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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個人先進事蹟材料

律師個人先進事蹟材料

吳益民,男,1964年8月出生,本科,復旦大學在讀法律碩士,三級律師,上海市吳益民律師事務所主任。他是楊浦區第十三、十四屆人大代表、內司委員,區政府法律顧問團成員,區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員,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和羣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基層組成員,市“為被拆遷人提供法律服務律師志願團成員”。他始終以較強的政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服務大局,為楊浦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的努力。

律師個人先進事蹟材料

一、勇擔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化解疑難複雜糾紛

人們常説,律師就是幫人打官司的,可吳益民認為,律師的作用不僅僅在法庭上。根據自己10多年的執業經驗,吳益民深刻認識到,律師是整個國家司法制度中一個重要環節,如果沒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在執業過程中,必然會形成執業指導思想上的錯位,律師的執業活動也就無法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他把這一認識始終貫穿於自己的執業過程,以社會責任為已任,把社會利益置於個人利益之上。

近幾年,動拆遷矛盾糾紛是社會存在的熱點問題,但由於多種原因,一般情況下,律師對拆遷案件大多是不願意接手的,但吳益民提出,律師應當充分發揮自己的專業優勢,積極參與動拆遷糾紛的調處,在維護被拆遷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促進依法拆遷、規範拆遷。因此,他多次參與了我區相關政府部門組織的疑難案件研討會,為多年遺留的上訪案件提供法律意見,主動做好動拆遷上訪人員的思想工作,耐心為他們講解法律,力爭息訪息訴。尤其是在處理羣體性糾紛方面,吳益民積極幫助有關部門做了大量的工作,不計時間報酬,認真做好解釋和疏導工作,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在配合復旦科技園建設工程中,五角場長途汽車客運站列入搬遷範圍,但拆遷安置協議始終未能談妥,眼看就要影響到工程進度。吳益民接受區政府委託,冒着酷暑,展開調查。他深入實地,傾聽職工們的心裏擔憂,多次找客運站負責人談話,從政府、法律、企業的角度,耐心細緻地做工作。在全面瞭解案情的基礎上,吳益民指出:客運站負責人已明確表示,如果場地落實,願意積極配合市政建設而搬遷。但如果場地不落實,一旦發生強遷,客運站目前尚有400多名職員面臨待、下崗問題,150餘輛車子及線路無法處置,極易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素。吳益民建議拆遷方應如實向區政府反映實情,儘量解決該站搬遷面臨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在調查中吳益民還了解到,拆遷方曾與有關部門訂立過用地補償協議,完全有理由要求相關部門履行協議,落實客運站的場地。根據這一情況,他提出應當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既要考慮到客運公司的實際困難,也要考慮到建設工程的進度,雙方都作出一些讓步,爭取達成協議,決不能簡單地採用強制拆遷或者訴訟的方法,只有在談判無望、相關單位又無法解決用地的情況下,才能考慮強制拆遷措施。吳益民有理有據的分析,得到了區政府有關方面的一致認同,採納了他的建議,最終長途客運站順利搬遷,保證了工程進度。

XX年4月至10月,吳益民被抽調到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和羣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基層組工作。他積極服從組織安排,以高度的責任心立即投入了工作,他仔細翻閲了這些老上訪户的基本資料,感覺都是一件件棘手的個案,但吳益民迎難而上,針對每一個案都仔細研究方案,進行嚴密論證和周詳準備。一次次地與老上訪户談心,瞭解他們內心的真實想法,又以一位律師的自身優勢宣傳法律法規。吳益民不計報酬的、忘我的工作精神最終打動了他們,使多起時間長矛盾複雜的動拆遷糾紛得以化解。吳益民常説:律師的工作不能僅僅考慮經濟效益,協助政府部門化解矛盾糾紛,是律師義不容辭的的社會責任。

二、心繫人民勤於履職

吳益民平時很忙,除辦案外,又要忙於一些社會事務,但他卻忙得不亦樂乎。尤其是作為一名區人大代表,吳益民更是盡職盡責,因為他心中始終裝着這麼一句話,“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

吳益民把積極參政議政看作一種神聖的重任,同時又把它看作是宣傳和展現律師法律、政治等綜合素質的良好平台。他積極發揮主動性和積極性,根據自己律師工作的特點,注重收集信息材料,傾聽同行們的心聲,深入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值得吳益民欣慰的是,當了二屆人大代表,還忙出了一些成果和收穫。

XX年底,吳益民以人大代表身份參加了中環線楊浦段最後八户人家強遷聽證會。會上,吳益民詳細聽取了動遷公司、被拆遷人雙方關於強遷的聽證意見。他運用專業的法律知識,向被拆遷人詳細闡述該強遷裁定程序合法,事實認定清楚,法律也有明確規定,建議被拆遷人應當服從。但吳益民又考慮到被拆遷人的實際困難,建議動遷公司在堅持依法動遷的前提下適當友情操作。聽證會後,他的建議得到了被拆遷人、動遷公司雙方認可,八户人家最終未走強遷之路,確保了中環線順利建設。

XX年初,吳益民代表楊浦區出席了市人民檢察院召開的座談會,參與討論《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會上,吳益民針對《工作報告》的內容,從人大代表、律師的角度,向檢察機關提出了四條建議。一要進一步完善申訴案件的受理、立案、審查程序,規範執法手續,確保公正;二要不斷加強對生產、銷售偽劣食品、偽劣藥品懲治力度的監督,確保市民的生命財產

安全;三要進一步保障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中的權利,給律師會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創造更好的條件;四要在崇明島大開發前選擇幾起典型案件,加大懲治腐敗宣傳教育力度,確保崇明大開發時幹部隊伍不走歧路。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光裕充分肯定並在其工作報告中採納了吳益民律師的觀點。

三、關心弱勢羣體熱心社會公益

吳益民樂於助人,關心並積極幫助弱勢羣體,不求任何索取,他在不遺餘力地為那些無經濟能力的人提供法律服務之餘,又慷慨解囊獻愛心,資助了很多困難家庭,使這些家庭的孩子重返校園。有人評價他更象一位慈善家。

吳某因動遷數次進京上訪,而且與政府情緒對立,是一起疑難複雜的動遷矛盾糾紛。吳益民接受市聯席辦基層組指派後,立即着手做勸服工作。吳益民瞭解到,吳某是一位殘疾人,妻子是外來妹,兩人都沒有工作,還有一位讀八年級的女兒。吳益民在做勸服工作時,耐心地傾聽吳某的述説,從法律上、情理上對拆遷工作進行分析,指出吳某的不合理要求之處,希望他能夠積極配合動拆遷工作。其間,吳益民得知其女兒學習刻苦成績良好,但為了儘量減輕家中的負擔,從不亂花一分錢。當吳益民又得知吳某的女兒至今還拖欠學校的學費時,內心有點辛酸,不能讓孩子面臨中止學業的可能。望着懂事的孩子,吳益民當即拿出5000元,作為補繳學費,並表示再資助數萬元,直至吳某的女兒完成國中、高中的全部學業。當孩子雙手接過5000元的瞬間,陽光般的笑容又重新回到她幸福的臉上。吳益民耐心的勸解和慷慨的舉動打動了吳某,很大程度上緩解了全家的困境,也打消了他想採取進一步過激行動的念頭。6月1日晚上,吳益民又邀請吳某一家共進晚餐,為其女兒慶祝“六一”兒童節。此時此刻,吳某倍感感動,他徹底打消了採取過激行為的想法。一起多年疑難複雜且影響極廣的動拆遷糾紛得以化解。

上海市建二公司蔡某經濟困難,妻子下崗,父親身患癌症,給本已經濟不好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花去了家裏所有的積蓄。吳益民知情後,又慷慨解囊15000元,使蔡某一家不勝感激。據不完全統計,幾年來,吳益民先後捐款數萬元,幫助困難家庭10多户,贏得了良好的社會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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