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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者激勵機制方案(精選3篇)

志願者激勵機制方案(精選3篇)

志願者激勵機制方案 篇1

一、大學生志願者工作現狀

志願者激勵機制方案(精選3篇)

我國志願者服務發展勢頭迅猛,在學習和借鑑西方國家先進理論和實踐的基礎上,許多國內學者展開了廣泛研究。從20世紀40年代志願者初具形態,到90年代高等院校學生志願社團的蓬勃發展,更多的大學生參與到志願工作中來,成為青年志願者隊伍的堅實力量。進入21世紀,大學生志願工作取得了迅猛的發展,他們的身影和所賦予的時代精神給全中國甚至是全世界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在非典救急、地震頻發、北京奧運、上海世博這一系列大事件中,中國大學生真真實實展現了他們的價值。

二、大學生志願者激勵機制分析

志願者工作具備自願性、無償性、公益性、組織性等基本特徵。尋求合適的激勵機制,可以使志願者工作發揮出本身固有的優良特性。同時也根據大學生志願者個人需要和社會環境的需求,有效的促進整個志願者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在組織系統中,激勵機制本質上是激勵主客體之間通過激勵因素相互作用的方式。因此可以通過分析大學生志願者這個羣體中的激勵因素、其相互關係、如何生效來實現。

現階段,內在因素主要有三種表現形式,包括奉獻需求、精神需求、發展性需求。外在因素對在校大學生的激勵主要有三種表現形式:

第一、物質因素。在志願工作過程中和結束後給予物質獎勵。包括食宿、補貼、獎金、紀念品、集體活動等形式,吸引、激勵志願者的加入並做出更多的貢獻。物質性激勵因素較為客觀、可量化,能通過實物獎勵有效鼓舞志願者,也能使其增加榮譽感。當然這需要志願活動的組織方具備一定的物質條件,從而滿足物質激勵的行為。

第二、組織因素。優秀的組織建設在大學生志願工作中發揮着巨大的作用。組織的類型和文化影響着大學生對志願活動的選擇。如校園內的興趣小組,學生社團;校外的非盈利組織和社團;還有體制內的黨、團和政府組織等,大學生對不同組織的參與都導致了他們選擇不同的志願工作。

第三、環境因素。良好的學校內環境,通過對志願者工作的推廣、對志願精神的倡導是一個主要渠道增加志願者的數量。豐富完善的社會環境中,現場的招募、媒體網絡宣傳、周圍朋友的志願活動也能增加大學生對志願工作的興趣和熱情。

大學生志願者多數通過高校、社會團體和非營利非企業組織這類

載體進行活動的。因此相關機構的良好宣傳以及導向,制定完備的激勵制度對高校大學生參與志願者工作有着決定性作用。

三、大學生激勵機制存在的問題

志願者事業在改革開放後取得了長足進步。大學生志願者隊伍的日趨壯大、工作涉及領域的展開、志願者組織網絡的不完備和各地區發展的不平衡都在督促我們建立和改進大學生志願者激勵制度。這個過程中,問題的探索和研究都將積極推動志願者事業的良性發展和進步。

(一)激勵規劃不明朗,缺乏長效管理

隨着研究的深入,激勵機制未來規劃的重要性逐漸為社會重視和認可。但是縱觀各相關機構組織對激勵的長期規劃依舊十分不明朗,缺乏長效的管理手段。合理的激勵規劃是推動大學生志願者工作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目前大多志願者活動多度關注工作形式、流於表面內容,跟着感覺走,後續的關注和發展常常被忽視。

(二)激勵方式不全面,缺乏人文關懷

大學生較為重視精神層面的回報,也需要物質方面作為輔助。現有的物質激勵,通常給予獎章、獎金等簡單形式的比較多,無法滿足大學生志願者成長和被認同心理需求。大學生在初期對志願者保持了美好的想象和期待,但過度的物質激勵而缺乏人文關懷會使獎勵的意義大於志願工作本身的內在價值,甚至扭曲了個人動機。

(三)激勵體制不完備,缺乏法制保障

由於多種原因,激勵體系很難顧全所有志願者的需求,導致激勵

不足。同時,志願者活動以自發自願為前提,但缺少相關制度規範他們的行為、保障他們的權利。

四、完善大學生志願者激勵機制對策研究

志願者在社會發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通過完善激勵機制對大學生志願者來説十分必要。根據大學生志願者的特點,並考慮其能力水平、認知程度、生活環境,恰當而有原則的去完善。主要原則包括:公平性原則、引導性原則、按需激勵原則、時效性原則。

(一)激勵規劃系統化

志願者事業是當今社會重要的公益事業,也是社會持續發展的重要的組成部分。系統的宣傳激勵機制、明確未來規劃要點、加強志願精神的傳承一系列的措施,旨在建設出一支經驗豐富、長期服務的志願者團隊。

(二)激勵方式多元化

責任感激勵:大學生大部分具備自身肩負的公共責任感,從而積極自願投身到志願者事業中去。責任感的激勵能激發大學生志願者的主人翁意識,將志願工作當成一項事業去完成;組織文化激勵:使大學生融入一個良好的組織文化,能增加志願工作對他們的感染力,同時也能吸引更多人投身志願事業之中;考評績效激勵:對志願者工作制定嚴格的考評標準,可以提高大學生志願工作效率,也能及時發現優缺點加以改正,從而形成完善的工作流程和美好的工作氛圍。

(三)激勵過程人文化

情感關懷、人文關懷需要始終貫穿在激勵過程中。組織單位坦誠的關心是大學生真正需求的。通過協調組織工作氛圍,增加對志願者情緒心態的關注能夠激勵志願者的工作熱情,並可以維持一個良好的工作狀態。

(四)激勵政策法制化

合理的法制制度能有效保障志願者基本權利的行使。把志願者激勵政策法制化,真正的納入政府和社會保障體系中去,才能為大學生志願者創造出一個和諧美好的社會外部環境。政策的公平公開化也同樣重要。

五、結論

志願者事業的發展,需要對激勵機制進行長效的管理。根本在於立足奉獻精神,結合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努力傳承志願者文化,從而引導大學生持續參與到志願事業中去,為社會主義事業添磚加瓦。

志願者激勵機制方案 篇2

獎勵目的:為表揚志願者對社會各界無償奉獻的服務精神,鼓勵更多優秀的志願者投入到志願者服務行列,特此紅樓社區創建志願者獎勵機制。

獎勵形式:

(1) 授予星級志願者稱號(小冊子)

(2) 頒發證書

(3) 工作表現優秀者根據能力給予一定工作職務 (4)每月舉行志願者活動,每年不定期舉辦培訓講座

獎勵細則:

星級志願者評比標準。

(1) 參加一次志願者活動滿1小時以上為一分,一個年度積滿50分為一星,以此類推,最高為五星。

(2) 一個年度志願者服務工作滿120小時為一星,以此類推,最高為五星。每個年度評一次,兩種評比方式根據每個志願者的情況以數量多的方式作評比。根據對部門的貢獻可適當加分,評選不單以活動能力評論,還將以其表現是否符合志願者行為作為參考。根據志願者工作完成情況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優”折加2分,“良”者加1分。

志願者須在每年12月1日前交回小冊子給紅樓社區統計時數或分數,進行年審,以便參加志願者評選,逾期將不予受理。

2.證書頒發標準 以星級志願者為標準,積極參加活動、努力完成交辦的任務並取得顯著成績的個人和團體,經討論決定,給予表彰和獎勵;關心、支持和參加志願者活動併為志願者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可授予榮譽證書。每年審核評選一次。

志願者激勵機制方案 篇3

為強化教師工作效益意識,全力打造“比實績、比奉獻、比教學藝術、比團結拼搏”的進取精神,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經中心學校研究,綜合全類教育的實際情況,本着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工作原則,特制定此方案。

一、組織領導

1、成立教學質量獎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教育教學過程各環節工作的督查、考核、評價;負責全鎮獎懲數據的收集、審核及結果的計算;負責對教師的詢問進行解釋。

組長:胡家寶(中心學校校長)

副組長:桂騰忠(中心學校教導主任)

潘成林(中心學校辦公室主任)

保明魏(中心學校總務主任)

張興亮(中心學校工會主席)

成員:各完小校長

2、成立中心學校教學常規工作檢查考核組及教學質量檢測核算組。

組長:桂騰忠

成員:張興亮、王國書

職責:

(1)、負責每週到各學校檢查教學常規工作,並及時兑現獎懲;

(2)、負責每月一次教學常規工作通報;

(3)、負責組織每學期的教學質量監測、評卷及質量統計分析。

3、成立教學質量監測獎懲核算組

組長:潘成林

成員:何昌紅、潘金廣

職責:

(1)、負責根據教學質量監測核算組提供的分數,嚴格按方案計算獎懲;

(2)、負責將計算出的獎懲結果報領導小組審核通過;

(3)、負責獎懲金額的兑現;

(4)、負責初定懲調人員名單,提供領導小組審核通過。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客觀公正、透明考核數據的原則。考核、評價、督查客觀、公正、實事求是,每月及學期考核的成績在校內公示,接受教師監督及查詢。

2、堅持向少數民族地區傾斜的工作原則。對在樂峯村委會工作的教師實行成績加分。

3、堅持向關鍵崗位傾斜的原則。適當提高畢業班教師每分值的獎勵金額。

4、堅持履職考核、職務評聘、評先推優、學習培訓等與教學質量掛鈎的工作原則。

三、獎懲時限:以學期為單位考核。

四、崗位係數計算:每個教師的教學崗位按所任教學科和學生數綜合計算工作量崗位係數。即:在村小任教的教師,工作崗位分別按任教年級及學科的幾分之幾計算每一個學科的獎懲分值;完小任教的教師分以下兩種情況考核計算獎懲分值:1、學生數崗位係數:班級學生數在41人及以上的按1個崗位計算;31—40人的按0.9個崗位計算;21—30的按0.8個崗位計算10—20人的按0.7個崗位計算,10人以下的按0.6個崗位計算;2、學科崗位係數:同時任語文、數學教學的各按0.5個崗位計算;同時任語文、科學或數學、科學的,語文、數學按0.625個崗位計算,科學按0.375個崗位計算,以此類推

五、獎懲項目及實施細則:

(一)、期末檢測成績獎懲。

1、學生數的界定:以首次錄入學籍學生數計算(正常轉學、休學、死亡等手續齊全的除外)。

2、學科成績獎懲

(1)、非新接替班級的獎懲:學科平均分每高於類平均分1分獎40元,每低於類平均分1分懲40元(其中國小高級教師懲60元);

(2)、新接替班級的獎懲:

a、上學年末統測成績高於類平均分的:本學期(年)成績在原基礎上有下降,但下降後仍高於類平均,則獎金按高出類平均分的分數計算,每高1分獎40元;若本學期(年)成績低於類平均,則按在原基礎上下降的分數計懲,每下降1分懲40元(其中國小高級教師懲60元)。

b、上學年末統測成績低於類平均分的:每上升1分獎30元,每下降1分懲40元(其中國小高級教師懲60元)。

(3)、村國小生自然升級到完小就讀的,原學科成績的計算按併入學生的成績加原班學生的成績計算。完小教師跟班走的不按新接替班級計算。

3、樂峯村委會任教的教師因存在語言障礙,一至六年級語文、數學,三至六年級科學加類總平均分與學校總平均分之差分值的60%,科學所加分按60%計算。類平均按加分後的分數計算。

4、畢業班教師的教學成績獎勵按非畢業班的1.3倍計獎。

5、完小領導的獎懲:本人所教學科平均分佔50%;完小校長、副校長、教務主任、總務主任等為一個獎懲團體,另外50%的工作量按畢業班教學質量監測的同類校平均分計算,學期教學質量監測成績雖低於類平均分,但與五年級學年末監測相比有上升者,每上升1分獎20元。校平均分排名全鎮倒數第一的完小,給予校長黃牌警告或解聘,若畢業班下學年末監測成績仍居倒數第一且成績在原基礎上無上升的完小,免去校長職務,調離原學校任教。

6、任非統考科目的教師的獎懲:經中心學校教學常規工作考核組考核為優秀的獎200元,考核為合格的,不獎不懲,考核為差的懲500元。

7、其他教輔人員的獎懲:由完小按其工作職責進行考核,考核為優的,個人成績按校總平均分的90%計算,考核為合格的,個人成績按校總平均分的80%計算,考核為差的,個人成績按校總平均分的70%計算,本人考核得分每高類平均分1分獎40元,每低類平均分1分懲40元。

8、長病假的教師按《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相關規定執行。

9、學科教學質量獎懲結果計算公式:學科平均分高低類平均分的分數X學生數崗位係數X學科崗位係數X每分值獎懲金額=獎懲結果。

(二)、教學常規工作獎懲

1、備課、作業(作文)佈置與批改、單元檢測、教研活動(聽課、評課記錄、教研組活動記錄、集體備課教案)。備課按課時備,聽評課每週一節,教研組活動以學科組為單位,每學科每兩週一次,集體備課每單元一次,作業批改語文(含語文百花園)、科學一課一次,作文每單元一次,數學每次課一次,單元檢測及時檢測,及時批改,同時做好簡要的質量分析。此係列教學過程的考核實行及時兑現,即每缺一項/次當時計扣50元;

2、課堂教學實行隨機聽課,不備課即上課,一節扣50元。

3、教學計劃、總結。每缺一項扣50元。計劃不結合班級實際和學生情況制定或者是下載的視為缺項,總結不對學生的成績及形成原因進行分析,不對照計劃所要開展的工作進行完成情況的分析(包括數據分析)或者是下載的視為缺項。

4、以上所列教學常規各單項被中心學校考核為優秀的教師,每項獎100元。

5、各完小每月必須按時上報教學常規考核結果到中心學校教導處,中心學校常規工作考核組將每週都到全鎮各學校檢查考核,若發現完小考核組考核成績與中心學校檢查到的結果有較大偏差的情況,每次懲考核組成員人均200元(含校長)。

(三)、其他待遇凡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及各項迎檢工作,教學成績居全鎮同級同學科前5名的教師,享有履職考核評優、職務晉升優先、表彰獎勵優先、入選“三名”教師優先、工作調動優先等待遇。

六、獎金來源

1、懲金。

2、不足部分由中心學校自籌。

本方案報教育局審核批准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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