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育教學質量管理,激勵我縣中國小校及廣大教師愛崗敬業,切實加強校本研修,不斷深化課程和教學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中共小金縣委小金縣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教育發展新跨越的決定》、《阿壩州中國小教學質量評估辦法》,特修訂《小金縣中國小教育教學質量評比獎勵辦法》如下:
一、領導小組:
組長: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教育局黨組書記分管副局長
成員:教育局副局長各股室負責人
二、資金來源:
縣人民政府劃撥資金
三、評獎類別:
教育教學質量獎,教研、教育科研成果獎。
四、評比類別學校劃分
(一)國小
綜合學校辦學規模(學生人數不低於150人,不含學前班人數)、辦學條件、師資結構、同時結合上一學年教學質量排名等情況,將全縣23所國小劃分為一、二、三類學校,其中一類學校1所,二類學校5所,三類學校17所.規定:汗牛國小、窩底國小、潘安國小為三類學校;營盤國小、城關二小為二類學校,另三所根據前一年教學質量實行動態管理。
一類(1所): 美興國小
二類(5所): 城關二小、營盤國小、沃日國小、達維國小、新橋國小。
三類(17所):日隆國小、日爾國小、結斯國小、老營國小、崇德國小、美沃國小、沙龍國小、宅壟國小、新格國小、兩河國小、撫邊國小、木坡國小、八角國小、雙柏國小、汗牛國小、窩底國小、潘安國小。
(二)國中
中學設一類學校1所、二類學校2所、三類學校2所;
一類(1所):小金中學
二類(2所):美興中學、達維中學
三類(2所):木坡中學、汗牛中學
五、評比辦法及獎項設置
A:教育教學質量獎
(一)教學質量單科獎
凡參加州、縣統測的國小、國中、高中教學質量檢測的所有學科設教學質量單科獎。
1、參評條件
(1)班學額鞏固率不低於98%(以學年初《師生情況統計表》的學生人數為準);學生正常流動情況,須在學年統測“編號造冊”之前出具有力的證明,交教研室審核、認定,方可有效。
(2)班級學生人數不少於15人。
(3)學年統測學科平均分國小必須在60分以上,且屬於同類學校、同年級同學科前列者;
(4)國小一類學校學科分值須降低4個百分點後且高於二、三類學校方可參評;二類學校學科分值須降低2個百分點後且高於三類學校方可參評;國中一類學校、二類學校學科分值須降低2個百分點後且高於下一類別學校方可參評;小金中學(包括高中)網絡班學科分值須降低15個百分點後且高於其它類別學校(普通班)方可參評。
(5)高中參加州統測科目平均分需高於同類學校同年級同學科平均分方可參評。
2、成績計算
國小:學科分值=參考分值×10%+合格分值×40%+優生分值×30%+平均分值×20%
國中:學科分值=參考分值×10%+合格分值×50%+優生分值×20%+平均分值×20%
高中:考試成績以平均分計算。
3、獎項設置
國小:同時符合以上三個條件的一類學校,各年級各學科評出一等獎一名;二類學校,各年級各學科評出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同時符合以上三個條件的三類學校,各年級各學科評出一、二、三等獎各一名、兩名、三名。
國中:同時符合以上三個條件的全縣各類學校各年級各學科評出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一名。
高中:參加州統測的學科,符合以上參評條件的,分別評出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一名;由縣、學校自行組織考試的學科,分別評出一等獎一名。
4、獎金額度
一等獎獎金不低於600元,二等獎獎金不低於400元,三等獎獎金不低於200元。
(二)會考教學質量獎
小金中學每年會考不少於4人進入全州前50名,方可獲以下所設獎項,少於4人則不予獎勵。達維中學、美興中學、木坡中學、汗牛中學只要達到以下獎勵標準則予以獎勵。
1、升學率獎:以學校上線人數(即僅指通過招辦錄取的提前批、示範性、一般高中的學生上線人數)計算升學率,超過本校上一年升學率的獎勵任課教師集體獎金不低於5000元。
2、升學獎:在本縣讀滿三年以上的國中應屆畢業生,其會考成績在州內評比獎勵標準。
獲全州前1—10名,每一名獎勵任課教師集體獎金不低於15000元;獎勵學生個人獎金不低於1500元。
獲全州前11—20名,每一名獎勵任課教師集體獎金不低於10000元;獎勵學生個人獎金不低於1000元。
獲全州前21—30名,每一名獎勵任課教師集體獎金不低於8000元;獎勵學生個人獎金不低於800元。
獲全州前31—50名,每一名獎勵任課教師集體獎金不低於6000元。獎勵學生個人獎金不低於600元。
學校根據任課教師業績,制定獎金分配方案,具體落實到每一位教師。
(三)高中教學質量獎
在小金中學讀滿兩年以上的考生,每年大學聯考不少於7人硬上三本線,方可獲以下所設獎項,少於7人則不予獎勵。
1、高三升學率獎
以學校升學人數計算升學率,超過全州升學率的獎勵任課教師集體獎金不低於5000元。
2、高中升學獎
(1)在小金中學讀滿兩年以上的高中畢業生,其大學聯考成績硬上當年省控相應批次分數線後的獎勵標準:
硬上一本線:每一名獎任課教師集體獎金不低於20000元;獎勵學生個人獎金不低於20__元。
硬上二本線:每一名獎勵任課教師集體獎金不低於10000元;獎勵學生個人獎金不低於1000元。
硬上藝體本科雙線、三本線:每一名獎勵任課教師集體獎金不低於5000元;獎勵學生個人獎金不低於500元。
硬上一專線:每一名獎勵任課教師集體獎金不低於20__元;獎勵學生個人獎金不低於200元。
(2)高三單科獎
以州成績評定獎勵為依據,進行相應獎勵。
學校根據任課教師業績,制定獎金分配方案,具體落實到每一位教師。
(四)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獎
以州成績評定獎勵為依據,進行相應獎勵。
(五)教育質量綜合獎
1、評比條件:
國小、國中一二類學校須按單科參評條件降低規定標準後,納入三類學校進行全縣統一評比。
2、成績計算
國小:年度成績=學年末統測綜合分值+秋季抽測學科綜合分值
國中:年度成績=學年末統測綜合分值(七年級綜合分值×30%+八年級綜合分值×30%+ 九年級綜合分值×40%)+秋季抽測學科綜合分值
3、獎項設置
(1)學校教學質量綜合獎:
國小設一等獎1名、獎金不低於10000元,二等獎2名、獎金不低於8000元,三等獎3名,獎金獎金不低於6000元。
國中設一等獎1名、獎金不低於10000元,二等獎1名、獎金不低於8000元。
(2)國小、國中教學質量升類獎:
參加州、縣統測的中國小校,在州內、縣內評比由下一類別學校升為上一類別學校的,給予升類獎,獎金不低於3000元。
(3)國小、國中教學質量升位獎:
參加縣統測的中國小校設升位獎,以上一年國小、國中綜合測評排序,前10位每提升一個位次的給予不低於500元升位獎,排名10位以後的每提升一個位次的給予不低於300元升位獎。
B、教研、教育科研成果獎
(一)課題:凡立項研究並正式結題的科研成果(以結題證書、成果獲獎證書為依據),獲省級一等獎,獎金不低於5000元;二等獎,獎金不低於4000元;三等獎,獎金不低於3000元。州級一等獎,獎金不低於2500元;二等獎,獎金不低於20__元;三等獎,獎金不低於1500元。縣級一等獎,獎金不低於1500元;二等獎,獎金不低於1000元。
(二)課件、教學設計、課例等:凡獲省級等級獎的給予600元獎金;凡獲州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500元、400元、300元的獎金。
(三)論文:獲省級等級獎的給予300元獎金,獲州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200元、150元、100元的獎金。
如在此項獎中,有獲國家級獎的,將給予高於省級獎的獎勵。
(四)教師能力競賽:獲州級獎的給予州級相同獎勵,獲縣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500元、400元、300元的獎金。
特別説明:凡屬教育科研成果獎的獲獎項目,必須是經過縣教育局上報的,方可有效。
六、獎勵辦法
1、為獲獎者(個人或集體)頒發“榮譽證書”,並由學校依據頒獎文件的獲獎名次記入教師業務檔案。
2、為獲獎者(個人或集體)頒發“獎金”。
3、教師獲獎者與其年度專業技術職稱考核和評職晉級、評優選模、聘用等掛鈎,在其他同等條件下,獲獎者優先。
本辦法自20xx年起試行。
根據仁懷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對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指標要求,為了更好地激勵全校教職員工圍繞教育教學中心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學校激勵機制正確的導向作用,以獎勵“有效勞動”、重獎“高效勞動”為基本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獎項設置:
(一)、統考科目半期、期末考試成績總提高率排名獎
學科獎:以授課教師所上全部班級為單位,學科平均分提高率(佔60%)、及格提高率(佔20%)、優良提高率(佔20%)三者之和總提高率在學校同級同科排名獎勵(畢業班會考成績當做期末統考)。同級授課教師為二人的,設一等獎一名,獎金120元。同級授課教師為二人以上的,設一等獎一名,獎金120元,二等獎一名,獎金100元。一人上全年級的,如該科總提高率在同年級所有科目中位列一、二名的,獲一等獎,獎金120元,位列三、四名的,獲二等獎,獎金100元。)。
班級獎:以班級為單位,分年級進行。全科平均分提高率(佔60%)、及格提高率(佔20%)、優良提高率(佔20%)三者之和總提高率在學校同級排名的班主任予以獎勵(畢業班會考成績當做期末統考),每年級設一等獎一名,獎金200元,二等獎一名,獎金150元。
説明:
1、每次考試以20xx—20xx學年度第一學期半期考試成績為入口成績進行對比評價(今後新生招生以六年級升學考試的語文、數學成績為入口成績,其餘新開設科目以第一次學校統考成績為入口成績);
2、會考作為過關考試,該次考試不設獎;
(二)、音樂、體育、美術教師會考特長生輔導術科成績上仁懷一中錄取線,獎勵100元/人,成績上仁懷酒高、茅台高中、仁懷四中錄取線一人,獎勵80元/人。
(三)、會考升學獎
學校根據各班實際對九年級升入仁懷一中人數定標,超任務完成正取一人任課教師按周課時比例進行獎勵(20元每節,不含早晚自習、週末補課),超任務完成配額生一人任課教師按周課時比例進行獎勵(10元每節,不含早晚自習、週末補課)。
二、以上所有獎勵,有下列條款之一者,取消獎勵資格
1、參考率未達95%的不予獎勵(參考率以開校初教務處統計的學生數為基數,特長生獎不受參考率限制);
2、由於工作失職或失誤,由於侮辱、訓斥、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引發安全事故,並造成社會影響的不予獎勵;
3、在考試過程、評卷過程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經查實者不予獎勵,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一、活動目的
為了適應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需要,促進教師專業基礎知識水平、教學基本技能的全面提高,進一步提高全校教師的普通話朗誦水平,活躍校園文化氛圍,使教師們能夠在緊張的工作之餘充分展現自己的風采,學校面向全校教師開展一次“普通話朗誦比賽”。
二、參賽要求
本次參賽分為兩種方式,第一種為集體賽,第二種為個人賽。個人賽採取自願報名的方式,有意參賽的老師請於12月1日到教導處報名。集體賽的具體要求如下:
1、以年級和綜合科組為單位,人人蔘與,集體朗誦。
2、朗誦可以自選或自創材料,要求積極健康,內容充實,每個組朗誦時間3至5分鐘。
3、朗誦形式不限,如配樂等,自備伴奏載體。
4、比賽時間定於12月12日下午(星期五)業務學習時間4:10,地點在舞台。
5、比賽順序賽前抽籤確定。
三、獎項設置及評審辦法
本次集體賽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個人賽根據參賽人員另行決定。
四、機構設置:
總策劃:
總監:
評委:
分數彙總:
舞台設計:
報幕:
攝像:
五、評分標準:(十分制)
1、普通話聲、韻、調準確,語言流暢3分;
2、作品思想進步,內容富有人文精神2分;
3、處理符合作品意境,感情豐富,有表現力3分;
4、現場效果(包括語音語速、朗誦形式、整體配合、服裝、精神面貌等)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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