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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責八清理實施方案(通用6篇)

一問責八清理實施方案(通用6篇)

一問責八清理實施方案(通用6篇)

一問責八清理實施方案 篇1

按照市委統一部署,自2月底起至6月底,在全市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一問責”,是對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公開處理;“八清理”,是對超職數配備幹部、違規進人問題,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遊問題,亂收費、亂攤派問題,領導幹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特別是涉農資金問題,市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進行清理。根據工作職責,市委分別明確了“一問責八清理”的牽頭部門,各牽頭部門都制訂了詳細的工作方案並經市委、市政府領導同意印發,現將各項具體工作方案具體內容向社會公開發布,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對相關問題進行投訴舉報。舉報電話:20xx473、12388(工作時間);2339760(非工作時間)。

附:《“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問責工作實施方案》《超職數配備幹部、違規進人問題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遊問題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亂收費、亂攤派問題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領導幹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問題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市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招標投標不規範問題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違規出讓土地問題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集體土地管理混亂問題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12個文件。

為深入貫徹省、市“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動員部署會議精神,按照省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和《廊坊市“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就“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問責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強化問題導向,挺紀在前,以“零容忍”態度和“零放過”原則,抓住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典型,嚴肅問責,公開處理,切實維護黨的紀律和規矩,創優政治生態,助力專項行動科學有序深入開展。

二、工作任務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河北省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廊坊市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失職瀆職行為實施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和《廊坊市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失職瀆職行為實施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認真梳理問題線索,規範問責程序,加大問責力度,嚴肅問責和通報曝光一批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專項行動不力的典型,倒逼“兩個責任”落實。

三、問責情形

1.《廊坊市“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中明確重點解決的四個方面問題:一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妄議中央,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報告或上報不實。二是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黨的組織不健全,黨政不分、黨企不分,黨不管黨、黨的領導弱化,組織生活不規範、黨政班子不團結,落實民主集中制等黨內法規制度不到位。三是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失,黨委(黨組)落實責任不力、層層傳導壓力不夠,致使“四風”和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多發頻發,出現嚴重違規違紀問題,巡視整改不落實等。四是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缺位,紀委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失之於寬、鬆、軟,該立案的不立案,該處分的不處分,該移交的不移交,該問責的不問責;派駐(派出)機構監督作用發揮不夠等。

2.對“八清理”工作不重視,安排部署不及時,底數不清楚,措施不得力,進展不迅速,整改不認真,解決問題不徹底,制度建設等治本措施不到位,或者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搞形式、走過場的。

3.其他符合《河北省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廊坊市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失職瀆職行為實施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和《廊坊市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失職瀆職行為實施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所列責任追究情形中應追究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監督責任的。

四、問責對象

在對發生違紀違規問題的直接責任人進行追究的同時,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負有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並符合問責情形的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問責。

五、問責實施

問責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嚴格遵守程序,依法依規進行的原則,在“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自20xx年2月專項行動啟動至20xx年6月底結束,期間不劃分階段,隨時發現隨時問責,由問責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問責工作的問題線索管理和組織協調,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實施。

六、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問責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劉書強同志負責,市紀委常務副書記米懷安同志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問責工作組織協調、實施開展。辦公室設在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由市監察局副局長邱峯同志兼任。各縣(市、區)、廊坊開發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每月15日、30日前向市領導小組報告問責工作情況。

2.堅持統籌推進。問責工作要正確把握和運用“四種形態”,堅決落實“挺紀在前”的要求,把問責放在具體任務前面,與“八清理”工作統籌協調推進。要對已經掌握的問題線索,特別是省委巡視發現的、與“一問責八清理”有關的問題直接進行梳理、彙總、分析,對符合問責情形的,經請示本級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同意後,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啟動問責程序,準確、嚴肅、認真處置好各類問題線索,並報上級問責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3.強化溝通聯絡。問責工作辦公室要主動與各級、各牽頭單位聯繫,摸排和掌握問題線索;要主動與職能主管部門溝通,對相關問責問題線索進行定性,依紀依規進行調查處理;要主動向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報告問責工作情況,協調做好問責案件的定期通報和媒體曝光。各縣(市、區)、廊坊開發區、市直牽頭單位和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督導組要主動加強與問責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絡溝通,主動發現、及時移送在推進“八清理”專項行動中和督導督查過程中發現的,負有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並符合問責情形的問題線索。問責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明確專人建立問責工作台賬,認真填報《廊坊市“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問責情況統計表》(見附件),確保問責工作按照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紮實有序推進。

一問責八清理實施方案 篇2

按照省委要求,為加大巡視整改力度,促進政治生態優化,決定在全市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有序開展、取得實效,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xx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省紀委八屆六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聚焦巡視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加強組織領導,逐一清理整治,強化監督問責,完善規章制度,在全市集中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着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紀律鬆弛、有章不循、懶政怠政、侵害羣眾利益等制約和影響我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推動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努力營造風清氣正、擔當實幹的政治生態,為全市加速轉型升級、跨越發展、綠色崛起進程,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提供有力保證。

二、組織領導

成立張家口市“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市委、市紀委書記張維亮任組長,市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武衞東,市委、市委祕書長王江,市委、市委組織部部長李兵任副組長,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紀委常務副書記王秉冬任主任,市委副祕書長盧東宏,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張遷,市紀委、協作組組長王一飛,市紀委、協作組組長高雲森任副主任。辦公室集中辦公,下設綜合組、紀律審查組、督導組、宣傳簡報組、保障組。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一問責”

對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公開處理。

主要任務:依據《河北省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認真梳理問題線索,規範問責程序,加大問責力度,嚴肅問責和通報曝光一批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典型,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着力解決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貫徹上級政策中打折扣、搞變通;陽奉陰違、妄議中央,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報告;片面追求政績,虛報浮誇等問題。

2.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問題。着力解決黨的組織不健全,黨政不分、黨企不分,黨不管黨、黨的領導弱化,民主集中制堅持得不夠好、領導班子決策聽取意見不夠等問題。

3.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的問題。着力解決黨委落實責任不夠到位,對黨風廉政建設抓得不緊,致使“四風”和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多發頻發,出現嚴重違規違紀,巡視整改不落實,領導幹部以權謀私、貪污賄賂、頂風違紀,基層幹部依仗職權優親厚友、吃拿卡要、謀取私利等問題;

4.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缺位的問題。着力解決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對關鍵領域、重點單位,在專項資金使用、規劃管理、土地出讓等方面缺乏有力的監管措施;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失之於寬、鬆、軟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紀委、市監察局)

(二)“八清理”

1.對執行選任幹部政策不到位、超職數配備幹部、違規進人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從嚴從實、綜合治理、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結合中央組織部部署的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加大清糾力度,完善規章制度,全面促進和增強幹部選拔任用和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工作的規範化和紀律性。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執行選任幹部政策不到位、越權管理幹部問題。着力解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制度、任職迴避制度、試用期制度不到位;幹部管理體制不順暢,越權管理幹部等問題。

(2)執行機構編制職數規定不嚴格問題。着力解決未經批准設立機構、超職數配備幹部,“低職高配”“黨政分設”;出台“土政策”,用職務職級待遇獎勵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突破比例限額、超出規定範圍,變相設置非領導職數配備幹部等問題。

(3)幹部檔案管理使用不嚴問題。着力解決對幹部檔案審核把關不嚴,發生幹部檔案年齡塗改、前置學歷、跨台階入學等問題。

(4)違規進人問題。着力解決冀組通字〔20xx〕36號文件下發之後,未通過公開招錄、招聘、調任、政策性人員安置進入事業單位人員;超編、混編、混崗進入人員;未經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部門單位自行進入正式人員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編委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對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問題導向,查找工作漏洞,嚴格執行外事工作紀律,堅決清理和查處20xx年以來在因公臨時出國(境)活動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進一步完善有關規章制度,確保我市因公臨時出國(境)工作健康有序開展。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虛報出國(境)任務、審核把關不嚴問題。着力解決出訪團組無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超出組團單位業務主管範圍,派較高級別人員執行較低級別人員能完成的任務,以虛假身份出國(境)等問題。

(2)違規使用出國(境)經費問題。着力解決未按規定辦理經費先行審核或未執行經費審核意見,違規擴大出國(境)經費開支範圍,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虛報團組級別、人數、國家數、天數等套取出國(境)經費,到下屬單位或使用虛假髮票報銷出國(境)費用等問題。

(3)藉機公款旅遊問題。着力解決出訪團組未嚴格按照批准事項行事,擅自延長在外停留時間、改變行程路線、藉機公款旅遊,回國後未按規定公示實際執行情況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

3.對亂收費、亂攤派,經費使用不規範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全面清理、嚴肅糾正各種“亂收費、亂攤派”行為,建立於法有據、科學規範、公開透明的監管機制,切實保障企業和羣眾利益,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認真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持從嚴從簡,加強公務經費管理,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長效機制。重點解決五個方面問題:

(1)行政事業性亂收費問題。着力解決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收費單位或收費項目被撤銷後不終止收費;在國家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之外,對企業進行檢查、評比、達標、升級、評優、鑑定、考試等活動並從中收費等問題。

(2)行政許可中介服務違規收費問題。着力解決無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能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解決的事項,仍設定中介服務並收費;現有或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並收費;藉助行政權力壟斷經營、強制服務、強行收費等問題。

(3)亂攤派問題。着力解決除法律法規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之外,要求單位和個人集資;除發生重大緊急情況外,要求單位和個人贊助、資助和捐贈財物;憑藉職權強行要求參加有償培訓,訂閲圖書報刊音像製品,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業務資料或者器材等問題。

(4)“三公經費”超預算問題。着力解決“三公經費”嚴重超預算,預算與執行結果差異總額較大;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5)獎金補貼發放不規範問題。着力解決違規發放加班費、防暑降温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審計局)

4.對領導幹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分級負責、分級管理,立足教育與監督,摸清情況、發現問題、嚴肅糾正、嚴格追責,探索建立長效監督制度,促進領導幹部廉政建設。重點解決六個方面問題:

(1)領導幹部參與或變相參與經商辦企業。

(2)領導幹部親屬在其管轄的地方和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3)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4)領導幹部之間利用職權互相為對方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5)領導幹部濫用職權插手工程項目和物品採購為親友牟取利益。

(6)國有企業負責人親屬做關聯生意,涉嫌利益輸送。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5.對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特別是涉農資金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深入清理和糾正滯留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問題,特別是弄虛作假、套取挪用涉農資金問題,健全機制,完善制度,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點解決在專項資金申請、分配、撥付、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六個方面問題:

(1)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

(2)基層幹部冒領、私分農民補貼資金和補償款。

(3)在項目申報、房地產開發、土地出讓中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

(4)擠佔、截留、挪用財政資金、專項資金。

(5)滯留、延壓項目資金。

(6)未經批准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審計局、市委農工委、市農牧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扶貧辦、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商務局、市旅遊局、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和地震局、市文廣新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衞計委)

6.對市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嚴格標準,嚴明紀律,全面清理和糾正市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切實扭轉在配車、用車上的不正之風,推動市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違規配備公務用車問題。着力解決企業負責人違規超標準配車;不符合配車條件的違規配車;企業虧損或者託管、重組脱困以及拖欠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期間,為企業負責人購置、更新公務用車等問題。

(2)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着力解決使用公務用車辦理個人事務;以各種名義換用、借用、佔用下屬企業或其他利益關係單位和個人車輛等問題。

(3)違規處置公務用車和費用問題。着力解決向出資企業和關聯企業轉嫁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購置(租賃)和運行費用;企業公務用車出售、報廢未按照國有企業資產處置規定執行或未實施公開拍賣,低價或無償出售給利益關係單位或個人等問題。

(4)違規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問題。着力解決超標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享受公務用車待遇,同時又以各種名目領取公務交通補貼;企業負責人離職、退(離)休後,繼續領取公務用車補貼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7.對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全面清理和糾正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完善機制,強化監管,營造良好的經濟秩序和發展環境。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招標投標不規範問題。着力解決有的項目應招投標未招投標;規避招標及違法招標定標;弄虛作假,為單位或企業辦理虛假土地出讓手續或土地證明,置換不良資產,騙取國家財政資金;串通招標、通過掛靠資質、租借證書等以他人名義招標或中標後非法轉包;專家行為不規範、管理不統一;招標代理機構借用資質或超越資質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交易的項目在場外交易;交易市場違規設立前置審批手續,增加交易環節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政府法制辦)

(2)違規出讓土地問題。着力解決出讓方案編制不全面,供地政策執行不嚴格,供地過程不規範,出讓價款徵繳不合規,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3)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着力解決住宅用地容積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調整容積率法定依據不充分、程序不規範,違規調整容積率查處不及時,執行不到位;超核准容積率批覆建築面積,違規改變用地性質,應收未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

8.對懶政怠政、為官不為、不在狀態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深入查擺、精準問效,全面清理和糾正懶政怠政、為官不為、不在狀態問題,促進全市各級幹部精神面貌明顯改觀、擔當意識明顯增強、服務效能明顯提高。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不擔當、不作為問題。着力解決部門之間相互扯皮、難以協調和落實;重大工程推進緩慢,棚户區改造、集中供熱多年不能徹底解決;一些地方多年工作沒有大的突破、大的起色;一些部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違規領取失業金、違規享受城鄉低保、農村五保等問題。

(2)不會幹、幹不好問題。着力解決幹部隊伍能力不足,幹工作光有一腔熱情,但想不到點子上、抓不到根子上;對新形勢認識不深,對新政策把握不透,對新知識瞭解不多,謀發展缺乏創新,抓工作沒有套路等問題。

(3)不深入、不落實問題。着力解決在抓落實上要求提得多、落下去得少,研究得多、推動得少,浮在上面多,沉下去得少,有些工作長期落實不下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四、時間步驟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自20xx年2月開始至20xx年6月底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2月)。召開全市動員會,印發實施方案,對專項行動作出安排部署。2月下旬,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聚焦問題,細化方案,進行動員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決問題階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按照市委統一部署,堅持問題導向,採取自查自糾、摸清底數、監督檢查、糾錯整改、追究責任等措施,集中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督導檢查,對具體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三)完善制度、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6月)。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針對清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健全長效機制。同時對專項行動進行總結,梳理歸納經驗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是落實省委要求,推動全市實施“十三五”規劃實現良好開局採取的一項重要措施,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敏感度高,意義重大。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責任單位要加強領導,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狠抓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責任單位要把“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牢牢抓在手上,成立工作機構,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必須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各專項小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各項清理任務不折不扣落實。

(二)堅持分類處置。這次專項行動涉及的問題性質、表現形式和情形差異很大,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馬上能解決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儘快見效;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問題,要明確目標,嚴格時限;對需要長期解決的問題,要完善機制,持續整改。要綜合運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多種方式解決問題,對於比較嚴重的典型問題,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體現越往後執紀越嚴。

(三)健全長效機制。專項行動要堅持標本兼治,更加註重發揮制度的治本作用。圍繞突出問題,深入推進體制機制改革,重點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廢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同時,要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堅持執行制度沒有例外、違反制度嚴懲不貸,讓制度成為硬槓槓、“鐵籠子”。

(四)強化責任追究。要有計劃、有重點地深入開展督導檢查,及時調度,特別是要用好抽查核實這個有力手段,隨時掌握進展情況。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工作進展情況的統計反饋工作,每週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對組織有力、成效明顯的,要予以表揚;對進展遲緩、效果較差的,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搞形式走過場、虛以應付的,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推諉扯皮、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主管領導和主要領導責任,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一問責八清理實施方案 篇3

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促進政治生態優化,按照省委統一部署,經市委研究決定,在我市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有序開展、取得實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xx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省紀委八屆六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聚焦巡視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加強組織領導,逐一清理整治,強化監督問責,完善規章制度,在全市集中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着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紀律鬆弛、有章不循、懶政怠政、侵害羣眾利益等制約和影響我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推動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努力營造風清氣正、擔當實幹的政治生態,為全市加速轉型升級、跨越發展、綠色崛起進程,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提供有力保證。

二、組織領導

成立張家口市“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張維亮任組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武衞東,市委常委、市委祕書長王江,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李兵任副組長,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紀委常務副書記王秉冬任主任,市委副祕書長盧東宏,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張遷,市紀委常委、協作組組長王一飛,市紀委常委、協作組組長高雲森任副主任。辦公室集中辦公,下設綜合組、紀律審查組、督導組、宣傳簡報組、保障組。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一問責”

對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公開處理。

主要任務:依據《河北省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認真梳理問題線索,規範問責程序,加大問責力度,嚴肅問責和通報曝光一批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典型,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着力解決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貫徹上級政策中打折扣、搞變通;陽奉陰違、妄議中央,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報告;片面追求政績,虛報浮誇等問題。

2.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問題。着力解決黨的組織不健全,黨政不分、黨企不分,黨不管黨、黨的領導弱化,民主集中制堅持得不夠好、領導班子決策聽取意見不夠等問題。

3.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的問題。着力解決黨委落實責任不夠到位,對黨風廉政建設抓得不緊,致使“四風”和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多發頻發,出現嚴重違規違紀,巡視整改不落實,領導幹部以權謀私、貪污賄賂、頂風違紀,基層幹部依仗職權優親厚友、吃拿卡要、謀取私利等問題;

4.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缺位的問題。着力解決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對關鍵領域、重點單位,在專項資金使用、規劃管理、土地出讓等方面缺乏有力的監管措施;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失之於寬、鬆、軟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紀委、市監察局)

(二)“八清理”

1.對執行選任幹部政策不到位、超職數配備幹部、違規進人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從嚴從實、綜合治理、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結合中央組織部部署的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加大清糾力度,完善規章制度,全面促進和增強幹部選拔任用和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工作的規範化和紀律性。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執行選任幹部政策不到位、越權管理幹部問題。着力解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制度、任職迴避制度、試用期制度不到位;幹部管理體制不順暢,越權管理幹部等問題。

(2)執行機構編制職數規定不嚴格問題。着力解決未經批准設立機構、超職數配備幹部,“低職高配”“黨政分設”;出台“土政策”,用職務職級待遇獎勵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突破比例限額、超出規定範圍,變相設置非領導職數配備幹部等問題。

(3)幹部檔案管理使用不嚴問題。着力解決對幹部檔案審核把關不嚴,發生幹部檔案年齡塗改、前置學歷、跨台階入學等問題。

(4)違規進人問題。着力解決冀組通字〔20xx〕36號文件下發之後,未通過公開招錄、招聘、調任、政策性人員安置進入事業單位人員;超編、混編、混崗進入人員;未經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部門單位自行進入正式人員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編委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對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問題導向,查找工作漏洞,嚴格執行外事工作紀律,堅決清理和查處20xx年以來在因公臨時出國(境)活動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進一步完善有關規章制度,確保我市因公臨時出國(境)工作健康有序開展。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虛報出國(境)任務、審核把關不嚴問題。着力解決出訪團組無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超出組團單位業務主管範圍,派較高級別人員執行較低級別人員能完成的任務,以虛假身份出國(境)等問題。

(2)違規使用出國(境)經費問題。着力解決未按規定辦理經費先行審核或未執行經費審核意見,違規擴大出國(境)經費開支範圍,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虛報團組級別、人數、國家數、天數等套取出國(境)經費,到下屬單位或使用虛假髮票報銷出國(境)費用等問題。

(3)藉機公款旅遊問題。着力解決出訪團組未嚴格按照批准事項行事,擅自延長在外停留時間、改變行程路線、藉機公款旅遊,回國後未按規定公示實際執行情況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

3.對亂收費、亂攤派,經費使用不規範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全面清理、嚴肅糾正各種“亂收費、亂攤派”行為,建立於法有據、科學規範、公開透明的監管機制,切實保障企業和羣眾利益,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認真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持從嚴從簡,加強公務經費管理,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長效機制。重點解決五個方面問題:

(1)行政事業性亂收費問題。着力解決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收費單位或收費項目被撤銷後不終止收費;在國家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之外,對企業進行檢查、評比、達標、升級、評優、鑑定、考試等活動並從中收費等問題。

(2)行政許可中介服務違規收費問題。着力解決無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能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解決的事項,仍設定中介服務並收費;現有或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並收費;藉助行政權力壟斷經營、強制服務、強行收費等問題。

(3)亂攤派問題。着力解決除法律法規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之外,要求單位和個人集資;除發生重大緊急情況外,要求單位和個人贊助、資助和捐贈財物;憑藉職權強行要求參加有償培訓,訂閲圖書報刊音像製品,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業務資料或者器材等問題。

(4)“三公經費”超預算問題。着力解決“三公經費”嚴重超預算,預算與執行結果差異總額較大;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5)獎金補貼發放不規範問題。着力解決違規發放加班費、防暑降温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審計局)

4.對領導幹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分級負責、分級管理,立足教育與監督,摸清情況、發現問題、嚴肅糾正、嚴格追責,探索建立長效監督制度,促進領導幹部廉政建設。重點解決六個方面問題:

(1)領導幹部參與或變相參與經商辦企業。

(2)領導幹部親屬在其管轄的地方和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3)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4)領導幹部之間利用職權互相為對方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5)領導幹部濫用職權插手工程項目和物品採購為親友牟取利益。

(6)國有企業負責人親屬做關聯生意,涉嫌利益輸送。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5.對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特別是涉農資金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深入清理和糾正滯留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問題,特別是弄虛作假、套取挪用涉農資金問題,健全機制,完善制度,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點解決在專項資金申請、分配、撥付、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六個方面問題:

(1)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

(2)基層幹部冒領、私分農民補貼資金和補償款。

(3)在項目申報、房地產開發、土地出讓中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

(4)擠佔、截留、挪用財政資金、專項資金。

(5)滯留、延壓項目資金。

(6)未經批准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審計局、市委農工委、市農牧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扶貧辦、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商務局、市旅遊局、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和地震局、市文廣新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衞計委)

6.對市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嚴格標準,嚴明紀律,全面清理和糾正市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切實扭轉在配車、用車上的不正之風,推動市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違規配備公務用車問題。着力解決企業負責人違規超標準配車;不符合配車條件的違規配車;企業虧損或者託管、重組脱困以及拖欠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期間,為企業負責人購置、更新公務用車等問題。

(2)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着力解決使用公務用車辦理個人事務;以各種名義換用、借用、佔用下屬企業或其他利益關係單位和個人車輛等問題。

(3)違規處置公務用車和費用問題。着力解決向出資企業和關聯企業轉嫁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購置(租賃)和運行費用;企業公務用車出售、報廢未按照國有企業資產處置規定執行或未實施公開拍賣,低價或無償出售給利益關係單位或個人等問題。

(4)違規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問題。着力解決超標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享受公務用車待遇,同時又以各種名目領取公務交通補貼;企業負責人離職、退(離)休後,繼續領取公務用車補貼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7.對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全面清理和糾正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完善機制,強化監管,營造良好的經濟秩序和發展環境。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招標投標不規範問題。着力解決有的項目應招投標未招投標;規避招標及違法招標定標;弄虛作假,為單位或企業辦理虛假土地出讓手續或土地證明,置換不良資產,騙取國家財政資金;串通招標、通過掛靠資質、租借證書等以他人名義招標或中標後非法轉包;專家行為不規範、管理不統一;招標代理機構借用資質或超越資質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交易的項目在場外交易;交易市場違規設立前置審批手續,增加交易環節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政府法制辦)

(2)違規出讓土地問題。着力解決出讓方案編制不全面,供地政策執行不嚴格,供地過程不規範,出讓價款徵繳不合規,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3)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着力解決住宅用地容積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調整容積率法定依據不充分、程序不規範,違規調整容積率查處不及時,執行不到位;超核准容積率批覆建築面積,違規改變用地性質,應收未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

8.對懶政怠政、為官不為、不在狀態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深入查擺、精準問效,全面清理和糾正懶政怠政、為官不為、不在狀態問題,促進全市各級幹部精神面貌明顯改觀、擔當意識明顯增強、服務效能明顯提高。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不擔當、不作為問題。着力解決部門之間相互扯皮、難以協調和落實;重大工程推進緩慢,棚户區改造、集中供熱多年不能徹底解決;一些地方多年工作沒有大的突破、大的起色;一些部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違規領取失業金、違規享受城鄉低保、農村五保等問題。

(2)不會幹、幹不好問題。着力解決幹部隊伍能力不足,幹工作光有一腔熱情,但想不到點子上、抓不到根子上;對新形勢認識不深,對新政策把握不透,對新知識瞭解不多,謀發展缺乏創新,抓工作沒有套路等問題。

(3)不深入、不落實問題。着力解決在抓落實上要求提得多、落下去得少,研究得多、推動得少,浮在上面多,沉下去得少,有些工作長期落實不下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四、時間步驟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自20xx年2月開始至20xx年6月底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2月)。召開全市動員會,印發實施方案,對專項行動作出安排部署。2月下旬,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聚焦問題,細化方案,進行動員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決問題階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按照市委統一部署,堅持問題導向,採取自查自糾、摸清底數、監督檢查、糾錯整改、追究責任等措施,集中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督導檢查,對具體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三)完善制度、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6月)。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針對清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健全長效機制。同時對專項行動進行總結,梳理歸納經驗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是落實省委要求,推動全市實施“十三五”規劃實現良好開局採取的一項重要措施,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敏感度高,意義重大。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責任單位要加強領導,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狠抓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責任單位要把“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牢牢抓在手上,成立工作機構,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必須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各專項小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各項清理任務不折不扣落實。

(二)堅持分類處置。這次專項行動涉及的問題性質、表現形式和情形差異很大,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馬上能解決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儘快見效;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問題,要明確目標,嚴格時限;對需要長期解決的問題,要完善機制,持續整改。要綜合運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多種方式解決問題,對於比較嚴重的典型問題,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體現越往後執紀越嚴。

一問責八清理實施方案 篇4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決定在我局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有序開展、取得實效,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聚焦巡視、巡察發現的普遍問題,加強組織領導,逐一清理整治,強化監督問責,完善規章制度,在全局集中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着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紀律鬆弛、有章不循、懶政怠政、侵害羣眾利益等制約和影響我局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推動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政治生態,為全市糧食工作跨越趕超提供有力保證。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糧食局“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局長楊連果任組長,局黨組副書記、調研員李保芳,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榮奇,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隨善明,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盧建民,糧油集團總經理孫玉坤任副組長,各牽頭科室和責任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組、宣傳組、督導組。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一問責”

對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公開處理。

主要任務: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制定《衡水市糧食局黨組主體責任分解方案》和《衡水市糧食局紀檢組監督責任實施細則》。依據《衡水市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監督檢查及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於對衡水市國家工作人員“為官不為”行為問責的暫行辦法》,認真查擺問題線索,發放徵求意見函,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設置公開欄和監督舉報箱。對20xx年以來“三重一大”事項進行自查摸底,特別是市委市政府交辦重點事項、機關和糧油集團及其所屬企業大額財務開支、重點項目推進情況進行梳理,對於重點工作落實不力、造成財政資金浪費、重點項目進展緩慢資金沉澱的問題,嚴肅問責和通報曝光反面典型,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不講政治規矩、不守政治紀律問題。着力解決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妄議中央,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報告等問題。

2.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問題。着力解決黨的組織不健全,黨政不分、黨企不分,黨組織領導弱化,“三重一大”事項不集體研究,落實民主集中制等黨內法規制度不到位等問題。

3.主體責任缺失問題。着力解決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分管職責範圍內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領導管理不嚴,組織開展工作不見成效,制度和紀律執行不到位,致使“四風”問題多發頻發,出現嚴重違規違紀問題,巡視整改不落實等問題。

4.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缺位的問題。着力解決紀檢組自身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失之於寬、鬆、軟,該處分的不處分,該通報的不通報,該問責的不問責等問題。

(牽頭領導:盧建民;牽頭科室:直屬單位黨委、監察室;責任科室、單位:辦公室、購銷調控科、政策法規科、監督檢查科、財會審計科、流通發展科、軍供中心、質檢中心、糧油集團)

(二)“八清理”

1.對超職數配備幹部、違規進人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結合組織人事部門開展的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加大清糾力度,完善規章制度,全面促進和增強幹部選拔任用和機關、企事業單位進人工作的規範化和紀律性。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着力解決超出核定的職數配備幹部;以“低職高配”等形式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違規設置“助理”“顧問”等領導職務名稱配備幹部;出台“土政策”,用職務職級待遇獎勵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突破比例限額、超出規定範圍,變相設置非領導職數配備幹部等問題。

(2)違規進人問題。列出20xx年以來進人清單,着力解決冀組通字〔20xx〕36號文件下發之後,未通過公開招錄、招聘、調任、政策性人員安置進入事業單位人員;超編、混編、混崗進入人員;未經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自行進入正式人員等問題。

(3)未經批准擅自設立機構、配備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榮奇;牽頭科室:辦公室;責任科室:辦公室、糧油集團)

2.對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充實政策依據,查找工作漏洞,完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外事工作紀律,堅決清理和查處20xx年以來在因公臨時出國(境)活動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重點解決兩個方面問題:

(1)虛報出國(境)任務、審核把關不嚴問題。着力解決出訪人員無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超出組團單位業務主管範圍,派較高級別人員執行較低級別人員能完成的任務,以虛假身份出國(境)等問題。

(2)違規使用出國(境)經費問題。着力解決未按規定辦理經費先行審核或未執行經費審核意見,違規擴大出國(境)經費開支範圍,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虛報團組級別、人數、國家數、天數等套取出國(境)經費,到下屬單位或使用虛假髮票報銷出國(境)費用等問題。

(3)藉機公款旅遊問題。着力解決出訪人員未嚴格按照批准事項行事,擅自延長在外停留時間、改變行程路線、增加出訪國家(地區)、藉機公款旅遊,回國後未按規定公示實際執行情況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保芳;牽頭科室:財會審計科;責任科室:財會審計科、辦公室、糧油集團)

3.對亂收費、亂攤派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全面清理、嚴肅糾正各種“亂收費、亂攤派”行為,建立於法有據、科學規範、公開透明的監管機制,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切實保障企業和羣眾利益,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重點解決兩個方面問題:

(1) 行政事業性亂收費問題。着力解決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收費單位或收費項目被撤消後不終止收費;在國家和省、市規定之外,對企業進行檢查、評比、達標、升級、評優、鑑定、考試等活動並從中收費等問題。

(2)亂攤派問題。着力解決除法律法規和省、市規定之外,要求單位和個人集資;除發生重大緊急情況外,要求單位和個人贊助、資助和捐贈財物;憑藉職權強行要求參加有償培訓,訂閲圖書報刊音像製品,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業務資料或者器材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榮奇;牽頭科室:辦公室;責任科室:直屬單位黨委、政策法規科)

(3)行政許可違規收費問題。着力解決無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項目及收費;能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解決的事項,仍設定中介服務並收費;現有或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並收費;藉助行政權力壟斷經營、強制服務、強制收費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保芳;牽頭科室:購銷調控科;責任科室:政策法規科 )

4.對領導幹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插手工程項目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立足教育與監督,摸清情況、發現問題、嚴肅糾正、嚴格追責,促進領導幹部廉政建設。重點解決五個方面問題:

(1)領導幹部參與或變相參與經商辦企業。

(2)領導幹部親屬在其管轄的地方和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3)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4)領導幹部之間利用職權互相為對方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5)機關、企、事業單位負責人親屬做關聯生意,涉嫌利益輸送。

(牽頭領導:盧建民;牽頭科室:監察室;責任科室、單位:辦公室、直屬單位黨委、糧油集團)

5.對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特別是涉農資金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 深入清理和糾正滯留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問題,特別是弄虛作假、套取挪用涉農資金和糧食項目建設資金問題,建立資金項目清單,明確清理依據,健全制度機制,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結合今年的市直單位巡察要求,對20xx年以來專項資金項目進行清理,拉出清單。重點解決在專項資金申請、分配、撥付、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六個方面問題:

(1)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

(2)基層幹部冒領、私分農民補貼資金和補償款。

(3)項目申報中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

(4)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

(5)滯留、延壓項目資金。

(6)未經批准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

(牽頭領導:隨善明;牽頭科室:流通發展科;責任科室、單位:財會審計科、糧油集團)

6.對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三公”經費和公務用車管理中的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20xx年以來財務賬進行系統規範整理,全面清理和糾正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三公”經費和公務用車管理中的問題,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切實扭轉不正之風,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重點解決五個方面問題:

(1)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着力解決改革性補貼和獎勵性補貼超過規定的項目和標準,違規發放購物卡、各類獎金物資,以加油費、電話費、醫藥費等名義變相發放補貼,執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在人社部門核發的績效工資總量外發放的獎金和補貼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保芳;牽頭科室:財會審計科;責任科室、單位:辦公室、軍供中心、糧油集團)。

(2)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着力解決超標準佔用辦公用房;領導幹部在多部門兼職並多處佔用辦公用房;已辦理退(離)休手續或工作調動仍佔用辦公用房;以會議室、會客室等名義變相多佔用辦公用房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榮奇;牽頭科室:辦公室;責任科室:辦公室)。

(3)“三公”經費管理中的問題。着力解決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報銷超範圍、超標準以及與公務無關的費用;白條下賬、公款私存、私客公待、鋪張浪費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保芳;牽頭科室:財會審計科;責任科室:辦公室)。

(4)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着力解決違規超編制配車、超標準配車、公車私照;以各種名義違規使用其他單位和個人車輛;轉嫁公務用車購置(租賃)和運行費用,公務用車出售、報廢未按照資產處置規定執行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榮奇;牽頭科室:辦公室;責任科室、單位:財會審計科、軍供中心、檢測中心、糧油集團)。

(5)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改革中的違紀違規問題。着力解決超標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享受公務用車待遇,同時又以各種名目領取公務交通補貼;離職、退(離)休後,繼續佔用公務用車或領取補貼等問題;違規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榮奇;牽頭科室:辦公室;責任科室:財會審計科、軍供中心、檢測中心)

7.對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等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全面清理和糾正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等問題,完善機制,強化監管,營造良好的經濟秩序和發展環境。重點解決兩方面問題:

(1)招標投標不規範問題。着力解決規避招標及違法招標定標;串通招標、弄虛作假、通過掛靠資質、租借證書等以他人名義投標或中標後非法轉包;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交易的項目在場外交易等問題。

(2)違規出讓土地問題。着力解決出讓方案編制不全面,供地政策執行不嚴格,供地過程不規範,出讓價款徵繳不合規,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牽頭領導:隨善明;牽頭科室:流通發展科;責任科室、單位:糧油集團)

8.對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精準查擺、精準施策、精準問效,全面清理和糾正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促進全局幹部精神面貌明顯改觀、擔當意識明顯增強、服務效能明顯提高。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懶政怠政問題。着力解決不願意、不認真做事,對中央和省、市政策及決策部署,不知道、不學習、不研究;工作拖拉,敷衍塞責;拈輕怕重,推諉扯皮;不思進取,得過且過;對所分管的工作底數不清、情況不明,面對新形勢、新常態無所適從,長期打不開工作局面,分管領域或本職工作始終處於落後狀態等問題。

(2)不作為問題。着力解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攬權諉過,見問題就躲,見責任就推,死扣條條框框,能辦不辦、該辦不辦,圍繞程序打轉轉,形成“中梗阻”;對上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大而化之、籠而統之,對重點工作不親力親為,不重實效、不求質量,不按時完成;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難繞道走,碰到問題不擔當;漠視羣眾切身利益,態度簡單粗暴等問題。

(3)不在狀態問題。着力解決精神萎靡,不想幹事;脱離實際,盲目幹事;精力分散,不務正業;對崗位職責和任務要求不明;深入基層擺樣子,聯繫羣眾走過場;紀律鬆弛、行為散漫、作風漂浮,在崗不在狀態,不守規章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榮奇;牽頭科室:辦公室;責任科室、單位: 直屬單位黨委、監察室、糧油集團)

四、時間步驟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自20xx年2月開始至20xx年6月底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2月)。2月下旬,召開全局動員會,印發實施方案,對專項行動作出安排部署。糧油集團對涉及清理的問題,也要相應作出清理方案,並安排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決問題階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各牽頭科室、單位,要按照統一部署,實行統一行動,完成“八項”標準化動作:拉清單、建台賬、找問題、出措施、明責任、限時限、實報告、真整改。

3月底前,要拉出項目清單、問題清單,摸清底數,建立工作台賬,出台整改方案,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5月底前,要邊糾錯整改、邊總結問題、邊調查研究、邊問責處理。各項工作要科學統籌開展。

(三)完善制度、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6月)。完成“兩項”標準化動作:出成果、嚴問責。針對發現問題,及時建章立制,鞏固清理成果,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宣傳報道,交流成功經驗。

五、保障措施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敏感度高,意義重大,是我局當前的首要政治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各牽頭科室、責任科室、責任單位,要各司其職、分工負責,牢固樹立不解決問題是失職、解決不到位就是瀆職的意識,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嚴抓嚴管,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把紀律挺在前、把問題解決掉、把制度建起來,確保各項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在這次專項行動中,對於組織領導不嚴、查擺問題不清、解決問題不到位的反面典型,將按照“一問責”的要求,依紀依規從嚴從重嚴肅處理。

(二)堅持分類處置。對專項行動涉及的問題性質、表現形式和情形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建立工作台賬和問題清單。一要實行“清單式”管理,對標問題清單全面梳理具體問題,一科室一清單、一問題一檔案做到規範化、檔案式管理。二要實行“台賬式”管理,一科室一台賬,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總賬,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逐項整改、逐項銷號,各牽頭科室每週五定期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對馬上能解決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儘快見效;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問題,要明確目標,嚴格時限;對需要長期解決的問題,要完善機制,持續整改。要綜合運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多種方式解決問題,對於比較嚴重的典型問題,要以及依法嚴肅查處,體現越往後執紀越嚴。

(三)健全長效機制。專項行動要堅持標本兼治,更加註重發揮制度的治本作用。圍繞突出問題,深入推進體制機制改革,重點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廢工作,科學統籌、理順關係,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鞏固清理成果。要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堅持執行制度沒有例外、違反制度嚴懲不貸,讓制度成為硬槓槓、“鐵籠子”。

(四)強化責任追究。牽頭領導對所分管的問題要一週一調度,牽頭科室每週五下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清理工作台賬。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進行督導檢查,隨時掌握進展情況。對組織有力、成效明顯的,要予以表揚;對進展遲緩、效果較差的,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搞形式走過場、虛以應付的,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推諉扯皮、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和當事人責任,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一問責八清理實施方案 篇5

為深入紮實地開展好“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按照省、市、縣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要以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政治生態為目標,以巡視、巡察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為重點,以開展專項清理、強化監督問責、完善規章制度為手段,着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紀律鬆弛、有章不循、懶政怠政、侵害羣眾利益等制約和影響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推動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為實現全縣水利事業“十三五”良好開局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和紀律保證。

二、組織領導

成立棗強縣水務局“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局長、黨組書記朱洪武任組長,黨組成員張增利任副組長,各班子成員、股室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主任由劉寶忠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黃珊兼任。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一問責”

對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公開處理。

主要任務:依據《衡水市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監督檢查及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嚴肅問責和通報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典型,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重點解決以下問題:

1.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着力解決執行縣委、政府和局黨組決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以及重大問題不逐級請示、報告等問題。

2.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問題。着力解決黨的組織不健全,黨不管黨、黨的領導弱化,落實民主集中制等黨內法規制度不到位等問題。

3.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的問題。着力解決黨組、支部落實責任不力,致使“四風”和選人用人上的問題多發頻發,出現嚴重違規違紀問題。

4.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缺位的問題。着力解決對有問題的人員該移交不移交的問題。

(責任人:張增利)

(二)“八清理”

1.對超職數配備幹部、違規進人、違規借人問題進行清理。

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着力解決超出核定的領導職數配備幹部;以“低職高配”等形式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出台“土政策”用職務職級待遇獎勵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突破比例限額、超出規定範圍,變相設置非領導職數配備幹部等問題。

(2)違規進人問題。着力解決冀組通字[20xx]36號文件下發之後,未通過公開招錄、招聘、調任、政策性人員安置進入事業單位人員;超編、混編、混崗進入人員;未經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部門單位自行進入正式人員等問題。

(3)違規借人問題。着力解決借調幹部程序不規範等問題。

(4)未經批准擅自設立機構、配備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等問題。

(責任人:鄭全玲;責任單位:辦公室)

2.對國家公職人員“吃空餉”或變相“吃空餉”問題進行清理。

重點解決七方面的問題。

(1)未履行審批手續,長期不上班仍在原單位領取工資的。

(2)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未按《公務員法》規定辭退並仍領取工資的。

(3)以借調為名,既不在借入單位又不在借出單位上班,仍領取工資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司法處理,但工資待遇、離退休(退職)費未按規定處理到位的。

(5)在職及離退休人員亡故或被宣告失蹤,仍由家屬繼續領取工資的。

(6弄虛作假、佔編制不上班,騙取冒領財政資金的。

(7)其他採取不正當手段,違反規定領取工資、離退休費的。

(責任人:鄭全玲;責任單位:人事股、財務股、辦公室)

3.對領導幹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不

正當利益問題進行清理。

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領導幹部參與或變相參與經商辦企業。

(2)領導幹部親屬在其管轄的地方和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3)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4)領導幹部之間利用職權互相為對方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責任人:鄭全玲;責任單位:人事股、辦公室、財務股)

4.對亂收費、亂攤派問題進行清理。

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行政事業性亂收費問題。着力解決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收費項目被撤銷後不終止收費;在上級規定之外,對企業進行檢查、評比、達標、升級、評優、鑑定、考試等活動並從中收費等問題。

(2)行政許可中介服務違規收費問題。着力解決無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能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解決的事項,仍設定中介服務並收費;現有或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並收費;藉助行政權力壟斷經營、強制服務、強行收費等問題。

(3)亂攤派問題。着力解決除法律法規和省、市、縣規定之外,要求單位和個人集資;除發生重大緊急情況外,要求單位和個人贊助、資助和捐贈財物;憑藉職權強行要求參加有償培訓,訂閲圖書報刊音像製品,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業務資料或者器材等問題。

(責任人:文忠;責任單位:執法大隊)

5.對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及農村“三資”問題進行清理。

重點解決在專項資金申請、分配、撥付、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l)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

(2)項目申報中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

(3)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

(4)滯留、延壓項目資金。

(5)未經批准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

(責任人:鄭全玲;責任單位:財務股、工程股、農水股、壓採股、南水北調辦)

6.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違規公費出國(境)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三公”經費和公務用車管理中的問題進行清理。

重點解決六個方面問題:

(1) 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遊問題。着力解決虛報出國(境)任務、違規使用出國(境)經費、藉機公款旅遊等問題。

(2) 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善力解決改革性補貼和獎勵性補貼超過規定的項目和標準,違規發放購物卡、各類獎金物資,以加油費、電話費、醫藥費等名義變相發放補貼,執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在人社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發放的獎金和補貼等問題。

(3) “三公”經費管理中的問題。着力解決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報銷超範圍、超標準以及與公務無關的費用;白條下賬,公款私存,私客公待,鋪張浪費等問題。

(責任人:鄭全玲;責任單位:財務股)

(4) 領導幹部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着力解決超標準佔用辦公用房;領導幹部在各部門兼職並多處佔用辦公用房;已辦理退(離)休手續或工作調動仍佔用辦公用房;以會議室、會客室等名義變相多佔用辦公用房等問題。

(5)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着力解決違規超編制配車、超標準配車、公車私照;以各種名義違規使用其他單位和個人車輛;轉嫁公務用車購置(租賃)和運行費用,公務用車出售、報廢未按照資產處置規定執行等問題。

(6)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改革中的違紀違規問題。着力解決超標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享受公務用車待遇,同時又以各種名目領取公務交通補貼;離職、退(離)休後,繼續佔用公務用車或領取補貼等問題;違規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等問題。

(責任人:劉軍;責任單位:辦公室)

7.對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進行清理。

重點解決招標投標不規範問題。着力解決規避招標及違法招標定標;串通招標、弄虛作假、通過掛靠資質、租借證書等以他人名義投標或中標後非法轉包;專家行為不規範、管理不統一;招標代理機構借用資質或超越資質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交易的項目在場外交易;交易市場違規設立前置審批手續,增加交易環節等問題。

(責任人:文忠;責任股室:法制股)

8.對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進行清理。

(1)強化“懶政怠政”問題整治。着力解決不願意、不認真做事;工作拖拉,敷衍塞責;拈輕怕重,推諉扯皮:不思進取,得過且過;長期打不開工作局面,分管領域或本職工作始終處於落後狀態等問題。

(2)強化“不作為”,問題整治。着力解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對上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大而化之: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難繞道走,碰到問題不擔當;漠視羣眾切身利益,態度簡單粗暴等問題。

(3)強化“不在狀態”,問題整治。着力解決精神萎靡,不想幹事;脱離實際,盲目幹事;精力分散,不務正業;對崗位職責和任務要求不明;深入基層擺樣子,聯繫羣眾走過場;紀律渙散,不守規章等問題。

(責任人:趙勇;責任單位:工程股)

四、時間步驟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自20xx年2月開始至20xx年6月底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2月)。2月下旬,召開全局動員會,制定實施方案,對專項行動作出安排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決問題階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各責任人協責任股室按照全局統一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採取自查自糾、摸清底數、監督檢查、糾錯整改、追究責任等措施,集中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個人自查和單位自查要深挖問題,找出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領導班子、班子成員及工作人員都要有自查報告和問題整改清單。其中,問題整改清單要明確整改時限,領導班子問題整改清單逐項明確責任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彙總歸檔,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的自查報告、問題整改清單,經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後上報相關單位。

(三)完善制度、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6月)。針對清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健全長效機制。同時對專項行動進行總結,梳理歸納經驗做法。

五、保障措施

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敏感度高,為此,強化如下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全體人員要牢固樹立不解決問題是失職、解決不到位就是瀆職的意識,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嚴抓嚴管,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把紀律挺在前、把問題解決掉、把制度建起來。重要工作黨組書記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確保各項要求不折不扣落實。

(二)堅持分類處置。這次專項行動涉及的問題性質、表現形式和情形差異很大,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各專項分管責任人對分管的清理工作負全責,要抓好全局各股室的專項清理,不缺步驟、不少材料,交辦公室彙總、建檔。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好專項行動工作台帳和問題清單,逐項對照整治,逐項銷號。對馬上能解決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儘快見效;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問題,要明確目標,嚴格時限;對需要長期解決的問題,要完善機制,持續整改。堅持“自查從寬、被查從嚴”,對自查出的問題,視情節可從輕或免予處分;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律頂格處理。

(三)健全長效機制。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堅持標本兼治,更加註重發揮制度的治本作用。圍繞發現的問題,改進有關制度,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同時,要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堅持執行制度沒有例外、違反制度嚴懲不貸,讓制度成為硬槓槓、“鐵籠子”。

(四)強化責任追究。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每月調度一次。領導小組辦公室搞好督導檢查,隨時掌握進展情況,收集相關資料,健全台賬。對進展遲緩、效果較差的,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搞形式走過場、虛以應付的,要報領導小組組長給予嚴肅處理;對推諉扯皮、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上報縣紀委追究分管責任人責任,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附:棗強縣水務局“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和組成人員名單

報:棗強縣“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發:水務局“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

一問責八清理實施方案 篇6

為加大巡視整改力度,促進政治生態優化,省委決定自2月起至6月底,在全省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着力解決巡視中發現的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紀律鬆弛、有章不循、怠政懶政、侵害羣眾利益等制約和影響我省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推動全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政治生態。

“一問責”,是對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公開處理,嚴肅問責和通報曝光一批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典型,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重點解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失、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缺位四個方面問題。

“八清理”,是對超職數配備幹部、違規進人問題,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遊問題,亂收費、亂攤派問題,領導幹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特別是涉農資金問題,省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進行清理—— 對超職數配備幹部、違規進人問題進行清理,加大清糾力度,完善規章制度,全面促進和增強幹部選拔任用和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工作的規範化和紀律性。重點解決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違規進人兩個方面問題。

對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遊問題進行清理,嚴格執行外事工作紀律,堅決清理和查處20xx年以來在因公臨時出國(境)活動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進一步完善有關規章制度,確保我省因公臨時出國(境)工作健康有序開展。重點解決虛報出國(境)任務、審核把關不嚴,違規使用出國(境)經費,藉機公款旅遊三個方面問題。

對亂收費、亂攤派問題進行清理,建立於法有據、科學規範、公開透明的監管機制,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切實保障企業和羣眾利益,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重點解決行政事業性亂收費、行政許可中介服務違規收費、亂攤派三個方面問題。

對領導幹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進行清理,摸清情況、發現問題、嚴肅糾正、嚴格追責,探索建立長效監督制度,促進領導幹部廉政建設。重點解決領導幹部參與或變相參與經商辦企業;領導幹部親屬在其管轄的地方和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領導幹部之間利用職權互相為對方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國有企業負責人親屬做關聯生意,涉嫌利益輸送等五個方面問題。

對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特別是涉農資金問題進行清理,健全機制,完善制度,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點解決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基層幹部冒領、私分農民補貼資金和補償款;項目申報中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滯留、延壓項目資金;未經批准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六個方面問題。 對省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進行清理,切實扭轉在配車、用車上的不正之風,推動省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重點解決違規配備公務用車、使用公務用車、處置公務用車和費用、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四個方面問題。

對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進行清理,完善機制,強化監管,營造良好的經濟秩序和發展環境。重點解決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三個方面問題。

對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進行清理,促進全省各級幹部精神面貌明顯改觀、擔當意識明顯增強、服務效能明顯提高。重點解決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三個方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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