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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策劃方案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策劃方案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是促進教師進步的重要手段,那麼應該怎麼來做一篇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方案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精心整理的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方案,供大家學習和參閲。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策劃方案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策劃方案

為了加強我校教學質量管理,正常反映教學信息,客觀評價教師教學質量,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特制定《xx大學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辦法》。

一、考核目的

通過科學嚴謹的教學質量考核評審,對教師教學質量及水平給予合理的階段性評價結論,從而獲得全面、綜合的教學質量信息。引導和激勵廣大教師積極投入教學和教學研究工作,促進教學內容更新、教學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教學管理和教學效果考核提供第一手資料,為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考核等提供基本依據。

二、考核原則

1、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是一項科學性很強的繁複工作,在評價過程中堅持遵循教育教學規律,結合我校教學工作特點,制定科學的教學評價指標體系,實事求是地評價教師的教學實效,客觀公正地反映教學現狀,促進教師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教學業務水平,提高課程教學質量。

2、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教學活動是教與學的複雜過程,影響教學質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標,有些是定量指標。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評價採取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法,藉以提高評價結果的可信度。

3、全面綜合評價的原則

對每門課程的評價,充分考慮從不同角度與不同層次進行綜合性的評價,要特別注意對教師的師德評價,加強實踐教學環節和教學過程管理的評價及整體教學效果的評價,以提高評價的實效性和針對性。

三、考核對象及考核範圍

本辦法的考核對象為當前學期全校所有課程的專、兼職授課教師和外聘教師。即包括教學全過程及學校所有開設的理論課、實驗實訓課、一體化教學課程等。

四、考核組織

學校成立以分管校領導為組長的xx大學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校開展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各院部成立由院部主任為組長的院部教學質量考核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部門(包括在本部門任課的校內兼課人員)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計劃和組織實施工作。

五、考核內容及考核方法

(一)考核內容

xx大學教師教學質量考核主要由領導評教、同行評教和學生評教三部分構成。其中領導評教佔20%,同行評教佔40%(其中同行聽課佔30%,教案和作業批改等佔10%),學生評教佔40%。

1、領導評教。

領導評教由領導根據聽課情況和被評議教師的日常表現進行打分。領導聽課主要從授課教師的教態儀表、教學基本素養、教學設計能力、教學方法、教學內容和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打分,並給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

2、同行評教

同行評教由本院部教師通過檢查被評議教師的教案、隨堂聽課(純實驗教師主要檢查實驗準備和實驗過程)以及對課後作業或實驗報告批改等情況的檢查進行打分。教案檢查主要從教案的格式和內容兩方面進行評價;隨堂聽課主要從授課教師的教態儀表、教學基本素養、教學設計能力、教學方法、教學內容和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打分,並給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對課後作業或實驗報告的檢查主要通過作業佈置量、學生完成情況、作業批改情況以及成績記錄情況等幾方面進行打分。

3、學生評教

學生評教由被評議教師授課班級的全體學生通過xx大學綜合教務管理系統對授課教師的教學態度、教學過程、教學水平以及教學效果進行打分,並對教師的授課情況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以利於授課教師對自己的授課質量進行改進和提高。沒有使用xx大學綜合教務管理系統進行管理的個別院部,可按照同樣的評教標準,通過手工的方式評教後再進行彙總。

(二)考核方法

學校對被評議教師的各單項評議均給出了固定的評議內容和分值,各單項評議滿分均為100分。單項評議結束後,各院部教學質量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被評議教師的各單項得分,按照領導評議佔20%,教案檢查、作業實驗報告檢查佔10%,課堂教學(或實驗準備及過程)佔30%,學生評教佔40%的比例摺合分數,得出最後得分。根據最後得分情況,院部教學質量考核領導小組要對每一位被評議教師給出綜合評審意見,並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個格次確定每一位被評議教師的考核格次。其中優秀格次人數為本院部被評議教師總數的30%;良好格次人數為本院部被評議教師總數的40%;最後得分在60分以下的被評議教師其最後格次為不合格;當前學期出現過教學事故者,其最後格次不得為優秀。當前學期出現過一級教學事故者,不論其最後得分如何,其最後格次為不合格。

對於考核不合格的任課教師,立即停止其授課資格,由院部負責對其進行培訓,限期整改提高。一學期後,由本人提出申請,院部領導同意,教務處批准後,重新進行教師授課資格認定,認定合格後方可取得授課資格。若三年內有兩次考核不合格,需調離教學崗位。

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核各院部教學質量考核領導小組申報的考核結果及格次比例無誤並經公示無異議後,公佈全校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結果。

該考核評審活動依託學校的期中教學檢查,每學期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將作為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裝入本人業務檔案。

六、考核要求

該考核評審活動根據每學期的期中教學檢查工作安排,原則上安排在每學期的期中進行。期中教學檢查工作結束後一週內,各院部要將本部門(包括在本部門任課的校內兼課人員)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總結和所有被評議教師的《xx大學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綜合評審表》報教務處。《xx大學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綜合評審表》每人一式兩份,一份報教務處,一份院部存檔,其餘原始評審資料由院部妥善保存備查。

七、鑑於會計學院、遠程教育學院教學管理的特殊情況,可參照本辦法制定各自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辦法,報教務處備案。但其每學期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總結和考核格次的控制比例,須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報教務處審核後公佈。

八、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教務處。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策劃方案書

為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斷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規範和完善教學質量考核體系,現根據xx省教育廳《關於做好省屬高校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性意見》(xx教人〔20xx〕4號)和《xx工程大學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辦法(暫行)》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目的和考核對象

1.通過開展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形成正確的導向和激勵作用,調動教師教學工作的積極性,增加教學投入、改進教學方法、加強教風建設、提高教學質量,增強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質量意識。

2.所有承擔本院歸屬課程的本科生教學任務(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課、綜合實驗、實習實訓課、課程設計、畢業設計、畢業論文等各教學環節)的教師都必須參加考核,外聘教師參照執行。

二、考核原則

1.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力求簡單易行,適合現階段校情、院情。

2.堅持科學、客觀的原則,考核過程強調以客觀事實為依據,採用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綜合考核方法。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考核過程實行“三公開”,即公開考核標準、公開考核方法、公開考核結果。

4.堅持正面激勵和引導為主,促進教師教學水平不斷提高。

5.堅持分類考核的原則,對思想政治理論課、公共基礎課、專業課、實驗實踐課、體育課等不同類型教師應制訂相應的考核標準。

三、考核內容和考核方式

1.教學質量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教師課堂教學效果和教學水平(以下簡稱“教學效果”,滿分100分)、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含“質量工程”,下同)、日常教學規範等三個方面。

2.教學效果考核重點評價教師課堂教學效果和教學水平,主要採用學生評價(學生測評,下同)、教學單位評價(以下簡稱“單位評價”)等方式進行。其中,學生評價、單位評價分別佔50%,即:

教學效果評分=學生測評分×50%+單位評價分×50%

(1)學生評價。學生評價由學生所在學院於每學期期末組織實施,主要從師德師風、教學內容、教學水平、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總分100分,具體測評內容見附件1)。兩學期均有學生測評分的,其評價結果以兩學期平均值計算,只有一個學期學生測評分的,以該學期測評為據。學生評價結果由教務處提供。

(2)單位評價。單位評價主要包括同行評價(滿分100分,佔50%)、領導評價(滿分100分,佔50%)。同行評價由本系、教研室老師依據同行聽課等進行評價,重點評價教師的教學水平與實踐能力、教學組織及完成、課堂教學、教學效果等情況;領導評價由單位領導、教學委員會委員、督導組負責人、教學祕書、系、教研室、實驗中心主任等,依據領導聽課、督導聽課等進行評價,重點評價教師的教學態度、教學建設、教書育人、在教學課程組、教學團隊中作用發揮情況、教學效果等情況(具體測評內容見附件1)。單位評價由各教學單位組織,每學年組織一次。

3.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項目主要是評價教師項目承擔和完成情況(含指導學生參加學科和技能競賽等)(具體加分項目見附件2)。

4.日常教學規範主要由校、院二級管理部門、教學督導組等根據日常教學檢查結果(由日常檢查與聽課、校長信箱、處長信箱、教學信息員、教學督導員等渠道所反映的屬實情況),對本年度所有授課教師的日常教學規範進行評價,對達不到學校規範要求的(含教學事故)進行相應減分(具體減分項目見附件2)。日常教學規範減分由各教學單位彙總進行。

5.根據教師教學效果分、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項目加分和日常教學規範減分等形成最終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總分,即:

評價總分=教學效果分+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項目加分+日常教學規範減分

6.教學考核每學年考核一次,考核週期為本教學年度。

四、考核程序

1.每學期期初,教務處、各教學單位對學生評價、單位評價、日常教學檢查、專家評價等工作進行安排。

2.學校教務處、學院組織對本學年度教師教學質量評分。

3.各單位彙總學生測評、單位評價等基本數據,並按上述考核方法形成教學質量評分初步結果。

4.評價結果由各教學單位在本單位範圍內公示,處理公示意見,並形成建議考核結果,於7月中旬前報教務處。

5.教務處彙總全校考核結果,按本辦法進行復核,報學校考核領導組審核批准、公示。

6.公示、申訴處理。公示期內,教務處會同人事處、相關教學單位處理公示及相關申訴意見。

7.教務處形成最終考核結果,報學校考核領導組批准後上報教育廳,並反饋到各教學單位、學校人事處等相關部門備案。

五、考核結果及應用

1.教學質量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分數按從高到低排序,優秀等次比例不得超過參加考核教師總數的25%(含第25%名次,以四捨五入計,下同),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於參加考核教師總數的15%。優秀等次的考核總分必須大於或等於85分,良好等次的考核總分必須大於或等於75分,合格等次的考核總分必須大於或等於60分,考核總分低於60分的為不合格。評價學年度獲得國家級本科教學工程項目的主持人直接定為優秀。

2.教學工作量滿額的教師方有資格參加優秀、良好等次的評定。新引進教師進校第一年、學校計劃內進修教師進修期間工作量不滿額的,可直接定為合格,因不接受教學任務等個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滿可直接定為不合格。評價學年度有教學事故的,依據教學事故等級直接定為合格或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師,暫停其原任課程的講授資格,限期提高業務能力,經重新考核通過後,方可重新認定原任課程的講授資格。連續兩次不合格的教師,教學單位應將其調離教學崗位,或停止其承擔該教學任務至少一年,一年後試講,考核通過後方能重新上課。

4.考核結果與課酬掛鈎。各教學單位根據教學質量考核結果劃分為若干等級付酬。優秀等次的前20%名次的,課酬係數為1.5,餘下80%優秀等次的係數為1.2;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課酬係數分別為1.1、1.0和0.5。

5.教學質量考核結果記入教師業務檔案,作為其年度考核、評優、職稱評聘、項目評選等方面的重要依據。教學質量考核為優秀、良好等次的,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個人項目申請時,同等條件下,優先立項;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得申請集體項目。

6.考核結果與單位教學工作考核掛鈎。對單位年度教學工作考核優秀或較差的單位,其優秀等次比例適當增加或減少。

六、考核組織和領導

1.藝術學院成立教師教學質量考核領導組,在學校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對學院的教師教學質量進行考核。

2.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學辦公室),具體協調學院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

七、其他

1.學院考核領導組加強對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檢查和監督。

2.本辦法由教學辦公室負責解釋;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策劃書

為加強和規範教學管理,提高教師教學師德素質和教學水平,科學公正地評價教師教學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原則

1、科學性原則。教師教學質量考核應遵循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工作特點,聽取教學對象、同行和教學管理部門等各方面的意見,按照“隸屬部門考核,服務對象測評”的方式進行,提大學聯考核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2、客觀、公開、公正的原則。教師教學質量考核應客觀、公正,不徇私,實事求是,考核方法、內容和結果應向教師本人公開。

3、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原則。考核指標內涵的設定應能準確描述教師教學質量特徵,定性指標便於觀察,定量指標便於度量,指標權重分配儘量合理。

4、形成性考核與終結性考核相結合原則。考核指標和考核方式應反映教師教學質量的形成過程和最終結果,做到日常形成性考核與期末、年末終結性考核相結合。

二、考核對象及考核期

1、教學質量考核對象為該學期在學院任課的專兼職教師。

2、教師教學質量考核以一個學期為週期,以兩個學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作為教師全年的教學質量綜合考核結果。

三、考核的主要內容

1、教師的思想素質和師德規範;

2、治學態度、自律意識和敬業精神;

3、教學業務技能和教學組織能力;

4、教學目標的實現程度和教學效果。

四、考核項目和方式

1、考核項目包括教師備課、授課、作業佈置與批改、實驗實訓指導、輔導答疑、考試考查等教學環節。

2、採取學生(教師所授課班級學生)測評、同行測評(本教研室教師測評)、考核小組(由系部組織)測評及綜合測評四個方面相結合的方式。測評總分為100分,其中學生評分佔40%,同行測評分佔10%,考核小組評分佔40%,綜合評分佔10%。

3、學生、同行測評採用院園網教務管理系統,考核小組測評採用人工評分辦法,綜合測評以教學管理部門意見為準。四項測評結果分數按分配權重彙總即為教師教學質量學期考核得分。

五、組織實施方法

1、學生測評:由教務處牽頭,各系教學幹事和學生輔導員配合,每學期期末考試前分別組織本系學生上網對本學期授課教師進行測評。

2、同行測評:每學期,各系部安排教研室內部教師相互聽課,認真填寫聽課記錄;在此基礎上,以教研室為單位,組織教師上網對所聽課教師的教學質量予以評價。

3、考核小組測評:每學期末,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師代表組成考核小組,對本系部教師進行教學質量評價。

4、綜合測評:教務處、教務處等教學檢查、督導部門在學期末,將本學期教學檢查、督導記錄及時反饋系部,系部根據本學期教師教學的獎勵和處罰情況,以5分(無獎勵無處罰教師的分值)為基準分,進行加減分,最高分為10分。

5、各系部將本部門的教師測評結果,由教學幹事提交教務處審核,報送分管院領導。

六、考核等級及比例

考核等級分A、B、C、D四等,其中A等不超過20%,B等佔65%左右,C等不超過10%,D等5%。統計賦值:A=95,B=85,C=75,D=50。

考核期內出現重大教學事故的,同行測評和考核小組測評的考核等級直接定為D等;出現其他教學事故的,按綜合測評的計分辦法扣分。

七、考核結果運用

1、期末、年末的考核結論和教師教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由各系部告知教師本人,並聽取教師本人的意見。

2、年度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年度績效工資分等的依據之一。

3、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平均分折算等級為C等及以下者,不得晉升上一級教師職務。

4、對年度評為C等的教師,所在系的領導和教研室主任應幫助其分析原因,總結經驗,要求其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教學水平。

5、連續三次學期考核評為D等或三年內累計四次評為D等的教師,調離教學崗位。

八、爭議處理

教師對考核結論有異議的,可在告知其考核結果的7日內向本系部提出書面申訴。教學系部在接到申訴後應及時報告教務處和分管院領導,由教務處會同教學系部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若認定事實不準確的,由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重新研究確定考核結論。

九、存檔管理

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資料由各系部存檔,考核分項計分及綜合結果報教務處存檔。教師可到本系部或教務處查閲對本人的考核結果。

十、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十一、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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