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擔保合同 >

借款合同保證擔保方式有哪些

借款合同保證擔保方式有哪些

一、借款合同保證擔保方式

借款合同保證擔保方式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保證擔保,是指保證人與合同當事人之間協商達成的,在被保證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由保證人代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的協議。通過保證擔保,能夠提高被保證人(借款人)的履約能力和賠償能力,加強貸款人權利的實現。保證人必須是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公民。但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範圍內為他人提供保證。

保證的方式,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承擔的是一種補充責任,只有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後,債務人仍不能履行債務的,保證人才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借款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債務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借款合同保證擔保的內容

借款合同的保證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這是保證成立的書面形式。簽訂保證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簽訂保證合同的主要依據和目的;

2、保證人的名稱、地址、註冊資本、開户銀行及銀行帳户;

3、保證人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編號、名稱及其簽訂的時間、地址;

4、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數額、貨幣種類、借款用途、期限、利率和計息方法;

5、借款人償還借款本息的資金來源和償還方法。

6、保證人予以擔保的數額、期限;

7、保證的方式;

8、合同當事人協商議定的其他條款。

標籤: 借款 擔保 合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danbao/6nned0.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