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方案 >活動方案 >

農村亂佔耕地整治方案範文(精選10篇)

農村亂佔耕地整治方案範文(精選10篇)

農村亂佔耕地整治方案範文 篇1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農村亂佔耕地整治方案範文(精選10篇)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佔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台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佔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週定期將巡查週報表彙總上報至鎮裏(委託自然資源所收集)。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台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着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製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羣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並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衞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佔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築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亂佔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佔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農村亂佔耕地整治方案範文 篇2

一、出台背景

為貫徹落實對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精神,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既採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範圍。根據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範圍的為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單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遊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於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閲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衞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衞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符合分户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佔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雲農經發〔20xx]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於惡意侵佔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於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佔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築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築並復墾到位。對20xx年7月3日後新增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於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佔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為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並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範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範圍為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有效期限為文件印發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農村亂佔耕地整治方案範文 篇3

為全面摸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清查摸排政策,根據《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全面摸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逐宗逐項查清違建時間、佔地面積、權屬性質、地類用途、審批備案等基本信息,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切實做到底數清、數字準、情況明,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積極構建依法依規、科學有序的自然資源管理利用秩序。

二、工作任務

根據上級部門的安排部署,摸清20xx年以來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一)摸排範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全鎮範圍內20xx年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

1、時間界限。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

2、耕地。佔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文化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數據庫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説明。

3、用地手續。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

4、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的幾種情形。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巳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台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二)摸排類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為以下三類。

一是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户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三是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三)杜絕新增違法佔用耕地問題。

對國家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後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佔用耕地的問題,堅決做到“零容忍”,嚴格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原則,立即自行查處整治到位,決不允許新增問題存在。

三、工作方式

(一)全面壓實責任。壓實壓緊各村黨委政府主體責任,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佔用耕地問題發生。按照“縣級牽頭推進、部門深度聯合、鄉鎮壓茬推進、村組全面參與、羣眾大力配合、鼓勵積極舉報”的工作模式,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逐級靠實工作責任,強化摸排工作措施,深入開展清查摸排,確保“無遺漏”“無死角”“全覆蓋”,全面摸清底數,一體推進整治。

(二)採取多種方式摸排。清查摸排工作採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等多種方式開展,堅持“以地找房、以房找地”的工作模式,發揮各自優勢,全面做好摸排工作。

1、工作資料數據

充分利用國家和省上統一下發的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最終成果數據庫及遙感影像底圖、20xx-20xx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最終成果數據庫及遙感影像底圖,20xx-20xx年度土地衞片執法圖斑、20xx年四個季度和20__年一、二季度土地衞片執法圖斑、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基本農田和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20xx年以來新增耕地項目圖斑、農轉用審批備案數據庫、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備案數據庫等基礎資料,結合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城鄉(村莊)規劃以及國土空間規劃數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初步成果及有關遙感影像資料、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發證、地籍調查(測量),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相關工作成果,作為摸排工作基礎資料。

2、清查摸排方式

(1)自上而下的摸排方式:具體是指,以“二調”數據庫及年度變更數據、“三調”初步成果、全鎮房地一體調查數據庫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數據為依據,對數據庫耕地中未經依法批准新增的建設用地(房屋)提取圖斑,採取“以地找房”的工作方式,對用地情況逐宗進行核查;對歷年國家土地衞片執法檢查中下發的衞星遙感監測違法圖斑以及歷年例行督察、各類國家、省、市巡視、巡查下發的疑似違法亂佔耕地圖斑,逐宗、逐圖斑進行核查。重點核查歷年在土地調查變更和衞片執法檢查中,將違法佔用耕地的建設用地按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偽變化進行變更和應拆除未拆除等問題。

(2)自下而上摸排的方式:具體是指,發揮鎮、村民委員會等各級基層組織作用,充分依靠基層組織最貼近羣眾、最熟悉情況、最掌握實情的優勢,發動羣眾、依靠羣眾逐村、逐社全面參與摸排工作。要清理彙總自然資源部門歷年發現的違法建房案件、收集基層幹部羣眾瞭解掌握的建房信息,釆取“以房找地”的工作方式,對20xx年以來新建房屋列出清單,根據佔用地類、審批情況等信息,逐宗、逐項排除清理出亂佔耕地建房問題。

(3)上下結合摸排的方式:具體是指,採取“人工+技術”的摸排方式,對近年來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的涉及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住建、林草等相關執法機關發現的問題,以及通過設立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線舉報電話受理的問題等進行全面彙總梳理,按照部門聯動、信息共享的要求,全部納入摸排範圍。.尤其對人工摸排有反映,圖斑監測有疑似的問題,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要充分運用遙感影像、農村承包經營權、設施農用地備案等基礎數據資料,結合技術手段,提取下發疑似圖斑,組織開展核查摸排,確保清查摸排工作全覆蓋。

(三)分類建立台賬。各村根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列出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突出問題,對照國家標準深入細緻排查摸底,對摸排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性質精準分類。一是以設施農用地、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耕地使用權後,違法建房的;二是因停批宅基地,造成村民佔用耕地自建的宅基地;三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但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繳納報批費用等未取得合法審批手續建設的基礎設施、公益性項目佔用耕地建房的;四是以其他方式擅自改變耕地用途,惡意違法佔用耕地建房的。

各村對摸排發現的各類問題要分類建立台賬,並根據國家下發的信息採集表所列調查內容,結合工作實際,全面精準填報建設主體、土地來源、違建時間、歷史成因、佔地面積、性質用途等相關信息,形成全鎮信息調查成果,確保摸排結果準確詳實,有據可查。

(四)詳細調查存量。各村要以村組為單位,對數據庫為耕地的村鎮規劃區域內無法耕種的耕地和設施農用地以及農村宅基地閒置、出售和前期通過拆違拆臨、“大棚房”問題整治後的潛在農用地、存量建設用地進行詳細調查,甄別分類、區別對待,結合中央、省、市、縣相關法律政策規定,建立台賬和信息數據庫,為進一步盤活存量宅基地和有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提供數據支撐。

四、工作步驟

(一)20xx年9月一10月15日,清查摸排階段。各村要全面摸清本轄區20xx年1月1日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按照“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三種類型摸排,逐一準確真實填寫信息採集表,按要求以村組為單元完成公示,經審核無誤後,錄入摸排數據信息系統

(二)10月16日一10月20日,審核彙總上報階段。根據省市縣要求,鎮政府對各村已提交的摸排數據信息系統的數據進行審核,經審核無誤後,上報上級單位匯交審核。

(三)10月21日-11月5日,核實糾正階段。根據上級對上報錄入數據的信息審核要求,各村及時開展核實糾正工作。

(四)11月6日一11月20日,彙總上報階段。11月2O日前,各村將摸排工作情況及分類處置意見建議方案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村報送的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意見建議,開展集中分析研判。

五、質量管控

(一)數據審核報送。摸排數據成果質量監控和審核工作自下而上、逐級負責把關,信息採集表必須由填報人、審核人、複核人(均可多人)簽字齊全,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住宅類房屋的摸排要以村(社)為工作單元,充分發揮村“兩委”的作用。通過摸排認定、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結果公開、透明、準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10天,公示內容要留存影像資料備查。摸排數據採集、彙總、報送自下而上進行,由村級審核簽字報鎮政府,並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後報送縣自然資源局,並對摸排數據的真實性負責並承擔責任。

(二)數據複核抽查。各村要加強摸排結果數據的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信息系統或數據匯交平台中填報,必須單獨上報。

(三)排查範圍監督。對上級部門專項清理整治製作下發的疑似圖斑、歷年土地衞片執法檢查下發的違法圖斑,以及例行督察發現問題、各類巡視、巡查、審計反饋問題涉及的違法佔用耕地的項目全面做到實地核查,鎮領導小組要對各村核查圖斑的質量和數量進行審核監督,防止出現漏查、漏報以及虛假核查等問題。同時,對核查區域要按照鎮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地塊的全域核查要求,不放過每一塊耕地和每一條投訴舉報線索,自下而上實行核查結果“零報告”制度,切實做到無死角、不遺漏、非例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深刻認識黨中央、國務院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極端重要性,以更堅決的態度、強有力的舉措,紮實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

(二)靠實工作責任。各村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在鎮耕地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統籌摸排工作,協調解決重大、疑難問題。鎮黨委、政府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每村確定1名村幹部做好本轄區問題台賬建立,信息系統數據彙總、審核、上報等工作。每村確定1名填報員,負責本村摸排信息的核實填報工作。

(三)嚴格技術標準。各村要嚴格執行摸排工作規定的技術標準、操作規範,防止出現有失公平公正、損害羣眾利益的情況發生。摸排舉證過程中,要從不同角度拍攝能全面反映房屋及佔地狀況的現場照片。信息採集表填寫要嚴格分類標準,填寫信息全面、真實、準確、規範,內容和數據要符合邏輯。數據把關審核要按照審核要求、審核標準、審核程序逐宗落到實處,確保摸排工作嚴謹規範。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村摸排工作要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及時向紀委監委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在摸排工作中,對應發現未發現,應上報未上報,以及對清查摸排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敷衍塞責、包庇縱容、失職瀆職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對摸排工作中發現的相關違紀違法線索,將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五)加強輿論引導。加強輿論引導,採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廣泛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相關內容,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工作。要注意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迴應社會關切和羣眾訴求,及時化解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對摸排工作中發現的重大情況和職責範圍內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

農村亂佔耕地整治方案範文 篇4

為貫徹落實中央糧食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和“藏糧於地、藏糧於技”的戰略部署,切實保護好、利用好耕地資源,根據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糧食生產緊迫感

糧食安全事關生存,是保障國民經濟健康運行的基礎和重中之重。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務必要提高認識,堅持藏糧於地,強化技術支撐,推進制度創新,推動政策落實,充分調動起農民種糧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有效遏制耕地拋荒,在20xx年底前全面實現水稻生產功能區復耕複種。

二、明確目標任務,分階段推動耕地拋荒治理

自20xx年 4 月 17 日起至20xx年 12 月 31 日,全面開展我縣耕地拋荒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全面摸清底數,實施登記造冊 開展時限:4 月 17 日至 4 月 30 日 具體要求:堅持屬地原則,由各鄉(鎮)政府負總責,嚴格落實耕地拋荒整治要求,以耕地中已劃定的水稻生產功能區為重點整治範圍,在邊查邊治的基礎上,全面發動鄉(鎮)村力量,抓緊摸清拋荒耕地的具體地點、已拋荒時間、面積、原因、性質等詳細情況,以行政村為單位進行登記造冊,建立管理台賬,在20xx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摸排,並於 4 月 30 日前以鄉鎮為單位將清查結果報送縣耕地拋荒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耕地拋荒領導小組將對摸排結果開展抽查。

第二階段: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施策 開展時限: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具體要求:各鄉鎮要根據拋荒耕地的不同情況,按照“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宜菜則菜”的原則精準施策,但嚴禁在已認定的水稻生產功能區新發展林果茶產業、挖塘養魚等生產活動。要緊盯完成時限,儘快對水田翻耕種植水稻,對旱地翻耕種植旱糧,確保20xx年 6 月底轄區內水稻生產功能區複種率達 50%以上,並於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務。

第三階段:強化檢查驗收,落實優惠政策 開展時限: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具體要求:縣耕地拋荒整治領導小組將在此期間組織督導組到各鄉鎮開展督導工作,查看相關落實情況,對拋荒耕地整治工作進行驗收。由縣財政局與農業農村局牽頭,根據鄉鎮上報的材料和《關於促進糧食生產、防止拋荒的七條措施》,及時兑現獎補政策、下撥補助資金。各鄉鎮要及時彙總上報補種面積、發放獎補資金、落實管護責任,防止復耕耕地再次拋荒或產生新的拋荒耕地。

三、強化工作舉措,積極推動消除耕地拋荒現象

(一)加大宣傳力度。由縣政府統一發布關於防止耕地拋荒的通告等政策文件。各鄉鎮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對保護耕地的法律法規和國家強農惠農政策等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持續性的宣傳,營造有利於復耕複種的工作環境和輿論氛圍,推動工作順利開展,增強廣大農民愛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覺性,動員廣大羣眾和社會各界的`力量,主動參與防止耕地拋荒。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鼓勵代耕代種。研究出台《關於促進糧食生產、防止拋荒的七條措施》等優惠政策,鼓勵農民加大耕種、禁止拋荒。對拋荒一年以上的,村集體依法依規追回耕地地力保護補貼,並按每畝 299 元收繳違約金,收繳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違約金統一上交鄉鎮。連續拋荒二年的,經書面催告後,村集體依法依規收回經營權,並組織流轉或代耕代種。拋荒撂荒連續三年以上的,經書面催告後,拒不復耕複種的,村集體逐級上報到縣農業農村局,並由縣農業農村部門納入本級信用信息平台不良信用記錄,同時向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備案。對建檔立卡貧困户、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羣體承包經營耕地拋荒撂荒的,視具體情況分類施策,由鄉鎮組織村集體組建代耕專業隊代為耕種,對代耕經營主體給予獎勵。鼓勵各鄉鎮根據實際情況出台政策,鼓勵復耕拋荒耕地。各鄉鎮要充分發動轄區內擁有機械化耕作設備的種糧大户,組建農機社會化服務團隊,為羣眾提供機械化代耕服務。(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完善基礎設施。一要提升耕地質量。各鄉鎮要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根據立地條件將擬建設區域周邊零星拋荒耕地地塊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範圍,統籌實施土地平整,減少田塊細碎化程度並提升耕地質量等別。二要完善水利設施。對具備條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設施提質改造為水田,實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高耕地質量等別,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數量。三要整修機耕道路。各鄉鎮要根據受益人口數量和羣眾出行、農業機械操作和轉移、中小型農用機動車運輸等實用情況,整修機耕道路。縣交通運輸局要加大對村道、機耕路修建政策及資金扶持傾斜,以便農業生產運輸。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強化農資備供。各鄉鎮要組織鎮村幹部及農技人員指導農户備齊備足所需的種子、化肥、農膜、農藥、農機等相關生產資料。組建縣鄉農技專家服務隊,開展技術指導,引導農民多種地、種好地。縣農業農村局、供銷社要時刻關注農資市場動向,強化監管並確保農業生產所需物資不斷供、不漲價、質量優、服務不斷檔。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供銷社)

(五)促進土地流轉。要充分發揮縣、鄉鎮土地流轉服務平台作用,促進土地向專業大户、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

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集中流轉,充分發揮農業規模化種植效應。

(責任單位:縣、鄉鎮農村產權流轉服務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落實獎勵政策,激發耕地拋荒整治內生動力

(一)鼓勵早稻擴大種植面積。由各鄉鎮統籌安排資金,對種植早稻的經營主體、農户,按照實際種植早稻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 300元/畝;種植雙季晚稻的,在早稻補助基礎上,另給予一次性補助 100元/畝;發展再生稻的,在早稻補助基礎上,另給予一次性補助 50 元/畝。

(二)鼓勵中晚稻種植面積。對集中連片種植中稻、晚稻 30 畝以上的經營主體,按照實際種植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 100 元/畝。

(三)鼓勵流轉土地種植水稻。對流轉土地在20xx年用於種植水稻面積 50 畝以上的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流轉租金補助 300 元/畝。

(四)鼓勵代耕代種拋荒地(含農村閒置地)用於種植糧食。給予代耕代種拋荒地種植水稻的村集體,按照實際面積一次性補助 500元/畝;代耕代種其他糧食作物的,按照實際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200 元/畝。給予退果樹、茶葉、油茶、林木等經濟作物,還耕種植水稻的村集體,按照實際面積一次性補助 800 元/畝;種植其他糧食作物,按照實際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 500 元/畝。給予開墾爛泥田或耕種機動車無法抵達,無寬度 1 米以上機耕路的邊遠耕地的種植水稻的村集體,按照實際面積一次性補助 700 元/畝;種植其他糧食作物的,按照實際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 400 元/畝。

(五)鼓勵工廠化育秧。給予單次水稻工廠化育秧規模超過 5000盤的育秧經營主體,單盤育秧盤長×寬為 50 釐米×25 釐米,每盤給予一次性補助 2 元。農業經營主體採購機械拋秧機具,一次性補助購機總金額的 1/2。農户自行購買水稻育秧盤育秧的,單盤育秧盤長×寬為 50 釐米×25 釐米,每盤給予一次性補助 1 元。

(六)扶持農機社會化服務團隊。農機社會化服務團隊總農機具不少於 15 台(套)的,採購農機具中應包含微耕機、小型挖掘機、抽水機、拋秧機、收割機、機庫等,購機總額及機庫建設總費用不低於 60 萬元,一次性補助企業 20 萬元。

(七)加大耕地基礎設施建設。各鄉鎮修建生產路(寬度不小於2 米),給予鄉(鎮)一次性補助每千米 1 萬元;開溝修渠,強化農田灌溉設施,給予鄉(鎮)一次性補助每千米 2 萬元;修復毀壞溝渠,清除淤泥、雜草,給予鄉(鎮)一次性補助每千米 1 萬元。

五、健全工作機制,實現耕地拋荒整治動態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耕地拋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實行縣級領導包鄉鎮(街道)、鄉鎮(街道)領導包村、村級幹部包組的耕地拋荒撂荒整治責任制,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由縣政府辦、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統籌協調推進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對轄區內的拋荒耕地復耕工作負主體責任,鄉(鎮)長是第一責任人,負責拋荒耕地復耕的組織領導、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面積核實、整治整改等工作。村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負責落實具體整治工作。

(二)全面推動落實。成立 6 個耕地拋荒整治工作督導組,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分赴 20 個涉農鄉鎮開展常態化全覆蓋督導,對照工作台賬,逐一排查,到田間地頭及時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各督導組於每週五上午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督導工作情況。各鄉鎮實行動態監測、銷號管理,每週定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實行績效考評。將耕地拋荒工作納入縣績效考核體系,組織開展考核工作;未實現年度目標的鄉鎮當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果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對考核優秀的鄉鎮給予全縣通報表揚。

(四)強化責任監管。縣督導組要強化督導,並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拋荒治理進度慢、工作不落實、責任不到位的相關責任人,予以約談、誡勉、效能告誡等。10 月 1 日起,村轄區內拋荒撂荒累計面積 5 畝以上的,給予村集體黃牌警告,並對鄉(鎮)包村幹部和村主幹給予問責。鄉(鎮)轄區內拋荒撂荒累計面積 30 畝以上的,給予鄉(鎮)紅牌警告,並對鄉(鎮)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給予問責。對按期完成任務的村集體,鄉(鎮)將收繳的違約金全額劃撥村集體作為工作經費。縣耕地拋荒監督舉報電話為()。

農村亂佔耕地整治方案範文 篇5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嚴格保護耕地的決策部署,完善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工作機制,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佔用耕地問題及龍巖市20xx年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及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緊密結合起來。為確保工作依法有序進行,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秀峯擔任,主要成員由大池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大池中隊、生態中隊人員組成。

二、時間及範圍

1.時間安排:20xx年

2.重點區域:基本農田保護區、319國道兩側及集鎮周邊。

三、重點任務

拆除重點:涉及佔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建房及“非農化、非糧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更好推進我鎮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行動工作,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上下聯動、部門協調的工作機制,及時解決行動推進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專項行動順利實施,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明確片區包乾。明確整治措施,明確問題清單及整治清單,分片實施,確保拆除整治專項行動有序有力推進。

(三)強化督查考評。為確保拆除整治專項行動有效開展,各片要認真落實“三張清單”,一是明確區域範圍內的衞片清單,劃清任務區域;二是梳理問題清單,明確拆除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三是強化責任清單,各片要落實拆除責任,層層分解任務,責任到人。領導小組將按片區進行“每週一通報、每週一排名”,同時,鎮黨委、政府將按有關規定予以正向激勵、逆向懲戒,拆除整治行動納入鎮績效管理考評內容,具體績效管理考評辦法另行制定。

(四)廣泛宣傳發動。充分發揮廣播村村響、網絡微信、橫幅標語等媒體作用,廣泛宣傳《土地管理法》、“八不準”的重要意義、法律法規。充分發揮村級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幹部帶頭作用,增強羣眾參與亂佔耕地整治及“非農化、非糧化”的積極性、主動性,營造濃厚氛圍,紮實推進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專項行動,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農村亂佔耕地整治方案範文 篇6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省、市、縣工作要求,將我鎮峯壩村作為全縣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試點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銅仁市錦江流域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摸清試點村20xx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耕地、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等情況,建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並進行分步整治、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行為,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以達到“去存量、遏增量”的工作目標。同時,總結經驗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整治經驗,為全面開展整治工作探索有效途徑。

二、組織保障

為切實推進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試點工作,特成立閔孝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推進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試點工作,及時研究解決試點工作存在的困難問題。由徐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啟華、李璞、張彩3位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抽調張敏奎、敖永陽、丁超、胡朋、袁澤華5位同志組建工作專班,工作專班統一在鎮政府四樓集中辦公,負責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工作步驟

(一)核實自查(20xx年1月1日至1月29日)

鎮農房領導小組要組織駐村工作隊對摸排出的存量問題再次認真核實,確保摸排信息表中每一要素準確無誤,核實後需要修改的,及時、積極對接縣工作專班在摸排系統中進行修改上傳。採取實地核查分類立檔,嚴格按五類分類建立檔案,遏制新增並採取遏制新增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同時,要同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特別是國家公職人員要帶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制定方案(20xx年1月30日至2月28日)

對照法律法規和上級分類處置政策,結合試點村實際制定分類處置方案,逐個房屋提出處置措施、時間表、責任人。處置方案經鎮黨委政府審定後,報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批准。

(三)處置報告(20xx年3月1日至6月12日)

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建立鎮村聯合巡查機制,明確分管領導和包村幹部責任,發揮村級組織和駐村幹部作用,真正做到責任到崗到人,依法依規開展處置工作。20xx年6月12日前完成所有存量問題處置工作並上報處置情況報告.

(四)檢查驗收(20xx年6月12日至6月30日)

於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對試點村的檢查驗收工作,並認真總結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以及存在的問題,提出下步全面開展處置工作的建議。20xx年6月12日前向縣農房辦報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處置試點工作情況報告。

四、分類處置措施

根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明確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這一指導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形成如下初步處置措施:

(一)確定處置的性質及類型。按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中明確的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等三類進行處置。一是明確重點整治性質,主要針對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二是經鎮城規委會認定嚴重影響村莊規劃、破壞村容村貌和閒置的,一律進行拆除。三是其它構築物類暫不納入處置範圍。

(二)按時間節點分類處置。一是對20xx年1月1日以前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依法完善相關手手續;二是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前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置;三是對20xx年7月3日後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實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並要求相關責任人限期復耕。

(三)接是否強佔多佔、非法買賣等情況進行具體分類處置。1.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建設的住宅類(房屋主體結構安全):一是要結合實際現狀,如數據庫中為耕地、基本農田,但實際是二調劃定不實、現狀為非耕地不應按佔耕和佔用基本農田處置,經依法處置後完善相關手續;二是對於一户多宅將其空閒的'住宅進行拆除並復耕,將現有住房依法處置後完善相關手續;三是符合一户一宅但超出《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中規定的面積標準的,若房屋是修建在自然寨子中而不是單獨佔用大田大壩,房屋本身佔地面積不大,壩子只是利用房屋周圍的空地進行圍合,處罰後補辦相關手續;四是對城鎮居民和外村村民建房私下買賣的,符合規劃的,對買賣雙方進行處罰,並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對規劃有嚴重影響的,必須依法拆除,沒有嚴重影響的依法調規並處罰後補辦相關手續;五是對國家幹部(離退休幹部)非法買賣佔耕建房的,經調查屬實,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依法沒收土地和拆除房屋外,還要追究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管理不嚴的責任。六是本村村民住房經所在的村(社區)認定為剛性需求、符合一户一宅佔耕或佔用基本農田建房需依法拆除的鎮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委託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公司對拆除的建築物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的結果按照建築物建造成本價的50%子以救助,資金納入財政統籌解決。試點村要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落實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單列、村莊規劃預留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空間等措施;完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制度,探索多部門宅基地聯審聯批機制;落實宅基地管理屬地責任,鎮政府要依法履行宅基地審批職責,探索建立規範審批管理、簡化申報材料、提高審批效率工作機制,為農村村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審批服務。

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類(村兩委辦公房、農村教育設施、養老設施、衞生文化娛樂設施等):一是屬於國家投資公益性、基礎設施、民生等建設項目,符合規劃的由業主方或其主管部門依法補辦相關手續,不符合規劃的依法調整規劃後補辦相關手續;二是不屬於國家投資的,符合規劃的處罰後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不符合規劃的處罰後依法調整規劃後補辦相關手續。

3.產業類項目:一是對非扶貧建設項目,有發改備案或審批手續且符合規劃的,處罰後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二是屬於農村集體經濟和扶貧建設項目並有上級部門明確建設的,按規定完善相關手續;三是將住宅改變為產業(山莊和農家樂)的,應按場所的實際情況界定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

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工作的重要工作。要高度重視、認真實施,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嚴肅工作紀律、細化工作方案、加強溝通協作、齊心協同推進、保障工作經費、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組織實施。

(二)明確分工,全面壓實責任

要細化整治責任,將整治任務落實到人。責任人要對整治工作的真實性負責。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工作措施,並積極協調對接整治工作涉及的户籍、人口統計、項目情況等資料,指導村級開展整治。整治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三)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要採取微信、電子屏、海報、展板、橫幅、宣傳車、羣眾會、小組會等形式廣泛開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銅仁市錦江流域保護條例》及“八不準”“十個一律”等法規政策宣傳,提高羣眾的政策知曉率,營造濃厚的工作氛圍,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依法建房、規範建房,從源頭上杜絕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東建西等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推進。並充分了解幹部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釋和引導工作,有效防範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同時,設立舉報電話(),自覺主動接受監督。對打着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羣眾合法權益的,要嚴肅處理並公開曝光。

(四)強化監督,注重成果運用

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督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鎮紀委對整治工作全程進行監督,對整治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農村亂佔耕地整治方案範文 篇7

20__ 年鎮以中央一號文件為綱領,以省、市、縣關於發展糧食生產工作的政策精神為指針,以確保糧食生產安全為核心,切實保護耕地,充分利用每一寸耕地,堅決制止耕地拋荒,確保糧食增產,農民增收。為杜絕稻田拋荒,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湖南省耕地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提出的稻田拋荒專項治理工作,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農村工作會議部署,採取有效措施,抓細抓實稻田拋荒專項治理各項具體工作,為全鎮糧食生產穩面積、穩單產的工作目標落實提供重要支撐,盡最大力量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二、工作重點

(一)嚴防死控稻田拋荒新增面積 以 20xx年稻田計税面積為紅線,以全鎮主要公路沿線、高速公路及連接線、糧食監測點、鄉村振興示範點、高標準農田建設示範區等 200 米可視範圍內稻田為重點,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確保 20__ 年全鎮各村無一處連片稻田拋荒面積。

(二)逐步消減現有稻田拋荒面積 各村要全面摸排各組稻田拋荒總量,農業綜合中心成員和鎮包村幹部督促對各村、組、户的拋荒田實行台賬式管理,由包組村幹逐組逐户登記經營稻田户主、面積、丘塊名稱、拋荒原因、年限及整治措施並由鎮村幹部簽字蓋村章。各村要科學合理安排耕種計劃,迅速行動,適宜種植水稻的至少要種植一季水稻,力爭全部種上雙季水稻。確因嚴重缺水,也要種上一季紅薯+油菜或玉米+油菜。常年積水、泥腳太深機械不能作業的丘塊除草後改種蓮藕、菱角或茭白。全鎮範圍內開展省、縣、鎮、村主幹道兩旁及高速公路 200 米可視範圍內稻田拋荒清零行動,屬國家糧食監測點的印塘村要確保監測點內無一坵拋荒田,並 100%種植雙季稻。

(三)改善條件提高糧食作物種植面積 改善農田水利設施灌溉條件刻不容緩,要全面加強長期排灌不暢,滲漏或淤塞嚴重難以引水灌溉的主幹水渠和支渠渠系建設,提高灌溉水源的利用率,擴大稻田灌溉面積,提高稻田糧食作物種植面積。

(四)建立長效機制制約稻田拋荒 各村要積極建立耕地有序流轉機制,在尊重承包農户意願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地引導拋荒農户依法流轉稻田;要建立耕地拋荒約束機制,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農業“三項補貼”改革試點方案》要求,對一年以上拋荒耕地,一律對承包農户取消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依照已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條有關規定,承包經營耕地的農户連續 2 年拋荒的,對拋荒者進行適當處罰,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由村組集中流轉,交由種糧大户進行耕種。要建立鼓勵糧食生產的激勵機制,將拋荒稻田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打入代耕代種者名下。對自己不耕種又阻擾村組土地流轉的行為堅決遏制,如造成後果的一律交由公安機關嚴厲打擊處理,對村干將耕地地力補貼打入拋荒農户名下套取惠農資金的,將嚴肅紀律追責問責,涉嫌違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五)盤活長期閒置非農建設佔用稻 田和依託田間工程建設增加水田面積 把連續 2 年未使用的非農建設佔用稻田,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稻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要充分依託國家持續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力度的有利條件,積極推進小坵改大坵增加稻田面積。

(六)抓住三個關鍵時段的工作,把握時間節點。

1、要求各村在 4 月 20 日前對轄區內荒田完成全面摸排,建好台賬紙質檔簽字蓋章後交至農業服務中心農技工作組。聯繫人員:熊豔()

2、包村鎮幹部和農業綜合中心成員 4 月 22 日前需到所負責的村加強督查,做到不漏死角。

3、各村所有拋荒田務必在 5 月 1 日前完成翻耕。

三、獎懲辦法

(一)獎勵機制 1

1 、種植主體參與拋荒稻田治理獎勵。

根據全鎮種植主體落實稻田拋荒治理規模大小,優選治理規模靠前的三位種植主體進行表彰,獎勵標準:種糧大户耕種面積達 1500 畝以上且流轉地所在村無拋荒的獎勵 2 萬元/户,種糧大户耕種面積達 1200 畝以上且流轉地所在村無拋荒的獎勵 1 萬元/户,種糧大户耕種面積達 600 畝且流轉地所在村無拋荒的獎勵 5 千元/户。

2、 各村落實稻田 拋荒治理任務獎勵。

各村 100%完成轄區內縣、鄉、村道兩旁 200 米可視範圍內完成稻田拋荒清零任務的獎勵村 5000 元,包村幹部和農技人員分別獎勵 500 元。任務沒有完成或發現新增稻田拋荒面積的村一律不得享受獎勵。

3、 鎮村兩級投入標準。

為加大稻田拋荒整治力度,對集中連片拋荒 2 年以上的稻田集中整治的種糧大户,鎮村兩級給予 50 元每畝的補貼(鎮級投入 30 元/畝,村級投入 20 元/畝)。

( ( 二) ) 、懲處措施

1. 工作任務落實不力懲處。對沒有完成轄區內縣、鄉、村道兩旁 200 米可視範圍內稻田拋荒清零任務的村扣減當年村級轉移支付資金 1 萬元,用於種植大户整治拋荒。

2. 考核排位居後懲處。對每次考核排名後三位的村,約談村書記、主任。

3. 稻田拋荒異常嚴重懲處。對各村轄區內國、縣、鄉、村道兩旁可視範圍外稻田分別出現連片常年性稻田拋荒面積在 5 畝以下罰村幹 200 元/畝;拋荒面積在 5 畝以上(含 5 畝)、10 畝以下的罰村幹 300 元/畝;拋荒面積在 10 畝以上(含 10 畝)罰村幹 500 元/畝,包村幹部與農業部門責任人各罰 500 元每人,村兩委工資再下調 10%;任務未完成排名後三位的村給予責任單位“一票否決”,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取消當年度名次及目標管理先進獎。

四、資金來源

在足額發放種植農户補貼資金的基礎上,全面整合 20__ 年縣級整治稻田拋荒對鎮、種植主體獎勵資金和鎮財政投入 10 萬元全部用於今年稻田拋荒專項治理。重點支持原拋荒稻田種植的雙季稻、一季稻、油菜、紅薯、玉米和蓮藕等,要加強資金監管,充分發揮資金效能。

五、強化保障

(一)強化領導 成立稻田拋荒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二)強化責任 實行稻田拋荒治理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

各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為稻田拋荒治理保障糧食生產直接責任人,要嚴格落實稻田拋荒治理任務,逐步消滅常年性拋荒稻田,堅決遏制季節性拋荒。要增強責任意識,進一步加大鼓勵農民種糧政策和支農惠農政策的落實力度,切實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湖南省耕地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營造全社會珍惜稻田的濃厚氛圍。

(三)強化考核 為確保全縣稻田拋荒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鎮黨委、鎮政府牽頭組織鎮紀委及稻田拋荒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對各村開展高密度督查,對稻田拋荒治理情況進行督查督辦,鎮自然資源所負責徵未耕種的拋荒稻田並治理。

農村亂佔耕地整治方案範文 篇8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於印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協調機制辦發〔20xx〕1號)《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黔農房整治〔20xx〕1號)《遵義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和《道真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紮實開展摸排,摸清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台賬,重點查清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情況,為下步分類穩妥處置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強化監管服務,依法依規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了推進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順利開展,將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成立農村亂佔耕地摸排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鎮農村違法亂佔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業務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和數據收集上報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洛龍鎮自然資源所,由趙壽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文件起草、方案制定、上下協調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佔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涉及強佔多佔、未批先建、非法出售土地建房等情況,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台賬摸排範圍。全鎮農村範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築物違法佔地建設情況。

(一)各村(社區)按照上級下發的相應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在下發的圖斑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進行外業摸排,但要在相應圖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備案、設施農用地批准等信息。

(1)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2)已合法審批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3)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違法佔地擴建的房屋;

(4)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修建的臨時建(構)築物;

(5)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

(6)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和《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農業農村廳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黔自然資規〔20xx〕1號)規定,修建的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

(7)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三)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佔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採集表和摸排登記信息平台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台(手機APP),由鄉鎮各村(社區)幹部以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摸排。

(一)外業摸排。鎮掛幫領導調度各村民委員會、鎮直部門包村民小組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

(1)外業摸排人員下載並註冊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研發的登記信息平台(手機APP),由本級管理員通過後,按照《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户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築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2)本次摸排佔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採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像圖斑清楚的,也可採取圖上勾繪等方法確定;圖斑範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3)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後,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台(手機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築物照片上傳。

(4)各採集員對所摸排成果的數據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及時返回現場核查。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縣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基礎信息、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1)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相關信息填寫完成後,由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依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糾正。

(2)各村要邊組織摸排、邊開展成果審查、邊進行數據匯交。數據匯交採取從一線開始逐級匯交的方式進行,每一個圖斑或建(構)築物摸排、審查完成後均可進行數據匯交。匯交後發現存在問題的,經上級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級應及時對下級匯交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返回糾正。逐級審查完成後通過數據匯交平台報送市級彙總。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紙質上報,不得在匯交平台填報。

(3)鎮級建立成果數據審查制度,由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擔任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台審核員,組織人員分別強化非宅基地類、宅基地類及處罰信息審核,確保鎮縣摸排信息準確,並彙總成全鎮工作台賬。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0日至18日)

(1)鎮級向縣級領取輔助圖斑、試點摸排填報表冊、制定摸排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及培訓會,自然資源所、農業農牧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至少安排人登錄摸排登記信息平台進行用户註冊,註冊為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台主管理員和審核員。

(2)利用上級下發的輔助圖斑套合用地審批矢量數據(審批宅基地、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等矢量數據)下發,各村建立專門摸排隊伍,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8日至10月6日)

(1)各村組織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並及時完成內業審查和外業抽查,及時利用手機APP上傳相關數據,同時,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2)鎮級數據匯交平台審核員、管理員及時完成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填報管理信息,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5日前)

(1)各村向鎮級提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紙質摸排成果。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後提交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匯交初步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0月20日前)

(1)鎮級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等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後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後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3)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後報縣農房辦。

六、職責分工

(1)各村是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嚴格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村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鎮摸排工作方案狠抓落實,按時上報摸排成果和分類處置建議,對摸排成果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摸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壓緊壓實責任,精心組織摸排隊伍開展摸排,負責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築物類基本信息填報,並對摸排採集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鎮自然資源所:負責對各地非農村宅基地類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非農村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築物類等)摸排數據;負責全鎮非農村宅基地類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摸排過程中發現的新增違法佔地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非農村宅基地類用地報批,確保各類項目用地需求。

(3)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農村宅基地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農村宅基地摸排數據;負責全鎮農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新增農村宅基地違法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指導各地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滿足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剛性需求,維護農民羣眾合法利益。

(4)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違法線索收集、立案查處等工作,負責審核、填報各地摸排數據中的處罰信息。

(5)鎮派出所:負責配合提供和核對户口、人員信息,對干撓、阻礙、恐嚇摸排工作和威脅摸排人員安全的予以從快處理。

(6)鎮司法所:負責及時完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中的法治宣傳、涉訴案件,及違法案件強制執行工作。

(7)鎮直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負責提供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相關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黨中央安排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此次摸清底數是為下步分類處置打下堅實基礎。各村要高度重視,想盡一切辦法,摸清轄區亂佔耕地情況。

(二)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細化工作責任,明確領導包村(居)、幹部包組,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對一線摸排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相關職能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指導和督促檢查,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各地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按照“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核、彙總等環節的責任。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摸排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氛圍。各村(社區)要切實採取措施,廣泛宣傳動員,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户的宣傳作用,採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對村民小組長等村幹部的教育培訓。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農村村民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大眾和媒體的監督。對打着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羣眾合法權益的,要嚴肅問責並公開曝光。

(四)強化督促檢查,保障成果質量。鎮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深入一線,充分了解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交辦或掛牌督辦,並持續跟蹤督促問題及時有效處理。

農村亂佔耕地整治方案範文 篇9

一、工作背景

7月31日和9月17日,國務院和省政府相繼召開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查清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為全面查清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基本情況,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目標任務

通過摸排,全面摸清底數,準確區分問題類型,重點整治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和處罰情況,建立台賬和數據庫,為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奠定基礎。

三、範圍對象

(一)房屋:20xx年1月1日以來(黨的十八大以後)建設的房屋。分為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以及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對全部或者部分佔用耕地(包括國有和集體)的房屋要一併摸排。本次摸排的房屋類型分為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產業類三大類。

(二)耕地:

1.“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

2.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

3.“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

注意: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的情形包括:對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台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四、摸排路線

一是資料準備,提取疑似圖斑。圈定疑似違法亂佔耕地建房圖斑,製作圖斑工作底圖,及時下發各鎮核查;二是進村入户,開展現場核查。主要是現場核查並填寫信息採集表;三是集中會審,公示摸排結果。集中會審確定亂佔耕地建房的對象,審定惡意佔用耕地建房的類型。公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接受羣眾舉報監督;四是逐級審核,形成初步成果。經逐級審核後的摸排結果作為初步摸排結果,各鎮按期上報縣工作專班和填報到國家信息平台。市對縣摸排結果按20%比例抽查,不合格的及時整改;五是複核糾正,上報國家平台。由縣相關部門對初步摸排結果進行再複查審核,完成糾正工作,之後形成問題最終摸排成果上報市級信息平台,有保密要求的需單獨上報。

五、督導核查

成立縣級核查督導組,分工成4個小組開展工作。

六、時間安排

1.摸排準備階段(9月27日前),主要是提取疑似圖斑、制定工作底圖、準備基礎資料、啟動摸排工作。

2.集中摸排階段(9月27日至10月20日),主要是實地開展摸底排查,初步摸排結果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督導後再報市級。

3.信息補正階段(10月31日前),形成最終摸排成果數據並上報市級,同時報送摸排工作情況及分類處置意見建議。

七、工作要求

(一)責任主體:各鎮黨委、政府。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實行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責任制。

(二)責任分工:縣級:總體負責;鎮級:具體實施;縣級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及時通報情況、及時移送線索。實行“加強領導、各負其責、明確時限、逐村推進、分村驗收、整體過關”的工作模式。

(三)範圍拓展。摸排範圍和內容進一步拓展,對“八種突出類型”作為整治的重點。

(四)宣傳引導:注意加強宣傳,做好輿論引導。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宣傳保障羣眾合理建房用地需求的通知和要求,使羣眾明白本次工作的重點。

農村亂佔耕地整治方案範文 篇10

為紮實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全面摸排問題,掌握實際情況,根據國務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縣委、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緊追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全力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排查範圍

此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排查工作主要聚焦“亂佔耕地”和“亂佔耕地建房”兩個重點,對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開展全面排查,特別是基本農田建房行為。“耕地”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其後歷年土地變更調查數據庫中耕地地類為準。

三、工作任務

以全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工作為基礎,各村開展拉網式、台賬式排查清理,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對所有耕地範圍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全面收集一户一宅、分户新建、舊宅未達標改建危房異地改建、地質災害搬遷、拆遷安置等相關檔案信息,對一户多宅、超標準建豪宅、非法買賣土地、攀比惡意侵佔耕地等行為,找出問題結點,追查問題根源。對排查清理髮現的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建設住房等問題,建立問題台賬,為下步清理整治提供依據。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成立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全鄉整治摸排工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唐鈞(鄉長)

副組長:蒙和平

唐玉奇(人大主席分管行政執法和自然資源)

秦巍(黨委副鄉長分管農業水利)

成員:歐陽波、龍憲伍、雷德良、李基德、於慶華、各村村主任、支部書記和駐村工作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八個工作組。辦公室設鄉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辦公室,由鄉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歐陽波兼任辦公室主任,自然資源專幹龍憲伍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全面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每個村設立一個工作組,由各村村主任任組長,駐村工作隊長任副組長,其他村組幹部為成員,全面落實各村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

以我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數據為基礎。通過不動產權籍調查和補充調查,形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到户權籍調查成果(完成時限:20__年8月30日前)。

(二)核查介段

各村根據到户權籍調查成果,統一思想,及時研究部署,落實責任,制定核查行動方案,組建工作專班,以村、組為單位,逐個入户進行現場核查,判定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條件及其依據。認真填寫《緩寧縣農村佔用耕地建房核查登記表》,建立核查台賬,並將核查情況進行彙總,彙總表經村負責人簽字並蓋章後,於20xx年9月25日前報鄉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整治階段

1.鄉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縣政辦發[20xx]34號及20__年8月6日下發的《綏寧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對全鄉農村亂佔耕地現象進行整治摸排。

2.各村根據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整治任務,結合歷年來村民建房行為,進行摸底調查。應在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重要性複雜性、艱鉅性,將整治工作抓實、抓細,確保摸排工作準確且及時完成。

(二)密切配合協作。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開展摸排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指定專人負責工作聯絡員信息報送至鄉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依法依規處置。各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佔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亂佔耕地建房的,本着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依法採取拆除、沒收保留建築物、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

(四)加強輿論引導。以整治工作為重點,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整治工作各階段的成果和制止、查處違法違規亂佔用耕地建房的進展情況,保持輿論的高壓態勢,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fangan/huodong/qzgvl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