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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建設現場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電力建設現場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電力建設現場安全協議書 篇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保人身、保電網、保設備”的原則,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確保電力生產工作能按計劃高效、安全、優質的進行,經甲方(發包方或委託人) 與乙方(承包方) 雙方平等協商,就工程乙方在甲方電力生產區域內進行的 工程生產作業達成以下安全協議。

電力建設現場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第一條 雙方必須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制訂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定。

2、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西電網公司頒佈的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及與安全技術有關的標準。

3、甲方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標準、現場規程。

第二條 甲方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

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甲方負責維護好電力生產區域和施工工作區交界的各項安全措施。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因乙方損壞安全措施,有權將其及時恢復原樣。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前的安全考試,對考試不合格者有權拒絕其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和甲方劃定的施工工作區內工作。

3、甲方負責對乙方工作票的安全措施進行審查,並認真履行工作票“雙簽發”手續。

4、根據工程需要,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應組織乙方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對乙方施工中出現的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違章作業、安全質量問題有權當場糾正和制止,發整改通知直至停工整頓等處罰。

5、負責對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中涉及甲方安全運行的有關內容進行審定工作,並監督乙方嚴格執行。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做好進場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7、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可能危及到甲方安全生產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甲方有權制止、提出整改要求,並按規定扣罰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情節嚴重的,應中止合同的執行。

8、組織或參加由乙方責任引起的電網事故、設備事故和障礙的調查處理工作,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材料及配合工作,監督乙方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好事故。

第三條 乙方的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

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南方電網公司、廣西電網公司以及甲方的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標準、現場規程。負責承擔施工合同規定範圍內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監督工作,履行對施工範圍內的消防和保衞工作。。

2、乙方負責維護好電力生產區域和施工工作區交界的各項安全措施,在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移動、改變甲方在施工現場設置的安全措施及擺放的其他物件,如確因工作需應,應經甲方同意。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做好甲方生產運行區域影響安全施工的有關安全措施,甲方應積極創造條件滿足乙方的要求,雙方共同做好電力生產和施工的安全措施。

4、乙方的施工人員不允許進入施工工作區域之外的甲方正常運行區域內。確因施工需要進入時,需經甲方批准,並辦理進入手續。

5、對於複雜的和危險性較大會影響到電力安全生產的施工項目(如架設導線跨越運行的高壓線路、帶電設備的改擴建工作等等),乙方應制訂單獨的項目施工方案,經甲方審定後方可施工,並作為施工合同的補充。必要時乙方可請甲方指導制訂安全技術措施。

6、乙方應按規定做好對承擔承包範圍內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和技能培訓工作,考試合格後方能工作。特殊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7、乙方應加強對其所使用民工、臨時工的安全管理培訓和教育合格後方能進場施工。

8、開工前乙方應對施工機械、施工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而且不超過檢驗週期。

9、乙方應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針對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高空墜落、交通傷害等情況編寫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10、乙方招用的分承包商必須具備承擔工程的相應施工資質,並對其招用的分承包商和人員(含設備製造廠家的工作人員)負全部的安全管理責任。

11、乙方應根據季節特點落實事故防範措施,確保不發生防範措施不力、防範工作不到位造成的事故、障礙。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自覺遵守甲方現場管理規定,對甲方及工程監理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組織整改。

13、乙方應接受甲方組織的事故調查,並按要求報送有關事故材料。

14、乙方必須建立和健全嚴格保密制度,對甲方所轄運行維護管理範圍內設施、技術、信息等,施工人員應自覺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紀律。

第四條 承包範圍內的事故上報

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發生事故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與乙方雙方均應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如實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概況、正在採取的緊急措施等,嚴禁弄虛作假,隱瞞不報。同時甲、乙方雙方均應接受和配合上級主管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事故調查。

第五條 處罰、賠償

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甲方與乙方簽訂承發包合同或委託管理合同時,應根據發承包工程量大小,在合同中明確預留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在承包合同確定的承包期限前甲乙雙方對承包的工作進行驗收,經甲方安監機構同意,扣除相應的安全保證金後,甲方將餘額支付乙方。

2、對乙方主要責任造成的甲方設備一類障礙,發生一次,扣除安全保證金的10%;對乙方責任造成的一般事故,扣除保證金的30~50%;乙方責任的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70%;由於乙方責任而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證金的100%。如承包期內連續發生兩起責任事故,甲方有權中止承包合同。

3、對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每發生一次將在對事故、障礙扣減的基礎上加扣承包總額5%。

4、凡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責任。同時造成甲方損失的,先用安全保證進行賠付,不足部分,乙方必須按《民法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由甲方發現的乙方職工違章作業、違反規定行為或事故(或障礙)有關責任人的處理,由甲方安全監察機構比照甲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獎懲管理標準(Q/GXD 207. 03—20__)》(20__-10-01 實施)”及有關的處罰規定,下達罰款通知書給工程管理部門並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罰款。

第六條 附則

1、本協議作為李明新增200KVA臨時施工變梯接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合同同時簽訂生效,隨合同的結束而失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貳份,甲方與乙方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章之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項目負責人(簽章): 項目負責人(簽章):

技術負責人(簽章): 技術負責人(簽章):

安全監督人(簽章): 安全監督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電力建設現場安全協議書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為了明確雙方在建設過程中的權力、義務和經濟責任,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合同。

一、工程範圍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項目和內容:

二、工程造價

4、本工程採用總承包形式,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元 ¥元。

三、建設工期

5、 根據有關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天。

6、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2)不屬包乾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 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電、停水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規定撥付款而影響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6)非乙方原因無法停電,致使乙方不能連續施工而影響進度。

四、工程質量、驗收與安全管理

7、 本工程的質量為優良。

8、 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及標準:①該工程施工圖紙、設計説明和設計變更;② 電力建設工程驗收規範。

9、 甲方在不防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督促。

10、 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乙方在施工中嚴格 執行電力工程方面的國標、行標,特別是主要設備應符合地方供電部門 要求。

11、 該工程竣工後,由地方供電部門根據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及標準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驗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擔返工責任。

12、 乙方嚴格按照《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落實本工程施工的各級安全 責任制。本工程中非乙方責任發生的一切事故障礙,有相關責任方負責處理並 承擔費用。

五、工程造價的撥款和結算

13、本工程總造價為 元人民幣。

14、本工程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支付本工程造價部分工程款,計人民幣 萬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式送電前)支付工程餘款 。

六、其他事項

1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6、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需辦理籤(公) 證的,自辦畢籤(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造 價款後終止。

17、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18、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 方(合同章):委託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開户銀行: 帳 號: 電 話:

乙 方(合同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開户銀行: 帳 號: 電 話:

電力建設現場安全協議書 篇3

發包方(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負責)人:

設計方(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和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完成合同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項目名稱、規模、階段、投資

1.1、工程項目名稱: 10 kV 供電線路工程4.5公里

1.2、工程建設地點: 磐石市

1.3、工程設計規模: 新建 10 KV線路4.5公里,高壓電纜敷設 米,室內新建高壓配電櫃 面及配套保護等

1.4、工程設計階段: 方案設計及概算階段、施工圖階段

1.5、工程估算投資:暫定 100 萬元 。

2、設計內容及範圍

2.1設計範圍:建設項目方案設計、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等。

2.2設計內容: 進行現場調查 ,依據相關規範、設計委託書及甲方相關要求進行設計計算、圖紙繪製等;按照建設單位要求,參加設計方案、初步設計或施工圖等評審會議;參加施工圖交底、施工圖會審等會議;參加竣工驗收。

3、設計工作要求

3.1時間與進度: 按照甲方要求時間協助甲方完成方案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其他相關服務 。

3.2 設計質量與深度:設計深度執行《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充分考慮項目的功能性、安全性、經濟性、可信性、可實施性、適應性及效能性。

4、設計依據、標準和資質

4.1設計依據:

4.1.1設計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4.1.2 甲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4.2 乙方採用的主要設計標準及規範:

《66kV及以下架空線路設計規範》 GB50061-1997 ;

4.3乙方資質等級: 電力行業專業乙級 。

5、資料提交及期限

5.1甲方向乙方提供設計委託書等文件資料,並對其完整性、可靠性負責;

5.2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向甲方交付項目建議書(電子文檔)、裝訂成冊的初步設計圖紙(方案設計)和概算各6份,施工圖紙8份等設計資料和文件,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全面負責。

6、合同設計費及支付方式

6.1合同設計費(含税):設計費取費基數以甲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審後概算中工程費用為準,暫定為 100 萬元;設計費收費優惠價按工程造價的4%;合同設計費暫定為人民幣(大寫):肆萬圓整 (小寫) 40000.00元,待概算審定後調整設計費。

6.2合同設計收費依據按以下 6.2.3 方式確定

6.2.1設計招標中標價;

6.2.2雙方按國家《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確定;

6.2.3雙方按〔發包方/設計方〕所在地工程設計市場調節價協商確定;

6.3按照6.2.2條估算的設計費,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由其它方式確定的合同設計費不再調整;

6.4支付方式按照下列第 6.4.1 款規定執行:

6.4.1 分期支付: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設計費定金(大寫)壹萬伍仟圓整;(小寫) 15000.00元

其他剩餘部分待乙方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並通過審查後連同調整部分一次性支付;

收款人:

開户行:

賬 號:

7、甲方權利義務

7.1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範和約定要求的設計文件限期整改;

7.2參加本合同設計項目各設計階段的評審、驗證和確認,要求乙方按照各設計階段評審結論對已完成的設計進行完善補充,最終設計完成後,根據設計審查結論要求乙方進行必要的補充、修改,直至通過審查;

7.3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的施工現場工作人員;

7.4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工程設計規範、標準進行設計;

7.5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7.6不得擅自修改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確需委託第三方修改設計文件的,應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7.7為乙方派駐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安全環境。

8 乙方權利義務

8.1按國家規定和約定的設計標準、規範、規程、定額進行工程設計,嚴格審核設計文件,並按約定的進度、質量交付設計文件;

8.2不得超越設計資質證書規定的等級和業務範圍承接業務;

8.3 根據甲方要求委派現場設計代表進行設計交底,配合施工,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問題;

8.4委派相關專業的設計人員參加工程設計各個階段的審查、協調會議以及工程驗收工作,並及時完善和優化設計方案;

8.5按照設計內容和深度進行設計,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內容和另立項目重複收費。不得將重新描曬或只改換圖標的設計按新項目收費;

8.6對甲方、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出的工程設計文件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或解決方案;

8.7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築材料、專用設備和工藝生產線外,乙方在設計文件中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8.8工程設計應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滿足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採用有利於環境保護、提高能效的設計方案;

8.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合同項下的設計業務轉委託。

9、設計變更

9.1甲方因下列原因可以進行設計變更,甲方根據需要進行設計變更,或者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設計人應及時修改設計、出圖和辦理相關手續。因變更造成乙方設計文件交付日期延誤的,交付期相應順延,需返工修改設計的,甲方應按乙方實際工作量支付返工費;

9.1.1超出設計任務書範圍變更設計項目、規模、標準、條件;

9.1.2提交的基礎資料錯誤或作較大修改;

9.1.3在設計任務書範圍內要求乙方優化設計方案;

9.2乙方因下列原因可以進行設計變更。因變更增加的設計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供應商造成的工期延誤、停工、設備材料、退貨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9.2.1設計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規範和約定要求的;

9.2.2設計遺漏、錯誤、設計深度不夠;

9.3因一方原因造成設計變更的,變更方應提出設計變更書面申請,甲方對設計變更申請及理由進行審查批准。

10、保密

10.1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一切原始資料、信息及相關工作成果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以任何方式泄露;

10.2對乙方所有的技術成果權,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擴散、轉讓。

11.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水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罷工等社會事件;

11.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應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並減少損失,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發生後 72 小時內,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 10 日內向對方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證明文件;

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未按期履行或無法履行,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一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採取措施避免、減少損失的,應就擴大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12、違約責任

12.1甲方未按期提供有關基礎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的,設計文件交付日期相應順延;

12.2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設計費,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3乙方未按期交付設計文件及有關資料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設計費 5‰ 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12.4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符合約定質量和規範要求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設計費 2% 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12.5由於設計遺漏、錯誤等原因使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應賠償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12.6乙方未履行合同其他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3、合同變更、解除

13.1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13.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向對方發出書面解除通知。合同的解除不影響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13.2.1給甲方造成損失拒不賠償的;

13.2.2對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拒不履行的;

13.2.3擅自將合同項下的設計業務轉委託;

13.2.4甲方拒不支付設計費超過 50 %的。經書面催告後 15 日仍未支付的。

14、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14.2 方式解決

14.1提交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4.2向 發包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3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15、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

15.1雙方有關健康、安全及環境保護的權利、義務,依照上級有關HSE規定執行。

16、合同效力及其他約定事項

16.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16.2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16.3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6.4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執 4 份,乙方執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6.5.1合同條款;

16.5.2中標書;

16.5.3 設計委託書、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施工設計文件、數據、圖表;

16.5.4雙方往來傳真、郵件、會議紀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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