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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產業開發調查情況彙報示例

水電產業開發調查情況彙報示例

開發優勢水電資源 建設XX特色產業

水電產業開發調查情況彙報示例

××水電產業開發調查情況彙報

我縣小水電資源豐富,縣委、縣政府特別是XXX書記等黨政領導對加快小水電開發十分關注和重視。為此,縣委辦、縣政府辦、縣水利局組成專題調查組,在XXX副縣長帶領下,就全縣小水電產業發展進行了一次比較全面深入的調查研究,先後調查了XX等4個鄉鎮的17家電站和縣水利局所屬的XX、XXX電站,考察了新化、桃源、汝城、桂東等地的小水電開發情況,到縣水利局、縣電力局、縣國税局、縣發展計劃物價局等單位瞭解了相關情況。結果表明:我縣小水電資源十分豐富,開發潛力巨大,但由於市場格局不利和政府主導不夠等原因,現有小水電企業效益低下,小水電開發進展緩慢。建議縣委、縣政府引起高度重視,明確思路,完善政策,規範管理,推動小水電產業快速有序高效發展。

現 狀

——資源豐富。我縣南北兩個方向相對資水河谷的高差很大,地形複雜多樣,境內溪河眾多。共有幹流長度大於5公里或集雨面積大於10平方公里的河流163條,流域面積佔全縣總面積的98%。境內雨量充沛,由西往東自然坡降為27%,溪河徑流穩定,冬季不凍。特定的地理和氣候條件決定了我縣水能資源十分豐富。據縣水利局初步勘查統計,除XX電站外,全縣還有可開發水能資源43.71萬千瓦(其中資江干流22.5萬千瓦、支流21.21萬千瓦),比“湖南小水電開發第一縣”汝城縣的19.8萬千瓦多23.91萬千瓦,是桂東縣的2.24倍。全縣可建電站519處,年發電17.5億度。除已開發的2.2萬千瓦和即將建設的XX電站4.5萬千瓦外,尚有37萬千瓦沒有開發。我縣極為豐富的小水電資源受到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和外界的高度關注,XX被視為水電資源開發的“處女地”。

¾¾開發緩慢。1957年我縣在原東華鄉道觀村建成第一個小水電站,裝機12千瓦,小水電發展開始起步。上世紀70年代到90年代初期,全縣出現小水電建設高潮,先後建成小水電站141處,總裝機188台22491千瓦。之後,我縣小水電開發基本處於停滯不前的狀態,1994年以來的10年時間內沒有新建一處小水電站,開發總量僅為可開發量的5%。已經具備深度前期工作基礎的長塘羅溪電站、將軍壩後電站、南金枳木電站、仙溪山口電站、洞市梓樹坪電站、江南思賢溪電站、田莊華園電站等電源點也至今未能動工興建。在這10年裏,省內一些基礎比我縣弱,以前的開發速度比我縣慢的地方,小水電資源開發快速發展。新化縣在上世紀80年代末來我縣考察小水電發展情況之後,把小水電作為一大支柱產業來抓,10多年來新建電站46個,總裝機5萬千瓦,年發電量1.8億度,年創税收700多萬元。桂東縣是一個僅有14萬人口的山區縣,水能可開發量19萬千瓦,1998年以來新建已投產的電站61座,裝機6.65萬千瓦,是1997年以前的7.4倍;在建小水電站54座,裝機4.13萬千瓦;2003年發、供、用三個環節提供税收3090萬元,佔全縣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與廣東、江西兩省交界的汝城縣,總人口36萬,已建成電站119座,裝機214台15.6萬千瓦,佔可開發量的78.8%,2003年產值過億元,實現税收和利潤3100萬元,佔全縣地方財政收入的四分之一。

我縣與汝城等四縣小水電資源開發情況比較

單 位 可開發量 已開發量 開發率

汝 城 19.80萬kw 15.60萬kw 78.8%

桂 東 19.10萬kw 7.54萬kw 39.5%

新 化 8.00萬kw 5.00萬kw 62.5%

桃 源 12.00萬kw 3.59萬kw 29.9%

X X 43.7萬kw 2.2萬kw 5.0%

¾¾效益低下。全縣併入大電網的48家小水電站中,虧損的有31家,佔64.5%;保本的10家,佔20.8%;盈利僅7家,佔14.7%。2003年底各電站負債總額達3800萬元,資產負債率為68%左右。調查的19個電站2003年電費總收入860萬元,總成本1200萬元,當年虧損340萬元,歷年累計虧損2400萬元。洞市鄉9家小水電站年產值僅70多萬元,而負債高達260萬元。小水電的社會貢獻率也比較低,2003年僅上繳税收60萬元。

原 因

我縣水能資源如此豐富,小水電開發卻如此緩慢,資源優勢難以轉化成為產業優勢,原因何在?

1.市場格局單一

我縣沒有獨立的地方小水電網,國家電力部門壟斷經營,同時這種壟斷經營的市場缺乏有效監督和約束,導致小水電站與電網之間嚴重不平等,成為我縣小水電發展的“瓶頸”。當前,小水電上網售電受到三個方面的嚴重限制:

一是上網電價嚴重偏低。目前,除將軍、寶安、上豐3家電站實行新電新價外,其餘電站均執行省物價局、省電力工業局1997年規定的電價(湘價重字〔1997〕第128號),即豐水期每度電0.106元、枯水期0.171元。上世紀90年代末,縣物價部門對我縣小水電的生產成本進行過一次調查,表明當時每千瓦時成本達0.273元,比上網電價高出0.143元。“湘政辦發〔2003〕29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計委關於加快發展農村水電意見的通知》規定:電網企業的互供電量,實行同月同時段互抵,當月互抵後結算,而廖家坪、將軍兩處電站的上網電價與下網電價相差0.40元左右。大福電站上網均價為每千瓦時0.13元,但在下游架設電排回購大網電量每千瓦時電價0.57元。

二是結算電量被大量扣減。調查的19家電站中廖家坪水庫上網電量扣減結算比例為15%,將軍電站為25%,其餘小水電站均為30%或近30%。將軍電站為實行新電新價的電站,每年可發電1500萬度左右,而上網電量指標只有800萬度,實際結算還要下浮10%只結算720萬度,按總量扣減25%後,720萬度按新電新價結算,其餘部分只能按豐水期0.106元、枯水期0.171元結算。調查組根據各電站提供的數據推算,全縣現有小水電站年發電量約7500萬度、平均扣減約25%、上網均價0.13元,每年因電量扣減減少收入240多萬元。而鄰近的新化縣對上網電量一律只扣減7.5%的線損,桂東縣國家電網與地方電網之間實行電量互抵後結算。調查過程中縣電力部門沒有提供具體的計算依據,但表示將採取措施適當降低扣減比例。

三是電費不能及時結算。上網電量每月抄表一次,但電力部門一律延後三個月結算,電站的電費收入不能及時回籠。《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税和若干項目徵免增值税的通知》(財税〔1994〕4號)規定:縣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依照6%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税。過去國税部門允許小水電開具17%增值税率的發票,但只按6%的税率繳納税款,2003年6月起實行“金税工程”後,不再允許“高開低徵”,而電力部門拒收6%增值税率的發票,導致小水電站上網電費半年多來一直無法結算。所調查的19家電站已有1370.8萬度電量沒有結算,電費款計152.9萬元。

2.政府主導不夠

一是利用機遇不夠。80年代初,國家水利部規劃建設100個農村電氣化試點縣,上級主管部門擬將XX列入計劃,但由於我縣沒有提交申請文件,錯失了發展良機,沒有進入計劃籠子,三年項目期內,每年失去400多萬元上級投資,隨後也失去了國家每年在農村電氣化縣建設一個電源點的投入資金。在農網改造期間,國家向每個農村電氣化縣投入1500萬元左右的農網改造資金,我縣也無緣得到這項投資,小水電近供區網改難以得到國家的支持。沒有上級的扶持,加上小水電“撥改貸”政策的實施,省級財政小農水補助和小水電電價補貼逐年減少,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初期,我縣處於起步階段的小水電產業失去了支撐動力。而這次調查考察的汝城等四縣的小水電產業都是依靠電氣化試點縣項目資金打下一定基礎後發展起來的。

二是主動開發不夠。政府沒有把小水電作為一大產業來抓,沒有組織專門的班子抓小水電開發,也沒有出台相應的政策文件推動小水電的發展,現有小水電特別是鄉鎮小水電站基本處於自生自滅的狀態。小水電開發的規劃和項目前期工作也比較薄弱。而新化縣小水電發展一開始就抓得主動,從1986年開始,就組建了專門的班子,明確由一名縣委副書記專抓小水電開發。汝城縣2000年為發展小水電出台了專門的政策文件,允許幹部職工入股參與小水電開發,對小水電開發實行縣級規費減收或免收。汝城縣縣級領導帶頭參股,縣政協主席兼任萬年橋水電站項目經理,縣直和鄉鎮有80%的幹部入股開發小水電。

三是協調關係不夠。小水電開發牽涉多個職能部門和不同的利益單位,同時電力是一種特殊的商品,電力市場需要政府進行監督、調控和協調各方關係。但我縣以及上級政府對電力市場的調控不夠,小水電站、電力部門、水利部門等相關單位之間的關係不規範,對小水電開發投資也缺乏應有的協調,投資者處理關係難,辦理手續難。

3.小水電站建設、管理和經營存在問題

我縣小水電站大部分為徑流式電站,水能調節功能差,引水渠大多采取一平二調方式修建,施工標準不高,沿途滲漏嚴重。因此,大部分電站年利用時間不足4000小時,低的只有1000多小時。同時,發電機組超期服役,設備嚴重老化,難以發足功率。小水電站歷史包袱較重。部分電站既有銀行貸款,又有個人高息借款,利息成本很高。將軍電站現有債務900多萬元,每年需支付利息70多萬元,佔生產成本的49%。洞市鄉連環電站總裝機200千瓦,現在投資8萬元即可引來一處水源,發電量可增加一倍,但企業欠貸80多萬元,難以向銀行和社會籌資,技改項目難以實施。我縣小水電大都是計劃經濟體制下建起來的,其土地徵用、利益分配、用電服務等不規範,企業每年要拿出一筆為數不小的資金用於補償或解決其他遺留問題。現有小水電站大都是國有、集體電站,體制不活,機制不新,直接影響了企業效益。將軍電站近5年來接受大中專畢業生和退伍軍人25人、內部招工22人,職工人數達205人,而企業正常定員只需30人。

建 議

第一,要確立小水電開發的戰略地位

水電資源是一種清潔能源,可再生利用,發展小水電產業符合縣域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我縣水能可開發量達43.7萬千瓦,如果在10年內能開發70%,總裝機達到30萬千瓦,按年利用4000小時、年均發電量12.2億度、單位電量均價0.26元推算,電站年收入可達3億多元,按中小型電站電量各佔一半,綜合税率13%計算,可創税收4000萬元以上。如果利用小水電就近帶動高耗能企業發展,按汝城縣現有效益水平計算,高耗能企業年產值可達3.3億多元,年創税收2000萬元以上,兩項合計超過6000萬元。因此,我縣要把小水電作為一大支柱產業着力培植,堅持“以林養水、以水發電、以電興工、以工富農”的發展思路,在整體工作部署上突出發展小水電產業。要明確戰略目標,制定發展規劃,突出工作重點,促進小水電快速高效發展。

第二,要完善政策,規範管理

要儘快成立小水電產業開發領導小組,在全縣小水電產業建設中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縣委、縣政府要儘快出台關於加快發展小水電產業的決定,對全縣小水電開發進行政策規範和引導。要統籌規劃,規範管理,確保資源有序開發。要簡化手續,減免規費,優化環境。要積極開展招商引資,鼓勵幹部職工參股開發小水電,協調引導金融部門加大信貸投入,形成小水電開發的多元投入機制。要積極推進現有小水電企業改制,鼓勵現有小水電站特別是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積極吸納民間資金,消化自身債務,加強管理和技改,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要加強協調,解決矛盾。政府可以就電價、税收等問題直接向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彙報,爭取上級的重視和支持。同時要協調小水電和電網之間的矛盾,平衡利益關係。

第三,要加快電力市場建設

要推進小水電輸配電網絡建設,增加輸送電通道,實行跨區域交換電力電量,打破單一的電力市場格局,形成競價上網機制。要從根本上改變我縣小水電發展的被動局面,唯一的出路是打破壟斷,建立具有競爭條件的電力市場環境。目前,縣水利局提出了連接部分小水電站建立自有網絡向桃源等周邊縣輸送電量的設想,得到省水利廳的重視,是我縣電網建設和小水電開發的一個良好機遇。要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建立開放的小水電開發機制。要明確政策,支持小水電就近供電,實行自發自供;允許小水電和電網實行互供、轉供和同月同時段電量互抵,公平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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