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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森林防滅火專項整治方案(通用3篇)

鄉鎮森林防滅火專項整治方案(通用3篇)

鄉鎮森林防滅火專項整治方案 篇1

為切實做好我市20xx年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據市政府的有關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鄉鎮森林防滅火專項整治方案(通用3篇)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積極撲救、綜合治理”的方針,充分發揮森林防火的監管職能,採取有力防控措施,認真落實市政府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協調各有關部門抓重點、突難點,加大森林火災隱患排查的專項治理力度,預防和減少森林火災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災的發生,杜絕人員傷亡事故,保護森林資源,減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

二、成立文昌市森林火災指揮調度中心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三、工作任務及職責

(一)市應急辦:負責森林防火工作的聯絡、協調,接報、收集、研判有關信息,並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做好市領導有關工作指示、要求的傳達落實工作,調動相關部門參與火災撲滅救援,必要時深入現場協調救援工作。

(二)林業局:負責協調、指導、宣傳、巡查和組織火災撲救工作。

(三)市民政局:大力宣傳文明掃墓,提倡使用鮮花、電蠟燭等方式祭祖,避免野外用火,廢除燒紙錢、放煙花、炮竹等陋習,嚴防掃墓發生森林火災。

(四)市旅文委: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旅行社、遊客對重點風景名勝旅遊區的森林防火工作,對森林火災威脅到的重要旅遊設施採取應急監控和保護等措施。

(五)市消防支隊:負責安排官兵及時撲救全市發生的森林火災。

(六)市公安局:負責協調消防、邊防、治安、交管部門參加火災撲救,搞好火場治安管理安全保衞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用火行為;負責建立健全道路管制應急保障措施,協助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撤離和轉移災區羣眾;會同森林公安調查森林火災案件。

(七)市衞生局:根據撲火工作情況,組織開展醫療救援及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提供醫療技術手段。

(八)市森林公安局:負責調查森林火災案件偵破工作,協助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安全保衞、火場交通管制工作。

(九)市安監局: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撲救中相關安全監督工作。

(十)市廣播電視台:負責通過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滾動播放森林防火宣傳知識或公益性廣告。

(十一)各鎮(場):負責鎮(場)範圍裏若干重點區域森林防火布控工作,成立各村組、作業區專職隊伍駐點巡查,對上墳掃墓者宣傳森林防火知識,發動羣眾文明掃墓,勸阻羣眾上墳掃墓燃燒紙燭、燃放煙花炮竹和在高火險區內吸煙等能夠引起森林火災的行為,注意觀察本責任區內上墳掃墓後的情況,一旦發現火情立即報告並組織撲救,確保轄區森林消防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時間安排

時間從4月2日起至4月4日止。

(二)人員分組及工作職責

1、前線駐防區(應急處置組)

(1)第一責任區:青山嶺公墓區域(12人)

組長:薛向文(市民政局)副組長:黃峯(文城鎮);

成員:公安交警部門派2名幹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員,文城鎮負責安排6名鎮村幹部。

(2)第二責任區:銅鼓嶺區域(16人)

組長:林葉(市旅文委)副組長:陳明雁(龍樓鎮);

成員:公安交警部門派2名幹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員,龍樓鎮負責安排10名鎮村幹部;

前線駐防組工作職責:一是對上墳掃墓者宣傳森林防火知識;勸阻羣眾上墳掃墓燃燒紙燭、燃放煙花炮竹和在高火險區內吸煙等能夠引起森林火災的行為;二是注意觀察本責任區內或附近上墳掃墓後的情況;三是準備隨時撲救本責任區內的森林火災。

2、火災撲救組(共33人)

組長:何江(消防支隊)副組長:彭修誼(林業局);

成員:市消防支隊(20人)、市林業局(11人);

工作職責:負責落實火災撲救工具、車輛(含5輛水車),隨時出警撲救全市範圍內的森林火災。

3、案件查處組(共6人)

組長:何仕(森林公安局)副組長:韓進喜(林業局);

成員:市森林公安局鄭拓、顏明清,市林業局林慧清、吳多亮;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清明節期間森林火災及其它涉林案件的接處警工作,對發生的森林火災案件,要及時組織開展火災現場調查,迅速查明火因,對故意縱火、失火人員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後勤保障組(共5人)

組長:韓智(林業局)副組長:符濤(林業局);

組員:市林業局韓敏、李向之、王錄敏;

工作職責:負責救火隊員的中餐、茶水供應及有關後勤的保障工作。

5、值班值守組(共5人)

組長:莫景瑜(林業局)副組長:陳奮(林業局);

成員:市林業局陳英花、陳敏、黎麗娟;

工作職責:負責接聽防火值班電話,對於羣眾等報來的森林火災情況要記錄清楚,並立即通知發生火災地點相關鎮、農(林)場進行組織力量撲救和回報,同時將情況迅速向市林業局領導報告。負責每天下午17時前向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上網報告森林火災零報告制度。

6、森林防火工作督導組

為做好清明期間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成立4個森林防火督導組,人員從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抽調,具體負責各鎮、農(林)場督查工作,清明節期間於4月2日—4月4日深入各鎮、農(林)場等森林防火相關單位對市森林防火指揮部佈置的森林防火各項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督促。車輛由各督導組組長單位負責安排。

第一督導組:

組長:市公安局分管副職領導;

成員:市邊防支隊、市交通運輸局、市衞生計生委分管副職領導;

負責鎮(場):鋪前鎮、羅豆農場、錦山鎮、馮坡鎮、抱羅鎮、翁田鎮。

第二督導組:

組長:市旅文委分管副職領導

成員:市發改委、市衞生局、市氣象局分管副職領導

負責鎮(場):昌灑鎮、龍樓鎮、東郊鎮、東閣鎮、文教鎮、公坡鎮。

第三督導組:

組長:市民政局分管副職領導

成員: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法院分管副職領導

負責鎮(場):文城鎮、潭牛鎮、東路鎮、東路農場、島東林場、華僑農場。

第四督導組:

組長:市安監局分管副職領導

成員:市森林公安局、市檢察院、中國電信文昌分公司分管副職領導

負責鎮(場):會文鎮、重興鎮、蓬萊鎮、南陽農場、三角庭農場、橡膠研究所、椰子研究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清明節是中國傳統節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節日之一,是祭祖和掃墓的日子。各鎮(場)一是務必充分認識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緊迫性,從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把森林防火作為當前一項政治任務來抓好抓落實;二是主要負責人近期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森林防火工作上,要靠前指揮,做到親自部署、親自檢查監督;三是要發動各村組、作業區的幹部積極行動起來,積極開展清明節上山掃墓易引發森林火災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強化火源管理,減少森林火災發生。一是各鎮(場)要嚴格執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通過在入山的路口設卡檢查,查堵進山香燭、大型炮竹,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對景區重要設施重要目標嚴防死守,嚴格管控火源、聯防、聯治、聯保杜絕森林火災發生;二是各鎮(場)要結合清明節掃墓存在點多面廣的實際情況,劃分不同的管控片區,採取網格化的佈防駐守,堅決剎住上墳、燒草、燒香、燒紙、點燭、放鞭炮等違規用火行為;三是各鎮(場)要落實人員駐守到位,加大巡查密度,對重點地段和重點時段,要組織幹部和民兵預備役隊員全天候駐點巡邏,掃墓現場零距離的處置因上墳燒香、燒紙、點燭、放鞭炮等違規用火引發的森林火災;四是必須加大火案查處力度,市森林公安局要調集警力,從嚴從重從快查處火案,嚴厲打擊火災肇事者。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從嚴懲治,決不手軟。

(三)科學處置火情。一是山上駐點巡查人員要動態巡查,一有火情火點出現及時處置,把火點消滅在蔭芽狀態;二是各駐點巡查布控人員若發現有較大的火險發生,根據火情發展態勢,必須立即向鎮領導和市森林防火辦報告,市森林防火辦立即調集專業森林消防隊趕赴現場進行撲救;三是市專業森林消防隊,要保持高度戒備,集中靠前待命,各鎮民兵預備役隊員要全員戒備、全天候待命,做好隨時調度撲火的準備,一旦有森林火災發生,以最快的速度出警撲救,做到有備無患;四是要高度重視撲火人員的安全,嚴禁動員殘病人、孕婦和未成年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撲救火災的人員參加撲火,確保撲救人員安全。

(四)嚴肅工作紀律。一是清明節期間凡安排參加防火工作的市工作組人員,在工作中要盡職盡責,服從領導,服從指揮,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必須經符策萬副指揮長批准方可離開;二是加強值班制度,各鎮(場)主要領導必須堅守崗位,親自帶班,確保火災信息暢通,巡查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凡因擅自脱離崗位、失職瀆職而造成重大火災事故的,嚴肅追究責任;三是嚴格火情報告制度,所有火情火點必須認真核查、如實上報,嚴禁瞞報、遲報,不得貽誤撲火時機;四是發生較大的森林火災,各鎮(場)主要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指揮,組織撲救,並根據火情及時向市指揮中心報告。

鄉鎮森林防滅火專項整治方案 篇2

為切實做好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保護我市森林資源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政府及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扣省市縣有關會議精神為指導,嚴格執行《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以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中心,以“文明祭掃,平安清明”為目標,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科學撲救、以人為本、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提倡文明祭祖,林區森林火災隱患排查率達95%以上,確保清明節期間無重特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二、工作分工

三、督查內容

(一)第一階段(準備階段):從3月29日至4月1日。

主要內容:

1、各鄉(鎮)場是否制定清明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細化工作內容;是否將山頭地塊明確到人,落實到户;各村清明節期間的值班人員、巡邏隊成員、包山頭包路口人員名單及聯繫電話是否上報鎮政府相關部門。

2、是否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進行“文明祭掃、平安清明”宣傳。

3、是否增加臨時護林防火工作人員,加強巡山,做到“守責、盡責、負責”三落實。

4、撲火專業隊伍建設情況、撲火機具配備情況、撲火隊員24小時備勤情況。

5、應急預案完善、演練情況。

(二)第二階段(執行階段):4月1日至5月10日。

主要內容:

1、各鄉(鎮)場是否落實村兩委成員包山頭、路口責任制,名單是否固定;清明節期間各主要進山路口、山頭是否有安排村領導、值班人員進行站崗放哨,發放宣傳材料,做好宣傳工作,禁止火源進山。

2、護林員是否不間斷進行巡山檢查,各陵園周邊、林緣邊上是否有專人盯守。

3、專業、半專業隊伍是否集中食宿,做到嚴陣以待,保證人員、工具到位,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4、是否有指定專人做好森林火災撲救後勤工作(發生火災時是否有人帶路、食品保障、看守火場)。

(三)第三階段(總結階段):5月10日以後。

主要內容:對清明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進行總結,對工作開展好的單位進行表揚,對存在問題進行剖析,並與年底森林防火責任制考核相掛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局成立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組長為各小組長,防火辦、森林公安、林業站、綠化辦等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加強對活動的指導。

(二)加強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力度,廣泛刷寫防火標語、標識、固定標牌,形成濃厚的防火氛圍,確保不出現問題。

(三)加強督查。全面檢查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落實情況。各防火重點鄉鎮要結合本單位實際,突出重點和薄弱環節,認真開展好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橫到邊、縱到底、全覆蓋、無漏區。

(四)突出重點。清明節當天(即20xx年4月5日):

1、局組織森林公安、執法大隊、防火辦等相關人員對東園、白水、海澄等集中掃墓的鄉鎮進行宣傳,分發宣傳單,不間斷播報“防火通告”,發現違章用火及時處理。

2、各督查組和森林公安派出所、林業站人員按照所負責鄉鎮,分別深入一線進行宣傳督查。

3、其他未安排督查的人員在家待命,並保持通訊暢通,隨叫隨到。

4、防火辦負責調遣市專業森林消防隊,聯繫武警漳州森林大隊。

鄉鎮森林防滅火專項整治方案 篇3

為切實加強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嚴肅查處教育系統存在的不正之風,解決當前羣眾反映強烈的違規徵訂教輔、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變相強制收費等問題,迴應羣眾關切,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xx市紀委監委的有關要求,經教育局黨組研究,決定在全市教育系統開展不正之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教育系統存在的不正之風已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影響了教育形象,破壞了教育生態,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整治工作中,要注重發現問題、突出解決問題,堅持邊查邊改、糾建並舉、標本兼治,採取有利舉措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嚴查教育系統違規違紀問題,問責失職失責行為,完善健全管用的制度和機制,確保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切實減輕羣眾經濟負擔和學生課業負擔,提高羣眾對教育的滿意度,消除不良影響,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環境。

二、整治重點

(一)違規徵訂教輔資料問題。重點整治違背“一科一輔”原則發生的“一科多輔”問題,隨意擴大省定教輔資料目錄,推薦選用目錄之外教輔資料;重點整治幼兒園向家長推銷教材、玩具問題,包括幼兒園要求家長購買任何形式的'幼兒教材和教輔資料,向家長推銷或者變相推銷玩教具、圖書等;重點整治“被自願”徵訂問題,包括強制或變相強制學校或學生購買教輔資料,強迫、引導、誘導、暗示學生到指定的書店購買教輔資料等問題;重點整治教輔類商業廣告和商業活動進校園問題,包括接納或協助教輔資料經營發行機構和個人進入校園,借到學校報告、講座、捐書、贈書活動為幌子,進入學校宣傳、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資料。

(二)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問題。重點整治在職教師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或參加各類培訓機構、他人組織的有償補課等違規行為;重點整治在職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重點整治在職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和服務等行為;重點整治在職教師利用網絡開辦以教學課程為內容的教學網站、手機APP服務平台或以其它網絡方式為學生提供違規教學服務的行為。

(三)變相強制收費問題。重點整治強制或變相強制徵訂學生奶、校服及其它商品等行為;重點整治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上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行為;重點整治強制或變相強制使用平安校園卡行為。

(四)師德師風和“四風”問題。重點整治師德敗壞、違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違規參加謝師宴、升學宴等問題;重點整治教育系統領導幹部、教師在辦理學生入學、分班、排位等事務中濫用職權、吃拿卡要,違規接受宴請、收受禮品禮金及其它有損教師形象的行為。

三、工作步驟

(一)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12月7日-11日)。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統不正之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統籌安排部署教育系統不正之風專項整治工作。教育局將專項整治公告、監督舉報電話,以“公開信”的方式發放到每一個學生家長手中,並在遷安時訊、電視台、遷安教育等媒體平台公佈,發動羣眾參與專項整治工作。各鎮鄉中心校、市直學校(園)要召開全體教師會,學習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提出明確紀律要求,並通過家長微信羣、釘釘羣、校訊通等方式,大力宣傳相關專項整治工作內容,全力營造濃厚的專項整治氛圍。

(二)開展自查自糾(20xx年12月12日-25日)。全市各校要聚焦本次整治的重點任務,深入查擺教育系統存在的不正之風,從學校領導到一線教師,從上到下樹牢問題意識,強化問題導向,組織全員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問題整改台賬,明確完成時限和責任人。自查自糾結束後,要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總結,查擺問題,分析原因,明確努力方向,形成自查報告,於12月15日前報教育局紀檢監察科。凡零報告的學校,列入重點檢查整治範圍。

(三)深化專項整治(20xx年12月26日至20xx年2月28日)。教育局會同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按照重點整治任務事項,研究制定聘請第三方、有獎舉報、問卷調查等具體可行的整治措施,組成由相關科室參加的專項檢查組,對反映問題強烈、存在問題突出、自查自糾零報告的學校深入開展檢查、核查和督查。對存在問題突出、工作開展不紮實、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及時通報曝光,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問責、從重處理。

(四)注重建章立制(20xx年3月1日至3月15日)。針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系統性、普遍性問題,要認真查找制度和監管方面存在的漏洞,進行深入分析和嚴格整改,健全完善並出台相關監督和管理制度,嚴肅紀律規矩,強化剛性約束,鞏固整治長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對專項整治工作的認識。教育系統存在的不正之風已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和羣眾的不滿,是羣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不僅加重了學生課業負擔和家庭經濟負擔,而且嚴重損害了師德師風建設,敗壞了教育部門的形象。全市各校一定要站在全面從嚴治教的高度,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此次不正之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不能有絲毫的懈怠思想,不能有絲毫的厭戰情緒,更不能有過關思想。

(二)切實加大專項整治工作的力度。全市各校一定要站在全面重塑教育良好形象的高度,切實答好專項整治的各項必答題。務必下大力氣、下真功夫從嚴整治,務必深學深思、真查真糾、實做實改,確保瞄準靶心發力,堅決抵制和杜絕教育系統存在的不正之風。校長要切實承擔起第一責任人責任,承擔起專項整治的主體責任,確保責任扛穩抓牢,沉下心來認真謀劃、部署和推動專項整治工作。

(三)切實保證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效。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堅持標本兼治,按照“問題掃描先行、執紀問責開路、懲治教育並行、規範管理跟進”的原則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堅持對標對錶,強化統籌協調,堅持開門搞整治,以不怕亮醜揭短的勇氣,以敢於亮劍鬥爭的精神,紮實深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通過嚴肅懲治不正之風和違紀違規行為,積極迴應社會和羣眾的關切,確保專項整治的實際效果,樹立起教育在社會上的浩然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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