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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來自勞務大省四川的農民工權益調查報告

[四川]來自勞務大省四川的農民工權益調查報告

[四川]來自勞務大省四川的農民工權益調查報告

[四川]來自勞務大省四川的農民工權益調查報告

勞務和勞務輸出大省的四川,每年轉移和輸出進城務工人員1300多萬人,居全國第一。其中,跨省輸出600多萬人,年實現勞務收入430多億元,勞務收入成為四川農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但由於一些用工企業安全責任意識和相關制度及監管措施的缺失,他們中不少人卻在以生命與健康為沉重代價求生存、謀發展。目前,四川職業病發病病例已上升為全國第3位,中毒事故居全國第5位,其受害者多為農民工。

“天”被捅幾多“漏洞”

中國有句老話:“人命關天”。無數事實證明,當這個“天”被人為忽略和漠視時,悲劇的發生就往往不可避免。6月25日下午1時左右,也就在四川省政府首次組織“安全生產天府行”宣傳團對全省民營企業職工安全與健康狀況開展調查進入尾聲時,四川達州富源煤礦又發生一起惡性瓦斯窒息事故,當場造成兩名運轉工中毒死亡。一個多小時後,兩名接班礦工誤入瓦斯泄漏區域也中毒死亡。後又因安全施救措施不當,又造成3名施救礦工中毒死亡。這7名礦工的不幸遇難,只是近年來農民工安全與健康缺乏有力保障的一個典型縮影。

據四川省總工會此前對全省農民工勞動安全衞生現狀調查顯示,2003年,四川工礦企業事故死亡總計983人,農民工佔了近一半,並且,農民工重傷人數達1660人,這些還只是省內的死亡和重傷人數,跨省農民工的實際傷亡人數情況遠比這要嚴重得多。

有關人士指出,這一現象的根源在於一些用人企業的安全責任意識、相關制度及監管措施的缺失,將農民工的“天”人為地捅出了諸多“漏洞”。

“漏洞”之一:隨意剝奪或減少農民工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的權利以及上崗前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是任何企業預防或減少事故不可或缺的第一步。但據調查,目前四川部分用工企業為追逐扭曲的利潤最大化,隨意剝奪或減少農民工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的權利,以致最終釀成事故和悲劇。2003年1月17日,四川華鎣市雙河鎮丁家坪煤礦發生瓦斯爆炸死亡13人的事故,造成經濟損失150萬元,其中一條重要原因就是操作人員不懂勞動保護基本知識造成的。在死亡的13名進城務工人員和2名受傷人員當中,有8人是未經培訓就上崗作業的。在四川省總最近發放的355份(人)問卷調查中,上崗前進行職業安全衞生培訓的只有150人,僅佔42.25%。

“漏洞”之二:勞動防護用品欠缺。勞動防護用品是勞動者保護其安全和健康的最後一道防線。但有關人員在調查中卻發現,不少用人單位並沒有為農民工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有的是將正式職工與農民工區別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有的甚至要求勞動防護用品和生產用的小型工具由農民工自備。據調查統計,在今年四川建築施工事故中,由於防護不到位發生的高空墜落和坍塌事故高達總數的82%!

“漏洞”之三:加班加點嚴重。不少用工企業強迫農民工加班加點不僅超越了法規的要求,甚至有的還超過了人的生理極限。如德陽某企業一名女車工由於長時間的加班加點,作業時暈倒在飛轉的車牀上造成悲劇發生。三台縣某企業有員工近500人,其中90%以上為農民工,工人們每天都工作在10小時以上。遂寧市一製鞋企業,每天的上班時間規定為12小時,每個星期只准休息一天。

“漏洞”之四:生產條件和設施十分簡陋。如成都武侯區某箱包作坊和温江區某製鞋作坊均是國家有關規定明文禁止的“三合一”(車間、生活、倉庫在一起)小作坊,這些作坊現場生產條件極為簡陋,操作人員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直接接觸含有苯、甲苯和二甲苯化學粘合劑,一些農民工因此患上職業病,喪失勞動的能力。南充市高坪區走馬鄉一村民在雲南從事大理石開採工作,由於當地生產環境惡劣,最終致其患上塵肺病而苦不堪言。事故善後困難重重

隨意延長勞動時間、不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培訓、不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勞動條件惡劣等直接的後果,導致農民工工傷事故頻頻發生,但事故發生後農民工的工傷問題又不能得到很好解決和處理,這又成了當今農民工關心的熱點、企業落實待遇的難點和社會關注的焦點。

首先,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步履艱難。四川省總工會有關人員在調查中發現,一部分企業不願參加工傷保險,有的即使是高危企業也只是簡便隨意購買一些商業意外人身傷害保險應付了事,因此農民工發生工傷後很難進入工傷社會保險程序。在四川省總此次對全省355份調查問卷中,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只有46人,僅佔13%,絕大多數都沒有參加工傷保險。

甚至有個別業主在企業的“規章制度”和農民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規定工傷事故由事故責任者自負的違法條款,而不少無知的農民工在發生工傷後,也只有自認倒黴。在四川省總工會收回的355份(人)調查問卷中,有32人發生工傷後完全由自己負責和用人單位不管的佔了三分之一以上。

職業病患者享受工傷待遇也很艱難。職業病屬於工傷,這是不爭的事實,但農民工中職業病患者要享受相應待遇必會遇到不少門檻,一是訂立勞動合同,二是就業前進行職業病史鑑定。但目前有的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都成了農民工的奢侈品,更何況職業病史的鑑定。據南充市統計,在農民工集中的非公有制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僅為28%,其中大部分還是企業的管理人員,老闆的親朋好友。不少企業籤的是兩種合同,尤其是在改制的原國有企業務工的農民工,有的即使簽訂了合同,也是與原單位的正式職工的合同不完全一樣。如成都某家公司,正式工簽訂的是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農民工籤的則是企業存檔備案的合同。

為農民工建立健康監護檔案則更為稀罕,如四川某市沒有一個企業為農民工建立健康監護檔案,包括企業的安全衞生檔案在內的“兩檔”建設均處於空白。資中縣打工妹張敏在成都武侯區一賴姓箱包作坊打工,由於工作上接觸有毒膠水使她患上了再生障礙性貧血職業病,由於之前企業沒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工作前又沒有進行職業性體檢,因此醫院無法診斷為職業病。

由於缺乏上述保障,農民工的工傷便越來越成了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突出主題。目前四川不少市、州、縣、區為農民工死亡和工傷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已經不堪重負。如在三台縣法律服務的96件工傷案件中,免費提供法律援助的僅3件。

再喚補“天”之手

從“人命關天”的高度出發,首先得維護好農民工勞動安全衞生的權利,這就需要首先通過強化監督管理,督促用工企業將安全教育與培訓的權利還給農民工,因為安全教育與培訓的權利是任何勞動者最基本的權利,同時也是《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規定企業必須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農民工目前成了傷亡事故多發羣體,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稍加分析不難發現,農民工大多從事髒、累、險工作,這些工作在國外通常被描述為3D工廠(髒、危險和困難,英文這3個詞的第一個字母都是D)。有關人士指出,填補農民工在勞動安全衞生方面出現的上述諸多“漏洞”,最重要的是強化企業的安全責任意識和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及加強監管。成都市第四建築公司堅持將管理費的2%作為勞動防護用品費用並納入到與勞務輸出公司簽訂的用工合同內容之中。成都恩威集團公司是由一家鄉鎮企業演變過來的四川最大的民營製藥企業,每年投資90多萬元為員工提供防護用品,堅持每年對從事有毒有害工種人員進行體檢,尤其是在女職工“四期”保護方面,徹底改變了過去放假回家不負責任的做法,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女職工的特殊保護。

現行的社保制度主要是針對當時的城鎮職工而設計的,但面對日益增多的進城務工人員,舊的社保制度應該加以改革。2003年3月,成都市針對進城務工人員統一實施了“成都市綜合保險制度”,把工傷保險納入其中,提高了農民工和使用農民工單位雙方的積極性,參加保險面較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實施一年來,已有11萬多人、5000多户參加綜合保險,其中接到工傷報案314人,最終認定工傷171人,支付賠償金達226萬多元。如成都伊藤百貨,對城鎮户口辦理社會保險,非城鎮户口辦理綜合社保。

其實,對廣大農民工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的投資,實際是一項對企業和社會具有長遠效益的人力資本投入。如使用農民工近4萬人的四川華西集團公司,近幾年就開展了有特色的“民工夜校”,對農民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組織學習勞動保護知識;與此同時,建立農民工安全教育卡,隨時掌握培訓教育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補漏。四川長虹集團公司也是使用進城務工人員比較集中的企業,長年農民工用工量保持2萬多人,高峯時達到3萬人左右,他們堅持入廠前的技能培訓和勞動保護知識培訓,長虹集團公司的培訓中心在當地享有“進城務工人員培訓基地”的美譽。

“寧可多聽到罵聲,也最好不要聽到哭聲。”四川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一位主要負責人説。因此,各企業、各部門要“以人為本”,切實糾正片面強調投資環境的錯誤認識,樹立科學的發展觀。畢竟,單純的以犧牲生命和健康來換取企業短暫的效益或地方的經濟增長是不可取的,也決不會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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