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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風險應急預案(精選4篇)

重大風險應急預案(精選4篇)

重大風險應急預案 篇1

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防範化解非法集資風險實施意見》文件精神,按照《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實施方案》文件安排部署,農業農村局、發改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財政局、金融服務中心,決定從7月20日起至12月底,在全縣範圍內看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專項整治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重大風險應急預案(精選4篇)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專項整治活動,全面掌握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否存在非法集資情況,及早發現非法集資活動線索,依法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妥善化解非法集資風險。同時建立健全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財政、金融服務中心等部門或單位定期風險排查和信息上報的機制,進一步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領域非法集資長效工作機制,加大非法集資風險處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我縣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排查範圍

此次風險排查對象為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往年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資活動進行排查,重點對羣眾舉報的非法集資案件線索認真調查核實。通過全面排查和重點調查,摸清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案件的數量、案件隱患、區域分佈、發案特點、主要方式、風險狀況、危害後果等,及時做好一線把關,力爭將非法集資風險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工作原則

堅持統籌領導。縣人民政府牽頭統籌指揮,領導聯席會議推動、協調督導,部門協同配合、加強監督管理。強化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和發動廣大羣眾參與到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中來。結合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活動中發現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資風險線索及時上報業務主管部門。

堅持穩步推進。依法、有序、穩妥處置風險,更要做好防範預警,儘可能使非法集資不發生、少發生,一旦發生要打早打小,在苗頭時期、涉眾範圍較小時解決問題。依法持續嚴厲打擊,強化跨區域、跨部門協作配合,最大限度追贓挽損,防範好處置風險的風險,有效維護社會穩定,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堅持疏堵結合。依法將打擊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與保護合法投融資、鼓勵正規創新活動相結合,對合法合規行為予以保護支持,對非法集資犯罪行為堅決予以打擊。在積極遏制高發蔓延態勢的同時,要注意總結工作經驗,不斷完善制度和措施,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和宣傳教育,全力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風險防控和處置長效機制建設,從源頭上防範和控制非法集資風險。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強摸清底數。農業農村局牽頭,組織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等部門,協同鎮街摸排農民專業合作社,特別是涉農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資線索,形成全覆蓋、無疏漏的排查網絡,確保不留死角。重點對以下行為進行排查:

1.農民專業合作社未按規定進行登記、備案,無辦公場所、無辦公人員或與註冊登記不符,未經許可開展或超範圍開展吸收和發放資金業務。

2.農民專業合作社未進行資金存管,違規設立使用賬户,通過各種方式吸收合作社成員以外無特定羣體存款並承諾對其還本付息或給與高額回報的行為;

3.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報刊雜誌、廣播電視、網絡媒體及傳單、手機短信等方式發佈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諮訊等。

(二)強化監測預警。全面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預警監測,建立社會化、信息化、立體化的預警監測體系,加強與金融機構信息共享,通過金融機構提供的資金異動線索摸排涉嫌非法集資違法行為,發動羣眾廣泛參與、統籌整合人員信息、經營信息、資金信息、輿情信息、線下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聯動、線上線下結合,集合情況採集分析和疑點識別,處理全流程的預警監測體系。鎮街履行屬地管理、行政審批局履行行業一線把關、農業部門嚴格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建立統計報告制度、建立監測台賬,定期彙總本轄區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風險情況,形成監測報告,及時上報。

(三)穩妥處置風險。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風險線索,要加強會商研判,充分考慮行為人的主觀惡意、資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資金損失及信訪維穩等因素,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手段分類處置,平穩有序化解風險,最大限度維護投資人權益。有違規集資現象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得領用專用收據、不得參選評比各級示範社評定、不得享受各類財政項目資金支持。

(四)依法打擊犯罪。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犯罪,堅持統一指揮協調、統一辦案要求、統一資產處置、分別偵查訴訟、分別落實維穩的工作原則。公安部門落實牽頭責任,依法合規、公平公正地制定統一處置方案,強化跨區域、跨部門協作配合,嚴厲打擊、妥善處置,防止風險蔓延擴散,實現執法效果與經濟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

(五)規範行業管理。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嚴格堅持對內不對外,入股不吸儲,分紅不分息的原則,限於合作社內部成員開展信用合作和資金互助,並規範財務管理,加強開展互助資金專業合作社的規範化指導和審計監督。

(六)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法治宣傳週、普法教育、風險提示、廣告諮詢等媒體手段,持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淨化地方金融生態環境。正確引導投資人合理合法反映訴求,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用好身邊發生的典型案例和慘痛教訓,教育農民羣眾提高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名義非法集資的風險防範意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經縣政府同意,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席會議,農業農村局負責人擔任召集人,邀請縣政府主管領導參加,聯席會議由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委員會、公安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金融服務中心、農經站等單位組成。農業農村局負責統籌協調,並配合市場監管局做好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的排查;行政審批局負責把關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的業務範圍;市場監管局做好超範圍經營等涉嫌非法集資行為的排查處理;公安機關負責非法集資活動犯罪線索的偵辦和查處;金融服務中心、人民銀行督促金融機構落實各類賬户監測管理;財政局負責享受各類財政項目資金的審查並提供經費保障;農經站負責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範運行。

(二)建立長效機制。形成“季度調查、半年排查、年度核查”制度。每季度對發現的非法集資線索進行重點調查查,糾正違法行為,並實行動態監測;每半年對合作社進行一次全面排查,發現合作運行過程中的問題,對涉嫌非法集資的將發現的信息列入異常名錄,建立工作台賬。年度核查,結合合作社年報,對合作進行全方位核查,對“空殼社”“殭屍社”、涉嫌非法集資的責令其停止營業,依法進行取締。

(三)及時信息報送。各鎮街、各相關部門對本轄區、本行業內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的彙總分析,包括基本情況、發現的風險問題及處置措施、工作成效等按照信息報送要求每月15日前報送至農業農村局郵箱。由農業農村局彙總後報告縣委縣政府、市農業農村局。

重大風險應急預案 篇2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三大攻堅戰的首位之戰,關乎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為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攻堅戰,按照今年區政府召開的離石區重大風險隱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會會議部署,在對全區重大風險隱患進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礎上,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把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隱患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堅持戰略思維、系統思維、底線思維,千方百計構築“託底、守底、保底”的長效機制,確保我區經濟穩健運行、社會和諧穩定、人民安居樂業。

二、基本原則

(一)主動防範。加強動態監測,提高發現和識別風險隱患的能力,加強風險防範的頂層設計,未雨綢繆,明確每個階段風險管控的重點,把握住風險化解的時間窗口,採取積極有效措施主動作為,防患於未然。

(二)系統應對。建立新型風險管理體系,將防範化解風險作為系統性工程進行戰略謀劃,從事前、事中、事後的整體視角進行系統規劃,事前加強風險的評估、預判和防範,事中加強風險的應對與處置,事後加強風險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設。

(三)標本兼治。針對各類風險,既要從治標上化解風險,更要從治本上控制風險。堅持市場化改革取向,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風險管理、處置和分擔上的作用,避免風險向政府轉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長,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四)守住底線。堅持底線思維,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數,不忽視任何一個風險,不放過任何一個隱患,充分估計風險發生最壞的可能性,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和不犯顛覆性錯誤的底線。

三、重點領域

我區正處在轉型發展攻堅克難的關鍵時期,面對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複雜變化的風險易發高發期,防範化解重點領域的風險隱患是當前全區工作的重要任務。結合前一階段全區重大風險隱患梳理排查情況,當前重點關注以下11個領域的重大風險隱患。

(一)生態環境領域風險。主要包括:水、大氣、土壤、森林等環境質量惡化風險,生態環境脆弱性風險,生態環境問題對經濟發展、人民羣眾健康及社會穩定的影響和風險,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牽頭部門:區環保局,配合部門:區國土分局、區農委、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衞計局)

(二)金融領域風險。主要包括:信用風險、擔保鏈風險、地方法人機構風險、流動性風險、非法集資風險、互聯網金融和各類交易場所風險。(牽頭部門:區金融辦,配合部門,區公安分局、區城建局、區經信局、區工商局)

(三)財政領域風險。主要包括:政府債務風險、隱性債務風險等政府性債務風險。(牽頭部門:區財政局,配合部門:區發改局、區審計局、區經信局、區金融辦)

(四)國有企業債務風險。主要包括:高資產負債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債務結構風險、各類帶息負債兑付風險、擔保風險等。(牽頭部門:區經信局,配合部門:區金融辦、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五)房地產市場風險。主要包括:房地產和土地價格過快上漲的'風險。(牽頭部門:區城建局,配合部門:區國土分局、區發改局、區税務局)

(六)城鄉建設領域風險。主要包括:部分房地產開發商未交房,橋樑、隧道等建築未達抗震設防標準的風險。(區城建局牽頭,配合部門:區科技局、區安監局、區交通局)

(七)社會保障(基本養老金)的可持續性風險。主要包括:國有企業改制後下崗職工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金領取問題。(牽頭部門:區人社局,配合部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民政局、區經信局、區税務局、區體改中心、區金融辦)

(八)傳統產業轉型過程中的經濟性、社會性風險。主要包括:資源型產業、傳統型產業在去產能、產業升級和轉型過程中面臨的各種經濟和社會風險。(牽頭部門:區發改局,配合部門:區經信局、區財政局、區國土分局、區人社局、區環保局、區重點辦、區金融辦)

(九)農業農村領域風險。主要包括:大宗農產品價格下跌、區域性農產品“賣難”對於農民增收的風險,易地扶貧搬遷中拆除復墾等風險。(牽頭部門:區農委,配合部門:區財政局、區扶貧辦、區糧食中心、區供銷社,各鄉鎮、街道辦)

(十)社會領域突發性事件風險。主要包括:信訪維穩、涉軍維穩、拆遷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動、公共衞生、食品安全、網絡信息等領域發生突發性事件的風險。(其中,信訪維穩牽頭部門:區信訪局,配合部門:各鄉鎮、街道辦,區直各相關單位;涉軍維穩牽頭部門:區民政局,配合部門:區人社局、區城建局、區財政局、區衞計局、區公安分局、區國土分局、區信訪局;拆遷及移民安置牽頭部門:區城建局,配合部門:區國土分局、區公安分局、區扶貧辦、區信訪局;宗教活動牽頭部門:區宗教局,配合部門:區公安分局;公共衞生牽頭部門:區衞計局,配合部門:區食藥監局、區農委、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區交通局;食品安全牽頭部門:區食藥監局,配合部門:區農委、區公安分局、區工商局、區質監局、區衞計局、區教育局;網絡信息牽頭部門:區公安分局)

(十一)生產安全及自然災害領域風險。主要包括:採掘業、化工、道路交通等行業的安全生產類風險,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類風險。(各鄉鎮、街道辦,區直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承擔的職責,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續抓緊抓好)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建立健全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隱患的工作機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是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重要任務之一。各鄉鎮(街道辦)、區直各單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機制:

(一)風險隱患排查機制。堅持常態化全面梳理排查風險隱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實排查主體責任。要強化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全面排查、重點抽查、跟蹤複查。列為重大風險隱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賬,持續做好跟蹤複查。

(二)風險隱患評估機制。構建風險隱患評估指標體系,針對排查出的風險隱患,認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險性、相關利益羣體、觸發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會影響程度等,科學開展評估,確定風險等級,提高風險評估的科學性。

(三)風險隱患預警機制。對風險隱患相關的信息資料進行綜合分析,監控風險因素的變動趨勢,研判風險狀態。建立風險隱患預警等級體系,提高風險隱患預測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提前採取防控對策,防範風險的發生。

(四)風險隱患處置機制。根據對風險隱患評估的等級,做好各方面的防範應對準備,制定相應的處置化解方案,落實防控措施,對症下藥,綜合施策。同時,督促相關單位抓好落實、定期檢查、常態化督查。

(五)重大風險規避機制。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場機制中分散決策優勢,發揮多元主體分擔風險的優勢,從經濟和社會運行的制度安排上規避重大風險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風險不合理地向系統傳導、向政府積聚。

五、實施步驟

(一)調查研究階段(20xx年7-8月)。對上述所列11個重點領域,由各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礎上,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分析風險形勢,提供詳實數據和典型案例,提出進一步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隱患的思路與對策。各牽頭部門負責組織起草調研報告,於8月底報送區政府辦公室。

(二)彙總報告階段(9-10月)。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借鑑其他市、縣(區)經驗做法,組織相關部門,發揮智庫作用,藉助第三方評估機構,形成全區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隱患的調研總報告,為區政府決策提出對策建議。

(三)形成政策階段(11-12月)。在彙總報告的基礎上,立足於做好頂層設計,着眼長遠,從隱患排查、風險預警、防範化解等各個方面研究制定我區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隱患的長效制,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此項工作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於年底前完成。

六、相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辦)、區直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增強風險意識,把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強化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跨部門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隱患的事宜,使風險排查常態化、風險識別具體化、風險評估精細化、風險防控長效化。

(二)明確防控責任。各鄉鎮(街道辦)、區直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地、本部門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隱患的第一責任人,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勇於擔當、履職盡責,把職責範圍內的風險防控好,不能把責任都推給上面,更不能把責任都推到後面。對確需區政府協調解決的重大風險隱患,要及時報告。

(三)抓好督導檢查。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對所屬行業、領域主動開展督導檢查,加大協作、指導、監督和查處力度。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風險隱患,要納入區政府“13710”電子信息督辦系統抓好落實。

(四)嚴格追責問責。各鄉鎮(街道辦)、區直有關單位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和防範化解的台賬制度。發生風險事件的,要倒查風險管理和隱患排查工作情況。對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規定開展自查、檢查、督查和風險評估的,未落實風險處置準備導致風險事件發生或使事態擴大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重大風險應急預案 篇3

為深刻吸取國內外尾礦庫潰壩事故教訓,有效防範化解我國尾礦庫安全風險,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落實各方安全生產責任,着力提升尾礦庫安全風險管控能力,有效防範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和目標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核心,落實防範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各項工作任務,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促進地方經濟和企業健康發展。

落實責任、形成合力。強化地方人民政府領導責任、有關部門監管責任和尾礦庫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嚴格監督考核,建立政企聯動、部門協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機制,推動工作有序開展。

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按照安全風險大小程度,區分輕重緩急,以尾礦庫“頭頂庫”(初期壩坡腳起至下游尾礦流經路徑1公里範圍內有居民或重要設施的尾礦庫)為重點,合理安排工作任務和進度計劃,穩步推進。

因地制宜、綜合施策。堅持實事求是,根據地方特點,採取適合本地實際的工作路徑推進工作;堅持“一庫一策”,針對每座尾礦庫安全風險狀況,研究確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二)工作目標。

自20xx年起,在保證緊缺和戰略性礦產礦山正常建設開發的前提下,全國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不再產生新的“頭頂庫”。到20xx年的年底,尾礦庫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進一步完善,安全風險管控責任全面落實;完成所有尾礦庫“一庫一策”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編制,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全面落實;尾礦庫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基本形成;堅決遏制非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潰壩事故。

三、重點工作任務

(一)健全完善防範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責任體系。

1.明確地方人民政府領導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實行地方人民政府領導尾礦庫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防範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第一責任人,班子有關成員在各自分管範圍內對防範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負領導責任。對沒有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承擔安全風險管控主體責任。(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明確部門監管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釐清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從產業規劃、立項審批、用地審批、安全監管、林地草原徵用、河道保護、水土保持等方面全面推進防範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要進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監管機制,明確每一座尾礦庫的監管責任主體。(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3.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尾礦庫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同為本企業防範化解安全風險第一責任人,對防範化解安全風險工作全面負責。要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尾礦庫,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強化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落實一崗雙責,按職責分工對防範化解安全風險工作承擔相應責任。(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二)強化源頭准入,嚴格控制尾礦庫數量。

1.嚴格實行總量控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安全生產、水土保持和生態環境保護等要求,採取等量或減量置換等政策措施對本地區尾礦庫實施總量控制,自20xx年起,在保證緊缺和戰略性礦產礦山正常建設開發的前提下,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要實行尾礦庫基本情況公告制度,每年年初將上年度尾礦庫數量、名稱、地址、所屬或管理單位等信息在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網站以及當地其他主流媒體上公告,主動接受新聞輿論和社會公眾監督。(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嚴格准入條件審查。鼓勵新開發礦山項目優先利用現有尾礦庫;確需配套新建尾礦庫的,嚴格新建尾礦庫項目立項、項目選址、河道保護、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審查,對於不符合產業總體佈局、國土空間規劃、河道保護、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生態環境保護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嚴格控制新建獨立選礦廠尾礦庫,嚴禁新建“頭頂庫”、總壩高超過200米的尾礦庫,嚴禁在距離長江和黃河干流岸線3公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範圍內新(改、擴)建尾礦庫,新建四等、五等尾礦庫必須採用一次建壩方式。(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應急部按職責分工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3.嚴格控制加高擴容。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尾礦庫加高擴容工程項目行政審批,強化尾礦庫加高擴容項目工程勘察、安全評價、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價、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凡不滿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嚴禁審批“頭頂庫”、運行狀況與設計不符的尾礦庫加高擴容項目。(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應急部按職責分工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三)強化責任落實,有效管控尾礦庫安全風險。

1.全面評估管控尾礦庫安全風險。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級監管原則,對無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每年進行一次安全風險評估,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明確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尾礦庫企業要構建源頭辨識、過程控制、持續改進、全員參與的安全風險管控體系。強化尾礦庫安全風險動態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編制安全風險管控方案,明確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安全風險管控措施有效實施,確保尾礦庫安全風險始終處於受控狀態。儘量降低庫內水位,確保尾礦庫幹灘長度、安全超高、調洪庫容、浸潤線埋深等主要運行參數及排洪系統始終滿足設計要求。(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着力防範化解“頭頂庫”安全風險。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頭頂庫”作為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重點對象,在20xx年至20xx年遏制尾礦庫“頭頂庫”重特大事故工作的基礎上,繼續深入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對於具備搬遷下游居民條件的“頭頂庫”,要儘快實施搬遷;不具備搬遷條件的,要組織對前期綜合治理效果進行評估,及時查漏補缺,確保安全。對於前期已採用隱患治理方式進行治理但本質安全水平沒有提高的“頭頂庫”,要督促企業進一步完善治理方案,採用閉庫銷號或升級改造、尾礦綜合利用等方式進行治理,原則上20xx年的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務。“頭頂庫”企業每年要對“頭頂庫”進行一次安全風險評估。尾礦庫下游1公里範圍內不得新設置居民區、工礦企業、集貿市場、休閒健身娛樂廣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因公路、鐵路以及其他項目建設導致尾礦庫成為“頭頂庫”的,由項目建設單位出資對尾礦庫進行治理。(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應急部按職責分工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3.建立完善尾礦庫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尾礦庫企業要建立完善在線安全監測系統,並確保有效運行。到20xx年6月底前,濕排尾礦庫要實現對壩體位移、浸潤線、庫水位等的在線監測和重要部位的視頻監控,乾式堆存尾礦庫要實現對壩體表面位移的在線監測。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建立完善尾礦庫安全風險監測預警信息平台,實現與企業尾礦庫在線安全監測系統的互聯互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尾礦庫安全風險相關信息要接入國家災害風險綜合監測預警信息平台。應急管理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重大安全風險會商研判機制,針對颱風、暴雨、連續降雨等極端天氣,建立健全預警信息發佈制度,及時向企業發出預警信息,並督促做好應急準備。(應急部牽頭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4.完善尾礦庫應急管理機制。尾礦庫企業要切實完善潰壩、漫頂、排洪設施損毀等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環境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並向從業人員和下游居民公佈,在下游居民區建立應急警報系統,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確保上壩道路、通信、供電及照明線路可靠和暢通。嚴格執行應急值班、專人巡查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一旦發生險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迅速報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強化與企業應急預案的合理銜接;定期組織尾礦庫企業與政府有關部門、鄉(鎮)政府及下游居民聯合開展應急演練,切實增強應急聯動響應能力。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要將尾礦庫事故救援納入重點設防範圍,加強針對性訓練和裝備配備,提高專業救援能力。發生潰壩、漫頂等尾礦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部門應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信息,參與事故搶救的部門和單位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加強協同聯動,採取有效的應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的發生,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搶救過程中應當採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減少對環境造成的危害。(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應急部按職責分工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四)強化綜合施策,切實減少尾礦庫存量。

1.加強尾礦庫閉庫治理和土地綜合治理。各省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制定尾礦庫閉庫銷號管理辦法,對已完成閉庫治理的尾礦庫,必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實施銷號,不得再作為尾礦庫進行使用,不得重新用於排放尾礦。運行到設計最終標高或者不再進行排尾作業的尾礦庫,以及停用時間超過3年的尾礦庫、沒有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必須在1年內完成閉庫治理並銷號。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完成閉庫的,應當報經相應的應急管理部門同意後方可延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應急部牽頭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尾礦庫企業要嚴格落實已編制的土地復墾方案要求,及時向項目所在地自然資源部門申請驗收。利用閉庫銷號後尾礦庫的土地建設其他項目的,項目建設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報經相關部門批准,依法依規辦理有關用地手續。(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應急部按職責分工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穩妥推進尾礦資源綜合利用。加大政策引導和支持力度,積極推廣尾礦回採提取有價組分、利用尾礦生產建築材料、充填採空區等尾礦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鼓勵尾礦庫企業通過尾礦綜合利用減少尾礦堆存量乃至消除尾礦庫,從源頭上消除尾礦庫安全風險。建設一批尾礦綜合利用典型示範項目,在尾礦產生和堆存集中的地區建設一批尾礦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尾礦回採再利用工程要符合安全要求,嚴格按照經審查批准的回採設計實施,確保安全。對尾礦庫礦產資源的再利用,有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由採礦權人實施,無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由縣級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應急部按職責分工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五)強化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1.突出重點,嚴格監管執法。將尾礦庫納入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實施執法檢查,以“頭頂庫”、停用庫為重點,聚焦重大隱患加大專項執法力度。要加大汛期等關鍵時段尾礦庫執法檢查頻次和力度,確保各項防汛度汛措施落實到位。長江、黃河流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高度重視長江、黃河流域尾礦庫的安全監管工作,強化對尾礦庫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的執法檢查,有效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應急部牽頭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未批先建、惡意規避審批、不按批准的設計施工、擅自加高壩體、擅自改變築壩方式、發生重大變更不履行報批手續、停用時間6個月以上尾礦庫擅自啟動使用等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尾礦庫企業,要依法依規採取吊銷證照、停產整頓、關閉取締、從嚴追責等執法措施,嚴防因違法違規行為導致尾礦庫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應急部牽頭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3.嚴厲打擊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對於未取得立項、環保、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用地等合法手續的'尾礦庫,以及非法佔用河道的尾礦庫,由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組織予以取締。對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責令停止建設並依法予以處罰。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產生不符合原行政許可文件規定的情形的,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論證,採取改進措施,並依法報原審批部門批准或備案,未報批或報備的,依法予以處罰。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向水庫、江河、湖泊等排放尾礦的行為。(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應急部按職責分工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防範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負總責,要嚴格落實責任,強化統籌協調,精心組織安排,將工作任務分解細化到具體部門,並督促相關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抓好落實。應急部牽頭推進防範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氣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廣泛宣傳引導。充分運用輿論宣傳渠道,加大對防範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知識的宣傳力度,特別是要組織“頭頂庫”企業從業人員及周邊居民觀看尾礦庫生產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增強從業人員及周邊居民風險意識,瞭解風險知識,凝聚防範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的共識。及時曝光違法違規企業和典型案例,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引導形成全社會共抓共治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資金投入。尾礦庫企業必須加大安全投入,確保安全風險管控措施有效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尾礦庫作為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工程的重要內容,安排資金支持和引導尾礦庫企業防範化解安全風險,特別是加大對“頭頂庫”企業搬遷下游居民、尾礦綜合利用的支持力度。對治理“頭頂庫”成效顯著的地方,國務院有關部門將研究給予必要支持。

(四)強化監督考核。國務院安委會將防範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情況納入對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內容,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要將該項工作納入對下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內容,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落地,按期完成,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要強化公眾參與,健全舉報獎勵制度,暢通舉報渠道,鼓勵公眾對防範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重大風險應急預案 篇4

為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災害的發生,使因事故需要救援或撤離的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援助,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減至最小,特制定本措施及預案。

一、做好日常的組織和準備工作

1、分公司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時親臨現場指揮搶險救援工作,其他員工分別對應預案的響應負責。

2、按國家規定配置應急救援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應急救援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組建一支經過應急培訓的救援小組,確保應急小組成員熟知各種應急處理方法並能熟練掌握各種應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組織對應急救援小組及全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相關知識的培訓。

二、對發生一般事故的應急處理

1、在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在場人員應採取應急求援、報警。

2、發生人員傷害事故時,在場人員應採取如下急救措施:

⑴ 如傷者傷勢較輕微,能站立並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的險情,然後找車護送傷者到醫院做進一步的檢查。

⑵ 如傷者行動受到限制,身體被擠、壓、卡、夾住無法脱開,在場人員應立即採取措施,儘快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至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後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⑶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有多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症狀時,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症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並在施行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繫車輛或撥打醫院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就近醫院治療。

3、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場人員應採取如下急救措施:

⑴若現場火勢較小,在場人員應立即採用配備的乾粉滅火器或消防砂等消防器具進行滅火,並向主管生產的經理報告現場情況。

⑵ 若現場火勢較大,在場人員無法控制住火勢,有可能發生爆炸危險時,在場人員應立即派人撥打火警電話119,請專業消防隊員前往滅火,同時將上述情況向主管生產的經理報告。

⑶ 組織將事故現場內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同時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並對傷者進行急救。

4、發生交通事故,在場人員應採取如下急救措施:

⑴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害時,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員從車內轉移至安全區域,並對傷者施行急救,同時通知主管生產的經理前往處理事故。

⑵ 若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着火,駕駛員應立即停車並將車熄火,並採用隨車配備的滅火器進行滅火,若現場火勢較大,在場人員無法控制住火勢或火場可能有發生爆炸危險時,在場人員應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請專業消防隊員前往滅火,並同時將上述情況向主管生產的經理報告。

三、發生一般事故的應急救援程序

1、 撤離、疏散事故可能波及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將事故區域內的危險品、易燃物品及設備等轉移至安全區域。

2、清理路障,並保持場內外的道路暢通,並在路口為救護車或消防車指示最近的路線;若在夜間應在現場的設置足夠的臨時照明。

3、協助、配合醫護人員搶救傷員,將傷員送上救護車;為消防隊員指出最近的消防水源。

4、協助消防隊員滅火,阻止事故蔓延擴大,用警戒旗、繩封閉事故可能波及區域,並豎起"此處危險、禁止入內"的警告標誌,夜間應使用聲光報警設備發出信號,避免無關人員進入此區域。

5、事故處理結束後,應急救援組對事故區域進行必要的整理,項經部經理按《事故調查程序》規定,組織或協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對調查及處理情況作書面記錄備案,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業主提交事故記錄或報告的複印件。

四、對監理過程中的事故應急處理

1、及時瞭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損傷情況,做好文字和必要的影像記錄,同時立即(十分鐘內)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2、要求施工單位執行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並監督執行。

3、瞭解事故的準確全面情況(事故經過,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知道的經濟損失,現場已採取的措施等)和取證材料,並要求施工單位如實報告。

4、按權限發監理指令如《工程暫停令》,先口頭再正式文書。

5、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如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嚴重程度、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搶救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下一步事故處理建議等。

6、提供相關工程資料和監理資料,協助調查組做好事故分析,努力做好自身的維權舉證。

7、督促施工方落實事故調查組意見,督促檢查現場搶救、補救、整改情況。

8、督促施工單位編寫生產安全事故分析報告和糾正措施方案,對具體糾正措施,監理要進行監督、核查。

9、事故處理結束並具備復工條件時,對施工單位填報的《工程復工報審表》,現場監理必須認真核查,然後籤批。

10、組織整理與事故有關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資料,分析事故原因和監理方的責任,總結教訓,形成報告並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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