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精選23篇)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精選23篇)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1

為落實20__年7月3日國務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摸清我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和底數,做好我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根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於印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協調機制辦發〔20__〕1號)、《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房辦[20__]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精選23篇)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市20__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

成立銅陵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市紀委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分管自然資源、分管農業農村的副市長任副組長。縣區政府、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委改革辦、市委網信辦、市人大法工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發改委、市教體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衞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扶貧辦、市行政執法局等31個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整治工作,指導和督促縣、區落實工作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市中級人民法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執法局分管負責同志任副主任,並抽調人員集中開展工作。

三、摸排任務

(一)摸排範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全市範圍內20__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__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説明。

(二)範圍界定

1、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2、用地手續。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__〕4號)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台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

3、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三)摸排房屋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户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分別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3、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四、技術路線

採取上下結合的方式,發揮各級優勢,共同做好摸排工作。

(一)準備基礎資料

市級將統籌國家下發、省級下發和市級已有的基礎資料,包括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最終成果數據庫及遙感影像底圖、20__—20__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最終成果數據庫及遙感影像底圖、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統一時點更新遙感影像底圖、20__—20__年度土地衞片執法圖斑、20__年四個季度和20__年一、二季度土地衞片執法圖斑、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基本農田和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20__年以來新增耕地項目圖斑、農轉用審批備案數據庫、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備案數據庫等,以縣、區為單位進行統一分發。

各縣、區要利用國家、省、市統一下發的基礎資料,結合本轄區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發證、地籍調查(測量)、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相關工作成果,製作本地區摸排工作基礎資料。

(二)明確填報平台,組建技術保障團隊

省已開發建設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我市將在省平台上填報全市摸排信息、數據,並形成統計彙總結果。

我市將組織有關技術單位、第三方技術力量,組建技術保障團隊,收集市級各部門已有基礎資料,統籌分發相關基礎資料,做好我市在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的摸排數據填報、數據匯交的技術保障工作,為摸排工作人員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參與摸排成果數據審核和統計彙總分析。

縣、區也要相應建立技術保障團隊。

(三)管控成果質量

各縣、區要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機制,認真複核摸排結果,充分採用公開、公示等方式,確保摸排結果真實、準確。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複核人等(均可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各級政府要採取多種方式,層層把關,嚴格檢驗摸排結果,對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問題的,要堅決予以糾正,並嚴肅追究相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責任。

摸排期間,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採取明察暗訪、督導調研,內業核查和外業抽查等方式,對各縣、區摸排成果質量進行檢驗。

五、工作職責

堅持“市級抓監管和審核、縣級抓落實、鄉鎮抓摸排”的原則開展摸排工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逐級壓實責任,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切實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

(一)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牽頭組織協調,負責組織全市的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壓實責任,加強對縣、區摸排工作督導檢查,對摸排數據成果質量進行監控和審核。

(二)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承擔本地區摸排工作主體責任,具體負責轄區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摸排工作。按照省級、市級摸排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準備基礎資料,組織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有關技術單位和鄉鎮(街道)、村組等各級基層力量,全面摸排本地區佔用耕地建房情況,包括土地獲得方式、房屋使用情況、土地和房屋非法交易情況,涉及違法違規審批和處罰情況等,並建立工作台賬。

(三)鄉鎮(街道)要按照縣、區安排的時間節點,組織精幹力量,按照住宅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進行信息採集,做到不漏、不重,準確無誤。

(四)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負責準備相關基礎資料,如二調成果、土地確權資料等,配合縣、區做好摸排範圍界定,如耕地、用地手續等的認定,並組織基層自然資源部門人員全程參與鄉鎮(街道)摸排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配合縣、區做好農村村民住宅類問題的認定、資料審核等工作,及時提供本部門相關資料。市公安機關負責對在摸排過程中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等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市紀委監委負責對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的相關違紀違法行為線索和領導幹部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及時查處。市財政局負責統籌安排摸排工作組織實施、人員培訓、購買社會服務等必要的工作經費。

六、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__年9月30日前)

根據省摸排工作方案,制定我市摸排工作實施方案。開展全市摸排工作動員部署和業務培訓,做好摸排相關準備工作。各縣、區制定本轄區工作具體方案,明確部門責任,確定技術支撐單位,進行動員部署,做好摸排準備工作。

(二)縣級摸排調查階段(20__年10月25日前)

各縣、區要以實地核查為主,綜合利用本地區摸排工作基礎資料,在轄區內開展拉網式摸排。要按照規定的摸排範圍、要求,對20__年1月1日後所有佔用耕地建設的房屋開展全面摸排。排查工作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不留死角,做到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定性準確。鄉鎮(街道)、(街道)、村(組)摸排工作人員要進村入户進行現場核查。屬摸排範圍的房屋,按類別逐個填寫《信息採集表》,形成初步摸排成果。要明確摸排人員職責,按照“誰調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擔起責任,做到排查結果真實有效,不虛不假。

摸排過程中,摸排人員要從不同角度拍攝全面反映房屋及佔地狀況的現場照片。房屋佔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採取皮尺丈量、圖上勾繪等簡便方法確定。在分類處置時,再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測量。

對住宅類房屋的調查要以村(組)為單元,充分發揮村黨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通過民主決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開、透明、準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10天。

各縣、區要在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上填報摸排信息,記錄房屋位置信息、上傳現場照片、上報摸排結果,並形成台賬、清單。同時,要注意加強對摸排結果數據的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統或數據匯交平台中填報,須單獨上報。

20__年10月25日前,各縣、區將本轄區初步摸排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步通過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上報本轄區摸排數據等。

(二)市級督導、檢查(20__年10月底前)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縣、區摸排工作的檢查指導,認真審核縣、區上報的報告、表格、資料等。特別是對各縣區通過平台上報的數據,要認真審查,確保數據真實、準確。並對全市摸排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不定期通報摸排成效。

同時,將適時成立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督導檢查組,對縣、區的摸排工作進行督導、檢查,並對發現的問題予以限期整改。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於10月底前通過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上報全市摸排數據等。

(三)核實糾正階段(20__年11月底前)

各縣、區利用國家下發20__年以來亂佔耕地遙感監測圖斑,對初步摸排成果進行核實糾正,形成最終摸排成果。

11月10日前,各縣、區政府將本轄區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的意見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摸排最終成果進行彙總分析,上報市領導小組。11月20日前,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全市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升政治站位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決策部署,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全市各級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全面摸排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重要性、複雜性和嚴峻性,把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要求作為“四個意識”是否堅定、“兩個維護”是否牢固的現實檢驗,精心組織,集中力量,採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各縣、區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狠抓落實。各縣、區要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摸排工作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實施

本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各縣、區政府要充分調動基層黨委政府的力量,充分發動羣眾、依靠羣眾,確保在工作限期內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摸排工作可以與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三調等工作相結合,減少重複工作,確保調查認定標準一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採取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組織有關技術單位、第三方力量開展摸排工作。要求在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摸排工作。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諮詢服務電話,及時為基層解疑釋惑。縣、區也要相應設立諮詢服務電話。

(三)保障工作經費

各級政府要將摸排工作與整治工作統籌考慮,按照事權、財權相匹配的原則,就此項工作追加財政預算,保障摸排工作組織實施、人員培訓、購買社會服務等必要的工作經費,按照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別由省和市、縣財政安排。

(四)確保成果真實準確

摸清底數對於做好下一步分類處置工作至關重要。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要形成由村委會主任、支部書記在《信息採集表》中進行審核和複核簽字,鄉(鎮、街道)、縣(市、區)、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在所屬地摸排彙總表中籤字的逐級“雙簽字”負責機制。

(五)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實行週報、月報制

遏制新增違法是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嚴格落實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20__年7月29日聯合印發的《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__〕127號,以下簡稱“八不準”)要求,對“八不準”通知下發後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要以“零容忍”的態度,採取堅決、果斷、有力的措施,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

各縣、區整治機構每週四上報本轄區周工作進展情況,每月23日上報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和典型案例,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通報。

(六)嚴格監督檢查

摸排工作要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邀請紀委監委參加有關會議,及時向紀委監委報告有關情況。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關職能部門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相關違紀違法行為線索,要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

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政府和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要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黨委、政府相關負責同志;要堅決查處摸排工作中領導幹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

(七)加強輿論宣傳

要綜合運用多種形式和載體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要及時瞭解幹部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整治工作中打着專項行動旗號侵害羣眾合法利益的行為和地方,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2

為落實國務院、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做好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根據《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發[20__]2號)、《鳳台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鳳農房辦[20__]2號),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鎮20__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莫定基礎,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摸排範圍和類型

(一)摸排範圍。

摸清20__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__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

(二)範圍界定。

1、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等等。

2、用地手續。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__]4號)《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助推鄉村振興的通知》(皖自然資規[20__]3號)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

3、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説明。

(三)摸排房屋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户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3、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三、工作安排

鎮級層面組聘請第三方技術力量,組建本鎮技術摸排團隊,做好基礎數據,資料收集和應用的技術保障,參與鎮級實施方案的制定、以及鎮級核查技術保障工作,及時利用國家層面下發的20__年以來亂佔耕地建房遙感監測圖斑,為摸排工作人員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參與摸排成果數據審核和統計彙總分析。

本鎮聘請的第三方單位指導各村在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信息平台上填報摸排信息,記錄房屋位置信息、上傳現場照片、上報摸排結果,形成統計彙總結果。

各村要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機制,認真複核摸排結果,充分採用公開、公示等方式,確保摸排結果真實、準確。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複核人等(均可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要採取多種方式,層層把關,嚴格檢驗摸排結果,對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問題的,要堅決予以糾正,並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責任,摸排期間,鎮級層面將採取明察暗訪、督導調研、內業核查和外業抽查等方式,對各村摸排成果質量進行檢驗。

四、責任分工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逐級壓實責任,切實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

(一)鎮級抓總。鎮級層面組織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第三方單位和鎮(成立嶽張集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整治領導小組”),統一組織調度、統籌協調推進摸排工作。鎮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整治辦”)設在鎮自然資源和規劃所,承擔日常工作,制定鎮級實施方案,完成相關資料準備,組織開展督導,調度通報進展情況,抽查彙總摸排成果,建立台賬,研究提出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並向縣、鎮整治領導小組報告。加強對村摸排工作督導檢查,對摸排數據成果質量進行監控和審核。

(二)鎮抓落實。鎮黨委和政府承擔本地區摸排工作主體責任,負責摸排工作的組織落實。按照縣級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各村全面摸排本村佔用耕地建房情況,包括土地獲得方式、房屋使用情況、土地和房屋的非法交易情況,涉及違法違規審批和處罰情況等,建立工作台賬,並對數據的真實性承擔責任。

五、時間安排

從20__年10月開始,至20__年11月底前完成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上報摸排成果。具體進度安排如下:

(一)準備階段(20__年10月10日前)。鎮級層面制定摸排工作方案,落實工作經費,確定第三方單位,明確技術路線,開展基礎數據處理和分發,組織業務培訓。各村根據鎮級摸排工作方案,明確各村職責,進行動員部署,做好摸排工作。

(二)摸排調查階段(20__年10月20日前)。各村對20__年以來所有佔用耕地房屋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排工作人員要進村入户進行現場核查,形成初步摸排成果,以村為單位彙總形成台帳、清單,通過信息平台上報,鎮級層面加強對摸排工作檢查指導。

(三)核實糾正階段(20__年11月10日前)。各村利用國家和省下發20__年以來亂佔耕地遙感監測圖斑,對初步摸排成果進行核實糾正,上報最終摸排成果。各村委會作為填報主責單位,對填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鎮黨委和政府作為摸排成果質量審核責任單位,須嚴格履行審核責任,並在11月10日前向縣整治辦報送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把落實清理整治工作要求作為檢驗“四個意識”是否堅定、“兩個維護”是否牢固的具體行動,精心組織,集中力量,採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各村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靠前指揮,狠抓落實,加強摸排工作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確保成果真實準確

摸清底數對於做好下一步分類處置工作至關重要。各村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要形成由村委會主任、支部書記在《信息採集表》及《摸排彙總表》中籤字的逐級“雙簽字”負責機制。對住宅類房屋的調查要以村組為單元,充分發揮村黨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通過民主決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開、透明、準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10天。

(三)堅決遏制新增違法

遏制新增違法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當務之急,20__年4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對亂佔耕地正在違法建房的,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的,一律由鎮人民政府依法責令立即停止。20__年7月29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__]127號,以下簡稱“八不準”),要求對“八不準”通知下發後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各村要完善土地執法監管體制機制,採取堅決、果斷、有力的措施,強化日常監管,務必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防止再增加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面積,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

(四)嚴格監督檢查

摸排工作要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全程監督,主動邀請鎮紀委監委參加有關會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關職能部門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相關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要及時向鎮紀檢監察機關移送。鎮黨委和政府加強對各村的監督檢查,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敷衍塞責、推委扯皮、避重就輕、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各村相關負責同志。堅決查處摸排工作中幹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確報的幹部,要嚴肅問責。

(五)加強輿論宣傳

要綜合運用多種形式和載體廣泛宣傳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耕地保護政策以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規定,使廣大幹都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擁護和支持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要及時瞭解幹部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清理整治工作中打着專項行動旗號侵害羣眾合法利益的行為和地方,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對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批示精神,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確保我鄉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管理區黨工委、管委會相關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生態文明思想以及關於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管理區的決策部署上來。深刻汲取“大棚房”、“違建別墅”等問題教訓,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堅持實事求是,採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佔耕地建房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亂佔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羣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清查整治範圍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此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佔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鄉10個村(社區)範圍內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

“亂佔耕地”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非法佔有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行為。對於亂佔耕地,將耕地轉為非耕地的行為要嚴厲打擊,堅決遏制。嚴禁土地非法交易和非法轉讓。

“建房”是指單位或個人在不符合建房條件、用地規劃、建房手續缺失等情況下非法佔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農宅、瓦窯、圈舍、鋼架棚、臨時搭建簡易房屋等構築物)。對於佔用耕地建房以及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房的,應立即停止建設行為,能補辦用地手續的補辦手續後建設;不能補辦手續的,責令自行拆除,恢復原狀,逾期不拆除的,由鄉人民政府組織綜合執法依法強制拆除。

三、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金坡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鄉黨政辦全體工作員、農業服務中心全體工作員、國土資源所全體工作員、村鎮建設規劃站全體工作員和各村村兩委班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金坡國土資源所。辦公室主任由高凡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農業服務中心、村鎮建設規劃站、國土所工作員組成。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各項工作;向上對接和報送相關信息報表。

四、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

鄉人民政府按照管委會工作要求及時研究部署,綜合運用遙感監測、資料審核、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全面查清現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各村(社區)要逐宗登記摸排在建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及時上報。鄉人民政府根據各村(社區)上報情況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認定是否屬於亂佔耕地建房,確保查清問題。同時建立問題台賬及銷號制度,按照“一個問題一個台賬”實行問題台賬銷號管理,做到整改一個問題、核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集中整治階段。鄉人民政府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採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採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清查整治工作並將落實情況上報。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對20xx年7月3日後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鄉人民政府組織各村(社區)、各站辦所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範圍、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亂象反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人民政府按照“第一把手負總責,單位各部門協同配合、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主要領導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

(二)密切配合協作。本次專項行動鄉人民政府組織,各村(社區)、黨政辦、農業服務中心、村鎮建設規劃站、國土資源所等多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巡查監測和綜合執法聯動機制,做到發現一起、處置一起、曝光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規審慎處置。鄉人民政府組織各職能站辦所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佔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採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築物、沒收銷售耕地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釐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加強對國務院及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鄉紀委要將專項行動工作納入重點督查內容,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黨員領導幹部參與佔用耕地建房的,要帶頭自查自糾。對清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諉扯皮、避重就輕、進展緩慢的,予以公開通報、約談;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壓案不查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五)強化業務指導。鄉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對接上級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有關站辦所、各村(社區)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着力解決“不會幹”的問題,推動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六)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各村(社區)要加強對農村違法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制止力度,加大宣傳,對有建房需求的羣眾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迴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羣眾訴求,為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4

為貫徹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根據啟東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現就摸清、查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

二、工作任務

摸清20__年以來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違法違規用地情況,房屋的建設情況、使用情況,土地和房屋的非法交易情況,違法違規審批情況和已經處罰的情況。根據啟東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明確摸排範圍和內容,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一)摸排範圍

本次摸排對象以國家、省下發的圖斑為基礎,全面排查20__年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對圖斑以外的20__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一併納入摸排範圍。

1、時間。主要摸排20__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與20__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

2、耕地。佔用的耕地是指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地類為耕地的土地,各年度為落實佔補平衡等新增變更為耕地的土地,以及按耕地管理計入耕地保有量的其他農用地。如,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新增加的耕地;耕地佔補平衡中具備耕地條件用作了補充耕地的園地、林地等;“二調”以來各類無合法合規手續擅自變更為林地、園地或建設用地等其他地類的土地;原國土資源部門認定為耕地、其他部門認定為林地等有爭議的`土地;之前為其他地類,經過復墾或新開墾為耕地的土地;實地雖然已經棄耕拋荒但地類管理上仍為耕地的土地;實地用於種植花卉、果樹、茶葉等,或者開挖魚塘、挖湖造景,但地類管理上仍作為耕地的土地,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佔用耕地,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査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説明。

3、用地手續。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是指,如不符合分户條件或原宅基地房屋未拆除等原因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國務院批准城市用地中省級政府未審核同意實施方案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中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如增減掛鈎項目未經同意,或拆舊時未按規定拆除)等等。

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無問題或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對這些問題,要重點填報好相應的批准資料,並形成“一宗一檔”。

(二)摸排類型

一是住宅類。摸清該類房屋項目類型(農村宅基地、農民公寓、農民新村、其他等),房屋形式(單門獨户住宅、多户成套住宅),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城鎮居民、村集體企業、其他主體),房屋建設使用情況(建設狀態、主要用途),該類土地違法情況(違法佔地、違法批地、違法轉讓)、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對屬於農村村民建住房的,判定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或是否滿足“分户條件”,或是否屬於保障農村村民“户有所居”需要,並説明原因。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的實際用途,調查建設依據或原因,主管部門,建設主體,該類土地違法情況(違法佔地、違法批地、違法轉讓)、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三是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的實際用途,調查建設依據或原因,主管部門,建設主體,該類土地違法情況(違法佔地、違法批地、違法轉讓)、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三)職責分工

本次摸排採取由下至上,層層審核把關的方式,根據東海鎮相關職能特點,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職能部門:自然資源所、建設局、農業農村和社會事業局

自然資源所:提供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遙感影像圖、上級下發的圖斑等摸排基礎資料,指導審核各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公共管理服務類及產業類問題的摸排工作,並對各村摸排信息進行彙總、審核、上報。

建設局、農業農村和社會事業局:指導審核各村亂佔耕地建住宅類問題的摸排工作,指導審核各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河道等水利工程管理範圍等問題的摸排工作。

(四)資料收集

按照“簡單、清晰、規範”的總體要求,根據房屋的用途類型,及時做好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工作,保存紙質和電子版本,形成“一宗一檔”。

按照用途類型,需要收集的資料主要有:

1、住宅類。信息採集表、現場照片(遠、近景各兩張)、建設主體(户主)身份證、家庭户口簿、土地來源材料、繳款票據、建房相關批准材料、行政處罰相關材料等。

2、公共服務類。信息採集表、現場照片(遠、近景各兩張)、建設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土地來源材料、繳款票據、合法批准相關材料、行政處罰相關材料等。

3、產業類。信息採集表、現場照片(遠、近景各兩張)、建設主體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土地來源材料、繳款票據、合法批准相關材料、行政處罰相關材料等。

三、時間安排

9月23日前,根據排摸工作方案,準備基礎材料,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9月23日—9月30日,召開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開展排摸工作,收集相關材料,填寫電子表格。

10月1日—10月15日,全部完成排摸、校對,將排摸成果根據上級具體要求上報信息匯交系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把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要求作為“四個意識”是否堅定、“兩個維護”是否牢固的現實檢驗,精心組織,集中力量,採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各村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狠抓落實,確保摸排工作落實到位。

(二)落實工作責任,精心組織排查

本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由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各村要充分發揮力量,充分發動羣眾、依靠羣眾,確保在工作期限內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三)層層審核把關,確保成果真實準確

要按照“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核、彙總等環節的責任。村作為摸排單位,對調查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全面性負責;鎮對各村摸排上報的成果進行彙總、審核、上報,確保成果真實、準確、全面;對住宅類房屋的調查要以村為單元,充分發揮村民自治機制的作用,使摸排結果公開、透明、準確。成果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10日。

(四)嚴格監督檢查,加強執紀監督保障

摸排工作主動接受鎮紀委的全程監督,邀請鎮紀委參加有關會議,及時向鎮紀委報告有關情況。本次摸排工作要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各村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相關違紀違法行為線索,要及時向鎮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鎮紀委將予以公開通報;對本次摸排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等行為,將嚴肅問責。

(五)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良好氛圍

要通過張貼、懸掛宣傳標語,利用滾動顯示屏、微信羣、公眾號等載體進行廣泛宣傳。依託多種媒介,通過多樣方式,切實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宣傳工作,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整治工作中打着專項整治工作旗號侵害羣眾合法權益的地方,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5

為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有效遏制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決落實“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行為。採取標本兼治的強有力措施,以“零容忍”態度管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新增問題,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整治目標

對20xx年7月3日以後發現的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實行“零容忍”,對標對錶強力整治,同時健全監管機制,加強巡查監管,堅持“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對違法佔用耕地問題“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使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對20xx年7月3日前發現的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問題按照國家、省、市的要求進行分類處置。建立完善村民建房審批機制,順暢審批流程,規範審批台賬,確保村民建房合理需求得到充分保障,有效引導村民建房不佔或少佔耕地。

三、工作步驟

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調查摸底階段(3月22日-3月28日)

以村為單位,對本轄區內20xx年以來新發生的各類佔用耕地行為全面自查摸底,分類登記台賬,並將台賬(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由各村支部書記簽字後於3月26日前上報鎮違法用地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人:劉海燕,聯繫電話: 。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3月29日-20xx年6月底)

集中整治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4月13日-6月30日):根據自查摸底和省級下發的新增疑似圖斑情況,對確定為20xx年7月3日以後新發生的違法亂佔耕地行為,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嚴格開展集中整治,該拆除復耕的堅決拆除復耕。

第二階段(至20xx年6月底):根據國家、省、市統一安排,將20xx年7月3日以前的存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格按照國家、省、市、區相關要求分類處置到位。

(三)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2月底前)

建立完善鎮、村兩級防控體系,健全執法巡察監管機制,完善巡察台賬,防止新增農村亂佔耕地現象發生,切實落實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完善村民建房審批機制,順暢審批流程,確保每户村民合理建房需求都依法審批。

四、職責分工

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在鎮違法用地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各相關單位具體職責分工為:

鎮紀委監委:負責對專項工作中出現的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行為,對應發現未發現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整治不力的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

黨政辦:負責組織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督導、督查及通報等相關工作。

鎮自然資源所:負責牽頭組織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現場核查、認定和問題統計、分析,上報新增違法亂佔耕地行為調查摸底台賬,比對調查摸底情況,及時形成統計分析報告,發現存在的問題報鎮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研究;負責查處產業類和公共服務類亂佔耕地建房違法案件和整改工作。

鎮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負責牽頭建立完善農村宅基地審批機制、流程和指導各村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相關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引導村民不佔或少佔耕地建房。配合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現場核查、認定等相關工作,並按省、市、區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統計、上報相關數據。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牽頭組織農村村民亂佔耕地建住宅類違法案件的查處和整改工作;加大巡查監管力度,對新增亂佔耕地違法行為及時予以制止,並對相關違法建築予以及時拆除。

財政所:負責落實工作經費,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供電所:負責對非法佔地違法主體採取斷電措施。

派出所:負責對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懲處;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予以立案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增強責任意識。各部門單位、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落實省、市、區關於耕地保護工作的相關精神和決策部署,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對20xx年7月3日以後發生的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問題“零容忍”,要依法嚴厲處置到位,去存量,控增量,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違法行為。

(二)嚴肅紀律,形成工作合力。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部門要對民房審批嚴格把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各村要建立完善耕地保護動態巡查機制,建立工作日誌和巡查台賬,變被動等監測為主動找問題,嚴格按照“八個不準”、“六個嚴禁”及“一個保障”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動態巡查,對巡查發現的問題必須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制止、早處置,實現“零容忍”,確保“零增長”。各部門和單位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切實履職,形成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6

為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州、市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指導精神和要求,全力推進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全面整治處置我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堅決遏制增量問題,踐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基本國策,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既保障好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又要採取措施強化監管,要堅決遏制這一亂象。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對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堅持問題導向,積極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整治工作,以“保紅線、促發展、惠民生”的戰略部署為具體工作指導,嚴守耕地紅線,確保糧食安全。

二、總體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遵循“屬地管理、聯合執法、突出重點、穩步推進、疏堵結合、依法行政”的原則,明確“控增量、處存量、建機制、保長效”的工作目標,相關部門全力配合、共同發力,完成四個工作目標:一是深化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大全辦耕地保護宣傳力度,提升羣眾對耕地安全、糧食安全的認識度;二是堅決管控增量問題,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建立全辦農村建房依法用地秩序;三是嚴格複核存量信息,對存量農房疑似違法點位逐一複核,夯實分類處置、分類整治工作基礎;四是完成科學分類處置,牢固把握目標導向、範圍鎖定、重點整治、妥善處置的思路,全面完成核實存量問題處置。

三、組織領導

為紮實開展好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特成立木賈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村(社區)主任

木賈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令狐昌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蕊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查蘭鬆、陳友林、唐祖國等同志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驟

根據《興義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的通知》文件要求,木賈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分為四個階段開展:

(一)核實摸排工作信息

工作時間:20xx年1月13日-20xx年2月13日。

工作內容:由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牽頭,農服中心配合,對市農房辦提取並反饋疑似違法點,提出“分類處置思路”並組織有關人員對轄區內各疑似違法點逐一複核,將複核結果在“貴州省摸排登記管理系統”中進行更新填報。重點如實複核以下內容:建設業主、業主性質、建設時間、建設面積、手續情況、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等。街道辦複核結束後,將轄區內確定為違法的農房,逐一明確各擬分類處置思路,報送市農房辦。

(二)完善分類處置措施

工作時間:20xx年2月13日——20xx年3月15日。

工作內容:由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牽頭,農服中心配合,根據彙總數據,擬定分類處置措施報木賈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研判並完善具體分類處置措施,經街道領導小組審核後,報請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審定後報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實施。

(三)全面開展分類處置

工作時間:20xx年3月15日——20xx年5月31日。

工作內容:街道領導小組根據批准的分類處置方案組織相關人員開展分類處置,處置完成後,經主要領導簽字報市農房辦彙總。

(四)迎接檢查驗收。

工作時間: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15日。

工作內容:由街道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根據批准的分類處置方案收集相關工作開展資料後整理歸檔,一卷一宗,迎接市級檢查驗收。

五、分類處置範圍

(一)工作範圍。

根據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試點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範圍的為住宅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三類農村建房,前期摸排工作中的其他構築物類(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工業、商業、倉儲物流、旅遊等用途,但無房屋的建、構築物,如公路、礦山採場和堆場、停車場、魚塘等)不納入本次分類處置試點工作。

1.住宅類(包括單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單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2.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於公共管理服務的房屋,包括村“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閲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設施,衞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衞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3.產業類用房。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遊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二)處置重點。

1.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設,一户多宅、強佔多佔、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違法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等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建設的。

2.在城市、鄉鎮規劃區建房,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規定進行建設等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建設的。

3.城鎮居民、公職人員非法買賣農村土地進行建設的行為。

4.未經批准佔用重點區域土地(含林地、草地、自然保護區、濕地、森林公園等保護區,河道、水域、水利設施、水源保護區,國道、省道、縣道、鄉道、村道保護範圍,油氣管道兩側保護範圍等)進行建設的。

5.未經批准備案擅自佔用、租用、流轉集體耕地從事養殖、種植,輔助設施用地超標準建設等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行為。

6.應辦理臨時用地而未辦理,且違法修建永久性建築物及其他設施等行為。

六、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

1.負責全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全程的分析、研判、指導工作;及時草擬、彙報、傳達、解讀分類處置試點工作政策;積極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接溝通,貫徹落實上級部門精神、政策。

2.負責全程跟蹤工作進度,及時總結開展經驗、發現存在不足,針對性地提出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各類突發情況的解決方案、措施,為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決策作參考。

3、負責開展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組織協調自然資源、農業、交通、水務、住建、環保、公安、衞生、消防、市監、税務等有關部門,按照處置措施逐一處置到位。

(二)各村(社區)

1.各村(社區)承擔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屬地管理;明確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2.負責本村(社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日常政策宣傳、動態巡查、監管處理,堅決遏制轄區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

3.負責貫徹落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分類處置相關整治政策和工作紀律,紮實開展處置前後信訪維穩工作,規避聚集性事件,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三)農業服務中心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負責對分類處置工作中的住宅類違法行為開展行政處罰,並指導各村(社區)對經處罰可以完善手續的住宅類房屋依法完善手續。

2.負責全辦農村宅基地的改革、管理,加快完善農村宅基地合理審批渠道,堅持“一户一宅”的基本管理制度下,確保“户有所居”。

3.負責轄區內設施農業用地的審查、批准、備案工作。會同自然資源分局開展設施農業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自然資源分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負責對分類處置工作中的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違法行為開展行政處罰,並指導各村(社區)對經處罰可以完善手續的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依法完善手續。

2.負責開展全辦設施農業用地信息管理系統架構工作,會同農業服務開展農業設施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開展全辦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工作,指導各村(社區)完善農村村莊建設區域、經濟發展區域、生態保護區域等規劃佈局管理。

(五)城鄉規劃建設綜合辦公室

1.負責根據工作需要對納入整治範圍的農村建房安全性進行認定調查核實。

2.配合各村(社區)開展建築物的其他相關認定調查核實工作。

(六)財政分局

負責開展經行政處罰沒收的.建築物及其他設施的後續處置工作。

(七)綜合行政執法分局

負責配合街道辦開展分類處置工作中的強制拆除工作。

(八)水務、電力部門

1.負責配合各村(社區)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需停水、斷電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依法停止供水、供電。

2.將合法審批建設手續作為批准供水或供電前置條件,不得給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供水或供電。

(九)文體廣電、電信等通訊部門

1.負責配合各村(社區)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需停止提供通訊網絡、閉路或數字電視信號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依法處理到位。

2.將合法審批建設手續作為批准安裝通訊網絡、閉路或數字電視信號前置條件,不得給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辦理上述設施。

(十)紀委監委

1.負責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全程跟進監督。

2.負責查辦全辦分類處置試點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各類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違規、違紀、違法參與亂佔耕地建房行為。

3.負責檢查、查辦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各部門、各村(社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違紀違法行為。

(十一)羣眾工作站(信訪辦)

負責指導各村(社區)妥善處置分類處置工作中信訪維穩情況。

(十二)派出所

1.負責依法打擊惡意阻撓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的違法行為。

2.負責查處全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倒賣轉讓土地使用權等刑事案件。

(十三)司法所

負責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的司法解釋、司法調解、司法公證、法律援助等工作,積極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十四)其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根據街道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結合職能職責積極配合、參與分類處置試點工作。

七、分類處置措施

根據“一户一宅”、“户有所居”、還地於耕、還地於農等指導原則,制定分類處置措施為拆除、處罰完善手續、合同制管理使用三類,具體如下:

(一)拆除類。

1.定性為20xx年7月3日以後的違法亂佔農村耕地增量問題,一律予以拆除。

2.以20xx年1月1日—20xx年7月3日前為時間節點。

(1)住宅類:

①農户未經有權機關批准佔用基本農田建房,經核實非歷史成因和政策性因素造成的,予以拆除。

②農户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或違反“一户一宅”政策,佔用集體土地建設的房屋,予以拆除。

③農户建房不符合城鄉規劃的,且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予以拆除。

④城鎮居民、公職人員非法買賣農村土地建房的,予以拆除。

(2)公共管理服務類和產業類:

①未經有權機關批准佔用基本農田,經核實不屬於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不實問題的,又不能調整補劃基本農田的,予以拆除。

②不符合城鄉規劃的,且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予以拆除。

③農業設施用地按照“黔自然資規〔20xx〕1號”文件規定執行,超過規定輔助設施用地比例修建的建築物及其他設施,予以拆除。

④臨時用地上修建的永久性建築物及其他設施,予以拆除。

(二)處罰完善手續類

以20xx年1月1日—20xx年7月3日前為時間節點。

(1)住宅類:

①非法佔地建房:本村村民未經有權機關批准佔地建房,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且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對其違法行為按10-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後由原建設農户提出申請,補辦完善宅基地手續。

②超批准面積建房:

超過宅基地審批面積,但不超過最高用地限額(200平方米)建設的房屋,對其超面積佔用土地違法行為按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後由原建設農户提出申請,按照木賈街道辦事處基準地價住宅類的30%收繳土地收益金用於村級公益性事業發展,完善宅基地手續,其中屬於脱貧攻堅明確的建檔立卡貧困户和“八類重點人羣”,允許經村(居)委員會出具困難證明並經辦事處核准後,實施合同制管理。

超過最高用地限額(200平方米)建設的房屋,對其超面積佔用土地違法行為按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後按照木賈街道辦事處基準地價住宅類標準全額收繳土地收益金用於村級公益性事業發展,並由辦事處實施合同制管理,並明確不予辦理手續、拆遷不予補償等。

前款“①非法佔地建房”超過區域宅基地允許審批面積外佔用的土地,適用本款規定。

②違反城鄉規劃建房:農户建房在城市、鄉鎮規劃區內,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符合城鄉規劃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經原建設農户申請予以補辦完善規劃手續,不符合城鄉規劃但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處建設工程造價5%—10%的罰款,補辦完善規劃手續。

(2)公共管理服務類和產業類:

①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含可以調整後符合規劃的),對其違法建設的房屋依法予以沒收,並對其違法佔地行為按10元/平方米並處罰款,處罰後由辦事處按程序完善建設手續,並管理使用。

②產業類房屋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含可以調整後符合規劃的),且符合當地產業政策和供地目錄的,對其違法建設的房屋依法予以沒收,並對其違法佔地行為按30元/平方米並處罰款,處罰後沒收的建築物及其他設施交由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處置。

(三)合同制管理類

以20xx年1月1日—20xx年7月3日前為時間節點。

(1)住宅類:

農户未經有權機關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且不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但又是該户唯一住房,暫不宜拆除的,由辦事處實行合同制管理,暫提供給原建設人居住,明確無產權、拆遷不予補償等內容,並在後期逐步消化拆除。

(2)公共管理服務類:

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未經有關機關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設的,且不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又為社會經濟發展必須建設的,經業主單位提出申請,由辦事處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後,實行合同制管理,並在後期逐步消化拆除。

(四)其他情形

針對整體建築物的部分應予以拆除、部分合法或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由業主自行聘請第三方有資質公司評估並出具拆除影響整體安全鑑定情況,經住建部門簽字認定後,同整體建築物主體部分處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認識

一是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重要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中央批示、部際聯動、省級統籌的重大工作,各部門、各村(社區)要準確地把握住本項工作具有的耕地保護戰略意義,切實地上升到政治高度來抓落實。

二是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緊迫性。亂佔耕地建房、耕地“非農化”是耕地保護紅線、國家糧食安全的重大威脅,切實摸清、整治、處置農村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的問題,還地於耕、還地於農,穩住人民羣眾的“糧袋子”,是當前勢在必行的政治工作。

三充分認識到該項工作的複雜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形式多樣、淵源各異、類型複雜,各部門、各村(社區)要細化方案、深思熟慮,講究方式方法,工作全過程要結合實際情況開展,避免造成城鄉矛盾激化和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科學統籌推進,確保處置到位

一是全力履職,摸清核准轄區底數。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牽頭,全面發動村組集體,按照疑似問題信息核實要求,對所有納入範圍的房屋逐一梳理、登記造冊,務求翔實地核準轄區數據底數。

二是把握政策,分門別類處置到位。整治工作秉承分步整治、分類處置的基本原則,各涉及職能部門、各村根據職責、屬地,對納入台賬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違法行為,要正確採取分步分類的方法開展妥善處置,杜絕假整治,不搞一刀切,確保問題整治處置到位、合理保障用地需求、經濟發展持續向好、社會秩序有序穩定。

三是建立機制,強化耕地保護監管。要切實利用本次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契機,充分探索、積極總結,建立完善農村耕地保護強有力的長效監管機制,全面遏制違法佔耕增量、減少違法佔耕存量,切實保護好耕地,尤其是優質好地;進一步規範全市各類土地用地管制區域,建立合理開發、有序利用、良性發展的節約集約型社會發展模式。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7

根據縣委 、縣政府決定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及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依法依規對全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農村建房行為進行專項 清理行動,堅決遏制亂佔耕地建房的不法行為、不良傾向和發展趨勢。經黨委政府決定特制定本方案,請各村嚴格執行。

一、指導思想

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切實守住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維護農民利益,為建設我縣的“一區三地、紅色通江 ”提供支撐和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抓好落實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落實落地,我鎮併成立了以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以各村的聯村領導、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綜合行政執法辦主任、副主任、各村村支部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工作。

三、目標任務

堅持“八不準”“七個堅決”和“六個嚴禁 ”,各村要對我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農村建房行為進行一次拉網式全面排查,分類建立台賬, 嚴厲打擊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行為。一 是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的農村違法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 理。其中因歷史原因造成的違法違規亂佔亂建行為,各村負責清理工作,並將清理結 果報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因事施策,協助完善用地審批等相關 手續。二是對20xx年7月3日以來的新增違法建房行為,按照“三個 凡是 ”(即 凡是建房審批手續不全的一律堅決予以查 處、凡是 雖然 取得建房審批手續,但超過建房最後期限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頂風 作案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採取鐵的手腕,分類建立台賬,一件 一件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

四、實施步驟

(一)清理排 查階段(10 月 20 日— 10 月 31 日)

各村組織專人對本轄區內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 、違法審批佔用 耕地建房等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20xx年7月3日至今兩個階段,分別建立清理排查登記台賬,於11月1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二)集中整治階段(11月1日—11月5日)

各村根據排查情況,分類建立問題排查移交清單,明確整改措施,紮實開展整治工作,逐一銷號,於11月5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一是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建房、20xx年7月3日以後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等必須拆除;二是以“鄉村振興”“美麗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搬遷”等巧立名目,未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的必須拆除。三是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符合“一户一宅”的,各村應組織完善手續;“一户多宅”情況要及時收回宅基地。四是違法佔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於違法建築,相關買賣不受法律保護,不得辦理不動產登記。五是農用地轉非農用地等用地審批,由相關單位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審批。六是對20xx年7月3日以後出現的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的,及時收回無效批准手續,並對相關人員嚴肅追責。

(三)檢查複核階段(11月5日—11月20日)

我鎮將組織相關部門成立檢查組,對各村摸排及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摸排不精準、整改不落實的村,進行通報處理,涉及違規違紀的移送鎮紀委嚴肅查處。各村要及時收集掌握農村宅基地使用、農房建設施工等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壓實責任,明確誰負責、誰分管、誰摸排、誰整改。整改措施要具體到違法建房户,根據每户具體情況拿出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限,確保工作實效。

(二)加強協調,嚴厲打擊。鎮級各牽頭部門要主動對接各村,實時掌握工作進展,嚴格工作流程。對發現的違法建房線索,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快處,該制止的必須制止,該拆除的必須拆除。對涉嫌公職人員違規批地、用地等情況,一案雙查、頂格處理。

(三)加強保障,長效運行。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落實至少1名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8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佔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台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佔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週定期將巡查週報表彙總上報至鎮裏(委託自然資源所收集),鎮裏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台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着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製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羣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並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衞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佔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築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亂佔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佔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9

一、出台背景

為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既採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範圍。根據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範圍的為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單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遊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於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閲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衞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衞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符合分户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佔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雲農經發〔20xx]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於惡意侵佔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於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佔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築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築並復墾到位。對20xx年7月3日後新增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於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佔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為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並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範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範圍為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有效期限為文件印發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五、什麼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

一是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佔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並不意味着沒有列入的行為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佔耕地行為,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10

為儘快查清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確保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順利推進和全面完成,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鄉鎮主體的工作思路,堅持實事求是,主動擔當作為,採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從20xx年7月3日起,對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實行“八不準”:一是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三是不準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各種名目佔用耕地違法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給他人建房或者將亂佔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佔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嚴肅查處頂風亂佔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羣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整治範圍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佔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縣8個鄉鎮範圍內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

(一)摸排範圍。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新建、續建、擴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頂、四周有牆,具有固定性基礎的建築物。

2.耕地(基本農田)。以“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的地類為基準,結合年度新增耕地項目進行判定。

已獲得農用地轉用批覆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規定的設施農業類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住宅類房屋的具體類型(1户獨棟住宅、多户成套住宅等),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業或其他主體),對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點判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是否屬於保障農村村民“户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户條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和建設所依據相關政策的主管部門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要求建設該類項目的主管部門和處罰情況等。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要及時研究部署,認真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認真填寫《南澗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採集表》,按照一個問題一個台賬管理,建立問題台賬。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確保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採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採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並將落實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1月1日起)。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縣供排水公司等部門發揮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亂象反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南澗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摸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排查。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順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充分調動各級基層力量,充分發動羣眾、依靠羣眾,確保在工作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並於每月15日前、30日前,將經主要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的《南澗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採集表》及工作開展情況彙報材料,報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為主體責任,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林草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澗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業務指導組,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縣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着力解決“不會幹”的問題,推動此次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發現一起、曝光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佔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採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築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釐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列為專項監督檢查內容,縣紀委監委將作重點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堅決查處工作中領導幹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領導幹部,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強化氛圍營造。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迴應社會關切和羣眾訴求,為此次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11

一、總體要求

全面查清我縣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依法分類推進整治存量消化,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機制,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隆安縣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組長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編辦、縣法院、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兩違辦”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華僑管理區等單位組成,整治工作涉及其他部門的,按照部門職責參與工作。

“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房治辦”),地點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縣房治辦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從上述三個單位各派2名專職業務人員集中辦公,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整治各項任務。

(二)責任分工

1.縣紀委監委:負責加強對各相關職能部門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鄉鎮、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

2.縣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督促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發揮村“兩委”作用,激發基層組織在整治工作中的積極性、引領力和執行力。

3.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本行動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4.縣委編辦:負責指導釐清行政執法和“四所合一”改革後鄉鎮行政執法權力和責任邊界,指導推進落實審批和監管責任。

5.縣自然資源局:作為牽頭單位,負責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提供調查工作底圖,指導各鄉鎮、管理區調查農民建房佔用耕地基本情況,摸清底數,建立數據庫;指導各鄉鎮、管理區按要求規範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鄉鎮、管理區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鄉鎮、管理區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6.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農民非法佔用耕地建住宅問題的清理整治工作;配合指導村莊規劃編制,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7.縣人民法院: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依法受理、裁判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相關的行政訴訟案件,在法定審限內儘快審結;負責受理、審查行政機關對當事人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強制執行申請,對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裁定準予組織實施強制執行;研究制定全縣法院審理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相關案件的專項方案。

8.縣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管理區農房質量安全監管和建築風貌管控。

9.縣財政局:負責保障落實農房建設佔用耕地調查經費,加大對村莊規劃編制獎補力度。各成員單位開展整治行動所需的經費優先從各單位年度部門預算中統籌調劑解決,涉及預算調整的,按規定程序報批。縣財政局按規定辦理預算調整相關事項。

10.縣公安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派出所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

11.縣民政局:負責指導督促鄉村基層羣眾自治建設,通過建立村民理事會等形式,加強農村建房的自我調整、自行監管。

12.縣司法局: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承辦因房屋拆除行為向隆安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的案件,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13、縣“兩違辦”:負責指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開展違法用地實地核查,按照“兩違”程序依法依規拆除整改。

14.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作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巡查,宣傳發動和入户做好羣眾思想工作。負責組織村莊規劃編制以及具體清理整治和農村宅基地審批、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負責組織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村委、村民小組逐户排查,逐宗摸清農村建房真實現狀,逐宗登記造冊,按要求報送調查數據;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三、工作步驟

(一)遏制增量階段(20xx年7月起)。縣自然資源局制定印發宣傳材料,確保全縣“零增量”。各鄉鎮、華僑管理區發佈公告,正確引導農村村民依法建房。重點遏制亂佔耕地建房最突出的`八種情況,主要包括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各種名目佔用耕地違法建房、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類型。

加大巡查打擊力度。縣自然資源局結合衞片執法工作,對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上報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進行比對核查。縣農業農村局每月至少2次開展實地巡查抽查,各鄉鎮每週至少組織6次轄區範圍內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巡查。落實“零報告”制度,各村民小組每天向所在村民委員會報告,各村民委員會每3天向所在鄉鎮政府報告,各鄉鎮每週向縣房治辦報告,以便縣房治辦每半個月向市房治辦報告。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各鄉鎮、管理區要在第一時間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依法拆除復耕。縣農業農村局要配備專業執法設備,保障現場執法,鄉鎮執法力量不足的,及時調配處理。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組織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進一步規範農民用地建房申請和審批程序,對符合農村宅基地申報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落實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安排及耕地佔補平衡;對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依法依規從快開展規劃修改(調整)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至11月)。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開展全縣摸排清查工作,綜合運用歷年遙感監數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成果、日常監管台賬或清單,組織各鄉鎮進行實地核查;查清户籍、佔地面積、地類、規劃、建築物面積等情況,按照“一宗一台賬”要求進行登記造冊,20xx年10月20日前,以村民小組、村、鄉鎮為單位逐級彙總上報至縣房治辦,縣房治辦彙總向南寧市上報初步調查成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調研、督導,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全縣完成糾正工作,將摸排最終成果數據報送市房治辦。

(三)存量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制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細案,做好分類整治處置工作,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整治政策,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的原則,採取完善手續、拆除、部分拆除、沒收建築物等措施進行整治處置對符合“一户一宅”的,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權,完善宅基地審批及建設手續;對“一户多宅”、超批准面積多佔、非法出售的,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分類處置。重點打擊社會反映強烈損害羣眾利益強佔耕地建別墅、莊園行為。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該通報的通報,該督辦的督辦,該問責的問責,該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公安機關。

20xx年1月至6月開展試點工作,全縣選擇1-2個鄉鎮結合調查摸底情況開展試點整治工作,並結合試點推進存量問題整治。

20xx年7月,完成試點經驗總結,並依據國家政策措施制定我縣可執行、可操作的整治方案,全面開展存量問題整治工作。

20xx年6月底前穩妥解決我縣存量問題。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20xx年6月起)。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和縣住建局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全面梳理現有的宅基地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xx﹞6號)、《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xx﹞11號)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依法規範村莊規劃、農村建房審批和監督管理等相關政策,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防止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期間國家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聚可根據國家規定適時調整。縣房治辦根據國家政策及時完善指導意見,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組織調研、督查、實地指導,對重大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掛牌督辦,紀檢監察機關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地區進行責任追究,確保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並上報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深刻吸取秦嶺違建別墅事件教訓,要扛牢政治責任、歷史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作為我縣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從保障羣眾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部門協同作戰,協調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充分發揮村屯組織和基層黨員的先鋒作用,依靠和發動羣眾自查,統籌有關執法機構和職能部門通過各方信息、技術手段全面排查,掌握真實情況。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社會認可、羣眾滿意。

(三)依法依規,分類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歷史遺留問題多、積累矛盾多、涉及面廣。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堅持積極穩妥,有效化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在精準摸排情況基礎上,加強共性問題研究,堅持依法依規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分步推進整治工作,倒排時限,疏堵結合,穩妥處置,既要防止急躁冒進、“一刀切”和簡單粗暴,又要避免久拖不決、整而不治、治而無果。借鑑“大棚房問題”、“違建別墅問題”整治經驗,注意工作方法,認真做好拆除建築物行為的風險評估,維護安全和社會穩定。

(四)宣傳政策,加強引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羣眾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羣眾訴求。要充分做好羣眾思想工作,消除誤解和疑慮,爭取羣眾理解和支持。要加強輿情監測及研判,對不實報道或惡意炒作信息,及時予以澄清,防止負面炒作和激化矛盾。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控。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清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着力在推進農村村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範農村住房建設,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12

為紮實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 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於印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協調機制辦發〔20xx〕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範圍

大柘鎮行政區域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或無用地手續建房行為。

二、整治內容

1.未經許可或未經批准改建、擴建、新建的建(構)築物,以及未經批准或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構)築物;

2.少批多佔、批甲佔乙的建(構)築物;

3.佔用基本農田、耕地建房的建(構)築物;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佔用地建設行為。

三、整治目標

通過進一步清查治理,增強廣大羣眾保護耕地、依法用地、依法建設意識;完善查處和制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長效管理機制;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新出現的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行為發生一起、查處一起,堅決有效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

四、整治任務

(一)對所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或無用地手續建房行為進一步集中清理。

1.耕地。佔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 “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整治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整治範圍,但可以舉證説明。

2.用地手續。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 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各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台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整治範圍。

各村在滿足本方案規定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對摸排範圍和內容進行拓展。

(二)切實加強巡查、監管、查處工作。對全鎮範圍內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之間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進行現狀摸排、底冊固化,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對20xx年7月3日以後新出現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違建一處拆除一處。

(三)制定規範大柘鎮用地和建設管理的相關配套措施,建立治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長效機制。

五、整治原則

(一)堅持依法整治,長效管理。堅持依法查處,構建長效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有序推進行政區域內建設和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各村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鎮、村、村小組三級組織網絡體系。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切實抓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綜合整治工作。明確鎮各掛村領導和村支部書記、主任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治理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鎮屬各部門要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積極配合各村開展治違工作。

(三)堅持羣眾參與,社會監督。強化宣傳,廣泛動員單位、企業和羣眾,自覺擔負起建設、管護城鎮義務,積極勸阻、制止和舉報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動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主體自行消除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集中力量,綜合整治。整合執法力量,強力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治理行動,切實加大現場巡查力度,採取行政、經濟和法律等手段,及時有效打擊新出現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教育一片、懲戒一方。

(五)堅持嚴肅紀律,懲防並舉。結合“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加大對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督查督辦力度,狠抓典型,開展預防教育,強化幹部履職的責任監督,嚴肅查處發生在羣眾身邊的違法違紀行為,強力推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六)堅持分類處理,重點整治。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後頂風亂佔亂建的,一律依法查處,堅決杜絕出現新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對嚴重影響城鄉規劃,佔用基本農田、耕地,危及公共安全,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現有正在建設的違法建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拆除;對具體的分類整治辦法,由鎮村鎮辦、自然資源所擬製,鎮整治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七)堅持自行整改和強制整治相結合。充分發揮黨員幹部帶頭作用、村集體經濟組織宣傳發動作用和依法強制整改的教育震懾作用,專項整治工作以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主體自行整改為主、執法部門依法整治為輔。

六、工作步驟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工作分為宣傳動員和清理調查、集中整治、鞏固提高三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和清理調查階段(20xx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1.廣泛宣傳發動。鎮級層面召集各行政村(居委)召開“大柘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會議”,會上,鎮主要領導對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作出指示,要求鎮村幹部要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要一以貫之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發放《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的宣傳冊和宣傳橫幅。各村要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做好準備工作,及時瞭解羣眾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本行政區域內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鎮紀委、派出所、農業農村辦、自然資源所和各村要及時公佈舉報電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監督。

2.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活動。以宣傳《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水利法》《防洪法》《森林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重點,採取召開動員會議、印製宣傳冊(單)、設置固定宣傳標語、“村村響”大喇叭、宣傳車巡迴宣傳等方式,進村、進校園開展宣傳,使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曉。

3.做好清理調查核實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對本行政區域管轄範圍內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全面調查摸底,逐一進行清理審核,並分清類別、界定性質、認定身份、核定面積、逐户建立檔案後彙總再交給主管部門。

4.加強常態巡查。一是固化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15日之間行政村域內房屋現狀,以村兩委和各小組為單位,對農户現狀居住房屋進行底冊固化,做到底數清;二是各村和鎮相關部門要持續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常態化工作,對20xx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之間新建或仍在續建的,由掛村領導牽頭村“兩委”及時告知建房户立即停止建設並彙總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鎮相關部門到現場核查建房地類並對建房户發放責令停止違建通知書,並報領導小組主要領導進行研討;三是各掛村工作組和村“兩委”幹部按網格化片區分工,是整治亂佔耕地建房的主體責任人,發現有違建行為應及時阻止、及時上報到鎮,不得瞞報、漏報,對不主動作為的行政村,將由鎮紀委嚴格追究責任,堅決杜絕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

各村和鎮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工作機制和職責分工開展日常整治工作,切實加大對20xx年7月3日後新發生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查處力度。對20xx年7月3日以前動工,現仍在施工,不聽勸阻的,視為新發生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從嚴查處。對存量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建(構)築物實行自行整改與依法整改。

1.自行整改。有關責任部門要積極宣傳政策,動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違法主體自行整改。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幹部職工及其親屬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應在限期內帶頭自行整改;其他人員有違法建築的,應在限期內自行整改。自行拆除違法建築的,拆除前應向所在的村申請安全指導;無能力自拆的,可向鎮申請助拆。各村建立拆違指導組,對於自拆住户,指導組派員到場指導住户安全拆除。

2.依法整改。對限期內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違法主體,依法實施整治。對以暴力等手段妨礙、阻撓公務或執法的,司法機關依法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行重點整治,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有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先行拆除:

(1)佔用基本農田、耕地正在進行建設的;

(2)未批先建、不報批相關建房手續正在建設的;

(3)鎮屬各單位、各部門和幹部職工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

(4)佔用農村公共道路的;

(5)已下達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還未拆除的;

(6)正在進行違法建設的;

(7)其他應拆除的情形。

(三)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

1.總結前期工作開展情況,完善土地、規劃、建設管理措施,規範建房行為,加大土地和規劃執法力度,實現城鎮建成區範圍內無新增違法佔地和違法建設現象。

2.結合整治活動,查找存在問題,深刻剖析形成問題的原因,總結整治活動取得的成效和經驗,制定出符合實際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土地管理、房屋建設長效機制,使我鎮用地建設管理走上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

3.疏堵結合。加大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的同時,鎮級依據上級部門的規劃職能下放,結合已審批的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等相關法定規劃,對各行政村已劃定的集中安置點、農村居民建房點、村莊建設用地等類別,按照合理的規劃佈局、建設用地規模、房地一體登記信息等進行逐批受理合規合法的報建手續。

七、責任分工

(一)鎮屬各部門做好如下工作職責:

1.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好相關協調工作;起草或審定以鎮黨委、政府名義印發的工作文件、目標責任書。

2.鎮紀委監察辦公室負責制定關於黨政機關公職人員、黨員和幹部參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處理辦法;及時查處黨政機關公職人員、黨員和幹部參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做好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監督檢查,嚴格追究履職不到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及個人責任;派紀檢監察人員對鎮村開展日常督查工作,對鎮治違領導小組辦公室已建立的工作責任機制及工作制度執行情況予以督查。

3.鎮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經費保障及經費使用、檢查工作。

4.鎮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與市、縣信訪部門銜接,做好上訪人員解釋疏導工作。

5.鎮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及相關村做好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特困家庭審核、認定和救濟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做好進一步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宣傳報道,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跟蹤曝光,開闢集中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宣傳專欄。

6.鎮農業農村辦公室、自然資源所負責組織實施全鎮集體土地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查處率達100%;對全鎮集體土地上發現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及時制止和查處,確保不出現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負責統計全鎮有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情況上報鎮黨委、政府;負責對各村、各部門治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考核;負責全鎮建設用地上合規合法的規劃建設審批工作,督促指導全鎮範圍內的違法建設查處整治、亂佔耕地摸排上報工作。

7.派出所負責抽調人員充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公安專案組警力;負責治違辦依法停工、依法拆除及集中整治行動的治安保障;負責偵辦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中妨礙公務、妨礙社會管理和非法經營等相關違法犯罪案件。

8.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自然資源所負責全鎮土地違法用地執法工作,有效遏制我鎮集體土地和國有存量土地上出現新增違法用地;督促指導全鎮違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9.鎮綜合治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組織民兵應急分隊,積極配合治違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依法停工和依法拆除工作。

10.水務所負責實施河道整治和水務執法工作,查處河道兩邊行洪保護範圍內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指導相關村河道管理工作。

11.林業站負責制止和處罰違法佔用林地建設行為和違法進行設施農用地建設的行為。

12.水務所、供電所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配合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不得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項目提供供水、供電等服務;查處違法佔地建設中涉及違規使用水、電、通訊等行為。

(二)各村委做好如下工作職責:

切實履行本行政區域內整治職責,控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主體責任,負責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動態日常巡查和控管工作,發現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及時組織人員到現場瞭解情況、做好記錄,做好宣傳勸阻工作,直到停工拆除為止。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村承擔巡查、控管責任,確保不出現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配合鎮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查處工作,做好在整治行動中涉及羣眾勸導及維穩工作。負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摸底清理登記工作,以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為單位,進村入户,對各類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情況逐户逐宗調查,登記造冊,摸清情況,並彙總報送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實行週報制度,每週定時向鎮報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治理工作開展情況。負責將自然資源管理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納入本村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層層簽訂責任書。按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安全監督管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大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綜合整治工作的開展力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農村違法用地情況得到明顯改善,特成立大柘鎮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李菲丹(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肖愛蘭(人大主席)

吳欽福(黨委副書記)

丘曉欽(黨委副書記)

王波旋(黨委委員、副鎮長)

凌徵賢(黨委統戰委員)

王興健(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鍾 友(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張智華(黨委委員)

鄭 躍(黨委組織委員)

余文揚(黨委委員)

姚亮平(副鎮長)

曹鋒玫(副鎮長)

王淦宏(三級主任科員)

卓標廉(三級主任科員)

林 珊(三級主任科員)

林升珊(派出所所長)

成 員:謝紅燕(黨政辦)

姚菲珍(財政結算服務中心)

林麗媛(農業辦)

林文友(社會事務辦)

張偉權(自然資源所)

林 玲(司法所)

劉志江(綜治辦)

謝秀華(社會保障事務辦)

姚永才(農業服務中心—農業站)

邱錦霖(農業服務中心—水務所)

姚凱霖(農業服務中心—林業站)

陳宜軒(安監辦)

陳玉李(供電所)

各村支部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吳欽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余文揚同志擔任,辦公室設在鎮村鎮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村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單位,採用網格化包片負責制,由工作組和村委包片負責人負責片區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的核查、巡查監管、數據彙總工作。(詳見附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分工一覽表》)

(二)強化隊伍建設。在全鎮抽(選)調幹部職工和聘用協管人員充實鎮治違工作隊伍。設執法隊、內勤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監督組、司法專案和治安保障組、綜合執法辦案組。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統一管理、統一調度。

(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治理工作經費由鎮財政預算安排。

九、加強監督檢查

(一)實行目標管理。從20xx年8月15日起,鎮政府將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建設執法工作納入對各村和有關部門目標考核。凡工作人員中有不認真履職,不遵守紀律、不能完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治理工作任務等情況的,鎮紀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觸犯法律的,依法處理;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領導幹部,嚴肅問責。

(二)嚴格監督檢查。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參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和妨礙執法的,違建户家屬是國家工作人員而不配合查處工作的,各村和鎮相關部門不按工作方案開展工作的,對摸排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填飽數據不認真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鎮紀委負責約談相關責任同志。

(三)責任追究。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鎮紀委、黨政辦將定期和不定期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進行督查,並將督查情況予以書面通報,對弄虛作假、謊報事實的予以全鎮通報;對查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不作為、查處不及時、處罰不到位且造成負面影響的,由紀檢監察機關根據性質和造成負面影響的程度,對涉及部門的黨政負責人和辦案人員嚴格責任追究。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13

為提升城市人居環境,創建文明城鎮,規範寶昌鎮建成區管理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城鄉規劃條例》《城市綠化管理辦法》《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城市容貌標準》(GB50449—20__)等相關規定,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和盟委、行署關於城市建設工作的有關部署和要求,堅持“政府組織、部門協調、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原則,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創建自治區文明城鎮步伐,不斷提高我旗人居環境質量、人民生活質量和城鎮綜合競爭力。

二、工作目標

以整治羣眾反映強烈的住宅小區和街巷私搭亂建為突破,進一步發揮日常巡查、物業管理及羣眾監督舉報和集中強制拆除相結合的機制,全面推進住宅小區和街巷私搭亂建整治工作,嚴厲打擊各類私搭亂建違法行為,實現遏制增量、遞減存量,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整治時限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四、整治範圍

太僕寺旗寶昌鎮各社區、菜園村及工業園區內。

五、組織機構

為全面推動整治工作,特成立太僕寺旗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陳豔豹旗委副書記、政府旗長

副組長:靳永河旗委常委、政府常務副旗長

成員:李樹宏自然資源局局長

王海江住建局局長

楊寶軍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孟福軍交通運輸局局長

呂萬明園區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張海公安局副局長

李琛法院副院長

張彥飛檢察院副檢察長

左志國寶昌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旗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李樹宏同志兼任。為切實加大對亂搭亂建整治工作的力度,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巡查管控,保證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特在旗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專班,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靳永河旗委常委、政府常務副旗長

副組長:翟建軍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袁淑梅住建局副局長

王強城管局副局長

張海濤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海公安局副局長

苑俊傑園區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

劉陽法院警務辦主任

劉麗娜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

楊曉輝寶昌鎮副鎮長

成員:孫麗忠自然資源局綜合執法大隊隊長

瀋海濤住建局城鄉技術服務中心副主任

薛志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監察隊隊長

白慧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

楊志利園區綜合服務中心項目建設服務股股長

肖忠新華派出所所長

劉曉雷常青派出所所長

趙愛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王彪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

許寶童寶昌鎮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五、整治內容

1.工業園區內所有未經批准不符合園區規劃私搭亂建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建築附屬設施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逾期未拆除、清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清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2.佔用小區公共空間(含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人行步道等)、公共綠地修建建築物、構築物、種植其他草木,或對公共綠地進行硬化鋪裝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逾期未拆除、清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清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3.在建築物頂樓、轉換層平台或在一樓房屋主體外牆、車庫門前的`公共區域搭建鋼架結構、磚混結構建築物、構築物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4.在各街巷兩側主體建築物外搭建鋼架、彩鋼、磚混建築物、構築物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5.在房屋外或露台(陽台)上搭建陽光房及其他建築物、構築物,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影響原建築風格的,責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予以沒收,並處工程造價10%以下罰款,沒收的實物按《罰沒財物管理辦法》進行處置。

六、工作步驟

(一)自查摸排階段(20xx年11月1日—20__年6月30日)

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對照清理整治內容,對寶昌鎮範圍進行拉網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數、分類登記,務必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對排查出來的私搭亂建行為建立台賬,同時設立舉報電話受理廣大羣眾對私搭亂建的投訴舉報。

(二)集中整治階段(20__年6月30日—8月30日)

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按照摸排台賬逐項問題進行事前告知、限期自行拆除,並逐一張貼或送達《太僕寺旗人民政府關於拆除違章建築物的公告》,嚴格做好執法過程記錄及公文送達程序。做到依法、依規、公平、公開、公正,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集中清理整治一批。

(三)集中拆除階段(20__年9月1日—12月30日)

針對集中整治階段期間,未主動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的各類違法違規、私搭亂建等違法行為由公檢法及相關單位組成清理整治組,進行集中清理整治。集中清理整治期間,切實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長效鞏固一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寶昌鎮及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私搭亂建整治工作,按照方案的統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全面、快速、有效推進工作的開展。整治期間各責任單位要抽調專人蔘與,確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寶昌鎮及各相關單位要開展巡迴宣傳,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積極向羣眾宣傳開展私搭亂建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公佈投訴舉報熱線電話,鼓勵羣眾積極舉報私搭亂建行為,對私搭亂建行為進行曝光,逐步形成不敢建、不能建、不想建的法律意識和人人監督、人人負責的良好法治社會氛圍。

(三)嚴格監督,目標考核。將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納入各相關單位、寶昌鎮及各社區(街道)年度績效考核的範疇。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14

為嚴格執行20xx年7月3日國務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決策部署,按照省、市、縣領導有關批示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落實主體責任,嚴肅查處督察發現問題,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認識,正確把握耕地保護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政治意識、法治意識和底線思維,以督察指出問題為警醒。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紀律,堅決查處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行為,堅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石壩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鎮黨委書記黃作林擔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鍾少珍擔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村支書(主任)為成員。

三、部門責任分工

1﹒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加強對各部門、各村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存量和新增問題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村、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

2﹒自然資源所。負責統籌協調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指導和督促各村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工作,彙總統計全鎮摸排情況;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要求,結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類處置的政策意見建議。督促指導各村落實對於新增亂佔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導各村按要求規範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村編制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村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3﹒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

4﹒村建所。負責指導督促各村對已辦理施工許可的農房建設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管,會同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指導督促各村實施建築風貌管控。

5﹒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配合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參與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所、村建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6﹒綜合治理辦公室。依法處理非法上訪行為,做好維穩工作。

7﹒文化站。負責指導協調相關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負責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

9﹒供電所。在通電前,須核准用地及報建手續完善後方可通電,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實施斷電處理。

10﹒包村領導和包村負責人。負責督促農村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的戰鬥堡壘作用,積極引導村“兩委”幹部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在落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示範帶頭、擔當作為。

11﹒各村委會。作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的工作;負責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做好羣眾思想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四、網格設置和層級動態管理機制職責

按照全覆蓋、無縫隙的工作要求,將全鎮劃分為四級網絡進行管理。

(一)一級網格

以石壩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為一級網格,負責指導、督促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工作,並進行相關情況通報。由鎮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國土工作的領導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二)二級網格

以包村領導幹部為二級網格,各村以包村領導為網格單位第一責任人,包村幹部為第二責任人,對本村內發生的亂佔耕地建房負責,督促、指導、協調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亂佔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級網格

以各村為三級網格,各村支書、主任為網格內的第一責任人,各村幹部為第二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協助自然資源所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政策,發現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及時制止和彙報,做好亂佔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負責國土工作的村幹部為網點信息員,有關情況由網點信息員及時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報送。

(四)四級網格

以村民小組為四級網格,各村民小組長為網格內的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發現亂佔耕地建房及時制止和彙報,協助鎮、村兩級做好亂佔耕地建房整改落實工作。

五、工作內容

(一)遏制新增違法佔耕行為

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20xx年7月3日後新增的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包括農房摸排圖斑、土地衞片圖斑、線索舉報及日常巡查發現的)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問題動態清單”,對照清單實行“一個問題一個台賬”進行銷號管理,切實做到整改一個問題、核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存量問題摸排整治

對存量問題組織再次摸排,嚴防“存量變新增”情況再次出現。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報摸排數據基礎上,綜合運用遙感監測、資料審核、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按照《博羅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有關方法和統計口徑,對轄區內亂佔耕地建設行為再次進行全面核查,重點對國家、省、市、縣下發的52437個農房摸排圖斑中。已上報不納入農房摸排範圍的24139個圖斑進行再次核查,並再次完善鎮(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存量工作台賬。

2﹒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先易後難、審慎推進”的原則,結合實際情況,對存量問題的處置情況提前組織研判,待國家、省和市下達分類處置政策後再依法處置。期間國家、省、市、縣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驟可根據國家、省、市、縣規定適時調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各部門、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陽區萬林山泉農場事件教訓,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為全鎮整治“兩違”工作中的重點內容和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的重要手段,夯實鄉村振興工作的重要基礎。切實負起職能責任,從保障羣眾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協同作戰,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

各部門、各村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礎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國家、省下發疑似圖斑外,還要對所有耕地紅線範圍內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單和新增清單,全面摸清農村佔耕建房問題底數。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

(三)分類整治,嚴控新增

切實將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擺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議事日程。對於存量問題遵循“分類施策、尊重歷史、妥善處理”的原則,下來依據國家、省、市政策意見分類處置,但對於佔耕問題嚴重的項目要主動作為,從嚴從速整改到位。對20xx年7月3日以後的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採取“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整改,該拆除的拆除,該復耕的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佔用破壞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加強監督,嚴明紀律

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根據整改情況實行“一月一通報”制度。通報情況定期上報鎮委、鎮政府,同時抄報鎮紀委監委。鎮紀委監委將結合通報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的視情況約談提醒;對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態、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失職失責或在約談提醒後仍拒不整改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宣傳政策,營造氛圍

各部門、各村要高度重視土地政策宣傳工作,充分發揮農村羣眾在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力作用,通過電視、廣播、微信宣傳和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等方式,在農村地區開展廣泛深入的輿論宣傳,使農民羣眾依法守法,通過合法渠道辦理建房用地手續。各部門、各村要充分認清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着力在推進農村農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範農村住房建設,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15

現將《石壩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為嚴格執行20xx年7月3日國務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決策部署,按照省、市、縣領導有關批示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落實主體責任,嚴肅查處督察發現問題,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正確把握耕地保護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政治意識、法治意識和底線思維,以督察指出問題為警醒。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紀律,堅決查處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行為,堅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石壩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鎮黨委書記黃作林擔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鍾少珍擔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村支書(主任)為成員。

三、部門責任分工

1﹒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加強對各部門、各村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存量和新增問題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村、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

2﹒自然資源所。負責統籌協調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指導和督促各村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工作,彙總統計全鎮摸排情況;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要求,結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類處置的政策意見建議。督促指導各村落實對於新增亂佔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導各村按要求規範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村編制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村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3﹒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

4﹒村建所。負責指導督促各村對已辦理施工許可的農房建設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管,會同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指導督促各村實施建築風貌管控。

5﹒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配合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參與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所、村建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6﹒綜合治理辦公室。依法處理非法上訪行為,做好維穩工作。

7﹒文化站。負責指導協調相關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負責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

9﹒供電所。在通電前,須核准用地及報建手續完善後方可通電,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實施斷電處理。

10﹒包村領導和包村負責人。負責督促農村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的戰鬥堡壘作用,積極引導村“兩委”幹部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在落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示範帶頭、擔當作為。

11﹒各村委會。作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的工作;負責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做好羣眾思想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四、網格設置和層級動態管理機制職責

按照全覆蓋、無縫隙的工作要求,將全鎮劃分為四級網絡進行管理。

(一)一級網格

以石壩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為一級網格,負責指導、督促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工作,並進行相關情況通報。由鎮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國土工作的領導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二)二級網格

以包村領導幹部為二級網格,各村以包村領導為網格單位第一責任人,包村幹部為第二責任人,對本村內發生的亂佔耕地建房負責,督促、指導、協調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亂佔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級網格

以各村為三級網格,各村支書、主任為網格內的第一責任人,各村幹部為第二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協助自然資源所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政策,發現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及時制止和彙報,做好亂佔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負責國土工作的村幹部為網點信息員,有關情況由網點信息員及時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報送。

(四)四級網格

以村民小組為四級網格,各村民小組長為網格內的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發現亂佔耕地建房及時制止和彙報,協助鎮、村兩級做好亂佔耕地建房整改落實工作。

五、工作內容

(一)遏制新增違法佔耕行為

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20xx年7月3日後新增的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包括農房摸排圖斑、土地衞片圖斑、線索舉報及日常巡查發現的)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問題動態清單”,對照清單實行“一個問題一個台賬”進行銷號管理,切實做到整改一個問題、核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存量問題摸排整治

對存量問題組織再次摸排,嚴防“存量變新增”情況再次出現。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報摸排數據基礎上,綜合運用遙感監測、資料審核、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按照《博羅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有關方法和統計口徑,對轄區內亂佔耕地建設行為再次進行全面核查,重點對國家、省、市、縣下發的52437個農房摸排圖斑中。已上報不納入農房摸排範圍的24139個圖斑進行再次核查,並再次完善鎮(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存量工作台賬。

2﹒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先易後難、審慎推進”的原則,結合實際情況,對存量問題的處置情況提前組織研判,待國家、省和市下達分類處置政策後再依法處置。期間國家、省、市、縣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驟可根據國家、省、市、縣規定適時調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各部門、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陽區萬林山泉農場事件教訓,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為全鎮整治“兩違”工作中的重點內容和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的重要手段,夯實鄉村振興工作的重要基礎。切實負起職能責任,從保障羣眾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協同作戰,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

各部門、各村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礎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國家、省下發疑似圖斑外,還要對所有耕地紅線範圍內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單和新增清單,全面摸清農村佔耕建房問題底數。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

(三)分類整治,嚴控新增

切實將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擺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議事日程。對於存量問題遵循“分類施策、尊重歷史、妥善處理”的原則,下來依據國家、省、市政策意見分類處置,但對於佔耕問題嚴重的項目要主動作為,從嚴從速整改到位。對20xx年7月3日以後的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採取“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整改,該拆除的拆除,該復耕的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佔用破壞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加強監督,嚴明紀律

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根據整改情況實行“一月一通報”制度。通報情況定期上報鎮委、鎮政府,同時抄報鎮紀委監委。鎮紀委監委將結合通報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的視情況約談提醒;對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態、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失職失責或在約談提醒後仍拒不整改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宣傳政策,營造氛圍

各部門、各村要高度重視土地政策宣傳工作,充分發揮農村羣眾在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力作用,通過電視、廣播、微信宣傳和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等方式,在農村地區開展廣泛深入的輿論宣傳,使農民羣眾依法守法,通過合法渠道辦理建房用地手續。各部門、各村要充分認清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着力在推進農村農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範農村住房建設,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16

為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確保我鄉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管理區黨工委、管委會相關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深刻汲取“大棚房”、“違建別墅”等問題教訓,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堅持實事求是,採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佔耕地建房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亂佔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羣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清查整治範圍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此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佔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鄉10個村(社區)範圍內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

“亂佔耕地”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非法佔有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行為。對於亂佔耕地,將耕地轉為非耕地的行為要嚴厲打擊,堅決遏制。嚴禁土地非法交易和非法轉讓。

“建房”是指單位或個人在不符合建房條件、用地規劃、建房手續缺失等情況下非法佔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農宅、瓦窯、圈舍、鋼架棚、臨時搭建簡易房屋等構築物)。對於佔用耕地建房以及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房的,應立即停止建設行為,能補辦用地手續的補辦手續後建設;不能補辦手續的,責令自行拆除,恢復原狀,逾期不拆除的,由鄉人民政府組織綜合執法依法強制拆除。

三、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金坡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長:

成員:

四、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

鄉人民政府按照管委會工作要求及時研究部署,綜合運用遙感監測、資料審核、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全面查清現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各村(社區)要逐宗登記摸排在建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及時上報。鄉人民政府根據各村(社區)上報情況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認定是否屬於亂佔耕地建房,確保查清問題。同時建立問題台賬及銷號制度,按照“一個問題一個台賬”實行問題台賬銷號管理,做到整改一個問題、核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集中整治階段。鄉人民政府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採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採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清查整治工作並將落實情況上報。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對20xx年7月3日後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鄉人民政府組織各村(社區)、各站辦所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範圍、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亂象反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人民政府按照“第一把手負總責,單位各部門協同配合、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主要領導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

(二)密切配合協作。本次專項行動鄉人民政府組織,各村(社區)、黨政辦、農業服務中心、村鎮建設規劃站、國土資源所等多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巡查監測和綜合執法聯動機制,做到發現一起、處置一起、曝光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規審慎處置。鄉人民政府組織各職能站辦所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佔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採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築物、沒收銷售耕地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釐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17

按照《遼陽市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兩年行動方案(20__-20__年)》(遼市委發〔20__〕7號)和《關於印發<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遼市委辦發〔20__〕22號)文件要求,現就弓長嶺區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範圍和重點整治任務

(一)整治範圍

在弓長嶺區行政區域內的建設用地上,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以下簡稱“違法建設”)。

(二)重點整治任務

1、堵塞消防通遒、佔壓市政管線、使用易燃材料建設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違法建設。

2、擅自佔用規劃確定的道路、廣場、公園、綠地、公交場站、燃氣設施、供熱設施、給水排水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用地的違法建設。

3、居民樓院內擅自侵佔公共場地、公共部位實施的各類私搭亂建、亂圈亂佔。

4、在建違法建設。

二、目標任務

按照“黨政同責、屬地管理、部門聯動、重點突出、控新拆舊、司法保障”原則,用1年左右時間,在全區深入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20xx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 20__年3月底前,完成重點整治任務總面積的70%; 20__ 年6月底,全面完成重點整治任務。

三、整治方法及完成時限

(一)既有違法建設拆除工作

採取“邊排查、邊認定、邊拆除”方式,同步推進排查認定、宣傳發動、自拆整改、集中攻堅、檢查驗收、建章立制等6個方面工作。本着“先易後難、拆除為先”原則,對各方面工作不設啟動時間,只設完成時限,合理利用有限時間,統籌推進,壓茬落實,全力確保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在短時間內取得成效。

1.排查認定。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以社區(村)為單位,將社區(村)、規劃、消防部門及各類管線產權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物業公司組成排查工作組,對所有既有違法建設進行摸底排查、鑑別認定,形成包含具體位置、現場照片、建築形式、違建面積、使用性質及相關人信息等信息的數據台賬。在排查違法建設過程中,要注重調查是否有黨員、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代表人士建設或參與建設、佔有或使用情況。完成排查認定後,街道、鄉(鎮)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區自然資通分局、區行政審批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配合)審核後,報區政府。區政府複核後,經區政府主要領導簽字,報市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案。全部排查認定工作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將分別約談鄉(鎮)街黨政主要負責人。

2.宣傳發動。在排查結束後,區政府統一向全區發佈違法建設整治政策的通告和《致全區居民的公開信》,正式啟動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外公佈排查結果,設置熱線電話,徵集羣眾意見。各相關部門、鄉(鎮)街要採取羣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有效發動轄區居民參與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為違法建設排查繼續提供線索,補充排查信息。區宣傳部門在排查認定工作開展過程中,應對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進行全面報道,對典型違法建設進行集中曝光,全方位向社會傳達違法建設危者,營造出全民支持造法建設指除工作的良好氛圍。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宣傳發動工作。

3.自拆整改。堅持自拆為主、強拆為輔的工作思路,高效推動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在啟動抗法程序至強制拆除期間,不間斷開展督促自拆工作。從認定違法建設之日起,督促自拆工作要隨之啟動。街道辦事處,各鄉(鎮)政府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優勢,廣泛動員社區黨員、網格員、樓長等人員,積極發動人民羣眾和違法建設的“左鄰右舍”,想方設法督促違法建設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設。在排查認定過程中,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運用工商税務調查、取消社保政策、限制房產交易、納入失信管理等手段,對違法建設當事人(違法建設佔有人)進行懲戒,督促其自行拆除。對違法建設相關人(違法建設建設者、使用者)進行調查,對存在黨員幹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設或參與建設,佔用或使用違法建設的,要第一時間向相關人員管理單位報送情況;對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取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身份資格;對當事人同意自行拆除但無力實施的違法建設,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在取得當事人書面申請後進行助拆,但助拆要嚴格限制次數,並做好評估,優先適用於帶頭拆除違法建設且生活困難的當事人。黨員幹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律自拆,不得助拆。

4.集中攻堅。在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後,由區自然資源分局等相關部門及屬地配合區綜合執法大隊按照法定程序對違法建設下達相關執法文書,確保拆除違法建設具備行政強制執行所需的合法條件,區綜合執法大隊對違法建設實施強制拆險,公安、應急、信訪等部門要全力配合保制拆除工作。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確定實施強制拆除的違法建設建立強拆台賬。20__年4月底前,所有重點整治任務中的違法建設要具備強制拆除合法條件,

5.檢查驗收。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地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實行“排查拆違”雙驗收機制。一方面,要將摸底排查結果向社會公佈,通過熱線電話、公眾微信號等途徑徵求羣眾意見,並組建巡查組,對羣眾上報的不在排查結果中的既有違法建設進行核實,對確定屬漏報的違法建設上報區委、區政府,區委、區政府將予以追責問責,並責成鄉(鎮)街立即採取行動,履行法律程序實施拆除。如發現漏報涉及違紀問題,立即將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另一方面,對本地區重點整治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對未完成的相關部門報區委、區政府,由區委、區府主要領導分別約談部門主要負責人,在20xx年10月底前,將摸底排查結果向社會公佈。在20__年8月底前,形成驗收報告,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審調後、報市委、市政府。

6.建章立制。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牽頭研究違法建設方面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20__年8月底前制定出在我區實行違法建設清零的系統方案,確保為後續違法建設拆除工作提供保障。區綜合機法大隊會同鄉(鎮)街要制定常態化的違法建設管控機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已拆除的違法建設反彈,並堅決杜絕發生新的各類違法建設,自20__年1月起,區政府開始實施違法建設管控常態化工作機制。在20__年6月底前,完成對剩餘違法建設實施強制拆除的法定程序履行準備工作,為執行強制拆除工作打好基礎。

(二)在建違法建設查處工作

對於在建的所有類型違法建設,嚴格實行“零容忍”制度,一經發現,堅決將其遏制在萌芽狀態,第一時間實施拆除,實現“嚴打擊、停增長”,全面彰顯我區打擊違法建設的決心和能力,為拆除既有違法建設帶好頭。

各鄉(鎮)街、社區(村)要發揮網格員作用,區綜合執法大隊要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作用,及時發現新生違法建設行為,及時上報到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由其牽頭迅速啟動法定程序優先予以拆除。

凡發現行動啟動之日後的新生違法建設,區委組織部、區紀委監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決不姑息。同時,迅速啟動法定程序優先予以拆除。

四、職責分工

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負責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組日常工作,對造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組織指導、協調調度,監督考核。

(一)拆違行動方面

各鄉(鎮)街是違法建議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要建立完善違法建設治理工作指揮協調機制,統籌組織、調度、推進轄區內的整治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積極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協調轄區內違法建設摸底排查及防控、查處、拆除等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按照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新聞線索和素材,指導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區自然資源分局負責對違法建設的鑑別認定工作。

區營商局(區行政審批局)負責配合區自然資源分局對違法建設的鑑別認定工作。

區應急局負責配合區政府,協調消防救援機構、公安機關基層單位對堵塞消防通道的違法建設的鑑別認定工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綜合執法大隊負責配合鄉(鎮)街道對佔用綠化區域、壓佔市政管線的違法建設的鑑別認定工作;對自行拆除或強制拆除違法建設後的場地進行綠化、硬化和設置便民設施。

(二)配合保障方面

區委政法委負責協調公檢法部門全力配合區政府拆除違法建設。

區法院負責對接同級法院或上級法院對拆除違法建設工作中出現的涉法涉訴問題做好法律解答,對拆除違法建設訴訟案件依法審理。

區公安分局負責保障執法人員及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及時出警查處,並配合黨委政府及信訪部門做好社會維穩工作。

區司法局負責強制拆除違法建設工作的法律指導、行政複議等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提供整治行動經費保障。

區信訪局負責整治行動中接待信訪羣眾和協調調度工作。

區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等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法定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督促問責方面

區委組織部、區委統戰部負責教育引導有違法建設行為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自行拆除違法建設。結合換屆選舉,取消拒不實施自行拆除違法建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名資格。人大機關和政協機關相關部門做好配合工作。對有違法建設行為且不按要求自拆的黨員幹部,相關職能部門應提交認定的.事實及違法違規線索,按幹部管理權限,由其任免

機關或區紀委監委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區紀委監委負貴對全區違法建設整治工作中違紀行為依規依紀進行問責。

區發改局負貴將造法建設情節嚴重的當事人納入誠信懲戒體系,按照有關規定實施信用懲戒。

區住建局(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對附有違法建設的房產限制交易。

區人社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不自行拆除的行政編制以外公職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區營商局(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的企業停止審批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的商户停止審批工作;負責依法配合對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被認定為違法建設,將實施強制拆除的,責令限期辦理(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督促、引導經營者辦理註銷登記。

區民政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不自行拆除的社會組織,按照業務主管單位意見進行後續處理直至撤銷其登記;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不自行拆除的當事人,暫緩受理臨時救助。

區税務局負責對整治行動中發現的税務案件進行跟踩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是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城市文明形象的一項重要舉措。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工作點評會,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彙報,研究解決難點問題,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各自職能,全力配合區政府做好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做到“不干預、不阻礙、不縱容”。

(二)落實責任。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為拆除違法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信訪主體、維穩主體,要按照“項目化標準、工程化推進、台賬式管理”總體要求,建立工作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鞏固一片,各鄉鎮街道要出台本轄區的違法建設治理方案,並充分徵各方意見,提前公示,加強溝通協調,爭取羣眾理解支持,減少治理工作阻力。依法和諧、安全有序推進違法建設整治,遇到重大問題及時研究,依法依規妥善處置。

(三)強勢宣傳。要製作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發動宣傳視頻和標語,在各類大中型廣告顯示屏、企事業單位LED顯示屏循環播放。組織各新聞媒體開設專題、專欄,利用網絡自媒體,對整治工作全程跟蹤報道。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充分利用自有宣傳渠道開展大力宣傳,贏得廣大市民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示範引領。黨員幹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方面人士必須深刻認識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積極發揮帶頭示範作用,自覺主動拆除本人建設或參與建設、佔有或使用的違法建設。上述人員管理單位、組織要落實管理職責,督促相關人員在20xx年10月30日前履行自拆義務。所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都要實行違法建設零報告和承諾制度,如實填寫“違法建設報告表”和簽訂“違法建設整治承諾書”,報告表及承諾書由本單位人事管理部門保存,形成情況彙總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責任追究。各鄉 (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責任,區委、區政府建立責任迫完制度,對工作中不執行或執行不力等推諉,扯皮,不作為、慢作為的黨員幹部依法、依規、依紀問責。對黨員幹部不按規定時限完成拆除違法建設或自拆不達標的,謊報、瞞報、拒報建設的,干擾、阻撓、抗拒或煽動他人干擾、阻撓、抗拒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區組織部、人社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給予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方面代表人士有上述行為的,換屆選舉時不予提名。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18

為有效整頓和規範城鎮規劃建設管理秩序,嚴厲打擊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營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陝西省開山採石削山建房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縣政府決定對全縣範圍內各類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進行集中整治,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凡在我縣城鎮規劃區域內,未經國土、住建和水利等相關管部門許可擅自佔地、佔河道建設的行為,均屬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按照“發現苗頭嚴格管、在建工程立即停、影響惡劣堅決拆”的要求,建立健全查處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長效管理機制,依法查處各類違法建設案件,有效遏制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規範土地使用秩序,不斷優化城鄉發展環境,為建設美麗富裕新鎮坪奠定堅實基礎。

二、整治範圍

(一)城鎮規劃區內的違法違規用地建設行為。

(二)嚴重影響城鎮規劃和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違法工程。

(三)違法開山採石削山建房的行為。

(四)侵佔國有資產、公共道路、公共場所的違法建築。

(五)侵佔道路、管線、河道、違反水保管理的違法建築。

(六)縣城、鎮村主幹道、巷道兩側的違法建築。

(七)違反規劃,擅自改建、加建、擴建的違法建築。

(八)各住宅小區、居民樓、私人住宅樓內及附近的違法建築。

(九)其他嚴重影響居民生產生活的違法建築。

三、責任單位及職責分工

各鎮政府:負責各自轄區範圍內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的查處,重點是對城鄉結合部、重要節點、主要出入口、居民小區範圍內的行為進行查處。同時要摸清具體數量、面積等,歸集分類、建立台賬,為整治工作提供基礎數據。妥善處理專項整治工作期間羣眾的來訪、接訪工作。

縣綜合執法辦: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務,執行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抓好綜合協調,掌握工作動態,檢查督促推進工作。對縣城規劃區範圍內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情況進行詳細調查,摸清具體數量、面積等,歸集分類、建立台賬,為整治工作各責任單位提供基礎數據。組織公安、住建、國土、水利等部門對未依法辦理規劃許可證和未按照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擅自施工的違法佔地、佔河道、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造成水土流失的主體進行查處。

縣國土局:負責依據土地管理法規及《陝西省開山採石削山建房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非法轉讓土地、非法佔地、破壞耕地等違法佔地行為進行查處。

縣住建局:負責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為的查處。

縣文旅廣電局:負責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曝光典型案件,營造良好整治氛圍。

縣林業局:負責對侵佔或毀壞林地的`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縣交通局:負責對公路沿線的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縣司法局:負責對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主體的法律引導及糾紛的調解工作。

縣監察局:負責對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參與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縣公安局:負責依法處置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現的阻擾執行公務等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縣信訪局:負責對集中整治工作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妥善處理專項整治工作期間羣眾的來訪、接訪工作。

縣氣象局:對違法建築不得辦理防雷設施審核。

縣電力局: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違法建築不予供電。

縣水利局(供水公司):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違法建築不予供水。

縣環保局、安監局、文旅廣電局、衞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國税局、地税局等部門,對違法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他設施投入經營使用的,或者擅自改變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他設施使用功能的,依法不予核發相關許可證照。

四、方法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採取集中部署、聯合執行的方式進行,自20__年8月17日開始至11月底結束。

(一)宣傳動員階段(8月17日—8月21日)。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廣泛深入開展宣傳。一是在縣有線電視台、縣政府門户網站、美麗鎮坪微信平台及鎮村組重要地段、街道社區宣傳欄發佈或張貼專項整治通告。二是通過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及採取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材料、出動宣傳車等形式對整治活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宣傳,努力做到家喻户曉,為整治活動營造良好的氛圍。與此同時,面向社會公開“8828606、8828001”投訴熱線,積極引導社會各界支持和參與整治活動。

(二)自行整改階段(8月22日—9月20日)。組織相關人員上門對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主體宣講政策法規,努力做通其思想工作,引導違法建設主體自行停工、自行拆除和消除影響。對當事人在接到停工通知書、責令限期自行整改或拆除要求後,認錯態度良好,按照規定立即停工且在期限內自行整改或拆除,並積極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以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自行整改後,各鎮、有關部門可以協助其補辦相關手續。

(三)重點整治階段(9月21日—11月30日)。對在限期內未自行整改、態度惡劣,且羣眾反映強烈、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要進行重點整治,堅決依法予以強制停工、查封或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違法收入,並處罰款。對阻擾或煽動老弱病殘阻擾執法人員執法的,辱罵毆打執法人員的`,嚴格按照治安處罰法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惡意侵佔、損壞國有資產、耕地、林地、河道以及造成水土流失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對典型的案例通過電視、網絡等媒體予以曝光處理。通過集中強制整治活動,達到“預防一批、制止一批、查處一批、拆除一批,震懾一批“的目的,堅決遏制全縣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盲目跟風及瘋狂蔓延的勢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整治工作部署,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親自調度,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確保各項整治任務順利推進。

(二)明確各自責任,加強相互配合。各鎮要抓好本責任區域內的整治工作。縣綜合執法辦要加強組織協調,抓好督促落實,定期向縣城鎮規劃建設管理領導小組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各責任單位要明確責任,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同時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緊密配合,採取“疏堵結合”的方式化解違法建設、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與建房户確需建房的矛盾,避免年年拆、年年建的惡性循環。

(三)注重整治效果,嚴格落實責任。嚴厲打擊違法佔地及查處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集中整治行動實行統一巡查、統一整治,發現一處,拆除一處,對應拆未拆的違法違章建設,由相關責任人指導、督促當事人拆除,對不積極履行崗位職責,不及時依法處理責任範圍內新發生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的,要追究其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不積極履行職責、干擾阻擾整治工作的,以及濫用職權、參與或者包庇各類違法違章建設的黨員幹部及公務人員,由監察部門依法依紀進行問責和處理。

(四)鞏固整治成果,建立長效機制。集中整治結束後,各鎮、各相關部門要對集中整治行動成效進行總結驗收,對工作中積極配合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對推諉扯皮甚至阻撓行動的單位和個人按照黨政紀規定嚴肅處理。縣綜合執法辦要建立日常巡查、部門聯動、過錯責任追究等長效機制,工作進入常態化,對已整治到位的區域加強巡查,對新出現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堅決扼殺在萌芽階段,嚴防嚴管,嚴防反彈,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19

為認真貫徹落實生態宜居與鄉村振興的總體要求,在全鎮轄區範圍內開展違法建築和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旨在切實維護廣大羣眾的合法權益,鞏固全鎮私搭亂建集中清理整治成果,營造整潔優美、安全文明、管理有序的居住環境。特制定本工作通知。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動舊州鎮違法建築和私搭亂建整治工作,現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趙金橋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詹克志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劉來燃黨委副書記、副鎮長

李林海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胡玉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王錫七黨委委員、副鎮長人選

任虹靜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政法委員

朱波濤黨委委員、財政分局局長

婁然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何愚副鎮長人選

楊麗人大副主席人選

朱慶國四級主任科員

成員:賀夢凡黨政辦負責人

汪時勝農業服務中心負責人

吳小珮科宣中心負責人

劉傳興綜治辦負責人

劉濤徵拆辦負責人

劉禮林村建站負責人

楊先宏林業和環境保護工作站負責人

周立國土所負責人

李明經發辦負責人

梅華督查辦負責人

黃甜財政分局副局長

遊濱城管中隊隊長

伍玉琴社會事務辦負責人

林顯蘭退役軍人事務站負責任人

楊仕通市場監管局舊州分局局長

劉航宇舊州派出所教導員

謝鵬交警中隊隊長

各村(居)支書、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八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鎮徵拆辦,何愚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劉濤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人員由相關股室抽調組成,具體負責拆除工作的綜合協調、文稿起草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事務。

(一)工作宣傳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按照動態宣傳和定點宣傳相結合的方式,利用車載播放、懸掛條幅、召開院壩會等多種形式,有步驟、有重點、有層次地向轄區內居民宣傳法律法規和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針對個別村(居)私搭亂建的多發形勢,將派專人駐點進行宣傳,最大限度地爭取廣大羣眾對清理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參與。時間要求:20xx年6月1-長期堅持

(二)摸底排查組

窗體底端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明確責任人員,落實工作責任。照清理整治內容,組織相關人員,對轄區範圍內的違法建築和私搭亂建現象進行拉網式排查,並積極受理廣大羣眾投訴舉報,對存在私搭亂建的農户下達整改通知,限期自行拆除。

時間要求:20xx年6月1-7月30日

窗體底端

(三)私搭亂建整治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根據第一階段摸底排查的情況,制定詳細的'集中清理整治計劃,將羣眾反映強烈、影響鎮區及公路消防車輛通行、影響建築物使用安全和存在疫情傳播隱患的私搭亂建,作為前期清理整治重點,在每個村(居)選擇3-5個私搭亂建嚴重的住宅作為突破口,組織力量進行集中清理拆除,將整治工作全面推開。對已拆除的私搭亂建,要及時進行銷號。對拆除後的空地,要及時恢復耕地或進行綠化、硬化。

時間要求:20xx年7月30日-11月30日

(四)土地復墾整治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拆除建築後,指導農户處理好建築垃圾,並協調上級部門對恢復整治後的土地進行復墾驗收。

時間要求:20xx年12月1日-12月30日

(五)綜合維穩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對拆除工作過程中不配合的農户,進行依法處置,並做好維穩解釋工作。

(六)工作督查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對私搭亂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導。

(七)後勤保障組

組長:賀夢凡

成員:吳小珮、黃甜、劉濤

職責:一是保障開展私搭亂建工作開展所需要的配套資金及物資。二是保障私搭亂建工作開展過程中人員調配。三是保障工作開展所需的車輛。

(八)驗收評估、總結組

窗體頂端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對照存量私搭亂建管理台賬,對已整治農户進行驗收檢查,並將清理整治成果報鎮黨委,對清理整治工作進行考核評估,並將考核結果在全鎮公示,切實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長效鞏固一片。

二、工作要求

(一)強化職責,營造氛圍

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違法建築和私搭亂建整治活動的重要意意義,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以有效運轉的管理模式,大力宣傳有關違法建設行為的政策法規,進一步提高羣眾的法律意識,強化工作職責,努力營造宣傳氛圍,全面開展好整治活動。

(二)明確任務,抓好落實

按照“屬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則,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我鎮的決策部署上來,層層分解工作任務,不斷部門聯動,不斷樹立大局觀念,團結協作,努力配合,全鎮一盤棋的開展工作,切實抓好各項具體措施的落實。

(三)強化督查,狠抓落實

各股室責任人要精心組織,強烈推進整治的確深入開展。鎮級督查小組定期對整治情況進行督查、督導。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20

為貫徹落實全國、全區和全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關於印發博白縣自然資源局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博自然資發〔20xx]33號)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全面查清我鎮20xx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依法分類清理整治各種存量;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着力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反彈,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

二、組織領導

成立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領導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日常事務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凌文傑主任兼任,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整治打擊、資料收集等三個工作組。上述工作組可依據實際工作需要動態調整。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陳華春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副站長

主要職責:負責保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運轉。協調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問題整治工作。

(二)整治打擊組

組長:王林

成員:陳富強、鄭洲、樑鋒

主要職責:負責各村依法制止、查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違法用地行為,並將有關情況及時上報,負責督促各村加強永久基本農田動態監管,及時發現新的農村亂佔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房行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堅決打擊非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

(三)資料收集組

組長:周珈如

副組長:劉雪

主要職責:負責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資料收集。做好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羣眾來信來訪受理接待、迴應羣眾訴求等工作。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至9月中旬)。按照中央、自治區、玉林市和博白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的總體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開展動員部署。

(二)深入推進階段(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抓實抓好工作落實,推動農村亂佔耕地問題整治專項行動取得成效。

(三)總結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認真總結成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防止問題的反彈。對未完成處置到位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具體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中央和自治區部署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深刻吸取秦嶺違建別墅事件、牡丹江違建“曹園”事件教訓,扛牢政治責任歷史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將思想認識統一到自治區黨委政府、玉林市委市政府和區廳黨組工作部署上來。

(二)全面摸清底數,確保整治成效。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的問題底數,充分發揮村屯組織和基層黨員的先鋒作用,依靠和發動人民羣眾。統籌運用執法機構和職能部門的信息渠道及技術手段,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信息準確、數據真實,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打下基礎,確保整治成效。

(三)積極宣傳政策,加強輿論引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羣眾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敏感性高。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羣眾訴求。充分做好羣眾思想工作,消除誤解和疑慮,爭取羣眾理解和支持。對惡意炒作信息,及時予以澄清,防止負面炒作和矛盾激化。

(四)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溝通協調,各司其職,集中力量,採取強有力措施,堅決完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21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有關領導的批示指示精神要求,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增強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頂風亂佔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羣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利益輸送等問題,不折不扣地抓好監督檢查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確保落到實處、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決策部署取得實效。

二、成立清查整治工作領導

根據工作需要,特成立思林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所,由趙相波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田軍、廖強、張騰負責具體辦公。

三、清查整治內容

此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結合“大棚房整治、違規別墅專項清查”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圍繞鄉黨委政府落實主體責任情況、職能部門、各村(社區)履行監管責任情況和公職人員特別是黨政領導幹部違規違紀違法情況。着重整治以下五個方面問題。

(一)鄉、村兩級精神認識不高、應付了事,對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委、市委、縣委、鄉黨委要求落實不力,做選擇變通。

(二)鄉村兩級組織濫用職權,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違規審批問題。

(三)鄉級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失管失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監管不力。

(四)鄉級相關職能部門未嚴格履行監管責任,玩忽職守,放棄監管,選擇性執法,對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查處不力問題。

(五)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參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

四、清查整治措施

(一)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公佈監督舉報電話、郵箱,受理羣眾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信訪舉報和投訴,建立信訪舉報線索台賬。(責任單位:鄉紀委)

(二)自查自糾抓整改。綜合辦牽頭落實貫徹好中央、省、市、縣領導批示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村管站、國土所、交管站、供電站、水務站要根據自身職能職責和行業監管責任,對照落實好土地管理辦法、國家相關文件的要求,對十八大以來審批的新建房屋立即開展自查自糾,並於8月10日之前將自查報告和問題清單報送至鄉紀委。各村(社區)要對轄區開展自查自糾。並於8月10日之前將《思林鄉十八大以來農户新建房屋情況統計表》報送至鄉紀委。鄉紀委對清理排查進度工作進度進行跟蹤督促,開展監督執紀問責。(責任單位:綜合辦、村管站、國土所、交管站、供電站、鄉紀委、水務站、各村)

(三)嚴查違規違紀行為。一是嚴肅查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及其背後的以權謀私、失職瀆職、履職不力、“保護傘”問題,特別要深挖羣眾反映強烈的重要問題線索。對問題多發、頻發或者對突出問題整治不力、查處不認真的,要堅持“一案雙查”。二是檢查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排查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力的問題。堅決查處推進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虛以應付、排查不精準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三是對參與農村違規亂佔建房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從嚴從重懲處,對包底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利用職權搶佔或買賣耕地建房、甚至非法出售謀利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對典型問題一律通報曝光。四是堅決查處因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造成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得不到保障、漠視羣眾利益的行為。對發生突出問題的地方和部門,鄉紀委要強化執紀執法監管,堅持以案促改,推動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必須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把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迅速行動,重拳出擊,紮實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堅決守牢耕地保護紅線,提升土地利用水平;

(二)迅速行動,狠抓工作落實。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迅速摸清底子,加快整治步伐,保證工作質量,清理摸排工作務必於8月10日前完成並上報;同時,工作過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羣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大,必須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嚴把政策界限,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全力爭取羣眾支持配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明確責任分工,通力協作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22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六盤水市、盤州市召開相關會議及文件精神,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嚴格保護耕地,嚴格控制增量,加強農宅審批管理,依法依規穩妥處置,確保工作有力有序開展。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抓緊抓實

成立普田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如下:

組 長:薛 將(黨委副書記、政府鄉長)

副組長:薛建富(黨委委員、雁子村掛村領導)

肖純金(黨委副書記、小畢舍村掛村領導)

馬厚興(政法委員、大木橋村掛村領導)

王正梅(紀委書記)

孫建成(黨委委員、啊榔村掛村領導)

王仕祥(黨委委員、老格子村掛村領導)

謝登奎(黨委委員、狗場壩村掛村領導)

成 員:王建明(黨政辦負責人)

桂寶平(自然資源所長)

張昌盛(城鎮建設規劃所所長)

晏 忠(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楊 雄(城管綜合執法分局局長)

孫澤亞(生態旅遊服務中心主任)

張文琳(交通管理站站長)

杜 麗(保田片區水務服務中心工作員)

王仕祥(綜治辦負責人)

張榮金(普田司法所所長)

任可喜(保田電管站普田鄉負責人)

胡 鵬(盤州市公安局普田派出所所長)

以上相關部門全體成員,各村(居)兩委成員、網格員,包村工作組全體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自然資源所,丁翔兼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鄉做好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及農村宅基地管理宣傳、服務、巡查、處置等日常工作。

二、強化宣傳,提高依法依規用地意識

各村(居)、相關部門,採取懸掛橫幅、製作永久性標語、張貼“十個一律”和“八不準”宣傳頁,採取LED顯示屏、廣播、微信、羣眾會、進户到人面對面宣傳等方式進行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户曉,服務對象清楚明白。

三、強化優質服務,確保合理用地需求

嚴格按照上級相關文件及《盤州市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工作方案》、《普田鄉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管理審批,符合建房條件的宅基地申請,不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應在一個月內頒發宅基地批准書和規劃許可,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最遲應在兩個月內頒發宅基地批准書和規劃許可。網格應在10日內完成相應的申報手續,村級應在10日內完成相應的申報手續。政府及部門主導或實施的項目,自然資源所要主動對接,強化選址服務,指導項目選址符合國土空間管控要求,同時要加強項目監管,在用地未批准前,嚴禁動工建設

四、切實壓緊壓實責任,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置

領導小組成員要加強農宅日常工作管理,嚴格按照“普田鄉村級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網格化管理責任清單”做好相關工作,對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的,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置,態度堅決,發現一起處置一起,該拆的拆,該復耕的復墾。

(一)網格員對本網格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的,應當在3日發現、立即制止、經制止無效後報村支兩委處置。

(二)各包村工作隊,村(居)兩委、接到網格報告後,及時制止,並進行前期處置,經制止無效向掛村領導報告。

(三)掛村領導接到報告後及時組織包村工作隊、村(居)兩委、網格員5日內處置到位,對處置確有難度的,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四)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及時組織領導小組成員5日內處置到位。

五、強化督查考核、嚴格追責問責

(一)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適時巡查督查,按照一月清零一次發現新增違法問題要求,建立遏制新增建房問題整治台賬,逐一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要求、整改時限、整改責任人,每月月底前,確保全部“清零”。

(二)當月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管理及問題整治工作納入當月村級購買服務考核。

(三)本村內接到網格報告或領導小組巡查發現有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的,未第一時間組織進行處置到位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函告有權機關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存在違紀違法行為的,移交有關紀檢監察機關處置。

(四)領導小組相關成員,接到報告有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5日內未組織處置到位的,對發現的違法用地制止有難度,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未向上一級報告的,由領導小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函告有權機關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存在違紀違法行為的,移交有關紀檢監察機關處置。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篇23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查清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的通知》(黔農房整治〔20xx〕1號)、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遵農房整治〔20xx〕3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重點查清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情況,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規範農村建房審批和管理,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有序推進,特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及分組職責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花秋鎮自然資源所,馬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馮江天、陳東、楊文華、孫朝玉同志負責具體辦公,統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培訓指導,幫助解決在摸排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技術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業務指導、排查摸底、督導三個專班,負責督促指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過程中涉及的各項工作。

(一)業務指導專班

組長:婁雲鵬

副組長:鄭波、黃鏡

成員:馬駒、馮江天、陳東、楊文華、孫朝玉

職責:負責對全鎮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釆集APP及有關政策進行培訓、問題解答,及時提供與摸排有關的基礎資料,對釆集員採集的信息進行查看並提出修改意見,收集處理上報全鎮的各種數據資料。

(二)排查摸底專班

組長:各掛村領導

副組長:各村(社區)黨(總)支部書記

成員:各村幹部、鎮採集員,具體見附件1。

職責:負責組織村幹部和鎮採集員,尤其是對手機APP操作熟練、熟悉村組情況、責任心強的幹部參與信息採集,要將圖斑、地塊、區域分解到人。鎮村幹部相互配合,統籌推進,倒排工期,按要求完成本轄區亂佔耕地建房的摸排任務,及時上報摸排數據。

(三)督導工作專班

組長:曹幫勇

成員:曾凌鬆、劉嬋

職責:負責督導督查各村、各部門按時據實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定期向領導小組彙報督查情況。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我鎮農村違法佔地底數,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涉及的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租)情況,規劃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台賬。

四、時間安排

此次摸排按三個階段開展:

(一)數據採集(20xx年9月27日至10月17日)

鎮自然資源所和農業服務中心將各村圖斑數量以及圖斑圖紙下發給各村,各村(社區)聯合鎮級採集員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二)數據審核(20xx年10月18日)

各村(社區)通過匯交平台向鎮領導辦公室匯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村黨(總)支部書記和掛村領導)紙質摸排成果。

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後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9日)

鎮、村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社區)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村(社區)村黨(總)支部書記和掛村領導“雙簽字”後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細化工作任務

實行掛村領導包村,在編幹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築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要採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户的宣傳作用,採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八不準”和“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鎮級設立舉報電話,各村(社區)均要分別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廣大民眾和媒體的監督。

(三)倒排工期,確保按時完成

各村(社區)在摸排中,要做好摸排計劃,根據本村(社區)圖斑數量,實行網格化包保,責任到人,排好倒排工期,確保節前完成50%,10月17號前各村(社區)全面完成外業摸排工作,18號前內業審核全部完成,19號將我鎮數據上傳縣農房辦。

(四)加強督查,確保成果質量

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加強對各村(社區)摸排工作的指導,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各村(社區)在摸排中,要加強數據管理,對涉密數據和成果,只能採取紙質填報,嚴禁使用網絡傳輸和使用手機APP平台提交。全鎮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的監督,對摸排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fangan/gongzuofanwen/mgd6lg.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