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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通用3篇)

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通用3篇)

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通用3篇)

乙方: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採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衞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後,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立協單位

分包單位: 建築工程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天泉港龍佳園B標段工程的人工挖孔樁項目分包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安裝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一、分包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分包項目: 人工挖孔樁

4、分包方式: 包 工 包 料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甲乙雙方協議內容:

甲、乙雙方總職責;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上級勞動部門、安全監督部門和公司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及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辦法、規定。

2、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組織勘察現場,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①甲方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應相應編制“安全生產管理計劃書”。

②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方案和安全生產技術保證措施。

③甲乙雙方應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並根據“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公司規定進行檢查。

④乙方在施工中,對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對“四口、五臨邊”應當採取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的措施;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和甲方及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若由於乙方忽視而造成的後果則由乙方負責。

3、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託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4、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項目安全負責人應對施工班組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張 志 彬 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6、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甲、乙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人員傷亡、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75號令規定,在事故發生後應由責任方立即報告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站、總工會及公司安全部門;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一)甲方的職責:

1、審查乙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督促乙方嚴格按施工方案和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組織施工和管理。

2、審查乙方施工企業資質、法人委託、施工管理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及特殊工種、三機作業人員安全技術操作上崗證。

3、督促檢查乙方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發現乙方人員違章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時應及時開具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乙方應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並及時整改情況反饋甲方安全監督部門,乙方末及時整改甲方有權責成停工整改,停工期間經濟損失費用由乙方負責。

4、貫徹誰施工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人員傷亡、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甲方應督促乙方按有關規定及時組織調查、處理、統計知上報。

5、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末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6、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施工合同,新增項目應及時補籤補充合同,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二)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成立有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機構,有一名領導管理施工現場安全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現場辦公場所必須張掛乙方單位施工安全與消防負責人和專(兼)職安全員管理網絡牌。

2、特殊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殊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勞動部門培訓、複審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三機工經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與市建築業協會安全專業委員會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如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及環境污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違章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的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4、乙方負責所分包的工程,在施工中的防颱防洪工作應聽從防颱防洪指揮部的指揮;如有自然災害和人員傷亡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負責。冬季要做好防寒的勞保防護工作;夏季施工乙方應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注意勞逸結合,工地要備足開水;合理安排作息時間,搞好飲食,如發生中暑、中毒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人員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工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在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事故,後果由乙方負責。

6、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如向甲方借用或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訂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完好並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檢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借入使用方負責,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7、乙方應按國家規定配足個人勞保防護用品;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環境保護法》及甲方的安全生產和防火管理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乙方必須按建設部“JGJ59—99新標準”要求,抓“十項”安全管理落實,做到文明生產;每天工完場地整潔。如乙方施工不符合安全規定或施工現場存在嚴重隱患,經甲方指出仍整改不力,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8、乙方的人員,對安全生產要全方位、全過程的進行預測、預控,防止各類事故發生。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語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需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9、乙方必須經常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做到“三不傷害”。

10、堅持“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在開工前必須報告甲方安全監督部門進行安全三級教育後,方可安排上崗作業。

11、乙方對工程施工所需各特殊作業人員及三機工必須到位,甲方原則上不予借調。若乙方實在一時難以到位時,甲方可短期借用,待乙方特殊作業人員到位後馬上調回。但必須在用工前向甲方勞工部門辦理借調合同手續。借調職工在乙方施工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企業負責調查處理,報告統計。

12、乙方在施工期間發生重傷、傷亡事故,遵照國務院75號令,應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甲方,並做好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組織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清和分析事故原因和責任,制訂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負責事故報告、統計、處理。

四、安全生產紀律:

第一條:凡是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人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建築“三寶”(即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①.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凡是不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的給予經濟罰款20-50元,發現一次罰一次。

②.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拴好安全帶,如有不拴者,由施工員與安全員責令其停工,按曠工處理,並給予經濟罰款100元。

③.二米以上的高空,要按規定掛設好安全網,如不按規定掛設好安全網而發生事故的,要給予經濟處罰50-100元。

第二條:嚴禁光腳或穿高跟鞋、拖鞋及防滑性差的硬底鞋,喇叭褲和不穿衣服進入施工現場,如有違章者罰款30-50元(如是現場管理人員加倍重罰)。

第三條:嚴禁灑後作業,違者罰款50-100元。且施工員與安全員有權隔止其施工作業(並按曠工處理),否則造成一切責任,由自己負責。灑後鬧事者,按廈門市與公司有關治安管理條例處懲。

第四條: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鬧事,違者視情節輕重,有權責令其停工、寫檢查,並給予經濟處罰200元。

第五條:凡是電器設備不按規定作接零、接地保護的,對操作電工罰款50-100元;私接電線的罰款100元。

第六條:配電箱必須加鎖管好,保險絲等要符合規定,配電箱內不得放工具和其它雜物,凡是發現不標準的電箱,對操作人員和操作電工各處罰30-50元。

第七條:現場的防護設施,末經施工管理人員同意的,任何人不得拆除。如有發現,給予罰款100-200元。

第八條:嚴禁在施工現場隨地在小便,違者罰款50-100元。如有第二次違章者,必定重罰。

第九條:施工現場臨時工棚、職工宿舍、配電室、木工棚與倉庫等重點防火部位應配備消防器材,嚴禁使用三爐(如電爐、煤油爐、火爐),如果有被發現的,除沒收爐具外,並給當事人處已50-100元罰款。

五、附 則:

1、本協議制訂的各項規定適用於各協作單位雙方。

2、本協議經各協作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全監督部門一份。

3、本協議同工程經濟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

4、違反本協議,按照廈門市勞動、安全、衞生條例及福州市第三建築工程公司廈門分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給予罰款。

目標責任協議書籤字處

甲方:(蓋章) 乙方: 建築工程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分包工程名稱及內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 %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

5、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 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6、確保總包CI戰略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須同時具備健康證、暫住證等。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遵守甲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勞務隊伍的管理規定以及甲方的其它的關於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定;

4、乙方須具有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夠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並且只能承擔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乙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國家、北京市及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4、乙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甲方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週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乙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後方可組織施工;

4.3.2、乙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乙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並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甲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4.3.4、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經考試合格者換領北京市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京外要遵守當地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

4.3.5、乙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乙方必須虛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4.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乙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甲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4.11.3、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4.11.4、乙方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乙方人員的,乙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甲方對事故進行善後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4.12、乙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四、消防保衞工作要求:

五、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管理:

六、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補充條款:

詳見附件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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