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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勞動局年終工作總結和工作計劃(通用3篇)

市人事勞動局年終工作總結和工作計劃(通用3篇)

市人事勞動局年終工作總結和工作計劃 篇1

今年以來,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按照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總體要求,以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為動力,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堅持把加強組織領導、深入學法用法、完善決策機制、規範執法行為、堅持政務公開、強化行政指導作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主動履行各項職責,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市人事勞動局年終工作總結和工作計劃(通用3篇)

一、加強對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認真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礎性工作

一是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體制、機制健全。建立了由局長任主要負責人的依法行政領導協調機制,統一領導全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堅持定期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和部署,及時制定全局依法行政的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作任務、具體措施、完成時限和責任主體,確定工作重點,紮紮實實地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局長切實履行行政首長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將依法行政工作任務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改革發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考核。

每年至少聽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彙報,及時解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部署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任務和措施。局黨組重視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堅持將考核結果作為對班子領導和幹部職工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近幾年來,我局在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均取得優異成績。

二是切實加強法制機構建設。設立專門的法制機構,配備專職法制機構工作人員,法制機構規格、人員配備、經費保障等與其承擔的職責和任務相適應。法制工作隊伍相對穩定,在依法行政方面能夠發揮好領導的參謀、助手和顧問作用。高度重視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與能力的培養。

三是完善領導幹部學法制度。今年,組織了1期中層以上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知識專題學習,集中學習了《行政強制法》、《社會保險法》、新《工傷保險條列》等。積極營造學法遵法守法的良好社會氛圍。制訂依法行政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學習計劃,並把依法行政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學習列入領導幹部任職培訓和更新知識培訓內容。定期組織執法人員參加綜合法律知識培訓、專門法律知識培訓和新法律法規專題培訓,並把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執法人員學法時間每年均在40學時以上。

四是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從事執法工作人員均具有行政執法資格,取得執法證件。加強執法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素質。五是深入開展形式多樣法治宣傳教育,加強與人民羣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宣傳,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公民依法維護權利、自覺履行義務的意識,努力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二、行政決策依法科學民主

行政決策機制健全,科學合理確定行政決策範圍,建立健全了行政決策機制。行政決策程序規範、內容合法。加強行政決策程序建設,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規則,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針對勞動保障監察處罰案件處理、社會保險政策調整、就業和社會保障資金髮放等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均按照集體會辦、民主決策的要求,深入落實重大決策前法律諮詢、論證、聽證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組織專家反覆論證和審查,召開座談會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有效預防了可能發生的社會矛盾。

建立了重要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及合理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制度,作出重大決策前,廣泛聽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意見採納情況及其理由以適當形式反饋或者公佈。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明確了法律顧問工作職責及工作要求,發揮法律顧問決策諮詢服務作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羣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組織聽證和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完善重大決策聽證制度,擴大聽證範圍,規範聽證程序,聽證參加人有廣泛的代表性,聽證意見作為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

重大行政決策在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由局政策法規處進行合法性審查後,經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定。近年來,沒有發生行政決策內容違法的情形。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完善。凡是有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政策、重大項目等決策事項,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重點是進行社會穩定、環境影響等方面的風險評估。

建立完善部門論證、專家諮詢、公眾參與、專業機構測評相結合的風險評估工作機制,通過輿情跟蹤、抽樣調查、重點走訪、會商分析等方式,對決策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確定風險等級並制定相應的化解處置預案。把風險評估結果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未經風險評估的不作出決策。建立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在重大決策執行過程中跟蹤決策的實施情況,通過多種途徑瞭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並根據評估結果決定是否對決策予以調整完善或者停止執行。健全決策責任追究制度。

三、全面梳理公佈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提高為民服務效率

(一)全面公佈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認真梳理行政許可等7類行政職權共171項,其中行政職權對應的“責任事項”1384項,“追責情形”1182項。保留行政許可2項,行政處罰136項,行政檢查5項,行政確認1項,行政給付2項,其他行政職權7項,政府內部審批事項18項。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及時在市政府網站公佈。

(二)以羣眾需求為導向,簡化服務流程。針對我局窗口入駐點分散,服務對象多元化等特點,20xx年我局編定了《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指南》,對窗口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明確了事項名稱、設立依據、受理條件、申報資料、辦理時限、承辦部門及人員等相關信息,並繪製業務流程圖,達到便民、高效的目標。同時我局簡化了養老保險市內轉移手續,在昆參保的羣眾在市內轉移養老保險帳户時,直接在新參保地社保機構一次性辦理。辦理社會保險時,單位僅需提供與職工簽定有效勞動合同即可。對辦理異地轉外就醫時,只需提供一家昆明市行政區域內三級醫院的轉診轉院證明。20xx年開始推出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網上年審系統,用工單位在網上即可辦理年審業務。

(三)取消9種證明性材料和手續。實行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接收告知承諾制、取消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對初次就業流動人員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取消非本地户籍人員參加職工社會保險需提供原參加社會保險情況證明、取消失業人員所在單位需到保險業務經辦機構辦理備案手續規定、已辦理“三證合一”工商營業執照參保單位可直接辦理社保業務、已出具國家承認學歷證書原件的不再要求提供第三方學歷認證證明、取消有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的人員提交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不再收取人事關係及檔案保管費、取消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行政審批等9種證明性材料或手續。

四、依法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定期開展行政執法主體清理報備工作,完善行政執法委託手續,確保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沒有出現未經公告的單位開展行政執法的情況。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強化程序意識,嚴格按程序執法。細化執法流程,明確執法環節和步驟,保障程序公正。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權力,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符合法定方式、步驟和時限。依法告知行政管理相對人享有陳述、申辯、申請回避、申請聽證、申請複議、提起訴訟等權利。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調查規則,規範取證行為。堅持公正文明執法。處理違法行為的手段和措施適當適度,避免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損害,杜絕執法的隨意性。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情況及時調整、梳理行政執法依據、職責和權限,保證執法依據合法有效。

具體行政行為實體合法。建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對執法依據有裁量幅度的行政處罰條款進行梳理,科學合理地進行細化、量化,並將細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標準予以公佈,完善適用規則,嚴格規範裁量權行使,行政裁量細化標準切實運用到執法活動中。行政執法依據適用正確,認定事實準確,證據充分,證據材料的收集和採用合法、規範;行政執法決定的內容合法,行政裁量權運用適當,符合細化、量化標準。建立統一的案卷評查制度。開展年度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建立執法案卷責任追究制度。行政執法文書規範,行政執法案卷立卷歸檔材料齊全。

五、強化行政監督和問責機制

行政監督體系完善,行政問責制度執行有效。創新行政層級監督、內部監督機制和方式,建立健全經常性的監督制度,強化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行政機關內部的有效監督,及時糾正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嚴格執行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督促和約束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作出重大具體行政行為按規定報送備案,做到有件必備、有錯必糾。及時報送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統計分析情況。

配合專門監督。積極配合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依法實施監督,自覺履行監督決定。社會監督的作用充分發揮。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和司法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依法保障人民羣眾監督權利,完善羣眾舉報投訴制度,拓寬羣眾監督渠道;高度重視輿論監督,主動配合新聞媒體進行監督。對羣眾舉報投訴、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認真調查核實,及時依法作出處理。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行政執法責任制得到落實,並取得實效。落實行政執法過錯或者錯案責任追究制,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實施行政行為的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責任追究。

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制度,及時、準確公開政府信息。梳理行政執法依據,編制行政執法職權目錄,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職權流程圖,向社會公佈。對人民羣眾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依法在規定時限內予以答覆,並做好相應服務工作。全面推進辦事公開制度,依法公開辦事依據、事項、條件、要求、期限、過程、結果和收費事項、依據、標準等,一次性告知辦事項目有關信息,為人民羣眾提供優質、高效、便利服務。

六、善於運用多種手段化解行政爭議

健全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機制。建立行政調解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機關在化解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積極主動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民事糾紛,以及涉及人數較多、影響較大、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糾紛的調解工作。我局沒有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加強行政複議工作。複議工作機構健全,辦案力量和基本條件與所承擔的任務相適應。行政複議渠道暢通、便民,依法及時受理行政複議案件,沒有發生無正當理由不受理行政複議申請的行為。

注重運用調解、和解方式解決糾紛,調解、和解達不成協議的,能夠及時依法公正作出複議決定,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依法作出撤銷、變更或確認違法的決定。辦理複議案件時,根據案件情況進行深入調查,充分聽取各方意見,查明事實、分清是非,依法公正做出行政複議決定,案件辦理質量高。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止我局涉及訴訟案件共計74件,審理結果為:撤銷4件,維持37件,其他5件,限期履行1件,未結案27件

建立健全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與調解有效結合的行政爭議解決機制,建立和完善行政複議與信訪的銜接機制。無拒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復議決定的問題。做好行政應訴工作。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嚴格執行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對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積極應訴,按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相關材料。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認真處理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議,並做好答覆工作。

市人事勞動局年終工作總結和工作計劃 篇2

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圍繞“民生為本、人才優先”的工作主線,強化責任意識、目標意識、大局意識,將全年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實行掛圖作戰,全年各項重點工作成果豐碩、亮點紛呈。

就業形勢保持穩健。着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化解結構性就業矛盾,出台新政促進就業創業,提請市政府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並制訂出台了創業孵化基地管理等八個配套政策文件。對接企業用工需求,全年舉辦定期招聘會、專場招聘會和網絡招聘活動48場次,城鎮新增就業10018人,城鎮登記失業率1.82%。提升勞動者就業能力,完成就業技能培訓3853人、創業培訓964人。主動援企穩崗,發放穩崗補貼396萬元,惠及33家企業6715名職工。加大創業扶持力度,發放小額擔保貸款1584萬元,扶持自主創業2133人,帶動就業10917人。

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深入推進全民參保登記計劃,開展入户參保登記,養老、醫療、失業等主要險種參保率達到98%,基本實現全覆蓋。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請市政府出台了《海門市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等養老、醫療保險政策文件。重點改革順利推進,啟動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整合順利完成。

調整費率減輕企業負擔,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由20%階段性降至19%,失業保險費單位繳費費率由1.5%降至1%,工傷保險由三類行業風險類別調整為八類。進一步完善了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全面落實剛性進保措施,被徵地農民生活保障費從555.5元/月提高到583元/月。加強“金保工程”建設,開通社保網上申報服務,全年發放社保卡23萬張,持卡人數累計達75萬人。

人才隊伍建設不斷加強。匯聚海外高端智力,舉辦“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海門行”和“百名海外博士江蘇行”海門專場洽談會5次,100多名海外博士來海對接交流。落實重大人才項目,獲批20xx年度國家、省級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7個,南通市級項目9個,3人獲評政府特貼專家和省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加強人才發展平台建設,龍信集團獲批江蘇省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臨江科創園獲評省級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園,引進8位留學生進園創辦企業。

加大人才引進力度,組織重點企業參加深圳、南京國際人才交流大會,組織我市143家(次)用人單位赴外地參加校園招聘,引進6000名高校畢業生。制訂實施人才崗位津貼、購(租)房補貼、服務“綠卡”、引進補貼等政策,新增專業技術人才8439人,新增高技能人才7154名,新增江蘇省首席技師3名,每萬名勞動力中擁有高技能人才達804人,高技能人才工作繼續保持南通領先。

人事管理工作更加規範。深入宣傳人事管理政策法規,鞏固和做強“陽光人事”品牌,着力推進人事管理科學化水平。在南通率先全面完成新參公人員職務與級別確定工作。組織開展20xx年省公務員招錄工作。繼續實施省直聯考模式。會同衞計部門赴外招聘引進碩士以上高層次人才,會同市文廣新局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文藝人才。會同組織部嚴格審批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晉升。

創新管理模式,在南通率先探索實施教育系統集中設崗管理。嚴格按照政策規定,穩妥實施鄉鎮工作補貼,並妥善處理政策實施中的各類矛盾。根據上級部署,完成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工作。制訂了我市國有企業薪酬改革方案。穩步推進軍轉安置工作。

勞動關係總體和諧穩定。全面推行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實名制管理和工資預留户制度,廣泛應用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市勞動監察大隊被評為全國“人社系統優質服務窗口”。成立三個勞動保障監察中隊,實現工作重心下沉前移,監察執法提速增效。開展農民工工資、女職工保護等專項執法檢查,共檢查用人單位1700户,涉及9萬人,其中農民工8.5萬人,切實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與地税、工商部門聯動,擴大書面審查範圍,審查用人單位1800户,書面審查率100%。20xx年共受理舉報投訴案件355起,行政調解352起,處理羣體性勞動糾紛49起,為勞動者追討工資約2800萬元,法定期限內結案率100%。加強仲裁調解工作,全年共受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約1054件,其中羣體性案件33件,按期結案率為100%,案件調撤率81%。依法開展工傷認定工作,受理工傷認定申請2150件,作出工傷認定2050件,行政調解80起。

市人事勞動局年終工作總結和工作計劃 篇3

XX市人社局堅持人才優先、民生為本工作主線,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努力服務經濟發展,大力推進民生保障,全市人社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城鄉統籌,就業創業成效明顯。

一是重點羣體就業有序推進。分類推進重點羣體就業,年末高校畢業生整體就業率穩定在92%以上,轉移農村勞動力2.65萬人,幫扶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0.53萬人,開發公益性崗位20xx個,“雙零”家庭實現動態清零,全市城鎮新增就業5.4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1.95%。

二是創業帶動就業紮實開展。完善創業帶動就業“一攬子”配套政策,發放創業擔保貸款7076萬元,扶持自主創業0.95萬人。深化“創業咖啡集羣”和“大學生村官創業學院”載體功能,舉辦各類主題活動24期,3500餘名創客參與其中。新建省市級創業示範基地14家。建成百人創業導師團隊,開展“創業大講堂進校園”系列服務活動3次,培育28個省級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強化創業氛圍營造,打造《創客之路》電視節目,評選市級最美創業者和創業明星20人,推出全國大學生創業典型2人。

三是公共就業服務不斷優化。企業用工監測有原來的553家企業擴大到800家,同步開展企業失業動態監測、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分析、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監測等,研判就業形勢,引導供需對接。舉辦“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等招聘活動501場, 開展“流動招聘車進鄉鎮”活動12場次、達成就業意向1120人。

四是職業技能培訓穩步提高。完成各級各類培訓23.86萬人次,開展企業職工技能培訓2.5萬人,市實訓中心與社會力量合作新建實訓項目2個。

(二)提質擴面,社會保障穩步提高。

一是社保政策體系不斷完善。以市政府名義出台了《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細則》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研究出台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的意見》。

二是社保擴面工作有新進展。基本完成全民參保登記工作,大力推進擴面徵繳,加強與地税、工商、財政等部門溝通協作,強化信息數據比對,不斷加大徵繳、清欠、稽核力度,市區五險費徵繳總收入增長6.98%。

三是社會保障水平穩步提升。完成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12連調(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實現同步調整),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實現5連調,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115元,累計發行社保卡262萬張。

四是基金監管服務得到加強。配合做好全省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基金專項審計,聯合市衞計委等部門開展社保基金管理和監督情況檢查。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建立“全覆蓋”總額控制基礎上的複合結算方式,深入開展“醫保監管年”活動,全年各項醫療費用發生額同比下降。創新病退鑑定機制,推行病退鑑定醫療專家異地交流制度,確保鑑定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五是社保降費有效落實。全面落實降低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減輕企業負擔。

(三)引智育才,人才服務精準有效。

一是人才引進有序開展。抓好人才供需對接,編制發佈人才需求目錄,舉辦春夏兩季人才交流大會、“雙創英才聚港城”等大型聚才活動,組織100餘家重點單位赴名校攬才,引進各類人才9226人,長期外國專家52人。強化校地校企對接,邀請12所與我市產業相關的重點高校來連洽談,簽訂人才合作協議,打造了一批長期穩定的人才和智力供給基地。舉辦“專家服務沿海開發”對接活動,邀請73名省內外專家對接我市63家企業,幫助解決難題。

二是人才培育和載體建設紮實推進。加強人才選拔激勵,入選國貼1人、省突貢5人,選拔市貼專家15名。加強人才培訓,新增專技人才2.1萬人、高技能人才1.09萬人。緊扣“一帶一路”建設,委託浙江大學培訓港口、海洋產業人才150名。完成灌雲留創園建設,實現市級留創園全覆蓋,組織“XX市傑瑞科技創意產業園”申報設立省級留創園,新建博士後工作站2家。

三是人才境不斷優化。完善人才服務政策體系,制定出台高層次人才個税獎補在連安居實施辦法,897人獲個税獎補。修訂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辦法”和“555人才工程”文件。人才公寓堅持向企業傾斜,向高層次人才傾斜,目前已安排兩批49家單位合計175位高層次人才入住。

(四)突出重點,人事管理紮實推進。

一是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更加規範。公開招錄公務員289名,完成公務員培訓2.53萬人次,起草並以市兩辦名義印發《XX市公務員記二等功獎勵管理辦法》,推進公務員績效考核、新批參公單位人員登記和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職級並行工作。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審核備案與工資審核聯動機制,完成市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整合部分衞生、教育專技崗位,首次實行分行業統考。

二是工資福利管理更加有序。完成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正常晉升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工作,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全面上線運行。

三是軍轉和人事考試工作更加穩定。高質量完成20xx年度軍轉幹部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服務工作,安置質量和社會滿意度穩中有升。人事考試實現“零差錯、零事故、零投訴”。

(五)多措並舉,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一是和諧勞動關係得到夯實。出台了《市委、市政府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實施意見》、《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化市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充分發揮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等多渠道作用,推進《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暫行辦法》貫徹落實。全市規模以上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穩定達98%以上,已建工會企業集體合同簽訂率達95%以上。

二是勞動監察持續推進。深入開展兩網化創建工作,加大對省級兩網化管理示範縣區建設項目的支持力度。受理舉報投訴案件867件,聯動舉報投訴平台舉報投訴動態錄入率、案件按期運行率均達100%,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調解仲裁工作有序開展。全市接處案件2678件,當期審結結案2550件,仲裁管理信息系統按期運行率達100%。指導灌雲、灌南仲裁機構在案件多發地區建立勞動爭議巡迴仲裁庭,方便當事人就近解決矛盾糾紛。在全市100家規模以上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完善全市縣(區)87個鄉(鎮)勞動人事爭議專業性調解組織。

(六)重心下移,公共服務效能增強。

一是基層平台提升計劃初見成效。開展基層人社平台調研,摸清基本情況,啟動實施“基層平台三年提升計劃”,年底實現鄉鎮(街道)、社區平台達標率80%,行政村平台達標率60%。貫徹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範》國家標準,推進我市3個省級城鄉居保便民服務標準化示範點建設。

二是“政務服務一張網”工作有效推進。梳理行政權力清單81項、公共服務事項清單 33 項、便民服務事項清單 120 項,明確辦事流程,編制辦事指南,為優質高效開展服務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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