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擔保合同 >

第三方擔保合同

第三方擔保合同

甲 方(保證人):

第三方擔保合同

公司名稱: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賬 號:

乙 方(債權人):

公司名稱: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人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 《 》(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願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 )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

(一) 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金額和期限

1.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交易所形成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種類為 ,幣種為 ,本金額數額為(大寫) ,期限自年月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 保證擔保的範圍

2.1甲方保證擔保的範圍為主債權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三) 保證方式

3.1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或乙方發現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業務逾期沒得到保證,乙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向甲方提出申請,終止協議(合同),甲方退還雙方手續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先受償權益喪失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並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若甲方為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並不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額範圍內對主合同項下未償還得餘額承擔擔保責任。

(四) 保證期間

4.1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人宣佈提前到期之日。

4.3如主合同項下業務為信用證或銀行承兑匯票,則保證期間為墊款之日起兩年;分次墊款的,保證期間從每筆墊款之日起分別計算。

(五) 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是依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定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願承擔並履行保證責任。

5.2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得到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准,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3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並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願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並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若本合同項下主合同為《銀行承兑協議》,則甲方保證主合同債務人與承兑匯票的持票人、背書人或其他當事人發生的任何票據及非票據糾紛,均不影響甲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向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

5.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8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於承包、租賃、託管、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或兼併)、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合作)、減少註冊資本,或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和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並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10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於被宣佈停業整頓、被宣佈關閉、被宣佈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後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11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後七日內通知乙方。

(六) 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債權人宣佈債務提前到期)為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3若甲方為按約定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時,乙方對甲方應當支付的款項有權在甲方開立

於 。乙方在甲方賬户中劃收款項時,賬户中的幣種與主債權幣種不同的,按劃收當天乙方公佈的牌價折算。

(七) 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 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九) 附則

9.1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

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9.2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9.3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9.4本合同甲方份及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9.5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説明和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

標籤: 第三方 擔保 合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danbao/6nney4.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