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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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篇1
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分包範圍: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總日曆工作天數:_________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
6.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閲。
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稱:_________。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經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
(2)在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_________;
(5)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_________,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10.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質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驗收;
10.5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 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
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
自覺遵守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 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
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11.6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 做好施工現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資料及其他設施;
11.9 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 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 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 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保護措施費用。
13.3 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處理。
14.2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 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 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4 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必須,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_________。
15.5 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_________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
經確認後,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
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
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採購憑證,另加%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2)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採用第
(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元。
17.4 採用第
(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5 採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價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_________%,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後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事故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採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採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過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元;
(2)中間支付:_________。
19.2 採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後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
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
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應提供的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
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
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
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租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發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
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後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
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後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
當索賠成功後,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並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髮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1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1天內未給予答覆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_________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
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採取措施。
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
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
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後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
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後儘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並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應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後,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
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一份;
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執_________份,勞務分包人執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並送備案後生效。
35.補充條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週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勞務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篇2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 詞語涵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
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
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
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
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
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
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
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
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
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
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
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
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乙方準備驗收記錄。
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
乙方準備試車記錄。
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
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
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
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
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
設備為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
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
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
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20條 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
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
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
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
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
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
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説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
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
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
銀行審核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
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 爭議。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條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
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
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
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
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
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
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
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
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
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
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1.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1.3質量等級:
1.4合同價款: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合同語言:
3.2適用法律法規:
3.3適用標準、規範:
第四條圖紙。
4.1圖紙提供日期:
4.2圖紙提供套數: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5.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
第六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甲方工作。
7.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乙方工作
8.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護的要求:
8.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施工場地整衞生的要求:
第九條進度計劃
9.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
第十條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工程質量等級。
15.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試車。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調整的條件:
19.2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工程預付款。
20.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28.1結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保修。
29.1保修內容、範圍:
29.2保修期限:
29.3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保脩金利率:
第三十條爭議。
30.1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違約。
31.1違約的處理:
31.2違約金的數額:
31.3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索賠。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36.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保險。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41.1合同副本份數: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建設工程需要,甲方委託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工程(不含土建工程)。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順利完工,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並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4、工程內容:
具體工程內容和範圍以 設計的施工圖紙內乙方報價單
所含施工項目為準。
二、建設工期及開、竣工時間
1、建設工期自合同簽訂後,乙方收到定金和圖紙確認並具備全部開工條件之日起共 天(雨天不計入建設工期之內)。
2、因甲方原因(包括變更、增加工程內容、停水、停電等不具備施工條件或第三人行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為)而引起停工的,則工期相應順延。
三、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符合工程施工圖紙及技術要求。
四、工程造價
1、工程建築面積為m2,工程不含税總造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工程税金由甲方自負。
2、本工程報建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承擔全部費用,工程造價為直接工程費,不含防火塗料、税金、材料檢測費、報建費及政府應收費用等。中途增加或減少工程量則另計工程款。
五、撥款和結算
1、①在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定金為工程總價款的,計¥:元。
②鋼架進場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 元。
③C型鋼進場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 元
④彩瓦進場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 元。
⑤工程完工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 元。
⑥餘款 %,計¥: 元於工程竣工之日起 個月的保修期滿之日付清。
2、所有款項必須匯入本合同指定帳户或開具支票註明收款單位為乙方。如現金
支付,甲方必須憑乙方的收款委託書和乙方的正式收據支付,否則乙方對該付款行為不承擔責任。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權停止施工,施工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同時承擔乙方損失及人員窩工工資、材料週轉等費用。
六、竣工驗收
1、工程完工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甲方未按期組織竣工驗收的,工程完工後五天期滿之日為工程竣工時間。
2、竣工驗收以工程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為標準。
3、甲方拒不驗收或未經驗收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動用的,視為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所發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質量保修
乙方對所施工的全項工程進行保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為 個月。因甲方使用維護不當、人為損壞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不在乙方的保修範圍之內。保修期滿後如仍需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的權利義務
1、於施工前辦理施工相關手續,保證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並提供施工資料給乙方。
2、保證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及清除施工現場障礙等,達到進場開工應具備的條件。
3、組織有關單位對施工圖等技術資料進行審定,並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內提交給乙方。
4、委派為工地管理代表,負責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的檢查監督,辦理中間交工工程的驗收手續,協調工程內外關係及其他有關施工事項。
5、及時組織工程驗收和辦理竣工驗收結算手續。
6、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施工合同義務。
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按時開工,嚴格按照施工圖及説明書等技術資料進行施工,發現設計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在不影響施工情況下的必要監督,及時向甲方提交開工通知書,在工程完工及時發出驗收通知,作好施工進度報表並與甲方工地代表會籤。
3、委派生產等管理及有關其它施工事項。
4、按合同規定的建設工期和質量完工並交付工程。
5、嚴格按施工現場管理,施工安全生產操作規範施工,否則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擔。
6、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的保修責任。
7、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施工合同義務。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畢後失效。
2、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單方終止本合同,應向對方賠償本合同的工程總價款 %的違約金。
3、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施工圖、説明書等技術資料,施工許可證,派駐工地代表委派書,有關工程施工內容的通知、會議記要、報告、記錄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二、補充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傳真): 聯繫電話(傳真):
年日 日
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篇5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我國有關建築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工程具體情況,為維護雙方各自權利,經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同,達成如下合條款:
1、工程名稱:陳總在跳馬鄉組建設的農家樂 (以下簡稱甲方)
2、本人暫只承包農家樂的所有圍牆包工建設項目 (以下簡稱乙方)
3、雙方責任,甲方責任:
(1)甲方開工前負責搞好三通一平工作,確保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和現場的平整工作,採購合格材料進入施工現場。
(2)甲方用挖機把所有圍牆的基礎整平、壓實,如有機械不能到位的地方,而要用人工修整的,由甲方出計時工請乙方人員用手工清理整平。
(3)負責提供乙方人員的建設所用的一切機械設備和工具,以及炊具。
(4)按協議向乙方付工程款,負責協商好有關部門和周邊的關係,如有停工待料2天以上的由甲方付給乙方計時工。
(5)承包價格:圍牆每米108元,砌多長算多長;計時工:每天大工170元/天,小工150元/天。
4、乙方責任
(1)乙方用水泥、空心磚(長400cm高20cm寬19cm)砌成2.2米高的圍牆(包水泥磚作蓋)兩邊粉毛灰。
(2)圍牆基礎只負責砼厚8釐米,寬30釐米的混凝土,砼層以下的任何清理由甲方負責。
(3)乙方只負責30米以內的材料運送,如超過30米運距由甲方合理補給乙方運距費用。
5、付款方式:
進場付給乙方部份伙食費,再按進度付給乙方70%人工工資。竣工驗收後一次性付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篇6
總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和______市人民政府______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
四、分包工程範圍及工程量(附預算書)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費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________人。
第二條 工程結算
按分包工程項目,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合同人數每人____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驗收合格工程量預結(幅度不得超過已完成量的______%)工程竣工後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予以結算。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説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後,食宿問題由甲方提供住宿條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鍋、籠屜、吹風機、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備,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糧食、油類,由乙方自理,甲方應在醫療、衞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經其負責人簽字同意,可在甲方就醫,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按月付清。
第六條 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一、單位工程分包,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實行單方平方米人工費包乾,每平方米___元。
二、內檐抹灰分包,達到優質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達到合格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實行分項人工費包乾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單項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為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電、清工工日為________元。
六、水、電、暖、衞工程,每預算工日(按幢號分包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間(____月____日到____月底)降低工效____%的工日。其工日單價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費用明細表(一~七項均可列表)
第七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水泥、鋼材、商品構件、五金、油氈、瀝青及水、電、暖、衞等專項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
第八條 施工機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備,一台機械應配備一名司機,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操作設備(自帶機械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衞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誌,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____%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解決不了的,可按以下第(?)項解決:
(1)向建築物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報送____備案。
四、要求鑑證(公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或公證處公證。
五、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預算書;
2、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
總包單位:__________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篇7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範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覆,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人民幣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2、工程施工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元整(¥元);
3、工程驗收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付清全部餘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六、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指派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係。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一週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並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九、服務條款無。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於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雙方均應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覆,逾期未答覆視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60日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12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達到60日的,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整個工程延期的期限達到1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乙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5、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其他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合同簽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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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篇8
建發包方: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
三、承包方式:________
四、承包範圍:________
五、合同價款:________
1、所有箱體兩棟樓總造價為____元。不含税,不開票。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為預收定金____元,提箱殼付____元提明箱時付____元,提二層板電器時付____元。剩餘完工後付清。
七、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按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八、專用條款:
1、工程質量等級: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2、工期問題: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箱體時,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及時提供箱體。做門板時甲方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合同簽訂日期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篇9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
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法律法規:
3.3 適用標準、規範: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 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 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護的要求:
8.7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 施工場地整衞生的要求: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
第十條 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 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 試車。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調整的條件:
19.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 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28.1 結算方式:
28.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修。
29.1 保修內容、範圍:
29.2 保修期限:
29.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 保脩金利率:
第三十條 爭議。
30.1 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 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 違約。
31.1 違約的處理:
31.2 違約金的數額:
31.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 索賠。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 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 保險。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 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41.1 合同副本份數: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 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篇10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分包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約定,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第三條 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曆天數 天。
2.甲方根據總工期及分項工期的要求另文下達詳細施工計劃(含節點計劃),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根據調整計劃及時安排所需要的施工人員進場。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甲方調整工期,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異議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
1.乙方必須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以及本工程採用的施工技術規範、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及技術交底進行組織施工,加強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按時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及其質量缺陷的修復。
2.乙方在施工中應根據現行質量標準組織驗收,如果質量不符合標準,乙方必須返工修復,其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又無法修復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包括甲方質量罰款在內的全部經濟損失,且承擔質量不合格的違約責任,工期不予順延。
3.隱蔽工程在未經三檢和現場監理檢查之前均不得隨意覆蓋,乙方應保證甲方質檢人員及監理對將要覆蓋的工程進行檢查和測量,合格後才能覆蓋。否則應由乙方返工並承擔一切費用。
4.本工程質量標準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並達到合格工程。質量未達標的,乙方向甲方承擔未合格工程價款30%的違約金責任。與此同時,乙方必須承擔與工程質量保修期一致的質保責任。
5.乙方施工完畢後5日內,應向甲方提交完工報告,並通知甲方提請建設單位進行驗收;如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按規範要求進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期間所產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交付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保留對乙方進行追償的權利。
第五條 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如有時);
3.甲方與業主的施工合同;
4.招投標文件;
5.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或行業標準規範;
注: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在合同中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上述順序解釋,不能清楚解釋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2.向乙方交付具備本合同項目下分包作業所必需的施工條件;
3.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
4.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審核乙方的月、季施工計劃。監督乙方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控制措施的實施。
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乙方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6.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
7.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七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相關要求向甲方負責,按甲方的要求組織工人進行作業;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範圍、內容及工程量進行調整,乙方應無條件地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
2.乙方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本月月報和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准後嚴格實施。
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勞動監察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缺陷、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4.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若有)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5.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識、標牌,搞好民工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等有關工作。
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8.乙方須服從甲方及現場管理人員的指令。
9.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乙方應承擔並履行總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
10.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的要求支付民工工資,不得出現拖延、剋扣、截留、挪用等情形,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拖欠金額 10 %的違約金,並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和一切責任。
11.乙方必須和現場的所有人員含臨時僱工都要簽訂勞務合同,並將合同及身份證複印件報甲方備案,若乙方不簽訂合同或故意瞞報,每發現一人向甲方承擔5萬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費用。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並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加強現場管理,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九條勞動力組織與管理
1.根據甲方的施工進度及用工要求,乙方應合理組織勞務作業隊伍,選派合格的作業人員和安排充足的勞動力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在遇農忙、節假日、勞動力緊缺等時期,要確保班組的穩定和足夠的勞動力,保障施工進度。若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保障勞動力而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其他勞動力進場施工,乙方要承擔由此引起的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使用下列作業人員進場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其清退出場,同時收取乙方一定的違約金,使用下列作業人員造成的相應責任和經濟損失等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1)未年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2)已達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3)患高血壓病、心臟病、癲癇、精神病以及身體殘疾等從業禁忌的人員;(4)從事特種作業卻無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人員;(5)無有效身份證件的人員;(6)其他與甲方要求不相符合的人員。
3.乙方應依法與所屬工人簽訂個人勞務合同並對進場施工的作業人員編制花名冊,內容應包括:姓名、性別、職務、年齡、工種、家庭詳細地址、身份證號碼、緊急聯繫人及電話號碼等信息。乙方應把農民工花名冊、勞務合同、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等,自農民工開始工作之日起提前1日送甲方項目部備案;如施工過程中農民工人數有增減,應當自變化之日起提前1日將新的農民工花名冊、勞務合同、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等送甲方項目部備案。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實名制管理,所有人員進入項目上下班必須有考勤記錄,必須辦理民工工資卡。乙方負責記錄好工人的出勤情況和工資金額等日常管理事項,逐月編制工資支付表,每月30日前將上一個月的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統計表報甲方項目部審查、備案。
5.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不得出現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若出現,由乙方承擔 200-20000 元每次的違約金責任。甲方有權令其停止工作並清退出場,情節嚴重或造成不良後果的,除必要的經濟賠償外將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1)作業人員在工作、生活區域內無理取鬧、打架鬥毆等;
(2)作業人員拉閘斷電、蓄意破壞安全生產設施等;
(3)作業人員擅自動用施工機具、機械設備等;
(4)作業人員盜竊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物資等;
(5)作業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冒險作業,野蠻作業,違規用電等;
(6)作業人員在生活區不遵守制定的管理制度等;
(7)作業人員有違反法律法規或治安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的。
第十條 材料、設備供應與管理
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週轉材料實行調拔制,根據工程計劃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庫、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內地點歸類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領用時的價格賠償。
3.材料按預算分折量對乙方實行限額領料,乙方應合理用料、注重節約。如材料使用超出預算用量,則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的清包工方式
2.合同單價:
3.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乙方為實施和完成本協議工程及其缺陷修復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進入工程實體的主材除外),小型機具及配件、修理費,場內材料轉運,勞保用品,安全,保險、利潤,文明施工費,質檢(自檢),管理費,補救措施費等全部費用及所需的一切工作和條件,以及合同所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以及人員從進場準備到工程竣工驗收退場之間發生的全部費用。
4. 工程數量增減不調整合同單價,單價除上述內容外,包含但不限於以下除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工、料、機外,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工程勞務內容而發生的由乙方承擔的税費和可能發生的包括雨季、乾旱、高温,拆遷、停電、停水、臨時待料、施工配合、二次或多次材料及設備轉運、材料漲價、機具設備漲價、人工費漲價、因測量複核而臨時停工、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國家及地方有關部門檢查而臨時停工等所有因素可能引起的一切風險。
5. 甲方也不接受本合同計件範圍內任何形式的計日工,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
6.勞務作業工程量的確認:按實際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的工程量進行確認,以甲方指定人員共同簽字確認的產值報表作為支付依據。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支付及發票
1.勞務作業分包款的結算:根據工程施工進度和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每期由甲方對乙方進行收方結算,最終結算以甲乙雙方蓋章認可的勞務結算審定單為結算支付依據;出現下列情況時,甲方對乙方報送的工程量或工時不予計量:
(1)未經甲方書面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的工程量;
(2)未經甲方驗收或質量未達到約定標準的工程量;
(3)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
(4)未經甲方直接安排或事先書面同意而發生的計時工。
付款方式及支付比例:待雙方辦理完結算,乙方提供增值税發票等四流一致資料齊全後一次性支付,支付比例100%
2.乙方申報支付計劃前應提供的資料:(1)勞務班組的分項合同(有班組長簽字加蓋手印、勞務公司蓋章的原件(含班組長身份證複印件),並且合同要素必須體現有數量、單價、總價、支付、結算等條款;(2)提交上一次人工工資發放明細即“民工工資實際支付表”,民工工資實際支付表必須有乙方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簽字加蓋手印、班組長簽字加蓋手印、甲方派駐項目部的管理人員簽字加蓋手印、勞務公司加蓋公章。以上資料全部齊全之後才能提請民工工資支付計劃.
3.若項目開設民工工資專户,乙方所有人員工資必須按實際發放,乙方在進行項目民工工資支付時須按照甲方公司規定開具勞務發票、出具民工工資代發委託書、勞務公司與個人簽訂的勞務合同、個税申報表、工資表、考勤表等相關資料。若以上資料不齊全時,甲方將扣除委託支付民工工資的相關税費、社保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後再進行支付。
4.全部款項支付至本合同簽署處列明的乙方銀行賬户(乙方銀行賬號信息詳見合同簽署欄,若乙方變更該銀行信息,需於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未通知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乙方在甲方每筆款項支付前,應首先按税務機關相關要求向甲方開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發票(甲方開票信息詳見附件),自開票之日起15日內送至甲方,並按要求提供乙方單位增值税及附加完税證明;乙方提供的增值税發票必須符合國家税務規定,不得使用假髮票、套開發票,發票內容必須與合同約定內容一致,否則乙方應無條件更換髮票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甲方享有永久的索賠追償權力。
5..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出具税務部門認可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乙方應在開票之後 5日內將發票送達至甲方指定專門人員,由甲方指定人員辦理髮票交接手續並簽字確認,簽收發票的日期為發票的送達日期。無甲方指定專門人員簽字確認,視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如發生增值税專用發票丟失的情形,由乙方承擔責任。
6..因乙方遲延送達、開具錯誤等原因導致其提供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沒有通過税務部門認證的,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未通過認證的發票中載明的税款金額。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乙方不支付違約金或者不予賠償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損失。
7..如果甲方丟失增值税專用發票聯和抵扣聯,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加蓋乙方發票專用章的記賬聯複印件。
8..如果獲得開具的彙總專用發票,則乙方應提供其防偽税控系統開具的《銷售貨物清單》,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9..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或實際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税率與合同約定或法定不一致的(除國家政策調整外),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無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額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20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10..乙方開具的發票不規範、不合法或涉嫌引起税務問題的,乙方應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虛開發票 20 %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包括但不限於税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乙方應予賠償;乙方重新開具的發票仍與合同約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項前述約定承擔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無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額;乙方無法開具發票的,乙方除按本項前述約定承擔責任外,乙方應退還甲方已付款項,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1.因乙方開具不及時給甲方造成無法及時認證、抵扣發票等情形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10 %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包括但不限於税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乙方應予賠償。
12.乙方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乙方需確保發票票面信息真實,相關材料品目、價款等內容與合同一致,因發票票面信息有誤導致發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認定為虛開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10 %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包括但不限於税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三條 安全施工及責任、保險條款
1、乙方在施工過程必須嚴格按照建築業相關規範規定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施工,如果違反以上規定(如:酒後作業、不按規定佩帶勞動防護用品、施工過程中不按規定採取防護措施、野蠻施工等)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及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及後果。
2、施工期間乙方發生的全部安全事故及損失賠償、行政處罰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甲方墊付以上損失賠償、行政處罰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並可直接從應付乙方勞務款中予以扣除。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安全施工,乙方必須為勞務人員及設備購買意外保險,人員意外保險(除甲方購買之外)乙方按不低於保額80萬加8萬元的方式購買。
4. 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相關文件規定,乙方的現場人員變動,必須及時向甲方申報,以便甲方向人社辦及時申報《建築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人員增減變動名單》,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施工變更
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乙方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變更。
2.因變更(甲方書面確認)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3.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事故或者甲方因乙方原因受到相關政府部門、建設單位處罰的,每發生一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其罰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累計超過3次或者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後勞務的結算按實際完成產值的70%結算,剩餘30%作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相應的賠償。
2. 乙方勞務作業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如因質量問題影響甲方不能順利通過相關部門驗收,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且甲方有權不予支付相關工程款,已支付的部分,乙方應限期予以退還。
3. 因乙方原因無法保證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同時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
4.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金額30%的違約金。
5. 乙方人員不得以任何名義上訪鬧事、圍堵甲方公司或項目部,若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根據情節輕重要求乙方支付3-5萬元/次的違約金;累計超過3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相應的賠償。
6. 若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約定內容的,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直至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將違約事項處理完畢,並經甲方書面確認為止。
7. 乙方違約時應承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賠償金、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律師費、交通費以及其他維權費用。上述費用、乙方違約款及罰款、以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等,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直接扣除,扣除後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予以補足。
8.出現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在約定期限內按時履行的,雙方可以書面協商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且雙方互不負責。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採取防止損失擴大的措施,並於事件發生後7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同時提供政府相關單位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否則應承擔擴大損失的責任。
9.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建設單位、政府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自甲方發出三日後生效;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0. 本合同之違約責任條款,是甲乙雙方按照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且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進行的合理、合法的約定。雙方承諾並確認,出現本合同解除情形時,非違約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履行結算和清理義務,不再行使請求減輕違約責任的權利。
11. 本合同未約定的違約情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應向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及補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檔,簽字蓋章後及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約定的,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確認所有往來文件、涉訴資料的寄送均以本合同簽署欄載明的地址為準(若載明通訊地址與身份證載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記的住所地不一致且無法有效通知的,以身份證載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記的住所地為準),一方若變更,應於變更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視為未通知並仍以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準,變更方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書面通知除雙方當面簽收外,均以快遞形式寄送。發送的書面通知除收件人正常簽收外,自快遞發出之日起第7日視為送達之日(無論是否實際收到、無法送達或退件)。
(以下為簽署欄,無正文)
甲方(公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納税人識別號:
開户銀行:
帳號:
乙方(公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納税人識別號:
開户銀行:
帳號: :
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_____》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語言:_________
2.適用法律法規:_________
3.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
第三條圖紙:
1.圖紙提供日期:_________
2.圖紙提供套數:_________
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_________
第四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3.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
5.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承包方式:_________(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乙方及甲方負責供應之材料,乙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五條工程期限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2.開工前_________天,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乙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六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甲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乙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乙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乙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甲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甲方負責;不合格者,由乙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衞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乙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甲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乙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甲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乙方會同甲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不得動用,若甲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乙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乙方填寫交給甲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乙方拒不修理時,甲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_____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5)其它_________。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乙方。
4.如甲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5.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
7.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甲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九條施工準備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_________。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甲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甲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甲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乙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甲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乙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甲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乙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甲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甲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乙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甲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甲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甲方指定廠家、品種讓乙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甲方委託乙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乙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乙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甲方給付乙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乙方不收取勞務費)。
(6)甲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1.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4.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5.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二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_________
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駐工地代表:_________
第十四條甲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
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第十五條乙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_______
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8.施工場地整衞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十六條獎勵,懲罰與_____
1.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__歸設計單位。
2.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3.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_____。
第十七條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甲方派_________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八條保修
1.保修內容、範圍:_________
2.保修期限:_________
3.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4.保脩金利率:_________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十六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償付乙方賠償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分包
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
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二十三條_____
1.乙方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的材料和設備辦理_____。
2.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_____,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_____,支付_____費用。
3._____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均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第二十四條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二十六條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篇12
工程承包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發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
4.資金來源: 。
5.工程內容: 。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範圍: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 合格 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 (¥ 元);
【其中投標報價 元、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 元,規費 元,税金 元】
2.合同價格形式: 。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其附錄;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並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時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陸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肆 份,承包人執貳 份。
發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户 名: 户 名:
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
1.2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總日曆日期:_________
1.3 質量等級:_________
1.4 合同價款: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_________
3.2 適用法律法規:_________
3.3 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_________
4.2 圖紙提供套數:_________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_________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
7.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
7.3 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
7.6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7.8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8.3 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_______
8.5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8.6 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
8.7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8.8 施工場地整衞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_________
第十條 延期開工:_________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_________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_________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_________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_________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_________
15.2 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_________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_________
第十七條 試車:_________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調整的條件:_________
19.2 調整的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_________
20.2 預付時間和比例:_________
20.3 扣回時間和比例:_________
20.4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2.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_________
22.3 甲方違約的責任: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_________
27.2 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28.1 結算方式:_________
28.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_________
28.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_________
28.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_________
28.5 甲方違約的責任: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保修。
29.1 保修內容、範圍:_________
29.2 保修期限:_________
29.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29.4 保脩金利率:_________
第三十條 爭議。
30.1 爭議的解決程序:_________
30.2 爭議解決方式: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 違約。
31.1 違約的處理:_________
31.2 違約金的數額:_________
31.3 損失的計算方法:_________
31.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索賠: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
36.2 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_________
第三十八條 保險: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_________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 合同生效與終止: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_________
41.1 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_________
41.3 合同書制定費用:_________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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