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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防恐防暴應急方案

幼兒園防恐防暴應急方案

為營造良好安全的社會氛圍,維護我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幼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政治穩定,根據市、縣教育局關於加強安保暨反恐怖工作的通知,全面提高應對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據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校園反恐防暴預案。

幼兒園防恐防暴應急方案

一、指導思想

幼兒園是人羣密集場所,幼兒園的安全穩定關係千家萬户。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幼兒園重大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幼兒園正常的保教保育秩序,本着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認真組織開展“四防”教育,即以“防火、防毒、防劫持、防爆炸”為內容的公共安全教育活動,開展消防、突發事故的演練活動,提高廣大師生的自護、自救能力,確保保教工作正常進行。

二、工作要求

1、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提高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把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提到非常重要的工作議程,確實抓緊抓實。加強學校安全排查及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師生安全。

2、 幼兒園園長對幼兒園安全保衞工作負總責,主管領導要對本園的安全保衞工作負直接責任。

3、對全體師幼進行法制教育,加強法制觀念。

4、制定安全保衞工作預案,對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情況進行預先準備。

5、加強門衞安保工作。增強門衞力量,落實門衞職責,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堅決杜絕陌生人進入校園。

6、加強食品安全檢測工作。 園內食堂嚴格執行食品來源登記、索證制度和食品留樣制度,加強對食品安全的檢測工作,嚴格管理,嚴禁陌生人進入園內操作間。

7、加強教學樓等人羣密集場所的防爆炸、防燃燒工作。要加強安全巡邏工作,重點加強食堂、活動室等人羣密集場所的巡查力度,不讓任何可疑之人進入重要場所,切實加強學校各重要場所防爆炸、防燃燒、防投毒工作。

三、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為切實加強我園安全保衞工作的領導,成立新希望幼稚園安全保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園的安全保衞工作。

組 長:楊小莉

成員:楊梅、黃朝升、秦琴、周芸、周 苗、王 婷、楊玉潔、李明山、馬昭

2、工作職責

幼兒園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在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彙報和請求援助,要本着“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揮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園內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後處理工作,並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和主管部門彙報。

3、成立應急職能小組:

(1)、綜合協調指揮組

組長:楊小麗 成員:周雲

職責:a、全面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b、組織落實交辦的其它工作。

(2)、現場處置組 組長:黃朝升 成員:李明山

職責:a、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制定救援方案;b、具體制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c、統一組織施救隊伍開展具體工作。

(3)、後勤保障組

組長:王麗 成員:馬昭

職責:a、統一指揮後勤保障隊伍;

b、籌措調集應急工作所需的物資和資金;

c、做好事故緊急善後處理工作。

(4)、宣傳報道組

組長:楊梅 成員:王婷

職責:負責宣傳報道和材料的整理與上報工作。

(5).情緒安撫組

組長:秦琴 成員:周雲

職責:幼安撫死難、受傷幼兒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幼兒園穩定。

(3) 醫療救助組

組長:楊玉潔 組員:周苗

職責:準備醫療器械和藥品,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並進行簡單救治後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一)園內犯罪分子持刀行兇事件應急處理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一旦發生幼兒園暴力事件,務必以保護幼兒的生命安全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1、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園領導報告,並同時撥打110報警,手機報警撥打6222110、6320700。

2、選派應變能力強、口才較好的老師、身體強壯的老師與犯罪嫌疑人周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勸説,以拖延時間。幼兒園領導或任何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不惜一切代價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幼兒,防止事態擴大。

3、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衞器械(如園內現行配備的電警棍、強光手電、橡膠棒、辣椒水、棒球棒),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4、儘快把所有幼兒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5、一旦發生傷害事故, 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 並通知家長或親屬。

6、實施事件現場警戒,保護現場,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園內,維護現場秩序,防範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配合警方調查。

7、事件發生後,幼兒園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二)園內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處理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採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園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遊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園領導報告。

2、幼兒園保安人員和領導指派人員要立即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園內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説話前後矛盾,蠻不講理,保安人員應當將其帶入保安室進行進一步盤問。

4、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立即打110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單位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徵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幼兒園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幼兒園作案的思想準備。

6、在整個過程中,幼兒園會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範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園內把事件情況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園內發現可疑物品的應急處理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傷害事故

1、收到可疑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要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報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氣味可疑,不是本單位的物品,也從無看到過此種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為何會擺放在園內某處。

2、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不應當試圖打開或隨意擺弄它,要禁止在周圍吸煙或使用手機,或發動機動車輛等。

3、園內指定李明山進行初步鑑別,判斷是不是危險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險物品,應立即打110報警請警方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處理。

4、若可疑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為危險物品,園內立即在其周圍設置警戒線,無關人員應立即撤離,並採取嚴密的防範措施。

5、園內當配合警方組織人員在校園其它區域搜尋檢查,確定在園內是否還有其它可疑物品。

6、園內配合警方開展各項處理工作,並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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