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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編寫説明

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範公司應急預案的管理,提高事故發生後各級應急救援組織的反應能力和協調水平,防止和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環境破壞和社會影響,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電力行業有關規程、標準要求,參考同類企業應急救援資料,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編寫制定公司各類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各類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若干相對獨立的應急救援預案組成,由各處室、車間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預案編寫小組編寫。初稿完成後,發至有關車間、處室及相應崗位廣泛徵求意見、建議,進一步補充完善預案內容。由於時間倉促,各類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所存在的不足之處,有待於今後應急培訓與演練中檢驗、完善,也請公司職工及時提出寶貴的修改意見。

事故應急預案編寫小組

2011年12月30日

觸電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1總則

1.1觸電事故是發電企業生產、作業過程中常見的事故,也是企業人身傷亡事故的主要類型。為及時、有效地應對觸電事故,盡最大努力把觸電受傷者從死亡線上搶救出來,把事故的人員傷亡減少到最小程度,根據《發電企業人身傷亡事故應急總預案》,制定《淄博大成熱電有限公司觸電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1.2本預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保人身、保電網、保供汽、保設備”為原則,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1.3本應急預案適用於淄博大成熱電有限公司所屬各單位從事生產、作業的員工及在所屬企業區域內從事各類生產、作業的外來人員。

2事故類型、危害程度分析及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觸電事故的種類和規律

觸電事故的發生多數是由於人直接碰到了帶電體或者接觸到因絕緣損壞而漏電的設備,站在接地故障點的周圍也可能發生人員觸電事故。觸電可分為以下幾種:

(1)人直接與帶電體接觸的觸電事故:按照人體觸及帶電體的方式和電流通過人體的途徑,此類事故可分為單相觸電和兩相觸電。單相觸電是指人體在地面或其他接地導體上,人體某一部分觸及一相帶電體而發生的事故。兩相觸電是指人體兩處同時觸及兩帶電體而發生的事故,其危險性較大。此類事故約佔全部觸電事故的40%以上。

(2)與絕緣損壞電氣設備接觸的觸電事故:正常情況下,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是不帶電的,當絕緣損壞而漏電時,觸及到這些外殼,就會發生觸電事故,觸電情況和接觸帶電體一樣。此類事故佔全部觸電事故的50%以上。

(3)跨步電壓觸電事故:當帶電體接地有電流流入地下時,電流在接地點周圍產生電壓降,人在接地點周圍兩腳之間出現電壓降,即造成跨步電壓觸電。

2.2觸電事故的原因分析

(1)沒有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如:檢修不使用工作票;未經驗電且工作地段兩端未掛接地線即在高壓設備上作業;無人監護情況下,單人在高壓設備上工作,未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電氣安全知識不足、技術不熟練、未經考試的短期勞動合同工、臨時工等非電業工作人員在高壓設備上工作;

(2)沒有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如:倒閘操作不使用操作票;無人監護進行電氣倒閘操作和保護的投退;未經“三核對”就盲目進行電氣倒閘和保護的投退操作;未經唱票、複誦就盲目進行電氣倒閘操作;不按規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進行操作;

(3)便攜式和移動式設備管理不規範,使用不當等。

2.3觸電事故的危害分析

人體因電流通過所受的傷害可分電傷和電擊兩種,其對人體的傷害如下:

(1)電傷電傷是因為觸電而使人體的外表局部受傷,有灼傷和電烙印等。這種觸電往往因電火花或電弧的發生而造成,會引起刺痛的感覺。

(2)電擊電擊是指觸電傷亡事故。當人體與有電導體接觸時,有電流通過人體,電流產生的熱將人體表皮燒傷,發生水泡,這樣皮膚電阻驟然減低,電流加大;在大電流通過人體時,神經細胞受傷,產生局部麻痺,使觸電人不能自我脱離險境,被電“吸住”;電流對人體的傷害進一步加重,至使有一部分電流通過心臟,引起心臟或呼吸器官發生麻痺,造成死亡事故。

2.4觸電事故的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觸電急救必須分秒必爭,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復甦法進行急救,並不斷地堅持進行,同時及早地與當地醫療部門聯繫,爭取醫務人員迅速急時趕往發生地,接替救治工作,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現場救治人員不應放棄現場搶救,更不能只根據沒有呼吸或脈搏停止擅自判斷傷員死亡,放棄搶救。

3觸電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3.1觸電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組長/總指揮:經理

副組長/副總指揮:副經理

成員:各車間、處室負責人

本應急預案日常管理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環保處,處長兼日常管理辦公室主任。

3.2觸電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編制、審批觸電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應急演練計劃,並組織實施與評審,確保應急預案的有效性、符合性。

(2)負責應急措施預案文件的維護、更新、報備管理。

(3)觸電事件發生時,負責急救工作的指揮與調度,落實後勤工作,協助事故處理與調查。

(4)制定培訓計劃,使相關人員清楚應急準備與響應要求及其職責。

(5)制定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進行應急演練,並在演練之後,評價演練的效果,提出改進的意見。

3.3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3.3.1在發生觸電事故後,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3.3.2根據事故情況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程序,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事故處理,及時彙報集團公司,必要時向地方政府彙報。

3.3.3負責逐級向集團公司、中農化總公司報告事故及處理進展情況。

3.3.4應急狀態消除,宣告應急行動結束。

4觸電事故的預防

4.1定期組織學習《電業安全規程》,提高用電安全意識,重視觸電事故帶來的危害,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4.2提高執行“兩票”重要性的認識,嚴格執行“兩票”制度,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

4.3按照電氣安全規範的要求,採取嚴格的安全技術措施,加強電力設施的維護,防止設備老化造成的誤觸電事故;加強對安全工器具的管理,防止因工器具不合格造成的誤觸電事故。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包括:

(1)有關電氣絕緣、屏護和安全間距方面的安全技術措施;

(2)保護接地和保護接零措施以防止間接觸電;

(3)根據生產和作業場所的特點,採用相應等級的安全電壓;

(4)用電設備配置必要的漏電保護裝置;

(5)合理使用基本安全防護用具,如絕緣棒、絕緣鉗、高壓驗電筆等,合理使用輔助安全防護用具,如絕緣手套、絕緣(靴)鞋、橡皮墊、絕緣枱等。

4.4按照《安規》要求,制定並落實好各項安全用電組織措施,制定安全用電措施計劃,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4.5加強員工的預防觸電技能培訓和觸電緊急救護知識培訓。

5信息報告程序5即時報告及事故快報

發生觸電事故後,事故現場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安全環保處報告,主管部門、安全環保處向分管副總經理報告,並及時逐級報告集團公司、中農化總公司安全監察部門;

事故單位應在4小時內將事故原因、處理經過、人員傷亡、搶救情況以快報形式逐級報告集團公司、中農化總公司安全監察部門。

6應急處置

6.1應急預案的啟動

6.1.1發生觸電事故時,事故現場的作業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主管領導,主管領導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將情況通知安全環保處。事故現場作業人員也可直接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報告安全環保處。

6.1.2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接到報告後,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6.2危急事件的應對

6.2.1在接到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報告後,凡在現場的應急指揮機構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組長、副組長、成員)必須立即奔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並採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減輕傷情,減少痛苦,同時根據傷情需要,迅速聯繫醫療部門救治。

6.2.2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斷開電源,使觸電者迅速脱離電源。如果傷者神志不清,判斷意識無,呼吸和心跳微弱時,在沒有搬移、不急於處理外傷的情況下,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急救,並根據傷情迅速聯繫醫療部門救治。發現觸電者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就地搶救,用心肺復甦法支持呼吸循環,對腦、心重要臟器供氧,在醫護人員到達之前不得延誤或中斷。

6.2.3觸電者未脱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得直接用手觸及傷員。

6.2.4如果觸電者處於高處,應採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觸電者解脱電源後自高處墜落。

6.2.5高處發生觸電,為使搶救更為有效,應及時設法將傷員送至地面。在完成上述措施後,應立即用繩索迅速將傷員送至地面,或採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

6.2.6在事故發生後,現場的最高負責人為現場的最高指揮人員,統一指揮與調度,最高指揮員應保持冷靜的頭腦,有序地指揮現場救護工作,確保傷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護。

6.2.7現場參與救護工作的人員,應積極參與緊急救護工作,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與調度,有救護經驗的人員要及時趕到事故現場,參加對傷員的救護,其他人員應保持現場的秩序,配合救護人員工作。

6.2.8如傷員的心跳和呼吸經搶救後均已恢復,可暫停心肺復甦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復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驟停,應嚴密監護,不能麻痺,要隨時準備再次搶救。初期恢復後,傷員可能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動,應設法使傷員安靜。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7.1現場可備一些搶救用藥如腎上腺素等藥物。

7.2現場觸電搶救,對採用腎上腺素等藥物治療應持慎重態度。如沒有必要的診斷設備和條件及足夠的把握,不得亂用。在醫院內搶救觸電者時,由醫務人員經醫療儀器設備診斷後,根據診斷結果再決定是否採用。

8後期處置

現場作業人員應配合醫療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安全環保處應做好現場的保護、拍照、事故調查等善後工作。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照國家電力公司《事故調查規程》進行。

高空墜落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1總則1.1為及時、有效地應對高空墜落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件,避免和減輕因高空墜落造成的人身傷害,根據《發電企業人身傷亡事故應急總預案》,制定《淄博大成熱電有限公司高空墜落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1.2本預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防禦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危急事件的預測、預防為基礎,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重點,以全力保證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長效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為根本,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將危急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1.3本應急預案適用於淄博大成熱電有限公司所屬各單位從事生產、作業的員工及在所屬單位區域內從事各類生產、作業的外來人員。

2事故起因、危害程度及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高空墜落的起因

高空墜落是指人們日常工作或生活中,從高處墜落,受到高速的衝擊力,使人體組織和器官遭到一定程度破壞而引起的人身傷害。造成高空墜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不繫扣安全帶造成高處墜落;安全帶扣環未扣到位或所扣位置不當發生高處墜落;高處作業不帶安全帽或安全帽帶子未扣牢,從高處墜落時頭部受打擊加重傷害,造成死亡;腳手架有缺陷,造成高處墜落;梯子的使用不符合規定,造成高處墜落;孔洞不封閉,導致高處跌落;圖方便、違章搭乘載貨吊籠,發生高處墜落;觸電後引發高處墜落死亡;自我保護意識差,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等。

2.2高空墜落的危害

高空墜落多見於工程土建、安裝施工、設備檢修等高空作業,通常會造成人體多個系統或多個器官的損傷,嚴重者當場死亡。高空墜落傷害除有直接或間接受傷器官表現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蒼白和表情淡漠等症狀,可導致胸、腹腔內臟組織器官發生廣泛的損傷。高空墜落時,足或臀部先着地,外力沿脊柱傳導到顱腦而致傷;由高處仰面跌下時,背或腰部受衝擊,可引起腰椎前縱韌帶撕裂,椎體裂開或椎弓根骨折,易引起脊髓損傷。腦幹損傷時常有較重的意識障礙、光反射消失等症狀,也可有嚴重合並症的出現。因此高空墜落是一種非常嚴重的人身傷害。

2.3高空墜落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一旦發生高空墜落事故,現場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並打“120”急救電話,保護好現場。如有輕傷或休克人員,現場應組織臨時搶救、包紮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將傷亡事故控制到最小,損失降到最少。

3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3.1高空墜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組長/總指揮:經理

副組長/副總指揮:副經理

成員:各車間、處室負責人

本應急預案日常管理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環保處,處長兼任日常管理辦公室主任

3.2高空墜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編制、審批高空墜落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應急演練計劃,並組織實施與評審,確保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適用性。(2)負責應急預案文件的維護、更新、報備管理。(3)高空墜落事件發生後,負責急救工作的指揮與調度,落實後勤工作,協助事故處理與調查。(4)制定培訓計劃,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準備與響應要求及其職責。(5)制定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進行應急演練,並在演練之後,評價演練的效果,提出改進的意見。視具體工作實際每年進行一次演練。3.3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3.3.1在發生高空墜落事件後,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3.3.2根據事故情況,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程序,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事故處理,必要時向地方政府彙報。

3.3.3負責逐級向集團公司、中農化總公司報告事故及處理進展情況。

3.3.4應急狀態消除,宣告應急行動結束。4高空墜落事故的預防為了防止高處墜落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把高處墜落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必須採取以下一些措施:

(1)對從事高空作業人員,定期組織體檢,身體不適應於高空作業的人員嚴禁登高作業。

(2)加強對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增強高處作業人員的對高空墜落事件的防範自我保護意識。

(3)加強高處作業工地的安全監察工作;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網、安全繩。

(4)高處作業要使用合格的登高工具,配帶工具袋。

(5)高處作業前要認真檢查腳手架、平台、走道堅實牢固,架板穩定可靠,符合安全規程要求;對於孔洞、溝道等應鋪設好蓋板或採取隔離措施如:隔離網、隔離層、欄杆等。

(6)高空作業人員經體檢合格、培訓合格後上崗,在施工時按作業環境做好防滑、防墜落措施。

(7)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5信息報告程序

5即時報告及事故快報

發生高空墜落事故後,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安全環保處報告,主管部門、安全環保處向分管副經理報告,並及時逐級報告集團公司、中農化總公司安全監察部門;

事故單位應在4小時內將事故原因、處理經過、人員傷亡、搶救情況以快報形式逐級報告集團公司、中農化總公司安全監察部門。

6應急處置

6.1應急預案的啟動

(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的作業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主管部門,主管部門領導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將情況告知安全環保處。事故現場的其他作業人員也可直接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將情況告知安全環保處。

(2)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接到報告後,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6.2危急事件的應對

6.2.1在接到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報告後,凡在現場的應急指揮機構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組長、副組長、成員)必須立即奔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並採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減輕傷情,減少痛苦,同時根據傷情需要,迅速聯繫醫療部門救治。

6.2.2認真觀察傷員全身情況,防止傷情惡化。發現受傷人員有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就地搶救,對傷員進行止血、包紮、轉移搬運傷員、處理急救外傷等。現場救護辦法按《電力安全作業規程電氣部分附錄a》緊急救護法及《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執行。

6.2.3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後,應立即與現場負責人取得聯繫,現場負責人交待有關情況後,協助救護人員進行搶救。

6.2.4人身輕傷事件應急預案實施

輕微傷:

a.停止傷者的工作;

b.實施簡易處置;

c.傷勢為創口時,迅速將傷者送大成醫院治療;

d.需要一定處置才能行走時,電話通知大成醫院醫生趕赴現場;

e.傷情難以確定時,由大成醫院醫生或根據傷者傷痛反應決定是否送醫院治療;

f.救護人員向傷者所在部門或單位安全負責人進行簡要彙報。

輕傷:

a.立即停止傷者的工作;

b.實施簡易處置;

c.傷勢為創口時,迅速將傷者送大成醫院治療;

d.需要一定處置才能行走時,電話通知大成醫院醫生趕赴現場;

e.傷勢較重或傷情難以確定時,由醫生決定,或根據傷者傷痛反應是否送醫院救治;

f.辦公室負責人接到報警電話後,應在1分鐘之內安排駕駛員緊急出車;駕駛員接到命令後,必須在5分鐘內將車開至事發現場。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車速可不受廠內限速規定限制。

人身重傷事件應急預案實施處置、彙報程序:

a.救助傷者;

b.停止他人及傷者工作,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他人進入;

c.電話要求大成醫院醫生趕赴事發地點實施緊急救治;

d.由醫生根據傷勢診斷情況或傷者意見作出送市級醫院決定;

e.救護人員迅速向本部門或單位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彙報,安全環保處應對事故現場拍照並進行事故調查。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作業現場應配置必要的應急材料如:簡易單架、跌打損傷藥品、包紮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並加強日常管理。

8後期處置

現場作業人員應配合醫療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安全環保處應做好現場的保護、拍照、事故調查等善後工作。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照《事故調查規程》進行。

高温中暑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1總則

1.1為及時、有效地處理高温及工作場所通風條件差等原因造成的人員中暑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件,避免和減輕因中暑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根據《發電企業人身傷亡事故應急總預案》,制定《淄博大成熱電有限公司高温中暑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1.2本預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保人身、保電網、保供汽、保設備”為原則,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1.3本應急預案適用於淄博大成熱電有限公司所屬各單位從事生產、作業的員工及在所屬單位區域內從事各類生產、作業的外來人員。

2高温中暑的起因、類型、危害程度及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高温中暑的起因

高温作業、夏天露天作業,當作業人員在高温(一般指室温超過35℃)環境中,或炎夏烈日曝曬下從事一定時間的勞動,且無足夠的防暑降温措施,體內積蓄的熱量不能向外散發,以致體温調節發生障礙,如過多出汗,身體失去大量水分和鹽分,很容易引起中暑。在同樣的氣温條件下,如伴有高濕度和氣流靜止,更容易引起中暑。此外,帶病工作、過度疲勞、睡眠不足、精神緊張也是高温中暑的常見誘因。

2.2高温中暑的類型

高温中暑起病急驟,大多數患者有頭暈、眼花、頭痛、噁心、胸悶、煩躁等前驅症狀。按病情的程度和表現特點,中暑一般分為三類:

先兆中暑,表現為大量出汗、口渴、頭暈、耳鳴、胸悶、心悸、噁心、四肢無力等症狀。體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一般不超過37.5℃,如能及時離開高熱環境,經短時間休息後症狀即可消失;

輕度中暑,既有先兆中暑症狀,同時通常表現為體温在38.5℃以上,有面色潮紅、胸悶、皮膚灼熱等現象,並有呼吸及循環衰竭的早期症狀,如面色蒼白、噁心、嘔吐、大量出汗、皮膚濕冷、血壓下降和脈搏細弱而快等。輕度中暑者經治療後,一般4~5小時內可恢復正常;

重度中暑,大多數患者是在高温環境中以突然昏迷起病。此前患者常有頭痛、麻木與刺痛、眩暈、不安或精神錯亂、定向力障礙、肢體不隨意運動等,皮膚出汗停止、乾燥、灼熱而緋紅,體温常在40℃以上。

2.3高温中暑的危害高温作業、夏天露天作業環境中發生的中暑一般為具有熱射病症狀特點,由於高温環境中從事體力勞動的時間較長,身體產熱過多,而散熱不足,導致體温急劇升高。發病早期有大量冷汗,繼而無汗、呼吸淺快、脈搏細速、躁動不安、神志模糊、血壓下降,逐漸向昏迷伴四肢抽搐發展;嚴重者可產生腦水腫、肺水腫、心力衰竭等。在室內通風差和室外設備的安裝和維修、露天施工,以及在煤倉、鍋爐、汽機房及輸煤皮帶等高温場發生的高温中暑,尤其是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中暑,會產生高處墜落等二次傷害的危險。2.4高温中暑的救治原則

中暑的救治效果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搶救是否及時,如能及時發現及治療先兆中暑,完全可以防止中暑的發生及發展。高温中暑的救治原則是及時發現,就地處理,儘快搶救、預防為主、嚴防中暑後二次傷害。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高温中暑應急領導小組

由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組長,相關領導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3.1.1按集團公司及上級部門對工業衞生與職業病防治要求,努力完成各項工作;

3.1.2嚴格按《工廠安全衞生規程》、《勞動法》,不斷治理、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保護職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勞動生產率;

3.1.3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分析防暑降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安排治理和整改措施,落實資金,決策有關事項,切實改善作業場所勞動條件;

3.1.4每年年初根據前一年防暑降温中存在的問題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同時對工作場所進行不定期檢查,並對發現的問題制定方案、督促整改;

3.1.5負責組織有關車間、處室定期進行本應急預案演練,在每年高温到來前應組織一次演練。

3.1.6下設勞動保護、防治、現場測試三個專業工作小組,按職責範圍分工負責有關方面工作。

(1)勞動保護工作組職責(由安全環保處負責):按法律法規制定有關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做好工業衞生及勞動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職工自我保護意識;負責高温崗位職工統計上報等管理工作。

(2)防治工作組職責(由辦公室、供銷處負責):年初負責申報所購防暑降温用品所需的費用預算,購置防暑降温用品。定期到現場巡視,宣傳防暑降温的有關常識,發放防暑降温藥品。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領導小組彙報。

(3)現場測試工作組職責(由生產技術處負責):按有關規定對生產現場勞動條件分級;按高温測試點,定期對生產作業現場進行檢測,對超標點及時上報領導小組;按上級要求上報日常檢查及定期演練情況;加強監測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驗工作。在高温作業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立警示標識。

本應急預案日常管理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環保處,處長兼任日常管理辦公室主任。

3.2高温中暑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經理

副總指揮:副經理

成員:各車間、處室負責人

指揮部職責:

1.在發生高温中暑等威脅人身安全事件後,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2.根據事故報告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程序,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事故處理,必要時向地方政府彙報。

3.負責逐級向集團公司、中農化總公司報告事故及其處理的進展情況。

4.負責佈置有關部門安排人員頂替中暑人員的工作,保障生產的連續性;組織和提供應急及善後處理工作所需的物資和車輛。

5.應急狀態消除,宣告應急行動結束。

4預防與預警

4.1監控與預防

4.1.1廣泛宣傳中暑的防治知識,使職工掌握防暑降温的基本常識。

4.1.2夏季前做好各生產場所、值班室、辦公室空調、通風設備的維護,確保職工良好的工作環境。

4.1.3在夏季高温作業中,做好職工防暑降温工作,調整作業時間,提供合適的清涼飲料,防暑降温藥品發放要及時到位,保證職工身體健康。

4.1.4對有心血管器質性疾病、高血壓、中樞神經器質性疾病,明顯的呼吸、消化或內分泌系統疾病和肝、腎疾病患者應列為高温作業禁忌症。

4.1.5在夏季高温期間大成醫院派人定期到生產現場進行巡迴檢查,發現有關問題及時進行解決和處理。

4.2預警行動

各企業應根據氣象預報信息,按照早預想、早通報、早佈置的原則,開展好高温中暑人身傷害相關風險的分析、評估,適時啟動預警。高温預警分三個標準,35℃按以上為三級黃色預警,37℃以上為二級橙色預警,40℃以上為一級紅色預警。

預警命令由安全環保處發佈,經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發後發佈。

進入預警狀態後,預警區域的有關單位應當採取如下措施:

(1)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檢查確認各類搶險、搶救設備、器材、材料配備齊全。

(2)檢查確認各種通訊工具的報警方法、聯絡方式和信號使用規定明確,有關人員熟悉掌握中暑後所採取的方法和步驟,做到應知應會。

5信息報告程序即時報告及事故快報發生中暑事故後,事故現場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安全環保處報告,主管部門、安全環保處向分管副經理報告,並及時逐級向集團公司、中農化總公司安全監察部門報告;

在事故發生後4小時內,事故單位應將事故發生的原因、處理經過、人員傷亡、搶救情況以快報形式逐級向集團公司、中農化總公司安全監察部門報告。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6.1.1先兆中暑:為ⅲ級應急預案

6.1.2輕度中暑:為ⅱ級應急預案

6.1.3重度中暑:為ⅰ級應急預案

6.2響應程序

6.2.1在高温條件下,現場的工作人員如果發現同伴出現先兆中暑症狀,應立即彙報主管部門領導,啟動ⅲ級應急預案。

6.2.2如出現輕度中暑症狀時應立即採取急救,彙報主管部門領導,同時彙報高温中暑人身傷亡應急預案日常管理辦公室。日常管理辦公室人員接到通知後,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組織處理事故,由日常管理辦公室主任宣佈啟動ⅱ級應急預案。

6.2.3如出現重度中暑、中暑人數較多或病情較重時,現場人員應迅速處理,同時彙報高温中暑人身傷亡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由組長或副組長宣佈啟動ⅰ級應急預案。

6.3應急處置措施

6.3.1ⅲ級應急

迅速將中暑人員移至陰涼、通風的地方,解開衣釦,暢通呼吸,靜坐觀察,可適量服用藥物和食鹽水。

6.3.2ⅱ級應急

(1)迅速將中暑人員移至陰涼、通風的地方,使其平躺同時墊高頭部,解開衣褲,以利呼吸和散熱。

(2)用濕毛巾敷頭部或用冰袋置於中暑者頭部、腋窩、大腿根部等處。若中暑者能飲水時,可給中暑者大量飲水,水內加少量食鹽。

(3)中暑者呼吸困難時,應進行人工口對口呼吸。

(4)暫時停止現場作業,對工作場所的通風降温設施等進行檢查,採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環境温度。

(5)危急狀態消除由辦公室主任宣佈ⅱ級應急行動結束。

(6)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宣佈現場工作是否繼續。

6.3.3ⅰ級應急

(1)將所有中暑人員立即抬離工作現場,移至陰涼、通風的地方,並聯系大成醫院人員立即到達現場開展施救。

(2)暫時停止現場作業,對工作場所的通風降温設施等進行檢查,找出中暑原因並採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環境温度,確保設備機組安全運行。

(3)通知有關部門安排人員頂替中暑人員的工作,保障生產的連續性。

(4)病情嚴重者立即聯繫車輛,並由醫護人員邊搶救邊護送至醫院。必要時可並拔打120急救。

(5)日常管理辦公室根據現場事態發展,決定是否停止該場所工作,組織人員撤離。

(6)必要時彙報當地政府要求進行協助處理。

(7)危急狀態消除,由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宣佈應急行動結束。

(8)做好事故後的善後工作。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7.1在高温作業場所應在醒目位置設立警示標識。

7.2在夏季高温來臨前應及時購置和發放清涼飲料、防暑降温藥品等物品。

7.3在夏季高温作業中,做好對各有關工作場所通風降温設施的配置和完善。

8後期處置

現場作業人員應配合醫療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安監人員應做好現場的保護、拍照、事故調查等善後工作。事故調查和處理按照《事故調查規程》進行。

火災事故應急總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應對火災事故的發生,提高公司各級人員對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消除事故隱患或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公司職工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特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電監會《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等國家和電力行業的法律、法規,上級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要求,《中國化工集團公司重大突發事件(事故)應急管理辦法》、《國家電力公司防止發生電力生產事故重點要求》以及公司的實際情況而編制。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淄博大成熱電公司發生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4應急工作原則

1.4.1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把保障公司職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以及財產損失。

1.4.2高度重視火災事故的特點和危害,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長效預防管理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做好應對火災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

1.4.3應急處置應着重以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設備和環境的安全,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1.5本預案為火災事故綜合預案,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與《油系統火災應急預案》、《發電機火災應急預案》、《變壓器火災應急預案》、《電纜火災應急預案》、《燃油區火災應急預案》及其他相關預案配合使用。

發生火災時可以啟動相應專項預案的執行專項預案,否則遵循本預案。

2危險性(因素)與風險分析

公司生產工藝流程中的燃油區、集控室、主控室、通信機房、計算機房、檔案室、鍋爐燃油及輸煤系統、汽輪機油系統、變壓器、電纜層(間、隧道)、蓄電池櫃等,系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場所。

火災事故可能同時伴有人身傷亡、危險化學品燃燒或泄漏和環境污染的發生。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3.1.1公司成立火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處。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經理

副組長:副經理

成員:各車間、處室負責人,各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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