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獎勵方案範文(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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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獎勵方案範文 篇1
一、工資待遇執行辦法
(一)業務人員執行工資及業務提成制度,月結月清;
(二)基本工資部分按公司已經公佈及執行的標準執行;
(三)業務提成辦法:
01,辦公人員、業務銷售、業務管理兩部分工作均可享受業務提成;
02,百分比提成的原則:
(01)辦公人員提成辦法:
A、獨立完成談判的;獨立找到客户、由公司協助其談判及完成的;受公司委託獨立完成的;以上三種情況下,業務經辦人可享受所辦業務的純利潤(扣除電話本成本和税費用)的30%提成;
B、由公司安排或受公司委託完成業務的經辦人享受所辦業務的純利潤(扣除電話本成本和税費用)的30%提成;
C、在公司內接單,完成業務的,經辦人享受業務金額的10%;
(02)業務銷售的30%提成辦法:
A、業務員經辦業務時可享受業務提成,其餘人員不享受;
B、根據廣告單或合同的簽字情況,由業務經理統計相關業務量及,相關業務經辦人可享受30%的銷售毛利(扣除電話本成本和税費用)提成;
(03)業務管理的10%提成辦法:
A、業務部經理每月按其部門的整體利潤享受10%的利潤提成;
B、部門利潤指當月部門實現的純利潤,純利潤等於部門毛利潤減去部門費用成本;
(04)提成與每月基本工資同時彙總、發放。
03,每月基本信息採編量600條,超出部分按照每條0.2元核發;
二、人員分工及其職責描述:
(一)部門分工:
01,業務部:負責業務人員的選拔與培養,市場開拓,鞏固;
02,辦公室:負責建立與鞏固各類客户及總部的關係;負責公司資金的運作;負責公司業務工作宏觀管理;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下達業務指標、資源分配、資金分配等工作;
(二)崗位職責描述:
01,副總經理兼業務經理:具體負責公司業務的開拓、擴展及管理工作,協助總經理完成各項業務管理工作,同時負責業務一部的管理工作,對本部門的周度任務指標負責。負責月度業務任務指標完成情況檢查與考核;
02,總經理助理兼培訓部經理:除負責完成公司分配的總經辦工作外,同時負責公司業務部協助管理工作,公司業務隊伍素質培訓工作,負責統籌總經理安排的各項工作內容,負責業務管理工作精神的上傳下達,協助總經理完成各部門的工作協調與工作分配;
03,業務員:負責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業務任務和利潤指標,建立客户檔案及客户關係維護和產品銷售服務工作;
三、績效考核內容及辦法:
01,每週辦公室對各部門業務工作信息進行管理,統計。每月任務指標等結果由部門負責人進行總結考核,直接計入當月工資及提成發放;
02,季度績效考核由辦公室負責完成;
03,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直接對總經理負責。
04,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任務指標的業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有權撤換或辭退;
05,連續一個月不能完成任務指標的業務員,公司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辭退;
四、本辦法自20xx年1月6日起執行。
銷售獎勵方案範文 篇2
為了充分調動業務開拓的積極性,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的分配原則,以個人所創造的銷售純利潤為標準核定業務提成,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範圍及標準
1.本辦法僅適用於銷售崗的正式員工(不包括試用期的員工)。
2.以銷售純利潤為核定標準,確定業務提成。
二、銷售利潤的計算
1.銷售純利潤的計算標準
(1)銷售純利潤=銷售毛利潤-費用(公攤費用+個人費用)
(2)個人費用
a)工資、各類補助
b)增值税、企業所得税、附加税等各類税費
c)業務招待費、差旅費、禮品、佣金等報銷費用
(3)公攤費用=總費用-各銷售人員個人費用總和(凡在公司有滿一整年銷售工作經歷者,均需分攤該費用)個人分攤費用按個人當年所創造毛利佔公司總毛利的比例計算。2.銷售純利潤由財務人員核算,總經理核定。
三、銷售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指標
若應收貨款超過一年未收回,則視為呆、壞帳:相關銷售人員承擔該貨款餘額的20%損失,其餘損失公司承擔。若客户以貨抵款,則貨物由銷售人員負責賣出,售價總額與貨款差額部分損失由銷售人員承擔20%(抵貨須具備發票,否則所損失税款由相關銷售人員全額承擔),因各種原因造成進倉貨物變為呆滯料(自進貨之日在庫超過一年者),由相關銷售人員負責售出,損失部分由相關銷售人員承擔20%。
自進入公司第一個整年度內,被動元器件通用IC等產品銷售額低於200萬者,不享受該年度的提成,重新進入試用期。
四、提成比例
1.傳統業務(以電感為主):20%
如果超額完成本年度公司下達的任務指標,SALES可享受不超過5%的超額部分利潤提成。
2.日系產品(PANASONIC、ROHM、NICHICON等)
等公司抽取佣金的項目:5%
6.説明:
(1)公司每年農曆年結束的一個月內發放提成獎,農曆年的月底前所到之上一年貨款均可視為上年度回款額。
(2)公司提取PM提成額的40%,SALES提成額的30%做為個人的機動,以個人的年度綜合考核成績為參照進行發放,考核內容如下(滿分100)
a)年度銷售額完成情況(滿分:50分)
實際完成額
得分=——————————X50
年度銷售額計劃
b)回款及時率(滿分:10分)回款截止農曆年當月月底公司制定考核表,由公司每位不參與提成的員工對每位SALES評分(評分原則:去掉最高最低分,取平均值)得分=平均值%X15
d)專業知識(滿分:15分)
公司每月對SALES進行專業知識考試,取12次成績平均值得分=平均值%X15
e)紀律得分(滿分:5分)
以每月行政人事部出考核表,年底綜合評分。
f)工作方法,工作思路的培養(滿分:10分)
由公司兩位總經理評分
將以上得分相加,即為機動獎的發放係數。
五、年終發放最佳銷售獎、最佳回款獎、最佳開拓獎、最佳員工獎
最佳銷售獎:得主為全年銷售利潤最佳者
最佳回款獎:得主為回款率及時率最高者
最佳開拓獎:得主為新業務量增長量最高者
最佳員工獎:得主為獲得每月最佳員工獎次數最多者
銷售獎勵方案範文 篇3
九種當前最流行的銷售人員工資報酬計算方法,分別為:1純佣金制、2純薪金制、3基本制、4瓜分制、5浮動定額制、6同期比制、7落後處罰制、8談判制、9排序報酬法,並且對這九種計算方法分別從定義、計算公式、適用條件及優缺點等方面進行了具體的介紹。
1、純佣金制
純佣金制指的是按銷售額(毛利、利潤)購一定比例進行提成,作為銷售報酬,此外銷售人員沒有任何固定工資,收入是完全變動式的。純佣金制的銷售報酬制度在美國有20%的企業採用,國內的企業運用得也較多。計算公式如下:個人收入=銷售額(或毛利、利潤)×提成率
統佣金制的實施需要一系列的條件,具體包括已有人獲得眾所周知的高額收人收入一旦獲得,有一定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從開始工作到首次提成的時間勿須太長;純佣金制適用的產品應是單價不特別高,但毛利率又非常可觀的產品。純佣金制最大的優點就在於銷售報酬指向非常明確,能激勵銷售人員努力工作。它還將銷售人員工資成本的風險完全轉移到銷售人員自身,大大降低了公司運營成本的壓力。當然,其弊端也是很明顯的:完全的佣金行為導向使得銷售人員熱衷於進行有利可圖的交易,而對其他不產生直接效益的事情不予重視,有時甚至會損害公司的形象:純佣金制帶給銷售人員的巨大風險和壓力,減弱了銷售隊伍的穩定性和凝聚力;易於助長銷售人員驕傲自大,不服從管理,不尊重領導的傾向。
2、純薪金制
純薪金制指的是對銷售人員實行固定的工資制度,而不管當期銷售完成與否。純薪金制在美國有28%的企業運用。公式可以表示為:
個人收入=固定工資
當推銷員對金錢以外的東西(如榮譽、地位、能力鍛鍊等等)有了強烈的需求時,再單純地採取提成刺激的方式,就起不到激勵的效果了,這時宜於採用純薪金制;尤其是在知識分子云集的銷售隊伍中,或是實行終身僱傭制的企業裏,採取純薪金制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種必然手段。
純薪金制的優點表現在易於管理、調動,並使員工保持高昂的土氣和忠誠度。但由於對銷售人員缺少金錢的刺激,容易形成大鍋飯作風;固定工資制的實施給評估銷售人員的業績帶來了困難;不利於公司控制銷售費用;工資晉升制度複雜且產生的矛盾很多;不能夠吸引和留住較有進取心的銷售人員。
3、基本制
基本制指將銷售人員的收入分為固定工資及銷售提成兩部分內容,銷售人員有一定的銷售定額,當月不管是否完成銷售指標,都可得到基本工資即底薪;如果銷售員當期完成的銷售額超過設置指標,則超過以上部分按比例提成。基本制實際上就是混合了固定薪金制和純提成制的特點,使得銷售人員收入既有固定薪金作保障,又與銷售成果掛鈎;既有提成的刺激,又給員工提供了相對固定的收入基礎,使他們不至於對未來收入的情況心裏完全沒底。正因為基本制兼具了純薪金制和純提成制兩者的特點,所以成為當前最通行的銷售報酬制度,在美國約有50%的企業採用。用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收入=基本工資+(當期銷售額一銷售定額)×提成率
或
個人收入=基本工資+(當期銷售額一銷售定額)*毛利率×提成率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公司名義上實行的也是工資十提成的收入制度,但是規定如果當月沒有完成銷售指標,則按一定的比例從基本工資中扣除。例如某公司規定每月每人的銷售指標為10萬元,基本工資1000元,當月不滿銷售指標的部分,則按1%的比例扣款。這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全額提成制,因為它除了指標前後比例不一定一致以外,性質都是一樣的。
4、瓜分制
瓜分制是指事先確定所有銷售人員總收入之和,然後在本月結束後,按個人完成的銷售額所佔總的銷售額的比例來確定報酬,從而瓜分收入總額。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月工資=團體總工資×(個人月銷售額÷全體月銷售額)
或
個人月工資=團體總工資×(個人月銷售毛利完成額÷全體月售毛利完成總額)團體總工資=單人額定工資×人數瓜分的人數(起碼多於五人),否則易於串通作弊,從而達不到鼓勵內部競爭,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瓜分制的優點在於:操作簡單,易學易懂:成本相對固定,卻照樣能鼓勵競爭。其主要弊端:員工理解較為困難;瓜分制引發的較為激烈的內部競爭,不利於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
5、浮動定額制
浮動定額指的是將每月的銷售定額(當月的銷售總額除以銷售人員人數所得的人均銷售額)乘以一定比例,如果某員工的個人實際完成銷售額在定額以下,則只拿基本工資,如果完成的銷售額在浮動定額以上,則超過定額部分按一定比例提成,外加基本工資。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工資=基本工資十(個人當期銷售額一當期浮動定額)×提成率當期浮動定額=當期人均銷售額×比例
其中,設定的比例一般為70%-90%較為合適
採用浮動定額制時要確保如下兩條:1.每個銷售員的銷售機會比較均衡,2.參與浮動定額制的銷售員人數要儘可能多。
浮動定額制可以綜合反應市場行情,減弱環境的劇烈變化對銷售人員收入的影響;操作起來比較簡單,可以減少誤差程度;能夠充分鼓勵內部員工競爭,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有助於控制成本。但是浮動定額制引發的激烈的內部競爭,有損內部的團結合作。
6、同期比制
同期比制,指的是將每人與上一年同期比較銷售額,如果比上一年差,則予以處罰,處罰程度與下降比例掛鈎。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工資=〔基本工資十(當期銷售額一定額)×提成率〕×(當期銷售額÷去年同期銷售額)n
n可以為1或2或3……視需要而定。
實施同期比法主要是防止銷售人員由於工作時間較長,資格較老而出現的老油條的工作態度;或者是不安心於本職工作,在外兼職而導致銷售額下降。它不適合由於市場狀況的整體惡化而導致的銷售額下降。其最大優點就在於見效快,但缺點也很明顯,容易產生矛盾,而且由於操作時前後換算的困難,也使得采用同期比制往往只能持續幾個月時間。
7、落後處罰制度
規定凡銷售額倒數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予以罰款。
落後處罰制度是針對公司銷售員中出現較多的鬆懈,不認真努力工作的情況而採取的一種治亂之法。其優點是處罰面小,影響面大,能對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但同時易於使後進人員產生消極心理,甚至與管理者對抗或離開公司,所以這種方法主要應用於國有企業。
排序報酬法
所謂排序報酬法,即把所有銷售人員的報酬或工資各自固定,統計出當月各位銷售員的銷售額,最後按照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順序發放工資。實施排序報酬法應注意將最後一名的工資與倒數第二名的工資拉開較大的差距,以防止出現吃大鍋飯的情況,該法所調動的積極性與收入差距正相關。計算公式:
個人工資=最高個人工資一(高低工資差距÷當期人數)×(名次一1)
當市場形勢急劇變化而無法確定銷售定額、提成率時,可以考慮排序報酬法。排序制剔除了市場變化對銷售的影響,使職工的收入有保障,又鼓勵了適度的競爭;對於銷售隊伍的穩定和提高銷售員的忠誠度有好處。但是在原有的銷售額已經很高的情況下,將很難鼓勵有新的突破。
8、談判制
所謂談判制是在基本制(基本工資十提成)的基礎上對據以提成的銷售收人與提成定額之間的差距予以調整,銷售人員按調整後的標準獲得報酬。以公式表示為:
銷售人員工資=[基本工資十(銷售收入一定額)x提成率]×(價格係數)n而價格係數又是由實際銷售價格和計劃價格之間的比例決定的,即:價格係數<=(實際銷售額/計劃價格銷售額)n
所以,談判制的銷售報酬制度可綜合表示為:
銷售人員工資=〔基本工資十(銷售收入一定額)×提成率〕×(實際銷售額÷計劃價格銷售額)n
其中定額和提成率可由企業根據本行業和企業本身的情況予以確定和調整。根據銷售價格的具體情況,企業可以對價格係數的冪加以調整,如採取寬鬆政策,n可定為1,如需採取較為嚴厲的政策,n也可定為2,甚至是3、4……以此來嚴格控制成交價格。
銷售獎勵方案範文 篇4
一、獎勵制度:
(一)一般獎勵:
1、銷售總額達到10萬以上者,獎勵出國旅遊一次。
2、銷售總額達到20萬以上者,獎勵銷售額的2%。
3、年銷售總額達到50萬以上者,獎勵銷售額的5%。
(二)特別獎勵:
1、一等獎設1名,名列公司全年個人或部門銷售總額排名為第一名者:
且銷售總額達到100萬以上,獎勵現金10萬元或價值相當於10萬元的物品。
或且銷售總額達到50萬以上,獎勵現金5萬元或價值相當於5萬元的物品。
或且銷售總額達到50萬以下,獎勵現金2萬元或價值相當於2萬 元的物品。
2、二等獎設2名,名列公司全年個人或部門銷售總額排名為第二第三名者:且銷售總額達到100萬以上,獎勵現金5萬元或價值相當於5萬元的物品。或且銷售總額達到50萬以上,獎勵現金2萬元或價值相當於2萬元的物品。或且銷售總額達到50萬以下,獎勵現金1萬元或價值相當於1萬元的物品。
3、三等獎設3名,名列公司全年個人或部門銷售總額排名為第
四、第五名、第六者:且年銷售總額達到10萬以上,獎勵出國旅遊一次。
二、處罰制度
1、個人完不成基本任務5萬元的,下崗,發生活費350元。
2、部門完不成基本任務5萬元,部門內取締1個人的浮動工資。
3、個人或部門完不成基本任務5萬元的, 取消年終獎金。
4、半年考核一次,個人或部門完不成基本任務2.5萬元的,7 月份起發生活費350元,部門取消1個人的浮動工資,到12月底完成基本任務5萬元後,年底再補發半年扣發的部份工資。
三、考核方式:
1、以銷售公司每位銷售員、公司有任務的部門和各代銷點、經銷點、辦事處、團購單位、金卡持有者為個體考核業績。
2、由銷售公司在每月30日公佈一次當月銷售業績和累計銷售業績。
3、以實際回收貨款進行統計考核。
銷售獎勵方案範文 篇5
一、 總則:
為了更好達到銷售目標,實現公平、公正、公開按勞取酬的薪金制度特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內蒙古傑茂房地產經紀公司各項目組項目在職銷售人員。
本辦法共分為兩章。分別為:基本佣金提成辦法、懲罰辦法、特殊貢獻獎勵辦法以及其他獎勵辦法。
二、 概念:
1、 基本佣金:為銷售人員在完成銷售部規定任務額及超出部分應得薪酬。
2、 特殊貢獻:為銷售部在職人員對本崗位或部門特定工作有突出貢獻,或有重大立功表現,經公司及部門評議,所給予的一定數額物質獎勵。
3、 其他獎勵:為公司臨時性或不定期下發任務,在公司規定時間內完成,公司根據該任務獎勵辦法給予的薪酬。
第一章 基本佣金提成辦法
一、 基本任務額
基本任務額是銷售部根據項目開發進程、施工進度及銷售部銷售計劃。對年度銷售計劃進行月度任務分解後,下達給銷售人員的基本銷售任務。
二、 基本提成比例:0.2%(此比例適用於完成銷售基本任務額80%及以上銷售人員。)
三、 銷售提成獎懲性規定:
1、 月銷售總額未達到基本任務額80%:0.15%;
2、 月銷售總額達到80%至120%:0.2%;
3、 月銷售總額超過120%至150%:0.22%;
4、 月銷售總額超過150%至200%:0.25%;
5、 月銷售總額超過200%:0.3%。
四、 佣金結算規定:
1、 按揭貸款銷售計入當月銷售業績,但不計入佣金。佣金結算時間為銀行將貸款打入房地產公司帳户當月。
2、 分期付款銷售全額計入當月銷售業績,但佣金依據付款比例的80%結算。結餘佣金結算時間為業主結算全部房款當月。
3、 每月28日前完成交易,銷售額計入當月銷售業績及佣金,28日及以後計入下月。
4、 銷售人員離職未按規定提前預告者,離職當月及前一月銷售佣金不予結算。
5、 佣金發放日期為每月20日。
6、 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基本任務額80%以上者,停發第三個月佣金。
7、 已結算佣金銷售額,在出現退房、變更等情況下,在退房、變更當月佣金中扣除前者已提佣金。
第二章 懲罰辦法
一、 基本規定:
1、 基本任務:銷售業績達到基本任務額80%及以上;
2、 考核期:每三個月為一個考核期。
二、 懲罰辦法:
1、 置業顧問未完成當月基本任務,當月根據完成基本任務額比例發放工資;(最低發放工資總額不低於項目所在地最低工資規定。)
2、 置業顧問連續兩個考核期未完成基本任務者辭退;
3、 銷售主管未完成所在銷售部當月基本任務,當月根據完成基本任務額比例加發放工資;(最低發放工資總額不低於項目所在地最低工資規定。)
4、 銷售主管連續兩個考核期未完成基本任務者降職為置業顧
問;
第三章 特殊貢獻獎勵辦法
一、 銷售獎勵:
1、 月銷售總額超過150%至200%:當月加發基本薪金50%;
2、 月銷售總額超過200%:當月加發一個月基本薪金,享受4天帶薪假;
3、 年度銷售總額超過個人當年總任務額180%:年終獎勵總銷額0.05%;
4、 年度銷售冠軍:獎勵5000元,給15天帶薪假。
二、 貢獻獎勵:
1、 銷售人員針對銷售推廣方案、廣告推廣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公司及銷售部審議採納,並在工作實施中獲得成功及收益。一次性獎勵500至1500元。
2、 銷售人員針對公司管理及運營中提出合理化改進方案,經公司審議並採納。一次性獎勵500元。
3、 其他根據具體情況及公司有關決議執行。
銷售獎勵方案範文 篇6
1.目的:
鼓勵有益於公司發展的行為,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不斷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確保公司目標的順利完成。
2.獎勵條件:
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由部門領導或公司領導酌情簽報,予以獎勵。
2.1對重大、關健任務的完成作出貢獻的;
2.2對完善公司管理提出可行性方案的;
2.3配套設計過程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的;
2.4從事有益於公司的發明和改進,對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產品可靠性、提高產品性能水平等做出貢獻的;
2.5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增加銷售、改進服務質量、節能降耗、節省費用有明顯成效的;
2.6提出合理化建議,有益於維護、提升企業形象的;
2.7對於舞弊或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為,能事先發現或防止,而使公司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2.8遇到非常變故,如災害事故等,能隨機應變,措施得當,從而減少公司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的;
2.9具有優秀品德,可作為公司楷模,有益於公司樹立良好風氣的;
2.10工作積極,業績突出的;
2.11不屬於本職工作(或分管領域),主動協助他人工作,使他人計劃、目標得以提前完成的;
2.12對營私舞弊或違紀行為檢舉並確有證據的;
2.13其它獎勵的情況。
3.獎勵辦法
3.1獎勵金額。獎勵金額範圍如表1,獎勵的具體金額由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提出,單項獎勵5000元(含5000元)以內由公司總經理最終確定,單項獎勵超過5000元時由股司主管銷售副總經理最終確定。
3.2合理化建議的申報、獎勵程序
3.2.1季度獎勵:
正常的獎勵申報、審批每季度進行一次,於次季首月10日前按規定程序上報到公司辦。申報程序如下:
- 41 -
所在部門或公司辦填報《銷售公司員工獎勵申報表》(見附表);
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簽署意見;
申報表交到公司辦;
公司主管副總經理簽署意見;
公司總經理簽署意見,並確定獎勵金額。單項獎勵超過5000元時須報股司主管銷售副總經理審批;
公司辦複印申報表存檔;
通知申報人憑申報表到公司財務辦領取獎金;
財務辦憑申報表發放獎金,並保存申報表。
3.2.2即時獎勵:
公司總經理有權直接對公司員工進行單項5000元以內的即時獎勵;
公司副總經理有權直接向公司總經理提出單項1000元以內(含1000元)的即時獎勵申請,由總經理直接審批;
部門領導有權直接向總經理提出單項500元以內(含500元)的即時獎勵申請,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由總經理審批;
即時獎勵申請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直接到財務辦領取獎金;
權限規定:對副總經理的獎勵只能由公司總經理提出,對部門領導的獎勵只能由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提出。
4.監督
所有的獎勵均在公司辦務公開欄上張貼公開,並在整個銷售公司發文通報。對違反公司獎勵規定的行為,員工有權向銷售公司有關領導和部門或股司有關部門舉報。
5、其它
本制度由公司辦負責解釋,自20xx年9月1日起實施,此前發佈的《銷售公司員工獎勵辦法》同時廢止。
附表:
銷售公司員工獎勵申報表
申報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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