明顯落後於進度計劃,發包人指令其採取措施並修正進度計劃時,承包人無作為(2)工程質量有嚴重缺陷,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使修復開始日期拖延達30天以上(3)承包人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明顯表明不履行合同、或經發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其履約後仍未能依約履行合同、或以明顯不適當的方式旅行合同(4)未能通過的竣工試驗、未能通過的竣工後試驗,使工程的任何部分和(或)工程喪失了主要使用功能、使用功能、生產功能(5)承包人破產、停業清理或進入清算程序,或情況表明承包人將進入破產和(或)清算程序。

承包人解除合同

1.基於下列原因,承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解除合同,但在發出解除合同通知15天前告知發包人:(1)發包人延誤付款達60天以上,或根據條款承包人要求復工,但發包人在180日內仍未通知復工的;(2)發包人實質上未能根據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影響承包人實施工作停止30天以上;(3)發包人未能按條款的約定提交支付保函;(4)出現條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繼續履行合同主要義務已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5)發包人破產、停業清理或進入清算程序、或情況表明發包人將進入破產和(或)清算程序,或發包人無力支付合同款項。

2.解除合同後的結算(1) 雙方應根據結算資料,結清解除合同雙方的應收應付款項的餘額。(2)如合同解除時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應收款餘額,承包人可從條款約定的發包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減,此後,應將支付保函返還給發包人。(3)如合同解除時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應收款餘額,合同又未約定發包人按條款提交支付保函時,發包人應根據條款的約定,經協商一致的解除合同日期結算資料後的第1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支付拖欠款項的餘額和利息。發包人在此後的60日內仍未支付,承包人有權根據條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3.合同解除後的事項:合同解除後,由發包人或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結算及結算後的付款約定仍然有效,直至解除合同的結算工作結清。

第三十四條 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第三十七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泰州廣源電氣工程安裝有限公司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為了明確雙方在建設過程中的權力、義務和經濟責任,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合同。

一、工程範圍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項目和內容:

二、工程造價

4、本工程採用總承包形式,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元整 ¥元。

三、建設工期

5、 根據有關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暫定工程總工期為預付款到賬後 日曆 天。

6、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按乙方要求完成土建基礎,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設備未能到位,影響進場施工。

(2)不屬包乾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 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電、停水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規定撥付款而影響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6)因供電部門原因無法停電,致使乙方不能連續施工而影響進度。

四、工程質量、驗收與安全管理

7、 本工程的質量為優良。

8、 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及標準:①該工程施工圖紙、設計説明和設計變更;② 電力建設工程驗收規範;③設備、材料製造廠產品説明書及技術資料。

9、 甲方在不防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督促。

10、 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 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乙方在施工中嚴格 執行電力工程方面的國標、部標、行標,特別是主要設備應符合地方供電部門 要求。

11、 該工程竣工後,由地方供電部門根據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及標準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驗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擔責任。

12、 乙方嚴格按照《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落實本工程施工的各級安全 責任制。本工程中非乙方責任發生的一切事故障礙,有相關責任方負責處理並 承擔費用。

五、工程造價的撥款和結算

13、本工程總造價為 元人民幣。

14、本工程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支付本工程造價部分工程款,計人民幣______ 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式送電前)支付工程款 元。

六、其他事項

1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個執貳份。

16、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需辦理籤(公) 證的,自辦畢籤(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造價款後終止。

17、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18、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 方(合同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開户銀行:

帳 號:

電 話:

乙 方(合同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姜堰市民營經濟產業中心 開户銀行:建行通揚路分理處 帳 號:320xx8999 電 話:0523-88212362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3

(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住宅樓及車庫兩個單位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

一、 承包方式:只包工不包料。

二、 工程概況:磚混結構,建築面積為5227m², 車庫為 490m²。 按實際完成面積結算。

三、 承包內容:基礎工程,主體工程。

四、 工程質量:國標合格。

五、 工程工期: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 承包價:

七、 撥付款方式:

八、 乙方責任:

1、 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達標;

2、 確保按合同規定日期完成任務;

3、 保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完善、安全設施發揮(三寶)作用;

4、 施工過程有甲方、監理等有關人員通力合作,及時解決施工疑難和問題;

5、 加強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守法和安全生產教育,確保工程順利完成施工任務;

6、 乙方負責安排:

① 大、小型所有施工機具、用具。

②所有砼模板材料(木方、模板、鐵線、鐵釘等全部材料。

③ 腳手架工程的杆、板、鋼等全部材料。

九、 甲方責任:

1、 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4份)及有關工程施工的技術資料,“三通一平”提前到位;

2、 負責校好圖紙匯審,解決施工疑難;

3、 負責提供所需的合格建築材料;

4、 負責向乙方設專業人員技術指導,及時做到質量檢測、監督和質量認證、驗收;

5、 施工過程對乙方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及時做到檢查監督和教育;

6、 保證做到按合同規定日期及時撥付工程進度款和結算剩餘尾款;

7、 關於停建、停工問題:施工過程如發生停止建設令,甲方承擔乙方一切損失。當發生待料停工時,甲方負責向乙方支付人頭人工費,如有停水、停電現象臨時性停工,甲方承擔向乙方支付生活費;

8、 施工過程因設計、圖紙變更,甲方按變更實際工程量向乙方進行進行增減項目的計算,進入乙方竣工結算;

9、 甲方發生臨時用工,由甲方專業人員給乙方打簽證進入乙方結算。

十、 雙方違約:

1、 乙方工程質量不達標(合格標準),甲方令乙方二次維修,發生的材料費由乙方承擔,二次檢測再不合格,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全員退場;

2、 乙方沒按共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務,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制裁,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 如再施工過程萬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由甲方和上級主管部門緊進行調查,按調查結論由責任方承擔經濟和一切損失;

4、 甲方如沒按合同日期支付工程款,隔三日乙方向甲方提出交涉,超七日時,已影響工程正常施工,乙方向甲方再交涉後,甲方及時給予解決;

5、 竣工驗收結算:乙方全部完成施工任務時,甲方應及時做好驗收結算,結算後十五天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結算尾款,如超三十時,乙方有權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對不可予照的事和問題,甲乙雙方及時會面共同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4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了明確有關施工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約定工藝要求:

第二條:承包內容,工程造價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內容及工程造價

1. 承包內容:

2. 工程總造價:3. 其它約定事項:

二、承包方式:

第三條:工期

1.工程預計日竣工。有效期 天。

2.如遇下列情況,可合理順延工期:

(1)因為甲方原因——如施工手續不全等岡素或現場條件不具備;

(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及風、雨、雪因素或國家政府規定而不能連續施工;

(3)工程變更導致的工期順延;

(4)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

(5)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因素;

第四條:圖紙設計

甲方設計的工程,簽約時間向乙方提供工程圖紙二套,土建平面圖、剖面圖各一份。

第五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搞好開前施工現場路通,電通、場地平整、拆除高空障礙。

2、解決四鄰相關以及外界干涉施工的問題,並辦妥一切準建手續和負責組織協調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

3、提供施工電源,容量A,電費由甲方承擔,電源線接到施工現場。根據現場條件提供住宿。不收住宿、水、電費。

4、選派施工現場代表同志,負責施工現場的簽證、蓋章及日常事務。

第六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組織施工人員、機具、材料進場後,應遵守甲方工地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2、把好質量關、技術關、確保工程技術資料齊全。

3、乙方人員進場後,應遵守甲方工地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4、施工場地要整潔衞生,做到文明施工。

5、選派施工代表同志,負責施工現場的簽證、蓋章及日常事務工作。

第七條:設計變更及工程質量

1、若工程在施工中有設計變更,因變更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延順。

2、乙方必須按設計要求施工,根據國家現行施工規範和操作規程精心施工。

第八條:工程價款支付與結算

1、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計元;作為預付款。預付款不到位合同不生效。

2、,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計度款。

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計度款。

4、工程竣工後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剩餘工程款計元。

5、甲方應嚴格安裝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按時付款,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同時工期相應順延,如不能按時付款乙方有權撤出工器具設備、人員。

第九條:安全施工

1、甲乙雙方必須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安全配套設施乙方自備、且費用自理,甲方不在承擔費用。

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傷事故,責任和發生的費用乙方承擔。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工傷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

第十條:違約責任

如一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份,以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交生效,到工程完工及工程款全部付清後終止。

第十二條:未盡帶宜,由雙方另作協商,並簽訂書面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爭議,雙方協商處理或由有關部門解決。

附則:

發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5

發包人(全稱):大連銘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大連金宏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銘毅房地產開發大連新視界·銘城項目由承包方總承包管理。工程內容包括土建、裝飾、電氣、給排水、採暖、消防、燃氣、機電安裝、景觀園林及外管網等全部內容。如上水,燃氣、機電安裝等專業工程,需發包人通過招標等形式確定專業承包商後,納入本合同承包人的總承包施工範圍,承包方計取總承包管理費,費率為工程造價的3%。凡發包人另行招標的其他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本合同承包人。

結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結算執行20xx遼寧省定額,材料及人工費均執行施工期間大連市造價信息網網刊價。

2、本工程為總承包形式,如發包人將專業施工項目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承包人應收取總承包管理費費率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墊資施工,發包方給予墊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計算。

本框架協議一式六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三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20xx年9月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xx年9月__________ 日期: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勞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結構層次 建築面積

二、承包範圍本工程圖紙範圍內全部土建工程的模板製作及安裝,完工後清理整理模板、木方釘並清理乾淨,裝卸租借的鋼管、鋼模、扣件、夾板、木料等。

三、工程期限

必須嚴格按照工地負責人所制定的進度計劃執行,以各分部、分項工程書面交底簽字為準。根據各階段進度密切配合工地負責人,及時配備充足的勞動力,根據工程進度的需要,必要時加班加點。

四、質量標準

依照本工程施工圖、設計變更、技術交底書、現行國家有關標準及本公司的質量操作要求施工,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要認真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有乙方負責。

本工程約定的質量等級為五、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及至全職權甲方駐工地代表職權 全面負責本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對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成本等全面協調管理,對勞務隊伍進行管理。乙方駐工地代表職權全面負責勞務隊伍的管理,對勞動力進退場按甲方要求進行安排,對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負責。

六、長木方不能鋸成短木方使用,模板一定要按各紙尺寸合理使用。如屢教不改,每次罰款貳佰元,以照相為準,從生活費中扣除。

七、二次結構一定要按各紙尺寸,必須貼膠帶,主體封頂後,所有木方、模板全部清理堆放整齊。

八、材料機具供應

本工程包工不包料,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材料並及時組織進場。甲方提供的施工機具為垂直機械運輸,除上述甲方提供的施工機具外,本工程施工用的其他小型機械、工具、用具均由乙方負責。

九、安全文明施工

7.1甲方按規定提供安全防護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乙方施工人中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按上級及本公司有產規定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管理。

7.2乙方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安排專人負責文明施工工作,工地現場做到材料堆放整齊、工完場清、合理配料、不得浪費,必須達到 / 級文明工地標準。

7.3本工程實行風險承包,有關風險因素已考慮承包價格內,乙方作業人員因違章作業發生安全事故而產生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自負。甲方出於人道主義的精神,視具體情況給予適當的經濟支持,乙方應為現場作業人員辦理必要的保險。

7.4乙方對所進場人員必須編制名冊報給甲方備案。

十、價格約定

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用,達到約定期質量、工期、安全文明的要求,本工程勞務價格按砼與模板接觸面積為 60 元/m2在工程質量評定中,如因乙方責任,致使本工程達不到 元。在安全文明工地檢查評比中,如因乙方責任,致使本工程達不到 / 級文明工地標準,乙方願罰結算價格的 / 。

十一、工期的約定

乙方必須約定的工期完成全部承包內容,如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罰款 20xx元 ,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工地進度計劃完成,如乙方原因完不成,每次扣罰 元。

十二、付款約定]

1、基礎工程完工甲方節點款拿到後按工資總價的 予以付款。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結算價的 %。餘款在第二年年底結清。

工程施工中遇有變更,甲方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按變更通知組織施工,無大的工序變更,承包單價不調整。

十三、如乙方不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能滿足工程總體施工需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的損失有乙方承擔。

十四、本工程必須有乙方自有的勞務隊伍承擔施工和管理,不得轉包。

十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甲方所有,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違反施工現場管理條例所處罰款在當月生活費中扣除。

2、由於乙方原因產生質量問題而返工所造成的損失均有乙方負責。如造成甲方材料損失則乙方需照價賠償。

3、工地上乙方工人不得與其他班組工人打架、鬥毆。在工地內有偷盜及賭博行為,如發現則依次罰款5000∽20xx0元。

4、乙方必須按圖施工。質量符合國家標準,成品分類堆放整齊。每天工完場清,場內乾淨整潔,原材料、成品堆放整齊,每發現一次不符合要求罰款500元。同時乙方必須對其他分包單位的施工成品進行保護,不得破壞和偷盜,發現一次罰款1000∽20xx0元。另材料不準浪費和多用、以大代小,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甲方代表:

簽訂日期: 乙方代表:年 月 日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7

發包方: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項目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份平方米。 4.承包內容:

5.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份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

7.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 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11.乙方主要義務

1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的,乙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後保險期一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內,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免費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為止。但保修一條除外。

1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份,由發包方送建設銀行一份。

發包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承包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8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承包範圍

工程名稱:依山星苑7#樓平基工程

工程地點:市檢察院後面

工程內容:(承包範圍):該工程的場地平基土石方工程的開挖及破碎(由於地理條件特殊,土石方工程在施工當中,不能採用爆破方式施工,只能採取機械破碎或人工處理的辦法);保證該工程以後能達到施工條件,以及達到建設單位的要求條件。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日曆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達到發包方及建設單位的要求條件。

四、合同價款

合同價:土石方綜合價每立方為300元,大寫:叁佰元,全石頭每立方叁百叁拾元。

五、工程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承包方進場工程進度達到一半時由甲方支付工程進度款的80%作為材料費,工程餘款甲方必須在工程竣工後15日一次性付清餘款。

六、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內容:

1、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合同單價:

2、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中途退場,如果自動不幹,要求自動退場,發包人不予進行工程款的結算,並且在承包人不願意施工後一天內必須全部清場,搬出所有自己所有的施工機械及施工工具、用具,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承包方自行負責,如果不搬出施工場地,產生如工期延誤、建設單位的罰款等後果一切由承包方全部負責。

七、工程質量用及施工要求

1、承包人要嚴格遵照發包人要求及現行國家有關規範、規範及行業標準進行施工作業: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2、施工期間的一切質量、安全責任均由承包方全權負責,發包方不能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刑事責任。

3、發包人應積極配合承包人的工程施工,如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誤,責任由發包人負責,承包方不再負責,並由發包方負責承包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5、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部分,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經承、發包雙方簽字後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工完帳清自動換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9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了明確有關施工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約定工藝要求:

第二條:承包內容,工程造價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內容及工程造價

1. 承包內容:

2. 工程總造價:3. 其它約定事項:二、承包方式:

第三條:工期

1.工程預計日竣工。有效期 天。

2.如遇下列情況,可合理順延工期:

(1)因為甲方原因——如施工手續不全等岡素或現場條件不具備;

(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及風、雨、雪因素或國家政府規定而不能連續施工;

(3)工程變更導致的工期順延;

(4)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

(5)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因素;

第四條:圖紙設計

甲方設計的工程,簽約時間向乙方提供工程圖紙二套,土建平面圖、剖面圖各一份。

第五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搞好開前施工現場路通,電通、場地平整、拆除高空障礙。

2、解決四鄰相關以及外界干涉施工的問題,並辦妥一切準建手續和負責組織協調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

3、提供施工電源,容量A,電費由甲方承擔,電源線接到施工現場。根據現場條件提供住宿。不收住宿、水、電費。

4、選派施工現場代表同志,負責施工現場的簽證、蓋章及日常事務。

第六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組織施工人員、機具、材料進場後,應遵守甲方工地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2、把好質量關、技術關、確保工程技術資料齊全。

3、乙方人員進場後,應遵守甲方工地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4、施工場地要整潔衞生,做到文明施工。

5、選派施工代表同志,負責施工現場的簽證、蓋章及日常事務工作。

第七條:設計變更及工程質量

1、若工程在施工中有設計變更,因變更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延順。

2、乙方必須按設計要求施工,根據國家現行施工規範和操作規程精心施工。

第八條:工程價款支付與結算

1、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計元;作為預付款。預付款不到位合同不生效。

2、,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計度款。

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計度款。

4、工程竣工後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剩餘工程款計元。

5、甲方應嚴格安裝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按時付款,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同時工期相應順延,如不能按時付款乙方有權撤出工器具設備、人員。

第九條:安全施工

1、甲乙雙方必須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安全配套設施乙方自備、且費用自理,甲方不在承擔費用。

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傷事故,責任和發生的費用乙方承擔。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工傷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

第十條:違約責任

如一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份,以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交生效,到工程完工及工程款全部付清後終止。

第十二條:未盡帶宜,由雙方另作協商,並簽訂書面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爭議,雙方協商處理或由有關部門解決。

附則:

發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並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方兩套複製件。承包方需要更多複製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僱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用於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2.承包方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並經工程師批准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四套複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於不能複製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複製的副本。此外,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複印件供僱主使用,其費用由僱主支付。

3.上述提供給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圖紙的一套複印件應由承包方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二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批准、核准或備案文號:

3.工程內容及規模:

4.工程所在省市詳細地址:

5.工程承包範圍:

6.工程承包方式: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驗收 ,開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五條 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 工程合同總價、支付、結算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人工費: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管理費: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元,分__ 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差價調整辦法: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 __種差價調整辦法。

(1)按主材計算價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列出需要調整價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價格(一般採用當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信息價或結算價),工程竣工結算時按竣工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信息價或結算價,與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基期價比較計算材料差價。

(2)主材按抽料計算價差,其它材料按係數計算價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圖計算的用量和竣工當月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結算價或信息價與基期價對比計算差價。其它材料按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調價係數計算差價。

(3)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竣工調價係數及調價計算方法計算差價。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根據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經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構成合同價款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支付工程款。發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結算證書後,由發包方的造價工程師或委託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審查,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審查意見,作為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當事人雙方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工程價格爭議,可通過下列辦法解決:

(1)雙方協商確定;

(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

(3)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爭議處理中,涉及工程價格鑑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9.發包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 施工準備

1.發包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承包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

發包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

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十一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承包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

列情況造成承包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發包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以書面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當事人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於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負擔。

4.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發包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發包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當事人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二條 文明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二)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三)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四)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

第十三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

2.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九條 發包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二十條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發包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地整衞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發包方派_________為駐現場負責人,承包方派_______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承包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二十四條 違約、索賠和裁決

(一)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發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發包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因發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方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5.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6.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二)索 賠

發包人的索賠:發包人認為,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責任、義務,且根據本合同約定、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的相關情況與事項,承包人應承擔損失、損害賠償責任,但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賠償責任時,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提出索賠。索賠依據法律及合同約定,並遵循如下程序進行:

(1)發包人應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30日內,向承包人送交索賠通知。未能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30日內發出索賠通知,承包人不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發包人在發出索賠通知後的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説明索賠事件的正當理由、條款根據、有效的可證實的證據和索賠估算等相關資料;

(3)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資料後30日內與發包人協商解決,或給予答覆,或要求發包人進一步補充提供索賠理由和證據;

(4)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資料後30日內未與發包人協商、未予答覆、或未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承包人認可。

(5)當發包人提出的索賠事件持續影響時,每週應向承包人發出索賠事件的延續影響情況,在該索賠事件延續影響停止後的30日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送交最終索賠報告和最終索賠估算。索賠程序與本款第(1)項至第(4)項的約定相同。

承包人的索賠:承包人認為,發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責任和義務,且根據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約定、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的相關情況和事項,發包人應承擔損失、損害賠償責任及延長竣工日期的,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賠償義務或延長竣工日期時,承包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索賠依據法律和合同約定,並遵循如下程序進行:

(1)索賠事件發生後30日內,向發包人發出索賠通知。未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30日內發出索賠通知,發包人不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2)承包人應在發出索賠事件通知後的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交説明索賠事件的正當理由、條款根據、有效的可證實的證據和索賠估算資料的報告;

(3)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有關索賠資料的報告後30日內與承包人協商解決,或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本款第(3)項提交的報告和補充資料後的30日內未與承包人協商、或未予答覆、或未向承包人提出進一步補充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髮包人認可。

(5) 當承包人提出的索賠事件持續影響時,承包人每週向發包人發出索賠事件的延續影響情況,在該索賠事件延續影響停止後的30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送交最終索賠報告和最終索賠估算。索賠程序與本款第(1)項至第(4)項的約定相同。

(三)爭議和裁決

(1)爭議的解決程序:根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事項所發生的任何索賠爭議,合同雙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過。爭議的一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説明爭議的內容、細節及因由。在上述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30日內,經友好協商後仍存爭議時,合同雙方可提請雙方一致同意的工程所在地有關單位或權威機構對此項爭議進行調解;在爭議提交調解之日起30日內,雙方仍存爭議時,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調解的,按專用條款的約定通過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爭議事項。

(2)爭議不應影響履約:發生爭議後,須繼續履行其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保持工程繼續實施。除非出現下列情況,任何一方不得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實施。○1 當事人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經合同雙方協議停止實施○2 仲裁機構或法院責令停止實施。

(3)停止實施的工程保護:根據款約定,停止實施工程或部分工程時,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職責、責任和義務,保護好與合同工程有關的各種文件、資料、圖紙、已完工程,以及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優先採用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方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方應協助承包方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方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3.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方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方承擔。

(2)發包方承包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方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5.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工程風險

1.發包方的風險(1)發包方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2)由於發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設備的損失和損壞。(3)發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4)戰爭、動亂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5)其他由於發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承包方的風險(1)由於承包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2)由於承包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3)其他由於承包方原因造碭損失和損壞。

3.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通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失和損壞除外)。

4.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通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承包方按上述

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簽訂後發生第1款(3)和(4)項的風險造成工程的巨大損失和嚴重損壞,使雙方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後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後的付款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二十六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發包方可以與總承包方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方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方。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二十九條 保險

1.工程開工前,發包方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方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發包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方辦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承包方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方承包方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條 擔保

1.發包方承包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五條 合同生效、終止、解除

(一)合同生效與終止

1.合同生效:在合同協議書籤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合同副本的份數,及合同雙方應持的份數,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後合同義務:合同雙方應在合同終止後,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發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方承包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二)合同解除

發包人解除合同

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履行其職責、責任和義務,發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糾正並補救其違約行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發包人有權基於下列原因,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的部分工作。在發出解除合同通知15日前告知承包人:(1)承包人實際進度明顯落後於進度計劃,發包人指令其採取措施並修正進度計劃時,承包人無作為(2)工程質量有嚴重缺陷,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使修復開始日期拖延達30天以上(3)承包人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明顯表明不履行合同、或經發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其履約後仍未能依約履行合同、或以明顯不適當的方式旅行合同(4)未能通過的竣工試驗、未能通過的竣工後試驗,使工程的任何部分和(或)工程喪失了主要使用功能、使用功能、生產功能(5)承包人破產、停業清理或進入清算程序,或情況表明承包人將進入破產和(或)清算程序。

承包人解除合同

1.基於下列原因,承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解除合同,但在發出解除合同通知15天前告知發包人:(1)發包人延誤付款達60天以上,或根據條款承包人要求復工,但發包人在180日內仍未通知復工的;(2)發包人實質上未能根據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影響承包人實施工作停止30天以上;(3)發包人未能按條款的約定提交支付保函;(4)出現條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繼續履行合同主要義務已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5)發包人破產、停業清理或進入清算程序、或情況表明發包人將進入破產和(或)清算程序,或發包人無力支付合同款項。

2.解除合同後的結算(1) 雙方應根據結算資料,結清解除合同雙方的應收應付款項的餘額。(2) 如合同解除時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應收款餘額,承包人可從條款約定的發包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減,此後,應將支付保函返還給發包人。(3) 如合同解除時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應收款餘額,合同又未約定發包人按條款提交支付保函時,發包人應根據條款的約定,經協商一致的解除合同日期結算資料後的第1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支付拖欠款項的餘額和利息。發包人在此後的60日內仍未支付,承包人有權根據條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3.合同解除後的事項:合同解除後,由發包人或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結算及結算後的付款約定仍然有效,直至解除合同的結算工作結清。

第三十四條 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七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11

發包人(全稱):大連銘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大連金宏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銘毅房地產開發大連新視界·銘城項目由承包方總承包管理。工程內容包括土建、裝飾、電氣、給排水、採暖、消防、燃氣、機電安裝、景觀園林及外管網等全部內容。如上水,燃氣、機電安裝等專業工程,需發包人通過招標等形式確定專業承包商後,納入本合同承包人的總承包施工範圍,承包方計取總承包管理費,費率為工程造價的3%。凡發包人另行招標的其他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本合同承包人。

結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結算執行20_遼寧省定額,材料及人工費均執行施工期間大連市造價信息網網刊價。

2、本工程為總承包形式,如發包人將專業施工項目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承包人應收取總承包管理費費率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墊資施工,發包方給予墊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計算。

本框架協議一式六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三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20_年9月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_年9月__________ 日期: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12

發包方:衡陽篤信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重慶市西澤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雙方協定,衡陽古城文化旅遊渡假村建設項目工程 發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及安全施工,雙方本着自願、互利的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承包工程事宜進行友好協商一致,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條款,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1、下列文件應視為構成併成為閲讀和理解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工程執行承包施工合同

2)本工程執行全國統一的合同專用條款

3)本工程執行全國統一的合同通用條款

4)本工程執行的技術規範

5)按期支付農民工工資承諾書

6)安全生產合同書

7)文明施工合同書

8)防火、防盜合同書

9)本工程的圖紙

10)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工程名稱:衡陽古城文化旅遊渡假村建設項目工程

3、施工地點:衡陽縣集兵鎮車輪村

4、開工日期:20xx年2月1 8日(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5、施工範圍及承包方式:

為完成第一期所需的工程範圍、便道修建及護坡修整,包括合同書中明示或暗示的工程內容,由承包方包工、包料、包機械、包日期、包文明施工、包質量獨立承擔的承包方式。 工程內容:鄉村公路約14公里、水庫擋土牆、施工便道、綠化亮化、場地平整等土石方約10立方,工程總造價預計1.5億元人民幣左右(按實際工程量為準),施工中的土石方工程量的計量方法:以自然方測量為準,擋土牆計量方式以設計圖紙為依據,按實際發生的工程每立方計算。

6、規定工期:

開工日期自甲方下達開工令之日起至工程全部驗收完工總日曆,按國家規定預算工期和雙方議定擋土牆l2個月工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十個有效工作曰內辦好施工手續(如遇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政策行為、戰爭等人力之不能及之因素,則開工時間順延除外)。 .

7、議定價款

經雙方協商,承包方服從甲方根據建設計劃所需安排地段的工程材料及全部施工範圍及圖紙內容、承負管理費、臨建辦公室、庫房、冬季施工措施費、安拆費、機械使用費、轉移費、利潤、建築行業税、地税、各種保險及屬承包方施工中所需的各種手續費用,具體單價議定為:基礎部分開挖承包單價為貳拾伍元整/m³,土方單價為肆拾伍元整/m³,回填單貳拾叁元整/m³,基礎模板單價為 元/㎡,混凝土澆築為伍佰元整/ m³,基礎鋼筋製作安裝單價為 元/噸,基礎混凝土墊層單價為肆佰伍元整/ m³,基礎砌體單價為 元整/m³,澆築毛石混凝土單價為 元整/m³,漿砌毛石單價為 元整/m³,單價計算。(包括材料、運輸、人工、管理等一切費用,相關調差按湖南省時差計算,以每月1號為準)

8、結算程序和方式:

1、按20xx年的定額計算人工、材料調差每月25日上報進度,次月5日結算工程款80%,其餘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個月內一次付清(甲方須在乙方提交驗收報告後1個月內完成驗收)。有保質期的單項工程留3%等保質期到後,合格後付清。

2、承包合同定金:乙方簽訂承包工程合同書時,乙方交銀行壹佰萬元(1000000.00元整)作為保證金甲乙雙方共一賬號雙控三個月,無其它相關違約事宜,解凍後由乙方自行調配。

9、工程進度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技術規範和圖紙進行施工,承包方的一切工程須由甲方法人代表簽字有效,並服從現場指揮和工程師的指揮監督且服從建設單位統一計劃建設所需安排地段施工。

2)如乙方施工中質量達不到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如本工程出現重大質量責任事故(案次)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案次)均由承包方自負,甲方不承負其任何責任。(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由乙方施工過程中自己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此次安全事故的全部責任)。

10、甲方職責

1)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技術資料(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將甲方提供的圖紙及技術資料向第三方轉借),此合同內容不準泄密,違者自負。

2)負責解決乙方一切施工條件,承包方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和質量如期竣工。如不能滿足乙方施工條件,並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經業主監理核實工程量分期支付工程進度款,違約方按合同法為準執行。

11、乙方職責:

1)按承包合同執行且符合資質要求而具備自負經濟實力。自行組織調動本單位施工機械和施工人員按時進場施工,服從甲方及監理公司,在要求的工期內完成所有地施工內容。一切安全事故及所需手續和施工中的費用均由承包方自負。

2)乙方不得將本工程轉包,分包(及多入合作行為)、違反施工要求(損壞村民及國家地方設施)等,如發現違規違法,一經核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糾紛均由乙方自負。

3)乙方不得任意延期進場施工、停工、鬧事及影響甲方工程建設,違者均由乙方自負。

12、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本着協調解決原則共同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雙方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3、其他未盡事宜

雙方根據合同條款精神針對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4、資質、施工計劃、安全施工合同書、文明施工合同書、農民工資承諾書、防火、防盜合同書進場三日內乙方主動交付甲方,違者乙方自負一切。

15、本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工程尾款後本協議自動失

1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發包單位:衡陽篤信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承包單位:重慶市西澤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法定代表人: . 乙方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地點:衡陽篤信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20xx年2月10日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1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在恩施市火站小區新建私人住宅一幢,每層面積240㎡,建築面積約為1200㎡,工程造價約為49.8萬元,該工程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名稱:私人住宅樓

2、地點:恩施火車站還建小區

3、結構:框架結構,建築面積約為1200㎡。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範圍

主體工程:

1、1至5層做四周牆體,室內牆面水泥砂漿抹面後搓光,保證能直接做仿瓷等塗料,地面水泥砂漿打搓,室外正面貼牆面磚,後面水泥砂漿抹光。

2、地面工程,室外做散水坡、台階。

3、施工範圍內的建築垃圾清除並上車。

4、乙方自備機械設備,模板釘子、鐵絲、跳板,外圍腳手架甲方負責。

5、層頂坡屋面按照設計圖紙設工。

三、承包單價

1、1至5層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15元包乾,做坡屋面,坡面按1.5層計算,4至5層按照居家施工每平方米145元包工。

四、施工工期

從20xx年3月1日開工至20xx年7月31日竣工,工期為150天,乙方不得延誤工期,若因甲方材料原因造成停工,或天氣影響工期順延。

五、施工安全

1、安全設施(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用品,由乙方負責,凡因施工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做好安全施工管理,禁止工人酒後施工,穿拖鞋施工,施工人員必須帶安全帽,在外牆施工和開弔機的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繩,若發現操作人員違規,由甲方責令乙方清退該工作人員。

3、施工期間安全第一,工程保險由甲方購買,甲方有權監督施工安全。

六、施工質量

1、乙方必須保證質量,嚴格按照圖紙施工,如經檢驗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賠償和返工,所有工時,材料均由乙方負責,如有變更,甲乙雙方協商後施工。

七、付款方式

乙方每倒一層現繞板後,甲方支付給乙方2萬元,餘下的在房屋驗收合格後,甲方一次付清。

八、其它約定

1、甲方負責施工中的用水用電,做好施工現場及周圍協調工作,對需要變更的項目提前兩天通知乙方,否則因返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保證施工現場的材料堆放整齊,不得浪費材料,管理好施工人員不得帶走工地上的任何材料,若發現類似情況,由甲方進行經濟處罰,視情節發現一次處罰200元至500元。

3、因乙方造成返工,返工材料和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違約責任

為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甲方雙方應相互尊重,互相理解,現發問題及時糾正,若有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發包方):

甲 方 代 表:

乙方(承包方):

乙 方 代 表:

監 理 方:

監 理 方 代 表:

設 計 方: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工程質量監督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內容:

三:工程價款:

注:室外台階及面層工程、二次裝修設計及用户自理項目(室內門窗、牆面、隔斷、吊頂裝修均未計算)設計未明確的項目均

未計算;未計算的工程由甲乙雙方另行預算後實施。土方工程沒有考慮多餘土方外運,土方類別按三類土方計算。(注:水泥地面上的非金屬聚氨酯耐磨材料由於甲方要求變更設計和材料暫不實施,重新預算後實施,扣除水泥地平面積以上的20元每平方米的造價。)地基超深部分據實計算。施工所涉及用電用水由甲方負責。

四、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五、工程圖紙:由甲方提供,乙方用於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六、工程地點:

七、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以施工設計圖設計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及時提出並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未及時提出整改等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整個合同表述的“及時”:為3小時以內)。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不可抗力因素約定:

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範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包括因治安環境惡劣、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和停電停水、交通受阻等)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5、其他因甲方造成的原因。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六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在三天內予以確認和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十、付款方式

(一)

(二)工程施工過程中按進度付款,按每完成20個百分點為付款單元。最後10%的工程在竣工前付5%的工程款,餘下的5%為質保金。

(三)如有追加工程或甲方提出變更設計、更換材料等帶來的成本增加及款項。適用於本(一)、(二)條款。

(四)質保金。甲方將工程總額的5%列為工程的質保金,在支付所有款項前扣除該項資金,質保期為一年時間,質保金用於工程質量保證。但本質保金不含乙方向相關管理部門繳納的保證

金。

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質保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質保並支付質保金。

質保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質保期間,因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質保金內扣除。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如因極端天氣範圍內的大風、暴雨、雪災、洪水、地震、地質變化及人為原因等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不由乙方負責。

甲方應在質保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質保金和退還乙方。

(五)工程驗收結束後,除扣除工程總額5%的質保金外,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付清全部餘款。

十一、工程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3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當日給出驗收意見。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份單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

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並由甲方出具書面驗收報告。

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十二、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甲方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十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指派人員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工程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綜合協調施工環境、行業主管部門關係、辦理相關許可手續等。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如有異議及時向乙方提出。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施工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4、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5、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竣工申請後3天內組織驗收。

6、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指標符合工程的行業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3、科學組織施工,施工過程中及時與甲方溝通。

4、竣工資料應滿足行業要求。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6、乙方接受甲方監理的監督、管理。甲方監理實行事前監理、過程監理,禁止事後監理。

十四、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

(二)由於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

(三)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並承擔乙方停工期間的工人誤工、機械、材料等損失。

(四)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五、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一)合同簽訂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

火災、颱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雙方均應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覆,逾期未答覆視為同意。

(三)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30日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6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四)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達到60日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整個工程延期的期限達到1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乙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五)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地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十七、安全施工

(一)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二)工程開工前,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若乙方不予辦理,甲方經乙方同意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相關保險機構人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四)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屬工程造價範圍內的,防護措施費由承包人承擔,不屬於工程造價範圍內的,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五)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按措施費用。

(六)由於責任方造成的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人員及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責任方承擔損失。

(七)承包人機械設備自然損壞及其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

(八)工程所需清理等費用,屬於工程總造價的,由乙方承擔,不屬於總造價的,由甲方承擔。

(九)屬於甲方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十)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提出處臵方案,甲方收到處臵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十一)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十二)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十三)雙方簽訂《建築施工安全責任合同》,規範雙方的安全責任,該合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八、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十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二十、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若有附件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 份 證: 身 份 證: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甲方相關人員簽字:

姓 名:

身份證號:

姓 名:

身份證號:

姓 名:

身份證號:

乙方相關人員簽字: 姓 名: 身份證號: 姓 名: 身份證號: 姓 名: 身份證號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15

發包方:陝西省第十一建築工程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 工程的勞務分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優質、高速的完成,保障雙方利益,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結構:

4、建築面積:

二、分包範圍及質量要求

以及現場文明施工、施工區場地硬化、地面防護棚的搭設和乙方使用材料的現場卸車、倒運等工作;但不包等不屬於主樓結構所包括的內容。

2、分包方式:包工、包機械(塔吊、垂直運輸機械、砼攪拌機、鋼筋、木工機械等除外)、包工期、質量、包文明施工、包主體結構範圍內驗收。

3、質量標準:

4、工程進度:

三、工作內容

乙方承包範圍內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一)、鋼筋工程

1、鋼筋翻樣。

2、鋼筋機械安裝就位、操作、工作台製作和布臵。

3、乙方結構工程中所直接使用的材料的二次倒運(不包括因甲方原因發生的反覆倒運)、歸堆碼跺、除浮鏽、原材料的標識工作。

4、豎向鋼筋連接的合理下料,運至工作面。

5、鋼筋製作:

(1)除鏽、調直、切斷、冷拉、彎曲。

l、分包範圍:結構工程的鋼筋、模板、砼的施工,施工外架, 括

(2)依據料表製作成型。

(3)鋼筋直螺紋機械連接的下料、搬運、連接。

(4)鋼筋的電弧焊、綁條焊、電氣焊割、平直鋼筋閃光對接焊。

(5)短料接長,餘料加工再利用、廢料加工再利用、廢料歸堆。

(6)半成品鋼筋分類整齊堆放、標識及水平、垂直運輸。

(7)按文明工地的要求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統一規劃,堆放整齊。

6、鋼筋綁紮:

(1)半成品材料運至施工層,按料單就位,並整齊堆放。

(2)按圖紙設計和國家規範,對結構施工範圍內的各種結構構件進行綁紮。

(3)對綁紮後的成品鋼筋進行有效保護。

(4)馬凳筋、梯子筋、保護層墊塊的製作、安放。

(5)鋼筋水平、垂直控制限位卡具的加工。

(6)設計洞口、施工預留洞口的鋼筋切割,洞口加筋處的制、綁、焊。砌體拉接筋的製作、安放。

(7)工作面行人通道的搭設拆除,澆搗砼時鋼筋保護工作。

(8)班組自檢、互檢、交接檢,向甲方報送自檢記錄,參與甲方、建設單位的質量檢查及隱蔽工程驗收。

(9)預埋鐵件的安放(加工製作不包括在乙方工作內容內)。

(10)嚴格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工完場清,保持工作面整齊乾淨,無散落材料。

(二)、模板工程

1、依據工程的結構特點,制定詳細的模板施工方案和施工操作工藝,甲方審定後,共同實施與遵守。

2、提供詳細的模板工程的材料計劃,供甲方審定。

3、嚴格依照藍圖繪製模板詳圖,進行模板的製作(木模的製作,木方的刨平、刨直加工,小鋼模配製成大模板)、拼裝。

4、木工機械的安裝就位,操作、保養。

5、甲方提供配製模板用的原材料(膠合板、方木等)、設施料(鋼管、扣件、卡具、腳手板、對拉螺栓)、定型全鋼大模板到場後的二次倒運、歸堆碼垛。

6、模板的安裝,加固,校正,拆除:

(1)模板的清理、刷油、擦光、模板的嵌縫、粘貼海綿條。

(2)支模所需的各種材料(模板、方木、鋼管、螺栓、卡具、扣件、腳手板等)的場內水平、垂直運輸,且在工作面上分類整齊堆放。

(3)支模所用腳手架的搭拆。

(4)門窗洞口、預留洞口等模板的製作、安裝。

(5)嚴格按照圖紙及規範要求對模板進行就位、加固、校正。

(6)拆除後的清理、刷油及整理工作。

7、模板加工場地、堆放場地及模板安裝工作面符合文明工地的要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要整齊劃一。加工場地、堆放場地及工作面應隨時保持整潔做到工完場清。模板加工的餘料、刨花、鋸末清理不得超過4小時。

8、模板安裝完畢後的自檢、互檢、交接檢,向甲方報送自檢記錄,參與甲方、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及隱蔽工程驗收;砼澆灌過程的模板看護,及的處理。

9、模板的拆除,清理、起釘、刷隔離劑保護,扣件、卡具、對拉螺栓、螺母等工程完畢後的交庫(包括浸油,但不包括刷漆及維修等),方木、模板、鋼管等材料的分類堆放、碼垛。

(三)、砼工程

1、施工方案和操作工藝的制定。

2、商砼的後台放料、輸送管道的佈設、安拆,臨時運輸及施工通道的搭設及拆除。

3、砼的澆灌、振搗、抹面、覆蓋塑料薄膜或麻袋、澆水、養護、修補及成品保護。

4、含底層地面墊層施工、砼輸送的泵管拆接、清理。

5、對工作面散落的砼、砂漿及時清理和再利用。

6、澆搗混凝土的區域清潔面貌的保持。

7、砼澆搗完畢後,泵管的拆除、清洗,輸送泵場地的清理。

(四)、架子工程

1、本工程的外腳手架採用 鋼管外架,協助甲方對架子方案進行審查,並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建議。

2、架子所需型鋼、鋼絲繩、鋼管、架板(含木板)、扣件、密目網、小孔網、各種卡具進場後的場內二次倒運、歸堆碼垛。

3、嚴格按架子的設計方案進行搭設。

4、架子底部按施工方案用膠合板進行包裝。負責架管、踢腳板、底層包裝板的刷油漆工作。

5、架子搭設完畢自檢合格後,書面報給甲方參與甲方組織的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6、使用過程中進行日常檢查、維護、雜物清理工作。

7、主體結構工程施工中架子的搭設,架子下面的清理、打掃工作。

8、防護欄杆的搭設、“四口”、“五臨邊”的圍護、防護。

(五)、文明施工

1、保證施工區域、作業面、生活區保持整齊、乾淨,材料堆放整齊,達到 級文明工地標準。

2、進行文明施工的宣傳標語、條幅、橫幅的布臵掛設工作。

3、負責生產區的場地硬化、地面防護棚搭設。

(六)、其他

1、不包含圈樑、過樑、構造柱、防水、砌體等所有不屬於本工程結構件的工作內容。

2、不含施工電梯及塔吊附牆架搭設、等工作內容,若需乙方用工費用另行協商。

3、甲方負責將樓層的定位軸線、標高投測到各層,乙方提供專職人員配合,各樓層的細部放線工作由乙方負責完成,甲方複驗。

4、負責乙方所需材料的進場卸車工作,屬甲方外租週轉材料退場裝車乙方不負責,屬於乙方的模板材料、工具裝車由乙方負責。

5、塔吊指揮由乙方負責,甲方付給塔吊租賃費時,需乙方簽字認可。

四、採用的設備及工藝方案

1、垂直運輸每棟樓採用 台塔吊, 台施工電梯。

2、鋼筋製作採用 台鋼筋對焊機、 台鋼筋彎曲機、 台鋼筋切斷機、 台鋼筋調直機、 台電焊機, 台砂輪切割機。

3、模板±0.00以下采用 系列小鋼模散拼(用螺栓連接,對拉螺栓處採用P10x系列模板打孔)的方案,±0.00以上採用 系列斷口式全鋼定型大模板施工,樑及頂板採用12mm厚優質雙面覆塑鏡面竹膠板,頂板模板的支撐系統採用碗扣式(或插口式)加絲座的方案,並配備 台壓刨、 台平刨、 台電鋸、 台台鑽。

4、混凝土採用商品砼,運輸到施工現場,現場配備一台砼輸送泵、二台布料機布料。

5、施工外架:三層以下采用落地式雙排腳手架,從基礎墊層開始搭設,三層以上採用型鋼懸挑式施工外架方案,密目網防護。

6、本工程樓層均分二段流水作業,以保證二十四小時不間斷施工。

五、合同價款及計算辦法

在上述設備配製及方案的前提下,按如下取費單價和結算方法進行結算:

1、基礎按地下室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 元。

2、地下室按其建築面積結算,每平方米元 元。

3、地上各樓層按其建築面積計算(但陽台按其實際水平投影面積計算,計入其所在樓層的計算面積中,不足2.2米高的結構層按其實際投影面積計算),每平方米 元。

4、屋面以上所有不能計算建築面積的結構構件(如女兒牆、花架樑、裝飾構件等),按每棟樓 元包乾。

5、工作範圍以外的零星計時用工,按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計算。對於較大量的合同外工作,乙方同意協商施工的,雙方協商單價,不能按零星用工計算。

6、本合同單價是按簽訂合同時的施工藍圖考慮的,若發生變更,只要不發生建築面積的增減,無論其結構構件的難易與數量變化與否,取費單價和結算辦法不變。但變更引起乙方返工的,甲方應給乙方增加相應的費用。

7、以上單價為不含税價,甲方應付給乙方的淨費用,税金由甲方統一繳納。

8、工人住房租賃費由乙方承擔。因現場條件所限,乙方儘量把職工食堂開在場外,工人食堂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六、結算與付款

1、±0.000以上開始付款,乙方應在每月26日前報量,甲方 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經甲乙雙方有關人員籤認後,於次月15日以前付給乙方上月結算工程款的 %。主體工程完工兩月後,付至結算總價的95%,餘款待工程竣工後付清,乙方開具收款收據。

2、在合同簽訂時,乙方需提供銀行賬户(如有變更,乙方法人須出據變更函),乙方收款經辦人員必須出據法人委託書,手續齊全甲方給予辦理付款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付。

七、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做好現場“三通一平”,辦理施工所需要的各種證件、批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2、全面負責現場的施工組織工作,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制定工程的生產計劃,確保生產均衡性和連續性。

3、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工程設計變更一式兩份,並進行質量、安全、技術交底。負責對乙方管理、監督、檢查、驗收等職能工作。

4、甲方按照工程進度計劃,根據施工需要向乙方及時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各種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須保證質量合格。對於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乙方有權拒絕使用。甲方還應保證24小時(建設單位影響除外,工期順延)材料隨時供應。乙方應提前5日提交材料計劃。

5、甲方提供 及配套設施料。

6、甲方負責提供合同規定的塔吊、垂直運輸機械、砼攪拌輸送機械、鋼筋加工機械、木工加工機械及施工用電、用水。(其中塔吊、施工電梯、砼輸送泵的司機工資由甲方負責。對於設備用電線路甲方派專人經常檢查、維修、保養。)

7、甲方配備專職電工,對現場用電線路進行布臵、檢查、維修。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接拆電源、開關,違反操作規程者,發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8、甲方負責鋼筋直螺紋機械連接的鋼筋接頭滾絲加工工作,其餘工作內容由乙方負責完成。

9、甲方負責現場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人員要進行進場前安全教育,宣傳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完善安全防護措施。在現場周圍和重點防範部位設立警示牌。建立健全現場安全制度,逐日進行安全檢查。對違反安全制度的乙方人員,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停工及處罰處理。

10、在不違反合同的前提下,乙方應執行甲方現場制定的管理制度;甲方下達的質量、工程進度、安全、技術等指標任務,乙方應努力完成。若乙方逾期不能完成施工計劃,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1、甲方協助乙方處理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12、甲方協調乙方同公安、勞動等社會部門的關係,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負責(暫住證由乙方自行辦理)。屬於甲、乙方各自行為(或內部職工行為)造成的損失或責任,責任方自理。

13、甲方按省、市有關規定協助乙方辦理務工許可證、計劃生育有關證件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進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營業執照,編號:

(2)有資質證書,編號:

(3)有進場人員花名冊,及特殊工種上崗證書。

(4)保證合同人數及技術水平,合同初定進場人數為 人。

(5)乙方人員均需乙方正式編制員工。

(6)嚴禁使用童工和體、智殘缺工人。

2、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區域,必須接受甲方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消防、文明施工技術交底,並按甲方要求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進度要求組織施工。同時乙方不能轉包工程,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

4、乙方在施工前應熟悉圖紙,存在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提出。

5、乙方在施工前應根據合同協議條款,認真編制作業指導書及質量安全措施,在施工中嚴格按規程、規範施工,服從甲方、監理監督檢查,做好施工的自檢、交接檢、專檢工作,發現問題立即糾正,並按要求做好質量記錄。

6、乙方應根據總工期要求向甲方提出月旬作業計劃,並提出工期保證措施。

7、乙方應根據總工期要求及甲方批准的月計劃,提出材料、設施料等需用計劃,由甲方審核備料。

8、乙方對進場職工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在工作中或接受其它任務時對甲方提出整改,應無條件服從,不推諉、拖拉。

9、乙方應按省、市進城務工有關規定,辦理務工、計劃生育、人身意外傷亡保險等手續。

10、按時支付自身員工(農民工)工資,因拖欠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八、大模板租賃

1、甲方向乙方提供設計模板所需的工程圖紙及其它資料,並向乙方作書面技術交底。乙方在模板設計方案完畢後交甲方審核簽字,甲方按國家有關規範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2、乙方提供的模板如不符合質量標準,應予以修復或退換,如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或工程圖紙有誤以及變更,導致乙方不能按時供貨或不符合質量標準,其責任、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3、模板進場前,甲方應及時解決模板堆放及拼裝平台專用場地,進、出場時甲方要積極組織協調相關事宜(包括塔吊配合卸車、碼放等)。租用的全過程甲方要協助大模板的保管,無乙方簽字許可,不許外運。

4、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由乙方負責維修和保養,由乙方原因造成損壞,乙方負責;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的模板改制或損壞要照價賠償;甲方應向其他有關配合單位交底,防止模板的損壞,由於第三方原因導致的損壞,甲方負責督促第三方10日內照價賠償。

5、由於非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停工 日以上,大模板租賃費另按每日 元/m (樑模板、異型模板每日按 元/m)支付;若停工 日以上且近期確無復工希望,甲方可付清本工程預計租賃費總額,要求乙方將模板改造調往其它工地使用,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預計租賃費總額後不再計取每日 元/平方米的租金。復工後乙方應將大模板調回,甲方再次使用模板的改造費用,甲方承擔二分之一。

6、乙方向甲方不收取大模板租賃押金。

九、質量與驗收

1、在雙方共同認可的工藝方案和甲方提供的材料合格的前提下,乙方的施工應達到如下質量要求: 。若因乙方原因(出現安全、質量等問題),沒有達到上述結果,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為創建該質量要求所付出的費用。

2、甲方對乙方進行全過程跟蹤質量檢查和驗收,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允許偏差項目合格率必須達到 %以上,優良率必須達到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根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應隨時接受甲方、工程監理的檢查和驗收,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整改,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導致返工整改的費用。

3、在合格的全鋼清水大模板的前提下,乙方施工的主體部分必須達到 效果,即達到不用抹灰直接上膩子的效果,否則結構部分發生的抹灰費用由乙方負責。

4、如施工質量達不到約定條件部分,甲方一經發現,可以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不按施工圖預埋鐵件、預留插筋、孔洞,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負責返工和返修材料、人工費用。

5、為實現“長安杯”目標,乙方成立QC小組,創建兩項QC科技成果。

6、如乙方不能按國家建築規範和甲方要求施工,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存在嚴重問題時,甲方可採用警告、處罰要求撤換有關人員等方式限期整改,若仍未見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罰總承包費用的 %,並限期三天內退場,乙方任何人不得滯留甲方場所。甲方對乙方已經實施過的成品質量達到合同要求,可按合同價款予以辦理。

十、工程施工進度

根據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現場實際情況經雙方商定的形象進度實施。正常情況下,標準層平均每月不少於四層的進度,若工程進度達不到要求,是乙方的原因,乙方要承擔責任,每日按 元承擔違約金;工期提前一天,甲方應獎勵乙方 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後,工期順延,乙方保留因窩工索賠的權利,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一、安全和治安

1、甲、乙雙方共同簽訂《勞務分包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並作為合同附件。

2、甲方在施工中提供安全工作設施、料具(除自備安全用具外),安全設施搭建已包含在承包單價內由乙方完成。

3、甲方負責現場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進場安全教育。宣傳正確使用“三寶”,完善安全防護措施。在現場周圍和重點防範部位必須設立警示牌。甲方應建立健全現場安全制度,逐日進行安全檢查。對違反安全制度的乙方人員,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停工及罰款處理。

4、乙方進場時應協助甲方做好進場前安全教育。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對於高空作業,必須嚴加防範,繫好安全帶。如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及時排除,直至消除安全隱患,符合安全操作規範後方可施工。

3、乙方人員在施工操作中,不按安全規範進行施工,違章作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全部費用,甲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由於甲方或第三方原因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甲方或第三方解決並承擔全部費用,乙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4、若乙方人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其它法規,除接受國家司法機關處罰外,還必須執行項目部綜合治安合同的處罰條款。

十二、文明施工與工完場清

1、乙方必須保證在自己的責任區和施工範圍內達到 級文明工地的要求。

2、乙方必須做好文明施工,進場必須統一服裝,統一安全帽。嚴禁打鬧、吵架等不文明現象的發生,違者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罰。

3、乙方應有計劃、有秩序的組織施工,做到工完場清料盡。任何一道工序施工完畢,多餘的材料必須清理乾淨,分類堆放。乙方必須安排專人打掃作業面及生活區,保持作業面及生活區整潔衞生,達到 級文明工地標準。

十三、材料的管理

1、乙方向甲方提供純勞務服務,除了乙方自備的機械和工具外,其餘所有的施工工具、材料、安全防護用品均由甲方負責提供,乙方領用。甲方對乙方的使用行使管理權。

2、乙方自備的機械、工具及勞保用品:

①移動配電箱及其電纜、振動器、振動棒、手提電鋸、手提電刨、角磨機等機械。

②主體結構施工的木工、架子工、鋼筋工、砼工四工種的操作工人隨身攜帶的榔頭、扳子、鋼捲尺、吊線錘、手鋸、手鉗、手斧、扎絲鈎、刮尺、刮槓、鐵鏟、鐵抹子等工具。

③雨鞋、安全帶、安全帽、電焊手套、眼鏡等勞保用品。

3、甲方向乙方提供 間現場辦公室和 間牢固的材料庫房。

4、乙方應確保科學、合理和節約地使用施工材料,應對材料的節約使用提出具體管理方案,不得隨意亂鋸木方、模板等。

5、甲乙雙方的工長應對各施工層低值易耗品材料進行準確定量,甲方工長根據定量簽發限額領料單,乙方工長簽字領用,甲方庫管人員憑簽字後的領料單每層發放一次材料。如果乙方使用時管理不當,因浪費而造成的材料不夠用,追加的材料甲方按進價調撥給乙方;如果乙方嚴格管理、精打細算節約了材料,甲方可對乙方給予適當的獎勵。

6、模板、木方等較大型的材料的管理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交底合理使用。

(2)杜絕野蠻施工,乙方在施工的過程中必須珍惜材料,不得隨意拋、摔和亂鋸。

(3)施工時,剩餘的材料必須清理乾淨,碼放整齊並及時利用。

(4)甲方的主管工長對乙方的使用進行過程控制。

(5)由於材料自身的質量問題(如鋼模板、絲座的焊點不牢固、木方變形等)或正常使用造成材料損壞的(如竹膠板週轉幾次後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必須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將損壞的材料集中碼放整齊,甲方應視損壞的情況決定修復或更換。

7、對於鋼筋機械、木工機械等應專人專機,安裝完畢由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後,交乙方保管、使用,並負責日常保養維修,由於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乙方負責。架子車、灰漿車、水管和不屬於乙方自備的工具、用具等由乙方向甲方借用,丟失或損壞應按原價賠償。

8、較大的施工工具、電動工具的管理

(1)較大工具(如鋼筋剪、管鉗、大扳手、大錘)由乙方管理人員在甲方簽字領用。

(2)使用過程中正常損壞的,乙方要及時交給甲方,甲方負責修理,乙方不承擔費用;但屬乙方人為損壞的,修理費由乙方承擔。

(3)由於乙方的原因而丟失的,乙方照價賠償;非乙方原因而造成丟失的乙方不負責任。

(4)甲乙雙方應共同管理,愛護一切工具、設施、設備。

9、扣件、U型卡、ε型卡等小型鋼化週轉材料的管理,甲方向乙方指定的管理人員發放,乙方的管理人員簽字領用和保管。歸還時應整潔,扣件螺桿清絲刷油。正常損耗扣件按3%,U型卡、ε型卡按5%,其餘部分應全部如期歸還,超損部分由乙方負責原價賠償。造成丟失、損壞由乙方負責。

10、乙方若發現其他人偷竊工地材料和破壞工具、設施、設備的行為應立即向甲方反映並協助甲方處理

11、因材料問題而發生的甲方對乙方的扣款或調撥,必須由乙方的現場總負責人簽字方才有效。

十四、其它約定

1、若甲方不能按時辦理結算或付款,即構成單方違約,造成因乙方不能按時向其班組工人發放工資而引起的停窩工損失,乙方保留向甲方索賠的權利。

2、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生甲方對乙方調撥、罰款或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賠等問題,不能超過合同的範圍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則辦理有關處罰或簽證的手續,而且必須經過雙方的現場負責人簽字才有效。材料實行過程管理,存在問題必須當時解決,甲方不得在完工以後對乙方進行材料方面的扣款。

3、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違反合同的事,甲方應先簽發工作聯繫單或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若乙方不能按時有效的整改,甲方可以對乙方給予適當的處罰。

4、甲方授予乙方對塔吊等機械使用過程的管理權,使機械的使用滿足乙方施工的要求。

5、甲方的管理人員須過程控制、跟蹤檢查、及時驗收,同時甲方保證工程監理人員的驗收應不分晝夜的隨工序跟進。

6、在合同履約過程中,雙方均應做到行為文明、語言禮貌、相互尊重、互相促進。

7、甲方應給乙方員工營造整齊、衞生的生活環境,甲方有事需要乙方協助的,乙方應力所能及協助。

8、《勞務分包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作為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末盡事宜,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如出現爭議,雙方應本着公正、客觀、平等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咸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結構工程完工,結算付款完畢後自行失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1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議標,甲方將 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公平和成實信用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1)烤房主體建設。(2)烤房設備安裝。(3)工作棚建設。(4)

(5)

4、資金來源:煙草部門。

5、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固定單價承包。承包單位採購材料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後方可採購使用。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建設要求

1、承包範圍:包括烤房、工作棚、地面和設備安裝等工程,具體見設計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2、建設要求(按設計和煙草部門的具體要求進行); 裝煙室和熱風室牆體統一為紅磚建造的眠牆,禁止採用水泥磚、土磚之類的建築村料。

結構統一採用現澆屋頂,一律按圖紙進行現澆築頂,同是嚴格做好防水;烤房內掛煙架統一採用鋼結構,掛煙樑用50角鋼,每2米設一立柱,立柱用方形鋼管以增加焊接面;佈局嚴格按照烤房施工佈局圖進行。

烤房羣統一工作棚建造標準,工作棚地面面積每10座必須保證150㎡以上;棚面統一採用彩鋼壓扎瓦屋面,禁止用石棉瓦之類的材料;工作棚的地面必須水泥硬化。

統一外牆粉刷村料及顏色:外牆底層必須採用水泥砂獎進行粉刷,之後用米黃色外牆漆或塗料進行粉刷,要求持久耐用。

統一門窗標準,裝煙室大門、大門觀察窗、風機和加熱室檢修門、清灰門由煙草部門統一代購,其費用從工程款中列支。

統一標識牌置放位置,烤房標識牌統一置於裝煙室大門的正上方,並嵌在牆體內。烤房建造時必須根據標識牌的尺寸預留出標識牌粘貼的位置,標識牌由煙草部門統一製作,其費用從工程款中列支。

統一配置發電機,所以新建密集烤房羣必須配置發電機,發民機必須是省局招標入圍的生產廠家,由鄉鎮煙辦或村組統一採購,費用從工程款中列支。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X年 月 日

四、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承包價款:按每座烤房 萬元計算(含統一採購設備,設備款在工程款中列支)。總價款為: 元¥: 元

2、支付方式:本工程不預付工程款和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經縣級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後在20xx年度支付工程總價款)除設備款外)的60,經省、市二級煙草部門驗收合格後,於20xx年度支付乘餘的40(除設備款外),付款憑乙方提供正式税票轉賬支付。

五、質量標準及驗收

1、質量標準:嚴格按設計及煙草部門的具體建設要求施工,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2、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後,乙方必須整理施工資料申請驗收,驗收實行縣級煙草部門初驗,市級煙草部門審驗,省級煙草部門抽查驗收。

六、合同的解除、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出現本倆同第七條中第4項、第5項情形,甲方有權單方書面通知解除合同。

3、本合同全面履行完畢自然終止。

七、違約責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延誤期間根據逾期付款數額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量不符合標準或本合同要求的,乙方應當無條件返工並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工程轉包或擅自轉包、分包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此項違約,甲方有權單方書面通知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逾期竣工,每延期一日,罰違約金50元;逾期20日以上,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的辦法

本合同及合同項產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長沙仲裁委員會(瀏陽分會)仲裁解決。

九、附則

1、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未約定事項,法律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出資方、監理方各備存一分,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17

發包人:普安鎮寶塔壩村村民委員會 法人委託代理:肖仕元 普安鎮譚家嘴村村民委員會 法人代表:王高華

承包人:開江縣回龍鎮順通建材廠 法人代表:李元澤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開江縣普安鎮金山綜合體道路改建工程 2、工程地點:普安鎮譚家嘴村、寶塔壩村 3、工程內容:堡坎工程、填方、路面混凝土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開發行審[20xx]22號 5、資金來源:專項資金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施工設計圖及工程量清單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xx年 3月 10 日 竣工日期: 20xx年 5月30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80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合格標準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中選價柒拾貳萬捌仟玖佰元。(小寫):72.89萬元。增減工程量按評審綜合單價結算。 2、付款方式

該工程採用“334”的付款方式。即完成工程量的30%,支付合同款總額30%,工程完工後再支付合同款總額30%,餘款在工程審計驗收合格並留足質保金一年內付清。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量清單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國家工商總局示範文本《通用條款》中的定義相同。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七、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責任:①甲方向乙方設計圖紙,作技術交底。②派駐現場技術監理人員(施工員)對工程實行指導監督、管理、檢查工程質量、安全等。③解決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阻力。④審擬工程開工、停工組織工程驗收。

2、乙方責任:①編制施工方案、組織有序施工。②嚴格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服從甲方施工人員安排,確保工期和質量。③加強安全施工意識,制定安全施工措施,配備安全設備,加強安全管理,設立施工安全警示標誌。乙方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如傷、殘、病、亡(包括第三者)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付任何責任。④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乙方提出任何合理建議或修改意見,需經甲方批准,並出具書面通知,方可變更施工,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⑤文明施工,在甲方協助下認真處理好建設居民、行人、車輛關係,避免由此而發生的矛盾糾紛,影響工程進度。

八、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後由甲、乙雙方及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共同進行,如發現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在雙方議定的時間內按照合格要求進行返修完工,其維修費用、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所需材料必須正品合格,竣工驗收以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則和圖紙及甲方要求為依據進行驗收。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須雙方協商解決,並形成文字補充形式,以合同簽字為準,視為合同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財政所、辦公室各執壹份存檔。

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636251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20xx

年3月10日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1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建設工程需要,甲方委託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工程(不含土建工程)。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順利完工,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並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4、工程內容:

具體工程內容和範圍以 設計的施工圖紙內乙方報價單所含施工項目為準。

二、建設工期及開、竣工時間

1、建設工期自合同簽訂後,乙方收到定金和圖紙確認並具備全部開工條件之日起共 天(雨天不計入建設工期之內)。

2、因甲方原因(包括變更、增加工程內容、停水、停電等不具備施工條件或第三人行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為)而引起停工的,則工期相應順延。

三、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符合工程施工圖紙及技術要求。

四、工程造價

1、工程建築面積為m2,工程不含税總造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工程税金由甲方自負。

2、本工程報建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承擔全部費用,工程造價為直接工程費,不含防火塗料、税金、材料檢測費、報建費及政府應收費用等。中途增加或減少工程量則另計工程款。

五、撥款和結算

1、①在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定金為工程總價款的,計¥:元。

②鋼架進場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 元。

③C型鋼進場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 元

④彩瓦進場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 元。

⑤工程完工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 元。

⑥餘款 %,計¥: 元於工程竣工之日起 個月的保修期滿之日付清。

2、所有款項必須匯入本合同指定帳户或開具支票註明收款單位為乙方。如現金

支付,甲方必須憑乙方的收款委託書和乙方的正式收據支付,否則乙方對該付款行為不承擔責任。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權停止施工,施工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同時承擔乙方損失及人員窩工工資、材料週轉等費用。

六、竣工驗收

1、工程完工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甲方未按期組織竣工驗收的,工程完工後五天期滿之日為工程竣工時間。

2、竣工驗收以工程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為標準。

3、甲方拒不驗收或未經驗收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動用的,視為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所發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質量保修

乙方對所施工的全項工程進行保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為 個月。因甲方使用維護不當、人為損壞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不在乙方的保修範圍之內。保修期滿後如仍需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的權利義務

1、於施工前辦理施工相關手續,保證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並提供施工資料給乙方。

2、保證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及清除施工現場障礙等,達到進場開工應具備的條件。

3、組織有關單位對施工圖等技術資料進行審定,並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內提交給乙方。

4、委派為工地管理代表,負責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的檢查監督,辦理中間交工工程的驗收手續,協調工程內外關係及其他有關施工事項。

5、及時組織工程驗收和辦理竣工驗收結算手續。

6、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施工合同義務。

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按時開工,嚴格按照施工圖及説明書等技術資料進行施工,發現設計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在不影響施工情況下的必要監督,及時向甲方提交開工通知書,在工程完工及時發出驗收通知,作好施工進度報表並與甲方工地代表會籤。

3、委派生產等管理及有關其它施工事項。

4、按合同規定的建設工期和質量完工並交付工程。

5、嚴格按施工現場管理,施工安全生產操作規範施工,否則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擔。

6、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的保修責任。

7、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施工合同義務。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畢後失效。

2、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單方終止本合同,應向對方賠償本合同的工程總價款 %的違約金。

3、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施工圖、説明書等技術資料,施工許可證,派駐工地代表委派書,有關工程施工內容的通知、會議記要、報告、記錄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二、補充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傳真): 聯繫電話(傳真):

年日 日

經典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篇1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議標,甲方將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公平和成實信用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1)烤房主體建設。(2)烤房設備安裝。(3)工作棚建設。(4)

(5)

4、資金來源:煙草部門。

5、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固定單價承包。承包單位採購材料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後方可採購使用。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建設要求

1、承包範圍:包括烤房、工作棚、地面和設備安裝等工程,具體見設計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2、建設要求(按設計和煙草部門的具體要求進行); 裝煙室和熱風室牆體統一為紅磚建造的眠牆,禁止採用水泥磚、土磚之類的建築村料。

結構統一採用現澆屋頂,一律按圖紙進行現澆築頂,同是嚴格做好防水;烤房內掛煙架統一採用鋼結構,掛煙樑用50角鋼,每2米設一立柱,立柱用方形鋼管以增加焊接面;佈局嚴格按照烤房施工佈局圖進行。

烤房羣統一工作棚建造標準,工作棚地面面積每10座必須保證150㎡以上;棚面統一採用彩鋼壓扎瓦屋面,禁止用石棉瓦之類的材料;工作棚的地面必須水泥硬化。

統一外牆粉刷村料及顏色:外牆底層必須採用水泥砂獎進行粉刷,之後用米黃色外牆漆或塗料進行粉刷,要求持久耐用。

統一門窗標準,裝煙室大門、大門觀察窗、風機和加熱室檢修門、清灰門由煙草部門統一代購,其費用從工程款中列支。

統一標識牌置放位置,烤房標識牌統一置於裝煙室大門的正上方,並嵌在牆體內。烤房建造時必須根據標識牌的尺寸預留出標識牌粘貼的位置,標識牌由煙草部門統一製作,其費用從工程款中列支。

統一配置發電機,所以新建密集烤房羣必須配置發電機,發民機必須是省局招標入圍的生產廠家,由鄉鎮煙辦或村組統一採購,費用從工程款中列支。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年 月 日

竣工日期:__年 月 日

四、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承包價款:按每座烤房 萬元計算(含統一採購設備,設備款在工程款中列支)。總價款為: 元¥: 元

2、支付方式:本工程不預付工程款和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經縣級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後在20_年度支付工程總價款)除設備款外)的60,經省、市二級煙草部門驗收合格後,於20_年度支付乘餘的40(除設備款外),付款憑乙方提供正式税票轉賬支付。

五、質量標準及驗收

1、質量標準:嚴格按設計及煙草部門的具體建設要求施工,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2、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後,乙方必須整理施工資料申請驗收,驗收實行縣級煙草部門初驗,市級煙草部門審驗,省級煙草部門抽查驗收。

六、合同的解除、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出現本倆同第七條中第4項、第5項情形,甲方有權單方書面通知解除合同。

3、本合同全面履行完畢自然終止。

七、違約責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延誤期間根據逾期付款數額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量不符合標準或本合同要求的,乙方應當無條件返工並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工程轉包或擅自轉包、分包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此項違約,甲方有權單方書面通知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逾期竣工,每延期一日,罰違約金50元;逾期20日以上,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的辦法

本合同及合同項產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長沙仲裁委員會(瀏陽分會)仲裁解決。

九、附則

1、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未約定事項,法律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出資方、監理方各備存一分,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20_年 月 日 20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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