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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精選16篇)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精選16篇)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精選16篇)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築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方式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日期:

承包人:日期: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為明確公司、工程監理,施工隊之間的責任、權力和利益,使公司的品牌,產品的品質、企業的文化得以進一步的深化和提升,確保公司、工程監理和施工隊三方有章可依、違章必究、政令暢通、禁令行止,特訂立此責任承包協議。

一、乙方責任承包人的資格與條件:

1.具有從事裝飾工程管理兩年以上的管理經驗,特別是具有中大型工裝裝修經驗。

2.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或具有工程監理證書、工程師以上的資格證書。

3.在社會上或在公司沒有任何劣跡表現,包括違法亂紀的現象,具有以公司為家、以客户利益為重,以工人利益為己任的高尚品質。

4.具有裝飾工程豐富的工作經驗、溝通能力、業務知識、包括施工管理、材料知識、文化知識、識圖知識、工藝製作及流程、設備、工具等知識的經驗;具有監督、檢查、指導、服務、協調、溝通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5.具有較強的施工隊伍管理及帶隊施工的能力。

1)必須要有固定的施工技術人員,各種人員必須齊全,技術全面,還具有豐富的裝飾工程施工經驗。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經公司嚴格審核、審查、註冊、登記、編號、考查和考核。

2)各工種施工隊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質量管理規定、安全文明管理規定、檢驗和檢測制度等,違反者公司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3)乙方責任承包人,承包公司工程時,在每單工程結算後抽出1%的結算款作為工程維修保證金,退工程保證金時必須是施工隊在公司所承建的最後一單工程結算滿一年後,且無任何工程質量問題,以及無任何違法亂紀現象,經主管工程監理,工程部領導審批,上報公司辦理退款手續。

二、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的裝飾工程:

2.承包範圍:包工、包料、包運雜費、清潔費、其它一切費用。

3.工程預算總造價:(詳見甲方工程報價單)。乙方完成後,按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施工過程中,經甲方和業主雙方認可的工程修改報價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工期:按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工期為準。

5.乙方承包人同時最多隻能承包公司2項工程。

三、工程施工管理: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公司裝飾工程《文明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兩規定條例,違者按公司制度處罰,情節嚴重者懲罰或終止承包合同。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住宅裝飾驗收標準》執行,甲方將按照此標準進行嚴格的驗收。

3.乙方對於不符合四方施工質量、施工標準、施工規範的問題,不管是工地文明、安全、衞生、防火、防水方面,還是技工手工工藝方面,凡是不合要求的,限期整改,不整改者,處以重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承包人負責,工程結算一年內,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在公司維修保證書範圍內)在業主提出一週內乙方承包人必須負責維修,否則公司安排人進行維修,並從工程維修保證金中扣除維修費。

4.乙方在責任承包工程期間,凡出現重大安全、質量責任事故,甲方不僅追究乙方經濟責任,還要追究其行政責任,違反法律法規者,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終止責任承包合同,取消責任承包資格。

5.乙方在責任承包工程期間,凡出現媒體曝光事件,給公司名譽等受到極大的損害,甲方將終止責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維修保證金,還要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6.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公司的監督、檢查、指導。對公司或業主提出的工程問題及工藝要求,如得不到落實,公司有權對施工責任承包人按規定處罰,甚至終止責任承包合同。

7.乙方責任承包人,對所負責的施工隊伍所用的技術工人必須以公司員工的身份出現,如公司檢查發現不瞭解公司的情況、文化、品牌、等方面或業主發現不是公司的技術工人,公司有權對責任承包人進行處罰,甚至終止承包合同。

8.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理由或形式將甲方的裝飾裝修工程轉包給其他方,否則甲方將終止責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維修保證金,還要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9.嚴禁乙方責任承包人及施工人員與他人談及工程承包、轉包、報價、設計、經濟信息等原則性問題,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第二、第三人稱稱呼公司,如“你們公司”“他們公司”,如出現則處以罰款。

10.乙方責任承包人及施工人員必須證件齊全及辦理公傷理事故保險(公司可協助辦理),費用處理;如不辦理,出現的所有問題及公傷事故由責任承包人負責並承擔所有費用,工人出入證和放行條由乙方責任承包人負責辦理。

11.公司對乙方責任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不再對技術工人管理進行安排。

12.乙方責任承包人不得炒單,不得私自做工程項目,不得接業主錢物,一經發現,甲方將終止責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保證金,還要追究經濟和行政責任。

1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責任承包人應及時發現合同報價單中的漏項或工程量不足,及時向工程部報告並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通知業主簽字認可。

14.乙方責任承包人要會同公司工程部對所承建的裝飾工程各項目進行登記、丈量,列出工程結算清單,如發現有漏項或工程量不足,甲方將以合同的價格對漏項或工程量不足進行計算工程金額,由乙方責任承包人全額賠償,並處以100%處罰,且取消責任承包合同,沒收一切保證金(公司認同或贈送的除外)。

15.乙方責任承包人所承建的裝飾工程完工後,必須經公司工程部全面驗收,並把驗收單交給客户簽字認可,否則一律不與責任承包人結算,或按不合格工程論處。

16.與客户結算完畢後,乙方責任承包人與施工隊伍結算時有爭議的部分,由工程部進行協調處理,此項工作完成後公司與乙方責任承包人進行結算。

17.工程預算中的折扣優惠,甲、乙雙方按扣點方式共同分攤。

對業主扣款事項和金額(工程質量、材料質量、安全、工期、服務等方面),則由乙方責任承包人全額承擔賠償,或根據實際情況視情節輕重,由工程部審核,報公司批准進行減、免處理。

18.所有施工人員在上班期間必須統一着公司服裝,所有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形象宣傳必須統一按公司規定。

19.乙方責任承包人必須按照規定工期完成工程,否則延期按100元/天,從工程款中扣除。

如業主材料不到位或工程增加可向公司申請延長工程期限。

四、收、付款方式:

1.根據先期的預算,甲方負責向業主收取預算金總額的10%作為定金。

2.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三日內,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要求業主催交總預算金額的30%,按甲方指定的賬户或指定地點及財務人員承兑。

甲方在乙方水電基本完成後,付乙方總預算金的15%。

3.在乙方泥水、電工基本完成,木工進場前向業主催交總金的40%,其中甲方付給乙方總預算金中的20%。

4.在乙方木工基本結束,油漆、扇灰工程開始前,乙方向業主催交總預算的15%和增加項目的80%,並按結算總造價,甲方收取總造價的%(包括以前所收的款項,另加1%作為乙方的維修保證金)剩餘部分為乙方全部所得。

五、收取工程扣點方法:

1.工程總造價(結算) 元(¥ 元)以上(含叁萬元)(¥ 元),甲方收取工程總造價(結算)的30%。

2.在工程總造價(結算) 元(¥ 元)的基礎上,每增加造價肆千元(¥ 元)甲方在原收取總造價(結算)的30%基礎上,加收1%,即總造價(結算)的31%,(例: 元,收取點31%;¥ ,收取點32%),以此類推。

3.工程總造價(結算)伍萬元(¥ 元)(含伍萬元<¥ >;)甲方收取總造價(結算)的35%。

4.在工程總造價(結算)伍萬元(¥ 元)的基礎上,每增加造價(結算)壹萬元(¥ 元),甲方在原收取總造價(結算)的35%基礎上,加收0.5%,即總造價(結算)的35.5%,(例如:¥ 元,收取點35.5%;¥ 元收取點36%等),以此類推。

5.工程項目在沒有泥水工程的情況下,在 元(¥ 元)以內(含伍萬元<¥ 元>;),甲方在收取總造價(結算)35%,總造價(結算)每增加壹萬元(¥ 元)的情況下,甲方參照本條款第四條收取的方法。

6.工程總造價(結算)在拾伍萬(¥ 元)以上(含拾伍萬元<¥ 元>;)甲方收取總造價(結算)的40%。

六、施工材料的控制和管理:

1.乙方責任承包人工程所用的工程材料,必須按照合同書、報價單和施工圖紙規定和確定的材料,包括材質、品牌、規格、性能、質量等必須達到所規定的要求,違者重罰。

2.除公司規定或同意乙方責任承包人自行採購的材料外,其它工程材料都應到公司規定的材料採購點採購,乙方責任承包人無權隨意採購,違者給予重罰。

3.乙方責任承包人未經公司同意私自採購的材料,甲方不予認可,並進行100%處罰,從工程維修信譽金中扣除。

4.乙方責任承包人私自採購的材料,甲方有權將所承建的工程項目拆除,損失由責任承包人100%負責,並根據情節的輕重進行100%-500%的處罰。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全部文本,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_____》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語言:_________

2.適用法律法規:_________

3.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

第三條圖紙:

1.圖紙提供日期:_________

2.圖紙提供套數:_________

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_________

第四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3.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

5.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承包方式:_________(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乙方及甲方負責供應之材料,乙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五條工程期限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2.開工前_________天,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乙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六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甲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乙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乙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乙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甲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甲方負責;不合格者,由乙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衞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乙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甲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乙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甲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乙方會同甲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不得動用,若甲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乙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乙方填寫交給甲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乙方拒不修理時,甲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_____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5)其它_________。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乙方。

4.如甲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5.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

7.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甲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九條施工準備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_________。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甲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甲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甲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乙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甲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乙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甲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乙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甲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甲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乙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甲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甲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甲方指定廠家、品種讓乙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甲方委託乙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乙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乙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甲方給付乙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乙方不收取勞務費)。

(6)甲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1.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4.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5.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二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_________

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駐工地代表:_________

第十四條甲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

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第十五條乙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_______

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8.施工場地整衞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十六條獎勵,懲罰與_____

1.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__歸設計單位。

2.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3.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_____。

第十七條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甲方派_________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八條保修

1.保修內容、範圍:_________

2.保修期限:_________

3.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4.保脩金利率:_________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十六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償付乙方賠償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分包

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

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二十三條_____

1.乙方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的材料和設備辦理_____。

2.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_____,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_____,支付_____費用。

3._____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均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第二十四條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二十六條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4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_____間,一共______層,建築總面積為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乙方提供勞務、建築技術、模板、撐樹、腳手架用材、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乙方不負責樓梯、樓面、樓底、現澆混凝土板面與板底的粉刷。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二、承建項目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台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向外牆貼瓷磚、後向牆面粉水泥砂漿、衞生間地面及牆面貼瓷磚、安裝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三、承包價格承包價格每平方米元,建築面積按每層樓外牆計算。女兒牆按每米元計算,包括水泥砂漿抹面。樓面混凝土搗制另請施工隊伍,所需費用甲乙雙方各負擔50%。

四、付款方式乙方完成

第一層磚砌澆好樓面甲方付款_____元;甲方付清後乙方開始

第二層磚砌,澆好樓面後甲方付款_______元;付清後乙方開始

第三層磚砌,完成第三層磚砌澆好樓面甲方付款____元;工程全部完工,經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清。(如果甲方修改房屋樣式或加高屋頂等原因導致工程量增加,則對增加的工程量另外計算價錢。)

五、質量要求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六、雙方責任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七、注意安全文明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法律責任和任何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衞生。

八、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5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2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 《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設計指標

┌──────┬─────┬──────┬───────┬─────┐

│建設用地面積│建築總面積│規定建築面積│建築高度或層數│建築覆蓋率│

├──────┼─────┼──────┼───────┼─────┤

│      │     │      │       │     │

└──────┴─────┴──────┴───────┴─────┘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     │文件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

│1  │用地方案圖       │    │  │    │    │

├──┼────────────┼────┼──┼────┼────┤

│2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    │  │    │    │

│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

│第一次付費│20%定金  │      │20%定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説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3 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築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7.4 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 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8.9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6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蘭州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 )日通知甲方驗收工程。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工程承包的方式,範圍及材料供應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須在施工過程中遵守操作規程,搞好安全生產,安全施工,保證人員的自身安全,獨立承擔大小安全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責任。

2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大小事故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7

甲方:身份證號: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電話:

甲方將位於西峽縣回車鎮老廟崗村陳溝組的自住用房的建設工程經雙方協商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該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包料。乙方負責出工建設並自行解決建設施工所需的所有設備、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過程所需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員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因施工設備的原因和乙方人員操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由於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員以外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

二、施工要求

1、乙方需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完成施工任務,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需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自本合同簽訂後開始施工,月天),即自按期交房。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需材料必須使用紅磚、國標鋼材、中聯水泥。

三、付款方式

工程報價:每平方元,以實際建築面積為準。

1、地基挖好後甲方支付乙方首批款2萬元。

2、第一層蓋好後付4萬元。

3、第二層蓋好後付4萬元。

4後如因房屋未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將剩餘款項全部支付給乙方。若出現質量問題,所需維修資金由剩餘款項支付,剩餘款項不足以支付維修金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索要不足部分的維修金。

四、工程內容:從地基到完成磚砌結構,室內外的抹灰、樓房高度以及前面部分式樣到封頂。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承諾:如建好後的房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足以影響甲方生活安全的,甲方可向乙方索賠,索賠金額不低於全部建房款。

2、本合同一式簽署,雙方不得反悔,若任意一方反悔,除正常的工程材料款結清外,須賠償另一方違約金2萬元。

3、若乙方未在規定的工期內完工,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造價1%違約金,逾期時間進過一個月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不低於1.5萬元的違約金。

六、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西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在協議文本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8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二)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二)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上海理想*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範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覆,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

工程總價:人民幣 元整(¥ 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2、工程施工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

元整(¥ 元);

3、工程驗收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付清全部餘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六、工程驗收

1、 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指派 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係。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一週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充分了解和協商,本着公平、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建築施工承包事項,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住房建設工程交給乙方施工建設。

二、承包方式:採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只提供建房所需的用電用水。乙方提供勞務、建築技術、模板、撐樹、腳手架用材、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以及建築材料。

三、承建項目: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台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向外牆貼瓷磚、後向牆面粉水泥砂漿、衞生間地面及牆面貼瓷磚、安裝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四、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按圖施工,如有尺寸改動,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才能改動。如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款結算方式:總工程完工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正。主體工程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工程__________平方米。每層倒水泥混凝土樓面完成,預付款__________。

六、乙方包人工、毛板、頂架、鐵釘、扎線、電纜、灰機、震筆、震船、電介泥漿攪拌機、排山、防護網等工具機械所需費用。

七、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完成本工程,完工時間不能超過10天,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

八、施工安全: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的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規範施工,指派專人負責,採取積極的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一切安全事故隱患。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九、本工程完工後,雙方驗收一個月內結完全部工程款。

十、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範圍及內容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3、合同總工期為______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採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省優至魯班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採用下列___種方式:

1、採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___,如今後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___%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___%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並按下列約定執行:

(1)工程預算價:______(工程結束後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_________(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___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後,由會計事務所或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籤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項目負責人簽字,並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複核簽字,並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___%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___%,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説明: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説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審核報批,並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後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_________

2、工程款按___方式支付,具體為:______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審核確認後,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工程款的___%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後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設備供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並按現行國家驗收規範執行。質量保證期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項目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項目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於______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___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___%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範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閲,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後小時內驗收完畢並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後天內提供符合規範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並應一式份。

8、其他約定:按圖紙説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審核批准,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後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後於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並撤出所有人員及設備,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___%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___‰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項目經理:_________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_________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範。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後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設備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設備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並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採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兑現,應與乙方協商,並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採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___日內進場維修,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___%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___後生效。

2、本協議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1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簡稱甲方)

承建單位: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了保質保量完成龍泉莊村自來水建設項目,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自來水改造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莊(_______________自然村)

3、工程內容:建設底座為_________________米,容量_________________立方的水塔一座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中標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要求

1、工程施工要求: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後附圖紙)。

2、為確保工程質量施工單位需按水利工程規範進行施工(主要原材料需甲、乙方共同考察後方可進場使用)。

3、甲方及縣有關部門驗收時,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或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除並重新施工,直至驗收合格為止。

四、付款方式

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負責協調上級有關部門及時足額撥付工程款。

五、甲方責任

工程完工後,負責資金及時到位,有權派專人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

六、乙方責任

1、及時開工,保證工期,負責工程質量,如無故不能按期完成或達不到合同質量要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2、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如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

3、工程驗收後質保期一年。

4、承擔施工期間的水、電等一切費用。

5、如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違約金處罰,若遇雨天工期順延。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關部門各一份。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簡稱甲方)

承建單位: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了保質保量完成龍泉莊村自來水建設項目,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自來水改造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莊(_______________自然村)

3、工程內容:建設底座為_________________米,容量_________________立方的水塔一座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中標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要求

1、工程施工要求: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後附圖紙)。

2、為確保工程質量施工單位需按水利工程規範進行施工(主要原材料需甲、乙方共同考察後方可進場使用)。

3、甲方及縣有關部門驗收時,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或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除並重新施工,直至驗收合格為止。

四、付款方式

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負責協調上級有關部門及時足額撥付工程款。

五、甲方責任

工程完工後,負責資金及時到位,有權派專人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

六、乙方責任

1、及時開工,保證工期,負責工程質量,如無故不能按期完成或達不到合同質量要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2、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如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

3、工程驗收後質保期一年。

4、承擔施工期間的水、電等一切費用。

5、如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違約金處罰,若遇雨天工期順延。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關部門各一份。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2

甲方: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聯繫電話:

户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根據《民法典》和甲方《經營管理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簽定如下承包經營合同。

一、雙方同意,乙方與甲方不形成勞動關係,甲方所設的預結算部由乙方承包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主分配、自負盈虧原則。

二、承包經營方式

1、甲方招投標項目的預結算均交由乙方編制。

2、根據甲方年度工作計劃,乙方在年完成的經濟指標保底/ 萬元。

3、乙方按公司預結算收費標準收費,由甲方財務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收取,其中的 70 %由乙方支配,作為預結算部人員的工資及獎金分配;

30 %由甲方支配,作為辦公場地使用費和管理費用。

4、甲方不再收取乙方辦公場地使用費和其他管理費。

三、其他費用承擔

1、甲方承擔乙方經營過程中的以下費用:辦公耗材、電費、水費、餐費。

2、乙方承擔經營過程中的以下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聘用員工的工資、獎金、社保等。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①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管理制度對乙方聘用人員進行人事、紀律、形象、懲處管理,有權要求乙方辭退不遵守甲方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的人員。

②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個人常駐甲方辦公室經營的基本條件,即:辦公室、辦公桌、椅以及就餐條件。

③甲方公司項目外的投標預算業務,在項目經理沒有特殊要求時,應安排乙方編制,並由乙方填寫《投標預算編制費審批表》合理收取相關費用,甲方經營部主管領導審批,監督費用的收取。

④乙方如因投標預算原因導致投標項目廢標,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5000—10000元/次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⑤乙方收取的公司項目預結算費必須全部上交甲方財務部。

甲乙雙方每月對收取的預算費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甲方依據約定扣除乙方每月應上繳的金額,剩餘金額甲方分兩次返還給乙方:總金額的60%甲方按月返還給乙方,總金額的10%甲方在年底一次性結算給乙方。

2、乙方權利、義務

①負責甲方在建工程項目款、安措費、項目結算的核查、支付及使用過程的監督工作。

②參加甲方項目的圖紙會審、合同評審、技術交底等工作。

③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定的工程預結算收費標準自行決定下浮數額,但應服從甲方收費安排。

④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員必須將勞動合同報甲方備案,服從甲方管理,且與甲方無任何勞動關係。

⑤乙方應服從甲方自營項目及正常經營業務的工作任務安排,不得無故拒絕甲方安排的工程預結算業務。

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

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嚴格恪守職業道德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祕密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

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的權利。

⑦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債務、債權,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和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五、其他

1、本合同期限為兩年,從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如需續簽,則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辦理。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

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財務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預結算部投標預算收費標準》附後。

甲方:

授權委託人:

年 月

乙方:年 日 日月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雙方協定,衡陽古城文化旅遊渡假村建設項目工程 發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及安全施工,雙方本着自願、互利的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承包工程事宜進行友好協商一致,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條款,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1、下列文件應視為構成併成為閲讀和理解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工程執行承包施工合同

2)本工程執行全國統一的合同專用條款

3)本工程執行全國統一的合同通用條款

4)本工程執行的技術規範

5)按期支付農民工工資承諾書

6)安全生產合同書

7)文明施工合同書

8)防火、防盜合同書

9)本工程的圖紙

10)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工程名稱:衡陽古城文化旅遊渡假村建設項目工程

3、施工地點:衡陽縣集兵鎮車輪村

4、開工日期:20xx年2月1 8日(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5、施工範圍及承包方式:

為完成第一期所需的工程範圍、便道修建及護坡修整,包括合同書中明示或暗示的工程內容,由承包方包工、包料、包機械、包日期、包文明施工、包質量獨立承擔的承包方式。 工程內容:鄉村公路約14公里、水庫擋土牆、施工便道、綠化亮化、場地平整等土石方約10立方,工程總造價預計1.5億元人民幣左右(按實際工程量為準),施工中的土石方工程量的計量方法:以自然方測量為準,擋土牆計量方式以設計圖紙為依據,按實際發生的工程每立方計算。

6、規定工期:

開工日期自甲方下達開工令之日起至工程全部驗收完工總日曆,按國家規定預算工期和雙方議定擋土牆l2個月工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十個有效工作曰內辦好施工手續(如遇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政策行為、戰爭等人力之不能及之因素,則開工時間順延除外)。 .

7、議定價款

經雙方協商,承包方服從甲方根據建設計劃所需安排地段的工程材料及全部施工範圍及圖紙內容、承負管理費、臨建辦公室、庫房、冬季施工措施費、安拆費、機械使用費、轉移費、利潤、建築行業税、地税、各種保險及屬承包方施工中所需的各種手續費用,具體單價議定為:基礎部分開挖承包單價為貳拾伍元整/m³,土方單價為肆拾伍元整/m³,回填單貳拾叁元整/m³,基礎模板單價為 元/㎡,混凝土澆築為伍佰元整/ m³,基礎鋼筋製作安裝單價為 元/噸,基礎混凝土墊層單價為肆佰伍元整/ m³,基礎砌體單價為 元整/m³,澆築毛石混凝土單價為 元整/m³,漿砌毛石單價為 元整/m³,單價計算。(包括材料、運輸、人工、管理等一切費用,相關調差按湖南省時差計算,以每月1號為準)

8、結算程序和方式:

1、按20xx年的定額計算人工、材料調差每月25日上報進度,次月5日結算工程款80%,其餘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個月內一次付清(甲方須在乙方提交驗收報告後1個月內完成驗收)。有保質期的單項工程留3%等保質期到後,合格後付清。

2、承包合同定金:乙方簽訂承包工程合同書時,乙方交銀行壹佰萬元(1000000.00元整)作為保證金甲乙雙方共一賬號雙控三個月,無其它相關違約事宜,解凍後由乙方自行調配。

9、工程進度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技術規範和圖紙進行施工,承包方的一切工程須由甲方法人代表簽字有效,並服從現場指揮和工程師的指揮監督且服從建設單位統一計劃建設所需安排地段施工。

2)如乙方施工中質量達不到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如本工程出現重大質量責任事故(案次)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案次)均由承包方自負,甲方不承負其任何責任。(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由乙方施工過程中自己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此次安全事故的全部責任)。

10、甲方職責

1)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技術資料(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將甲方提供的圖紙及技術資料向第三方轉借),此合同內容不準泄密,違者自負。

2)負責解決乙方一切施工條件,承包方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和質量如期竣工。如不能滿足乙方施工條件,並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經業主監理核實工程量分期支付工程進度款,違約方按合同法為準執行。

11、乙方職責:

1)按承包合同執行且符合資質要求而具備自負經濟實力。自行組織調動本單位施工機械和施工人員按時進場施工,服從甲方及監理公司,在要求的工期內完成所有地施工內容。一切安全事故及所需手續和施工中的費用均由承包方自負。

2)乙方不得將本工程轉包,分包(及多入合作行為)、違反施工要求(損壞村民及國家地方設施)等,如發現違規違法,一經核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糾紛均由乙方自負。

3)乙方不得任意延期進場施工、停工、鬧事及影響甲方工程建設,違者均由乙方自負。

12、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本着協調解決原則共同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雙方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3、其他未盡事宜

雙方根據合同條款精神針對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4、資質、施工計劃、安全施工合同書、文明施工合同書、農民工資承諾書、防火、防盜合同書進場三日內乙方主動交付甲方,違者乙方自負一切。

15、本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工程尾款後本協議自動失

1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建北京市朝陽區北京公寓會所工程。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依我國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工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項目和內容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部位及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施工的工程部位及內容如下,乙方應按下列工程部位及內容組織設計和施工。

1、將該會所外牆幹掛石材的防水打膠、玻璃打膠及打蠟工程。

2、屋面部分石材的幹掛工程。

具體見後附報價單。

甲方負責的內容如下:

1、甲方負責免費提供電接口及施工水電。

2、甲方不提供施工人員的吃、住宿場所。

第二條 承包方式及工程造價

一、根據第一條規定的工程部位及內容,雙方協商確定該工程按包施工、包質量包安全、包工包料(安裝石材所需的輔料)、造價包乾方式承包施工,按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總價,不含税。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在3天內完成施工前期工作,並組織設備和人員進場,完成外牆清洗後,甲方支付乙方2萬元進度工程款。

二、乙方完成外牆打膠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程款95%(包含之前支付乙方2萬元的工程款)。

三、在乙方完成外牆打蠟工程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程款95%。

四、在乙方完成屋面幹掛石材工程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程款95%。

五、在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後,經甲方整體驗收合格後,14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結清餘款。

第四條 工期

一、該工程工期為30天。

二、在具備各項開工條件後,乙方向甲方提交開工申請書,甲方審查開工申請書以後方可發出開工通知書。自乙方收到開工通知書後的第二天起計工期。

三、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提供的施工條件不滿足施工要求,影響工程進度的。

2、因甲方原因致使施工方案改變、工程量增加或施工停頓而延誤工期。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迫使施工停頓。

4、因甲方自己工作(如地下室施工)延誤工期。

5、因客觀條件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工程費用等向甲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報告,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後48小時內批覆,逾期不予答覆的,則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同意。

第五條 工程施工

一、甲方的責任

1、免費提供施工用的水源、電源,施工的水、電由甲方免費提供。

2、應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施工監督、簽證、驗收等工作。駐地代表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應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或簽證,過期視作同意簽證。

二、乙方的責任

1、負責施工和編制施工方案。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按國家有關規定施工,保證施工安全;對違章作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全責。

4、負責組織現場施工,並對本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5、乙方該項目負責人:

第六條 工程結算與驗收

一、該工程按包乾合同價進行結算。

二、驗收標準:施工滿足北京市相關規範要求。施工完成當天現場完成施工驗收。總驗收在完工後十四個工作日內進行。

第七條 保修責任

一、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兩年,工程竣工結算後算起,保修期間所有質量問題和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保修責任及其他任何責任:

甲方沒有付清尾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及義務,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2、如甲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餘款(尾款),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 500元,違約金總額不超過結算總額的1%。

二、乙方的責任

1、因乙方施工不當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的,乙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或返工,由此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按期完成施工任務,每拖延一天工期,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拖延工期責任款,違約金總額不超過結算總額的1%。

第九條 除外責任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施工錯誤造成被施工建築物開裂、傾斜、倒塌的,由乙方負責。但對於在任何時間的下列損失和相關責任,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1、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社會因素。

2、該建(構)築物原設計本身或原結構內在或潛在的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和相關責任。

3、乙方完工後,該建築物違章或非正常使用(如超載等)造成的損失和相關責任。

4、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所規定施工部位以外的其它部位的損失。

5、由第三者原因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辦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按照合作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一方有權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並於結清工程款後自然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5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

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

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

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

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

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

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

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

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

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20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

後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

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

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

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

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説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

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銀

行審核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 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

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條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

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

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

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

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

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

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

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

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

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

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

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

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

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20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

後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

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

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

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

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説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

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銀

行審核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 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

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條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

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

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

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

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相關法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1.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1.3質量等級:

1.4合同價款: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合同語言:

3.2適用法律法規:

3.3適用標準、規範:

第四條圖紙。

4.1圖紙提供日期:

4.2圖紙提供套數: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5.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

第六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甲方工作。

7.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乙方工作

8.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護的要求:

8.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施工場地整衞生的要求:

第九條進度計劃

9.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

第十條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工程質量等級。

15.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試車。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調整的條件:

19.2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工程預付款。

20.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28.1結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保修。

29.1保修內容、範圍:

29.2保修期限:

29.3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保脩金利率:

第三十條爭議。

30.1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違約。

31.1違約的處理:

31.2違約金的數額:

31.3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索賠。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36.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保險。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41.1合同副本份數: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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