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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建軍節關於關於村居幹部職務犯罪的調查報告

八一建軍節關於關於村居幹部職務犯罪的調查報告

200x年x月,根據新的區劃調整成立蕪湖市三山區以來,隨着新區投資建設的力度和規模不斷擴大,蕪湖市三山區經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是,在經濟發展的同時,無疑,村居幹部在資金、物資方面有了更多的支配權,加之歷史遺留等原因的影響,近兩年來,村居幹部的職務犯罪問題也日益突出。從兩年來三山區檢察院立案查處的村幹部職務犯罪案件來看,如何有效預防村居幹部利用職務便利侵佔農民利益,已是一個迫切和嚴峻的問題,也是新形勢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維護和諧三山的需要。現將三山區兩年多來發生的職務犯罪問題的特點、原因進行分析,以尋求解決問題的途經和對策,遏止腐敗現象的蔓延,防止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八一建軍節關於關於村居幹部職務犯罪的調查報告

一、基本情況

蕪湖市三山區是在原峨橋鎮和三山鎮的基礎上整合而成的,地域廣闊,面積有274公里,區境內下轄28個行政村,人口14.7萬,其中98.2%的人口為農村人口。20xx年7月至20xx年5月,在三山區檢察院所受理的舉報線索中,舉報村居幹部貪污受賄案件佔總數的72%。在三山區檢察院立案偵查的貪污賄賂案件中,村居幹部涉嫌職務犯罪的案件佔立案查處人數的55%,涉案人員均為村委會班子成員。其中,貪污私分防汛填塘固基款的人數佔該類犯罪總數的60%,貪污徵地補償款人數佔40%。

二、村居幹部職務犯罪的特點

山區檢察院查辦的村居幹部犯罪案件,主要呈現以下五個特點:

1、主體具有特殊性。這類案件的犯罪主體主要是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婦女主任、財務人員,具有—定的人、財、物支配權、管理權,具有發生違法犯罪行為的職務條件。本院立案偵查的3件10人貪污案件中,10人均為村委會班子成員,基本上是書記、主任、會計相互勾結合夥作案大撈特撈。如我院查處的某村原書記胡德坤等3人貪污一案,就是將國家填塘固基款50餘萬元套出,私設小金庫,後將其中的10餘萬元私分,引起村民強烈不滿和上訪舉報,在當地造成極壞的影響。

2、從犯罪對象來看,貪污的對象單一,都是在大規模的基本建設過程中,將國家補償給農民的的防汛專項基金和徵地補償款貪污私分。

3、從犯罪手段上看,貪污案件的犯罪手段簡單、直接。一般利用管理資金的便利條件,採取虛報冒領、收入不記帳、集體私分等方式侵吞公款,如三山區檢察院立案偵查的徐某某等4人貪污一案中,就是村委會班子成員,利用經辦國家對農民的徵地補償管理活動的便利條件,採取虛報村民名單,套取徵地補償款10餘萬元予以私分。

三、預防村居幹部違法犯罪的對策

遏制農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是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重要手段,當前,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需要,加強村居基層組織建設。黨支部是村居組織的核心,是黨和國家聯繫廣大羣眾的橋樑和紐帶,村委會是羣眾的自治性組織,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是克服腐敗現象,防止職務犯罪發生的有效保障:一是要選拔好領導班子,一方面推選黨性強、作風好、素質高的黨員和村黨支部書記,另一方面嚴格執行村居委員選舉制度,真正選舉出順民心、合民意,為人民服務的村居委員會主任及成員。

(二)從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出發,抓好村居幹部的法制教育和管理。一是以培訓班的形式,結合近年來發生的村居幹部職務犯罪的案例,對村居幹部和經濟管理人員進行法制教育,以案釋法,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抗腐防病的能力。二是加強對經濟管理人員的技能培訓,樹立他們的職業道德觀,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提高業務水平。

(三)推行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是加強“兩務”公開,增加透明度,杜絕暗箱操作,充分發揮羣眾的監督作用;二是加強村居基層組織內部監督,首先是要完善財務的審批制度和內部財務監督制度,嚴禁私設小金庫,實行帳款分開管理,定期核對帳目,其次要強化上下級監督機制,實行互相審計制,並嚴格執行審計制度。三是加強落實並提高村居幹部的工資福利待遇並制度化。

(四)嚴厲打擊,遏制村居幹部職務犯罪發生。檢察機關對村居幹部貪污受賄、瀆職等職務犯罪要依法辦理,做到及時受理、及時分流、及時初查,及時立案,及時提起公訴,對典型案件進行曝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從而化解了幹羣矛盾。

(五)加強預防工作,防止職務犯罪行為的發生。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要充分發揮預防職務犯罪的職能作用,積極探索出一條切合村居工作實際的預防犯罪新路子:一是結合辦案提出檢察建議,做好個案預防、案後預防工作;二是開展重點崗位預防,重點防範黨支部書記、村居委員會主任,嚴防違法犯罪的發生。三是加強與街道等有關部門聯繫,開展系統預防,並把它納入整個社會預防網絡。四是加強村居幹部預防職務犯罪信息系統的建立和調研分析,探索發案規律、特點,加大犯罪預測和對策研究力度,不斷調整改進犯罪預防工作,從而減少和遏制村居幹部職務的發生。

四、預防村居幹部違法犯罪的對策

遏制農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是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重要手段,當前,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需要,加強村居基層組織建設。黨支部是村居組織的核心,是黨和國家聯繫廣大羣眾的橋樑和紐帶,村委會是羣眾的自治性組織,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是克服腐敗現象,防止職務犯罪發生的有效保障:一是要選拔好領導班子,一方面推選黨性強、作風好、素質高的黨員和村黨支部書記,另一方面嚴格執行村居委員選舉制度,真正選舉出順民心、合民意,為人民服務的村居委員會主任及成員。

(二)從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出發,抓好村居幹部的法制教育和管理。一是以培訓班的形式,結合近年來發生的村居幹部職務犯罪的案例,對村居幹部和經濟管理人員進行法制教育,以案釋法,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抗腐防病的能力。二是加強對經濟管理人員的技能培訓,樹立他們的職業道德觀,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提高業務水平。

(三)推行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是加強“兩務”公開,增加透明度,杜絕暗箱操作,充分發揮羣眾的監督作用;二是加強村居基層組織內部監督,首先是要完善財務的審批制度和內部財務監督制度,嚴禁私設小金庫,實行帳款分開管理,定期核對帳目,其次要強化上下級監督機制,實行互相審計制,並嚴格執行審計制度。三是加強落實並提高村居幹部的工資福利待遇並制度化。

(四)嚴厲打擊,遏制村居幹部職務犯罪發生。檢察機關對村居幹部貪污受賄、瀆職等職務犯罪要依法辦理,做到及時受理、及時分流、及時初查,及時立案,及時提起公訴,對典型案件進行曝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從而化解了幹羣矛盾。

(五)加強預防工作,防止職務犯罪行為的發生。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要充分發揮預防職務犯罪的職能作用,積極探索出一條切合村居工作實際的預防犯罪新路子:一是結合辦案提出檢察建議,做好個案預防、案後預防工作;二是開展重點崗位預防,重點防範黨支部書記、村居委員會主任,嚴防違法犯罪的發生。三是加強與街道等有關部門聯繫,開展系統預防,並把它納入整個社會預防網絡。四是加強村居幹部預防職務犯罪信息系統的建立和調研分析,探索發案規律、特點,加大犯罪預測和對策研究力度,不斷調整改進犯罪預防工作,從而減少和遏制村居幹部職務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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