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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裝飾工程合同(通用17篇)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通用17篇)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通用17篇)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1

發包人(簡稱甲方):

承包人(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和造價

1、 甲方裝飾裝修(以下簡稱裝飾)的建築物系合法擁有。

甲方的有效證明:

乙方為經工商行政部門註冊登記的企業,企業資質為裝飾裝修一級,證書編號:DLZX1020xx00566.

2、 裝修施工地址:遼寧省盤錦市。

3、 工程名稱:新大都大酒店裝飾裝修工程。

4、 建築結構:框剪結構。建築面積32800平方米。

5、 裝飾施工內容:外牆幹掛理石、大廳進口大理石飾面、地下一、二層牆地面理石、天棚吊頂、給排水安裝、衞生間牆地磚、屋面防水、雙玻55平開內倒斷橋鋁窗户、大廳銅門安裝、樓梯道進口大理石安裝、白鋼玻璃扶手等全部裝飾工程(電氣、消防、安裝電梯除外)。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 工期:20xx年3月6日開工至20xx年4月30日前竣工

8、 總價款:暫定¥29,000,000.00元 。人民幣(大寫):暫定叁仟貳佰萬元整 。雙方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如變更施工內容、材料等,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應另行計算。

第二條 材料供應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本工程不採用。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當符合本合同主材料、設備的規定。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有權到現場檢驗,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色調、品質有差異,應停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的強制性國家標準。

第三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國家現行的《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及現行的《裝飾裝修工程驗收標準》進行驗收。

2、 本工程由乙方設計,向甲方提供水、暖、電、土建、結構、效果圖各專業一份,設計費用由甲方負責。

3、 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驗收合格,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後,乙方才能繼續施工。

6、全部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組織驗收。驗收合格,辦理驗收合格移交手續,簽署工程質量驗收單,並由甲方按照約定付清全部工程價款。裝飾工程未經驗收甲方使用,視為甲方驗收合格,甲方應按照約定付清全部工程價款。驗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付尾款,待乙方整改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再付尾款。

第四條 安全施工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第五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甲乙雙方可以選擇下列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工程價款確認,本工程採用預算加簽證,預算編制採用20xx年遼寧省裝飾定額,結合施工當月的地方網刊找差。

2、 除乙方已報預算價格外,增加或減少部分按實際發生結算,增加工程項目造價超過工程總造價的1%時,甲方應先支付增加部分造價的50%價款給乙方,剩餘50%待工程施工結束時付給以乙方; 增加工程項目造價不超過工程總造價的1%時,甲方應在乙方施工結束時一次性付清增加部分的造價給乙方。

3、 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支付:工程款付款時間表

4、工程款付款方式雙方協商約定: 剩餘工程款待驗收合格後半年內付清。

第六條 施工配合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必備條件。

2、 乙方在施工前檢查水、電、樓(地)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解決和協調。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工程項目如需變更,需提前與雙方聯繫。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署工程項目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甲方提出變更設計、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2、合同簽訂後施工前或施工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向對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並由過錯方按合同總價款 10 %支付違約金,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和返工。經過修理和返工後,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價的0.1%支付違約金。

2、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的強制性標準。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順延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給乙方帶來的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按合同總價款0.1%支付違約金,工期順延。

5、工程未辦理驗收、結算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該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則視為甲方驗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 糾紛處理

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

2、甲乙雙方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調節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附則

1、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地點: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可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報價書及效果圖、施工圖顯示的工作內容

1.4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08月01日開工,於20xx年09月08日竣工。

1.6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地方質量評估合格標準。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叁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貳份,並承擔設計圖紙的相關費用,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2指派徐曼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 更、登

第三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張耀剛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2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3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

第五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和《河南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YJG33—97)等國家、省制訂的規範及標準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延續;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4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解到驗收通知七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價格。(報價單以外零

6.2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0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15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凡由乙方採夠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一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

9.2由於乙方的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違約金。

9.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4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9.5因乙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節。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1.1報價書內容包括二樓室內、走廊裝修、一層辦事大廳裝修、樓梯間裝修及裝修部分照明、開關、插座等項目。

11.2報價書中約定的材料必須有國家環保認證書,進場後須經甲方驗收後使用,否則該批材料不合格處理。 11.3一切安全責任事故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11.4保修期為一年。

11.5水電費按決算價的0.5%扣除。

11.6對居民的財產造成損壞者,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7報價單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附則

12.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 施工圖紙説明

2、 工程項目一覽表

3、 工程預算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概況:建築面積700平方米

二、工程裝修內容

1、遊戲廳牆面、地面;

2、辦公區域牆面、地面;

3、前後廳接待台;

4、遊戲廳外立面局部裝飾。

三、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___________元。(以甲方認定的單位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良。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

六、付款方式

1、工程預付款

施工前2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作為施工儲備金。

2、工程進度款:

施工進場後,10日曆天為一施工階段,由乙方提前製作工程用款計劃提交甲方,甲方在接到計劃後應及時給予乙方回覆,並在2日內支付乙方相應工程用款。因工程增減而增加或減少的實際費用,在工程結算時一併按實結算。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辦理施工前所有施工相應手續。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壹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4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

乙方:

二、工程名稱:

三、工程範圍及工程量:

四、甲方要求: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總造價:(詳見預算表)

七、工期:由20xx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竣工。若開工日期延誤,以此順延。

八、雙方責任:

1.乙方按設計要求按期保質完成工程,切實按國家規定的標準施工。

2.甲方應按雙方協議範圍支持乙方施工,保證水、電、通道、場地暢通穩定。

九、工程延期:

1.由於不可抗拒力造成的無法施工,工期順延。

2.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工期順延。

十、工程驗收:

1. 甲方發現工程質量問題,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並限期令其改正,但不得以此終止合同。

2.以有關國家標準做為驗收依據。

十一、工程結算:

1.乙方進場前甲方預付工程款為工程總造價的%。

2.乙方隱蔽工程驗收後支付進度款為工程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後付工程總造價的。

十二、工程維修:

1. 工程保修期2年,在保修期內,確因乙方施工不當或在正常使情況下發生的質量問題,乙方應馬上維修。

2. 由於不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不屬保修範圍,採用有償維修方式。

十三、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應付甲方日千分之二的罰款。

2.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或工程結算延誤,甲方應向乙方付日千分之的罰款。

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而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簽字後生效,至工程結

算後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

1.6、 工程質量:合格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務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貳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失,並承擔所相應費用。

2.4、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申批手續。

2.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 乙方工作

3.1、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3、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為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負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擔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 (3)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 %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 內容。

(3)可調價格:

6.2、合同生效後,甲方每月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進行付款。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第7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7.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7.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7.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7.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8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8.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20xx元。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3 %支付滯納金。

8.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20xx元違約金 。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0元,作為獎勵。

8.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 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 元,作為獎勵。

8.4、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8.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 (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8.6、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9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清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第10條附則

10.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10.2、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6

建築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項目及施工期限:

二、工程總造價(大字)

三、質量標準:依照本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説明書及驗收技術規範辦理,施工中雙方應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竣工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上造成不合質量要求而發生返工費用,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負責,甲供材料造成的由甲方負責。

四、材料供應,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自行採購,甲供材料由甲方負責採購到場,並由乙方認可,由甲方支付材料總價,乙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其它事項: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好各項施工準備手續,做到施工現場路通、電通、水通。

2、施工途中甲方提出工程變更,應有有關部門批准。並由甲方簽發變更通知書。變更造成的增加工程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甲方負責,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負責。

4、本工程設計、預算如有增列項目或差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審合修正,竣工結算時以工程決算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訂蓋章生效,至工程驗收合格、款項結清後失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龍巖華雲科技有限公司大廳及辦公室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龍巖市九一南路華雲科技有限公司

3、承包範圍:詳見預算單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

6、工程質量: 合格

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伍萬元整 小寫:50000元整 第二條 甲方工作

1、開工前2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 一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3、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4、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 黃大軍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4、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付合同價款的 60 %為材料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5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15 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材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新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2、凡由乙方採購的主要材料,應提前提交材料樣板,由甲方確認後方可使用,如甲方需變更主材,需雙方簽證認可後再投入使用。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

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2、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2 份,甲方執 1 份,乙方執 1 份。

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8

發包人(簡稱甲方):

承包人(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和造價

1、 甲方裝飾裝修(以下簡稱裝飾)的建築物系合法擁有。

甲方的有效證明:

乙方為經工商行政部門註冊登記的企業,企業資質為裝飾裝修一級,證書編號:DLZX1020xx00566.

2、 裝修施工地址:遼寧省盤錦市。

3、 工程名稱:新大都大酒店裝飾裝修工程。

4、 建築結構:框剪結構。建築面積32800平方米。

5、 裝飾施工內容:外牆幹掛理石、大廳進口大理石飾面、地下一、二層牆地面理石、天棚吊頂、給排水安裝、衞生間牆地磚、屋面防水、雙玻55平開內倒斷橋鋁窗户、大廳銅門安裝、樓梯道進口大理石安裝、白鋼玻璃扶手等全部裝飾工程(電氣、消防、安裝電梯除外)。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 工期:20xx年3月6日開工至20xx年4月30日前竣工。

8、 總價款:暫定¥29,000,000.00元 。人民幣(大寫):暫定叁仟貳佰萬元整 。雙方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如變更施工內容、材料等,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應另行計算。

第二條 材料供應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本工程不採用。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當符合本合同主材料、設備的規定。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有權到現場檢驗,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色調、品質有差異,應停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的強制性國家標準。

第三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國家現行的《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及現行的《裝飾裝修工程驗收標準》進行驗收。

2、 本工程由乙方設計,向甲方提供水、暖、電、土建、結構、效果圖各專業一份,設計費用由甲方負責。

3、 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驗收合格,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後,乙方才能繼續施工。

6、全部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組織驗收。驗收合格,辦理驗收合格移交手續,簽署工程質量驗收單,並由甲方按照約定付清全部工程價款。裝飾工程未經驗收甲方使用,視為甲方驗收合格,甲方應按照約定付清全部工程價款。驗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付尾款,待乙方整改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再付尾款。

第四條 安全施工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第五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甲乙雙方可以選擇下列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工程價款確認,本工程採用預算加簽證,預算編制採用20xx年遼寧省裝飾定額,結合施工當月的地方網刊找差。

2、 除乙方已報預算價格外,增加或減少部分按實際發生結算,增加工程項目造價超過工程總造價的1%時,甲方應先支付增加部分造價的50%價款給乙方,剩餘50%待工程施工結束時付給以乙方; 增加工程項目造價不超過工程總造價的1%時,甲方應在乙方施工結束時一次性付清增加部分的造價給乙方。

3、 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支付:工程款付款時間表

4、工程款付款方式雙方協商約定: 剩餘工程款待驗收合格後半年內付清。

第六條 施工配合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必備條件。

2、 乙方在施工前檢查水、電、樓(地)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解決和協調。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工程項目如需變更,需提前與雙方聯繫。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署工程項目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甲方提出變更設計、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2、合同簽訂後施工前或施工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向對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並由過錯方按合同總價款 10 %支付違約金,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和返工。經過修理和返工後,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價的0.1%支付違約金。

2、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的強制性標準。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順延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給乙方帶來的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按合同總價款0.1%支付違約金,工期順延。

5、工程未辦理驗收、結算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該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則視為甲方驗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 糾紛處理

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

2、甲乙雙方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調節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附則

1、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9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甲方委託乙方承包下列工程,為了明確雙方責任,保證工程建設的 順利進行,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施工地點:

3、 工程總造價(大寫): 承包方式: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乙方在收到首期預付款後三天內開工,全部工程在 日內完成,即自20 年 月 日開工至20 年 月 日竣工。

2、凡遇風水、冰凍、高温等自然因素影響施工進度的,按實際天數順延工作日。

第三條、工程款的撥付與結算:

1、 裝飾工程款按四期撥付,按以下欄目進行:

第四條、設計變更:

1、 如本工程設計變更而項目增加部分,甲方應簽定增補單, 根據增補但規定的付款期限進行撥款。

2、 如本工程由於設計變更或甲方要求項目減少部分,甲方可 根據補充協議,在第二期進度款中一次性扣除。

第五條、在甲方代表認可簽字或附加説明後的本工程的設計及預算方案,可作為本合同的附加,具有同樣的法律效用。

第六條、甲方責任:

1、 本工程開工前,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清理,運輸道路、電 源、水源的接通等一切準備工作。

2、 負責辦理在工程所在地一切有關本工程施工前需辦理的 施工手續。

3、 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負責協調鄰里關係,保 證乙方正常施工。

4、 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甲方其他成員對工程及乙方的意見均需通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觸。

第七條、乙方責任:

1、 在不影響甲方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合理組織施工。

2、 組織施工圖紙或工藝質量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 案、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並簽字認可。

3、 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按設計和預算方案進行施工,確保工程優質,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4、作好施工安全和保衞工作,加強工程管理,謹防事故發生。由於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操作規程而導致的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5、施工內容按照預算清單及施工説明要求施工,材料進場搬運費、垃圾袋裝後清理出酒店外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己方全權負責。其次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謹防設施損壞和失竊事故發生。

6、乙方在施工期內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注意施工安全。 第八條、竣工驗收:

1、 合同範圍的工程項目按規定竣工後,乙方應在三天內要求甲方驗收,驗收合格後甲方按時給付相應的款。

2、 甲方驗收後方能入住。

第九條、質量保修:

1、 雙方客户可享受一年質保(不包括人為損壞)

2、 單包客户屬甲方自供材料問題有償維修,施工問題免費維修。

第十條、違約責任:

1、 工程質量不符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由乙方無償修理且給 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作經濟賠償;

2、 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每逾期一天,按 工程價款萬分之三償付甲方違約金;

3、 甲方未能按時驗收或因其他原因而使竣工期得以順延,應 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4、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發生的質 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5、 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後,不按要求而推遲驗收,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萬分之三償付逾期違約金給乙方。

第十一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1、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2、 合同自雙方簽訂後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附則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10

發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安裝承包合同規定》、《居室裝飾裝修管理實行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的規定,結合本裝修項目具體情況,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為保質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務,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裝飾工程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3.1 裝修方面:二期客房樓1F-5F客房,樓層走道、樓梯等公共區域裝飾工程;1F-5F樓層服務室,強、弱電室牆面及頂面塗料等(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樣板間效果圖、設計師提供的材料樣品等)。

1.3.2 傢俬方面:根據施工圖配置的固定及活動傢俱(不含牀具)。

1.3.3 水、電、空調、消防安裝方面:施工圖中所涉及的開關、插座、燈具的預埋管線及控制面板、燈具安裝,不含空調、消防、弱電系統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施工圖及報價清單內所含之項目)達到營業標準。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為 天。

1.6 合同價款:¥ 元(大寫: 元整)

1.6.1 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總價包乾合同方式確定。即對施工圖範圍內的總價包乾。承包人如有缺項、漏項視為此項費用已包含在投標工程量清單的其它單價和合價中。所有可能發生的風險費用都應包含在投標報價中,如:人、材、機因市場波動的風險、政策性調整的風險等,承包人在投標時已納入投標報價中。

1.6.2 採用固定總價包乾合同,只有發包人指令和發包人同意的設計變更才能產生造價變更。經發包人書面確認後作為結算依據。

1.7 工程質量:合格。

1.8 保修:根據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本工程質保期兩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2條 甲方工作:

2.1 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

2.2 協助辦理施工圖審查及報監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第3條 乙方工作:

3.1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隱蔽工程應於48小時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及甲方檢查驗收,驗收合格方能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誤,乙方承擔第9條約定的違約責任。工程完工先先自檢合格再申請竣工驗收。

3.2 嚴格依照設計文件、圖樣及説明書進行施工,接受設計師、監理和甲方的監督和檢查,確保工程其材料之質量、尺寸、規格等符合設計要求。

3.3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

3.4 精心組織施工嚴格管理自身施工人員。維持現場清潔,創建文明的施工現場。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保護工作。

3.5 乙方負責全部工程實施及現場施工進度、協調、品質、安全的管理。

3.6 乙方須選擇一間標準間先於其他房間裝修完畢,時間約45天,供設計、監理及甲方檢查,通過後再全面進行裝飾施工,同一時間內其他房間作基礎施工。上述施工包含在總工期內。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 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4.2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4.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4.4 承包人因上述情況要求順延工期應在情況發生後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報告,甲方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若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延期報告。則不得就該情況要求順延工期;若甲方收到報告後逾期不予以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質量應依據《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5.2 乙方應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自檢並達到合格標準。同時應於竣工驗收前10日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一式兩份)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甲方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組織驗收。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支付方式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價格。

如果甲方有變更或新增項目,則費用另計。施工用水、電費由甲方負

6.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方式為:

6.3 工程竣工甲方組織驗收小組進行預驗收,同時申請政府質監部門辦理工程正式驗收,驗收合格並所有手續完結,付至工程總價90%,餘款10%作保脩金,保修期兩年(自驗收合格後起算),保脩金分兩次支付,保修期滿一年付5%,保修期滿兩年複驗合格後付清(5%)。

6.4 每次付款前乙方應提供同額發票,甲方於15日內支付。

第7條 履約保證金

承包人於合同協議簽字生效後10日內向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2%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的保證期自開出之日至整個工程辦完竣工驗收手續後一個月止。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無息退還。

第8條 關於裝修材料的約定

8.1 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要求必須符合GB5222《建築工程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及機電配套安裝的燈、線、開關、插座等必須滿足規範及驗收的要求。

8.2 裝修材料應選用低毒性、低污染、低放射,即住宅裝飾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符合GB50325-20xx《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規定。

8.3 本工程所用主要材料需經設計師、監理及甲方選樣確認後方能使用。

8.4 主要材料乙方應先報詳細清單一覽表和樣品,並標明尺寸、規格、材質、性能、價格、品牌、顏色、產地、以及圖案作為裝飾施工合同的一部分,主要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有特殊要求的應有相應的性能檢測報告和中文説明書、以及環保檢測報告。

8.5 若承包人的施工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應無條件予以更換至符合要求。因此造成的財力損失及工期延誤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第9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9.1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9.2 應注意安全施工,若發生一切事故,責任由承包人自負,工程施工人員的人身保險和人身安全由承包方自行負責。

第10條 違約責任處理

10.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遲一天按合同價的萬分之三處罰。

10.2若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質量不能達到合格要求按違約處理,發包人沒收其履約保證金,若承包人整改仍不能達到合格要求則應終止合同並追究承包人違約責任,承包人賠償一切損失。

10.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4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11條 附則

11.1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11.2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訂補充

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需要進行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1.4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發包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11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該建設項目的裝修設計任務,根據國家設計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項目的設計,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計劃投資約 元整建設地點在 。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裝飾設計必要的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甲方在乙方出施工圖設計前,應確認平面配置圖、天花吊頂圖文件和能滿足施工設計要求的資料,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準確,不得隨意變更。

2、甲方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施工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按進度提供施工方所需要的施工圖紙。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所有設計文件一式3份。

2、乙方必須根據設計委託書,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甲方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修改,參加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原定委託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需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下條辦法計算。

2、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同時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1.經雙方協商,如本工程由乙方施工設計費為 元,如不由乙方施工,設計費為 元。

2.設計基本佈局確定後,甲方先付給乙方30%的設計費,施工圖完成後,甲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同時設計交付日期順延。設計文件交付時間貳個星期。

2、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1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相當於設計費的0.5‰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施工方施工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隨意變更圖紙或更改材料而達不到設計的預期效果,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

七、其它

本合同支付定金之日即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在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代表人(簽字):

設 計 單 位 :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12

發包單位: (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甲方不鏽鋼推拉門、不鏽鋼刷卡平開門工程施工等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承包範圍及工期

工程範圍:不鏽鋼推拉門、不鏽鋼刷卡平開門工程

工期:20xx年4月21日——20xx年4月30日完成。

二、材料和質量要求及單價

1、不鏽鋼推拉門,用304不鏽鋼,如圖主管直徑76mm,壁厚1.5mm,橫管站管為51mm,壁厚為1.4mm,小管直徑為38mm,壁厚為1.4mm(承包價6000. 00元);

2、不鏽鋼刷卡平開門,用304不鏽鋼,如圖門框為50*50方管,壁厚1.5mm,門扇為40*40方管,壁厚1.4mm,豎管為32mm圓管 (承包價3900. 00元);

3、以上價格含税金,不包含受檢檢測費超出費用。

三、結算方式

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後的全部最終結算價格。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起,付給乙方工程款的30%(預付金)工程完工,乙方提供合同總價款的全額發票後,工程款付清。

五、乙方責任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組織方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2、嚴格按施工方案施工,並配合土建施工單位做好安裝施工、中間交接及其後的封堵等工作;

3、擬定本工程的質量保證措施,並交甲方認可;

4、按合同約定的分工範圍,做好符合質量要求的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工作,乙方採購的物資採購前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代表參加,並經甲方認可後方可採購,材料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國家質量檢督部門出具合格證明後方可使用;

5、及時向甲方提供開工申請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工程質量事故報告;

6、根據工地現狀自行鋪設臨時道路;

7、根據國家和行業現行的驗收、施工規範和質量標準,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在合同工期內及時清理現場和交付合格工程,並在工程竣工後一個月內提交竣工資料;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分段時間如期完工。

8.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後,若使用水電,由甲方提供。

9.工程質量保修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建設工程管理條例的規定;

10、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提供和使用的設備、工具、材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保管及看護,若發生丟失一切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負。

六、 工程交工驗收

l、本工程的竣工驗收,以施工圖紙及説明書、國家頒發的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2、工程完工後,乙方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竣工報告,同時提交工程竣工技術資料、竣工結算等作為驗收依據。甲方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簽章驗收證書,辦理本工程結算手續。

七、 合同效力及糾紛解決

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歿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由人民法院裁決。

八、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工程施工合同;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十、補充條款:工程變更必須經甲方認可後方可施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1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家庭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以下條款,並嚴格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第三條 承包方式和範圍

3.1 承包工程範圍:

3.2 承包方式:施工範圍內勞務承包、易耗品、電動工具、手動工具、所有材料水平搬運、班

第四條 承包單價

甲方根據本工程施工工藝和質量標準及施工進度要求情況,特與乙方制訂承包單價:詳見後附清單

第五條、工期要求:

5.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期限: 年 月 日

第六條 工程質量

6.1 工程質量標準為:按照設計及行業標準。

6.2 工程驗收以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施工圖紙、説明、設計要求、甲方質量交底等為依據。

6.3 乙方應對工程質量負責。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而返工,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與責任,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甲方除支付相應人工費外,工期相應順延。

6.4 甲方交給乙方的施工圖紙、説明、安全技術交底等簽字齊全的數據,均作為施工生產的有效依據,乙方應妥善保管,並按要求,合理組織施工,對於隨便更改、自作主張、違章施工所產生的後果,乙方自負,並承擔一切損失。 實際施工過程中,若發現圖紙、交底與實際情況不符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暫停施工,待甲方明確的書面答覆後方可繼續施工。如乙方擅自施工,責任由乙方自負。

6.5 質量檢查程序: 乙方必須保證其施工質量達到甲方和規範的要求。每道工序開始前,必須對上道工序進行檢查和驗收。如上道工序有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如未經整改,擅自

第七條 結算辦法

7.1 結算前提: 是乙方必須按時按質完成雙方簽定的施工內容。

7.2 工程完畢後,乙方根據實際完成工程量向甲方提交結算資料(工程量計算書、質量檢測記錄、本合同、甲方下發的各項獎罰單具),按項目部結算程序進行審核, 經專業工長、生產主管、安全員、質量員、倉庫保管員、預算員、項目經理、上級管理部門相關人員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 付款辦法

8.1 付款標準:勞務工資以現金或支票支付。每月 25 日前乙方將當月完成工程量上報項目部,項目部人員核實後由項目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簽字。甲方結算完畢後於次月 5 日內向乙方支付結算金額的80%勞務工資。

8.2 乙方職工工資表由乙方編制,甲方進行審核整理,由乙方職工和乙方負責人簽字,甲方按名單進行發放工資,職工工資發放完畢後,乙方全部結算的人工費中剩餘的人工工資款全部歸乙方負責人所有。

8.3 竣工驗收格及甲乙雙方結算合同後,一個星期內按照完成工程量的95%支付工程款。

8.4 5%尾款在一年內付清。

第九條 施工組織管理

9.1 乙方按甲方劃分的施工部位和施工工期自行組織熟練的技術施工人員。18週歲以下,50歲以上人員不得使用。殘疾、疾病和高度近視人員不得使用。如有違反必須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進一步追究乙方責任。

9.2 乙方自行配備專業管理人員以保證工程的正常施工。

9.3 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如有違反現場管理的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9.4 乙方作業人員要保障相對穩定(穩定率在90%以上)。

9.5 乙方應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在本項目所在地為職工辦理相應安全生產保險,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9.6 乙方在工地所派的代表為: 同志,履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施工期間必須全天侯在工地。如有外出必須向甲方請假。

第十條 安全生產

10.1 乙方進場時與甲方簽訂安全施工生產協議書(作為合同的補充件),甲方負責對乙方進場的全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監督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遵守現行操作規程。

10.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甲方安全人員有權按現行規章制度對乙方違反規定的施工人員實施罰款。

10.3 乙方人員發生傷亡事故時,雙方應盡力施救,同時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進行勘察、鑑定。傷亡事故定性後,屬乙方責任或乙方工人違章操作發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國家有關規定對

10.4 、在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中,因乙方責任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罰款,將由乙方承擔此項經濟支出。

10.5、 對乙方在施工場地以外及現場內違規產生的安全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0.6、 乙方所自備的所有機械設備、照明設施必須符合現行的安全生產要求,違者勒令停工,工期不予順延,相應處罰按第七條有關條款執行。

10.7 、乙方人員進場必須佩帶項目部統一發放的安全帽、胸卡等,在領用安全帽和胸卡時,每頂安全帽折價10元賣與乙方。

10.8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10.9 、乙方承諾同意,由於乙方人員違章指揮或操作、違反消防條例等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甲方將按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同樣的金額向乙方作出罰款。並追加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文明施工

11.1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北京市對施工現場各項管理制度的要求,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的統一領導下,相互密切配合、合理安排,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11.2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有關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每日完工後,工完場清,現場施工垃圾、施工廢料堆放到甲方指定的現場某地,如不按此執行,項目部將對施工組進行處罰。

11.3 在日常文明工地檢查中,因乙方責任而受到上級主管部門或其它職能部門對工地及生活區的罰款,將由乙方承擔此項經濟支出。

11.4 在生產和生活過程不得和項目部管理人員或其他施工班組發生打架鬥毆的的情況,如發生類似情況,項目部將對乙方按每次500元的處罰,羣架罰乙方1000元,並承擔一切損失和經濟支出。

11.5 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所制訂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條例,如有違反,甲方將按相應的規定給予處罰.

11.6 在工地期間吸煙者罰款200元,在乙方施工現場範圍內發現煙頭每個扣除工程款50元;喝酒違者罰款100元;隨地大便違者罰款100元。

11.7 工地現場生產材料及生產垃圾如發現亂堆亂放或不按指定地點堆放的,每次罰款500元。 第十二條 材料管理

12.1 乙方必須注意節約材料,掌握好施工工序,合理化利用材料。

12.2 乙方向甲方借用的所有設備、設施、材料,必須有返還計劃時間,如不按時返還,將收取每天的租賃計算,如不返還按價賠償,並收取租賃費用。

12.3、屬項目部提供的材料項目部將按合理用料發放給乙方,超額部分由乙方負責。

12.4、 甲方向乙方所發放的材料,乙方必須嚴格的妥善的保管,如發生丟失、被偷、損壞、失效、變質等現象,乙方將承擔全部損失。

12.5 甲方所發放的任何材料(包括廢料)和機械,乙方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帶出工地或做為非工程所用,如發生此類現象,甲方將按偷盜對乙方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雙方責任與權限

13.1 甲方的責任和權限:

13.1.1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滿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

13.1.2 對乙方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技術、安全、質量交底進行監督。

13.1.3 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進行督促。

13.1.4 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不按甲方要求或規範要求進行施工,或不服從甲方的其它合理要求的情況,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甚至令乙方停工退場,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不得有異議。因乙方不服從管理,造成嚴重損失時,乙方負責賠償。

13.1.5 甲方應根據進度計劃提供材料。

13.1.6 甲方負責提供現場的臨時施工用水和施工用電,並負責作好其管理工作。

13.1.7 甲方應負責做好各專業工種間的施工穿插及協調管理工作。

13.1.8 負責乙方在施工期間的材料使用、施工質量、施工工期的監理工作。

13.2 乙方的責任和權限:

13.2.1 積極做好分部、分項施工技術、安全、質量交底工作。嚴格按施工圖、説明、技術交底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甲方的計劃完成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

13.2.2 積極做好工程竣工驗收的各項數據準備工作。

13.2.3 做好料、具、週轉材料的保管工作。

13.2.4 保證施工現場清潔,文明施工,符合國家、市府的有關規定。

13.2.5 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和安排。

13.2.6 乙方對甲方的指令應予執行(指令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情況緊急時,可發出口頭指令,但口頭指令發出2天內,必須補寫書面指令,無故違反指令造成後果,乙方自負)。

13.2.7 負責好本施工範圍內的清理工作,所用材料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齊。

13.2.8 遵紀守法,嚴格教育施工人員遵守社會公德。

13.2.9乙方在施工前必須熟悉和理解各項施工規範和甲方的技術交底資料,嚴格按施工規範和技術交底資料施工。對有疑義的地方及時向甲方提出,不得隨意施工,如未得到甲方同意,隨意施工所造成的返工,材料及人工均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在施工工藝上有合理的建議可以向甲方提出,經甲方採納同意後方可施工.

13.2.10乙方必須根據其施工內容和施工工期,自行組織足夠的操作人員進場施工,以保證按質按期完成任務。

13.2.11乙方必須合理使用和節約其領用的施工工具和施工材料,否則甲方有權視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13.2.12乙方必須遵守所有的國家法律,負責承擔所屬人員的保險、福利、安全等,並遵守當地的規章管理制度以及業主、甲方的所有的現場施工管理制度。

13.2.13 乙方必須保證其所屬人員身體健康無疾病、技術熟練、能勝任本職工作。

13.2.14乙方承擔其下屬人員的安全、保險及各項福利待遇。(在勞務單價中已包含了)

13.2.15乙方必須提供班組職工身份證複印件一套及編製成冊的花名冊一份,不提供按違約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4.1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14.2 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內容並付清勞務工資價款、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14.3 本合同共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 未盡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後另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14

承包方(全稱):

分包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承包方和分包方雙方就分包建設工程裝飾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分包工程概況

1.1分包工程名稱:

1.2分包工程地點:

2.分包範圍與分包方式

2.1 分包範圍:施工圖紙內勞務分包工程的施工。包括輔材的採購與檢驗試驗,分包

工程施工,成品保護,竣工清理,竣工驗收,售後服務,以及承包方代表書面指令施工範圍和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滿足施工圖紙、相關規範和技術要求的規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與服務。

2.2 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

3.分包方提供的資源

3.l為保證分包工程的實施,分包方應提供的所有材料、機械設備及施工工具,分包方應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其所有材料、機械設備及施工工具處於良好的狀態,以利於施工。

3.2 分包方提供的所有機械設備及施工工具應符合政府主管部門關於外來施工單位機械設備及施工工具的各項規定及承包方對於分包方提供機械設備及施工工具的各項規定及要求。

3.3 分包方於開工_____日前向承包方提交符合承包方要求的施工詳細計劃;

3.4 分包方於每月的 日之前向總包提交當月完成工程量報表。

4.質量標準與各項價款

4.1 外 部:飄 窗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空調百葉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飄 板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房屋內: 頂 部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價款:________________; 陽 台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款:________________; 樓梯間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款:________________。

所有合同價款的追加(包括重大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均建立在發包人同意追加並支付的基礎上。分包工程税費由分包方自行繳納,向承包方提供完税證明。

如分包工程質量達不到該標準,分包方向承包方交納分包工程總造價的10 %,作為質量違約金。

5.雙方駐工地代表

5.l 承包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承包方駐工地代表職責:按合同約定,及時提供給分包方所需指令、標準、圖紙並履行其它合同約定的義務。最終結算文件需經承包方蓋章確認方可生效。

5.2 分包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分包方駐工地代表工作:分包方代表被視為有權按承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計劃、承包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工期控制計劃、質量目標和承包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確認工程量和工程結算金額。

6.工程變更

6.1 根據承包方的指令變更

承包方可發出指令要求變更,沒有承包方的指令分包方不得作任何變更。

6.2 變更價款及支付

分包方應在收到承包方的變更指令後三日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方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 分包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 分包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分包方提出適當的價格,經承包方確認後執行。

分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變更指令後三日內不向承包方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因工程變更而導致工程價款減少的情形除外)。

7.保修

7.1 保修範圍: 分包方施工範圍內的全部工程 。

7.2 保修內容: 因分包方施工或提供的設備、附件等產品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

7.3 保修期:分包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為貳年,質量保修期自總包工程經發包人竣工驗收之日起算。分包工程質量保修期國家標準高於貳年的,執行國家標準。

7.4 保修工作:

屬於保修範圍內的項目,分包方應當在接到承包方發出的保修通知之日起4小時內(特殊情況根據承包方要求而定)派人保修。分包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承包方可以委託他人修理,支付的修理費用由分包方負擔,由承包方從保脩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補足。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分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質量保修完成後,由承包方或發包人組織驗收。

8.工程款的支付與履約擔保

8.1 分包方須在每月20日將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上報承包方,經承包方審核後,承包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實際完成工作量和相應的到帳工程款,按 %進行支付。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工程款累計支付不超過累計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驗收完成並辦理好工程結算手續後30天內支付 %,留 %作為保脩金,等 年保修期滿無質量缺陷且業主保脩金到位後支付。

8.2 分包工程的質量保脩金為分包工程竣工結算總價的 %,分別從工程進度款和竣工結算尾款中扣除。工程通過承包方驗收後,承包方將扣除保修費用後的剩餘保脩金支付給分包方(分包方不計取利息)。

8.3 對於分包方應向承包方交納的違約金、罰款等款項,承包方有權從分包工程款中扣除,但不排除採取其他方式。

8.4 履約擔保:分包工程的履約保證金為分包工程竣工結算總價的 %,分別從工程進度款和竣工結算尾款中扣除;在分包方按政府部門及承包方要求交齊竣工檔案資料、分包工程通過承包方竣工驗收達到質量標準後,承包方將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返還分包方。

9.爭議的解決方式

承、分包雙方在解釋和履行分包合同時如果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在協商開始後28日內不能達成和解協議,雙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分包合同自協議書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後終止。本分包合同正本壹式貳份,承、分包雙方各執壹份。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承包方代表:(簽字) 分包方代表:(簽字)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15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丙方)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二、承包範圍和內容:

2.1對甲方提供的本裝修工程的施工圖進行深化(優化)設計。

2.2根據甲方(包括裝修原設計單位,下同)書面審核、批准的深化設計施工圖紙進行裝修的加工製作、運輸、安裝、檢驗、試驗直至驗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內容。雙方確認,甲方不會因其對深化設計圖的審核、批准而承擔因深化設計圖中存在錯誤、遺漏、不完善或其他瑕疵而產生的任何責任、損失,該等損失將由丙方自行承擔。丙方的深化設計不得對雙方約定的品質、材料、品牌、規格等偷工減料,否則,按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3丙方有責任對已經甲方審核、批准的深化設計施工圖紙進行再次複核,並發現深化設計施工圖與施工現場不一致的方面,或原設計施工圖、深化設計施工圖中不符合國家規範及標準(包括地方標準、要求)的方面並於裝修加工製作前進行及時的完善,否則,因此造成的返工、損失或工程造價的增加均由丙方承擔。丙方最終的深化施工圖設計和優化須經甲方及設計單位書面確認,並不得降低本工程的品質和效果。

2.4丙方有責任就已經甲方審核、批准的深化設計施工圖紙進行進一步的優化設計並將該優化設計上報甲方。即使在丙方已經完成了裝修的加工製作,或安

2.5甲方視需要,可對丙方承包範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丙方承包範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合同中其餘項目的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三、承包方式:

3.1本工程以 的形式由丙方承包。

四、合同價款:

4.1暫定總價為RMB 萬元(大寫: 元整),最終以甲方集團審計中心的審計值為準。

4.2本裝修工程採用固定總價的方式進行計價,綜合單價詳見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單中的綜合單價。

4.3本裝修工程之圖紙、深化(優化)設計施工圖及説明書中未表明者,若習慣上該部分工作屬於丙方工作的,丙方亦應施工且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綜合單價及合同價款內。丙方拒絕該項工作的,甲方或乙方有權將該項工作交由其他方完成(或由乙方完成),因此發生的費用按120%在丙方的合同價款內扣除。

五、付款方式:

5.1完成全部工程量 %後7天內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

5.2全部施工完成後7天內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3工程經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後7天內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4結算後14天內除留結算造價的5%作為質保金外,結清餘款。

5.5保脩金按質保協議書的約定支付。

5.6支付進度款同時甲方有權直接扣除代交水電、甲供材料費、各種罰款、違約金等。丙方收款時須出具符合甲方所在地主管税務部門規定的發票,否則甲

5.7進度款付款比例的調整:

5.7.1甲方可根據丙方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質量,對本合同協議條款中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調整:

實測實量得分在80分以下的,該階段的工程款暫不予付款,直至整改至符合80分以上後再支付。

5.7.2甲方可根據丙方完成本工程的工程進度,對本合同協議條款中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調整:

工程進度滯後2天內的,按當期應付款額支付。

進度滯後3天以上10天內的,按當期應付款額的90%支付,其餘進度款待進度滿足要求後支付。

進度滯後超過11天的,按當期應付款額的80%支付,其餘進度款待進度滿足要求後支付。

六、工期:

6.1本工程的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具體以建設單位發出的開工令為準)。

6.2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個日曆日(含節假日)。

6.2.1上述合同工期已綜合考慮了施工期間的節假日、惡劣氣候(包括但不限於強降雨、暴雪、風暴等)、政府部門對施工的限制、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6.3本工程的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根據上述實際開工日期以及合同總工期確定)。

6.4以下情形發生在施工關鍵工期線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該拖延後果確屬不可避免,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如下列原因是由丙方造成的,則工期不能順延。

(1)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緩建、暫停施工(不含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上述情況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丙方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七、工程質量:

7.1本裝修工程需要達到的質量標準為:合格標準。

建設單位(甲方):

總包單位(乙方):

分包單位(丙方):

年 月 日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承接的清遠市碧水康橋小區3#、4#、5#、7#、10#、11#樓工程項目的±0.00以上的砌體、裝飾工程分包給乙方施工,為分清雙方的義務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經過協商,特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地點:清遠市新城E12#區(原新城西14#區)

第二條、承包範圍和內容:3#、4#、5#、7#、10#、11#樓±0.00 以上的砌體、內牆批蕩、外牆磚裝飾工程:內容為按建築施工圖紙、清遠市通病措施、設計變更及施工規範規定來完成本工程的砌體、裝飾工程,(砌體工程包含:牆體砌築門頭窗頭、拉結筋、電梯井內構造柱、橫樑,門頭窗頭板(樑)的施工,衞生間、露台搗反水。窗頭素混凝土壓頂施工,陽台、露台及屋面高度300mm以下的返擋水鋼筋砼牆施工等在內;裝飾工程:除住户內的天花批蕩、住户內的樓梯地面找平層,其餘的按建築施工圖紙、清遠市通病措施,各棟建築外邊線以外寬度500mm內的散水坡或小溝施工等在內)。

第三條、承包方式:(甲方一定要提供各棟樓層主軸線給乙方,乙方不負責主軸線),乙方以包工、包施工員、包放線工作,包管理、包提升籠的駕駛人員、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砂漿機、包斗車、包施工所需的移動配電箱及電覽,不包主材和大型機械、不包施工中所需用的水電費。

第四條、施工方法:本工程的砌體、裝飾工程分為4期施工,即3#、4#樓為第一期,7#樓為第二期,5#樓為第三期,10#、11#樓為第四期。

第五條、施工工期:

1、第一期工程從 20xx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20xx 年 01 月 15日止,總工期為 90 天

2、第二期工程總工期為 120 天,開工開始日期另議。

3、第三期工程總工期為 150 天,開工開始日期另議。

4、第四期工程總工期為 100天,開工開始日期另議。

第六條、承包單價:本工程的單價為綜合單價,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 柒拾陸元伍角整 (¥ 76.5 元),(如乙方對5#樓不施工時,其餘的3#、4#、7#、10#、11#樓建築面積每平方米綜合單價中扣除8元/m2 為乙方結算單價)本工程的綜合單價為完成本合同內的全部工作內容所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工資、趕工工資、加班工資、提升籠駕駛人員工資、管理費、工傷費、個人安全保險費,文明施工費、平安卡費、暫住證費、損耗材費、各種小型電動機械費、手工具費、斗車費、施工所需的移動配電箱及移動電纜費等的一切費用在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調整單價和增加其他費用。

第七條、結算方法:本工程以實際完成竣工的砌體、裝飾工程能達到驗收標準,按各幢各層(工程量按廣東省土建定額規定計算建築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的總和乘以第六條規定的承包綜合單價計算。工程結算由乙方編制,並於本工程竣工後的二十天內送交甲方;甲方須於收到工程結算之日起的十五天內提出書面修改意見,逾期未提出修改意則視甲方已認可乙方編制的工程結算。

第八條、付款方式:施工期間,工程進度款按月進度結算,乙方在本月25日以書面形式將本月的工程進度報上甲方審核,並由甲方於次月10號前按結算款額的80%撥付進度款,各期工程完成竣工後付至總價款的90%,餘下10%於該工程結算認可後的一個月內付清。

第九條、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

1、負責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資料的編制、收集和簽證。

2、負責提供本工程施工的塔吊二台,5#樓人貨施工梯一台,3#、4#、7#樓各棟一台鋼井架,10#、11#樓各棟二台鋼井架,(其餘的由乙方完成施工所需要)。

3、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

4、負責工程質、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與開發商、監理、設計及地方建設主管部門的工作聯繫。

6、負責外牆綜合腳手架工程。

7、負責將臨電安裝到每棟,並在各棟每層處設置一個固定配電箱。

8、負責將臨水提供材料到各棟各層由乙方負責每棟每層管道和閥門安裝。

9、根據乙方提供的《月進度計劃》和《材料購進計劃》採購材料。

二、乙方責任:

1、根據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圖紙的要求,編制詳細的《月進度作業計劃》和《材料購進計劃》。並於前一個月的二十五日前上報甲方。

2、嚴格按施工圖紙、規範、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組織設計、月作業計劃的要求進行施工。

3、負責工人住宿工棚及生活所需要的水電安裝並承擔相關費用。

4、施工機械:除甲方提供機械外,其餘的由乙方自帶施工所需的移動配電箱、電纜。

5、負責施工期間各棟各層做到工完場清的文明施工標準。

6、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合理指揮和管理。

7、以書面形式指派一名現場負責人,全權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事務。

第十條、停工誤工:

1、因自然災害、停水、停電造成的停工,甲方不給予補嘗,工期順延因自然災害造成工程損壞的修復,費用由甲方負責。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工期不予順延,如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停工損失由甲方負責,工期順延。甲方超過合同約定一個月以上不付工程進度款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誤工損失由甲方負責;已完成的工程按合同約定結算。

第十一條、材料的採購、保管和使用;合同約定由乙方包料的由乙方自行採購、保管和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均由甲方採購和保管,使用時由乙方從甲方領用;材料一經領出,乙方應及時使用,一時無法用完的材料,乙方應妥善保管。

第十二條、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1、質量:乙方所承包施工項目,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執行國家現行有關規範,達到優良等級標準,在檢查中,甲如發現乙方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下,提出整改,乙方應及時返工整改,乙方施工完成上一工序時,要立即進行自檢,符合質量要求再通知甲方,由甲方組織監理、開發商和職能部門對工程進行驗收,工程能達到合格後,才能進入下一工序施工。如出現工程質量不合格和各工序有符合施工規範要求的問題其返工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2、安全:乙方必須遵守《建築法》,遵守國家有關部門所規定的安全施工政令、條規,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

3、安全事故費用責任:甲方設施一定要驗收合格再提供乙方使用,發生安全事故費用在500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負責,在5000元以上並且超出部分的由甲方負責60%費用、乙方負責40%費用。

4、文明施工:乙方必須遵守《建築法》,遵守國家有關部門所規定的文明施工政令、條規,場地必須做到工完場清,其它材料必須要堆放整齊。

第十三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裝飾工程合同 篇17

發包人:(甲方)

設計人:(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室內裝飾設計(具體內容詳見第一條),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

前 言

鑑於甲方的本設計項目由甲方具體實施,為此由甲方對本項目設計進行全面實施指導、督促、確認、簽收。甲方指定 先生/小姐為本設計項目之甲方代表。甲方表示同意。

為有利本項目設計工作順利實施,乙方委派 小姐為本項目負責人,負責與甲方人員的溝通、協調工作。甲、乙雙方任何通知文件應按下列通訊地址為準:

第一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建築資料,完成本項目設計(方案至施工圖)。 樣板房及面積:

第二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三條 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説明:

1. 本合同自甲方合同定金到帳日作為合同起始日期起算。

2. 乙方於各設計階段完成後進行請款,同時交付相應發票,甲方按付費時間支付各階段設計費;若乙方提交設計文件 3 個工作日內,甲方未作書面確認或書面回覆修改意見,視為自動確認。

3. 在提交最後一部分設計文件的同時結清95%設計費,留5%尾款,至本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天內支付;如果甲方竣工手續不齊,按工程隊施工結束後10天內支付。 4. 本合約設計費詳見《設計費估價單》,實際設計費按估算設計費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5. 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6. 此費用不包括模型製作,不包括施工藍圖。 7. 此合同總價為人民幣計價,包含税金。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3.1成果要求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甲方負責到有關設計院蓋章及各項協調工作。安排施工圖交底會議;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5天以內,乙方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5.1.2甲方由於營銷等原因變更委託設計項目已確定的風格、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設計費。項目由於甲方自身原因暫停或暫緩後重新啟動,甲方應支付暫停或暫緩前乙方實際已設計工作的費用,乙方應根據變更的設計內容向甲方追加設計費,具體應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由於營銷等原因,終止項目或部分項目進行,應按照乙方實際已設計的工作進度支付費用。如概念設計階段終止項目,則支付合同總價的40%設計費;如方案深化階段,方案經甲方確認後終止項目,則支付合同總價的80%設計費;如方案深化階段,方案未經甲方確認後終止項目,則支付合同總價的60%設計費;如施工圖階段,甲方未開展工程,則支付合同總價的95%設計費。

5.1.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乙方能夠做到,甲方應根據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趕工費。

5.2乙方責任:

5.2.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設計,並對其負責。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有權要求甲方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

5.2.2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5.2.3乙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5.2.4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5.2.5在設計合作期間,乙方提供現場服務四次,包括溝通方案、施工圖交底、提供現場指導及項目驗收。如甲方要求乙方額外增加出差次數,甲方負責乙方交通、住宿費。包括 主要設計師的機票、住宿費(五星級)及相關的交通費用,另需收取設計師出差按天計算的人工費用,按時報銷。乙方應提交有關收據供甲方核對。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違反合同約定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2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同期發生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相關上級不審批本設計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按第四條及第5.1條規定支付已完成內容的設計費。

6.3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應負責採取補救措施,並免收受損部分的設計費,還應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賠償上限為本合同全額設計費。

6.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對已經確認的設計成果提出由於成本限制方面等因素需對設計做30%以上的調整,甲方應支付設計調整費用給乙方;

6.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需更換設計材料應得到乙方書面確認;甲方施工隊在沒有得到乙方書面確認情況下隨意更換設計材料而影響設計效果應由甲方承擔該責任。

6.6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同期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7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其它

7.1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7.2甲方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燈具等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乙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甲方需要乙方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7.4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項目設計費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階段性成果及最終成果的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具有合理使用權。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設計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權或其它合法權利,否則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如因甲方資料產生的侵權,與乙方無涉。

7.5甲方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甲方支付。

7.6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7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8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7.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0其它約定事項:不含於本合同之服務項目

7.10.1 建築項目之全套設計服務及標單。

7.10.2 智能化系統設計。

7.10.3 圖籤、消防及報批。

7.10.4 消防點位圖。

7.10.5 全案或部分案件之預算分析。

7.10.6 水、電、風系統圖設計,機電設計圖。

7.10.7 材料估算及標單。

7.10.8 軟裝採購及現場佈置。

7.10.9 建築外立面

7.10.10 施工藍圖

7.10.10 以上項目如需乙方完成,雙方另籤合同。

第八條 合同生效、終止

8.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8.2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3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貳 份,乙方 貳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雙方有變更,另籤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甲方)名稱: 設計人(乙方)名稱:

年月日:

標籤: 通用 合同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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