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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7篇)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7篇)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縣公安局《關於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為加強幼兒園消防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國家的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7篇)

一、組織領導:

組長:園長負責全面指揮調度副組長:副園長負責具體落實預案組員:總務主任負責事件現場指揮保健員負責人身安全、傷情處置

各班教師疏散引導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幼兒園員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組織消防演練,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2、確保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強

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接警報警處置程序:

一旦幼兒園發生火災,全體工作人員應立即進入緊急救護工作狀態,保持冷靜,各級負責人立即到現場,指揮全園職工做好以下三項工作:

1、通信聯絡:發生火災後,負責人王林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快速報警,講清火災發生地點、時間、火勢大小、何物着火;並負責到園外引救火車入園滅火。

2、滅火安排:副組長負責指揮帶領其他教職員工就地取材用各種滅火器材進行滅火控制火勢的蔓延。

3、疏散引導:發生火災後,各班教師組織幼兒按秩序分別疏散安全地帶,保持冷靜,清點幼兒人數後向各小組指揮人員彙報並照顧好幼兒。

五、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1、火災發生後,各班教師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組織幼兒按順序分別疏散到幼兒園的前院安全地帶。如火勢已蔓延,要穩定幼兒情緒採取自護方法等待救援。

2、各班緊急撤離路線:

教學樓1層教學班東邊兩個班從東門廳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東邊空地,教學樓1層西邊兩個班從北門廳口或西門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西邊空地,教學樓2層東邊兩個教學班沿樓梯下到1樓從東門廳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東邊空地,教學樓2層西邊兩個班沿樓梯下到1樓,從西門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西邊空地,要求班級老師組織幼兒上下有序、嚴防踩踏。

六、現場保護和處理:

火災後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

一、應急處置組織和職責:

1、幼兒園成立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小組組長:園長副組長:副園長

組員:保育主任、食堂負責人、各班保育教師。

2、處置食物中毒事件的基本原則: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健全制度,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幼兒園加強食品衞生工作的管理,進一步完善幼兒園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

2、加強幼兒園食堂從業人員的管理,按規定做好從業人員的體檢和日常晨檢工作,加強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幼兒園食堂上崗工作。

3、加強幼兒園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幼兒園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幼兒園;規範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燒透;嚴格熟食間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樣食物的記錄並簽名,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消毒徹底。

4、加強幼兒的教育,教育幼兒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習慣。

三、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1)幼兒園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構建“安全工作綠色通道”,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

(2)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後,應立即啟動本預案,並及時向園長報告,如園長不在則迅速向其他行政人員報告。

(3)在半小時之內以口頭形式報告衞生監督所。

(4)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採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狀況等。

2、事件處置程序: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及時送醫救護。

撥打“120”,及時將病人送至醫院進行治療,安全救護組要積極做好中毒幼兒的就醫陪護工作。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設備和現場,要負責安慰看護好幼兒。

(3)協助調查。

幼兒園要配合食藥監部門、衞生部門進行調查,按食藥監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保健員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食品監督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食品監督所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四、善後處置措施。

1、領導和相關教師到醫院看望和慰問中毒師幼和家屬,並向醫生了解中毒傷害情況。

2、園安全工作小組根據中毒原因和醫療診斷,作出初步事後處理。

3、幼兒園要做好當事幼兒家長的情緒穩定工作,關注本園師幼動態並加以引導。

4、認真做好師幼安撫慰問工作,做好宣傳工作,消除社會恐慌。

5、彙總情況

五、責任追究

在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關人員未按規定履行職責、違反操作規程、瞞報或玩忽職守者,幼兒園將予以嚴肅處理。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

1、幼兒園搞大型集體活動(如參加舉辦運動會、文藝匯演、參觀、公益勞動等)要認真做好組織工作,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保衞人員,採取有效保護措施,教育學生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2、在大型活動中一旦突發意外事件,領導要及時趕到現場,根據事故,妥善處理,組織實施指揮救護系統,把事態影響降到最低,把損失降到最低,做到不慌不亂,井然有序,措施得當。

3、大型活動中的突發事件要及時記錄,情況一定要弄清楚,實事求是,事情重大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追究責任,吸到教訓,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4

為有效的預防我縣食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加強可能出現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保障全縣廣大人民羣眾的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我縣食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處理,把傷害損失減少到最小。

一、主要工作職責:組織人員車輛及時開展事件現場調查處理善後事宜,及時採樣送檢,如有人員中毒或者其它人身傷害,及時組織醫療機構搶救病員。

二、應急處理措施(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嚴格按以下步驟處理):

1、各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切實負起責任,嚴密監視,信息靈通,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接到食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後領導小組及時商議派人60分鐘到達事發現場,立即處置。

3、保護現場,展開調查,依法取證,組織分析討論事發原因;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領導和相關部門;

4、協助醫療衞生機構救治病人;

5、保留造成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食品或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的食物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6、落實縣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7、按照有關程序撰寫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調查報告並及時上報。

三、具體處理程序

(一)登記報告。接報食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後必須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接到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單位和相關單位報告後,應對事故發生的主要情況進行登記,包括髮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單位、地址、時間、人數、可疑食物、臨牀症狀等有關內容,並立即上報相關部門;根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規模大小,預測發展趨勢,進行人力資源合理調配,分組進行食品生產單位、事發單位的調查及臨時控制措施,每組不得少於2名執法人員。

(二)調查處理:值班執法人員必須在30分鐘內趕回單位,準備好有關監督文書、取證工具、個案調查表及採樣工具設備。

l、派一組執法人員以最快速度(二小時內)趕赴現場調查處理,進行調查瞭解該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總人數、發病人數、危重病人人數、可疑食品等,對事態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密切關注中毒病人動態,穩定中毒病人情緒,將採集樣品及時送檢測中心檢驗,必要時會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按各自職責進行調查處理,協助醫院救治病人,提出專業意見,收集相關資料

2、另派一組執法人員同時到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單位,對可疑食品生產經營情況進行調查:

(1)食品以及原料的來源、衞生狀況以及流向;

(2)產品配方、加工過程和環境衞生、生產加工數量和時間;

(3)生產經營人員衞生和健康狀況;

(4)採集可疑食品以及原料、輔料和生產加工的有關環節樣品。

3、核實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後,應及時撰寫初步調查報告,並立即上報縣局相關領導。

4、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單位調查完成後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1)責令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食品或疑似食品。

(2)封存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食品或疑似食品及其原料。

(3)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並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四)終結報告:調查處置結束後撰寫調查報告。調查報告的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食品或疑似食品發生經過、問題食品、致病因素及發生原因,分析和結論、控制和預防措施等。

(五)行政處罰:根據調查結果,依法對違反有關法規、規章,造成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立案、調查取證和實施行政處罰,對造成嚴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實行責任追究制。各食品生產單位法人為第一責任人,質量負責人具體負責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和責任追究制,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預防工作。

2、完善規章制度,層層落實責任。按照食品生產通用規範要求規範生產,強化食品原材料採購索證索票制、過程管理制、檢查驗收制、庫房儲存制,嚴防不合格食品及原材料進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嚴防各類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5

突發事件的報告及應急處理程序

1.一旦遇到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即報告園長,同時報告主管單位領導。

2.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迅速趕到現場,本着“先救治、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保衞好幼兒園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件現場保護工作。

3.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

4.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事件現場,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6.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延報。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嚴肅處分。

幼兒園意外骨折處理預案

幼兒在户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骨折的情況。為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事故發生後,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緊急處理措施: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醫生,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消毒、止痛處理。

2.同時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彙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嚴重者園長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將幼兒送往醫院,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請家長儘快趕到醫院,共同參與救治過程。

三、善後工作:

1.教師要及時家訪,瞭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一般骨折需要休息的時間很長,作為教師要通過不同的形式經常與家長和孩子取得溝通,表達關心。

3.園方和家長填寫有關事故紀錄表格,以備查檔。

幼兒園意外脱臼處理預案

幼兒在户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脱臼的情況。為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事故發生後,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緊急處理措施: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醫生,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處理。

2.同時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彙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嚴重者保健醫生和老師迅速並妥善地將幼兒送往附近正規醫院進行救治。同時通知家長,讓家長知道實情,已取得家長的配合。

4.根據醫生的建議,確定留院觀察還是回家休息。

三、善後工作:

1.教師要及時家訪,瞭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一般脱臼有習慣性的,作為教師在帶幼兒户外活動時,要特別注意個別幼兒的特殊情況,避免類似事情的發生。

3.園方和家長填寫有關事故紀錄表格,以備查檔。

幼兒園意外挫傷、扭傷、皮外傷的處理預案

幼兒在户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小外傷的情況。比如:挫傷、扭傷、皮外傷等。為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事故發生後,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緊急處理措施: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大夫,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消毒、止血、止腫、止痛處理。

2.同時由另外一位教師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彙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根據受傷的嚴重程度,確定要不要通知家長。屬於輕微的擦傷、皮外傷,經過保健醫生處理後,無大礙,可以不通知家長。留在班上給予特別關照,下午詳細向家長反饋情況。

4.嚴重者保健大夫和老師迅速將幼兒送往附近正規醫院進行救治。同時通知家長,讓家長知道實情,以取得家長的配合。

5.根據醫生的建議,確定留院觀察還是回家休息。

三、善後工作:

1.教師要及時家訪,瞭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園方和家長填寫有關事故紀錄表格,以備查檔。

幼兒園幼兒意外燙傷的應急預案

1.及時治療;當幼兒發生燙傷事故後,作為我們老師不應驚惶失措,不應先考慮責任問題,而應該先對燙傷處進行降温處理,在照顧好幼兒的前提下,馬上報告園領導及保健醫生,保健醫生應立即查看傷情,並視具體情況採取措施及時救治,如果傷情較為嚴重,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將幼兒送往醫院,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請家長儘快趕到醫院,共同參與救治過程。

在救治過程中,如果家長未及時趕到,應遵照醫生的'建議,為幼兒做一些相關的檢查治療,家長趕到後,如實地將檢查結果、病例和治療過程情況交代給家長。檢查病歷應保留在幼兒園存檔。

2.及時溝通;事故發生後,應儘快從自責、懊喪的情緒中走出來,在事故發生的當時或當天,以誠懇的態度與家長進行溝通。在説明事情發生的過程時,不能強詞奪理、隱瞞事實,教師的態度越誠懇就越容易贏得家長的理解。如果遇到家長(特別是祖輩的家長)態度不冷靜,有過激行為或確實難以溝通時,應多換位思考,體諒家長的心理感受,及時反思、調整與家長的溝通策略。

3.及時家訪;事故發生的當天,家園都忙於關注孩子的傷情和救治,我們不便與家長詳細溝通,因此,當班老師、班主任、園長應該進行一次及時的家訪。進一步瞭解、關心幼兒的傷情,並在家長情緒比較冷靜的情況下,再一次詳細説明事情的全過程。通過交流溝通,增進家園間的理解,達成此事的共識。

幼兒園午睡幼兒發燒、抽風應急預案

幼兒體温調節功能尚不成熟,在過分保暖、患感染性疾病或在炎熱的夏天喂水不足時,均可引起發燒,發燒過高還可引起抽風。當值班教師要半小時巡視一次,對吃藥幼兒要注意病情變化,有無新的症狀出現。發現幼兒發燒時,應根據病兒情況立即給予應急處理:

1.立即給病兒測量體温,觀察其病情。

2.病兒體温在38度以下時,要注意體温情況,每小時測一次體温。一般不需特殊處理,多喝水即可。

3.病兒體温在38-39度之間時,帶班教師要電話通知保健醫生,保健大夫根據病兒情況決定是否通知家長。帶班教師用涼水浸透毛巾敷於病兒額頭,反覆替換降温;或將熱水袋裝滿涼水,枕於病兒頭下降温;或將病兒被子打開,通過皮膚散熱降温。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6

為科學、規範、有序、高效地做好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緊急處置工作,保障廣大師生人生安全,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法》、《安徽省中國小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百豪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我市中國小、幼兒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一部分總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處理本市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本預案適用了本市範圍內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第二部分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第三部分指揮機構及職責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百豪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由市教體局局長任組長,局領導班子成員為成員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普教科,辦公室承擔日常工作,參與學校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負責校園突出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各中國小、幼兒園要成立相應組織,切實加強對廣大師生的安全教育和宣傳,並適當安排時間組織演練。

第四部分事件分類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事件、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

一、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温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羣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衞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衞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衞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羣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羣毆、械鬥以及打砸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大學聯考試卷泄密、造成嚴重後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温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衞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羣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衞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羣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羣毆、械鬥以及破壞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羣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一次死亡2人;學校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7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序(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範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症狀,並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繫,儘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衞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後,詳細彙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兒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三一、目的為確保我園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衞生法》的有關規定,必須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加強對食品生產、護送飯菜各環節的管理,杜絕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現將有關安全應急工作預案如下:

二、成立安全應急情況工作小組三、安全措施1、為保證全園師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質量,伙食團嚴格執行園內製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即《食品衞生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獎懲制度》等。

2、工作人員必須持身體健康合格證上崗,每天上班前要清理個人衞生,操作和分飯時要戴口罩和手套,並且穿戴潔白色衣帽。

3、嚴格把好採購、保管、操作三個關口,採購的食物要新鮮,肉類要到經畜牧局檢疫的定點攤位購買;保管要符合要求,各種食品要分類存放,生熟食品要分開冷藏,堅決不進"三無"產品。

4、把衞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制定切實可行衞生管理責任目標,把食品衞生、環境衞生、個人衞生管理工作明確職責,責任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安全工作的頭等大事長期抓好、抓落實。

5、每餐的食物烹調後要保留樣品,48小時後才能取消,以備檢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試嘗後沒有什麼異樣方能提供給學生,而且每餐的留樣要有記載。

6、操作間做到每日清掃,每週大清掃,保證牆壁、地面清潔無污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15分鐘以上,再放入消毒櫃),存放櫃要保持清潔。

7、隨時提高警惕,注意每個環節把好關,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時地對工作人員進行政治學習和素質培養。

四、具體處理辦法1、一旦發現有什麼異常情況,一邊向衞生監督部門和園領導反應,同時馬上與醫院和有關部門聯繫或打120急救中心。

2、充分作好調查、登記事情的經過原因,儘快配合有關部門找出隱患的根源,儘快地核實情況,要查個水清落實。

3、即時與家長、家屬聯繫,積極配合家長及有關單位,爭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8

1.事故報警:幼兒園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積極做好師生自身保護和救助工作,學校領導向教育局報告,必要時還要報警。報警內容: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危險程度、師生傷亡情況、報警人姓名及聯繫電話。

2.緊急疏散和現場急救:事故發生後,幼兒園有關責任人應立即根據現場事故發生的.情況,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受傷師生;現場救助人員在施救前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施救時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措施進行,實施救死扶傷,堅持“先救人後救物,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同時注意保護現場,嚴禁幼兒參加救護活動。

3.事故處理:學校立即啟動處置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必須即刻到達事故第一現場,指揮或指導、協助有關班級進行事故處理,並及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9

一、總則

(一)目的: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消除危害,保證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原則:以學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指揮中心,以附中、幼兒園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組織機構見附圖。

(三)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等。

(四)適用範圍:附中、幼兒園。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決策機構:指揮中心,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決策及指揮。

2、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理。

(二)組織體系框架:見附表1。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學院及附中、幼兒園的相關部門及相關人員提供相關信息。

(二)預防預警行動

對相關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及技能培訓,提高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

(三)預警支持系統

校園網系統、電話通訊系統。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的報告順序是:發現人-——部門負責人——單位領導——學院職能部門——學院主管領導。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突發事件的信息按報告順序進行傳遞,由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確認,分清事件的等級,由決策機構進行決策處理。

(三)通訊

(四)指揮和控制

由指揮中心進行指揮,由工作組進行現場控制。

(五)緊急處置

處置隊伍由指揮中心統一調派,分突發事件類型落實處置措施。

(六)救護和醫療

學院衞生所負責事件的現場救護以及醫療防疫;對輕傷人員進行處置,並協同運輸組將重傷人員護送到上級醫院。

(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對可能涉及的應急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加強對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衞生防病、飲食安全等方面的自防、自救教育,明確安全防護的工作流程,同時提供必要的防護器械。

(八)羣眾的安全防護

引導和教育學生按照日常行為規範行事:有序出入,分批離校,不聚集,遵守交通規則;建立課間、課外教師值勤制度,加強對學生假期安全的教育;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飯前洗手,飯後漱口。教育孩子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不罵人。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撤離由帶班教師及學院專門人員統一組織。

(九)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密切與社區、家庭的溝通與協調,建立起家庭、學校、社會密切結合的安全工作網絡,確保學生的安全健康。

(十)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檢測與後果評估

事件發生後,由學院保衞處負責事件原因的調查工作,學院安全保衞領導小組負責事件的檢測與後果評估,並形成處理意見。對發生的重大事件,學院配合公安、消防及其他專門機構的工作,對事件進行調查、檢測與評估。

(十一)新聞報道

及時、準確地向媒體發送事件的相關信息,以警示他人,防微杜漸。

(十二)應急結束

事件處理完畢,宣佈應急狀態解除。

五、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保衞處負責通信系統的維護,確保應急期間信息暢通,並從各種媒體上獲取相關信息。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機構、人員名單參見附表1;

救援藥品主要有繃帶、消毒水、止痛藥、消炎藥等;

學院車隊為突發事件的處理提供急救車輛;

醫療保障主要有上級醫院的幫助;

學院保衞處和當地公安機關的提供安全保障;

由學院財務處的提供財力支持。

(三)技術保障

牡丹江消防支隊、牡丹江市傳染病防治中心、牡丹江市醫院、温春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等。

(四)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預案、報警電話在校園網上共享,同時在必要地點張貼;同時定期進行安全常識講座。

2、培訓:由人事處對特殊崗位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對可能涉及的教職員工進行必要的應急自救與互救教育。

3、演習:保衞處組織、實施各種突發事件的演習。根據突發事件可能發生的場所和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疏散演習、應急救援演習等。頻次要求每學期不少於二次。

六、後期處置

(一)對在突發事件中受傷的師生員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對在事件中傷情較為嚴重的,學院給予適當的經濟援助,發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對污染物的處理按照國家廢物處理的相關規定進行。

(二)發動學生捐助,同時向社會廣泛求助,得到的資金由財務處統一管理。

(三)為應急人員辦理保險業務,且及時理賠。

(四)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應急經驗的總結,同時提出改進建議。

七、附則

對在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個人和單位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的責任者給予紀律處分以及依法追求其刑事。

本預案由制訂與解釋,由學院保衞處備案。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一、突發事件

為順利應對幼兒園的突發事件,妥善處置緊急狀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我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特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是班主任為每班的安全職責人,負責班級幼兒的人身安全;二是落實措施,嚴加防範;三是加強教育、正確引導;四是掌握信息、及時報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理遵循六原則:迅速報告原則;主動搶險、迅速處理的原則;生命第一的原則;科學施救、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態擴大的原則;保護財產安全,確保教育設施安全的原則;保護現場、收集證據的原則。

加強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實行突發事件專報制度,一旦突發事件發生,各部門要以最快的速度向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園控制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設立臨時現場指揮部,及時組織力量開展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預防措施:

1、加強門衞安全保衞工作,嚴格執行出入園制度,防止危險人物、可疑人物混入學校。

2、一旦發生危及幼兒及教職員工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小組立刻啟動應急處理方案。組長、副組長指導幼兒及教師及時疏散,遠離危險源;各班教師、各部門主管用心配合;使用配備的防護用品,阻斷危險源的傳播;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110聯網支援。(如發生火災,教師要配合教育幼兒用濕毛巾捂住口鼻,低身沿牆角逃離火災地;如危險人物闖入學校意圖傷害孩子,安全員、門衞及其他教職員工穩定對方的情緒,將其帶離教學大樓,教師保護孩子躲藏在安全的地方,立刻撥打110請求警方的支援;如預防流行性的傳染病後勤部門做好各項消毒預防工作以及物品的配備,教師注意對幼兒及家長的宣傳、教育、説服工作;如發生食物中毒首先及時救治中毒幼兒,安撫家長的情緒,配合衞生部門的調查取證等等)。

3、做好突發事件的善後處理工作。穩定幼兒、教職工及家長的情緒,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取證。

4、定期對幼兒、教職工進行宣傳教育,傳授有關意外事件5、預防、急救、逃生知識,加強自我保護潛力的培養,應對各類意外事件的發生。

二、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園保衞人員,火災所處部位的處理人員。

2、報告程序:

1)迅速報告辦公室和保衞處負責人,非政黨工作時間立即報告園長,接報人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部門(電話119),報告資料為:"小天使幼兒園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在向園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園大門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辦公室人員要在最短時間內趕到出事地點,組織現場撲救。

2)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成員為主,現場所有教職工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3)消防車到來之後,園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水浸的棉被等。

5)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6)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園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電氣火災,如電線走火等,應先切斷電路,使用1211滅火器滅火。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幼兒安全,撲救要在確保幼兒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三、被盜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保衞人員、園辦公室領導、班主任參加。

2、報告程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保衞處及辦公室負責人報告。

2)經園領導核實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措施

1)接報後,保衞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用心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帶給條件。

4、注意事項

1)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帶給條件。

2)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公共衞生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後勤服務中心、衞生室有關人員、辦公室領導、各班級主班。

2、報告程序

1)後勤服務中心負責人、主班。

2)保健室。

3)園主要領導。

4)經領導核實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並向教育局彙報。

3、處置措施1)發現狀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園主要領導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作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3)由後勤服務中心負責安排人員要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售飯處。

4)立即通知幼兒家長進行陪護,班主任要參與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領導核實後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家長來校探視,由主班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主班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未經許可不得理解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離園出走

1、處置事件的組織:辦公室、保衞室、各班級主班。

2、報告程序

1)班級教師。

2)保衞室

3)辦公室及園長

3、處置措施

1)發現離園出走幼兒,各班級教師應在第一時間彙報主班教師。

2)接報後主班教師立即佈置尋找工作,並在24小時內通知所在辦公室值班人員。

3)主班教師應在48小時之內通知幼兒家長配合尋找。

4)如尋找未果,由主班教師向領導彙報,經請示後向公安機尋求幫忙。

4、注意事項1)主班教師應做好出走幼兒家長工作,穩定其情緒。

2)主班教師要做好本班幼兒的情緒工作,深入調查出走原因,仔細分析,迅速決定其可能的去處。

本預案公佈之日起實施。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衞生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疾病帶來的威脅,確保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店坪國小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特制訂出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在家長中加大各種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知識的教育力度,提高廣大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

2、堅持每一天做好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事件的信息檢測報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性疾病和傳染病在校園裏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學校是各類疾病高發的場所,一旦出現疏忽和遺漏就會帶來不可阻擋的危害,學校師生的生命健康受到極大威脅,因此,學校的傳染病防控工作應該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工作之一,針對當前各種傳染疾病高發的情況,應該加大力度宣傳防範傳染病和傳播性疾病的知識,提高學生的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全力杜絕傳染病在校園的傳播,並且要形成長效機制,常抓不懈,毫不放鬆,真正要做到有備無患。

2、依法管理、快速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存在的瞞報和忽略等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學校成立突發性疾病和傳染防治領導小組,針對可能出現的傳染情況,建立預警機制和醫療救治機制,要堅決做到快速、及時、完善、穩妥的處理,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保證學校師生的安全。

三、組織管理

(一)成立預防與控制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

1、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精神和本地方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園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預防處理預案。

2、健全和落實突發事件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班級預防突發事件措施的落實情況,責任到人。

3、廣泛深入班級定期開展突發流行疾病和傳染病的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在學生學習生活中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學生的應急處理能力。

4、建立和完善學生的每日一次的晨檢記錄,及時掌握學生的身體狀況,針對可能出現的突發流行行疾病和傳染病,堅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救治等一系列的反應措施,確保學校的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運轉和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

5、如發生流行行疾病和傳染病要及時向上級有關主管部門彙報情況,並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做好防治工作。

6、所有應急小組領導成員的通訊方式要24小時保持暢通。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講突發事件的登記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結合學生特點和實際,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一)所在地區發現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相應,立即啟動一日一報告制度與,加強疫情的通報,二是加強學校各個辦公室以及部門的公共設施的衞生狀況檢疫工作,積極採取消毒措施,確保學校的安全。三是加大對校園進出入人員的檢查工作,最大限度防止疫情進入校園。

(二)所在地區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首先在校園內開展大規模的印發疾病突發宣傳工作,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二是對學校的學生開展定時測量檢查身體狀況,發現健康問題及時排查和及時救治,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三是加大對校園的消毒力度,配合上級醫療部門做好隔離工作,最後及時通告疫情防控情況。

(三)所在地區發生特大突發事件,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首先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二是全面掌握流動進出校園人員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三是學校加大對力度對學校各公共設施的消毒力度,確保校園安全。四是加大防控和監測力度,並做好疫情的防控情況公佈。

(四)校內出現疫情學校出現疫情後要啟動應急預案,針對感染的學生或者老師要及時進行隔離,同時要向上級有關管理部門通報情況,另外加大力度排查校園的感染人數,有關部門到來後,通過排查對學校師生進行檢測,對學校進行隔離,杜絕感染者離校,根據疫情的發展的狀況制定出解決方案,最大限度控制和消滅疫情的擴散,維護校園的健康。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為進一步落實上級指示精神,完善學校的安全防衞制度,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驚、臨危不亂,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王國臣副組長:王佃福

組員:胡家信賈鳳勤吳啟芳崔成義劉方榮

二、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或校舍電源。(電工:吳少忠負責)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被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指揮:王佃福;報警:周斌)

3、迅速向校長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師、保安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撒至安全地帶,並組織學生救災。(王國臣負責指揮)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吳啟芳指揮)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事記錄。(崔成義負責)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周、樓層值日老師應馬上報

1告校長或校長辦公室。(王佃福負責)

2、迅速與學校醫務室取得聯繫,採取就地救護。

3、由校長或校長辦公室就事態情況迅速採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預留食品、蔬菜樣品由食堂主任負責送交校辦,由校長辦公室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潘樹祥負責)

5、校長或校長辦公室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繫,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張學玉負責)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胡家信負責)

2、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衞追趕不及,應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歐、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校值班人員。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迅速報告校長或校長辦公室。

⑤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⑥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證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四)住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住校學生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值勤、值夜的教師,

要依靠班子值日,校保安人員,迅速控制事態發展,採取自救,特別是熄燈後發生的事情,要採取迅速、果斷的措施,把影響縮小到最小範圍?

2、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報告校長、其他主管負責人或報警。

3、迅速與學生家長聯繫,如情況許可由家長陪同一起去醫院。(潘樹祥負責)

4、對女學生髮生的突發事件,在就地自救或去醫院途中一定要由值夜女教師陪同。

5、記錄有關與本案相關的過程及證人證事。

(五)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1、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校長室,並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繫。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校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縣局及縣疾病控制中心指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根據上級指示,隨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5、在有關部門指導下,採取一系列防範及保護措施。

(六)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如遇傍晚突然停電,各年級應啟動預警措施,各樓層值崗第

一時間到位指揮,要求最短的時間內每班一名教師負責管理。校長室成員無特殊情況接到值班領導電話後必須到現場參與管理。

①行政班子值班人員應馬上指揮生活區值周老師,各樓層值日老師,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盥洗室、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②馬上開啟過道、扶梯平台的應急燈和學校備用其它照明用具;

③晚上停電期間有關問題決策人員:吳少忠;

④恢復通電後,各班負責管理教師應及時回收殘餘蠟燭,嚴禁將蠟燭帶入寢室。

2、如遇食堂停氣,造成中餐、晚餐不能供應時。

①食堂主任應馬上報告主管校長;

②全體班主任應延遲離崗,重新組織學生回教室,安排相關活動;

③迅速與供熱單位聯繫,摸清情況;

④迅速組織相關食品,分發給學生;

⑤嚴禁學生私自外出就餐。

三、在突發性事件發生後

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

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四、在突發事件發生後

全校教職工教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脱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五、突發事故發生後

由當事人(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填寫《紅河鎮莊皋國小突發事故處理一覽表》,以備查用。

六、各校要制訂相關的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管理的應對措施,具體落實人員,以認真有效貫徹領導小組指令,確保師生平安。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為規範和加強本園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着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平安的目標,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組長:

副組長:

1、滅火行動小組:

組長:

組員:後勤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廚房人員立即關閉煤氣。值班人員立即打開火災疏散信號,開啟消防電源,打開應急照明

設施和安全疏散標誌。後勤人員立即到火災出事點協助滅火儘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2、疏散引導組:

組長:組員:現場任課教師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3、通訊聯絡組:

組長:組員: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教委辦公室。

4、救護安全組:

組長:組員: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採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預防措施

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根據消防知識及幼兒園要求,通過廣播、幼兒活動、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一、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一)成立由園長、教務主任、後勤分管領導、保健人員、各班任課教師、有關工作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二)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二)幼兒入園、離園時,值班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後及時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三)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後方可入內。

三、事件應急處理

(一)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報告園長;

(二)園長、保健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三)如是意外事故,保健大夫簡單處理後速送醫院;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

(四)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五)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建立健全羣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處置協調管理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羣體性突發事件,保障移民安置區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示威法》、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修訂案)》、《成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範圍內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以下簡稱移民)羣體性突發事件、災難性事件的預防、預警和處置。

羣體性突發事件,是指移民上訪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採取過激行為方式反映意願、訴求問題,或因信訪突出問題集訪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機關乃至赴京上訪,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大規模事件。

災難性事件,是指移民發生羣死、羣傷、毀滅性災害事件。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統一協調下,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遵循法規、講究策略,迅速地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態,有效地控制羣體性突發事件和事態的擴大。

應急處突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1.3.1屬地管理原則。各區(市)縣、鄉(鎮)黨委、政府是處理突發事件工作的“責任主體、工作主體、實施主體”,區(市)縣移民機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地區移民的應急處突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轄區內一旦發生移民羣體性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或參與處突工作。

1.3.2以人為本原則。把移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把保持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處突工作的首要任務。工作中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切實做好應急處突的思想準備、任務準備、預案准備和物質準備等工作。

1.3.3依法處置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各種羣體性突發事件,切實維護移民羣眾合法權益,維護移民羣體和諧穩定。

1.3.4快速應對原則。建立市、縣、鄉、村四級快速反應絡平台,一旦發生移民突發事件,能在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加強與維穩、信訪、應急、公安等部門的聯繫與溝通,建立有效的聯繫協作機制,構建共同參與、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處置體系。

2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如發生移民羣眾到省、市和赴京集訪、羣訪及災難性事件,根據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突發事件分級為特大突發事件(Ⅰ級)、重大突發事件(Ⅱ級)和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2.1特大突發事件(Ⅰ級,以下簡稱Ⅰ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Ⅰ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樓房遭受嚴重破壞、交通遭受嚴重堵塞等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重傷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件;

(2)200人(含200人)以上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10人(含10人)以上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5人(含5人)以上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5人(含5人)以上的事件;

(6)發生100人以上的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嚴重,持續時間超過6小時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3000人以上的事件;

(8)其它特大突發事件。

2.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以下簡稱Ⅱ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Ⅱ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一定破壞、交通遭受一定程度的堵塞等死亡5-9人或重傷20-29人的事件;

(2)100至2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5-10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5人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4人的事件;

(6)發生50-10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較大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1500-2999人的事件;

(8)其它重大突發事件。

2.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以下簡稱Ⅲ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Ⅲ級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輕度損壞、交通遭受局部堵塞等死亡3-5人或重傷10-20人的事件;

(2)50-1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機關單位,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3-5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人以下的事件;

(6)發生30-5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受到損毀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500-1499人的事件;

(8)其它較大突發事件。

2.4對敏感地區、非常時期、情況複雜和較為特殊地區的移民羣體性突發事件,啟動預案的條件可酌情降低。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長由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市移民辦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處長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人事)處。

3.2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為市移民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處置方案;組織協調開展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力量,指導配合區(市)縣開展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移民主管機構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

3.3成員單位職責

綜合(人事)處:負責本級突發事件處置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通知滯留在省市黨政機關、單位的移民上訪人員所在地的區(市)縣政府和移民部門派員接人;協調公安部門做好警戒和治安工作;聯繫成都市急救指揮中心及省、市人民醫院救治臨時患病、受傷人員;加強辦公區安全防範,保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做好處突後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規處:負責協調組織本辦相關人員在指定場所按程序接待羣訪、集訪移民代表或相關事件的主要成員,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向移民代表或突發事件相關人進行宣傳、解釋和問題收集與答覆;協調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設計(監理)單位、水利工程業主及本辦相關處室做好所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工作;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規劃安置處:負責移民集訪、羣訪反映涉及移民安置、後期扶持具體標準、操作規範等問題的解釋回覆工作;針對突發事件移民所反映的問題,協助區(市)縣及相關部門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解決意見;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計劃財務處: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時籌措突發事件應急資金和物質;向集訪、羣訪移民宣傳、解答移民資金使用管理政策規定、資金流向;負責調查、核實上訪移民所反映的移民資金問題;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3.4現場處置工作職責

政策宣傳組:由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對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章規定和業務技術規程規範的宣傳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向省級有關部門、市委、市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區(市)縣政府及設計、監理和水利工程業主等單位報告和通報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協調市級公安局、維穩辦、信訪辦、應急辦等單位,聯席辦公處突。

疏導勸返組:由規劃安置處、政策法規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對羣訪、集訪移民的疏導、勸返工作;配合區(市)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突發羣體的性事件人員的疏散、引導、勸解、遣返等工作。

現場取證組:由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的信息收集、彙總等工作,包括聲像資料的製作、整理和上報;協助相關部門分析、研判,提供和管理應急處突工作的聲像資料。

後勤保障組:由綜合(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處突工作中的後勤保障服務工作;協助提供遣返羣訪、集訪移民羣眾的交通工具和相關保障條件。

醫療救助組:根據需要,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與急救、醫療單位聯繫,負責救護突發事件中需救護的傷病人員,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衞生防疫及應急處理措施,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擴散和蔓延,保證移民羣眾和參加處突工作人員的飲水和食品衞生。

4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後,所在區(市)縣應根據情況儘快啟動本級預案,市移民辦根據突發事件的事態決定啟動本級機關相應層級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控及後續工作。

4.1Ⅰ級和Ⅱ級響應。

4.1.1特大和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1.2接到報告後,由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指揮長統一領導、組織應急處突工作,分管副指揮長直接組織實施。市移民辦全體工作人員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所有公開電話、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1.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信息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1.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1.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由指揮長決定終止Ⅰ級和Ⅱ級響應。

4.2Ⅲ級響應

4.2.1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2.2接到相關信息後,在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分管副指揮長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處突工作。市移民辦各處處長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各處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2.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信息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2.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及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2.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由分管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5應急機制

5.1應急體系

根據移民維穩工作建立應急機制,排查劃分移民不穩定因素和突發事件的一般預防區和重點預防區,加大對可能引發突發羣體的性事件和矛盾糾紛的調解力度,做到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把不穩定因素和突出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對早期發現的事件苗頭及時預警,重大苗頭向市委市政府及時報告,與地方各級各部門及時溝通,採取積極措施,把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控制在最低程度。

5.2信息支持和信息報告

市移民辦及區(市)縣移民辦是突發羣體的性事件苗頭的監測單位,負責預警指導和組織實施工作,要建立上下左右互聯互通、高效靈敏的應急信息支持絡,對可能發生的危機信息及時處理。市移民辦應加強與市級各部門的交流合作,及時掌握從公安、維穩、信訪、安全、基層部門和移民羣眾的外來信息,發現異常現象和苗頭,及時通報區(市)縣有關部門,必要時派員調查核實並積極協助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系統一旦啟動,市移民辦自然進入“24小時不間斷值班狀態”,視情執行“重大穩定信息緊急報送制”,保證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信息渠道順利暢通。

5.3突發羣體的性事件預警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羣體的性事件的信息來源,苗頭傾向、發展勢態要認真分析研究,作出正確判斷,並以書面形式嚮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

6信息報告

突發事件報告規範和程序

6.1信息報告要求。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和區(市)縣移民辦應立即向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嚴禁遲報、謊報、漏報,事件發生和發展情況應隨時續報。

6.2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規模、涉及範圍、起因以及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設施破壞等情況;事發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已採取的控處措施,需報告的其他事項和意見、建議。

6.3突發事件報告時間

6.3.1突發事件情況初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及區(市)縣移民辦應在第一時間瞭解掌握所出現的情況,1小時內向主任、值班副主任報告初始情況,啟動本預案,組成指揮部。

6.3.2突發事件情況繼報。在突發事件核實後,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執行“隨時報告制度”,將情況信息報告指揮部。

6.3.3突發事件情況核報。指揮部在突發事件初步核實後,應在2個小時內報告市委、市政府,通報相關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

7應急處置要求

7.1突發事件發生後,要組織力量對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進行客觀評估,同時,按照處突預案主動、果斷處置,防止因響應不及時、處置不當而造成更大損失。

7.2現場處置的各項工作由各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任務。對事態嚴重、規模較大、情況複雜、需緊急控制的突發事件,按指揮長的命令,視情臨時設立政策宣傳組、現場取證組、安全保衞組、綜合協調組、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疏導勸返組等處置工作小組,調配充實人員,以保證處置工作有序進行。各工作小組在指揮長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7.3較大規模集訪和羣體的性事件中的上訪移民需強制帶離的,通過當地黨委政府或有關部門接返或遣返。上訪人員所在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後,應迅速派員接返上訪移民。對不能及時疏導勸返的上訪移民,應視情況設立或指定臨時分流處置場所,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於當日內將上訪移民帶至分流場所,並做好移民的遣返工作。

8後期處置

8.1應急預案實施結束後,移民大規模集訪和突發性事件經過現場處置,疏散勸返處置後,要以地方黨委、政府為主,共同做好集訪移民羣眾思想穩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重點組織力量實施決策或承諾。

8.2善後處理工作以事發地黨委政府為主,上級領導機關應加強指導、協助、檢查。主要包括對突發事件造成傷亡後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相關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對其它善後事宜應儘快給予協調落實。

9監督檢查、獎勵與責任追究

9.1本預案的檢查監督主體為市移民辦指揮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中,指揮部視情況組成調查組,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提出處理建議報告。

9.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失職、瀆職、違反相關規定,及在處置突發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後果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10.1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市移民辦負責解釋。

10.2施行日期: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6

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後勤分管副園長、保健人員、各班級年級組長組成的防火領導小組;

(2)後勤人員組成滅火行動組,積極協助專業滅火人員的工作;

(3)各班教師、保育員負責疏散引導幼兒;

(4)保健教師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緊急通道標誌明顯,每班有緊急疏散方案。

(2)幼兒在園活動時,活動室前後門、走廊門必須處於打開狀態,各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3)食堂操作間、加工間保持通風。排油煙機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強對幼兒和工作人員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全園教職工做到會使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有關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7

1.總則

1.1目的

有效預防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及時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園突發事件的危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1.2工作原則

1.2.1以預防為主。宣傳普及學校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強日常安全管理,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排除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率,降低損失程度。

1.2.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1.2.3快速反應。建立預警和救助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安全問題,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泰興鎮幼兒園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並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超出學校處理能力範圍,需由上級領導部門協調的突發事件的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成立泰興鎮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處置指揮部)。一旦發生校園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指揮系統,由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事故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其他成員組成。

現場總指揮:朱美華園長現場副總指揮:吳留萍、孫蘭珠各層教學樓負責人:第一層教學部:李愛鳳第二層教學部:張娟第三層教學部:戴益第四層教學部:吳留萍現場疏導員:班主任和任課教師

2.2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若干個工作小組;

2.2.1現場處置組:主要任務是收集信息,瞭解和掌握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進行現場搶險,如吊卸、滅火、拆除;開設現場救護,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聯繫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把握事件動態,防止事態擴大。

2.2.2後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件處理情況,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繫;負責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搶險求援物資,輸送現場疏散人員;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工作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2.2.3警戒維護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説圍觀羣眾離開事發現場。

2.2.4新聞宣傳組: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向社會及時、如實地報道突發事件發生、處置的經過,加強正面引導,穩定學校師生的情緒和社會秩序。

2.2.5善後處理組:負責學生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後事,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3.應急響應

3.1級別劃分

校園突發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三個級別。一般突發事故、重大突發事件、特大突發事件。

3.2報告程序及要求

3.2.1泰興鎮幼兒園校園內發生突發事件生,均在第一時間內逐級上報。

3.2.2事件發生單位(或知情人)應根據事件的類別在第一時間報警(公安

110、火警1

19、急救120),並立即將事件的基本情況報泰興鎮的中心國小、鎮政府和教育局。

3.2.3在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將事件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事件報告內容: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簡要經過、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和事件報告單位。由於事件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等情況發生變化的,事件發生單位應及時進行補報。

3.2.4有關法律或上級政府對相應報告有明確時限、程序規定的,從其規定。

3.3現場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件發生單位應根據事件發生類別的相應要求立即進行先期處置。

3.3.1學校必須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進行應急處置。組織搶險救護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事件的危害和不利影響,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措施,防止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險人員、防止事件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4社會秩序的維護和穩定

3.4.1信息發佈。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置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及時向師生、媒體和社會公眾通報突發事件信息和求援情況、災區需求等,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潛在的各種問題。

3.4.2宣傳動員。新聞宣傳小組負責救災宣傳和師生教育工作,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校師生和社會公眾的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求援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3.4.3學校穩定。學校做好穩定工作,保證儘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秩序。要加強對學校的安全保護工作。

3.4.4社會秩序維護。在開展事件處置過程中,組織協調好各級力量,加強各項安全保護措施落實,防止處置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4.後期處置

4.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件調查組,開展事件調查處理工作。一般突發事件,主要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調查,事件發生單位要配合調查組認真做好各項調查取證工作。重、特大突發事件,按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4.2校園事故發生後,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4.3對在校園突發事件中受損失的學校和師生個人,通過政策優惠、政府救濟、社會互助給予支持和救助。

4.4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於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後果,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及當事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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