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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裝飾合同(通用24篇)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通用24篇)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1

發包人:(甲方)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通用24篇)

承包人: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安裝承包合同規定》、《居室裝飾裝修管理實行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的規定,結合本裝修項目具體情況,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為保質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務,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裝飾工程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3.1 裝修方面:二期客房樓1F-5F客房,樓層走道、樓梯等公共區域裝飾工程;1F-5F樓層服務室,強、弱電室牆面及頂面塗料等(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樣板間效果圖、設計師提供的材料樣品等)。

1.3.2 傢俬方面:根據施工圖配置的固定及活動傢俱(不含牀具)。

1.3.3 水、電、空調、消防安裝方面:施工圖中所涉及的開關、插座、燈具的預埋管線及控制面板、燈具安裝,不含空調、消防、弱電系統工程。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施工圖及報價清單內所含之項目)達到營業標準。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為 天。

1.6 合同價款:¥ 元(大寫: 元整)

1.6.1 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總價包乾合同方式確定。即對施工圖範圍內的總價包乾。承包人如有缺項、漏項視為此項費用已包含在投標工程量清單的其它單價和合價中。所有可能發生的風險費用都應包含在投標報價中,如:人、材、機因市場波動的風險、政策性調整的風險等,承包人在投標時已納入投標報價中。

1.6.2 採用固定總價包乾合同,只有發包人指令和發包人同意的設計變更才能產生造價變更。經發包人書面確認後作為結算依據。變更工程價款計算方法適用於標準合同(GF-1999-0201)中通用條款的相應條款。

1.7 工程質量:合格。

1.8 保修:根據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本工程質保期兩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2條 甲方工作

2.1 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及工程款的支付籤認工作。

2.2 協助辦理施工圖審查及報監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第3條 乙方工作:

3.1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隱蔽工程應於48小時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及甲方檢查驗收,驗收合格方能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誤,乙方承擔第9條約定的違約責任。工程完工先先自檢合格再申請竣工驗收。

3.2 嚴格依照設計文件、圖樣及説明書進行施工,接受設計師、監理和甲方的監督和檢查,確保工程其材料之質量、尺寸、規格等符合設計要求。

3.3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

3.4 精心組織施工嚴格管理自身施工人員。維持現場清潔,創建文明的施工現場。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保護工作。

3.5 乙方負責全部工程實施及現場施工進度、協調、品質、安全的管理。

3.6 乙方須選擇一間標準間先於其他房間裝修完畢,時間約45天,供設計、監理及甲方檢查,通過後再全面進行裝飾施工,同一時間內其他房間作基礎施工。上述施工包含在總工期內。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 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4.2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4.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4.4 承包人因上述情況要求順延工期應在情況發生後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報告,甲方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若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延期報告。則不得就該情況要求順延工期;若甲方收到報告後逾期不予以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質量應依據《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5.2 乙方應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自檢並達到合格標準。同時應於竣工驗收前10日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一式兩份)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甲方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組織驗收。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支付方式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價格。

如果甲方有變更或新增項目,則費用另計。施工用水、電費由甲方負擔。

6.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方式為:

6.3 工程竣工甲方組織驗收小組進行預驗收,同時申請政府質監部門辦理工程正式驗收,驗收合格並所有手續完結,付至工程總價90%,餘款10%作保脩金,保修期兩年(自驗收合格後起算),保脩金分兩次支付,保修期滿一年付5%,保修期滿兩年複驗合格後付清(5%)。

6.4 每次付款前乙方應提供同額發票,甲方於15日內支付。

第7條 履約保證金

承包人於合同協議簽字生效後10日內向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2%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的保證期自開出之日至整個工程辦完竣工驗收手續後一個月止。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無息退還。

第8條 關於裝修材料的約定

8.1 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要求必須符合GB5222《建築工程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及機電配套安裝的燈、線、開關、插座等必須滿足規範及驗收的要求。

8.2 裝修材料應選用低毒性、低污染、低放射,即住宅裝飾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符合GB50325-20xx《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規定。

8.3 本工程所用主要材料需經設計師、監理及甲方選樣確認後方能使用。

8.4 主要材料乙方應先報詳細清單一覽表和樣品,並標明尺寸、規格、材質、性能、價格、品牌、顏色、產地、以及圖案作為裝飾施工合同的一部分,主要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有特殊要求的應有相應的性能檢測報告和中文説明書、以及環保檢測報告。

8.5 若承包人的施工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應無條件予以更換至符合要求。因此造成的財力損失及工期延誤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第9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9.1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9.2 應注意安全施工,若發生一切事故,責任由承包人自負,工程施工人員的人身保險和人身安全由承包方自行負責。

第10條 違約責任處理

10.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遲一天按合同價的萬分之三處罰。

10.2若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質量不能達到合格要求按違約處理,發包人沒收其履約保證金,若承包人整改仍不能達到合格要求則應終止合同並追究承包人違約責任,承包人賠償一切損失。

10.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4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11條 附則

11.1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11.2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需要進行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1.4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發包人: (以下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稱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合同項下工程項目順利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和合作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綠化工程施工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第二條 承包形式  

2.1 在乙方已充分勘察施工現場,熟悉本項目設計圖紙的基礎上,甲方以固定總價包乾的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安全的形式發包給乙方,乙方自負盈虧,自行施工,不得轉包、掛靠、或違法分包。  

第三條 承包範圍及説明  

3.1 承包範圍:具體詳招標文件和甲方景觀部確認的招標圖紙(綠化景觀、土方購買及回填等)詳見附件“工程預算書”。  

3.2合同簽訂後,甲方有權根據自身需要調整承包工程內容包括增加、減少、修改等,甲方要求調整工程內容的,均應以甲方蓋X確認的書面通知文件為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調整工程內容的書面通知文件後,應當按照甲方要求及時完成。  

第四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4.1本工程按人民幣(大寫)元 (即:元)為含税固定總價包乾,含苗木、運雜費、運輸損耗費、採保費、與總包的配合費、施工水電費、場地平整、土方回填(購買土方)、泥炭土、改良土壤費、種植費、養護費、措施費、企業管理費、風險費、利潤、規費、建安税金等施工過程中的所有費用。 在合同實施期間,其含税包乾總價不受市場價格及政策性價格調整而增減。  

4.2 合同簽訂後,因甲方調整工程內容包括增加、減少、修改等,合同總價應作相應調整。  

4.3 因設計變更或者甲方要求調整工程內容,對於設計變更及調整部分工程的價款按照如下方式計價:(下浮率 1-合同包乾總價247;最後一次投標工程預算書中預算總價

%)  

4.

3.1工程預算書中已體現的項目,按工程預算書中的單價下浮情況,同比下浮。  

4.

3.2工程預算書中有類似或接近項目單價的,按照類似或接近項目單價調整,同比下浮。  

4.

3.3更換主材的項目單價只調整工程預算書中綜合單價中的主材單價,其他費用不變,同比下浮。  

4.

3.4工程預算書中沒有適用項目的綜合單價,雙方根據施工當期市場行情協商確定,按工程預算書單價下浮情況,同比下浮。  

4.

3.5工程預算書中註明為暫定價的項目,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好相應的定價簽證,結算時按實調整,否則甲方有權不予付款。  

4.4涉及本工程造價的經濟簽證必須由甲方的造價管理部門和景觀管理部門的現場代表共同簽署意見,並報公司領導簽字蓋X認可後生效。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結算辦法  

5.1 付款方式:  ⑴喬灌木進場並種植完成後15個工作日內付該部分工程款的70%;  ⑵本合同項下工作內容全部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 15 個工作日付至合同包乾總價的80%工程款;  ⑶甲方對乙方的提交的完整的結算資料的審核結果經乙方核對並書面確認後,甲方在15個工作日內付至結算總價的85%;  ⑷預留結算總價的15%作為保脩金,如果乙方在保活期內已完全履行了保修義務, 甲方應在保活期滿後15個工作日內無息歸還。苗木在保活期內如出現死亡,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個日曆天內清理死亡苗木,7個日曆天內種植新苗木並經甲方驗收確認,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保脩金。  

5.2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應先提供相應金額的工程項目所在地税務機構開具的建安發票,雙方結算完畢後,在甲方支付除保脩金之外的全部工程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包含保脩金在內的建安發票(工程項目所在地税務機構開具)。  

5.3結算辦法:  

5.

3.1 苗木種植完成並竣工驗收後____日曆天內,乙方應按照第

5.

3.3條之約定提交全部的結算資料。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的結算資料後3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審核結果經乙方核對並書面確定後結算完成。  

5.

3.2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的合格工程才納入工程結算,乙方不符合

第七條規定的質量要求,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整改至合格,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結算。  

5.

3.3 結算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完整的結算資料,按附:2:《結算資料送審標準》執行。  

5.

3.4 乙方因完成本合同項下工程施工任務所發生的水電費開支,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代為繳納。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安裝的獨立水錶、電錶體現的實際用水、用電量及水電部門的收費標準計算乙方水電費開支,並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5.

3.5合同履約過程中,對於乙方應支付的任何違約金或罰金,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承諾竣工結算審核意見書經合同雙方確認後,乙方不再提出任何追加工程結算造價的要求。  

第六條 工期要求及調整約定  

6.1 工期要求:  

6.

1.1 合同工期:共

天,本合同項下工程竣工日期不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為甲乙雙方共同書面確認本合同項下工程已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  

6.

1.2 喬木應在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種植到位,地被及草皮應結合硬景鋪裝工程穿插進行,並應於____月日前全部施工完成;  

6.

1.3 對於本合同項下工程與整個項目工程範圍內其他分項工程的交接施工界面的部位或改造節點,乙方必須在開工後10個日曆天內完成,或者按照乙方與相關專業承包人協商確定的具體銜接標準及時間內完成,但均不得影響其他專業工程的開展及施工收口工作,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由此導致甲方或其他專業承包人的全部損失。(如乙方與相關專業施工單位協商確定的完成時間超出本條款第⑴、⑵項約定的工期要求,應當獲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乙方違反合同工期要求,應當承擔逾期完工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工程質量  

7.1 質量標準:一次性達到《____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82-99)及《____市綠化和園林綠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34-91)合格標準。乙方應嚴格按設計要求和國家、省、地現行規範、規程及標準及經審批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全面實現雙方約定的工程施工品質要求。當有多種相關的質量合格標準時,以甲方確定使用的施工驗收標準為本工程的驗收依據。乙方在施工期間應無條件、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報驗程序。  

7.2 材料要求:  

7.

2.1 為保證工程品質及景觀效果,乙方應嚴格按照報價文件中所列苗木的規格大小並由甲方技術人員現場確認後方可進場施工,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不得進行更換。  

7.

2.2用於本工程的所有苗木必須滿足環保標準,每批次苗木進場前應及時通知甲方到場檢驗,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進場。  

7.

2.3 如乙方所進苗木不符合上述本合同第

7.

2.1及

7.

2.2條規定之要求,乙方應負責無條件更換,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和違約責任。  

7.

2.4 苗木種植後須一次成形並達到即時外觀效果,所有喬灌木要求樹冠勻稱、造型美觀且保持全冠進場,2C以上樹枝只剪除病蟲枝、枯死枝以及生長衰弱枝等不良枝條,其餘均不做修剪,在苗木運輸時也不可折斷。假植苗斷根時間最少在________年以上,土球直徑至少是胸徑的7倍以上。乙方應自行考慮苗木特徵加強管養和採取必要保活措施,確保苗木成活。  

7.

2.5 甲方有權利根據情況調整苗木的品種及大小,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由於苗木的變化帶來的總價的變動,按照本合同第

4.3條約定計價。  

7.3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及設計圖紙要求進行選苗,不符合要求的苗木不允許進入施工現場。種植在場地內的苗木,一旦發現其品種、規格(高度、胸徑頭徑、冠幅等)、效果不符合設計圖紙要求,一律無條件退場並重新補種符合要求的苗木,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因此引起工期延誤,按工期延誤違約處理。  

7.4 綠化部分的施工前準備、種植材料和播種材料、種植前土壤處理、土面整理及堆坡、施肥、種植穴及槽的挖掘、苗木運輸、苗木種植前的修剪、樹木種植、綠化工程的附屬設施以及工程驗收等,應滿足設計要求、現行《____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82-99)及《____市綠化和園林綠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34-91)的有關規定。植物種栽以及驗收均要接受全程監督。  

7.5種植土必須是結構疏鬆、通氣、保水、保肥能力強,不含雜草籽、草根,並適宜園林植物生長的土  壤。種植土基層必須清除至所要求的標高後再填種植土。若基層有建築垃圾的土壤、重粘土、粉沙土及含有有害園林植物生長成分的土壤,必須用種植土進行局部或全部更換。施工種植前必須根據土地的實際情況施足基肥,彌補綠化地瘦瘠對植物生長的不良影響,以使綠化儘快見效。  

7.6 為確保草坪平整美觀和生長,施工前在種植土表面覆蓋4c混合土(河沙:種植土:營養土8:1:1拌勻,混合土分兩次覆完酒水,

第二次作為找平層),然後再鋪上草皮,待草皮施工完約1個月後修剪一次再補1c河沙找平。  

7.7 為達到進場苗木種植的最佳效果,除了按圖施工外,地形堆土及苗木種植位置需事先放樣並經甲方現場代表複查確認,甲方代表可對現場堆坡效果及種植苗木進行調整直到滿足效果為止,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7.8 乙方應在申報驗收前先行自檢,自檢合格後通知甲方核驗。若經甲方核驗達不到合格要求,乙方應無條件返工整改,直到合格為止,由此產生的工程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誤,按工期延誤違約處理。  

第八條 安全施工  

8.1 乙方須遵守工程建設生產安全有關管理規定和工地的有關規章制度;嚴格按安全生產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遵守安全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施工人員及

第三方發生人身或財產損失,所有法律責任及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若甲方為搶救傷員所發生任何緊急開支,甲方有權從應付的工程款中扣回。  

8.2 乙方必須對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並與每一個工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施工人員一切安全防護用品均由乙方自理。  

8.3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好工地的安全防護設施,若發現破壞現象,甲方有權按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條例處罰,若由此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質量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8.4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好工作面及小區內各種基礎設施、地下管網和建築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若發生損壞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相關的經濟損失。  

8.5乙方必須在人員進場或人員變動前為所屬施工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並繳納相應費用(辦理工傷保險的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中,由乙方自行繳納),並及時向甲方辦理交接備案手續。  

第九條 文明施工  

9.1 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到完工清場、文明施工、禁止擾民。  

9.2 乙方施工中本工種工序完成後,應及時清理工作面上屬於本班組應清理的雜物,保證下一道工序正常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責並賠償經濟損失。  

9.3 甲方檢查中若發現乙方人員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駐地有乙方人員家屬、隨地大小便等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 每發現一人次對乙方按照人民幣500元計取違約金。  

9.4 施工班組人員禁止在工地酗酒鬧事、打架鬥毆。如有發生,除移交公安部門處置外,每發生一起按照人民幣500元計取違約金。  

9.5乙方應遵守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工地監督檢查。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工作職責  

10.1甲方責任  

10.

1.1 甲方委派為項目負責人,負責現場協調、聯繫、安排等工作,並配合辦理相關的簽證手續,負責配合苗木採購及苗木質量控制工作。甲方如需變更項目負責人,應書面通知乙方,變更效力從書面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10.

1.2 開工日前3個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2份。  

10.

1.3 甲方負責協調施工所需的場地及現場必要的水源、電源,並向乙方提供水電駁口各一處。  

10.

1.4 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10.

1.5 負責將工程建築物的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付乙方使用。  

10.

1.6 在工程施工期間,如需設計變更等事項,甲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於工程施工。  

10.

1.7 負責及時對乙方進場的材料組織驗收工作。  

10.

1.8 組織工程驗收,按合同約定要求及時支付工程款。  

10.

1.9 嚴格依據現行國家規範、技術標準和工程所在地的省市有關規定和甲方確認的設計文件的要求和本合同的約定對乙方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負責本工程的質量、進度和安全的監督、控制,合同履約管理和信息管理。按照報價文件承諾核對苗木的品種、規格,督促乙方在項目開工之前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對乙方購入的苗木的品種、規格及成活率進行監督,對乙方投入本工程作業班組數量和素質、施工設備、設施、材料的性能進行評價,作好現場各專業隊伍的施工協調、監督、管理工作,乙方應無條件申報並配合。  

10.

1.10 需要取得甲方書面批准才能生效的情形:  ⑴乙方無論何種原因以書面形式提出調整主要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調換苗木的規格、質量、數量、重量或技術參數等變更以及涉及工期順延的事項;  ⑵涉及本工程造價增加、工程延期的簽證必須經甲方按照本合同第

4.4條規定的簽證程序確認後生效。

10.2 乙方責任  

10.

2.1 乙方在本工程必須體現公司、項目部的兩級管理,且以企業的實力、技術管理能力、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保障、工程技術管理優勢,結合本項目特點建立健全公司法人在本項目的工程施工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配備並按照工程實際進展調整好本項目組織管理機構、施工班組、機械設備、材料供應,充分體現公司對項目施工的.管理力度,跟蹤控制能力,保證施工全過程的品質監控,並實現工程質量標準、工程施工安全標準等工程施工品質要求,並如期竣工,通過驗收交付給甲方。  

10.

2.2 乙方需在施工前向甲方代表上報苗木進場計劃,由甲方代表根據現場施工節點情況進行審查確認,並嚴格執行,以避免與其它工序互相交叉干擾施工。  

10.

2.3 乙方委派

為項目經理,負責現場協調,施工組織,人員安排等合同確定的乙方施工現場管理及簽證所有事宜,乙方如需變更項目負責人,應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批准後生效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守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達成一致意見,雙方自簽定本協議後,本協議條款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有關項目信息,並協助甲方承包該項目。

二、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無論甲方單獨或者與人合作,或者由甲方介紹的其他方,簽訂了任何性質的該項目施工協議或合同,甲方都按本協議內容支付乙方報酬(及中介費)。

三、甲方支付乙方報酬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報酬(及中介費)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諾:_________________該項目合同簽訂後,按照合同總金額3%支付乙方中介費(該中介費乙方不交税費)。

2、中介費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保證簽訂合同進場開工3天內支付乙方全部中介費的百分之三十,當甲方收到第一次工程進度款時,甲方3天內支付乙方另百分之七十中介費。另;甲方承諾所有中介費的支付不超過開工起10個月。

四、合同解除條款: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或者甲方介紹的其他方,都沒能簽訂該項目相關合同或協議。

2、甲方全部支付了乙方中介費後。

五、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為本項目保密。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條押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租賃合同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附件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5

1、建築工程保險一般條款

1.建築工程一切險投保單保單號本投保單由投保人如實地、儘可能詳細地填寫並簽章後作為向本公司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依據。本投保單為該工程保險單的組成部分。1.工程關係方的名稱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關係方

2.被保險人名稱和地址:

3.被保險工程名稱

4.被保險工程地點

5.被保險項目、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及每次事故*免賠額

5.1物質損失項目投保金額每次事故免賠額

建築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所用材料)

(1)工程承包價

(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設備安裝項目

每次事故指不論一次事故或一個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施工用機具及設備(詳見所附清單):清除殘骸費用,滅火費用,專業費用,其他費用,總保險金額

5.2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不超過保額80%)

地震、海嘯、洪水、風暴、暴雨每次事故免賠額(不低於損失的20%)

5.3費率

5.4總保險費

6.保險期限

6.1建築期:______個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試用期

6.2有限責任保證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須與工程合同規定的保證期一致)

7.否投保第三者責任如是,請列明:___________

7.1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7.2累計賠償限額

7.3每次事故物質損失免賠額

7.4費率及保險費

8.工程詳細情況

8.1建築面積、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層數、建築結構、建築材料

施工用機具及設備(詳見所附清單):清除殘骸費用、滅火費用、專業費用、其他費用、總保險金額

9.工程關係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與本工程有關的保險

保險公司____________保險種類____________保險金額____________

10.特別條款

11.備註

請隨同本投保單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2)承保金額明細表

(3)工程設計書

(4)工程進度表

(5)工程地質報告

(6)工地概圖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茲聲明所填上述內容屬實,對貴公司就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及附加內容(包括責任免除部分)的説明已經瞭解,同意按照該條款和附加內容投保安裝工程一切險。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簽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經辦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核保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國保險公司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

一、第一部分物質損失

(一)責任範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分項列明的保險財產在列明的工地範圍內,因本保險單除外責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按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經本保險單列明的因發生上述損失所產生的有關費用,本公司亦可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一保險項目的賠償責任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分項保險金額以及本保險單特別條款或批單中規定的其他適用的賠償限額。但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的對物質損失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總保險金額。定義自然災害:指地震、海嘯、雷電、颶風、颱風、龍捲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環力強大的自然現象。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並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

(二)除外責任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因設計錯誤、鑄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本身的損失以及為換置、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點錯誤所支付的費用;

2.由於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譁漏電、短路、大氣放電及其他電氣原因造成電氣設備或電氣用具本身的損失;

3.施工用機具、設備、機器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

4.自然磨損、內在或潛在缺陷、物質本身變化、自燃、自熱、氧化、鏽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温)變化、正常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造成的保險財產自身的損失和費用;

5.維修保養或正常檢修的費用;

6.檔案、文件、帳簿、票據、現金、各種有價證券、圖表資料及包裝物料的損失;

7.盤點時發現的短缺;

8.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險予以保障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9.除非另有約定,在保險工程開始以前已經存在或形成的位於工地範圍內或其周圍的屬於被保險人的財產的損失;

10.除非另有約定,在本保險單保險期限終止以前,保險財產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實際佔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二、第二部分第三者責任險

(一)責任範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因發生與本保險單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及鄰近區域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本公司按下列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被保險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費用,本公司亦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次事故引起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現行法律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在本保險期限內,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對上述經濟賠償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二)除外責任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本保險單物質損失項下或本應在該項下予以負責的損失及各種費用;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6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守信。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 以合同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項執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 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 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 (人民幣)  : 元  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 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 執行  

(1)國家標準

(2)地方標準

(3)行業通用標準

(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 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採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大寫): 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 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 合同組成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工程的安全責任,嚴格確保安全生產,現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工程放炮施工一事,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重慶市萬州區龍駒鎮

二、施工範圍

1.施工段落

K42+849.567~K45+700/ZK42+819.448~ZK45+710/K47+245~K47+939

2.施工內容

由甲方墊付雷管炸藥,乙方提供放炮員及放炮作業,在甲方指定的地方進行放炮施工。

三、工程價款

甲方按每立方3.45元支付給乙方工程款。具體面積以實際收方為準。

四、支付方式

甲方在每次收到建築方工程款後,再按工程進度的80%支付工程款給乙方。待工程全部完工並驗收後,甲方在收到建築方餘款後半個月內,甲方必須將剩餘20%的工程款全部付清給乙方。

五、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責任:甲方負責墊付雷管炸藥給乙方,待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後,雙方再結算清楚。

乙方責任:由乙方提供放炮員,並自行解決放炮所需的施工器材及吃住。

乙方在進場時,需向甲方支付200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的保證金,另外每月向公安機關支付5000.00元(大寫:伍仟元整)的安全管理費。

乙方不得在中途停工或退場,如因乙方原因耽誤甲方工程進度或工程未能完工,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為放炮員購買保險,自進場後,如因放炮員操作不當,出現任何安全事故,都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部負責。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放炮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一切違章放炮,並且妥善處理放炮工具,嚴格交接放炮班制。

七、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印後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簽字及手印): 乙方(簽字及手印):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企業乙方:(以下簡稱企業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建築面積1227

2、00平方米。  

二、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牆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 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G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企業乙方責任的,企業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________年,終身維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即付給企業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企業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企業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4、企業乙方剩餘工程款作為質保金 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企業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企業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 企業乙方單位名稱  (蓋) (蓋)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民法典》和《電力安裝工程承包 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保質、保量、保工期、安全順利完成工程任務,甲、乙雙方經相互協商,特簽定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承包範圍: 設計以甲方圖紙為準,甲方配電工程線路架設施工( 米)。  

四、開竣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年____月____日。  

五、配電工程線路架設總造價為人民幣 元整(元),經甲、乙方雙方協商,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乾制,乙方負責本工程所需材料及施工。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前期施工材料款: 元,乙方收到款後,日內組織施工,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付全部工程款。  

七、技術資料:  凡是乙方施工承擔工程,必須做到資料齊全,手續完備。  

八、損失責任:工程開工後,乙方嚴格按圖施工,工程項目變更影響結構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凡擅自變更項目或質量事故不合格項目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九、安全生產:  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並做好隊、組二級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好每道工序的安全交底工作,乙方必須嚴格實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安全帽、安全標牌、警牌、安全施工日記等不許齊。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包含國家強制規範要求、人身傷害保險費用,甲方不負責。  

十、違約責任:  按《電力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通用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

一、保修條款:  以國家電力部門出台的保修週期________年為準,因施工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十

二、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決算完畢________年後失效。  合同簽訂日期:年____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10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制定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福園小區  

2、工程地址:呼市西二環與南二環交界處土默特大橋西南側  

3、建築面積:17287.632  

4、結構類型:磚混  

二、承包範圍及方式  

1、承包範圍:乙方負責

6、

8、

9、11 樓,散水以內的所有土建工程,抹灰、窗户、外保温、外牆塗料、屋面、防水,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等;甲方負責水、電、暖等外網及院面硬化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施工費用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以建築面積按比例分配房屋,甲方佔所有住宅總建築面積的45%,乙方佔總建築面積的55%,豎向分配。  抵頂整體6樓與9樓  

四、施工工期及工程質量標準  

1、開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雙方確定開工報告日期為準)  

2、竣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竣工驗收報告日期為準)  

3、工程質量標準:按照現行施工驗收規範要求,達到合格工程。  

五、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負責督促、檢查;  

2、乙方負責現場具體管理,因施工人員違規操作或違規指揮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擔負全部責任。  

3、乙方有義務為施工人員投保安全保險,保費由乙方自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一份,另一份備案。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11

發包方:____縣XX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家庭地址 身份證號碼因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單位所屬的工地進行包乾,為了加快工程進度,提高工程質量和經濟效益,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的責任意識,明確和完善甲、乙雙方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同意,特簽定此協議書,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____縣XX公司。  

二、 工程幢號:6、7廠房  

三、 分項承包的工程名稱:。  

四、 承包形式、承包範圍及工作內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包人工、(乙方負責按圖向甲方提供材料清單)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包施工機具、包工期、包質量、包進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含現場臨時用電、供水管線安裝與維護工作)。  

2)承包範圍:包所有基礎、主體結構、裝飾結構、維護性結構、各種構築體;零星構件、雨棚、女兒牆、各種預留洞孔;室內等所有一切給排水和強弱電預留預埋與安裝工作。  

3)、承包內容:包施工圖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內工程,包括室內外排水、電器、消防、弱電、防雷等的全部安裝工程。具體如下:  A)、給排水部分:給水部分: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給水工程安裝及系統試壓。排水部分:自室內排水起端至現場排水管網第一個排水檢查井處所有排水工程安裝及排水實驗。  B)、電氣部分:從現場低壓配電櫃至所有橋架、配管、電纜、配線等按圖施工及電器元件的安裝,以及從弱電井總箱出口後到燈具(含户箱、開關、插座、電線、弱電井、和強電井、線槽)安裝結束,避雷帶,避雷網的施工:施工圖中從現場低壓配電櫃至配電強電井、總箱等所有的鋼管、電線、電纜的預埋安裝,包括從進入第一個配電箱後的電纜敷設;弱電(包括電視電話、智能化、)依設計圖紙安裝到位,乙方施工班組自帶工具及小型施工機具和所有檢驗試驗設備;橋架、電線電纜、排氣扇、燈具、閥門、水龍頭、衞生潔具及其它電動設備均按圖紙設計要求進行安裝.  C)、安全帽等勞動保護用具  

五、工程量計算方法:  按工程施工圖紙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計算。如乙方延工期按每平方米 元計算。如再延期超30天按照每平方米 元計算。  注:如由甲方材料供應不上的,與乙方無關  工期要求: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總體進度計劃,合理安排施工,按時完成各部位施工任務,如乙方不能按時完成或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工期提前和延遲的獎罰標準為500元天,因發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項目部簽證,工期可順延;總工期為7個月,自開工之日算起至竣工驗收止。  

六、 工程質量要求:確保各分項工程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

1)、嚴格按照施工要求和驗收規範進行施工。  (

2)、建築產品安裝質量必須控制在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之內。  (

3)、因分項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管理人員對乙方處以的罰款在當月  工程款中扣除;因乙方不按要求施工而造成返工,乙方承擔其全部損失和費用,結算時在工程款中扣除。  (

4)、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交質量保證金30000元;如質量達不到  標準,質保金作賠償金扣除;如驗收不能一次性通過,扣除質保金10%後整改完畢,驗收後或結算時返還。在施工過程中不聽工地管理人員指揮認真整改,如出現安全事故質保金不退還外,還有追究造成事故的賠償責任。  

七、承包款的支付和結算:(工程款經工程部、施工員、安全員簽證後發放)  

1)、付款及結算:混凝土預埋完成後支付到工程款的 %,磚牆預埋完成後支付到工程款的%,工程主體驗收合格後,支付到工程款的95%。剩餘5%待保修期滿後一次性付清。  

2)、乙方每月按時發放工人工資,必須製作工資表。工資表必須有工人簽字及工人本人銀行卡賬號,自行復印一份交由甲方。甲方憑工資表提供賬號及金額發放到工人賬户,各項罰款從當月工程款中扣除,扣除以上款項後剩餘工程款另行打入乙方賬户。  

八、工程安全責任、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乙方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十不準及十項安全措施。甲方提供的電源至各層配電箱,班組的材料設備,要定人定機,按規範操作,嚴禁帶病操作;進入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不得  穿拖鞋、打赤膊上班;嚴禁往下亂拋建築垃圾及雜物,地管理人員有權處以100元以上罰款。如乙若班組工人違反上述條例,不聽糾正,乙方未按安全操作規程而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及全部費用,影響公司聲譽的要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如有多工種作業引起的安全事故,分清責任,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不在工地的事故,甲方概不負責,一切由乙方自行負責。  乙方招用的工人上崗前要進行安全三級教育(必須提供工人本人身份證,並要求其複印件交由項目部存檔),並要簽訂安全協議及勞動用工協議書,每天上崗前要進行質量及安全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乙方要經常對職工進行法制教育,搞好與其他工種團結協作關係,不得出現打架及偷盜行為,如發現打架鬥毆行為,參與者每人罰款200—500元,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眾鬧事、罷工的扣除工程款5000元。  不同工種工序交接班,交接前必須辦理書面交接手續,做好本職的質量和衞生工作,明確各自的責任分工;交接後施工方應對現場衞生及因施工導致的質量問題進行返工或整改。項目部有權對交接班產生的糾紛進行裁定,並予以處罰。  

九、勞動用工管理:根據有關單位的`規定和要求,乙方在組織人員施工時,嚴禁招用童工,無身份證的不準進駐工地。  

十、現場環境及衞生:施工現場必須保持整潔衞生,因施工需要鑿除廢渣及時清理;材料堆放必須根據現場負責人員指定位置堆放整齊。現場不得隨地大小便,否則處以罰款。  十

一、其他事項:  

1)、此工程嚴禁轉包,如發現轉包,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承諾,並扣除工程款作為違約金,  

2)、乙方如不能及時完成甲方的進度計劃,工程質量低劣粗糙,管理混亂,經甲方多次提出整改措施不力的,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款10%的違約金。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工完款清失效。  

4)、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5)、甲方有權指派乙方做點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否則以違約處理。  

6)、若產生計時工,大工按時,普X按元時。  

7)、雙方簽字蓋X保證金到位後本合同生效後,工完清帳後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  (蓋X) (蓋X)  法人代表: 身份號碼 :  電話號碼 : 電話號碼 :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12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建教學、辦公兩用五層樓房一座。根據《_____》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面積:______㎡。

工程造價:______萬元。

第二條?工程要求

工程按設計圖紙施工,其質量標準必須達到市建委有關施工驗收的規定要求。

第三條?工程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工程結算和付款辦法

自本合同生效之後五天內,甲方按工程造價的30%預付______萬元給乙方作備用款,以後按工程進度撥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一個月內給乙方付款應迭整個工程款的99%,即達______元。其餘1%,即______元,作為保修期一年的預留款。保修期滿後,甲方在十天內付清給乙方。

第五條?工程驗收

乙方工程竣工後,由市質量監督部門負責驗收,簽收合格即交付甲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由於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如未按期完工,每逾一天處以工程款1%的罰金;如由甲方遲付備用款而造成誤工,則處甲方以工程款1%的罰金;如因連續停水、停電八小時以上造成損失,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其他條款

甲方應在工程開工前十天將施工圖紙交給乙方;甲方負責施工所需的“三通”(路通、電通、水通);乙方負責施工所需“三大材”(鋼筋、木材、水泥)及其他施工所需材料;施工過程中若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送交監證處。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13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相互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一、 工程名稱:  

二、 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三、 工程編號:  

四、 工程地點:  

五、 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 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六、 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 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 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 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 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碓房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場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工程設計圖紙 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地區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 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 )項供應方式辦理。  

1、 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 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定貨、調劑使用。  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 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二、 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家反負責辦理申請、定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設備,家反可委託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 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 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 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合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工程款結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 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 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確定包乾造價,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3. 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4. 包工不包料,按工程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乾辦法結算;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 元的百分之 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 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該貸款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 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

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 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一反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 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繼續施工;  

2、 施工中如遇設計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14

注:①?本投標書系國際顧問工程師聯合會會同國際建築與公共土木工程聯合會擬定。致:____

先生們:

4.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收到投標之日起的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將始終對我們具有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直到制訂並簽署了一項正式協議為止,本投標連同你們對其的書面接受,將成為我們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並無義務必須接受你們所收到的價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標

____年____月____日籤

簽名____以____資格經正式授權並代表____簽署投標

(用印刷體大寫)

證人____地址____

地址____

職業____

附錄①

保單的金額(如果有)____英鎊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____英鎊

開工期限(從工程師的命令到開工)____天

竣工時間____天

規定的違約償金款項____每天____英鎊

獎勵金額(如果有)______

維護期____天

對直接成本金額調整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額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金的限額____英鎊

中期證書最低金額____英鎊

出具證書後的支付期限____天

注:

①附錄為投標的組成部分。投標人應填寫此投標書和附錄裏的所有空白。

②此處填寫借款人的姓名__稱借款人為政府可能是不恰當的。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1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集中供熱換熱站站房土建工程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承諾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集中供熱改擴建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範圍:換熱站設計圖紙範圍內的土建施工  

二、工期(日曆日)要求: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總工期:天。  

三、質量標準: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內容:  

a、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單價元(建築面積、含税價)  

b、換熱站土建工作內容:放線、土方開挖及外運、混凝土澆築、基礎防腐回填、換熱站房砌築、內外牆抹灰及裝飾裝修、設施恢復、工程資料整理、施工現場的安全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工程總價圖紙設計建築面積215;元  

(2)付款方式:基礎施工及回填完畢____日內付工程總造價的%;房屋主體完工付____日內工程總造價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詳細的資料及全額工程發票後____日內付工程總造價的%。剩餘%作為質量保脩金,在房屋投入使用滿________年後如無質量問題付清。  

六、雙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項目負責人:聯繫方式:  

2、乙方項目負責人:聯繫方式:  

3、上述人員如有變動,雙方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七、甲方工作:  

1、甲方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現場開挖、安全交底等相關手續。  

2、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1份,施工技術資料3份,組織設計部門及乙方對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前會審,設計交底。  

3、施工過程中如出現設計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按變更後的內容進行施工。  

4、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代表有權隨時對工程施工進度及質量進行監督,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材料有權進行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內調換或補齊。如發現乙方未按規範施工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權制止,責令乙方停工、返工,乙方必須無條件按照規範要求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  

5、負責組織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工作:  

1、按照國家有關安裝工程施工規範完成合同約定工程施工任務,施工過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對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2、本合同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價款包含在工程款中,乙方提供材料由其自行負責運送到施工現場,工程施工所需機械設備由乙方自行準備,相關費用由其自行承擔。  

3、乙方提供材料運送到施工現場後,應及時通知甲方對材料進行驗收,如果材料與合同規定要求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用於工程項目,乙方應無條件負責更換被拒絕的材料,以滿足工程需要。  

4、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及鄰近建築物的保護工作。  

5、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符合要求,承擔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  

7、工程施工過程中對甲方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  

8、工程竣工後,向甲方提出竣工驗收申請,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返工、修改,處理合格後重新申請組織驗收,直至符合質量要求。返工、修改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工期不予順延。  

9、已經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的,乙方應自費修復。  

10、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乙方確保工程施工科學、安全,若系乙方冒險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1

1、施工當中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用電及安全防護工作,並標有醒目的標識牌,夜間有路燈加維護網,若行人在過路當中出現的意外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九、工程驗收  

1.工程完工後,由乙方提出書面驗收申請,甲方組織相關部門及乙方對施工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向乙方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2.乙方提出書面驗收申請後____日內,甲方不組織驗收或不予回覆的視為驗收合格。  

十、工程質保  

1、保修範圍:乙方施工的項目及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的質量。  

2、保修期限:________年,自工程驗收合格並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3、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內起24小時內派人修理,乙方因履行保修義務而產生的交通費差旅費、食宿費、維修費、材料更換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其自行承擔。  

4、如果乙方在上述指定期限未能安排保修,甲方可委託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十

一、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延誤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3.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保質保量按時交工,因乙方原因  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十

二、其他事項  

1、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地址:地址: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16

__省__縣__(單位),以下簡稱委託方;

__省__設計院,以下簡稱承包方。

經雙方協商,由委託方委託承包方承擔__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天以內,向承包方提供所有與研究工程有關的數據和資料,並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1.提供數據、資料的內容如下:__(略)。

2.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工程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資料,應及時提供給承包方,必要時可吸收承包方參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員參加。

第二條 承包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委託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報告,並對此承擔責任,可行性報告內容應包括:

1.經營評價指標:

(1)投資內部收益率:____。

(2)投資回收期:____。

2.貸款償還能力分析:____。

3.外匯償還能力分析:____。

4.盈虧平衡、靈敏度分析與風險評價:____。

5.結論:____。

承包方應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報告____份。

委託方如在合同期間對____工程提出重大變更,甚至原始資料、數據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承包方對可行性報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

第三條 費用支付條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費為人民幣____元整。於合同生效之日,委託方應向承包方付給上述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下餘金額於合同期滿時全部付清。

2.委託方中止合同時,無權要求承包方退還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與義務時,應雙倍償還定金。

第四條 違約罰金

1.承包?講話春賢娑ǖ娜掌諤嶠豢尚行匝芯勘ǜ媸保客掀諞惶歟鄢淥Φ梅延玫那Х種澹魑ピ擠=稹?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出現錯誤,且此等錯誤純屬承包方造成者,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10-30%,視錯誤性質嚴重程度而定。

3.因委託方責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4.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時,應償付給承包方以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費用的5‰計算。

第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修改或補充規定。修改或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各一份備案。

委託方:____(蓋章)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簽名)

聯繫人:____(簽名)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號碼:____

電報掛號:____

承包方:____(蓋章)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簽名)

聯繫人:____(簽名)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號碼:____

電報掛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立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17

工程名稱: 職業技術學院二期二標  工程地點:   發包單位: XX公司  承包單位: XX公司分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人(全稱): XX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XX公司分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建專業資格的考核,同意將職業技術學院二期二標培訓樓、體育館、田徑運動場看台和垃圾站等水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使用材料  施工部位  要求  價格㎡  卓寶  地下室、屋面、外牆  濕貼耐爾  地下室、屋面、外牆  

第二條 合同造價及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品質。  

2、合同造價:人民幣 元。  

3、工程質量標準要求:合格。  

4、如發生重大設計變更導致材料更換和工程量的增加,則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單價和增補合同價。  

第三條 工程結算及進度款的支付:  

1、工程結算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2、工程按每月25號進度當月10號前支付工程款的80% 。  

3、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合格後,工程款支付到總工程款的95% 。  

4、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餘款。  

5、本工程施工用水、電、機械、工人住宿等由甲方公司提供,材料存放廠地由甲方提供,保管由乙方自己負責。  

第四條 工 期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現下列情況時工期可相應順延:  

1)、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遇雨天、大風6級以上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地震等所耽誤時間。  

4)、甲方未能提供合理的防水施工工作基面。  

4、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合理時間內完成施工任務,如不能按時完成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  

1、乙方承包範圍內所需的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供應到施工現場。  

2、材料供應:乙方按設計、本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及監理單位要求報送其材料產地、規格、型號、產品合格證、樣品及產品説明書。  

第六條 工程質量  

1、執行國家現行的《防水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及驗收,質量達到合格。  

第七條 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及保修  

1、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根據甲方和監理單位的要求,及時提供有關工程質量技術資料,出現的質量缺陷應及時處理,否則甲方有權另行找相應人員處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2、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按規範及相關文件要求做好自檢、專檢及隱蔽驗收記錄。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必須承擔其相關責任和經濟損失。如因丙方或其它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損壞或其他人為的破壞,應由其相關單位承擔責任和經濟損失。  

4、工程質量保證期為________年,在工程質量保證期內,出現屬乙方承包範圍內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通知____日內到場進行維修,如查明是乙方原因,則進行維修,否則,甲方有權安排其它施工單位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5、甲方提供防水施工面後應由工程甲方和監理先行驗收後交由乙方驗收,同時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要求提出異議並拒絕施工直至基面達標。  

6、每次防水層施工完畢後,甲方有義務在48小時內組織相關單位驗收,如因驗收延誤導致防水層的破壞,承包人不承擔責任。  

7、防水工程驗收合格後,因總包方未按合同約定對防水成品進行及時保護或進行下道工序,導致防水層被破壞由總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工程變更  

1、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如有異議可以提出並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甲方在施工中如有工程變更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  

第九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付款給乙方,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2、協調解決現場問題,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3、組織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對進場材料進行把關,並監督送檢。  

5、甲方提供材料堆放場地,乙方自己保管材料。  

二、乙方責任:  

1、按防水工程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招標文件和工程量清單等所規定的全部相關內容進行施工。  

2、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  

3、根據經甲方審定批准後的施工進度計劃,配合上圖紙要求施工,按期完成,達到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4、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章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確保施工安全。  

5、防水驗收資料不屬於可獨立資料,應該由乙方遞交相關資料後甲方統一整理遞交歸檔,乙方不能以任何藉口延誤提交相關資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方造成的所有責任和經濟損失一概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當無法在互相協商的基礎上解決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它  

1、其它未盡事宜在總包合同條款下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保修期滿、結算所有工程款後自行無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XX公司  代表:____日期:  乙方:XX公司分公司  代表:____日期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18

僱主: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説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説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3.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4.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説的轉包。

5.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説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説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2)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衞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衞、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2)“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這種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承包人(除説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1)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2)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3)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4)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説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僱主應就有關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2)此項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於由於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僱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並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僱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並應在他僱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於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僱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並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並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僱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税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製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樑,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樑,除非對公路或橋樑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樑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樑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後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並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僱主付給承包人。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後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樑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後,僱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並支付一切應付款項,並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於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於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僱主。

(4)如果由於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採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繫的其它建築物,而“車輛”則包括船隻,並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衞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7)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説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2)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並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後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並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僱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僱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並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後,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於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後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並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僱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佔有的現場各部分的範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於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僱主將隨着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並將隨着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於僱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佔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准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並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僱主支付。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説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並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後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於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後,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並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僱主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説明。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僱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於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僱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於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僱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於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_________。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對於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僱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後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於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於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並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准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僱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4)對於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後,僱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並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蔘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並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後,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後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後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説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_________。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築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並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於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佔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2)建築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佔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於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築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於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於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於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於上述實際價格高於或低於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於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築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3)在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僱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___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僱主。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後的任何時候應僱主的請求並由僱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僱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僱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築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築工程清單或説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並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僱用的分包人,並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僱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僱用任何不願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僱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並將就此並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於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僱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並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説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並且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僱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並從僱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僱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僱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僱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僱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於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並向僱主遞交維護證書,説明本工程業已竣工並使他滿意以後,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後的維護期屆滿)後28天,或在其後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並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僱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佔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2)僱主對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僱主對於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並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範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佈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並非為合併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僱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①已放棄本合同,或②在接到工程師關於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後,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③在接到工程師關於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並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後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於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僱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並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並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僱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僱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僱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僱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並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後儘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瞭解情況以後,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後,確定並證明在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於其根據本合同已於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於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3)如果僱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後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僱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並證明其金額之前,僱主並無責任由於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並扣除上述金額之後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向僱主支付,並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僱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於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於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願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僱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為僱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僱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僱主,或可由僱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後,應合理地儘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於直接或間接地由於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僱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僱主應就此並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並應對由於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於或打算用於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後者使用的)由於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於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僱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於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後果。

(4)任何歸因於或由於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於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僱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後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於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並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僱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於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並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①對於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於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並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僱主付款即成為僱主所有的財產)。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於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僱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67.爭端的解決

如果在僱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於或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後,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後)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後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於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並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僱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而僱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後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後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僱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僱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後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後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並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後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於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並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除非有僱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i)對於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於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僱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僱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僱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69.僱主違約

(1)如果僱主:①對於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後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③處於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並非由於改組或合併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僱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後,承包人應(儘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僱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僱主還應按承包人由於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於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並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後,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於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於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僱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於或由於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72.納税_________。

73.其他約定_________。

74.本合同依據_____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僱主(蓋章):_________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19

發包方:____省____縣雙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心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四川XX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方所開發之佳和X項目工程由乙方承包修建之相關事宜,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佳和  

二、工程概況:佳和X項目位於____縣文林鎮城南安置一街。系地上17層,地下2層全框架電梯商住樓。總建築面積約23480平方米。  

三、工程工期:20個月。從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以甲方下達的進場通知書的時間開始計算)  

四、工程承包方式:雙包,即包工包料。  

五、承包工程範圍:佳和施工設計圖紙所含施工工程內容除去門窗、消防、電梯、土石方開挖回填、鋁合金白頁、幕牆、底層營業房大理石裝飾以外的全部工程。水、電工程只預埋管、不穿線,具體工程範圍詳見雙方簽字確認的《工程預算表》。施工中若遇圖紙變更,所涉及的工程量以現場簽證,照實結算。  

六、工程價款:  

1、工程單價為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  

2、工程總價款:以建築面積乘以工程單價。建築面積,按國家建築面積計算規範計算。  

七、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進度向乙方付款。地面三層營業房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100萬元;此後,每竣工2層甲方向乙方付款50萬元,主體全部竣工甲方向乙方付款金額達到500萬元。工程全部竣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達到工程總價款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________年內支付至總額的100%(全部付清)。超過付款時間三個月內不計利息,超過三個月按2%月息支付乙方,超過________年按5%月息計算;利息每季度付清。  

八、工程履約保證金: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貳佰萬元(小寫:200萬元)。甲方於地下2層完工時向乙方退付100萬元;地上3層營業房完工時向乙方退付100萬元。  

九、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行業合格標準。  

十、工程竣工驗收:佳和X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待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負責完成,並承擔相關費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書等相關資料,視為乙方所完工程驗收合格。  十

一、工程主要調差約定: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遇主要單價漲、跌幅度超過雙方預算價格的5%,則雙方按實進行工程價款調差。調差以同期的____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為依據。  十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乙方交付佳和設計施工圖二套,並組織進行設計施工技術交底。  

2、對乙方的日常施工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做好記錄。黃X擔任甲方現場技術總工,李X、張X協助黃X工作。  

3、聘請陵XX公司擔任工程監理。  

4、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對乙方所購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不合格有權要求乙方調換合格產品。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嚴格按工程設計圖紙施工。  

2、所購主要建築材料,如鋼材、水泥等必須是大廠產品,以確保工程質量。  

3、做好日常施工日誌記錄,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4、自覺接受甲方現場工作人員和監理公司工作人員的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對不合格工程無條件返工重做,並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按建築工程操作規程規範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違規操作。若出現不規範施工行為被相關建築管理部門查處,則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責任及損失。  

6、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擔完全賠償責任。  

7、不得擅自轉包、分包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工程。  十

三、特別約定  因不確定因素,若本合同履行中出現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不足的情況時,雙方應即時協商尋找資金,把工程及時竣工完成,不得窩工、停工。  十

四、雙方簽字確認的《工程預算表》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局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補充協議執行。  十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人):  法人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承包人):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行業准入證號碼:  工程設計師:  身份證號:  施工負責人:  身份證號:  丙方:  社團登記證號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0號令)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三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裝飾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施工地點:。  

1.2 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記備案為準):。  

1.4 施工內容及做法(見附件1:《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項目確認表》、附件2:《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及附件3:《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圖紙》)。  

1.5 工程承包方式,經商定採取下列第種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件4:《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設備明細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發包人)提供其餘部分材料(見附件4及附件5:《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發包人提供材料、設備明細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發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見附件

5)。  

1.6 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元,金額大寫:____(見附件6:《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報價單》)。  若變更施工內容或材料等,變更部份對應的工程款按實際發生另計。  

第二條 工程質量標準  

2.1 本工程質量執行國家標準GB50096-1999《住宅設計規範》、GB50327-20《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210-20《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等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  

2.2 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嚴格執行GB50325-20《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等相關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2.3 其它約定標準(在;是;或;否;對應的;□;中打;√;或填寫其它標準):  

(1)GB18883-20《室內空氣質量標準》□是□否執行;  

(2)。  

第三條 丙方的責任  

3.1 根據甲方的需要,負責組織不少於傢俱備資質的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單位為甲方進行工程方案的設計與工程報價,供甲方擇優選擇;若甲方對以上丙方組織的設計和施工單位均不滿意時,丙方有義務再次組織新的設計和施工單位與甲方接洽。在甲方與設計施工單位接洽過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諮詢服務,以協助甲方挑選實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設計和施工方案,並在可能的情況下,爭取設計施工單位的設計。甲方亦可另尋設計單位或自帶設計方案。由甲方與設計單位簽訂《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託設計合同》,約定具體事宜。  

3.2 根據甲方的需要,組織材料供應商為甲方配售建築裝飾材料,同時組織具備資質的檢測實驗室對以上材料進行驗收,確保達到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選購材料,並選擇丙方組織的檢測實驗室進行有償驗收。  材料驗收單位為,具體可參見《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材料委託驗收合同》(合同編號:)。  

3.3 根據甲方的需要,組織具備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有償為甲方作工程投資、質量、進度等方面的監理和驗收服務。由監理單位與甲方簽訂《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約定具體事宜。  工程監理單位為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為了保護好房屋,使其免遭白蟻侵害,以確保財產和人身安全,根據國家建設部令(1999)第72號《____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和_________要求,本着服務

第一、質量

第一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下述房屋的白蟻預防工程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新(改、翻、擴)建房屋工程基本情況  

第二條 防治範圍及質量標準  預防範圍:採用噴灑藥物方法對新建房屋建築的地基、木構件和部分牆體等進行處理,以達到防止白蟻危害房屋主體的目的。  質量標準:經預防處理後,上述房屋主體自預防竣工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發生白蟻危害。  

第三條 甲方應負責事項  

1、提供工程項目批准文件(複印件)房屋平面圖、結構平面圖等有關圖紙並將工程開工日期提前一週,分部(項)工程實際施工日期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做好預防施工計劃準備。  

2、做好與乙方的配合協調工作,為乙方提供水、電等必要的施工條件,並督促施工單位為乙方提供必要預防施工方便。  

3、合同期內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蟻害的39;發生情況説明,併為乙方提供預防工程回訪複查的方便。如因甲方內裝修而引起蟻害,其責任應由甲方自行負責。  

4、乙方進場施藥期間,甲方無關人員應撤離施藥現場。  

5、本工程的白蟻預防費按_________文件規定收取,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合計(大寫)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甲方應於簽訂合同時一次性繳付乙方。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重複施工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 乙方應負責事項  

1、必須堅持服務

第一、信譽

第一、質量

第一,切實做好白蟻預防施工管理,確保預防處理過的房屋在本工程預防包治期(自本工程預防竣工之起算________年內)不發生蟻害(自本工程預防施工結束後,因甲方擅自更改預防處理過的構件或裝修而引起的蟻害除外)。  

2、如屬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進行白蟻預防施工的,如上述房屋在包治期內發生蟻害的,由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履行一次性滅殺白蟻的補救措施。如再次發生蟻害,則乙方按滅治白蟻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收取相應的滅治費用。  

3、白蟻預防工程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及時簽發《新建房屋白蟻預防工程竣工報告》、《新建房屋白蟻預防工程竣工驗收單》交甲方存檔,作為新建房屋白蟻預防工程竣工驗收的依據之一,並對預防作處理的工程進行定期回訪複查。  

第五條 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兩份,乙方壹份。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約定的預防包治期結束時,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22

出租方(甲方): 簽約地點:

承租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設備達成協議:

一、設備的使用地點及工程情況: 乙方租賃甲方的設備僅限於河間市城區內的工程中使用,不得轉移到其它地點。

二、租賃設備概況

三、設備的所有權: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設備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設備的轉租權。

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或轉移,否則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四、甲方的基本責任:

1、 提供良好的設備。

2、 負責設備進入乙方施工現場。

五、乙方的基本職責:

1、乙方負責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並保證設備的安全,設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應在交貨地點由乙方指定驗收人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收據交給甲方指定驗收人。

3、租賃期滿後負責設備進入甲方倉庫。

六、結算方式及相關事宜:

1、租賃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設備進入乙方場地時開始計算租金。如乙方暫未使用,則從使用日期開始計算租金。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後,辦理退場手續。如乙方繼續租用,租賃費按實際天數計算,不再重新鑑定合同。

2、結算方式:設備租賃費按合同雙方指定驗收人出具的單據為標準計算,乙方應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

如到期未付租金加收月租金0.5%的滯納金,並且甲方有權將設備撤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本設備按月結算,超出部分按天計算( 元/天)。

3、運費的承擔:設備的進場費用由甲方承擔,退場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設備進場或退場前三日內通知甲方。

4、設備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使用,必須徵得甲方得同意,並保證甲方設備在該協議結束後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時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送貨單退貨單、租賃費收據、及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指定驗收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指定驗收人: 身份證號 電話: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2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的規定及本工程的特點,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承包工程的內容:

按甲方大合同、同步。

三、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付款方式:

完工第一次付款,付款比例為已完工工程量的70%,每月按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主體封頂後付到工程量的95%,其餘5%為保脩金,保脩金期滿一年內付清。

五、結算方式:

同甲方大合同同步。

六、工程進度結算:

6.1、乙方辦理工程結算,以甲方質監部門出具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憑證才准予辦理,按面積計算。

6.2、甲乙雙方預決算由審計部門共審為準。

6.3、如按期付不清工程進度款,甲方應向乙方做出以下承諾:按合同工程進度工期10天內支付工程款,如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6.4、保證金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打如萬元,基礎完工後,退保證金。甲方向乙方返還50%的保證金,工程完成本項目封頂,返還全部保證金。

七、工程質量:

按照符合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進行驗收,達不到合格,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安全:

8.1、本工程安全目標:杜絕重大傷亡事故,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買保險一份。

8.2、乙方不遵守甲方要求指令,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和法律刑事責任。

九、文明施工:

9.1、現場材料應按照甲方施工平面佈置圖指定的位置整齊堆放,乙方應隨時將施工垃圾從施工作業面清運至施工現場內甲方指定垃圾池,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設施應保持整潔和衞生。

9.2、如乙方不聽從甲方指定,甲方有權罰款。

9.3、如甲方按時不能開工,以及施工證件不全,造成停工由甲方負責一切責任,註明一切施工手續由甲方辦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並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一份,雙方各執合同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裝飾合同 篇24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部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湖南省永州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水電安裝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市公路局辦公新區項目水電安裝工程 (以下簡稱:本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市冷水灘區育才路與翠竹路交界處;

施工現場條件:以現場實際情況為準;

施工部位:本合同約定乙方施工部位為:中所有的水電安裝工程包含的全部內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範圍及承包內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甲方提供塔吊,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機具、包工期、包質量、包進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

2、承包範圍:包所有基儲主體結構、裝飾結構、維護性結構、各種構築體、零星構件、花架、飄板、雨棚、女兒牆、各種預留洞孔、室內等所有一切給排水和強弱電預留預埋與安裝工作。

3、承包的主要內容:包施工圖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內水電安裝工程,包括室內給排水、弱電的全部安裝工程,消防、電信、電視、智能化系統、三表抄送等專業配套工程的預留孔洞、管道預埋,臨時用電用水設備電器,日常安全巡查。具體如下:

A、給排水部分:給水部分:自水泵房外牆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給水工程安裝及系統試壓。排水部分:自室內排水起端起至小區排水管網第一個排水檢查井處所有排水工程安裝及排水試驗。

B、電氣部分:從小區低壓配電櫃至住户的所有橋架、配管、電纜、配線等按圖施工及電器元件的安裝(包括弱電的預埋、預留),以及從弱電井總箱出口後到燈具(含户箱、開關、插座、電線、弱電井、和強電井的線槽)安裝結束,避雷帶,避雷網的施工;施工圖中從小區低壓配電櫃至配電強電井、總箱等所有的鋼管、電線、電纜的預埋安裝,包括從進入第一個配電箱後的電纜敷設;弱電(包括電視電話、智能化、寬頻三表抄送等)依設計圖紙將線管敷設到位,穿好鐵絲,消防工程預埋套管、線管接口、線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組自帶工具及小型施工機具和所有檢驗試驗設備和輔助材料;橋架、電線電纜、排污泵、;排氣扇、燈具、閥門、水龍頭、衞生潔具及其它電動設備均按圖紙設計要求進行安裝。

4、甲方直接分包的專業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合同工期:

乙方應嚴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組織施工,確保工期目標順利實現。

四、違約責任

1、 合同簽訂後3日內,乙方應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_______萬元(________元)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2、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視作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 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

(2)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 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3、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視作乙方違約:

(1)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 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3) 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 對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安全、施工質量、拖延工期等問題,甲方有權採取罰款、責令整改等措施。

五、爭議解決

1、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合同解除

1、 甲方、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配合,並扣罰乙方現有工程投入未支付部分的工程款作為違約金: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出現質量、安全問題,又拒絕服從甲方、建設方及監理、設計單位要求整改的; 未經甲方同意,無故拖延工期的;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2、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八、合同份數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生效

1、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

2、 本合同雙方約定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後,並由乙方向甲方交齊________萬元合同履約金之時起生效,如乙方未能按時交齊合同履約金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______年___ 月___ 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 月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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