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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通用16篇)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通用16篇)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通用16篇)

代理方: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衞,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代理權限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為:

第五條出租代理期限

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

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租金

租金標準為▁▁▁▁▁▁▁元/,租金總計:▁▁▁▁▁▁▁▁▁▁▁▁▁▁元。

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租金收取方式:。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户。

4、乙方自年月日起開始按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第七條佣金出租代理期內其中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元。

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

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乙方負責。

甲方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

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

4、▁▁▁▁▁▁▁▁▁▁▁▁▁▁▁▁▁▁▁▁▁▁▁▁▁▁▁▁▁▁;

5、▁▁▁▁▁▁▁▁▁▁▁▁▁▁▁▁▁▁▁▁▁▁▁▁▁▁▁▁▁▁。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銀行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章:代理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件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衞,平房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為 ,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為:(□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日,共計 年 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 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户。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 ,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 元(大寫: 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 □ 物業管理費/ □ .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 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由乙方送達 銀行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件號碼: 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3

甲方:(蓋章)

地址:

代理人:

開户銀行:

賬號:

電話:

乙方:(蓋章)

地址:

代理人:

開户銀行:

賬號:

電話:

風險提示:

簽訂前對合作對象的審查,有助於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採取相應的對策,避免風險的發生。

注意,瞭解合作方的基本情況,保留其營業執照複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瞭解這些信息有利於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時,當出現糾紛的時候,有利於我方的訴訟和法院的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___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風險提示:

應就對賬方式、確認形式,以及付款時間、開具發票等事項進行約定,以防雙方在實際履行過程產生分歧,甚至訴訟糾紛。

作為供方,應特別注意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貨款支付時間、金額(應明確是否為含税價)進行明確約定。建議在合同中約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額預付款或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供方才予以發貨,或者在合同中約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貨款全款後發貨。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風險提示:

一般貨物毀損、滅失風險隨貨物所有權轉移面轉移,屬於動產的貨物在所有權交付時轉移。如:在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為供方的倉庫,則意味着該貨物一旦出庫,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則轉移到需方處,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對於交貨地點的選擇上,應慎重對待。

如果貨物送往本地,當明確約定送貨地點,這關係到糾紛處理時法院的管轄;如果貨物送往外地,則儘量不要寫明,而應爭取約定由本地法院管轄。

此外,合同中應列明收貨方的經辦人的姓名(簽名樣本)。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經辦人離開後,對方不承認收貨的事實,給訴訟中的舉證帶來困難。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_________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 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風險提示:

作為供方,應在合同中明確需方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同時還應根據供貨情況對需方貨款的支付進程、期限等進行必要的控制,如發生需方貨款遲延支付、差額支付等情況,應視情況追究其違約責任,減低風險。

另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亦不宜過低,過高可能會有被仲裁機構或法院變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約束買受人。因此,建議交由專業律師協助處理。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水;

2、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電;

3、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 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聲明及保證: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聲明及保證: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對於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銷企業,每次供貨都簽訂合同是件很繁瑣的事情。雙方可以簽訂一份常年銷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煩惱。

但是,即使簽訂了常年銷售合同,考慮到每次購銷的產品規格、價格、數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體事項是以經雙方簽字確認的訂單為準,因此,應特別注意留存交易憑證及貨款結算憑證並妥善保管。

出賣人(簽字蓋章): 買受人(簽字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4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  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5

出售方(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BB機/手機: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總機:

傳真: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代理項目: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 市

(即:)全權委託乙方代理出售。該房建築面積㎡,非住宅面積 ㎡。

第二條 委託出售價格:人民幣 元,大寫元。並附送a、固定裝修 b、傢俬 c、家電 d、

第三條 房款結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於或低於上述委託價格對外銷售該房屋,但乙方應嚴格按照委託出售價格與甲方結算。

第四條 甲方承諾如下事項

1、保證上述委託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否則甲方須向乙方及承購方承擔造成損失的補償。

2、同意承購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費(同意打“√”):a、按國家規定各付 b、買方包税 c、賣方包税

4、同意該房屋交割前結清所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使用費用,並遷出該房户口,以便承購方入户。

5、若該房仍在按揭,則自行清償所欠銀行款項。

第五條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業主身份證及產權證明文件原件(指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並留存複印件。系產權共有人或委託他人還須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和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房屋內無人居住及無財物,須提供該房屋鑰匙。

第六條 委託期限:自簽定合同日起個月,即至200

年月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內將該房屋售出,則委託期至產權及房屋轉移到承購方完畢止)。

第七條 銷售費用:銷售上述房屋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及勞務費,概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

第1種:該房未辦產權證只需更名。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電話或信息)三天內為承購方辦理好房屋更名手續;

乙方則在承購方取得更名後的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或發票)後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2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同乙方及承購方將權屬變更資料交予市房地產登

記中心。交件的當日或次日,如果承購方是一次性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40%,餘款在取得承購

方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購方是按揭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30% (以銀行批准貸款須

交的首期為準),餘款由銀行直接劃入甲方設立的帳號。

第3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但仍在銀行抵押。乙方付給甲方壹萬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將銀行所

欠款項清償,並取得撤消抵押登記後的房地產權證。清償後,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與“第2種”相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及時將房款給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超過15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且乙方須按委託價格的1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所委託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甲方變卦以及不按通知時間內來辦理產權過户更名手續,應承擔相應責任

由此而導致承購方退購,則甲方須無條件返還已收全部款項並支付乙方委託價格的15%的違約金給乙方。

3、承購方承諾購買房屋要求甲方清償銀行貸款後又不購買此房,則甲方已收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房屋交割:在承購方取得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甲方須將結清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等使用費用,並已遷出户口的房屋交給承購方使用。甲方與承購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佣金:該房屋成交後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佣金,為出售價格的2%及高於委託價部分。

第十二條 委託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該房屋為乙方獨家銷售,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發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託他人銷售,否則,除按上述標準支付佣金外,同時應按出售價的1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理 人:

經 辦 人: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6

甲 方: 房地產有限公司_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青島合建行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

地 址:_青島市嶗山區同安路882-1號鴻泰大廈B座901-902室_

郵碼:_266000_

電話:_0532-80867080_

法定代表人:_吳雲海_ 職務:_總經理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1.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 **項目 項目的獨家銷售代理方,項目位於 ,總建築面積約為 平方米,共計 套,以上面積均為暫測,以房地產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面積為準。

2. 若乙方在委託期內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職責,並按時完成銷售任務,無重大過失,則甲方對該項目在委託期內不再委託其他公司銷售代理。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紙電視廣告投放費用、印製宣傳物料、售樓書、製作沙盤、樣板房售樓部樣板展示區等設計施工等)由甲方負責支付,相關方案甲方審定後執行。

2. 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銷售場所,保證並繳納銷售期間水、電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費用。由於項目展示銷售需要的電話費、辦公設備、樣板房內所有費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擔。

3. 乙方自行負責銷售期間其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保證銷售環境的整潔;乙方策劃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以及工作設備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員來往於本項目的所有差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 雙方同意,項目的銷售均價為 元/平米,乙方根據此銷售均價制定銷售底價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銷售底價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之後執行;低於此底價表成交的單元必須得到甲方簽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價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對外銷售價格表,必須經甲方簽字後執行;

4. 乙方應在銷售過程中嚴格執行經甲方批准的銷售價格及優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或降低價格進行銷售。

第五條 代理進度、代理過程的約定

(一)代理進度

1.銷售進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現場樣板展示區、樣板房等按照雙方約定的要求竣工為準。

2.代理進度甲乙雙方可根據市場和項目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以批准的銷售計劃為準),調整進度經協商後作為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本合同一樣合法有效。

(二)代理過程

甲乙雙方在房屋銷售過程需要按照以下條款約定執行:

1.甲方應在開盤前確定《房屋定購書》、《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樣本,乙方提供參考意見,銷售過程中與樣本有出入的條款需經甲方授權人員簽字確認。

2.甲乙雙方分別任命一名負責人(乙方為 ,甲方為 ),負責銷售信息的及時溝通和問題處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銷售規範進行銷售,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3.購房付款以及進款的約定

(1)客户定購房屋需簽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購書》,並於《房屋定購書》簽定後七日

簽署《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户須於簽定合同日交齊房款的60%,餘款應於房屋交付之前繳清。

(3)辦理按揭手續的客户,簽定合同時需要交齊首付款(不低於總房款60%)並於7日內辦理完剩餘房款的貸款手續,貸款款項進款時限根據銀行規定。

第六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1)銷售總額的 %;(2)超出銷售底價表的溢價部分的30%作為獎勵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買方正式簽定《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並支付首期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代理佣金。

(2)對於乙方已簽署《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並已繳納首期款項的房屋,乙方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細單報甲方審核。甲方於收到清款明細單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額的合法票據。。

3.因客户違約而沒收的定金和收取的違約金,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收款帳户。

(2)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項目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但不限於: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證)和銷售本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青島市房地產項目開發經營權證,以及《產品説明書》、《質量保證書》複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3)關於代售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總體效果圖、沙盤、樓座標示、局部效果圖、樓層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配套設施、樓層高度、銷售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功能等(書面形式確認)。

(4)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項目_項目銷售代理的委託書,並現場公示;

2.甲方負責保證該項目的銷售合法性,申辦有關售樓之法律批文,併為該項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門認可之程序辦理買賣手續。

3.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該物業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4.甲方委派財務負責收取定金和房款並出具相關收據發票。

5.甲方負責確定按揭銀行並聯系撤押手續等。

6.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7.甲方負責提供現場示範單位、售樓處、看房車等對外銷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進度,確保工程按預定時間竣工並驗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誤而給銷售帶來影響,由甲方負責。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時,有權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妥之處,隨時提出整改及調整意見,雙方協調一致。

10.銷售過程中,項目如有變動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雙方簽字確認,對於乙方提出的書面問題,應三日內給予書面答覆。

11.甲方在銷售期內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見時,應在要求時限內就乙方意見作出答覆,並以甲方簽字或簽章形式認可為準。

12.本項目的總體規劃、單體建築户型設計、園林景觀規劃設計、樣板示範區設計施工、交房裝修標準及樣板房施工、營銷推廣策略等,應充分尊重並參考乙方的建議,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項目所有對外宣傳的資料、户外廣告牌、媒體廣告及專項活動等的落款中均體現乙方作為獨家銷售代理的角色,以利於銷售工作的開展,內容為“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產”。

第八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項目廣告推廣計劃,並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2)主動挖掘客户,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3)在甲方的協助下,帶領客户參觀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4)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行銷活動;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6)乙方應遵守甲方在售樓現場的公示規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義與客户簽定有關甲方委託房屋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認購書、定購書、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義收取客户任何款項。

2.乙方負責項目的營銷策劃以及宣傳執行的組織工作,乙方在對外營銷推廣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各項規定, 全面維護甲方利益,對項目各種有關宣傳的計劃及費用,經甲方同意後實施,並須配合建設和售房進度。

3.乙方協助甲方簽署該項目之定購書及其購房合同,負責督促購房者及時按照合同繳納各期房款,並督促購房者及時到銀行辦理有關按揭手續,並於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簽定彙總表》進行核對。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5.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團購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6.在項目正常銷售期內,乙方負責安排銷售團隊工作人員不少於 名(案場經理1名、祕書 名,置業顧問 名),如因銷售人員辭職情況,乙方須在一個月之內調整完畢,保證項目銷售小組人員數量穩定。

7.乙方應避免案場經理、銷售人員的頻繁更換。

8.乙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銷售方案,所有銷售方案及銷售資料的準備必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準備和對外公佈。如因乙方單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乙方為該項目下列銷售工具製作過程中提供參考意見,並積極配合,保證及時、準確、符合要求:項目模型效果、視頻、廣告公司的選定、展銷板、樓書、户外廣告等的製作、邀請函、平面圖、價目表、銷售文件、報紙廣告及電視廣告設計拍攝。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項目營銷推廣和宣傳執行工作,並向甲方提交工作進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須按照《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與客户達成一致後,簽定買賣合同。乙方對客户予以的任何書面額外承諾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此引起客户退房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雙方商定,凡購房客户一經簽署購房合同後,因故無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糾紛,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配合甲方處理。

13.乙方協助甲方協調與客户的關係,使甲方與客户保持良好的關係。

14.乙方在銷售推廣管理過程中,定期(每週一次)向甲方彙報銷售情況,反映存在問題、一週來人來電分析和市場信息反饋。並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銷售月分析報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項,並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銷售數據統計報表,包括但不限於不同形式的日報表、週報表、月報表以及項目的整體銷售信息數據統計報表。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

2.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法按照約定進度完成銷售任務,或出現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包括不按規範簽署銷售合同、不按照約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權逾權代理、私收客户錢財等以甲方名義與外界發生的一切欺騙、違法現象,給甲方帶來名譽或經濟損失的,甲方均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約定由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甲方調整意見無法達成共識,或對於甲方出現的違約行為,損害乙方名譽和利益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幣伍拾萬元違約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佣金、溢價結算方式支付乙方費用的,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支付給乙方應付款項總金額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過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權停止銷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關費用止。

3.如甲乙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在乙方撤場前結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價佣金。

第十一條 競業禁止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員工因故離職或被解聘後,合同他方在委託服務期限內及期後6個月內,不得與該員工有任何形式的僱用或合作,否則視為對合同他方的違約並承擔法律責任,應賠償對方罰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 房地產有限公司_ 乙方:青島合建行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

代表人:_

代表人:_吳雲海_ 20xx_年_ _月_ 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_廳____衞,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代理權限(可多選)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為:(□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_個月。

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户。

4、乙方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______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____________,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________)。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出租代理期限屆滿  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

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

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

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

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______銀行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雙方議定遵守事項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號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一條

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義務。

第二條

房屋租金數額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乙方應於______日前交清。

第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欠租金_______個月以上的。

第四條

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第七條

第一條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第八條

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第九條

乙方退租房屋時,應於_____日前通知甲方,並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照租約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第十條

乙方承租甲方代管、託管的房屋在發還原主時,甲方得終止租約。

第十一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租約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

第一十三

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為了共同開闢甲方房產的銷售市場,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以下簡稱該項目)的有關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物業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非獨家)甲方 產品在 區域的市場代理銷售工作。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代理佣金標準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後所應獲得的報酬。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含 套)的,銷售代理佣金按合 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之間(含 套)的,銷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以上(含 套)的,銷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第四條:佣金結算條件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銷售代理佣金比例按甲方與乙方推薦成交客户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的合同房款計算,支付金額基數按照客户實際到達甲方帳户房款金額計算。

一次性及分期付款客户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額房款後,甲方按約定比例 向乙方支付該業務乙方應得佣金。

第五條:代理銷售房源和價格

1、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房源統計。在客户認購前,乙方要對認購房源與現場負責人進行確認。在未取得甲方確認時,乙方無權與各户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由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保證本項目對外公開的價格與提供給乙方客户的價格一致,該價格表經甲方簽字並蓋章生效。如甲方對價格進行調整,則甲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該項目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若客户購買房產的實際情況與

2、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該項目必要的項目信息傳播,傳播方式可通過書面、電話或直接至現場等方式進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繫。

3、合同委託期內,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樓書、宣傳單頁及《認購書》、《房屋買賣合同》等相關項目資料複印件。

4、甲方協助乙方完成客户在甲方項目參觀、選購和簽約、收款等各項接待程序,並保證現場的接待質量。

5、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銷售工作,但甲方有權進行監督,以保證項目及企業的品牌形象。

7、在購房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過程中,如遇到特殊情況,客户要求在異地簽約的,甲方給予積極配合。

8、甲方及時透明的協助乙方做好銷售過程的各項工作和客户歸屬業績確認等工作。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成立專業的銷售隊伍,由專人(具有較強的接待能力、熟悉海南房地產樓盤)負責此次購房專線推廣及看房選購的全程接待工作。如因客户投訴或經甲方調查,乙方負責銷售甲方項目的人員不具備專業素質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乙方拒不更換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完成購房過程的前期組織及準備工作,並於客户到達甲方項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

3、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派送發放售樓書等宣傳資料,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推薦活動。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後,須將售樓現場看房情況反饋給甲方,雙方應及時確認銷售情況。

4、乙方應遵守甲方提供並經甲方簽章確認的合同樣本及相關銷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諾,引起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該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虛構項目情況,並派專人負責與甲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繫,並做好看房後的跟進成交工作。

6、乙方所有對外宣傳資料均需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按甲方同意的方案執行。

7、甲方的銷售策略、銷控情況等作為商業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有義務保密並保證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一經核實,甲方有權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乙方責任。

8、乙方代理銷售的房產準確面積和價格,以甲方支付的簽章資料為準,合同期間如有變更,乙方按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9、合同委託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乙方代理銷售點,免費設立甲方提供項目有關的銷售資料宣傳專區。

10、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收取客户任何費用,一經發現即取消分銷代理資格,罰沒所有未發佣金並保留追訴的權利。

第八條:其它事項

1、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0

甲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乙方:

聯繫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通訊地址: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_____》及其他法律法規,甲方和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約定的事項,乙方為甲方提供諮詢、勞務方面的服務,協助甲方達成交易並簽訂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二、代理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對位於____區域的房屋提供以下代理服務:

(1)出售;

(2)出租;

(3)置換;

(4)求購;

(5)求租。

三、限制交易的情況

如該房地產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況,甲方不得授權乙方為其代理交易,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概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委託的下列服務或在履行中發現下列情況後隨時終止合同。

1、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進行財產保全等;

2、屬公告拆遷範圍,即將實施拆遷;

3、已作為抵押擔保物,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員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其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四、甲方的責任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户,甲方應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權及勞動成果,恪守本合同約定,不得擅自將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薦給第三人,或未經乙方許可,私自與乙方提供的客户聯繫,並進行交易,若發生此種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經過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應將簽訂交易合同的準確時間及地點告知乙方,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產權證應真實、合法、無糾紛、並且房地產交易手續完備;

5、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支付佣金。

五、乙方的責任

1、將甲方的授權信息進行廣泛傳播,並運用其客户網絡為甲方尋找房源或促銷;

2、及時向甲方通報其代理事項的真實進展情況及市場供求情況;

3、陪同甲方及客户看房,如實介紹房地產基本情況,協助甲方洽談並簽訂交易合同,在成交價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記及產權過户等方面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

4、不得向客户或第三人作虛假承諾或虛假廣告宣傳,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為甲方保守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

6、根據市場及客户要求需變更代理事項或轉移代理的,乙方應徵得甲方得同意,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乙方不得超越代理權限或範圍開展工作。超越授權或擅自變更代理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8、乙方同時接受交易雙方委託代理的,應向雙方當事人如實説明情況,在雙方同時允許的情況下,方可辦理代理事項。

六、代理期限

此代理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代理期限屆滿,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請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續約期為____個月。

七、佣金

1、乙方完成甲方所授權的代理事項,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額為成交額的____%;

2、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於取得成交額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佣金;

3、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蓋印章的財務專用章為收款憑據(税收發票)。

八、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違約金按交易合同金額的____%計算。

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開户銀行:

賬户: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1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委託人和受託人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權限 甲方選擇以下第

種委託權限。

1.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託事項,代為行使甲方的權利、義務,在委託權限、期限內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與第三人洽談委託事項,開展相關工作,並簽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委託事項,其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一般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託事項,乙方為甲方提供諮詢、勞務方面的服務,協助甲方達成交易並簽定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委託事項:

1.交易意向:甲方委託乙方提供項代理服務。

(1)出售 (2)出租 (3)置換 (4)求購 (5)求租

第三條 限制交易的情況:

如該房地產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況,甲方不得委託乙方為其代理交易,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概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委託的下列服務或在履行中發現下列情況後隨時終止合同。

1、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財產保全等;

2、屬公告拆遷範圍,即將實施拆遷;

3、已作為抵押擔保物,未經抵押權同意或告知受讓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員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其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委託乙方代理上述房地產交易事項後,不得再委託他人重複代理,若發生多頭委託的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户,甲方應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權及勞動成果,恪守本合同約定,不得擅自將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薦給第三人,或未經乙方許可,私自與乙方提供的客户聯繫,並進行交易,若發生此種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3、經過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應將簽定交易合同的準確時間及地點告知乙方,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產權證應真實、合法、無糾紛、並且房地產交易手續完備。

5、及時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將甲方的委託信息進行廣泛傳播,並運用其客户網絡為甲方尋找房源或促銷。

2、及時向甲方通報其委託事項的真實進展情況及市場供求情況。

3、陪同甲方及客户看房,如實介紹房地產基本情況,協助甲方洽談並簽定交易合同,在成交價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記及產權過户等方面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

4、不得向客户或第三人作虛假承諾或廣告宣傳,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5、為甲方保守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

6、根據市場及客户要求需變更委託事項或轉移委託的,乙方應徵得甲方得同意,並另行簽定書面補充協議。乙方不得超越委託權限或範圍開展工作。超越授權或擅自變更委託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8、乙方同時接受交易雙方委託的,應向雙方當事人如實説明情況,在雙方同時允許的情況下,方可辦理委託事項。

第六條 委託期限:

此委託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託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請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續約期為 個月。

第七條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事項,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額為成交額的 %,或按月租金額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條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蓋印章的財務專用章為收款憑據(税收發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給受約方,違約金按交易合同金額的 %計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選擇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種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2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________________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屋(□是/□否)已設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記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於___________人。

第三條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為:□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務部門繳納税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日/□月)

(三)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

(四)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户,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户,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過該賬户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户。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户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計算方式及關於裝修、傢俱電器等有關費用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見附件三。

第九條轉委託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出現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十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因乙方前述行為導致甲方被有關行政機關處罰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____________執_____份。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在本委託人對房產所擁有的權利範圍內,受託人有權代表本委託人行使以下權限:

一、全權辦理房屋交接的.全部事宜。

二、辦理和領取產權證書。

三、有權管理、出租並收取租金等與之相關事項。

四、代為還清銀行按揭貸款,解除抵押登記等事宜。

五、有權以上述房產作為抵押擔保物為本委託人或受託人或其他第三方向銀行或其他機構、個人辦理借款提供擔保,有權代為簽署借款合同、抵押擔保合同及相關合同協議、法律文件,代為辦理與抵押貸款相關的房屋評估、保險事宜,代為前往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並代繳相關税費。受託人有權到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手續,以及其他與房屋抵押貸款相關的事宜。代為開立銀行及銀行卡,並領取該款項。有權代查委託人在銀行個人資信、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及報告等。

六、代為清償銀行的貸款,辦理貸款結清手續,辦理抵押登記註銷及退保手續,代為辦理、領取並保管產權證。

七、有權出售該房屋,包括:

1、代為與買方商定房產交易價格、簽訂相關買賣合同及協議;

2、,有權協助買受人辦理銀行按揭貸款,辦理相應手續並代為簽署相關法律文件等,有權收取售房款;

3、代為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及繳交相應税費;

4、辦理交房,及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等過户手續;

5、其他與售房相關的一切事項。

八、如上述房屋的相關事項與其他第三人發生糾紛,特別授權代理:作為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各階段的代理人,有權提起訴訟,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申請再審、申請強制執行,領取訴訟標的等一切與訴訟相關的事宜。並有權代為聘請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九、有權與第三人簽訂與上述房產相關的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並辦理相關公證等事宜。

十、其他可代理的與上述房產相關的一切事項。

本委託書為全權委託,其委託代理事項應涵蓋與上述房產相關的一切事項。本委託書未能窮盡且為辦理委託事項所必需之其他代理權限,應本着促成委託事項之目的,視為已得到委託人的充分授權。

受託人在行使抵押、出售的權利時應與房屋所有權證明同時使用方為有效。受託人在辦理委託事項時所為的一切行為,簽署的相關文件,及支付的相應税費,委託人均予以承認。

受託人有轉委託權。

本委託書自本委託人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誠信務實的原則,就位於三門峽市, 甲方開發的“聖通國際花園”綜合樓盤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約 萬建築平米達成銷售推廣資金管理總代理意向,具體相關事宜如下:

第一條 代理內容

1.1在合作合同期內, 甲方指定乙方為該項目的全國獨家銷售推廣總代理商。負責本項目在全國範圍內的所有營銷推廣及各銷售渠道之整合、總體銷售調配。

第二條 合作期限

2.1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至小區房屋銷售、結算結束;

2.2甲、乙雙方本着:合作就是一家人的思想 ,同心同德、相互積極配合工作,計劃方案的變更等合作,以書面函件的方式進行工作通知與回覆。

第三條 廣告費

3.1乙方負責提供各階段廣告推廣計劃,呈報甲方審定,廣告費由甲方直接支付。

3.2該廣告費係指:所有因本項目而產生之案場包裝、報紙、雜誌、海報、樓書、網站、短信、户外看板、贈品、沙盤、促銷活動等一切與項目銷售推廣有關的費用支出;

3.3為了保障銷售有效進行,甲方為乙方提供銷售辦公案場,乙方提供營銷方案,甲方給予裝修並配置必要辦公、水電、通訊設備。

第四條:價格的確定

4.1甲、乙雙方協商制定科學的價格策略,入市前製作詳細《價目表》作為銷售底價,經雙方簽字蓋章確定,作為銷售代理的底價;

4.2根據市場行情及時調整價格。調整後超出雙方確認的《價目表》底價的部分為溢價部分;

第五條 佣金提成

5.1對於底價部分銷售提成,底價定為 元每平米 按照銷售底價的計提,對於溢價部分的銷售業績,甲方、乙方按照 5:5比例分配,乙方佣金按月結算。

5.2結算標準:

①購房客户一次性付款達到合同房款的100%時,甲方按以上標準支付乙方佣金。

②購房客户辦理按揭首付款到位時,甲方按以上佣金標準支付乙方佣金。

5.3佣金結算只與乙方合法代表人或授權人結算即可;各分銷商的結算由乙方另行支付。

5.4佣金結算税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6.1甲方責權

1、負責保證該項目的合法性。申辦有關售樓的法律批文,併為該項目的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門認可的程序辦理買賣手續。向乙方提供關於代理項目的有關法律批文副本或複印件,並保證一切文件資料的合法性和準確性。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2、配合乙方給客户辦理有關銷售手續事宜,並提供該項目的户型平面圖、裝修標準、各户型銷售面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以及《商品房銷售(預售)合同》、所需的收據等有關文件資料。

3、對乙方提交的有關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並必須在7個工作日給予明確答覆或修改意見,並以甲方簽字或蓋章形式認可為準。

4、首次公開發售之前,應在項目現場提供給乙方一處已裝修好的售樓處,並提供相應的辦公設備(電話、複印機等),並負責因銷售而產生的電話費、電費及水費。

5、負責該項目的所有宣傳推廣過程中一切合同文件的簽署。

6、甲方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協調處理代理期內的相關事務,除此之外的個人或部門無權干涉乙方在代理期內的各項事務。

7、提供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項目銷售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8、有乙方財務人員負責統一收取購房客户的全部購房款或定金打入乙方指定賬户,甲方所得資金的30%需支付前期已支出或需支出的部分(如收取的保證金和房屋銷售款等),待全部事項處理完成後,按甲乙雙方約定所得銷售款的30%歸甲方所有。其餘資金用做乙方的建築工程款和房屋銷售佣金款,直至抵扣完全部工程款和銷售佣金款,剩餘部分歸甲方所有。

9、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本項目的代理費用及其它有關費用。

10、甲方負責項目廣告費用支出,總體廣告費控制在總銷售額的 %,根據實施情況由乙方製作廣告計劃,由甲方負責確認廣告計劃並負責付款。

6.2乙方責權

1、乙方在整個策劃、宣傳和銷售過程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有關法律、法規。

2、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需組成項目工作組,並確定項目經理、銷售主管及銷售員,儘快開展銷售工作。

3、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的 個工作日內製訂《項目營銷策劃推廣方案》,並開始銷售實施。

4、協助甲方為客户簽署該項目的認購書及其購房合同,並負責對購房合同條款向認購者作出合理、合法的解釋。

5、協助甲方向客户索要各種辦理銀行按揭的資料,配合甲方交房及售後服務工作。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補充、終止

7.1在對方不違反合同約定的前提下,雙方均不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7.2經雙方同意可簽定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及其他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當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請上訴;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3頁,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在乙方成立銷售公司前,甲方委託乙方為“萬泰陽光城”(暫定名)項目開發顧問並代理銷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專業的市場研究及營銷推廣,並代理銷售房屋。

第二條:委託時間

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雙方約定之銷售任務止,雙方約定銷售週期為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至所售房屋辦理完入住。

第三條:代理銷售範圍

“萬泰陽光城”第一期開發房屋面積約 平方米(含商業面積),其中乙方承銷 平方米。

第四條:銷售價格

根據雙方市場調研協商樓房銷售價格,根據每棟樓、各樓層位置、每套房獨立定價,分別細化銷售底價及優惠方案,並最終以甲方公佈的銷售價格為準(詳見銷售價格明細表)

第五條:雙方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為乙方逐步提供關於該項目儘可能詳細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建築施工圖紙,整體規劃設計圖,工程進度表,裝修及入住標準,各户型銷售面積等,為乙方提供房源情況:面積、位置、户型等資料。

2、甲方承擔沙盤、工地圍牆、户外廣告、户型模型、輸出性廣告費用

3、甲方負責辦理《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的備案及房屋產權登記等相關工作。

4、項目在建設過程中,若發生規劃或設計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5、負責協調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以保證銷售的順利展開。

6、委託專人負責與乙方對接工作,負責與乙方對賬,及時辦理房產證等產權手續。

7、甲方負責收取客户交納的各項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及客户交付的其他費用等。

8、為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票據、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等。

9、甲方有權隨時調閲銷售情況的相關信息,有權對乙方銷售人員的配備及提供的數據資料進行檢查和監督。

10、甲方負責管理銷控表,做銷售登記工作,並根據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二 )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有核心專業人員組成專案銷售執行小組,營銷人員不多於10人,專業人員的個人簡歷需經甲方審核確認。

2、乙方負責進行市場調研,根據市場情況、負責提供各階段的銷售思路、銷售方案,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供甲方參考。

3、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以雙方商定的工作目標為導向,合理組織和實施銷售工作。

4、負責客户接待,根據甲方簽字認可的項目資料,如實向客户介紹項目的法定手續、户型、建築面積、建築標準、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預售購房合同條約等情況:運用相應的銷售技巧、充分調動客户的購房積極性,實現客户順利訂房,簽訂購房合同向客户收取貸款手續,催收購房款。

5、乙方銷售上述房產時,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虛假承諾,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費用及簽署各類合同,如有上述情況發生所產生的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約定履行期間,乙方負責派出銷售人員及聘用人員的培訓、工資及相應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如因勞務或其他因素而與銷售人員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如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提成款中扣除。

7、乙方代理期限內,根據甲方要求填寫各種房屋銷售合同(協議)文本,並負責

8、負責收集貸款客户資料,協助完成按揭貸款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乙方服務內容:

(一)市場調查

1、本城市整體房地產狀況調研。

2、本城市及周邊城市房地產市場供求狀況調研。

3、目標客户羣體的調研與劃分。

4、本區域競爭樓盤調研(價格、目標客羣、產品)。

(二)銷售組織

1、客户接待及銷售執行。

2、認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填寫。

3、催收房款。

4、催收貸款資料,幫助客户辦理按揭貸款。

5、銷售控制。

6、促銷活動執行。

7、價格控制。

第七條:代理佣金

1、該項目委託期限內代理佣金為底價佣金。

雙方制定銷售任務(詳見銷售任務責任書),如按約定完成,甲方付給乙方的提成佣金比例為銷售回款金額的0.7%【其中乙方個人提成佣金為0.1%(包含底薪2500元),乙方聘用的銷售業務人員提成佣金為0.6%(包含底薪1000元及提成佣金0.5%)】。

第八條:佣金核算方式

1、佣金的發放標準

依據第七條銷售任務責任書的約定,作為核算乙方提成佣金的標準,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在101%-110%區間內,增加佣金的0.01%,111-119%區間增加佣金0.02%,在120-129區間內,增加擁金0.03%,在130%-139%區間,增加擁金0.04%,在140%以

如乙方沒有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回款,在90%-99%區間內,扣減佣金的0.02%,80-89%區間扣減佣金0.04%。,在70-79區間內,扣減擁金0.06%,在69%以下,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銷售合同。乙方未提取的佣金甲方分期分批結算,並扣除後續為其客户服務的其他銷售人員的應得服務費用0.2%。

在雙方約定的銷售週期內,乙方如連續3個月不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任務,並且未按期主動離崗,超過2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的10%作為對甲方補償,超過4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20%作為對甲方的經濟補償,超過60天,甲方有權將未發放給乙方的佣金全部扣除以補償甲方的經濟補償。

2、結算方式:

(1)每個月的月底以甲方的財務扎帳日為佣金結算日,結算時由乙方上報銷售回款明細表及佣金情況明細表,經甲方審核後,在10日內將佣金結算給乙方。

(2)在乙方獨立成立銷售公司前,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銷售合同未簽定前,開始預收的房款提成佣金低於乙方及業務員的底薪總和時,底薪暫由甲方墊付,在銷售合同簽定後從乙方相應提成佣金中分批扣減。

(3)在銷售合同未簽定前,對於一次性付款及首付款超過30%的房屋,甲方向乙方結算該套房屋實收款銷售佣金的50%。如遇退房的在下月扣減乙方相應提成佣金。

(4)銷售合同簽訂後,每月甲方發放給乙方的總提成佣金預留15%,作為保證金,在乙方協助所售的房屋辦理完入住手續後,雙方核算後10日內支付。

(5)乙方收到佣金應按實收佣金數給甲方開據相應數額的發票。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雙方協商同意後,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約定部分雙方協商確定。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應嚴格履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為代理銷售;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位於 的房屋

第二條:委託時間

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雙方約定之銷售項目止。

第三條:代理銷售範圍

屋面積扣除甲方自留面積( 萬平方米)後,乙方總代理銷售面積約 萬平方米,樓盤信息以甲方提供的樓盤資料為準,詳見附表。

第二期開發房屋代理銷售視本協議乙方執行情況,另行約定。

第四條:代理銷售價格

樓房銷售價格以甲方提供的銷售價格表為準,經甲方簽字確定。若在銷售過程中,有任何價格及銷售政策上的變更,甲方須在變更前 日內以書面蓋公章郵寄乙方,並以電郵方式告知。

雙方指定的聯繫電子郵箱分別為:

1、 甲方指定電子郵箱:

2、 乙方指定電子郵箱:

第五條:雙方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 甲方開發的房屋手續正規,符合法律和地方法規、政策,達到合法銷售的條件。

2. 積極配合乙方工作,除為乙方提供該項目必要的資料外,還儘可能提供更詳細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建築施工圖紙,整體規劃設計圖,工程進度表,裝修及入住標準,各户型銷售面積等,為乙方提供準確房源情況,入面即、位置、户型等資料,並由甲方簽字確認。

3. 甲方根據銷售需要提供樣板間及其裝修裝飾。辦公用具、門頭、土地圍牆、廣告費用;承擔售樓部水、電、曖等費用。甲方承擔沙盤、户型模型、輸出性廣告的全部費用。(輸出性廣告費包括:宣傳摺頁、單頁、短信、條幅、電視飛字,報紙費用)

4. 甲方負責辦理《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的備案及產權登記等相關工作。

5. 項目在建設過程中,若發生規劃或設計變更,甲方須在變更前3日內以書面蓋公章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變更後的圖紙及有相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6. 負責協調政府相關部門的關係,以保證銷售的順利展開。

7. 委託專人負責與乙方對接工作,負責與乙方對賬,及時辦理房產證等產權手續,配合乙方辦理按揭貸款手續,貸款費用由乙方收取。

8. 甲方向乙方開具單位證明及委託書。

9. 甲方負責收取客户交納的各項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及客户交付的除按揭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10. 為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票據、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等。

(二)、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負責進行市場調研、根據市場情況、項目自身條件結合調研結果,進行項目策劃,宣傳推廣策略,負責制

2.負責客户接待,根據甲方簽字認可的項目資料,如實向客户介紹項目的法定手續、户型、建築面積、建築標準、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預售購房合同條約等情況;運用相應的銷售技巧、充分調動客户的購房積極性,實現客户順利訂房。

3.乙方銷售上述房產時,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虛假承諾,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費用及簽署各類合同。

4.約定履行期間,乙方負責派出銷售人員及聘用人員的培訓、工資及相應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

5.負責收集貸款客户資料,完成按揭貸款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乙方服務內容:

銷售組織

1.尋找客源,組織客户到樓盤看房並促成交易。

2.催收貸款資料、幫助客户辦理按揭手續。

3.促銷活動執行。

第七條:代理佣金

該項目委託期限內代理佣金由底價佣金、溢價佣金兩部分組成

(1)底價佣金:乙方佣金比例為銷售底價的 %。

(2)溢價佣金:本項目合同銷售價格超過附表二銷售底價明細表的部分,即為溢價部分,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

第八條:佣金結算方式

(1)對於一次性付款客户,客户交納首期房款後,甲方向乙方結算該套房屋應得銷售佣金的 %,再於客户交清全部樓款當天起算 日內結算剩餘的佣金。

(2)對於分期付款客户,客户交納首期房款後,甲方向乙方結算該套房屋應得銷售佣金的 %,再於客户交清全部樓款當天起算 日內結算剩餘的佣金。

(3)對於按揭付款客户,客户交納首期房款後,甲方向乙方結算該套房屋應得銷售佣金的 %,再於銀行放款當天起算 日內結算剩餘的佣金。

(4)乙方收到佣金按實收佣金數給甲方補開相應數額的發票。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應嚴格履行。

2. 雙方協商同意後,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約定部分雙方協商確定。

3.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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