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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網電力建設工程發承包安全協議(精選3篇)

國網電力建設工程發承包安全協議(精選3篇)

國網電力建設工程發承包安全協議 篇1

電網單位:__(以下簡稱甲方)

國網電力建設工程發承包安全協議(精選3篇)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及《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發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發承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施工範圍:

(四)工程項目期限:

二、協議內容

(一)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一般人身傷亡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引起的電網及設備一類障礙及以上事故。

3.不發生一般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4.不發生火災事故。

5.不發生環境污染事件。

6.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7.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二)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國家經貿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 1 部分:火力發電廠部分》(DL5009.1-20__)

5.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2、DL5009.3)

6.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

8.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9.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10.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1.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三)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並配備安全監督人員_1_人。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變動,並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和安全通道,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誌、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複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或監督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並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開工前的全面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並提出保護措施要求,做到有據可查。

5.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對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或臨近帶電設備、線路作業,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並配合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落實專人監護,做到有據可查。

6.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7.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籤認。

11.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2.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3.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五)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佈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並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台帳。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並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持證上崗,並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並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並落實防範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範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並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後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後實施。

16.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8.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後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範。

19.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並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交叉作業時應採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採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26. 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並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准同意或備案,並採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誌,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採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9.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後排放。

30.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砼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採取設置相應作業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並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並有緊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制定、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設專人監護。

35.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准後,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範圍內。

36.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並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7.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六)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如下: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或______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彙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違章處罰通知書》,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5.進入遼寧電網作業的具體考核內容及辦法依據《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入網施工隊伍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執行。

(七)需要補充協議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附則

(一)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四)本協議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在協議簽訂時一併填寫。

(五)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為更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本安全協議條款的認真執行,確保人身、設備、電網的安全。

1.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甲方有權按照下列條款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100%安全保證金(不少於20萬元);發生重傷事故,每人次扣除20-50%安全保證金;發生輕傷事故,每人次扣除5-10%安全保證金。

(2)發生較大及以上電網事故、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環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100%安全保證金(不少於50萬元)。

(3)發生一般電網事故,每起扣除 50%安全保證金;發生一般設備事故、一般火災事故,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證金;發生一般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每起扣除 10-20%安全保證金;發生設備損壞事故、35kV 及以上設備跳閘,每起扣除 5-20%安全保證金。

(4)發生建築、大型腳手架(包括220kV及以上跨越架)、倒杆(包括抱杆)、倒塔、其他結構垮(坍)塌事故,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證金。

(5)發生事故、設備損壞等,除扣除安全保證金外,相關責任單位還應承擔事故相應損失。

2.乙方發生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按照《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入網施工隊伍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執行。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七)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八)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國網電力建設工程發承包安全協議 篇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保人身、保電網、保設備”的原則,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確保電力生產工作能按計劃高效、安全、優質的進行,經甲方(發包方或委託人) 與乙方(承包方) 雙方平等協商,就工程乙方在甲方電力生產區域內進行的 工程生產作業達成以下安全協議。

第一條 雙方必須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制訂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定。

2、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西電網公司頒佈的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及與安全技術有關的標準。

3、甲方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標準、現場規程。

第二條 甲方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

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甲方負責維護好電力生產區域和施工工作區交界的各項安全措施。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因乙方損壞安全措施,有權將其及時恢復原樣。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前的安全考試,對考試不合格者有權拒絕其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和甲方劃定的施工工作區內工作。

3、甲方負責對乙方工作票的安全措施進行審查,並認真履行工作票“雙簽發”手續。

4、根據工程需要,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應組織乙方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對乙方施工中出現的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違章作業、安全質量問題有權當場糾正和制止,發整改通知直至停工整頓等處罰。

5、負責對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中涉及甲方安全運行的有關內容進行審定工作,並監督乙方嚴格執行。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做好進場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7、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可能危及到甲方安全生產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甲方有權制止、提出整改要求,並按規定扣罰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情節嚴重的,應中止合同的執行。

8、組織或參加由乙方責任引起的電網事故、設備事故和障礙的調查處理工作,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材料及配合工作,監督乙方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好事故。

第三條 乙方的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

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南方電網公司、廣西電網公司以及甲方的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標準、現場規程。負責承擔施工合同規定範圍內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監督工作,履行對施工範圍內的消防和保衞工作。。

2、乙方負責維護好電力生產區域和施工工作區交界的各項安全措施,在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移動、改變甲方在施工現場設置的安全措施及擺放的其他物件,如確因工作需應,應經甲方同意。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做好甲方生產運行區域影響安全施工的有關安全措施,甲方應積極創造條件滿足乙方的要求,雙方共同做好電力生產和施工的安全措施。

4、乙方的施工人員不允許進入施工工作區域之外的甲方正常運行區域內。確因施工需要進入時,需經甲方批准,並辦理進入手續。

5、對於複雜的和危險性較大會影響到電力安全生產的施工項目(如架設導線跨越運行的高壓線路、帶電設備的改擴建工作等等),乙方應制訂單獨的項目施工方案,經甲方審定後方可施工,並作為施工合同的補充。必要時乙方可請甲方指導制訂安全技術措施。

6、乙方應按規定做好對承擔承包範圍內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和技能培訓工作,考試合格後方能工作。特殊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7、乙方應加強對其所使用民工、臨時工的安全管理培訓和教育合格後方能進場施工。

8、開工前乙方應對施工機械、施工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而且不超過檢驗週期。

9、乙方應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針對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高空墜落、交通傷害等情況編寫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10、乙方招用的分承包商必須具備承擔工程的相應施工資質,並對其招用的分承包商和人員(含設備製造廠家的工作人員)負全部的安全管理責任。

11、乙方應根據季節特點落實事故防範措施,確保不發生防範措施不力、防範工作不到位造成的事故、障礙。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自覺遵守甲方現場管理規定,對甲方及工程監理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組織整改。

13、乙方應接受甲方組織的事故調查,並按要求報送有關事故材料。

14、乙方必須建立和健全嚴格保密制度,對甲方所轄運行維護管理範圍內設施、技術、信息等,施工人員應自覺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紀律。

第四條 承包範圍內的事故上報

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發生事故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與乙方雙方均應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如實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概況、正在採取的緊急措施等,嚴禁弄虛作假,隱瞞不報。同時甲、乙方雙方均應接受和配合上級主管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事故調查。

第五條 處罰、賠償

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甲方與乙方簽訂承發包合同或委託管理合同時,應根據發承包工程量大小,在合同中明確預留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在承包合同確定的承包期限前甲乙雙方對承包的工作進行驗收,經甲方安監機構同意,扣除相應的安全保證金後,甲方將餘額支付乙方。

2、對乙方主要責任造成的甲方設備一類障礙,發生一次,扣除安全保證金的10%;對乙方責任造成的一般事故,扣除保證金的30~50%;乙方責任的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70%;由於乙方責任而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證金的100%。如承包期內連續發生兩起責任事故,甲方有權中止承包合同。

3、對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每發生一次將在對事故、障礙扣減的基礎上加扣承包總額5%。

4、凡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責任。同時造成甲方損失的,先用安全保證進行賠付,不足部分,乙方必須按《民法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由甲方發現的乙方職工違章作業、違反規定行為或事故(或障礙)有關責任人的處理,由甲方安全監察機構比照甲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獎懲管理標準(Q/GXD 207. 03—20__)》(20__-10-01 實施)”及有關的處罰規定,下達罰款通知書給工程管理部門並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罰款。

第六條 附則

1、本協議作為李明新增200KVA臨時施工變梯接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合同同時簽訂生效,隨合同的結束而失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貳份,甲方與乙方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章之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項目負責人(簽章): 項目負責人(簽章):

技術負責人(簽章): 技術負責人(簽章):

安全監督人(簽章): 安全監督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國網電力建設工程發承包安全協議 篇3

甲方(建設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範本》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了維護供用電的公共安全,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經濟、可靠的供電,就洛陽陽光生態農業有限公司項目用電工程 線路架設、變壓器安裝施工 的相關事宜,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內容

1、乙方承包方式: 工料全包 。

2、工程內容:該工程為交鑰匙工程。乙方負責為#####項目用電工程架設20KV用電線路,主要包括架空線路、線杆、電纜(線)敷設、採購和安裝100KVA變壓器兩台、低壓二合一配電櫃二面等相關配套設施,並負責辦理相應的供用電手續,直至當地供電局檢測、驗收合格。滿足甲方農業生產和機井用電需求。(詳見工程造價預結算書所列項目)

三、工程工期

1、工程時間: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全部工程內容並檢測、驗收合格且通電。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由甲方原因使乙方延誤工期,經甲方現場代表同意後,工期順延。

(2)、由於氣候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延遲。

(3)、由於政府安全部門及電力系統要求統一停產整頓時,乙方工期可以順延。

四、圖紙資料

1、甲方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圖紙資料,本合同締結後 3 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線路施工圖 兩 套,其中施工現場圖 1 套。

2、甲方要求乙方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

3、工程預算書 壹 份。

五、 材料設備供應

材料、設備由乙方供應。供應方必須提供生產廠家設備説明書和產品合格證,如出現安全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

六、工程質量

1、本工程嚴格按照乙方設計並經甲方認可的要求進行。

2、乙方的施工符合國家電力行業設計、安裝標準。

3、工程質量: 合格工程 。

七、工程價款

以上兩台100KVA變壓器及配電安裝工程包乾總價為人民幣壹拾貳萬陸仟元整(小寫: 126000元整)。含正規發票。

八、工程費用結算方式

1、付款方式: 轉賬 (合同簽定後 3個工作日內付給乙方捌萬元整;完成全部工程內容並檢測、驗收合格且通電後付清餘款)

2、開户銀行及帳號

乙方:

開户銀行:

賬號:

九、甲方應承擔的主要工作及責任

1、該工程所涉及的青苗賠償費用。

2、積極協助乙方處理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不利於施工的外部因素。

3、提供材料的堆放場地。

4、完成施工現場場地障礙物的排除、清除,確保具備開工條件。

5、保證現場及建築物、構築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施工現場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6、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根據電力部門安全程序相關規定予以順延。

7、甲方駐工地代表: 。

十、乙方承擔的主要工作及責任

1、按甲方要求進行規劃設計並提供設計圖紙兩套,並按甲方審核同意的施工圖紙進行施工。

2、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亮證施工,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3、必須管理好施工材料、機械,若管理不善發生遺失、損壞,甲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必須按規程制度和合同規定安全、文明施工,自覺、積極地、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監督。乙方在施工中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人員、設備、材料安全,並全面承擔由於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工程質量:本工程應符合《電氣裝置安裝工程20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173-92)相關要求,質量合格。

6、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投運正常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完畢移交手續並提供竣工資料及其它資料。

7、乙方對施工中的隱蔽工程應做好施工記錄。

8、乙方駐工地代表: 聯繫電話:

十一、工程變更

1、施工中,不得擅自變更工程設計。如需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其增減工程量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甲方應賠償乙方造成的損失,並給付已完成部分的工程費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工,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二、工程竣工驗收

1、竣工驗收標準:《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國家相關電氣標準規範、施工圖紙及説明,施工技術文件、施工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等。

2、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為: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保修期內,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負全責,同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派人進行維修。否則,甲方委派他人進行維修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因維修不及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三、其他

1、本工程嚴禁任何形式的轉包、分包,由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後生效。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依法裁決。本合同簽訂地 。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附件

1、建設工程造價預(結)算書

2、安裝圖

3、線路施工圖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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