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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企業安全培訓方案

2022年企業安全培訓方案

2022年企業安全培訓方案

安全培訓方案1

1、目的

為了做好公司復產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強化全員的安全生產知識技能和崗位專業技術規程的學習與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特制定本培訓計劃。

2、程序

2.1制定復產安全培訓計劃

2.2組織實施監督培訓過程

2.3完善復產培訓記錄

2.4制定復產考試計劃

2.5組織實施監督考試過程

2.6檢查考核復產培訓檔案

2.7對復產培訓進行評價及改進

3、要求

3.1本次復產培訓由安全、生產、環保、設備、質檢、黨辦六大職能科室對陽化全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專業技術規程和企業文化宣講培訓,確保培訓到位。

3.2各車間(部門)及班組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復產前的崗前培訓工作,並做好記錄和歸檔工作,確保復崗前培訓工作紮實到位。

4、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陽化分公司20__年復產安全培訓。

5、職責及內容

5.1 人事勞資科負責制定復產培訓計劃並監督完成;

5.2 安全科負責復產前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

5.3設備科負責復產前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檢修安全技能和設備維護保養知識的培訓;

5.4生產科負責復產前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開停車注意事項和生產操作技能的培訓;

5.5 質檢科負責復產前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質量管理知識、安全分析操作技能和分析類危險化學品相關知識的培訓;

5.6環保科負責復產前相關安全生產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環保相關知識的培訓;

5.7 黨辦負責對復產前相關法律法規和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5.8各車間(部門)負責復產前本車間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設備性能、安全操作規程、自救互救、急救情況處理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等知識培訓;

5.9各班組負責復產前本崗位生產設備原理構造,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事故案例、消防器材的使用等知識培訓

6、對象

陽化分公司全體員工

7、具體安排

20__年3月4日——20__年3月8日公司集中培訓:

地點:三樓會議室

時間:上午8.00—9.30 (第一場) 9.30—10.30 (第二場)

10.30—11.30 (第三場)

下午14.00—15.00 (第四場) 15.00—16.00 (第五場)

16.00—17.00 (第六場)

20__年3月4日(甲班全員):安全、生產、環保、設備、質量、企業文化知識講座;主講單位:安全科(第一場)、生產科(第二場)、環保科(第三場)、設備科(第四場)、質檢科(第五場)、黨辦(第六場)。

20__年3月5日(乙班全員):安全、生產、環保、設備、質量、企業文化知識講座;主講單位:安全科(第一場)、生產科(第二場)、環保科(第三場)、設備科(第四場)、質檢科(第五場)、黨辦(第六場)。

20__年3月6日(丙班全員):安全、生產、環保、設備、質量、企業文化知識講座;主講單位:安全科(第一場)、生產科(第二場)、環保科(第三場)、設備科(第四場)、質檢科(第五場)、黨辦(第六場)。

20__年3月7日(丁班全員):安全、生產、環保、設備、質量、企業文化知識講座;主講單位:安全科(第一場)、生產科(第二場)、環保科(第三場)、設備科(第四場)、質檢科(第五場)、黨辦(第六場)。

20__年3月8日上午(維修、儀表、機修、原料全員):安全、設備、環保知識講座;主講單位:安全科(第一場)、設備科(第二場)、環保科(第三場)。

20__年3月8日下午(後勤機關全員):安全、環保、企業文化知識講座;主講單位:安全科(第四場)、環保科(第五場)、黨辦(第六場)。

20__年3月9日——3月15日各車間(部門)及班組進行崗前培訓。

8、考核

8.1所有參培人員要按時簽到簽退,不遵守規定者每人次考核20元。

8.2為保證課堂紀律,所有參培人員手機一律關閉或至於震動狀態,不按規定執行影響培訓紀律的每人次考核10元。

8.3各車間(部門)一把手要組織好本車間(部門)人員按時參加,發現缺員的,按每人次考核車間50元。

9、歸口管理

本次復產培訓方案由人事勞資科歸口管理。

人事勞資科

20__年3月28日

安全培訓方案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推進本質安全建設,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防護能力,防範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標準規範和公司有關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落實企業安全教育培訓主體責任,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意識,建立健全各級安全教育培訓體系和工作機制,並充分發揮其作用。

第三條 堅持“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安全必須管安全教育培訓”的原則,執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所有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並考核合格。從事國家規定的技術工種(職業)工作,必須按照《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建立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和專(兼)職培訓師隊伍,足額保障安全教育培訓投入和必備的場所、設備設施,建立健全企業和從業人員個人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第五條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掌握本職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識,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六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總(分)部及所屬各單位、各集體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公司所屬參股、代管單位參照執行。

第二章 工作體系

第七條 健全落實以企業主要負責人負總責、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培訓責任體系。建立覆蓋總(分)部、省、地市、縣公司和班組(所、站、隊)各層級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體系。

第八條 各級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是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應將安全教育培訓納入本單位年度教育培訓計劃,保證安全教育培訓項目和經費。

第九條 各級專業管理部門是本專業領域安全教育培訓主體責任部門,負責業務範圍內安全教育培訓,制定並實施專業領域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第十條 各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協調、指導、監督、評價、考核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彙總編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並督促實施。

第十一條 公司總(分)部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標準規範。

(二)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規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機制、工作體系和培訓檔案。

(四)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訓規劃。

(五)統籌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場所、專(兼)職培訓師資隊伍的建設。

(六)組織編寫、開發安全教育培訓教材、課件、題庫和案例等。

(七)定期組織省(區)公司級領導幹部、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

(八)組織開展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應急處置等專項教育活動。

(九)對所屬各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進行檢查、評價和考核。

第十二條 省(區)公司級單位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教育培訓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標準規範和文件要求。

(二)編制並實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三)負責省(區)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設施、專(兼)職培訓師資建設,定期開展省(區)公司級、地市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師的培訓。

(四)定期組織本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地市公司級單位領導、安全生產部門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

(五)組織開展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應急處置等專項教育活動。

(六)建立健全企業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教育培訓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和考試考核結果等。

(七)指導、檢查、評價和考核所屬各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十三條 地市公司級單位主要職責

(一)落實國家和上級安全教育培訓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標準規範和文件要求。

(二)編制並實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三)負責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設施、專(兼)職培訓師資建設,定期開展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師的培訓。

(四)定期組織本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縣公司級單位領導、安全生產部門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

(五)組織全員公共安全教育培訓。

(六)組織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有關安全知識進行專題培訓。

(七)建立健全企業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教育培訓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及考試考核結果等,評估培訓成效。

(八)指導、檢查、評價和考核所屬各單位、部門、班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十四條 縣公司級單位(中心、專業室、車間、分場、分部等)主要職責

(一)落實國家和上級安全教育培訓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標準規範和文件要求。

(二)編制並實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安全員、技術員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開展檢查、評價和考核。

(四)組織全員公共安全教育培訓。

(五)建立健全企業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各級安全教育培訓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及考試考核結果等,評估培訓成效。

第十五條 班組主要職責

(一)落實上級安全教育培訓有關制度和要求。

(二)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

(三)建立健全個人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教育培訓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及考試考核結果等。

第三章 培訓內容

第十六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具備與本企業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知識與管理能力,自主學習及參加相關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範等;

(二)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三)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生產事故防範、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以及應急處置知識;

(五)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八)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自主學習及參加相關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範等;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衞生等知識;

(三)安全風險分析、評估、預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知識;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以及應急處置要求;

(五)工作票(作業票)、操作票管理要求及填寫規範;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八)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八條 新入職人員。應逐級集中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應符合公司教育培訓管理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

(二)安全基本知識;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規程和勞動紀律;

(四)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五)緊急救護知識,特別是觸電急救;

(六)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七)網絡信息安全知識;

(八)消防安全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九)典型違章、有關事故案例等;

(十)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九條 新上崗(轉崗)人員。應根據工作性質對其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其具備崗位安全操作、緊急救護、應急處理等知識和技能,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規程;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工作環境、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五)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處理;

(六)安全設備設施、安全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七)典型違章、有關事故案例;

(八)安全文明生產知識;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條 在崗生產人員。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規程;

(二)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安全技術特性及安全防護措施;

(三)安全設備設施、安全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四)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五)典型違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事故案例;

(六)職業健康危害與防治;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一條 班組長、安全員、技術員。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制度標準、操作規程;

(二)安全防護用品、作業機具、工器具使用與管理;

(三)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四)作業標準化安全管控相關知識;

(五)工作票(作業票)、操作票管理要求及填寫規範;

(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違章查糾等相關知識;

(七)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相關要求;

(八)有關的典型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工作票(作業票)、操作票相關資格人員。地市公司級、縣公司級單位每年應對工作票(作業票)簽發人、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專責監護人)、倒閘操作人、操作監護人等進行專項培訓,並經考試合格、書面公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工作規程、現場運行規程和調度、監控運行規程等;

(二)工作票(作業票)、操作票管理要求及填寫規範;

(三)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四)作業標準化安全管控相關知識;

(五)典型違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違章查糾等相關知識;

(六)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三條 電力建設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按照政府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的要求,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併合格,依法取得國家規定的相應資格,自主學習並參加相關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國家和上級有關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範等;

(二)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化作業、職業衞生、安全文明施工等相關知識;

(三)工程建設安全風險識別、評估、預控,重大危險源管理、事故防範等知識;

(四)大型施工機械、施工器具、安全設施、安全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五)應用的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新工藝有關安全知識;

(六)應急管理、應急處置方案的編制和演練;

(七)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八)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九)國內外先進的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經驗;

(十)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 工程項目部相關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所從事的工程項目建設相適應的安全知識與管理能力,依法取得國家規定的相應資格,自主學習並參加相關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國家和上級有關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範等;

(二)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化作業、職業衞生、安全文明施工等相關知識;

(三)工程建設安全風險識別、評估、預控,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四)大型施工機械、施工器具、安全設施、安全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的檢查、使用、維護等安全管理要求;

(五)施工中應用的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新工藝有關安全知識;

(六)現場應急管理、應急處置方案的編制和演練;

(七)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八)典型違章、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九)國內外先進的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經驗;

(十)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五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培訓大綱,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並經單位書面批准方可參加相應的作業。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的作業人員,應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六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培訓大綱,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並經單位批准方可從事相應作業或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勞務派遣人員。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單位,應當將其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崗位安全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訓和考試。勞務派遣單位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

第二十八條 外來工作人員。使用單位應對勞務分包、廠家技術支持等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並經設備運維管理單位認可後方可參與指定工作。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應每年對應急救援基幹分隊、應急搶修隊伍、應急專家隊伍人員,開展應急理論、應急預案和相關技能培訓。

第三十條 各單位應每年至少開展一次交通、消防、應急避險、網絡信息等公共安全知識為主要內容的全員培訓。

第四章 培訓方式

第三十一條 各單位應採用集中培訓、技能實訓、現場培訓、在崗自學、仿真培訓、遠程培訓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培訓。

(一)集中培訓。各單位應自行組織或委託專業培訓機構開展集中式脱產培訓,結果納入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二)技能實訓。各單位應對所有生產技能人員,開展針對性的安全技能實訓,詳細記錄培訓過程及結果。

(三)現場培訓。各單位應結合現場設備、作業環境等實際情況,開展針對性、示範性、互動式安全教育培訓。

(四)在崗自學。員工在崗期間應積極主動自學安全知識,跟蹤學習最新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標準。

(五)仿真培訓。各單位應採用仿真技術手段對水電、變電、調控、特種作業等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六)遠程培訓。各單位應充分利用公司網絡大學廣泛實施遠程安全教育培訓,及時更新網絡培訓資源,實行網絡培訓學時學分制。

(七)跟班實習。新上崗人員應指定專人負責,採取“師帶徒”、輪班實習等方式進行跟班學習。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應定期組織安全考試,實行從業人員安全考試全覆蓋,結果納入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一)各單位應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生產人員安全規程的考試,並對考試情況進行通報;

(二)省(區)公司級單位領導、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按要求參加公司和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法律法規考試;

(三)省(區)公司級單位對本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和專業人員,對所屬地市級單位的領導幹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考試;

(四)地市公司級單位對本單位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專業人員、二級機構負責人、縣公司級單位及其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規範考試;

(五)地市公司級單位二級機構、縣公司級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班組人員的安全規章制度、規程規範考試;

(六)各單位應定期對全體從業人員開展交通、消防、應急避險、網絡信息等公共安全知識考試。

第五章 基礎保障

第三十三條 安全教育培訓場所設施。

(一)公司總(分)部。依託國網管理學院、高培中心、技術學院和應急培訓基地等公司級培訓機構,滿足各級各類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所需的培訓室、實訓場地。

(二)省(區)公司級單位。統籌現有培訓資源,堅持與生產現場同步、適度超前原則,加強安全實訓設備、設施建設,具備滿足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所需的固定場所(地)和仿真培訓、技能實訓、安全體感等功能。

(三)地市公司和縣公司級單位。按地域性質和實際需要,可利用本單位或聯合其他單位已有培訓資源,設立實操技能訓練室,滿足安全基礎知識、安全警示教育、觸電急救實訓、安全技能實訓、應急處置等培訓需要。

第三十四條 安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各單位應建立省(區)公司級、地市公司級專(兼)職安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專(兼)職培訓師應當接受專門的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專(兼)職安全培訓師每年需接受再培訓。鼓勵聘任註冊安全工程師擔任安全培訓師。

第三十五條 安全教育培訓網絡學習資源。根據安全生產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公司統一組織各單位有序開發,定期完善結構化網絡學習資源(培訓規範、教材、題庫、課件、案例等),建立知識共建共享機制。

第三十六條 安全教育培訓檔案管理。公司統一安全教育培訓檔案管理,規範企業和從業人員個人安全教育培訓檔案(見附表一、二),如實記錄,建檔備查。

第三十七條 安全教育培訓經費和項目。

(一)安全教育培訓經費使用應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列入年度教育培訓計劃的各類項目應在員工教育培訓經費中列支。列入安全費的安全技能、應急演練等安全培訓應從安全費用中足額列支。在實施技術改造和項目引進時,要專門安排安全教育培訓資金。

(二)安全教育培訓項目以及場所(地)、設施建設,按照項目管理相關規定,實行項目儲備、可研評審、立項實施、驗收評估全過程閉環管理。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 安全教育培訓監督檢查實行上級督查,同級督辦的工作機制。

第三十九條 各級人資部門應對安全教育培訓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專業管理部門對本專業領域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開展情況監督檢查。

第四十條 各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上級部署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安排,通過日常檢查和專項督查等方式,督促落實本規定。

第四十一條 安全教育培訓監督檢查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計劃制定及實施情況;

(二)安全教育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

(三)安全教育培訓場所(地)、設施、專(兼)職安全培訓師隊伍建設情況;

(四)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情況;

(五)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六)新上崗人員培訓及轉崗人員再培訓情況;

(七)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使用前對相關人員專項培訓情況;

(八)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建立及規範記錄情況;

(九)抽考安全生產應知應會知識;

(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七章 評價考核

第四十二條 各級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是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評價考核的責任部門。

第四十三條 安全教育培訓實施單位應對安全教育培訓全過程開展效果評估,持續提高安全教育培訓質量。

第四十四條 各級單位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的先進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單位和個人通報批評和考核。

第四十五條 對應持證未持證或者未經培訓就上崗的人員,一律先離崗、培訓持證後再上崗。

第四十六條 對各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訓、考試等工作落實不到位的責任。對因未培訓、假培訓或者應持證未持證上崗人員直接責任引發事故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安全教育培訓是指企業為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技術水平和事故防範能力,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開展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訓。

第四十八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公司總(分)部及省、市、縣公司級企業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各級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總監、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等;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從事安全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

第四十九條 工程項目部包括業主、監理、施工項目部;工程項目部管理人員是指業主項目部經理、安全、質量、技術專責,監理項目部總監、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施工項目部經理、項目總工、技術員、安全員、質檢員等。

第五十條 本規定由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自20__年10月18日起施行。

安全培訓方案3

1

培訓對象

保安服務公司和單位自行招用的保安人員。

2

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使保安人員熟悉消防法律、法規、規章,知曉消防工作職責, 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識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提高消防安全巡查檢查、初期 火災撲救、引導人員疏散和消防宣傳的能力。

3

培訓課時

理論授課,課時;操作實踐,時。

4

培訓內容

(一)消防安全基礎知識

1、燃燒的三要素

( 1)可燃物 :凡是能與空氣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劑起化學反應的物質稱為 可燃物。

( 2)燃物 :能幫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燒的物質,即能與可燃物發生氧化反 應的物質稱為氧化劑。

( 3)着火源(温度) :是指供給可燃物或助燃物發生燃燒反應的能量來 源。常見的是熱能,其他還有化學能、電能、機械能等轉變的熱能。

2、火災

( 1)火災的概念 : 火災是指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在各種災害中,火災是最經常、最普遍地威脅公眾安全和社會發展的主 要災害之一。火災可分為自燃、人為兩類。自燃是指雷擊、物質發熱自行引 起的燃燒;人為是指人們思想麻痺所引起的或犯罪份子縱火破壞。

( 2)火災的種類 :

普通火災(A 類):凡由木材、紙張、棉、布、塑膠等固體物質所引起的 火災。

油類火災(B 類):凡由引火性液體及固體油脂物體所引起的火災,如汽 油、石油、煤油等。

氣體火災(C 類):凡是由氣體燃燒、爆炸引起的火災都稱為氣體火災, 如天然氣、煤氣等。

金屬火災(D類):凡鉀、鈉、鎂、鋰及禁水物質引起的火災。

3、滅火的基本方法

( 1)冷卻法 :就是將滅火劑直接噴灑在可燃物上,使可燃物的温度降 低到自燃點以下,從而使燃燒停止。使用水槍,滅火器等,將水等滅火劑噴 灑到燃燒區,直接作用於燃燒物使之冷卻熄滅;將冷卻劑噴灑到與燃燒物相 鄰的其他尚未燃燒的可燃物或建築物上進行冷卻,以阻止火災的蔓延;用 水冷卻建築構件,生產裝臵或容器,以防止受熱變形或爆炸。

( 2)窒息法 :阻止空氣進入燃燒區,或用惰性氣體稀釋空中的氧含量, 使燃燒物質缺乏或斷絕氧氣而熄滅。用濕棉被,濕麻袋,石棉毯等不燃或難燃物質覆蓋在燃燒物表面;較密閉的房間發生火災時,封堵燃燒區的所有門 窗,孔洞,阻止空氣等助燃物進入,待其氧氣消耗盡使其自行熄滅。

( 3)隔離法 :是將燃燒物與附近可燃物隔離或者疏散開,從而使燃燒停 止。拆除與火場相連的可燃,易燃建築物;或用水流水簾形成防止火勢蔓延 的隔離帶,將燃燒區與未燃燒區分隔開。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火場內的 設備或容器內的可燃,易燃液,氣體排放,泄除,轉移至安全地帶。

( 4)抑制法 :是將化學滅火劑噴入燃燒區參與燃燒反應,中止鏈反應而 使燃燒反應停止。

4、疏散逃生

做好火災疏散逃生的基本要求是沉着冷靜,充分利用各種消防設施,遵循正確的逃生路線,應用有效的逃生或避難方法。實際火災中,如果能將逃 生的方法運用得當,就能順利逃生。

(1)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

火災初起時,除立即報警積極撲救外應設法疏散物資,尤其是貴重物資和易燃易爆物品。但當火勢猛烈確已無法搶救時,則不得再猶豫,應迅速離 開火場,免遭圍困和傷亡。初起火一般很小,居住者不要只顧自行滅火,而 要迅速報警。人員從起火房間撤離後,要立即關閉起火房間的門,並在着火 期間不得重返房間。逃生過程中,已煙霧瀰漫的區域,儘量匍匐地面爬行前 進,避免煙霧中的一氧化碳中毒,有條件的要儘量利用防毒面具或濕毛巾捂 住口和鼻。發生火災時,切忌不要乘坐電梯,應選擇疏散樓梯進行逃生。若已別無選擇, 只能從窗口逃生,儘量利用牀單、被套、 衣物等自制救生繩索, 緩降至樓下安全部位等待救援,不到萬不得已,切勿跳樓。

(2)逃生中避免火、煙危害的方法

①以濕毛巾掩口鼻呼吸,降低姿勢,以減少吸入濃煙。

②在無濃煙的地方,將透明塑料袋充滿空氣套住頭,以避免吸入有毒煙 霧或氣體。

③若逃生途中經過火焰區,應先弄濕衣物或濕棉被、毛毯裹住身體,迅 速通過以免身體着火。

④煙霧瀰漫中,一般離地面三十公分仍有殘存空氣可以利用,可採取低 姿勢逃生,爬行時將手心、手肘、膝蓋緊靠地面,並沿牆壁邊緣逃生,以免 錯失方向。

⑤火場逃生過程中,要一路關閉所有你背後的門,它能減低火的蔓延速度。

⑥火災發生後若已被困室內,則可利用水沾濕毛巾、牀單、衣服等塞住門縫,防止煙從門縫進來,同時利用窗口呼救或逃生。

(3)火災時被困在室內的待救方法

①到易獲救的地方等待救援(如靠近馬路的窗口附近或與入口較近的房 間等)。

②設法告知外面的人(用電話、手機通知119 你受困的位臵,或直接以 衣物、燈光於窗口呼叫)。

③防止煙流竄進來。

5、常用消防器材、設施

(1)滅火器

滅火器是最常用也是最基本的消防設施,能在其內部壓力作用下,將所充 裝的滅火劑噴出以撲救火災,並由人力移動的滅火器具,常為撲救初起火災 使用。按充裝滅火劑類型分,主要有水基型滅火器、乾粉型滅火器、二氧化 碳滅火器等幾類,以乾粉型滅火器居多。

檢查滅火器,主要查看滅火器的選型;查看壓力指示器、噴射軟管、保險機構、噴頭或閥嘴、噴射槍等組件,壓力指示器和滅火器的生產日期。滅火 器設臵應明顯、易於取用;組件完好,滅火器鉛封完整,帶有壓力錶的滅火 器錶針在綠色區域內,生產日期處於有效期內,滅火器按規範要求進行維修 保養和報廢;滅火器箱未上鎖;不應購臵、使用沒有銘牌、商標的假冒偽劣 及質量不合格的滅火器。

(2)室內消火栓

室內消火栓箱將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水喉以及火災報警按鈕等集裝 於其中,箱體形式有嵌牆暗箱、半明裝箱和掛牆明箱三種。通常,消火栓安 裝在箱體下部,出水口面向前方;水帶折放在框架內,也可雙層繞於水帶轉 盤上;水槍安裝於水帶轉盤旁邊彈簧卡上;水喉繞於轉盤上。消火栓箱門可 採用任意材料製作,但必須保證火災時能及時打開。

檢查室內消火栓, 主要查看消火栓箱門是否完整、便於開啟, 箱內無雜物,未安裝玻璃門的不得上鎖;室內消火栓箱內的水槍、水帶等配件齊全完好, 未被損壞、圈佔、遮擋、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火栓無生鏽、漏水現 象,水帶與接口綁紮牢固,水槍、水帶接口與消火栓接口型號相符。

(3)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又叫消防水龍,是指設臵在建築物外消防給水管網上的一種供水設施,其作用是供消防車(或其他移動滅火設備)從市政給水管網或室外 消防給水管網取水,或直接接出水帶、水槍實施滅火。

檢查室外消火栓,主要查看室外消火栓是否被埋壓、圈佔、遮擋,附近不得有影響使用的障礙物,周邊不得有影響正常使用的停車位;各部件完整, 標識明顯;閥門開啟靈活、方便,出水正常(有專用開啟鑰匙)。

(4)水泵接合器

在火災情況下, 當建築物內消防水泵發生故障或室內消防用水不足時,消防車從室外取水通過水泵接合器將水送到室內消防給水管網,供滅火使用。水泵接合器有地上式、地下式和牆壁式三種,其設臵應方便連接消防車水泵; 採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時,應有明顯標誌。

檢查水泵接合器,主要檢查水泵接合器周邊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水泵接合 器是否被埋壓、圈佔、生鏽和破損,影響正常的使用。

(5)消防水泵房

凡擔負消防供水任務的水泵房均稱為消防水泵房。 消防水泵房設臵在首層 時,其疏散出口宜直通室外;設臵在地下層或其樓層上時,其疏散出口應靠近安全出口。

檢查消防水泵房,主要檢查水泵房門前疏散通道是否保持暢通, 周邊不允 許堆有可燃物;水泵房內是否堆有雜物、是否有積水和漏水現象。

(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

疏散通道是指用於人員疏散通行至安全出口或鄰近防火分區的走道,主要指房間門至安全出口的室內走道。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員疏散的直通室內外安 全區域(如樓梯間及防煙前室、室外樓梯、室外地平面或避難走道等)的出 口。平時不需開啟,只在緊急情況下使用的出口,又稱緊急出口。

檢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主要檢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 間是否保持暢通,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嚴禁設臵鐵柵欄;樓梯間的防火門 是否保持常閉狀態及自閉功能情況;疏散門不用任何工具能否從內部開啟, 是否有明顯標識和使用提示。

( 7)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

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主要為建築內部發生火災時,人員逃生過程中視線受到影響時應急使用,在內部電源因火災發生故障,普通照明設施不能正 常使用時,顯得尤為重要。

檢查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主要檢查當生產、生活用電切斷後,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燈能否強制點亮;疏散指示標誌指示正確、位臵醒目、無損壞、無遮擋。

( 8)防火捲簾

防火捲簾平時卷放在門窗洞口上方(或側面)的轉軸箱內,火災時展開, 阻止火勢從門窗洞口蔓延。常見的設臵部位有自動扶梯周圍、與中庭相連通 的過廳和通道等處。

檢查防火捲簾, 主要檢查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雜物, 自動和手動方式能否 進行正常啟動、停止。

(二)保安員開展消防工作的依據

1、消防工作的方針和原則

《消防法》第二條規定: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 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 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

2、保安員消防工作的職責依據

《消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 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人員 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 散。”

《上海市消防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 “任何個人發現火災都應當迅速報 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為報警無償提供便利。不得謊報火警,製造混亂。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為撲救火災提供幫助的義務。在消防隊未到達火災現場 前,有關單位應當迅速組織力量撲救,減少火災損失。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 災時,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有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義務。”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在保安服務中,為履行保安服務 職責,保安員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1)查驗出入服務區域的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車輛和物品;

(2)在服務區域內進行巡邏、守護、安全檢查、報警監控;

(3)在機場、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對人員及其所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 檢查,維護公共秩序

3、保安員開展消防工作的相關要求

( 1)提高對保安隊伍開展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 消防安 全是社會治安工作的重要內容,事關廣大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 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開展消防工作是保安隊伍的重要職能之一。要充 分發揮保安隊伍點多、面廣和對轄區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重點要加 強對人員密集場所和加工作坊、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場所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預防小隱患引發大事故。

( 2)加強對從業人員消防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制定培訓計劃,採取集中培訓、專題培訓等形式加強對全體從業人員的消防業務培訓。培訓內容 要針對其工作場所中消防工作的特點,突出消防基礎理論知識及消防法律法 規等內容,重點掌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技能。

( 3)加強監管, 推動保安隊伍參與消防安全工作。各級公安機關保安監 管部門要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保安服務行業監管範疇,督促保安服務公司和 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調動保安隊伍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的積極性;要將保安隊伍參與消防安全工作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 的保安先進集體和個人,應予表彰獎勵。

(三)保安人員如何開展消防工作

1、保安員的消防基本素質

保安人員應具備“三懂”、“ 四會”的消防基本素質。 “三懂”是指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火災防範措施;懂滅火方法。

保安員應熟記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掌握本崗位哪些 因素可能導致火災發生,如何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預防,要做到人人能夠發現 工作場所火災隱患,並能夠及時進行處臵。

“四會”是指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會協助火場 處臵。保安人員應隨時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發現火災,必須立即撥打“119” 報警。同時,應立即組織人員疏散,及時向周圍員工和羣眾提示火情,迅速 判斷危險地點和安全地點,決定引導人員疏散和逃生的辦法,儘快撤離危險 地。遇初起火災,要及時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室內消火栓進行撲救。當消 防員到場進行火災撲救時,保安員要充分利用熟悉建築物內疏散通道、安全 出口、樓梯方位及火災情況等,協助消防員進行火災處臵。

2、保安員開展消防工作的基本要求

(1)守好大門。

把好進門關,觀察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等(如 汽油、香蕉水、大量的煙花爆竹)進小區;保持大門暢通,防止消防車道堵 塞,如遇火情,引導消防車快速到達着火點。

(2)看住設施。

巡查檢查滅火器、火災自動該報警器、噴淋頭、室內外 消防栓、水泵房、水泵接合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燈等消防設施、設 備是否有損壞、埋壓、圈佔、遮擋等現象;巡查疏散通道、消防車道是否保 持暢通, 防火門是否處於長閉狀態, 防火捲簾下方是否堆物等消防違法現象。

(3)勸阻違規。

對疏散通道堆物、堵塞消防車道的現象進行勸阻;對埋 壓、圈佔室內外消防栓的行為進行勸阻;對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等進 行勸阻;對破壞、挪用消防設施的現象及對其它產生消防隱患的現象進行勸阻。

( 4)及時報告。

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向單位負責人或消防職能部門報告。

( 5)配合處臵。

發生火災時,要主動配合消防人員的滅火救援行動,告 知消防員人員被困情況、起火部位、消防設施分佈等滅火救援信息,並協助 開展火災現場的人員疏散,及時切斷電源、氣源等輔助工作;火災撲救完畢, 要協助消防執法人員封鎖火災現場,配合開展火因調查,為調查人員提供第 一手的信息資料。

安全培訓方案4

為了規範安全生產工作,提高服務區員工的安全素質,帶動整個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提升,降低或避免生產性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切實搞好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特制定11年安全生產培訓計劃。

一、培訓目標

1、新招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後上崗的實現率達到100%以上;

2、企業全員接受安全培訓達標率100%;

3、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4、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5、廣場工作人員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6、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率達到90%以上,復培複審完成率100%。

二、培訓內容

1、基本知識:安全生產的概念、方針,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依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全管理員工作標準》、《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專業知識:各項應急預案,對應特種作業人員專業知識、安全達標規範等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

三、培訓計劃

1.一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依據

春節期間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

防盜、搶事件應急預案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2.二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加油站消防安全制度。對象:加油站員工

安全管理員工作標準。對象:管理人員

3.四月:消防安全學習制度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4.五月: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初起火災的撲救與人員疏散逃生

消防設施種類及使用情況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5.七月:食品安全知識及應急預案。對象:餐廳、超市員工

防洪搶險應急預案服務區。對象:全體員工

6.八月: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與義務

防雷擊應急預案

山體滑坡及泥石流應急預案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7.十月:“黃金週“期間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冬季道路安全保暢應急預案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8.十一月:冬季鍋爐技能及防火培訓。對象:鍋爐工

安全培訓方案5

根據處安全教育培訓的需求, 結合我站實際情況,為加強我站安全管理,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管理體系的的高效運轉,特制定我站安全培訓計劃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着對以對全站職工的利益高度負責的態度,緊緊圍繞青梅站的中心工作,進一步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普及安全知識,在廣大職工中廣大職工中牢固樹立起“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推進全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培訓內容

以“誰主管、誰負責”為工作原則,在具體工作中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安全生產發展新動向,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教育。

三、安全教育培訓對象

站全體職工、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特殊工種和臨時人員

四、安全教育培訓目的

強化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產

五、教育培訓實施措施:

1、充分發揮各科室的作用。

2、員工培訓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科室,充分發揮各科室的作用,保證員工培訓工作按計劃實施。

3、建立培訓、考核與使用相結合的制度。

4、凡特殊工種、技崗人員要求持證上崗,並對特殊工種、技崗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學習,學習合格准予上崗;

六、組織機構

為加強此次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青梅站特成立培訓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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