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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關於對鄉鎮黨委書記實施重點管理的調研報告

甘肅省關於對鄉鎮黨委書記實施重點管理的調研報告

據全省組織工作的總體部署和部領導的要求,幹部二處組織2個調研組,集中10天左右時間,到蘭州、白銀、武威、天水4個市和七里河、景泰、張家川、民勤等10個縣區及6個鄉鎮,採取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實地察看、發放統計表等方式,就如何對鄉鎮黨委書記實施重點管理進行了專題調研。通過調研,掌握了目前鄉鎮黨委書記隊伍的基本情況,聽取了基層幹部對實施重點管理的建議,提出了下一步實施重點管理的初步意見

甘肅省關於對鄉鎮黨委書記實施重點管理的調研報告

一、鄉鎮黨委書記隊伍現狀及目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各縣(市、區)黨委高度重視鄉鎮黨委書記隊伍建設,在選拔配備、教育培訓、監督管理、考核激勵等方面,採取了許多有力措施,取得了比較好的成效。鄉鎮黨委書記整體素質比較高,普遍認真履行職責,在加快農村經濟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紮實具體的工作,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了積極努力。總體上看,縣(市、區)黨委對鄉鎮黨委書記隊伍的管理是比較有效的,鄉鎮黨委書記這支隊伍能力素質與承擔的職責任務也是基本相適應的。按照實施重點管理的要求,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相比,與農村廣大幹部羣眾的期望相比,在鄉鎮黨委書記隊伍管理上,還存在一些需要着力研究解決的不足和問題:

一是調整過於頻繁。XX年換屆以來,全省調整了黨委書記的鄉鎮878個,鄉鎮黨委書記共調整1009人次,調整面達71.4%(調整面最大的市州達100%,最小的市州為52%),有131個鄉鎮黨委書記崗位在屆內調整了2次。鄉鎮黨委書記頻繁調整,既影響了領導幹部任期制的嚴肅性,也助長了一些鄉鎮黨委書記的浮躁心態,不能靜下心來、紮根基層、踏實工作,而是熱衷於搞一些短期行為的“形象工程”,正如有的基層幹部羣眾説“一些鄉鎮黨委書記到任第一年熟悉情況,第二年理清工作思路,第三年就已經等待換崗提拔”。

二是培訓缺乏實效性。這些年,市、縣對鄉鎮黨委書記的培訓高度重視,每年都有計劃地組織若干班次進行培訓,在提升鄉鎮黨委書記隊伍能力素質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大部分鄉鎮黨委書記也是認可的,但也有一部分鄉鎮黨委書記反映,現在脱產參加一次培訓真不容易,有時感到培訓內容有些虛,與自己的工作有些遠,與農村實際貼得還不夠緊。在內容上,謀劃農村經濟發展、開展羣眾工作、處理突發事件等內容的分量還不夠,結合農村工作實際教方法、教經驗的培訓相對比較少;在方式上,互動式、體驗式、啟發式教學在培訓中運用不夠。

三是考核缺乏針對性。縣(市、區)每年都定期組織年度考核,總體上看,考核的效果和作用是好的,但也存在需要改進完善的地方。有的縣(市、區)沒有制訂鄉鎮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辦法,鄉鎮與縣(市、區)直部門單位考核“一鍋煮”;有的雖然制定了鄉鎮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辦法,但在指標設置上沒有充分考慮不同鄉鎮的差異性。由此,導致考核結果不能夠準確反映基層真實工作情況。

四是激勵措施比較單一。鄉鎮黨委書記工作的難度、壓力相對比較大,但激勵保障措施相對比較少。在生活待遇方面,大部分鄉鎮黨委書記長年高強度、滿負荷工作,定期體檢、休假制度落實不夠到位;有的長年吃住在鄉鎮,家中的許多實際困難難以克服。在政治待遇方面,鄉鎮黨委書記的進一步使用缺少鼓勵性政策,大部分地方的激勵政策僅體現在安排到好一點的縣(市、區)直部門工作。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鄉鎮黨委書記工作的積極性。

五是日常管理比較薄弱。縣(市、區)黨委在鄉鎮黨委書記的選拔上都很重視,反覆比較,精挑細選。但在配備到位後,對如何加強日常管理重視不夠、辦法不多,平時工作上講要求、壓任務的多,而對幹部日常的思想工作動態、鄉鎮領導班子運行關注得比較少。有的縣(市、區)領導把對鄉鎮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等同於工作管理,一些談心談話、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平時考核等日常管理的制度,落實還不夠到位。

二、縣鄉幹部對鄉鎮黨委書記實施重點管理的認識和建議

調研過程中,縣鄉幹部圍繞如何對鄉鎮黨委書記實施重點管理,從不同側面、不同角度談了認識和許多好的建議,比較集中的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

1.對鄉鎮黨委書記實施重點管理非常必要。大家普遍感到,鄉鎮黨委書記“官不大、權力很大,位不高、責任很重”,鄉鎮工作的好與壞關鍵在黨委書記。如果鄉鎮黨委書記配備管理不到位或者不夠好,就會直接影響鄉鎮的各項工作,影響農村的發展穩定,影響黨和政府在農民羣眾中的威信。對鄉鎮黨委書記實施重點管理,非常必要,也符合當前實際。這項工作抓到了點子上,扭住了在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幹部的活水源頭,抓住了推動農村基層工作的“牛鼻子”。

2.實施重點管理應該充分發揮縣(市、區)黨委的主體作用。大家普遍認為,實施重點管理,應該是在原來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措施,完善制度,管得更實,效果更好。實施重點管理不應把鄉鎮黨委書記的任用權簡單地收上去,還是要按照幹部分級管理的原則,發揮好縣(市、區)黨委的主體作用。如果只是簡單地收上去,一方面,市(州)黨委工作力量相對有限,對鄉鎮這個層面的幹部瞭解的深度和廣度不夠,可能影響選拔任用的準確性;另一方面,鄉鎮黨委是在縣(市、區)黨委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簡單收上去客觀上會造成管人與治事的相脱節。實施重點管理,對於市(州)黨委來説,應主要是發揮好政策制定和宏觀指導作用,特別是嚴格選人標準、條件和程序,把好用人關。對縣(市、區)黨委來講,應主要是發揮好選拔任用、教育培訓、監督管理與考核激勵的主體作用。

3.選拔配備鄉鎮黨委書記應該充分考慮基層實際。對於選拔鄉鎮黨委書記的資格條件,縣鄉幹部談得比較多,集中的建議有三個方面,一是新任鄉鎮黨委書記一般應有鄉鎮領導工作經歷,最好是從鄉鎮長這個崗位上產生,不宜選派沒有鄉鎮工作經歷的機關幹部直接擔任鄉鎮黨委書記。二是鄉鎮黨委書記年齡不宜搞層層遞減,新任鄉鎮黨委書記年齡設限不能過低,主體應保持在40歲左右,也要注意選配35歲以下的優秀年輕幹部,調動各個年齡段幹部的積極性。三是合理確定鄉鎮黨委書記的學歷要求,有的幹部談到,應綜合考慮鄉鎮幹部隊伍的實際情況,針對不同年齡段提出不同要求。

4.鄉鎮黨委書記的考核工作需要進一步改進完善。有的鄉鎮黨委書記談到,目前縣一級對鄉鎮的單項考核比較多,尤其是計劃生育、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一票否決”的壓力過大,導致有的鄉鎮領導把主要精力放在防止“一票否決”上,而不能集中心思和精力,在謀劃、推動農村經濟及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上下工夫。應該把對鄉鎮工作的考核項目充分整合起來,形成一個比較系統的鄉鎮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辦法,而且在考核指標的設置上,儘可能地體現不同地域、不同經濟類型、不同基礎條件的差異性,關照到自然條件艱苦地方的基層幹部,使考核結果更加全面、準確、客觀地反映幹部的實際工作情況。

5.應該更加重視對鄉鎮基層幹部的關心和激勵。鄉鎮黨委書記普遍反映,要在嚴格管理的同時,應逐步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勵機制,鼓勵鄉鎮幹部在基層一線全身心投入工作、幹事創業。在具體激勵措施方面,有的談到,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副職和直屬部門主要領導出現空缺時,優先考慮優秀鄉鎮黨委書記或從有鄉鎮黨委書記工作經歷的幹部中選拔。應進一步拓寬鄉鎮黨委書記的“出口”,一些優秀年輕的鄉鎮黨委書記,經過一定程序,可選拔到市直部門或省直部門擔任副處級領導幹部。對一些擔任鄉鎮黨委書記時間長、年齡大,工作實績突出的,可享受上一職級的工資和醫療待遇。

三、對鄉鎮黨委書記實施重點管理的初步意見

根據中央和省委關於對關鍵崗位幹部實施重點管理的部署要求,綜合基層幹部的意見建議,經過初步分析研究,我們認為,對鄉鎮黨委書記實施重點管理,應注意把握好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關於選拔配備。根據鄉鎮工作實際和基層幹部隊伍現狀,在選拔配備上應注意三點:一是嚴格選拔任用條件。新任鄉鎮黨委書記除具備黨政領導幹部的基本任職條件外,應當突出熟悉農村經濟社會、基層工作經驗豐富,會做羣眾工作、善於處理具體問題,事業心責任心強、對老百姓有感情,工作有推動力、善於抓落實等方面的要求。二是明確選拔任用資格。新任鄉鎮黨委書記一般應有鄉鎮領導工作經歷,原則上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一般不超過40歲,形成以40歲左右為主體的鄉鎮黨委書記隊伍。三是規範選拔任用程序。嚴格執行《條例》規定的基本程序,新任鄉鎮黨委書記的推薦、考察、醖釀、決定等環節具體由縣(市、區)黨委負責組織實施。按照實施重點管理的要求,市(州)黨委突出把好兩個關口,一個是幹部動議前,審查把好“能不能動”的問題;一個是縣(市、區)黨委全委會票決前,審議把好“人選合適不合適”的問題。同時,積極探索推行鄉鎮黨委書記“公推直選”,注意做好後備幹部隊伍的培養與儲備。

第二,關於教育培訓。按照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對鄉鎮黨委書記能力素質方面提出的新要求,探索建立省、市、縣三級分工明確、職責清晰、上下聯動、互為補充的教育培訓格局,協調各級培訓機構進一步改進方法、充實內容,着力提高鄉鎮黨委書記推動農村經濟發展、處理複雜矛盾、組織服務羣眾、維護社會和諧的能力。具體分三種類型來展開。一是任職培訓。由省委組織部負責實施,主要是幫助新任鄉鎮黨委書記儘快熟悉崗位責任、崗位知識和崗位規矩,增強履行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任職培訓原則上在任職1年內完成。二是專題培訓。由省委組織部和市(州)黨委組織部負責實施,以市(州)委黨校培訓為主,省委黨校適當增加培訓班次,主要是圍繞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工作部署,適時對鄉鎮黨委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幫助他們及時學習掌握中央和省、市委精神。三是日常培訓。由市(州)黨委組織部和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負責實施,主要是按照大規模培訓幹部的總體安排,有計劃地組織鄉鎮黨委書記參加各類班次的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

第三,關於監督管理。結合目前鄉鎮黨委書記隊伍管理和運行情況,實施重點管理應進一步明確監督管理的主體和職責,市(州)黨委主要負責宏觀指導,以縣(市、區)黨委為主抓好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在切實落實已有各項監督管理制度的基礎上,突出抓好四個方面:一是堅持開展談心談話活動。縣(市、區)黨委負責同志每年至少同鄉鎮黨委書記單獨談心談話一次,縣(市、區)黨委組織部主要領導每半年至少單獨談心談話一次,主要是瞭解思想工作及作風方面的情況,及時發現解決問題。二是加大羣眾監督力度。縣(市、區)黨委每年採取適當方式,直接聽取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普通羣眾對鄉鎮黨委書記的意見,並將情況採取適當方式予以反饋。三是嚴格落實領導幹部職務任期制。鄉鎮黨委書記原則上應在同一鄉鎮任滿一屆,除工作特別需要或有特殊情況的,屆中一般不作調整。四是建立情況報告制度。縣(市、區)黨委每年就鄉鎮黨委書記隊伍建設情況、調整情況專題向市(州)黨委作一次書面彙報。

第四,關於考核工作。鄉鎮黨委書記的考核工作由縣(市、區)黨委負責組織實施,定期考核結果上報市(州)黨委。考核工作主要抓好三個環節:一是完善考核評價機制。根據鄉鎮黨委書記的崗位特點,以縣(市、區)為單位研究制定鄉鎮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具體辦法,逐步形成以年度考核為基礎,以換屆或任職考察為重點的考核評價機制。在考核指標設置上,應注意區分經濟發達和欠發達、工作基礎好和基礎差等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設置,充分體現務實、全面、公平原則。二是加強日常考核。建立日常考核信息檔案,注重在完成重大任務、應對重大事件、處置突發問題會考察識別幹部。三是加大考核結果運用力度。把考核結果作為提拔、晉升的重要依據,發揮好考核的激勵導向作用。

第五,關於激勵保障。堅持以人為本,對鄉鎮黨委書記生活上多關心、工作上多支持,激勵他們紮根基層、幹事創業。嚴格落實休假、定期體檢制度,注意幫助解決工作、生活上的實際困難和具體問題,解除後顧之憂。重視鄉鎮黨委書記選拔使用,逐步把優秀鄉鎮黨委書記作為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的重要來源,特別優秀的也可以直接交流提拔到市直部門、省直部門處級領導崗位。及時總結、宣傳優秀鄉鎮黨委書記的先進事蹟,注意發現、樹立一批先進典型,發揮示範和帶動作用,進一步展現鄉鎮黨委書記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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