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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檢察幹部培訓團赴新加坡、香港培訓考察報告大綱

南京市檢察幹部培訓團赴新加坡、香港培訓考察報告大綱

南京市檢察幹部培訓團赴新加坡、香港培訓考察報告

南京市檢察幹部培訓團赴新加坡、香港培訓考察報告大綱

由全市各區縣檢察院和市院幹警組成的南京市檢察幹部培訓團一行二十人在邵長生副檢察長的帶領下,本着“開拓視野,學習提高,增進交流”的目的,經新加坡利康國際管理研習中心安排,於2002年9月10日至9月30日在新加坡和香港兩地進行了為期二十一天的培訓考察,聽取了《新加坡國情與社會發展概況》、《新加坡的立法與行政機構》、《新加坡公務員體系》、《新加坡工商法令》、《新加坡的廉政建設及反貪污法令》、《新加坡的法律制度與司法機關》、《新加坡的刑法典和刑訴法典》、《新加坡的民事訴訟程序》、《新加坡的律師制度》等9個專題講座,參觀了新加坡最高法院、地方法院、市區重建局、總檢察署、監獄、中央肅毒局,香港廉政公署、立法會等單位,瞭解其工作職責和工作程序。在整個聽課和參觀過程中,培訓團的學員們帶着瞭解、比較、揚棄的目的踴躍提問,形成了互動的學習模式。三週下來,不僅對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律制度及其運作有了較直觀的感受,更是在不斷的分析比較中,思考我國現行法制建設和社會管理過程中的優勢和不足,探求在結合本土資源的基礎上移植一些先進的司法理念和管理方法,使新、港之行取得更直接的效果。

新加坡印象

一、多民族共存、多元文化融合的國家。

新加坡曾被英國殖民一百多年,1959年自治,1965年8月9日脱離馬來西亞,成為獨立的新加坡共和國。建國初期,新加坡面臨着嚴重的住房短缺、人口膨脹、失業率高三大社會問題,政府通過建造公共住屋、實施工業化、發展基礎設施等,於70年代末基本解決了生存問題,經濟快速增長,80年代開始重視環境和生活素質。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新加坡在經濟建設和其他社會發展領域取得了驕人的業績,成為全球五大外匯儲備國、四大金融中心之一,其人均國民收入達2萬3千餘美元。今日的新加坡以連續8年世界競爭力排名第二、亞洲最廉潔的政府、全球最透明的商業行為等著稱,其環境素質在亞洲也是首屈一指,是當之無愧的“花園城市”。

新加坡是個多元種族的國家,主要是來自馬來半島、中國、印度次大陸和斯里蘭卡的移民後裔,種族和宗教問題是極其重要的社會問題,鑑於獨特的人口結構和文化差異,新加坡政府始終推行種族和諧政策,在制訂文化、宗教等各項政策時,以民族平等和促進交流為基本原則,如特設回教法庭施行回教法來處理回教徒的宗教、婚姻、財產繼承等事務。新加坡社會包容兼蓄性很強,“國家至上、社會為先;家庭為主、社會為本;關懷扶持、同舟共濟;求同存己、協商共識;種族和諧,宗教寬容”為共同價值觀。種族和諧政策的推行,增進了各民族之間的瞭解和信任,減少了種族矛盾和衝突,增加了國家的凝聚力,形成了各民族團結一致共建國家的向心力。

二、廉潔、高效的政府,團結、安定的社會,高素質、強危機感的國人。

新加坡實行的是三權分立的共和議會制,人民行動黨自1959年執政以來,一直一黨獨大,推行的是非共民主社會主義,走“精英治國”道路,強調通過法制和經濟的發展來求得社會的平衡。從其四十年發展的軌跡看,新加坡政治上是典型的新權威主義,經濟上是“四小龍”的東亞模式。新加坡執政黨和由其組閣的政府具有很高的集體向心力,受到普遍的認同,在其領導下,新加坡這個面積僅600多平方公里的小國所取得的經濟成就世人矚目。雖然其對公民的政治權利加以頗多限制,西方國家多不認為新加坡是民主國家,但都認為新加坡政府是好的政府、廉潔高效率的政府,當然,新加坡公務員待遇很高,以高薪厚祿養廉養賢,被喻為“最貴的政府”。在社會管理方面,以李光耀和吳作棟為首的執政黨,通過厲行法制,實施強社會控制力,政府的影響力滲透到人民生活的各個方面,通過鄰里警崗(類似派出所)、公民諮詢委員會(類似居委會)、宗親鄉親團體、職業團體等及時疏導社會矛盾,規範社會成員的言行舉止,從而有效地維持整個社會秩序的穩定。正因為新加坡沒有象西方那樣走向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而是具有一種集體精神性的權威主義,才能夠在這樣一個種族宗教問題相當敏感尖鋭的國家,長時間地保持政治的穩定和社會的安定,才能夠集中精力進行國家建設。

新加坡政府高度重視教育,實行機會均等的教育政策,注重高級人才的培養,往往在中學階段就開始物色可造就的國家棟梁之材,以獎學金等方式使其接受西方名校的高等教育,畢業後遵照合約回國為政府效力。這點從其公務員的素質,特別是法律官員的苛刻學歷條件中可見一斑。新加坡政府在着力培養本國學生的同時,還非常注重外來人才的吸收,用這種最快捷的方式直接產生效益。我們感受頗深的還有新加坡人的普遍危機感,無論是高層人士還是普通國人,不因現有的成就沾沾自喜,相反均有強烈的憂患意識和競爭意識。特別是亞洲金融風暴後新加坡經濟明顯滑坡,政府和國人對原來的繁盛景象進行反思,對本國的處境重新審視,認為新加坡自然資源匱乏,經濟的對外依賴性強,除人力資源外,別無優勢,人人有危機感,工作勤奮有責任心。

三、法制完備且得到普遍遵從,具有高效率的執法體系。

新加坡以嚴刑峻法聞名於世,其立法完備、法網嚴密,事無鉅細均有相應的法律規定,以法治國、治權、治民,是個高度法制化的國家,在執法方面十分嚴厲,任何人違法都要受到嚴厲制裁。新加坡國民能夠理解法律制度是為保護多數人的基本權利和安全而建立的,故支持用嚴刑峻法的模式管理國家,大多能夠自覺遵守並由他律轉化為自律。新加坡的警察被授予很大的權利,其執法活動也受到廣大居民的支持。在新加坡,司法享有很高程度的獨立,法院的判案不受任何機構、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和影響,任何人一旦犯法都要受到制裁。如曾有荷蘭公民範達米因攜帶毒品進入新加坡被判絞刑,荷蘭政府和其他組織先後向新加坡政府求情,世界人權組織發表聲明,要求新加坡總統出面干涉,反對施以死刑的國際特赦組織要求新加坡總統寬恕範達米,荷蘭皇后也給新總統寫信。這些求情均未奏效,新加坡按照自己的法律,按期絞死了範達米。

新加坡的法律體系深受原宗主國英國的影響,是個判例法的國家,但建國後不久就因地制宜地取消了陪審團制度,1994年廢止了向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提出上訴的制度,最高法院內的上訴庭成為新加坡的最終上訴庭。在近年來進行的司法改革中,以擁有亞太地區速度最快、反應最強的法庭制度為目標,楊邦孝大法官在司法行政方面作出了多項改革措施,如為解決突出的案件積壓問題,設立夜間法庭、民事和刑事案件均採用審前會議、將承辦死刑案件所需法官的人數從兩人減為一人、簡化訴訟程序、簡化一些形式上的繁文縟節等。新加坡的司法制度根據社會的需要不斷演變,力求為公眾提供一個有效率的法律體系。根據瑞士的國際管理學院/世界經濟論壇所出版的1993年世界競爭力報告書,新加坡的司法制度在新興工業經濟體系中名列榜首,説明了公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程度及外國人對新加坡法制的評價。

四、以方便、快捷為目的,高科技普遍應用於司法領域。

新加坡在司法界、法律服務界及政府的行政上積極推行電腦化,日益先進的科技水平在新加坡的司法領域中得以大量運用。參觀過程中,高等法院內的高科技法庭令我們讚歎不已,它擁有目前最先進的電腦及視聽設備和系統,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對物證、位置示意圖、視聽資料等均用多媒體電腦進行展示,使法官、旁聽者更加直觀地瞭解案件真象及證據。為了使一些特殊證人能夠不受干擾地提供證詞,在法庭外有專門的證人室,通過視聽監控系統進行交流,既避免了證人與嫌疑人直接見面的尷尬,也使證人的全部作證過程能被直觀地反映,便於質證。在海外的證人也可通過這些設備和系統向法院提供證據作證,以節約訴訟資源,降低訴訟成本。1997年,法院開始施行以電子方法呈遞文書的高效系統,訴訟當事人的律師通過電子存檔系統呈遞訴訟文書,而法庭通過該系統和律師直接溝通。新加坡還大力推廣法律網絡,該網絡包容了許多系統如判例法、數據庫、綜合法律諮詢等,為律師及公眾服務。他們認為,法律網絡不僅能使法律服務的成本降低,提高速度和素質,更為重要的是它表現了政府與律師在資訊技術上所作的一項策略性投資,能把新加坡的法律服務水準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具有更強的國際競爭力。當然,日新月異的科技也淘汰了一些不能及時適應的法律工作人員。

五、新加坡法律規定和法律執行的特色。

就刑事法律規定和執行而言,與我國有明顯差異的有:1、無犯罪和違法之分,任何輕微的危害行為,只要其性質符合法律的規定,即為犯罪,一般無犯罪的定罪數額標準。2、其所稱的“貪污”類似於我國所説的“行賄和受賄”,而侵吞公款的行為,以其侵吞的方式認定為盜竊、詐騙等。“貪污”主體無特殊要求,任何受僱於政府、公共機構及私人企業的僱員都可構成。貪污犯罪的舉證責任倒置,由犯罪嫌疑人證明自己所收受的財物等有合法理由,否則就是犯罪。3、保留肉刑(鞭刑),相信鞭刑具有阻卻犯罪的威嚇力,死刑採用的是傳統的絞刑方式。4、逮捕權、保釋權屬法院,但挪用公款、貪污、強姦等不需逮捕令便可逮捕。5、證人必須出庭,任何人接到法庭傳票不到庭,被認為是蔑視法庭,法庭可簽發逮捕令。不協助警方提供證據的是犯法行為。6、犯罪嫌疑人在被警方調查期間無權請律師,直至被控上法庭才可。7、上訴是書面審,且有可能加刑。8、刑事案件在聽審前,須經過法院的過堂和審前會議。9、檢察署是政府的法律服務部門,屬行政機構,沒有法律監督權,總檢察長是政府的首席法律顧問,一切針對政府的民事訴訟都是以總檢察長為被告。10、無錯案追究、國家賠償制度。

香港廉政公署印象

由於培訓團在香港停留時間較短,其繁華都市的景象留給我們的也只是浮光掠影,在港訪問的單位有廉政公署(以下簡稱廉署)、高等法院和立法會,其中特別用三個半天的時間與廉署的三個職能處進行了近距離接觸,聽取了有關職能和運作的介紹。

廉署成立於1974年,其成立背景是香港六、七十年代貪污現象①普遍存在,“集團式”、“有組織”的貪污活動嚴重,明目張膽,賄款數額寵大。為打擊貪污犯罪,迅速改善政府形象,香港成立了專門的肅貪機構——廉政公署。其獨立於香港政府的框架,廉政專員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廉署的工作主要分為三個部分,即調查、預防和教育,三管齊下對抗貪污。這三項任務由廉署的三個專責部門即執行處、防止貪污處和社區關係處負責執行,行政工作則由行政總部負責,共有1300餘名職員。執行處是廉署的調查部門,負責接受、審閲和調查有關貪污的指控。其線索主要源自市民的舉報。近年來,廉署每年平均接獲4000多宗貪污投訴,其中七成是署名舉報。防止貪污處負責審查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的工作常規及程序,提出改善建議,以減少貪污機會,同時應私營機構的要求,提供免費的、配合實際情況的防貪意見。社區關係處教導市民認識貪污的禍害,並爭取市民積極支持反貪污工作,其工作策略是深入社區,推動各界人士採取預防貪污的措施及提倡誠實、公平等正確的價值觀。

在對廉署本身的監察和制衡方面,廉政專員要定期向行政會議彙報重要政策及事項。此外,檢控的決定在律政司司長手上,而廉署某些權力的運用亦須經法庭批准,目的是將濫用職權的機會降至最低。廉署各部門的工作都由一個獨立的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指導和監察,其成員來自社會各階層,均由特區行政長官委任,由他們聽取及審議所有貪污舉報、調查及檢控結果,建議應採取的行動,對防貪工作作出具體指導和監督。廉署還設有一個內部監察和調查單位,確保廉署職員的廉潔及誠信。鑑於廉署工作的高要求,其工作人員大多為聘用制,合約兩年半,到期進行鑑定,工作成績不理想者就不再續約,以此來確保廉署工作人員恪盡職守,精益求精。

廉署成立近三十年來,在打擊、預防貪污犯罪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也為特區政府樹立起廉潔高效的形象,當然,隨着時事的變化,廉署同樣面對着一系列的挑戰,如舉報數持續偏高,越境貪污、執法人員與黑社會勾結的貪污較多,犯罪手段專業化、科技化,貪污調查取證困難,受人權保護的限制增多等,廉署也在不斷研究問題,加強與內地的合作,努力去解決問題。

新港之行引發的思考

一、法律的繼承、移植和創新

就新加坡法律制度的形成和發展而言,明顯地顯示出大度地繼承和因地制宜不斷變革相結合的特點,新加坡人對被殖民的歷史是非常冷靜的、實事求是地看待,認為是殖民創造了新加坡,故對代表英國發現新加坡的萊佛士①很是推崇。獨立後順理成章地繼承了殖民時的法律制度,並對英國的法律乃至運作模式表示了長時間的尊敬和效仿。但是,其又能夠根據本國的具體狀況,不斷地進行調整,如前所述地廢除陪審團制度和不再沿用英國判例、九十年代司法改革的一系列內容等,對其他國家的法律也進行了有益的借鑑②,使法律這一上層建築能保持與經濟基礎和社會現實的適應。反觀處於轉型期的中國法治,則似乎碰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那就是“傳統的精華不能充分繼承,傳統的糟粕無法徹底揚棄;西方文明不能深入地引進,而歐風美雨不能嚴正地排拒,仇外與媚外的情結糾纏在一起”。一方面,中國法治要走本土化的道路,因為傳統作為一個活的歷史連續過程,並未因其是過去的東西而喪失其自身的價值,相反,它還在一定程度上以某種新的形式獲得延續,進而在現代法治中發揮新的作用;但另一方面,由於中國的發展更多地參與着世界性的進程,更多地承擔了世界性的責任,同時也是由於現今中國的法律已經超越了通常意義上的時空界限,法治西方化或全球化的呼聲也不絕於耳。當今中國法治建設,其實就是如何走繼承、移植、創新之路。這裏不談具體的內容,認為首先是心態很重要,始終保持實事求是的客觀態度,不鬥氣、不逞能,只唯實,是新加坡人給我們的作出的榜樣。

二、如何看待刑罰的威嚇力

羣體利益至上是新加坡司法制度的根本原則,大法官楊邦孝説:“刑事司法的目的必須是保護公眾,這是任何一名主審刑事案件法官最優先最重要的考慮”、“法庭判刑時,公眾利益有時會比被告人的處境更重要”,因此新加坡選擇了用嚴刑峻法來達到維護社會利益的目的,至於為世人所關注的人權保護,在新加坡似乎主要體現為羣體的人權而非個人的人權③。據我們接觸的授課老師和司法官員,均相信嚴刑峻法的威嚇力,包括問及是否應保留鞭刑,均持肯定態度,這雖然不能代表所有人的觀點(任何觀點都會有爭議之處),但新加坡公認的良好治安狀態與此應有相當的關係。説到相信刑罰的威嚇力,應該是和法律文化的傳統有關,雖然鞭刑是源自英國的刑罰,但僅在新加坡保留下來,説明其有相應的文化背景和現實需要。中華文化的傳統是注重羣體的利益而非個人的利益,這點在當今西方人權保護理念的衝擊下,往往被時髦者摒棄,但是,新加坡的強硬之處就體現在敢於對西方的頗多指責説“不”,根據其實施的社會控制政策,保持其嚴刑峻法的特色。這裏又要涉及到一個法律移植問題,我國的刑事政策一直以“嚴打”為主,理論界的輕刑化和實務界的重刑化紛爭不止。新加坡之行,就如何看待刑罰威嚇力方面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嚴刑峻法=良好治安是個表象的答案,只有具備一系列的條件,才能劃上這個句號。以反貪污為例,新加坡公共服務體系的廉潔度是公認的,其對公務員管理的嚴格和處罰的嚴厲也是共知的,其廉政建設的經驗是:“不能貪、不敢貪、不想貪、不必貪”,“不敢貪”(貪污者難逃法網,處罰嚴厲)僅是其中之一,還須和法制健全不能貪、具備較高道德不想貪、薪金高待遇好不必貪結合起來,才能達到廉政的效果。故良好治安依賴於很多因素,包括很強的社會控制力、良好的物質基礎、巨大的犯罪成本等,當人民能自食其力、安居樂業時,犯罪現象自然會減少,刑罰和相關因素結合起來,才能達到應有的懲罰和預防的效果,因此,對待犯罪問題,應從社會性學的角度去看待、處理,光靠“打”是不行的。

三、法制需要公眾的信賴和尊重

作為一名執法人員,最為欣慰的莫過於自己的執法行為得到公眾的認同和支持,維護了社會的正義,同樣,一個國家的司法制度亦需要公眾的信賴和尊重,關於這點,新加坡做得較為成功,以警察執法為例,警察被賦予很大的職權,其中一些在我們看來確有侵犯人權之嫌,如在窩贓案中,無須搜查令警方可到任何人的住處搜查賊贓等,而新加坡民眾由於具有相當高的法制意識,對警察等的執法行為相當支持,對司法機關的裁判亦表示尊重和執行,因此,新加坡不存在法院執行難的問題,任何問題都可以通過正當的途徑解決。之所以能取得公眾的認同,我們認為在法律代表羣體利益的基礎上,以下兩點很重要:一是司法獨立;二是嚴格執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表現在口號上,而是體現在執法中,當民眾確實看到法律是在伸張正義,執法、司法是公正的,才會由衷地表示尊敬和服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力進行法制化建設,立法的廣度、深度是有目共睹的,欠缺的是執法的力度,因此嚴格執法才是我國法制化的當務之急。我們應看到代表社會文明進步的法制化對社會經濟各方面的能動作用,只有當法制得到公眾的認同,自覺維護法律的尊嚴,司法才是成功的,才能取得真正的社會效果。

四、以人為本,培養人才,善用人才

今天,人類社會已經進入“知識經濟”的新時代,在這個新的經濟階段裏,掌握和運用知識的人成為最重要的生產力。新加坡一直把“人”當成第一因素,意識到教育領先的至關重要,全力推行科技興國的策略,大力提高國民素質。新加坡今日的成績與其良好素質的勞動力隊伍和任人唯賢的精英治國方針分不開的,政府攬盡了各行各業的精英人士,使其為國家效力,以至於反對黨和私人機構抗議政府壟斷人才資源。以法律服務界為例,其從事法律服務人員的要求是相當高的,要想取得新加坡的律師資格,首先要有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或英國劍橋大學、牛津大學、倫敦大學、伯明翰大學;或澳大利亞悉尼大學、墨爾本大學及新西蘭的澳克蘭大學的第二等以上榮譽學位,參加律師資格統一考試,實習6個月後方可申請,其對檢察官、法官的任職資格要求以具備律師資格為基礎條件。在新加坡,我們的直覺是唯有多讀書,接受高等教育才有好的出路,戲稱為“新科舉制度”。雖然學歷並不等於能力,但是學歷應作為必備的專業背景,是能力的一個很重要的參考指數。相比較之下,我國法律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因傳統、機制、觀念等原因相差甚遠,各領域的精英人物(如“海歸派”)為政府效力的也不多。當我們關注新加坡高薪養廉的時候,應更看到其養賢的一面,他們認為高薪等於高素質人才,等於高效率政府,精英治國的方針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新加坡培養人、使用人的理念和措施確實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鑑。

五、執政黨的建設

人民行動黨成功執政四十年,政績顯著,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長期致力於廉政建設,防止和打擊貪污腐敗,以良好的政風,營造了親商的環境,有力地保障了新加坡的發展。其成立時就把黨旗基本色調定為白色以示清廉,幾十年來,在廉政建設方面已經形成了一整套理論和制度,規定任何政黨、國家機構和政府部門、任何個人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決不允許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權力腐敗的懲處和防範措施必須行之有效、強而有力;法規制度嚴、執法嚴、監督嚴,使貪污成為高風險的罪案,腐敗者須付出十分高昂的代價以至於不敢也不願去冒險。建國以來,已處理了數起政要的腐敗行為,如前環境發展部政務次長黃循文,1975年被指控接受印度尼西亞商人84萬新元的賄賂,被判罰款並坐牢18個月。新加坡商業事務局局長格林奈,1991年被控犯有“欺騙罪”,其中一個罪名是1990年他向財政部申請一筆購買新汽車貸款,卻挪用來還一部舊汽車的賬。結果,格林奈被判處3個月的監禁,並失去公職,擔任公職20年的50萬新元的公積金和30萬新元的退休金也因此被取消,從此身敗名裂。正因為人民行動黨反貪立場堅定,採取了道德教育、制度規範、法律懲處、高薪養廉、組織保證、輿論監督、領導以身作則等一系列措施,經過多年堅持不懈的努力,才建設了一個廉潔高效的政府,一個取信於民的政黨。過去曾經有過一種論調,認為只有實行西方的多黨制,才能解決對執政黨的監督和防止黨的腐敗問題,但新加坡人民行動黨的實踐在某種程度上否定了這個論調,其治黨的經驗,值得借鑑。

當然,在新加坡短短的十餘天裏,我們亦感受到不民主、不自由的一面,如平靜水面下的暗流,出於直觀感受,故不在多言。目前新加坡正遭遇建國以來最困難的時期,全球性的經濟衰退,給經濟外向型的新加坡帶來沉重打擊,使新加坡20多年來年均增長8%至9%的經濟形勢,在今年三季度首次出現負增長,人民面臨失業、減薪、生活水平下降的威脅;美國“9·11”事件又使新加坡雪上加霜,在經濟衰退加劇的同時,又面臨安全問題。在此嚴峻形勢下,人民行動黨在剛結束的大選中第10次蟬聯執政,充分證實其威信和治國的能力。

(作者:南京市人民檢察院邵長生曹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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