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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通用30篇)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通用30篇)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通用30篇)

代理方: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衞,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代理權限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為:

第五條出租代理期限

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

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租金

租金標準為▁▁▁▁▁▁▁元/,租金總計:▁▁▁▁▁▁▁▁▁▁▁▁▁▁元。

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租金收取方式:。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户。

4、乙方自年月日起開始按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第七條佣金出租代理期內其中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元。

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

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乙方負責。

甲方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

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

4、▁▁▁▁▁▁▁▁▁▁▁▁▁▁▁▁▁▁▁▁▁▁▁▁▁▁▁▁▁▁;

5、▁▁▁▁▁▁▁▁▁▁▁▁▁▁▁▁▁▁▁▁▁▁▁▁▁▁▁▁▁▁。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銀行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章:代理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件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2

出售方(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BB機/手機: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總機:

傳真: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代理項目: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 市

(即:)全權委託乙方代理出售。該房建築面積㎡,非住宅面積 ㎡。

第二條 委託出售價格:人民幣 元,大寫元。並附送a、固定裝修 b、傢俬 c、家電 d、

第三條 房款結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於或低於上述委託價格對外銷售該房屋,但乙方應嚴格按照委託出售價格與甲方結算。

第四條 甲方承諾如下事項

1、保證上述委託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否則甲方須向乙方及承購方承擔造成損失的補償。

2、同意承購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費(同意打“√”):a、按國家規定各付 b、買方包税 c、賣方包税

4、同意該房屋交割前結清所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使用費用,並遷出該房户口,以便承購方入户。

5、若該房仍在按揭,則自行清償所欠銀行款項。

第五條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業主身份證及產權證明文件原件(指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並留存複印件。系產權共有人或委託他人還須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和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房屋內無人居住及無財物,須提供該房屋鑰匙。

第六條 委託期限:自簽定合同日起個月,即至200

年月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內將該房屋售出,則委託期至產權及房屋轉移到承購方完畢止)。

第七條 銷售費用:銷售上述房屋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及勞務費,概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

第1種:該房未辦產權證只需更名。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電話或信息)三天內為承購方辦理好房屋更名手續;

乙方則在承購方取得更名後的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或發票)後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2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同乙方及承購方將權屬變更資料交予市房地產登

記中心。交件的當日或次日,如果承購方是一次性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40%,餘款在取得承購

方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購方是按揭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30% (以銀行批准貸款須

交的首期為準),餘款由銀行直接劃入甲方設立的帳號。

第3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但仍在銀行抵押。乙方付給甲方壹萬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將銀行所

欠款項清償,並取得撤消抵押登記後的房地產權證。清償後,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與“第2種”相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及時將房款給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超過15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且乙方須按委託價格的1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所委託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甲方變卦以及不按通知時間內來辦理產權過户更名手續,應承擔相應責任

由此而導致承購方退購,則甲方須無條件返還已收全部款項並支付乙方委託價格的15%的違約金給乙方。

3、承購方承諾購買房屋要求甲方清償銀行貸款後又不購買此房,則甲方已收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房屋交割:在承購方取得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甲方須將結清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等使用費用,並已遷出户口的房屋交給承購方使用。甲方與承購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佣金:該房屋成交後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佣金,為出售價格的2%及高於委託價部分。

第十二條 委託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該房屋為乙方獨家銷售,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發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託他人銷售,否則,除按上述標準支付佣金外,同時應按出售價的1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理 人:

經 辦 人: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在乙方成立銷售公司前,甲方委託乙方為“萬泰陽光城”(暫定名)項目開發顧問並代理銷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專業的市場研究及營銷推廣,並代理銷售房屋。

第二條:委託時間

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雙方約定之銷售任務止,雙方約定銷售週期為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至所售房屋辦理完入住。

第三條:代理銷售範圍

“萬泰陽光城”第一期開發房屋面積約 平方米(含商業面積),其中乙方承銷 平方米。

第四條:銷售價格

根據雙方市場調研協商樓房銷售價格,根據每棟樓、各樓層位置、每套房獨立定價,分別細化銷售底價及優惠方案,並最終以甲方公佈的銷售價格為準(詳見銷售價格明細表)

第五條:雙方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為乙方逐步提供關於該項目儘可能詳細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建築施工圖紙,整體規劃設計圖,工程進度表,裝修及入住標準,各户型銷售面積等,為乙方提供房源情況:面積、位置、户型等資料。

2、甲方承擔沙盤、工地圍牆、户外廣告、户型模型、輸出性廣告費用

3、甲方負責辦理《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的備案及房屋產權登記等相關工作。

4、項目在建設過程中,若發生規劃或設計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5、負責協調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以保證銷售的順利展開。

6、委託專人負責與乙方對接工作,負責與乙方對賬,及時辦理房產證等產權手續。

7、甲方負責收取客户交納的各項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及客户交付的其他費用等。

8、為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票據、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等。

9、甲方有權隨時調閲銷售情況的相關信息,有權對乙方銷售人員的配備及提供的數據資料進行檢查和監督。

10、甲方負責管理銷控表,做銷售登記工作,並根據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二 )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有核心專業人員組成專案銷售執行小組,營銷人員不多於10人,專業人員的個人簡歷需經甲方審核確認。

2、乙方負責進行市場調研,根據市場情況、負責提供各階段的銷售思路、銷售方案,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供甲方參考。

3、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以雙方商定的工作目標為導向,合理組織和實施銷售工作。

4、負責客户接待,根據甲方簽字認可的項目資料,如實向客户介紹項目的法定手續、户型、建築面積、建築標準、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預售購房合同條約等情況:運用相應的銷售技巧、充分調動客户的購房積極性,實現客户順利訂房,簽訂購房合同向客户收取貸款手續,催收購房款。

5、乙方銷售上述房產時,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虛假承諾,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費用及簽署各類合同,如有上述情況發生所產生的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約定履行期間,乙方負責派出銷售人員及聘用人員的培訓、工資及相應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如因勞務或其他因素而與銷售人員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如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提成款中扣除。

7、乙方代理期限內,根據甲方要求填寫各種房屋銷售合同(協議)文本,並負責

8、負責收集貸款客户資料,協助完成按揭貸款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乙方服務內容:

(一)市場調查

1、本城市整體房地產狀況調研。

2、本城市及周邊城市房地產市場供求狀況調研。

3、目標客户羣體的調研與劃分。

4、本區域競爭樓盤調研(價格、目標客羣、產品)。

(二)銷售組織

1、客户接待及銷售執行。

2、認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填寫。

3、催收房款。

4、催收貸款資料,幫助客户辦理按揭貸款。

5、銷售控制。

6、促銷活動執行。

7、價格控制。

第七條:代理佣金

1、該項目委託期限內代理佣金為底價佣金。

雙方制定銷售任務(詳見銷售任務責任書),如按約定完成,甲方付給乙方的提成佣金比例為銷售回款金額的0.7%【其中乙方個人提成佣金為0.1%(包含底薪2500元),乙方聘用的銷售業務人員提成佣金為0.6%(包含底薪1000元及提成佣金0.5%)】。

第八條:佣金核算方式

1、佣金的發放標準

依據第七條銷售任務責任書的約定,作為核算乙方提成佣金的標準,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在101%-110%區間內,增加佣金的0.01%,111-119%區間增加佣金0.02%,在120-129區間內,增加擁金0.03%,在130%-139%區間,增加擁金0.04%,在140%以

如乙方沒有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回款,在90%-99%區間內,扣減佣金的0.02%,80-89%區間扣減佣金0.04%。,在70-79區間內,扣減擁金0.06%,在69%以下,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銷售合同。乙方未提取的佣金甲方分期分批結算,並扣除後續為其客户服務的其他銷售人員的應得服務費用0.2%。

在雙方約定的銷售週期內,乙方如連續3個月不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任務,並且未按期主動離崗,超過2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的10%作為對甲方補償,超過4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20%作為對甲方的經濟補償,超過60天,甲方有權將未發放給乙方的佣金全部扣除以補償甲方的經濟補償。

2、結算方式:

(1)每個月的月底以甲方的財務扎帳日為佣金結算日,結算時由乙方上報銷售回款明細表及佣金情況明細表,經甲方審核後,在10日內將佣金結算給乙方。

(2)在乙方獨立成立銷售公司前,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銷售合同未簽定前,開始預收的房款提成佣金低於乙方及業務員的底薪總和時,底薪暫由甲方墊付,在銷售合同簽定後從乙方相應提成佣金中分批扣減。

(3)在銷售合同未簽定前,對於一次性付款及首付款超過30%的房屋,甲方向乙方結算該套房屋實收款銷售佣金的50%。如遇退房的在下月扣減乙方相應提成佣金。

(4)銷售合同簽訂後,每月甲方發放給乙方的總提成佣金預留15%,作為保證金,在乙方協助所售的房屋辦理完入住手續後,雙方核算後10日內支付。

(5)乙方收到佣金應按實收佣金數給甲方開據相應數額的發票。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雙方協商同意後,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約定部分雙方協商確定。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應嚴格履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4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天津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將座落於的房屋

(以下簡稱“該房屋”)委託乙方出售,並保證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

2、該房屋基本情況:房屋性質所有權人房型

朝向 樓層 總層數 結構 單雙氣 房齡約

總面積(建築/計租): 各部分面積: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叁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後7日

內,如甲方不辦理終止手續,視為甲方同意自到期之日起合同期限自動延期叁個月,

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條:銷售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商,該房屋的銷售價格為:人民幣 (大寫)。

此價格下,該房屋辦理產權或租賃權及配套設施過户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

屋包含的裝修、配套、附屬設施有: 。

第四條:支付中介服務費

該房屋售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實際成交價格的1%作為

中介服務費,如中介服務費低於400元,按照400元支付。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1) 該房屋的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其它權屬證明)原件及其相關證件。

(2) 產權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3) 。

2、房屋售出,因甲方不能滿足下列情況,造成房屋買賣行為不能完全履行,視同違

約,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該房屋”的實際情況與產權證(租賃合同) 所標內容相符。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應屬實。

(3)“該房屋”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沒有糾紛。

(4)“該房屋”同時轉讓的設施設備等齊全完好,並能正常使用。

(5)“該房屋”沒有拆改現象,如已拆改,應取得合法有效的證明。

(6) 甲方應積極辦理過户手續。

(7)“該房屋”不屬於行政司法機關依法裁定或決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8)“該房屋”若為共有房屋,甲方須保證在簽訂合同時,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 。

3、房屋委託代理銷售期間,如出現買方,甲方應按乙方通知與買方簽訂《房屋買賣

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買賣合同》無法簽訂,

視同違約。

4、甲方向乙方承諾在該房屋售出後售出日期以簽訂《房

屋買賣合同》之日為準。《房屋買賣合同》對騰房時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如實將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免費網上發佈(如因網絡技術故障,造成信息有

誤、丟失,乙方應儘快修復故障),並積極向客户推薦。

2、該房屋售出後,待過户手續完畢,且買賣雙方確認該房屋相關事宜全部交接清楚

三日後,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本合同到期,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乙方在收回本合同時,雙方的合同關係即

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

不能繼續履行,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2、 如合同期內該房屋的基本情況發生變化,甲方需持本協議到乙方處更改發佈信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須支付該房屋委託銷售價格的2%作為違約金,如違

約金低於800元,按照800元支付。

2、甲方如果私自與乙方客户交易,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成交價總額3%的違約金。

第九條:約定其它事宜。

第十條:

1、本合同一式兩份,每份兩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認真履行。在履約過程

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惠農區祥豪房屋中介信息服務中心

經手人: 經手人: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石嘴山市惠農區民生街北段1號(靜安市 場營業房)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聯繫電話: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衞,平房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為 ,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為:(□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日,共計 年 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 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户。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 ,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 元(大寫: 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 □ 物業管理費/ □ .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 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由乙方送達 銀行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件號碼: 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6

委託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重慶市相關地方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公平,公開,公正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甲方自願將本協議第一項所列房屋獨家委託給乙方銷售,甲乙雙方充分了解以下全部內容後簽訂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約定該套房屋的委託價格(包括該房屋的裝修及附屬設施)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

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銷售該房屋的溢價部分(超出委託價格的部分)作為乙方的佣金、 借款墊資費、廣告費、通信及交通費用等。

三、委託期限為 年 月 日起60工作日內,委託期限滿前兩日,若甲方未辦理書面終止手續, 則視為甲方同意繼續委託,本合同繼續生效,直至甲方書面終止。

四、相關費用:

1、經甲、乙雙方協商,關於該房屋交易的税費由買方承擔.

2、在簽訂本協議之日,乙方有權在不改動房屋主體結構的情況下,進行裝修,裝修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到期後乙方未能出售上述房屋則甲方不補裝修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得與第三人簽訂該房屋的轉讓、包銷及買賣合同。

2、甲方應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糾紛,若遇權屬糾紛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則應賠償乙方的損失,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甲方未經乙方允許不得撤銷本合同,不得將價格上調。

4、甲方保證所委託出售的房屋的權屬及其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合法、房地產交易手續完備,並且無法定限制交易的情況。

5、甲方保證該房屋的共有人同意以此方式出售;

6、甲方有義務將該房屋的真實情況告知乙方;

7、甲方必須提供該房辦理過户所需的相關資料,並及時配合乙方辦理該房交易的相關手續。若購房方需辦理銀行按揭支付房款的,甲方提供相關資料配合辦理。

8、甲方應在簽訂本協議當日將該房屋的相關權屬證書、鑰匙交給乙方;以便乙方帶客户看房。

9、不得拆除及損壞房屋及附屬設施。

10、甲方應結清交房(指甲方與乙方所尋求的買方之間的交房)以前所產生的水、電、氣、物管、閉路、電梯、大修基金等與該房相關的一切費用,並在成交房屋後三月內遷出户口。

11、在乙方確定了上述房屋的買方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七個工作日內提供所需資料配合辦理買方的按揭貸款、公證、過户等手續,若甲方故意不前來辦理則視為違約。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行承擔市場經營風險,在簽訂本協議後,應盡力為甲方做好宣傳,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撤銷本合同。

2、若在約定時間內,乙方將該房屋售出,乙方享受上述房屋溢價部份為其佣金。

3、乙方有權瞭解甲方房屋的具體情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若在簽訂本協議後違反以上條款,應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出售價格10%的違約金。

2、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在約定的時間內末將甲方房屋售出,乙方交給對上述房屋的裝修費用即作為違約金,同時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的促銷費用。

八、其它約定:

上述房屋已被銀行作為產權人貸款抵押物,產權人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伍拾萬元整。按規定,買方購買房屋時,則甲方應還清貸款後才能解押成交,由於甲方資金欠缺,故其貸款伍拾萬元由甲方向秦勇暫借用於銀行還款解押。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發生糾紛後,所產生的律師費,差旅費和實現債權所產生的費用,由過錯方承擔。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7

出 租 方:

代 理 方:

一、本合同為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本,供出租方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簽約前當事人應仔細閲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出租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權屬證明;

(二)身份證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四)將房屋出租給境外人員及外資機構的,還應具備涉外安全審查批准文件。

三、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三)房地產經紀人員從業資格證明;

(四)交納租賃代理保證金的有關憑證。

四、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出租方可通過登錄“北京房地產交易信息網( )”查詢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代理保證金情況。

出租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條房屋情況概述

甲方委託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稱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1.1甲方為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1.2該房屋位於_____市;

1.3該房屋的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權屬證書登記面積為準)。

上述相關信息由甲方提供,甲方應保證相關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書等資料

簽訂本協議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如下證件、證書等資料:身份證件;房屋權屬證書;結婚證;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

第三條購房人登記

乙方應為甲方建立購房人登記制度。登記了的客户經甲方確認後,若該購房人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協議終止後的____日內,購買了該房屋,甲方均應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條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為:______年。代理期限屆滿後,協議雙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的,本協議代理期限自動展期_____個月。代理期限展期結束後,除雙方另行協商同意延長代理期限外,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五條佣金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以______(小寫)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_____)

乙方將收取買賣之間的差價作為乙方應得的佣金。

上述佣金於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甲方義務

本協議中,一方義務即為另一方權利。

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虛假、偽造情形。

甲方應保證在與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時,結清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有線收視費或其他任何與本房屋有關之費用。

乙方可以協助甲方及購房人辦理入住手、立契過户手續及貸款手續(如有)。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實、不合法或無效的相關信息、資料給乙方及/和他人(包括但不限於購房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私自與乙方介紹的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支付相應的佣金。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第九條特別約定

1、協議終止(包括提前終止)後起之______日內,甲方不論是直接地或是間接地與乙方尋找的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均應按實際成交價之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2、上述佣金於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購房人交納首付款的同時,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佣金外,還需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全部佣金______%的款項作為違約金。

3、為確定該房屋的實際成交價格,甲方應當向乙方出示其與購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甲方拒絕出示房屋買賣合同的,乙方有權按本次交易的評估價格向甲方收取佣金及違約金。

4、本協議終止後,乙方未能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該房屋的,乙方無須向甲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9

售房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中介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無錫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產權證號:

土地證號:

使用性質:

房型:

總面積:

樓層:

總層數:

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後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大寫),¥ 元。該房屋產權過户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該房屋產權過户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該房屋配套設施過户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納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如中介服務費低於1000元,按照1000元支付。

第四條: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乙方按約定交清全款後,甲乙雙方按丙方要求在 日內開始辦理該房屋的過户手續。

第五條:相關事宜

甲方承諾於 前騰房,並將該房屋鑰匙交於乙方;並於 前辦理完畢户口遷移手續。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過户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丙方作為見證方提供見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乙方無法取得產權證,甲方應於十日內退還乙方已支付甲方的全部購房款並承擔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

2、甲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户手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3、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已交納的各種費用不予退還。

(2)合同填寫的具體貸款金額以銀行核定為準,且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貸款不能正常下發,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3)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發生本條1、2、3違約責任,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確定的房屋定金的2倍作為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約定的信息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

5、甲、乙雙方在辦理該房屋過户時,應積極配合。如果甲、乙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導致未能按約定時間辦理過户手續,那麼每逾期一天按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賠償損失。

6、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和遷移户口,那麼每逾期一天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

7、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的,那麼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賠償損失。違約金自本合同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約定其它事宜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動作廢,並由丙方收回。

甲方(經手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經手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概況:地址_______________小區,房型_____室_____廳,屋內設施: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

第三條:租金繳付: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乙方先付_____個月的房租和押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以後按個月一次性支付,押金退房時退還。

第四條:租期內:

1、甲方出租該房屋所產生按規定需繳納的費用和税收及物業管理費等由甲方自承擔。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乙租金。

第五條:租期內甲方不得隨意轉租、轉讓;由於包租性質,乙方可視該房屋情況裝修及添加設施,

乙方可隨意轉租、轉讓,其轉租、轉讓價格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六條:甲方責任:

1.租期內,甲方須保證該房屋租賃無任何爭議,如:共有人有異議、債務擔保、司法查封等,如因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以及產生其它後果的由出租人承擔。

2.租期內,房屋以及其內的設施、物品如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更換,如果由乙方過失造成損失由乙方維修、賠償;

3.租期內甲方如因出售、拆遷等原因確須收回房屋,須得徵求乙方同意,若乙不同意,則甲方不得收回房屋,若甲方強制收回房屋,須退還乙方餘下租金及賠償違約金按月租金的六倍支付給乙方,另外若乙方將該房屋裝修,甲方須賠償乙方的裝修費用及添加設施費用等。

4、如甲方違約和甲方違約後少付或拒付違約金、賠償金,造成乙方損失以及乙方因此要通過司法方式解決而產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也必須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責任:

1.乙方及承租人應按期交租付費,如拖欠拒付,甲方可從押金中扣除,且乙方及承租人不得以押金充抵房租繼續居住。

2.乙方及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

3.乙方及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內從事任何非法活動。

第八條:雙方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交接房屋時,屋內水錶數字為電錶數字為媒氣表數字為。

第九條:合同期滿乙方需要再租,需辦理簽定合同等續租手續。

第十條:補充約定:_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即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説明:_________________身份説明: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1

出售方(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代理項目: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珠海市 (即:______ )全權委託乙方代理出售。該房建築面積______ ㎡,非住宅面積 ______㎡。

第二條 委託出售價格:人民幣 ______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並附送a、固定裝修 b、傢俬 c、家電 d、

第三條 房款結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於或低於上述委託價格對外銷售該房屋,但乙方應嚴格按照委託出售價格與甲方結算。

第四條 甲方承諾如下事項

1、保證上述委託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否則甲方須向乙方及承購方承擔造成損失的補償。

2、同意承購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費(同意打“√”):a、按國家規定各付 b、買方包税 c、賣方包税

4、同意該房屋交割前結清所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使用費用,並遷出該房户口,以便承購方入户。

5、若該房仍在按揭,則自行清償所欠銀行款項。

第五條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業主身份證及產權證明文件原件(指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並留存複印件。系產權共有人或委託他人還須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和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房屋內無人居住及無財物,須提供該房屋鑰匙。

第六條 委託期限:自簽定合同日起______ 個月,即至______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內將該房屋售出,則委託期至產權及房屋轉移到承購方完畢止)。

第七條 銷售費用:銷售上述房屋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及勞務費,概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

第1種:該房未辦產權證只需更名。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電話或信息)三天內為承購方辦理好房屋更名手續; 乙方則在承購方取得更名後的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或發票)後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2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同乙方及承購方將權屬變更資料交予市房地產登 記中心。交件的當日或次日,如果承購方是一次性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40%,餘款在取得承購 ______方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購方是按揭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30% (以銀行批准貸款須 交的首期為準),餘款由銀行直接劃入甲方設立的帳號。

第3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但仍在銀行抵押。乙方付給甲方壹萬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將銀行所 欠款項清償,並取得撤消抵押登記後的房地產權證。清償後,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與“第2種”相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及時將房款給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超過15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且乙方須按委託價格的1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所委託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甲方變卦以及不按通知時間內來辦理產權過户更名手續,應承擔相應責任 由此而導致承購方退購,則甲方須無條件返還已收全部款項並支付乙方委託價格的15%的'違約金給乙方。

3、承購方承諾購買房屋要求甲方清償銀行貸款後又不購買此房,則甲方已收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房屋交割:在承購方取得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甲方須將結清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等使用費用,並已遷出户口的房屋交給承購方使用。甲方與承購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佣金:該房屋成交後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佣金,為出售價格的2%及高於委託價部分。

第十二條 委託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該房屋為乙方獨家銷售,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發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託他人銷售,否則,除按上述標準支付佣金外,同時應按出售價的1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2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BB機/手機: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總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代理項目: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________市

(即:)全權委託乙方代理出售。該房建築面積________㎡,非住宅面積________㎡。

第二條委託出售價格: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並附送a、固定裝修b、傢俬c、家電d、

第三條房款結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於或低於上述委託價格對外銷售該房屋,但乙方應嚴格按照委託出售價格與甲方結算。

第四條甲方承諾如下事項

1、保證上述委託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否則甲方須向乙方及承購方承擔造成損失的補償。

2、同意承購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費(同意打“√”):a、按國家規定各付b、買方包税c、賣方包税

4、同意該房屋交割前結清所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使用費用,並遷出該房户口,以便承購方入户。

5、若該房仍在按揭,則自行清償所欠銀行款項。

第五條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業主身份證及產權證明文件原件(指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並留存複印件。系產權共有人或委託他人還須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和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房屋內無人居住及無財物,須提供該房屋鑰匙。

第六條委託期限:自簽定合同日起個月,即至200

年月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內將該房屋售出,則委託期至產權及房屋轉移到承購方完畢止)。

第七條銷售費用:銷售上述房屋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及勞務費,概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

第1種:該房未辦產權證只需更名。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電話或信息)三天內為承購方辦理好房屋更名手續;

乙方則在承購方取得更名後的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或發票)後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2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同乙方及承購方將權屬變更資料交予市房地產登

記中心。交件的當日或次日,如果承購方是一次性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40%,餘款在取得承購

方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購方是按揭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30%(以銀行批准貸款須

交的首期為準),餘款由銀行直接劃入甲方設立的帳號。

第3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但仍在銀行抵押。乙方付給甲方壹萬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將銀行所

欠款項清償,並取得撤消抵押登記後的房地產權證。清償後,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與“第2種”相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及時將房款給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超過15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且乙方須按委託價格的1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所委託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甲方變卦以及不按通知時間內來辦理產權過户更名手續,應承擔相應責任

由此而導致承購方退購,則甲方須無條件返還已收全部款項並支付乙方委託價格的15%的違約金給乙方。

3、承購方承諾購買房屋要求甲方清償銀行貸款後又不購買此房,則甲方已收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房屋交割:在承購方取得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甲方須將結清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等使用費用,並已遷出户口的房屋交給承購方使用。甲方與承購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佣金:該房屋成交後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佣金,為出售價格的2%及高於委託價部分。

第十二條委託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該房屋為乙方獨家銷售,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發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託他人銷售,否則,除按上述標準支付佣金外,同時應按出售價的1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3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  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4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房產中介出售甲方房產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信息

房地產基本情況:甲方所擁有的房地產位於_______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屬於:______________。附上住房條件清單。

二、銷售價格和支付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規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銷售價格低於甲方底價的,須經甲方書面批准;

2.甲方確認乙方將收取房款。

3.甲方同意乙方客户採用以下付款方式:

4.結算方式:雙方約定,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屋所有權證過户交接後,方可辦理房款結算手續。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買受人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至乙方賬户;

(2)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後,乙方將在房產證過户之日起三日內將產權過户款項轉移給甲方。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買方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向乙方支付首付款,然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貸款受理手續批准後,首付款由乙方支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支付。為確保房屋交易安全,甲方必須在辦理完房產過户手續後,收到乙方通知後,憑身份證向乙方收取房款。委託他人提現的,應當憑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和委託人身份證明代收。甲方為法人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銀行及賬號轉賬。

三、代理期限和代理權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以不低於甲方售價的價格與客户簽訂訂房協議,並代表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的代理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出售該房地產。

4.如果寄售商品尚未售完,甲方授權乙方在寄售底價內降價_______%出售。

5.收取代理費:

(1)乙方的代理費是本合同項下出售的房地產,成功出售後按總成交額的_______%收取。如果乙方的實際銷售價格超過甲方規定的底價,甲方將獲得_______%,乙方將獲得____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支付,由乙方從收取的房款中扣除。

(2)甲方與乙方客户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付款後,乙方可獲得本合同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公示系統上發佈該物業的廣告,並帶購房者到現場看房。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證書鑑定費和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交以下產權證明,並保證其真實性和準確性。

1)經乙方核實原件無誤後,將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業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返還給甲方。

2)以一方名義同居八年以上的已婚夫婦,應取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另外:如房屋為集體土地,需提交鄉鎮、村辦公室、村委會城管部門)

4)房屋平面結構圖、附屬設施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有擔保及其他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代理人的,出具經公證的業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和受託人身份證明。甲方保證該房地產產權清晰,如發生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甲方必須賠償給乙方及其客户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與客户簽訂訂房協議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到乙方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户簽訂購房合同。如果甲方因地址和電話號碼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的聯繫電話和地址以本合同規定的地址為準,並以郵寄方式送達。

3.甲方與乙方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如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過户手續,應支付代理費。

4.本代理合同規定的房地產代理義務,在房產證過户、雙方結清房款時完成。

5.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在房產證過户後才能將房產交付給買家。特殊情況下,甲方如需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6.乙方是房地產中介,依法承擔中介的權利和義務。

五、違約責任:

1.在委託代理期間,乙方將委託出售該房地產,並與買方簽訂訂房協議。如果買方未能履行訂房協議中規定的條款,乙方有權終止訂房協議並沒收押金;乙方與買方簽訂協議後,如甲方反悔,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客户向乙方支付的定金..

2.甲方不得委託乙方以外的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出售該房地產,否則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甲方自行出售委託財產的,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將作為未售出財產出售,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必須嚴格遵守誠實、信用、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相關商業祕密,不得泄露。

七、雙方同意由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附件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如有其他事項,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5

甲方:江門市新會區會城明勝置業信息部

乙方(權屬人):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銷售物業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 乙方從的物業全權委託甲方代理銷售,該物業的委託底價為人民幣(大寫): ,建築面積 平方米、規格 、樓齡 ,發證日期: 發票價: ,土地權來源(□出讓;□ 劃撥),(□ 是;□ 否)房改房;(□ 是;□ 否)配售(□ 車房;□ 車位); 號□ 車房、□ 車位,(□ 有;□無)產權證;買賣雙方過户費由地價由 ,交樓標準 。

二、 該物業現狀:(□ 出租、□ 在住、□ 空置)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__,租期至________年______月止,(□ 有;□無)辦理銀行按揭,在 銀行按揭。(□ 是;□ 否)已供滿1年。尚欠供樓款 萬元。

三、 乙方必須確保該物業有關買賣的證件齊全、產權清晰、且未將該物業作任何抵押(不含銀行按揭),乙方(□ 有;□無)將該物業的房地產權證和土地證的複印件各一份及鎖匙_____條、出入卡____個交給甲方保管,以便甲方展開銷售工作。

四、 代理期間,甲方在促成該物業成交後,銷售所得房款全部歸乙方所有。

五、 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費的方式按下第點執行:【(1)按銷售總金額的_____%計提給甲方;(2)高出底價以上的收入作為甲方的代理費;(3)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元代理費給甲方。】乙方必須在物業過户當天或之前一次付清代理費給甲方。

六、該物業成交後的一切按揭、過户等手續由甲方代辦,乙方協助,過户所產生的費用按第一點的約定執行,若因乙方的物業因質量或其他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解決。

七、該物業成交時,乙方委託甲方代收客户的購房定金,在買賣雙方辦理過户手續的當天,甲方將購房定金交給乙方,具體房款收支約定以買方簽訂的《二手買賣合同》為準。

八、 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銷售期為售完,為獨家代理,期間乙方自賣,或委託其他代理人售賣,仍需按合同約定,支付代理費。

九、在簽訂本合同後,乙方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在未成交前若有變動須及時與甲方協商。乙方授權甲方與買方簽定,上述房屋買賣協議書,代乙方收取買方訂金。乙方不得違約,若有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並按約定支付代理費用給甲方。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生效,並具法律效力。 補充內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權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

茲經雙方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其房屋出租事宜。

第一條:房屋位置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___

合計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委託乙方代理。

第二條:代理期

1、代理期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為_________,代理期滿乙方可再續租_________月。

2、代理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簽本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供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第三條:代理房屋租金

1、甲乙雙方協商,乙方代理甲方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_,一年共計_________。

2、代理房屋租金按_________繳納。

3、甲方收取租金,可選擇

第四條:其它費用

1、在租賃期內,如房屋所在地進行公共設施改造如:小區建設,電力增容,寬帶入户等所需交納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2、在租賃期內,房屋內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收視及電話費由乙方客户承擔,物業及供暖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委託方和代理方的權利及義務

1、在代理期間,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絕。

2、甲方提供:①產權證明②户口本③業主身份證④其它必備相關證明;乙方出示:①經紀機構資質證書②營業執照。

3、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證件的真實性,如由於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材料不全或不實,而導致客户無法正常居住,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乙方並有權終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虛假證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甲方並有權終止合同。

4、甲方在交房時,有義務對房內設施進行檢查修繕,保證電器正常使用,乙方積極配合。

5、在代理期間,乙方應及時安排客户看房,保證客户合法守法。

6、在代理期間,房屋租户如有更換,乙方負責房內各項費用結算及清點檢查修繕屋內傢俱電器等設施,並免費為甲方尋找下撥客户。

7、代理期間,房屋因自然損壞,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繕。

8、代理期滿,乙方交房時,結清房內各項費用及清點傢俱電器等設施。

9、甲方不得與乙方所介紹承租人以任何理由私下成交,否則視為違約,如違約應賠償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10、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便乙方安排客户,並支付一個月房租作為賠償。

第六條:其它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力及不能預想之因素導致損毀或造成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房屋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附補充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_________人民法院解決。

6、本合同附房屋設備清單。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7

甲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乙方:

聯繫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通訊地址: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_____》及其他法律法規,甲方和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約定的事項,乙方為甲方提供諮詢、勞務方面的服務,協助甲方達成交易並簽訂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二、代理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對位於____區域的房屋提供以下代理服務:

(1)出售;

(2)出租;

(3)置換;

(4)求購;

(5)求租。

三、限制交易的情況

如該房地產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況,甲方不得授權乙方為其代理交易,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概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委託的下列服務或在履行中發現下列情況後隨時終止合同。

1、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進行財產保全等;

2、屬公告拆遷範圍,即將實施拆遷;

3、已作為抵押擔保物,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員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其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四、甲方的責任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户,甲方應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權及勞動成果,恪守本合同約定,不得擅自將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薦給第三人,或未經乙方許可,私自與乙方提供的客户聯繫,並進行交易,若發生此種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經過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應將簽訂交易合同的準確時間及地點告知乙方,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產權證應真實、合法、無糾紛、並且房地產交易手續完備;

5、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支付佣金。

五、乙方的責任

1、將甲方的授權信息進行廣泛傳播,並運用其客户網絡為甲方尋找房源或促銷;

2、及時向甲方通報其代理事項的真實進展情況及市場供求情況;

3、陪同甲方及客户看房,如實介紹房地產基本情況,協助甲方洽談並簽訂交易合同,在成交價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記及產權過户等方面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

4、不得向客户或第三人作虛假承諾或虛假廣告宣傳,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為甲方保守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

6、根據市場及客户要求需變更代理事項或轉移代理的,乙方應徵得甲方得同意,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乙方不得超越代理權限或範圍開展工作。超越授權或擅自變更代理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8、乙方同時接受交易雙方委託代理的,應向雙方當事人如實説明情況,在雙方同時允許的情況下,方可辦理代理事項。

六、代理期限

此代理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代理期限屆滿,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請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續約期為____個月。

七、佣金

1、乙方完成甲方所授權的代理事項,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額為成交額的____%;

2、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於取得成交額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佣金;

3、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蓋印章的財務專用章為收款憑據(税收發票)。

八、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違約金按交易合同金額的____%計算。

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開户銀行:

賬户: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8

甲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____總經理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1.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 ____項目 項目的獨家銷售代理方,項目位於 ,總建築面積約為 平方米,共計 套,以上面積均為暫測,以房地產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面積為準。

2. 若乙方在委託期內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職責,並按時完成銷售任務,無重大過失,則甲方對該項目在委託期內不再委託其他公司銷售代理。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20__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紙電視廣告投放費用、印製宣傳物料、售樓書、製作沙盤、樣板房售樓部樣板展示區等設計施工等)由甲方負責支付,相關方案甲方審定後執行。

2. 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銷售場所,保證並繳納銷售期間水、電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費用。由於項目展示銷售需要的電話費、辦公設備、樣板房內所有費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擔。

3. 乙方自行負責銷售期間其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保證銷售環境的整潔;乙方策劃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以及工作設備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員來往於本項目的所有差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 雙方同意,項目的銷售均價為 元/平米,乙方根據此銷售均價制定銷售底價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銷售底價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之後執行;低於此底價表成交的單元必須得到甲方簽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價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對外銷售價格表,必須經甲方簽字後執行;

4. 乙方應在銷售過程中嚴格執行經甲方批准的銷售價格及優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或降低價格進行銷售。

第五條 代理進度、代理過程的約定

(一)代理進度

1.銷售進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現場樣板展示區、樣板房等按照雙方約定的要求竣工為準。

2.代理進度甲乙雙方可根據市場和項目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以批准的銷售計劃為準),調整進度經協商後作為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本合同一樣合法有效。

(二)代理過程

甲乙雙方在房屋銷售過程需要按照以下條款約定執行:

1.甲方應在開盤前確定《房屋定購書》、《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樣本,乙方提供參考意見,銷售過程中與樣本有出入的條款需經甲方授權人員簽字確認。

2.甲乙雙方分別任命一名負責人(乙方為 ,甲方為 ),負責銷售信息的及時溝通和問題處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銷售規範進行銷售,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3.購房付款以及進款的約定

(1)客户定購房屋需簽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購書》,並於《房屋定購書》簽定後七日簽署《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户須於簽定合同日交齊房款的60%,餘款應於房屋交付之前繳清。

(3)辦理按揭手續的客户,簽定合同時需要交齊首付款(不低於總房款60%)並於7日內辦理完剩餘房款的貸款手續,貸款款項進款時限根據銀行規定。

第六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

(1)銷售總額的 %;

(2)超出銷售底價表的溢價部分的30%作為獎勵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買方正式簽定《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並支付首期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代理佣金。

(2)對於乙方已簽署《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並已繳納首期款項的房屋,乙方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細單報甲方審核。甲方於收到清款明細單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額的合法票據。

3.因客户違約而沒收的定金和收取的違約金,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收款帳户。

(2)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項目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但不限於: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證)和銷售本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青島市房地產項目開發經營權證,以及《產品説明書》、《質量保證書》複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3)關於代售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總體效果圖、沙盤、樓座標示、局部效果圖、樓層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配套設施、樓層高度、銷售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功能等(書面形式確認)。

(4)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項目____項目銷售代理的委託書,並現場公示;

2.甲方負責保證該項目的銷售合法性,申辦有關售樓之法律批文,併為該項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門認可之程序辦理買賣手續。

3.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該物業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4.甲方委派財務負責收取定金和房款並出具相關收據發票。

5.甲方負責確定按揭銀行並聯系撤押手續等。

6.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7.甲方負責提供現場示範單位、售樓處、看房車等對外銷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進度,確保工程按預定時間竣工並驗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誤而給銷售帶來影響,由甲方負責。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時,有權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妥之處,隨時提出整改及調整意見,雙方協調一致。

10.銷售過程中,項目如有變動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雙方簽字確認,對於乙方提出的書面問題,應三日內給予書面答覆。

11.甲方在銷售期內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見時,應在要求時限內就乙方意見作出答覆,並以甲方簽字或簽章形式認可為準。

12.本項目的總體規劃、單體建築户型設計、園林景觀規劃設計、樣板示範區設計施工、交房裝修標準及樣板房施工、營銷推廣策略等,應充分尊重並參考乙方的建議,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項目所有對外宣傳的資料、户外廣告牌、媒體廣告及專項活動等的落款中均體現乙方作為獨家銷售代理的角色,以利於銷售工作的開展,內容為“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產”。

第八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項目廣告推廣計劃,並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2)主動挖掘客户,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3)在甲方的協助下,帶領客户參觀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4)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行銷活動;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6)乙方應遵守甲方在售樓現場的公示規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義與客户簽定有關甲方委託房屋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認購書、定購書、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義收取客户任何款項。

2.乙方負責項目的營銷策劃以及宣傳執行的組織工作,乙方在對外營銷推廣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各項規定, 全面維護甲方利益,對項目各種有關宣傳的計劃及費用,經甲方同意後實施,並須配合建設和售房進度。

3.乙方協助甲方簽署該項目之定購書及其購房合同,負責督促購房者及時按照合同繳納各期房款,並督促購房者及時到銀行辦理有關按揭手續,並於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簽定彙總表》進行核對。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項目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5.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團購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6.在項目正常銷售期內,乙方負責安排銷售團隊工作人員不少於 名(案場經理1名、祕書 名,置業顧問 名),如因銷售人員辭職情況,乙方須在一個月之內調整完畢,保證項目銷售小組人員數量穩定。

7.乙方應避免案場經理、銷售人員的頻繁更換。

8.乙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銷售方案,所有銷售方案及銷售資料的準備必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準備和對外公佈。如因乙方單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乙方為該項目下列銷售工具製作過程中提供參考意見,並積極配合,保證及時、準確、符合要求:項目模型效果、視頻、廣告公司的選定、展銷板、樓書、户外廣告等的製作、邀請函、平面圖、價目表、銷售文件、報紙廣告及電視廣告設計拍攝。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項目營銷推廣和宣傳執行工作,並向甲方提交工作進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須按照《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與客户達成一致後,簽定買賣合同。乙方對客户予以的.任何書面額外承諾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此引起客户退房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雙方商定,凡購房客户一經簽署購房合同後,因故無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糾紛,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配合甲方處理。

13.乙方協助甲方協調與客户的關係,使甲方與客户保持良好的關係。

14.乙方在銷售推廣管理過程中,定期(每週一次)向甲方彙報銷售情況,反映存在問題、一週來人來電分析和市場信息反饋。並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銷售月分析報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項,並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銷售數據統計報表,包括但不限於不同形式的日報表、週報表、月報表以及項目的整體銷售信息數據統計報表。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

2.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法按照約定進度完成銷售任務,或出現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包括不按規範簽署銷售合同、不按照約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權逾權代理、私收客户錢財等以甲方名義與外界發生的一切欺騙、違法現象,給甲方帶來名譽或經濟損失的,甲方均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約定由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甲方調整意見無法達成共識,或對於甲方出現的違約行為,損害乙方名譽和利益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幣伍拾萬元違約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佣金、溢價結算方式支付乙方費用的,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支付給乙方應付款項總金額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過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權停止銷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關費用止。

3.如甲乙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在乙方撤場前結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價佣金。

第十一條 競業禁止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員工因故離職或被解聘後,合同他方在委託服務期限內及期後6個月內,不得與該員工有任何形式的僱用或合作,否則視為對合同他方的違約並承擔法律責任,應賠償對方罰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20____年____月 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9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即租賃代理機構)和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房屋代理租賃合同。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乙方為外地來京人員的,應填寫《來京人員信息登記表》(見附件一);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_元/(□月/□季),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支付方式: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託的租賃代理機構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户(以下簡稱"租金賬户",該賬户信息可通過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和北京建設網查詢),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過第________種方式按期將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賬户:

1、委託租金賬户開户行按合同約定代扣租金,乙方在_______________銀行開設付款賬户,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將租金直接匯入租金賬户(包括匯款、轉賬或POS機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將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賬户,乙方委託租賃代理機構代交租金。租賃代理機構應在24小時內將租金存入租金賬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賬户,合同範本《房屋代理租賃合同》。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佣金

本合同簽訂後(□即時/□_____日內),租賃代理機構可按月租金的______%收取佣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乙方應向租賃代理機構支付月租金的 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佣金總額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租賃代理機構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執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租賃代理機構簽章: 國籍: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簽訂前對合作對象的審查,有助於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採取相應的對策,避免風險的發生。

注意,瞭解合作方的基本情況,保留其營業執照複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瞭解這些信息有利於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時,當出現糾紛的時候,有利於我方的訴訟和法院的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___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風險提示:

應就對賬方式、確認形式,以及付款時間、開具發票等事項進行約定,以防雙方在實際履行過程產生分歧,甚至訴訟糾紛。

作為供方,應特別注意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貨款支付時間、金額(應明確是否為含税價)進行明確約定。建議在合同中約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額預付款或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供方才予以發貨,或者在合同中約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貨款全款後發貨。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風險提示:

一般貨物毀損、滅失風險隨貨物所有權轉移面轉移,屬於動產的貨物在所有權交付時轉移。如:在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為供方的倉庫,則意味着該貨物一旦出庫,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則轉移到需方處,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對於交貨地點的選擇上,應慎重對待。

如果貨物送往本地,當明確約定送貨地點,這關係到糾紛處理時法院的管轄;如果貨物送往外地,則儘量不要寫明,而應爭取約定由本地法院管轄。

此外,合同中應列明收貨方的經辦人的姓名(簽名樣本)。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經辦人離開後,對方不承認收貨的事實,給訴訟中的舉證帶來困難。

第五條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_________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風險提示:

作為供方,應在合同中明確需方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同時還應根據供貨情況對需方貨款的支付進程、期限等進行必要的控制,如發生需方貨款遲延支付、差額支付等情況,應視情況追究其違約責任,減低風險。

另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亦不宜過低,過高可能會有被仲裁機構或法院變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約束買受人。因此,建議交由專業律師協助處理。

第十一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水;

2、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電;

3、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聲明及保證: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聲明及保證: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對於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銷企業,每次供貨都簽訂合同是件很繁瑣的事情。雙方可以簽訂一份常年銷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煩惱。

但是,即使簽訂了常年銷售合同,考慮到每次購銷的產品規格、價格、數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體事項是以經雙方簽字確認的訂單為準,因此,應特別注意留存交易憑證及貨款結算憑證並妥善保管。

出賣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2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大連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_廳____衞,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為:(□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户。

4、乙方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22

甲方:(蓋章)

地址:

代理人:

開户銀行:

賬號:

電話:

乙方:(蓋章)

地址:

代理人:

開户銀行:

賬號:

電話:

風險提示:

簽訂前對合作對象的審查,有助於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採取相應的對策,避免風險的發生。

注意,瞭解合作方的基本情況,保留其營業執照複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瞭解這些信息有利於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時,當出現糾紛的時候,有利於我方的訴訟和法院的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___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風險提示:

應就對賬方式、確認形式,以及付款時間、開具發票等事項進行約定,以防雙方在實際履行過程產生分歧,甚至訴訟糾紛。

作為供方,應特別注意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貨款支付時間、金額(應明確是否為含税價)進行明確約定。建議在合同中約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額預付款或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供方才予以發貨,或者在合同中約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貨款全款後發貨。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風險提示:

一般貨物毀損、滅失風險隨貨物所有權轉移面轉移,屬於動產的貨物在所有權交付時轉移。如:在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為供方的倉庫,則意味着該貨物一旦出庫,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則轉移到需方處,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對於交貨地點的選擇上,應慎重對待。

如果貨物送往本地,當明確約定送貨地點,這關係到糾紛處理時法院的管轄;如果貨物送往外地,則儘量不要寫明,而應爭取約定由本地法院管轄。

此外,合同中應列明收貨方的經辦人的姓名(簽名樣本)。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經辦人離開後,對方不承認收貨的事實,給訴訟中的舉證帶來困難。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_________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 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風險提示:

作為供方,應在合同中明確需方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同時還應根據供貨情況對需方貨款的支付進程、期限等進行必要的控制,如發生需方貨款遲延支付、差額支付等情況,應視情況追究其違約責任,減低風險。

另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亦不宜過低,過高可能會有被仲裁機構或法院變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約束買受人。因此,建議交由專業律師協助處理。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水;

2、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電;

3、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 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聲明及保證: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聲明及保證: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對於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銷企業,每次供貨都簽訂合同是件很繁瑣的事情。雙方可以簽訂一份常年銷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煩惱。

但是,即使簽訂了常年銷售合同,考慮到每次購銷的產品規格、價格、數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體事項是以經雙方簽字確認的訂單為準,因此,應特別注意留存交易憑證及貨款結算憑證並妥善保管。

出賣人(簽字蓋章): 買受人(簽字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23

委託方: (甲方)

地 址:

受託方: (乙方)

地 址:

甲方為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商,乙方為專業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 房地產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等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及期限

1、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開發的“(以下簡稱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總代理。

2、委託期限壹年,暫定自 月由於甲方原因造成該項目工程延誤,由乙方申請雙方可協商將委託期限續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在委託期內,除甲乙雙方外,任何其他單位均不參與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和銷售事宜。

二、雙方權利與職責

(一)甲方權利與職責

1、確保該項目作為商品房開發的手續完整和合法,對該項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及處分權,沒有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

2、保證該項目工程建設無嚴重的質量問題和貨不對版現象。

3、負責辦理該項目銷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體廣告的審批手續。

4、承擔該項目營銷推廣費用,營銷推廣費用為可售總額的3%。

5、負責在現場收取該項目的銷售款項,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銀行按揭等靈活多樣的付款方式。

6、負責在現場設立售樓部,負責設立費用。並於該項目對外銷售前30日可完全進場使用,積累客源。

7、保證於該項目對外銷售前三十日,負責提供按雙方確定裝修標準的示範單位 套,供客户參觀參考,指導消費。

8、負責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9、保證於該項目入户前完成社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

10、同意在有關該項目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稱和電話。

11、為了更好地銷售該項目,加之該項目買受羣體的特殊性,甲方同意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大慶市設立銷售分公司,並負責分公司前期籌備基本費用(房租、裝修、辦公用品等)。

(二)乙方權利和職責

1、 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完成該項目的策劃總案。

2、 作好該項目的前期策劃工作(含該項目的整體規劃、户型設計,環境綠化建議和售樓部設計裝修建議等)。

3、 全權負責售樓部的運作和管理工作。

4、 及時向甲方反饋營銷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報銷售情況明細報表,針對實際情況提供各階段具體營銷策劃方案。

5、 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具、銷售資料與廣告宣傳的策劃、設計及製作和投放工作,銷售資料、銷售工具和廣告策劃的製作和投放費用的報價不高於市場價格。

6、 保證該項目住宅、車庫和商服的實際成交均價不低於乙方呈報甲方批准的“價格執行方案”確定的實際成交均價。

7、 負責代甲方與客户簽定《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署內容按雙方確認的範本執行,超出範本範圍內的條款,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才能簽署;指導客户將購房款交付甲方帳户。

8、 負責客户的售後跟進工作,及時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釋客户投訴,同時完成甲方交辦的客户資料調查統計工作。

9、 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確認的銷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10、 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時,向甲方提供税務部門的正式發票。

11、 負責哈爾濱、大慶銷售分公司前期籌備具體工作,負責分公司日常管理、銷售、人員招聘及工資等。

(三)共同責任

1、乙方協助甲方對該項目的推廣策略、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議,經由甲方確認後,由乙方負責具體執行。如推銷過程中需變動金額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乙方須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進度的變化或設計上的修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該項目的住宅、車庫和商服的實際成交均價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價格執行方案”為核算標準。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廣中可按既定的內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權限總額以“價格執行方案”為準)給予客户一定的折扣優惠,超出內部折扣範圍的優惠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附上甲方總經理的批條。

3、雙方同意委託期限內所有交易均定為乙方業績, 並按下述第三條規定支付乙方營銷代理費。

(四)、雙方應達到的工作目標

1、甲方按時按質完成上述“甲方權利與職責”中規定的工作。

2、乙方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於該項目預售證辦妥、正式開盤後三個月內,工程形象全面封頂時,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

第二階段:於該項目完全達到進户標準並完成小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時,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

第三階段:代理期內,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

3、如該項目建設進度有變化,銷售目標也應相應調整,雙方可另行約定。三、營銷代理費的計算、支付及獎罰方式

(一)策劃費乙方為該項目進行營銷策劃及廣告策劃,甲方同意在簽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劃費人民幣 拾 萬元整。

(二)代理服務費

1、計算及支付方式

(1)雙方同意,該項目的代理服務費按實際成交額的 %收取,並按月結算。

(2)選擇銀行按揭成交的客户和甲方總經理同意客户緩交房款的,客户累計繳交房款的30%即視為全額回款,按成交總額計提代理服務費。

(3)由於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視同期實際銷售價格為實際成交額並按本條(1)款結算代理服務費。

(4)每月25日,乙方按當月銷售回款總額向甲方呈交請款單,甲方在接到乙方請款單後5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全額代理服務費。

2、獎罰方式

(1)合同代理期內,若該項目已售面積實際成交均價比“價格執行方案”確定已售面積的成交均價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給予乙方獎勵提成。

(2)獎勵金額=(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積的銷售總金額-價格執行方案規定已售面積的銷售總金額) 50%。

(3)獎勵提成支付方式與代理服務費支付方式相同。

(4)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階段銷售目標,甲方在該階段已成交金額應提代理費中扣除20%作為罰金;如乙方在下一階段完成所扣階段目標,甲方返還所扣罰金。

五、合同終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規定情形下終止外,還可因下列情形而終止:

1、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代理費逾期30日,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於乙方發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後生效,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滯付違約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階段完成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該通知於甲方發出之日起七日後生效。在此期間成交的單位,甲方需付給乙方全額代理服務費。

六、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雙方產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訴訟。

七、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該項目的“價格執行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於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公司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24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間服務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售位於北京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使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產證登記面積為準),權屬性質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產權人___________,隨房屋一併出售室內裝飾,附屬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委託代理期限

甲方確定該房產委託乙方代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至委託截止日期,乙方已為甲方找到該房產的購買客户,並已將第一筆購房定金轉交給甲方,後與乙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則本委託期限翕動延長至該房產的交易事項全部辦理完畢為止。

第三條:房產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確認,委託乙方為其代理出售該房產的條件為,該房產的委託出售淨得價不低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簽定合同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夫妻雙方身份證、户口本、房屋產權證及購房相關憑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婚姻證明、夫妻雙方個人印章等原件和複印件。

2、委託代理期限內不得自行出售、拒絕出售或轉託他人代理出售此房產,提供的有關證件及材料應真實合法,須保證所出售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爭議,且有權益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3、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達其房產歸屬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及放貸銀行辦理相關手續,積極配合乙方工作。

4、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完好無損,房屋權屬變更前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等所有費用並出具相關票據,對於權屬變前無法結清的費用,甲方負全部責任:房屋權屬變更前_________日內遷出該房所有註冊户口。

第五條:乙方義務

1、確保代理事項遵循法律程序;

2、確保代理過程中不損壞房屋的現有裝備、設備和設施

3、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對合同履行中所知悉與甲方及買方人有關的商業祕、經濟情況等個人信息有保密義務。

5、如需變更為甲方代理服務事項、要求和標準、應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是委託代理人的,必須有甲方(產權人)的'授權委託書,如授予權委託書是公證件的,甲方還應書面同意可以轉委託。

2、本合同簽定後,如必須履行公證手續的,甲方應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3、甲方簽定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須詳實(未填寫通訊地址的視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該地址發出的函件視為送達。

4、辦完過户手續,房屋交接完畢,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七條:定金的處置辦法及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五倍返還乙方定金;

2、如乙方原因導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還乙方;

3、該房產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可轉讓,導致該房產不能辦理權屬變更,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購房款原數返還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間,未按本合同第五、六、七條之各項約定履行的,違約方支付對方該房約定價格5%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5、甲、乙雙方商定,在委託期限終止後的365天之內,如果甲方直接或間接的與乙方介紹的客户成交,應向乙方支付該房約定出售價格5%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第八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補充條款:

(特別提示:補充條款對定金再行約定的,須在補充條款處另加蓋乙方合同章後生效,否則無效)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誠信務實的原則,就位於三門峽市, 甲方開發的“聖通國際花園”綜合樓盤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約 萬建築平米達成銷售推廣資金管理總代理意向,具體相關事宜如下:

第一條 代理內容

1.1在合作合同期內, 甲方指定乙方為該項目的全國獨家銷售推廣總代理商。負責本項目在全國範圍內的所有營銷推廣及各銷售渠道之整合、總體銷售調配。

第二條 合作期限

2.1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至小區房屋銷售、結算結束;

2.2甲、乙雙方本着:合作就是一家人的思想 ,同心同德、相互積極配合工作,計劃方案的變更等合作,以書面函件的方式進行工作通知與回覆。

第三條 廣告費

3.1乙方負責提供各階段廣告推廣計劃,呈報甲方審定,廣告費由甲方直接支付。

3.2該廣告費係指:所有因本項目而產生之案場包裝、報紙、雜誌、海報、樓書、網站、短信、户外看板、贈品、沙盤、促銷活動等一切與項目銷售推廣有關的費用支出;

3.3為了保障銷售有效進行,甲方為乙方提供銷售辦公案場,乙方提供營銷方案,甲方給予裝修並配置必要辦公、水電、通訊設備。

第四條:價格的確定

4.1甲、乙雙方協商制定科學的價格策略,入市前製作詳細《價目表》作為銷售底價,經雙方簽字蓋章確定,作為銷售代理的底價;

4.2根據市場行情及時調整價格。調整後超出雙方確認的《價目表》底價的部分為溢價部分;

第五條 佣金提成

5.1對於底價部分銷售提成,底價定為 元每平米 按照銷售底價的計提,對於溢價部分的銷售業績,甲方、乙方按照 5:5比例分配,乙方佣金按月結算。

5.2結算標準:

①購房客户一次性付款達到合同房款的100%時,甲方按以上標準支付乙方佣金。

②購房客户辦理按揭首付款到位時,甲方按以上佣金標準支付乙方佣金。

5.3佣金結算只與乙方合法代表人或授權人結算即可;各分銷商的結算由乙方另行支付。

5.4佣金結算税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6.1甲方責權

1、負責保證該項目的合法性。申辦有關售樓的法律批文,併為該項目的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門認可的程序辦理買賣手續。向乙方提供關於代理項目的有關法律批文副本或複印件,並保證一切文件資料的合法性和準確性。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2、配合乙方給客户辦理有關銷售手續事宜,並提供該項目的户型平面圖、裝修標準、各户型銷售面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以及《商品房銷售(預售)合同》、所需的收據等有關文件資料。

3、對乙方提交的有關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並必須在7個工作日給予明確答覆或修改意見,並以甲方簽字或蓋章形式認可為準。

4、首次公開發售之前,應在項目現場提供給乙方一處已裝修好的售樓處,並提供相應的辦公設備(電話、複印機等),並負責因銷售而產生的電話費、電費及水費。

5、負責該項目的所有宣傳推廣過程中一切合同文件的簽署。

6、甲方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協調處理代理期內的相關事務,除此之外的個人或部門無權干涉乙方在代理期內的各項事務。

7、提供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項目銷售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8、有乙方財務人員負責統一收取購房客户的全部購房款或定金打入乙方指定賬户,甲方所得資金的30%需支付前期已支出或需支出的部分(如收取的保證金和房屋銷售款等),待全部事項處理完成後,按甲乙雙方約定所得銷售款的30%歸甲方所有。其餘資金用做乙方的建築工程款和房屋銷售佣金款,直至抵扣完全部工程款和銷售佣金款,剩餘部分歸甲方所有。

9、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本項目的代理費用及其它有關費用。

10、甲方負責項目廣告費用支出,總體廣告費控制在總銷售額的 %,根據實施情況由乙方製作廣告計劃,由甲方負責確認廣告計劃並負責付款。

6.2乙方責權

1、乙方在整個策劃、宣傳和銷售過程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有關法律、法規。

2、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需組成項目工作組,並確定項目經理、銷售主管及銷售員,儘快開展銷售工作。

3、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的 個工作日內製訂《項目營銷策劃推廣方案》,並開始銷售實施。

4、協助甲方為客户簽署該項目的認購書及其購房合同,並負責對購房合同條款向認購者作出合理、合法的解釋。

5、協助甲方向客户索要各種辦理銀行按揭的資料,配合甲方交房及售後服務工作。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補充、終止

7.1在對方不違反合同約定的前提下,雙方均不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7.2經雙方同意可簽定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及其他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當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請上訴;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3頁,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在乙方成立銷售公司前,甲方委託乙方為“萬泰陽光城”(暫定名)項目開發顧問並代理銷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專業的市場研究及營銷推廣,並代理銷售房屋。

第二條:委託時間

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雙方約定之銷售任務止,雙方約定銷售週期為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至所售房屋辦理完入住。

第三條:代理銷售範圍

“萬泰陽光城”第一期開發房屋面積約 平方米(含商業面積),其中乙方承銷 平方米。

第四條:銷售價格

根據雙方市場調研協商樓房銷售價格,根據每棟樓、各樓層位置、每套房獨立定價,分別細化銷售底價及優惠方案,並最終以甲方公佈的銷售價格為準(詳見銷售價格明細表)

第五條:雙方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為乙方逐步提供關於該項目儘可能詳細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建築施工圖紙,整體規劃設計圖,工程進度表,裝修及入住標準,各户型銷售面積等,為乙方提供房源情況:面積、位置、户型等資料。

2、甲方承擔沙盤、工地圍牆、户外廣告、户型模型、輸出性廣告費用

3、甲方負責辦理《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的備案及房屋產權登記等相關工作。

4、項目在建設過程中,若發生規劃或設計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5、負責協調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以保證銷售的順利展開。

6、委託專人負責與乙方對接工作,負責與乙方對賬,及時辦理房產證等產權手續。

7、甲方負責收取客户交納的各項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及客户交付的其他費用等。

8、為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票據、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等。

9、甲方有權隨時調閲銷售情況的相關信息,有權對乙方銷售人員的配備及提供的數據資料進行檢查和監督。

10、甲方負責管理銷控表,做銷售登記工作,並根據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二 )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有核心專業人員組成專案銷售執行小組,營銷人員不多於10人,專業人員的個人簡歷需經甲方審核確認。

2、乙方負責進行市場調研,根據市場情況、負責提供各階段的銷售思路、銷售方案,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供甲方參考。

3、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以雙方商定的工作目標為導向,合理組織和實施銷售工作。

4、負責客户接待,根據甲方簽字認可的項目資料,如實向客户介紹項目的法定手續、户型、建築面積、建築標準、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預售購房合同條約等情況:運用相應的銷售技巧、充分調動客户的購房積極性,實現客户順利訂房,簽訂購房合同向客户收取貸款手續,催收購房款。

5、乙方銷售上述房產時,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虛假承諾,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費用及簽署各類合同,如有上述情況發生所產生的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約定履行期間,乙方負責派出銷售人員及聘用人員的培訓、工資及相應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如因勞務或其他因素而與銷售人員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如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提成款中扣除。

7、乙方代理期限內,根據甲方要求填寫各種房屋銷售合同(協議)文本,並負責現場審核,保證各種房屋銷售合同(協議)文本內容無誤。

8、負責收集貸款客户資料,協助完成按揭貸款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乙方服務內容:

(一)市場調查

1、本城市整體房地產狀況調研。

2、本城市及周邊城市房地產市場供求狀況調研。

3、目標客户羣體的調研與劃分。

4、本區域競爭樓盤調研(價格、目標客羣、產品)。

(二)銷售組織

1、客户接待及銷售執行。

2、認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填寫。

3、催收房款。

4、催收貸款資料,幫助客户辦理按揭貸款。

5、銷售控制。

6、促銷活動執行。

7、價格控制。

第七條:代理佣金

1、該項目委託期限內代理佣金為底價佣金。

雙方制定銷售任務(詳見銷售任務責任書),如按約定完成,甲方付給乙方的提成佣金比例為銷售回款金額的0.7%【其中乙方個人提成佣金為0.1%(包含底薪2500元),乙方聘用的銷售業務人員提成佣金為0.6%(包含底薪1000元及提成佣金0.5%)】。

第八條:佣金核算方式

1、佣金的發放標準

依據第七條銷售任務責任書的約定,作為核算乙方提成佣金的標準,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在101%-110%區間內,增加佣金的0.01%,111-119%區間增加佣金0.02%,在120-129區間內,增加擁金0.03%,在130%-139%區間,增加擁金0.04%,在140%以

上最高按增加擁金0.05%計算。

如乙方沒有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回款,在90%-99%區間內,扣減佣金的0.02%,80-89%區間扣減佣金0.04%。,在70-79區間內,扣減擁金0.06%,在69%以下,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銷售合同。乙方未提取的佣金甲方分期分批結算,並扣除後續為其客户服務的其他銷售人員的應得服務費用0.2%。

在雙方約定的銷售週期內,乙方如連續3個月不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任務,並且未按期主動離崗,超過2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的10%作為對甲方補償,超過4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20%作為對甲方的經濟補償,超過60天,甲方有權將未發放給乙方的佣金全部扣除以補償甲方的經濟補償。

2、結算方式:

(1)每個月的月底以甲方的財務扎帳日為佣金結算日,結算時由乙方上報銷售回款明細表及佣金情況明細表,經甲方審核後,在10日內將佣金結算給乙方。

(2)在乙方獨立成立銷售公司前,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銷售合同未簽定前,開始預收的房款提成佣金低於乙方及業務員的底薪總和時,底薪暫由甲方墊付,在銷售合同簽定後從乙方相應提成佣金中分批扣減。

(3)在銷售合同未簽定前,對於一次性付款及首付款超過30%的房屋,甲方向乙方結算該套房屋實收款銷售佣金的50%。如遇退房的在下月扣減乙方相應提成佣金。

(4)銷售合同簽訂後,每月甲方發放給乙方的總提成佣金預留15%,作為保證金,在乙方協助所售的房屋辦理完入住手續後,雙方核算後10日內支付。

(5)乙方收到佣金應按實收佣金數給甲方開據相應數額的發票。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雙方協商同意後,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約定部分雙方協商確定。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應嚴格履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27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租房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x個月,甲方從x年x月x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x年x月x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x個月或空置x月的。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x元,由乙方在x月x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税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税費,交納方式按下列執行:

1.有關税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X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X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X%,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5%,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3%,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28

出售方(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總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代理項目: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________ 市

(即:)全權委託乙方代理出售。該房建築面積㎡,非住宅面積 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出售價格:人民幣 元,大寫元。並附送a、固定裝修 b、傢俬 c、家電 d、

第三條 房款結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於或低於上述委託價格對外銷售該房屋,但乙方應嚴格按照委託出售價格與甲方結算。

第四條 甲方承諾如下事項

1、保證上述委託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否則甲方須向乙方及承購方承擔造成損失的補償。

2、同意承購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費(同意打“√”):a、按國家規定各付 b、買方包税 c、賣方包税

4、同意該房屋交割前結清所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使用費用,並遷出該房户口,以便承購方入户。

5、若該房仍在按揭,則自行清償所欠銀行款項。

第五條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業主身份證及產權證明文件原件(指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並留存複印件。

系產權共有人或委託他人還須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和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房屋內無人居住及無財物,須提供該房屋鑰匙。

第六條 委託期限:自簽定合同日起個月,即至20________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內將該房屋售出,則委託期至產權及房屋轉移到承購方完畢止)。

第七條 銷售費用:銷售上述房屋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及勞務費,概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

第1種:該房未辦產權證只需更名。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電話或信息)三天內為承購方辦理好房屋更名手續;

乙方則在承購方取得更名後的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或發票)後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2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同乙方及承購方將權屬變更資料交予市房地產登

記中心。交件的當日或次日,如果承購方是一次性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40%,餘款在取得承購

方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購方是按揭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30% (以銀行批准貸款須

交的.首期為準),餘款由銀行直接劃入甲方設立的帳號。

第3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但仍在銀行抵押。乙方付給甲方壹萬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將銀行所

欠款項清償,並取得撤消抵押登記後的房地產權證。清償後,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與“第2種”相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及時將房款給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超過15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且乙方須按委託價格的1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所委託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甲方變卦以及不按通知時間內來辦理產權過户更名手續,應承擔相應責任

由此而導致承購方退購,則甲方須無條件返還已收全部款項並支付乙方委託價格的15%的違約金給乙方。

3、承購方承諾購買房屋要求甲方清償銀行貸款後又不購買此房,則甲方已收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房屋交割:在承購方取得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甲方須將結清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等使用費用,並已遷出户口的房屋交給承購方使用。甲方與承購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佣金:該房屋成交後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佣金,為出售價格的2%及高於委託價部分。

第十二條 委託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該房屋為乙方獨家銷售,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發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託他人銷售,否則,除按上述標準支付佣金外,同時應按出售價的1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理 人:

經 辦 人: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2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雙方議定遵守事項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號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一條

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義務。

第二條

房屋租金數額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乙方應於______日前交清。

第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欠租金_______個月以上的。

第四條

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第七條

第一條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第八條

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第九條

乙方退租房屋時,應於_____日前通知甲方,並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照租約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第十條

乙方承租甲方代管、託管的房屋在發還原主時,甲方得終止租約。

第十一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租約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

第一十三

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30

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受託方):

地址:際商會大廈703室

法定代表人:

電話:027-854x06-9

傳真:027-8548xx10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及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所有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獨家銷售策劃及代理單位,策劃並銷售產權屬於甲方的位於 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總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委託銷售面積共 平方米。

項目詳細指標及相關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於合同簽訂後的 天內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和代理的順利實施。

第二條 委託銷售代理期限及進度

1、本合同代理期限:(1)自 的 個月;

(2)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 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個月。本項目開盤銷售的條件為:

A. 甲方就所委託的物業取得《預售許可證》等開盤所需的全部合法證件;

B. 銷售中心完成並具備銷售條件:大堂、電梯廳、樣板樓層裝修完成;

C. 在開盤後的3個月的銷售期內確保一個秋季或春季的銷售黃金季節;

D. 至少一部電梯到位;

E. 宣傳物料到位;

F. 距離入夥時間不能超過九個月;

G. 整體廣告推廣費用(報紙廣告、户外廣告、電視/電台廣告等)不低於銷售總金額的 %。開盤前廣告投入不低於整體推廣費用的 %。

2、銷售代理進度

A. 第一階段:從項目銷售開盤之日起 月內,乙方完成委託銷售總面積的 %,廣告費投入原則上不低於廣告總預算的 %;

B. 第二階段:從項目銷售開盤之日起 月內,乙方完成委託銷售總面積的 %,廣告費投入原則上不低於廣告總預算的 %;

C. 第三階段:從項目銷售開盤之日起 月內,乙方完成委託銷售總面積的 %,廣告費投入原則上不低於廣告總預算的 %。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嚴重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代理期滿後雙方視銷售合作情況再行協商後續合作事宜。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 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 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二)。

第五條 策劃費、代理費及支付

1、策劃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支付乙方營銷策劃費共計人民幣 元(¥ );

(2)合同簽訂後的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首期款計人民幣 元(¥ );餘款 元(¥ )於乙方所提交的《項目銷售執行報告》經甲方確認後的三日內付清。

2、代理費計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費率:

備註: ① 銷售率:實際售出面積和可銷售面積的百分比;實際售出面積以客户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累計面積為準,當期計算的代理費率根據此銷售率確定。

② 代理費率:當期代理費率根據同期銷售率確定;代理費的結算時間以客户合同簽約後的實際到款時間為準。

③ 根據實現的銷售金額按照以上約定費率計取代理費,代理費率隨代理期內實現的銷售率遞增而遞增,並在執行較高消費率進行結算時,其超過上檔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對應的代理費收取。

(2)每月應收代理費計算公式為:當期應收代理費=當期合同簽署累計到帳金額(以市場公開的價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為準)×當期代理費率;

(3)雙方商定每月 日為結算日,甲方自結算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算代理費;甲方應在結算認定後的三日內支付當期代理費。

第六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約定的銷售代理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再委託第三方銷售或自行銷售本合同委託銷售物業。

2、在開盤發售前配合乙方處理有關銷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託物業的有關證照(包括但不限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商品房銷售證書、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户;)及關於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設備、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確保銷售工作的順利開展。

3、保證本項目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準確性,確保乙方合法向認購者銷售該物業。負責與有關部門申辦該項目有關售樓、按揭的所有手續,並承擔相關責任。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 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4、協助乙方制定整體銷售策略,在項目營銷各階段與廣告公司、製作公司、裝修公司及各媒體等簽訂合約,承擔有關宣傳推廣、廣告、銷售資料及銷售現場包裝等所需的各項銷售推廣費用。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户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打。

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

6、甲方按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執行方案確保工程進度。負責銷售現場清理、銷售中心的裝修、包裝佈置、辦公設備(如電腦、文件櫃)到位等工作。

7、合同正式簽訂後,甲方應在本項目所有甲乙雙方確認的推廣宣傳品(樓書、摺頁、媒體及各種形式廣告載體)上和營銷活動中標識“代理商:武漢匯得行地產投資顧問公司”字樣。

8、按時與乙方結算代理費並及時支付。如有拖欠,則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的計付滯納金,按天累計計算。

9、負責收取客户購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關的房地產税費,與客户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辦理各種購樓手續。

10、非乙方之過錯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承接甲方項目策劃、銷售代理業務,成立項目專案工作小組,按照銷售代理進度要求盡責盡職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工作內容,並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保密。乙方責任:

2、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3、在簽署本合同書及甲方支付策劃費之首期款後,在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銷售執行報告》(見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認可後收取策劃費末期款。同時制定銷售方案和宣傳推廣計劃,經甲方確認後組織實施。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 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5、如果乙方代收款項,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6、與甲方在委託範圍內合作,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指派專業人員參加必要的本項目相關的聯席會議,從銷售角度為甲方提供意見和建議。

7、依據確認的《項目銷售執行報告》,嚴格按照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方案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負責管理銷控表,可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情況合理調配資源。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銷售計劃,不得任意放盤和調價銷售;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後作為個案協調處理。

8、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並每週向甲方書面報告銷售進度,供雙方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9、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10、對每個單元的代理責任,在客户繳付首期購房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甲方督促業主提供按揭資料、簽訂商品房擔保按揭合同後即告結束。若有特殊原因,甲乙雙方另行商議決定。

11、注重職業道德、樹立企業和個人的良好形象,自覺維護甲方的聲譽。

1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有因股東變更、產權交易等原因導致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物業產權主改變時,甲方除應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費外,還應向新產權方説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關的權利義務給債權、債務事宜簽訂新的協議。如新產權要求重新委託代理銷售,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代理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均應向對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為合同另有規定,按該規定執行。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 )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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