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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公寓管理制度(精選8篇)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精選8篇)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我校學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進和諧校園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精選8篇)

一、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須遵循消防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學生學習消防知識,開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公寓樓的消防設施、熟悉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警、會疏散逃生、會撲救初起火災。

三、學校每學期要開展滅火技能演練,經常對宿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巡查,交流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四、學校要對學生宿舍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和巡查,糾正違章用火、用電和私拉亂接電線。

五、宿舍管理員要經常檢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完好有效;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六、學校每年要開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對成績突出的`予以獎勵,對不負責造成損失的予以處罰和追究。

七、全體學生嚴格遵守《學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準》:

1、 不準私拉亂接電線;

2、 不準吸煙;

3、 不準佔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

5、 不準攜帶汽油、煤氣瓶、煤油等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7、不準使用酒精爐等明火器具;

8、不準擅自變動電源設備;

9、不準宿舍無人不關電源;

10、不準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2

1、學生公寓是學生生活、學習的綜合性場所。學生應自覺維護公寓的整潔、安靜、舒適、安全,努力構建“室雅人和”的生活、學習環境。

2、學生必須服從學生處的統一安排,按所分配寢室、牀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或佔用。

3、嚴格遵守住宿規定。不擅自留宿他人;學生除回家外,不得留宿校外;節假日回家須按時返校;男女生不互串公寓。

4、自覺遵守作息、門衞制度。嚴格遵守學生公寓的作息時間,按時回寢室,按時就寢,按時起牀。保持公寓樓安靜,不喧譁,不打鬧,不影響他人的正常學習和休息。晚上遲歸的應主動出示有效證件並登記

5、嚴格遵守學生公寓的請假制度,凡因故夜間不在寢室就寢的都必須事先到寢室管理老師處辦好請假手續;教學時間需回寢室的必須有老師開具的`正規請假憑據。

6、自覺遵守公寓安全保衞制度。離開寢室要隨手關門;寢室鑰匙不借給他人使用;櫃子要及時上鎖,鑰匙要隨手拔出。嚴禁偷盜或擅自拿用他人物品的行為。

7、嚴格遵守用水、用電管理規定。不浪費水電,嚴禁攜帶、使用電爐、熱得快、充電器及其它電器設備;不亂拉電線(包括弱電線)、亂接插座。嚴禁攜帶、使用打火機、火柴、蠟燭、蚊香等明火。

8、自覺維護學生公寓的公共秩序。未經許可不得張貼字畫;不在牆壁上塗寫、擊球等;不在寢室內打撲克、玩遊戲機;足球、籃球等體育器材一律放在管理老師辦公室,不得帶入寢室;嚴禁在公寓內吸煙、喝酒、搓麻將、賭博和變相賭博等違紀違法活動;不觀看和傳播反動、淫穢書刊、音像製品,不借閲、傳播其他不健康書刊和音像製品。

9、認真執行學生公寓衞生管理規定。自覺保持公共衞生;各寢室須安排值日生認真履行每日衞生工作;積極參加每星期三的寢室大掃除。不在樓道內潑水、燃燒廢紙、亂扔果皮紙屑等物;不隨地吐痰;未經公寓管理員同意,不得將飯菜帶入公寓內食用。

10、愛護公共財物,不得任意破壞和調換、拆除公寓內設施,不私自將學校其他傢俱等物品搬入公寓。

11、注重個人品德修養。説話和氣,待人有禮,樂於助人;尊敬師長,尊敬他人;勇於同不良行為作鬥爭。

12、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和寢室管理老師的管理和指導,不準無理取鬧,甚至頂撞辱罵管理老師。

13、每學期中途無特殊情況不辦理中止住校或申請住校手續。

14、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住校資格、行政紀律處分的處理。

15、本辦法由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3

學生公寓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係到學生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搞好學公寓的清潔衞生,創造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公寓生活環境,力爭達到“任何時候可以接受檢查、參觀”的管理目標,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學生公寓實行寢室長責任制。開學一週內,各班級選出負責的寢室長,各寢室長對本寢室內衞生和值日衞生負責。寢室長排出寢室衞生值日表,每天督促檢查本寢室的衞生工作,並負責檢查,如有不良情況,應該及時向班主任彙報,並及時處理。

二、學生每日早飯後,將寢室內打掃並用拖把拖乾淨,並整理好內務。任何時間不得將垃圾雜物堆放在過道和寢室內。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寢室、樓梯洗澡刷牙、大小便、踢球、焚燒紙張等,不得在過道亂扔垃圾,不得向窗外倒水吐痰扔垃圾,不得將塑料袋、飯菜和其他垃圾向廁所傾倒,否則很容易造成堵塞,不準在走廊裏刷牙、倒水、洗衣,晾衣服時待水乾後再拿進寢室。一經發現便對當事人和相關人員進行處理,並相應的扣除班級目標管理分數。

四、學生有責任維護寢室的整潔。任何人不得有污損公物的行為(包括在牆壁上亂敲亂畫、亂貼紙張、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是有以上行為一律視為違紀,並對當事人進行處罰,並相應的扣除班級目標管理分數。

五、檢查時間:(每週以一、三、五大掃除檢查時間為主,其他時間隨機;方式以學生會和校團委抽查幹部檢查為準,具體由政教處負責。)

六、寢室評價標準:

1.門窗不清潔、玻璃不乾淨,室內有糊紙及粘貼物者,扣0.1分。

2.室內牆壁、天花板、燈管不乾淨、有蜘蛛網者,扣0.1---0.2分。

3.鞋子、桶子洗漱用品(毛巾、漱口杯)等物品擺放不規範、整齊者,扣0.1---0.2分。

4鋪蓋疊放不整齊、不按要求統一朝規定方向擺放者,按人次扣除0.1分。

5.垃圾不及時清理,室內堆放垃圾者,一次扣0.3分。

6.寢室沒有打掃,一次扣0.5分。

7.寢室內發現吸煙、賭博、放鞭炮、隨地大小便者一人一次扣除1分。

8.打掃公共衞生區的班級,必須將過道、樓梯拖乾淨,垃圾及時倒入垃圾池,未乾淨者,一次扣除班級0.2分。

9.打掃公共區域的班級必須負責關好水龍頭以及公用區域的電燈,違者一次扣0.1-0.3分;

10.洗漱間、廁所,必須每日沖洗,便槽內不得有淤積物,未打掃乾淨者,一次扣除班級0.5分;如廁所堵塞,打掃公共區域的班級的寢室長應該及時向宿管老師報告。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4

為規範校舍和財產管理,確保學生住宿安全,營造良好的學生生活環境,特制訂學生公寓樓管理制度。

一、學校每學期期初、期末對學生公寓公物進行全面清查登記,發現公物損壞、丟失者及時處理。

二、愛護公物,不準在牆壁、門窗和儲櫃亂貼亂釘亂畫,不得損壞污染玻璃、門窗、儲櫃、牆壁等,損壞、污染、丟失公物的,由當事人按標準賠償維修,情況嚴重的處以價值2倍的'罰款。

三、保持公寓整潔衞生。宿舍被褥疊放整齊,物品擺放統一,每天三餐後及時清理衞生,定期開窗通風。不準在室內和陽台上潑污水、堆放垃圾,不準直接往樓下潑污水、扔雜物。定期換洗、晾曬牀單衣物。

四、加強安全管理。不準在公寓樓上追逐打鬧擁擠,不準在陽台、窗台前探身觀望。學生貴重財物統一寄存到班主任處。不準私自接用電器,不準攜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學生離舍前鎖門,休息前閂門。節假日關鎖門窗,宿舍管理員或值班人員要鎖好樓梯口柵欄門。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防暴、防中毒等安全防範。學生來客須在門衞和宿舍管理員處登記,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嚴禁學生私自外出,夜不歸宿。舍長、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員要在學生入睡前清查宿舍住宿人數。

五、遵守校紀,按時作息。按時休息,及時起牀。不準上課時間無故在宿舍滯留。不準在公寓樓上大聲説話、唱歌、吵鬧,嚴禁在宿舍內打牌、抽煙、喝酒、打架罵人,嚴禁亂竄宿舍。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5

學生公寓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宿舍管理質量和水平,為學生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衞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住宿制度

(1)根據有關規定和管理實際需要,寄宿班學生必須住宿。

(2)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3)入住學生必須及時繳納本學期的住宿費。

(4)按照指定的宿舍、牀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5)開學時總務處應將各宿舍住宿生住宿花名冊(分宿舍按牀位)一式三份交與班主任、政教處及生活指導保存。

2、宿舍樓作息時間

:早晨:起牀時間,離寢時間。中午:午休時間。下午:休息時間。晚上:熄燈時間。

3、學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校外人員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宿舍。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個宿舍推選一名舍長,負責宿舍事務。

(2)各宿舍要排出值日表,離舍之前將衞生打掃好,並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衞生。

(3)宿舍鑰匙每人一把,生活指導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4)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保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寢室人員均攤。

(5)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牀。熄燈後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牀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6)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譁、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7)水必須倒在水池內。嚴禁向走廊、樓梯、水房、廁所內及窗外亂扔雜物、倒剩飯、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隨地吐痰、潑髒水。

(8)宿舍內禁止賭博,不得進行不健康的娛樂活動。

(9)宿舍內不得吸煙、喝酒。

(10)不得私自將自行車、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衣櫥上下、牀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宿舍內不準飼養寵物。

5、宿舍內務規範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亂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牀下兩側,毛巾可掛在牀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牀下,擺成一線。靠近牀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牀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6、宿舍安全管理

(1)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2)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3)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

(5)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6)現金和貴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必要時可交班主任或其他教師代管;學生不得留宿他人;

(7)嚴禁吸煙和自帶火種;不得在寢室內、走廊上生火燃燒雜物;未經學校批准,嚴禁在牀上點蠟燭看書。

(8)嚴禁私接電器,嚴禁攀爬走廊和樓道護欄,嚴禁在牀上蹦跳、打鬧;住上牀的`學生要小心謹慎,不得跳躍上下。

7、生活指導職責

(1)、生活指導應樹立愛生如子的思想,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

(2)、生活指導要根據學校的要求,對住宿生的政治思想表現、學習情況及日常生活等方面,進行嚴格管理。

(3)、每天早上起牀後,生活指導應督促學生起牀及整理宿舍內務,讓學生按時早操。

(4)、宿舍樓衞生實行一清掃兩保持制度(早點後生活指導先打掃,然後用拖把拖乾淨,早飯晚飯後打掃保持)。

(5)、七點半上早讀課以後,生活指導對各間學生宿舍進行檢查,門窗是否關好上鎖。最後把男女生公寓大門鎖上(確認各室中沒有學生後)。至十一點四十分放學時,再把樓道門打開。

(6)、午晚飯飯時間,生活指導應巡查,嚴防學生賭博破壞公物。上課及自習時,同樣檢查各宿舍的電及門窗,最後把公寓大門鎖上,不允許學生在宿舍逗留。

(7)、晚自習期間,生活指導負責檢查各宿舍的電及門窗,並鎖上公寓大門。晚自習後生活指導應親自對各間宿舍的學生進行檢查,督促學生早點休息。做好住宿生的考勤登記工作,發現無故缺勤者及時跟蹤調查,並報值班行政領導和班主任。

(8)、晚上學生宿舍熄燈後,生活指導檢查違紀學生並督促學生及時休息。

(9)、生活指導應負責學生住宿的安排、牀位分配,宿舍門窗、自來水、照明燈等公用設施的維護。

(10)、生活指導應檢查並制止學生進入異性同學的宿舍,一經發現,應勒令即刻離開並進行登記。住宿學生生病時,生活指導應及時處理,並報值班行政領導及班主任,病情嚴重者應馬上送醫院疹治。

(11)、生活指導應配合政教處、總務處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評比,每月評比一次,督促評比不符合要求的宿舍及時整改。

(12)、完成學校佈置的其它任務。

(13)、生活指導由政教處、總務處共同管理,並對其工作督促評價。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6

為加強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系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並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裏。

6、學生公寓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公寓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公寓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損壞嚴加處理。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7

一、 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上班,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擅自離崗,交接班時必須向接班人交接好當班時的安全等情況,接班人要閲讀工作日記,交接班時必須向接班人交待好當班時的安全等情況,接班人要閲讀工作日記,交接班時間為每日早8:00,特殊情況無法正常交接班,由安保處臨時調配。

二、 例行檢查制度

值班人員對本樓進行檢查時,先定1-2名門口固定值班崗,餘人上樓檢查。

(1) 早晚檢查制度。負責檢查公共場所設施和照明損壞情況(包括寢室,走廊的門窗、燈具是否有損壞)、門窗安全情況(每層樓窗是否關嚴,插牢)等。檢查樓內是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督促學生遵守規章制度及作息時間;不定時檢查學生私拉電線、違章用電、使用酒精鍋(爐)、點蠟燭等違紀情況,並做好檢查記錄,違規人姓名,班主任姓名等相關內容,對檢查中沒收的違規物品必須及時上交安保處並登記,嚴重情況及時報告。

(2) 對晚歸或有特殊情況出去的學生必須經學院值班領導、學生處值班領導批准並做好詳細記錄,一併將學生名單交安保處存檔。

(3) 熟悉有關消防知識,準確掌握本樓消防器材的存放地點及使用方法。,加強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看管,如發現挪動、丟失、損壞,立即報告保衞處。熟悉樓內安全通道,並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定位保存好安全門鑰匙,確保發生緊急情況時能迅速疏散本樓人員。

(4) 風、雨、雪天氣及時關好樓內門窗,檢查是否有漏水、滲水情況。夏天做好防汛工作,冬天做好防凍工作,並注意檢查樓內暖氣的'跑、冒、滴、漏情況。發現樓內有異常聲音或異常氣味,注意檢查,及時上報。

(5) 宿舍樓內有庫房的,門衞要嚴加管理,以防物品丟失或受損。

(6) 有權制止任何威脅宿舍樓安全的行為,發現樓內有可疑人員及時上報安保處。

(7) 重點防火,防高墜事故,對3號和4號樓,確保兩樓安全過道暢通,要進行疏散演練。

(8) 負責做好學生的服務性工作,工作認真、負責。

(9) 值班人員在工作中要統一着裝,熱愛學生、態度和諧、語言文明、行為得體。要人性化管理。

三、 出入宿舍人員管理制度

(1) 在班主任的參與和配合下,準確掌握本樓住宿學生情況,值班人員必須在短期內(上崗或新生入住一個月內),根據宿舍學生住宿名單,學生證認識學生,掌握學生的基本情況。

(2) 嚴格執行人員進出管理規定和會客登記制度,嚴格檢查憑證出入,非本樓人員禁止入內(執行公務除外),對於違反進出門管理規定擅自進樓的學生和院外人,門衞有責任進行制止並及時上報安保處及相關領導,家長需經過學生本人確認登記進入,離開時需填寫離開時間。

(3) 禁止一切推銷人員在宿舍銷售物品,如發現立即阻止並要及時報告安保處。

(4) 嚴禁學生帶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上樓,禁止學生帶酒進入宿舍。

四、 宿舍鑰匙管理制度

值班人員負責保管宿舍樓寢室及安全門鑰匙,做到定位存放,不丟失,做好交接班登記。

(一)宿舍樓寢室鑰匙管理

(1)宿舍樓房間鑰匙共兩套,一套為備用鑰匙,由門衞做好標記,存放於各樓的值班室鑰匙櫃內,另一套學生日常使用,由學生自己保管。

(2)宿舍樓門衞對備用鑰匙進行統一管理,每天交接班時負責核查鑰匙的數量和位置,發現鑰匙數量減少或竄位,應及時更正或報安保處。

(3)學生因特殊原因取用備用鑰匙時,值班員問清情況,對照出入證,確認是本室學生後,方可將鑰匙交予本人,並做好登記,鑰匙歸還後注意檢查是否被更換,注意登記。

(二)宿舍樓大門鑰匙、安全門鑰匙由門衞妥善保管,做好標記,定位存放,對安全門鑰匙每週至少試用一次,發現不好用立即報修。

五、宿舍樓開、關門,供電管理規定

(一) 門衞要嚴格按照規定時間開關宿舍樓門,宿舍樓大門早6:00開門,晚22:00關門。

(二) 宿舍樓沒晚23:00斷電,斷電後如發現有不斷電情況,日常使用中如發現有電櫃不走字、無故跳閘等異常現象及時上報安保處並做好記錄。

(三) 嚴格按照規定操作電控櫃,禁止私自在斷電後為學生推閘供電。

六、 物品登記制度

學生攜帶電腦、打印機、行李等大件物品出入宿舍樓時,必須持有班主任開具的“攜出證”。並做好登記。禁止攜帶樓內公用品出宿舍樓。

七、 宿舍樓內突發事件處置制度

(1) 學生受傷、生急病應據情況及時上報學院和學生處、值班領導或班主任。如情況緊急,應邊搶救邊上報邊聯繫。

(2) 學生宿舍內如有火情應快速滅火,並及時上報。

(3) 宿舍樓內學生打架應及時制止,並上報學生處值班領導。

(4) 宿舍被盜首先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安保處值班領導。

編後語:安保處懇切希望廣大教職工、學生配合並監督安保,為共建美好和諧校園,我們一起努力。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8

一、住宿管理制度

1、入住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的分配和調整由公寓服務中心負責,每年新生進校前,公寓服務中心根據男女生招生人數,按院(系)、專業、班級安排住宿,並建立學生宿舍信息檔案;新生入學時,必須與公寓服務中心簽訂太原師範學院學生入住公寓安全協議。

(2)學生入校時憑錄取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入住手續後即可住宿。宿舍內傢俱設備等公共用品按配備標準配齊後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如有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

(3)學生必須按分配的房號、牀號住宿,未經管理人員批准不得擅自調換或強佔其它牀位。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調換,由學生所在院系出具證明,經公寓服務中心批准後方可重新安排。

(4)假期考研(考博)學生住宿時,需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入住手續。如有特殊情況須由學生所在院(系)開具證明,經公寓服務中心批准後方可留校住宿。住宿學生要服從公寓服務中心統一安排與管理。

2、退宿管理制度

(1)畢業生需按學校規定的離校時間辦理離校退宿手續。

(2)畢業生將個人物品全部搬出後,由公寓管理人員到本宿舍驗收公共物品是否完好。若無損壞丟失,管理員負責收回宿舍鑰匙,並在宿舍反饋單上簽字後完成退宿。

(3)學生宿舍的公共物品設備如有丟失、損壞,視情況按公共物品的成本價收取賠償費。如果責任不清,由該宿舍全體同學均攤。

(4)畢業生應做到遵守紀律,愛護公物,文明離校。

(5)為了不影響新生宿舍準備工作,對按學校規定應辦理退宿手續而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者,視為自動退宿,宿舍內物品因清掃、維修等原因而造成的'損失由學生本人承擔。

(6)其它情況退宿。

①因休學、轉學、退學、參軍、出國、國內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須在相關部門發出通知之日起一週內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退宿手續,並將原住牀位、傢俱空出。學生復學時須持相關部門證明,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住宿手續,重新安排宿舍。

②因個人原因申請退宿者,須由學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學生家長簽字,輔導員審核,經所在院(系)、學生處簽署認可意見並加蓋部門公章後,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退宿手續。

二、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公寓樓開、關門時間:早6:00開門,晚23:00關門;

2、學生公寓實行24小時安全值班員值班制度;

3、來訪親友須辦理登記手續,經公寓管理人員許可後在公寓會客室接待;學生不準進入異性公寓;維修人員在本樓樓長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宿舍;

4、在規定的上課期間,樓長要逐個對宿舍進行檢查登記,每日將宿舍安全衞生情況登記上報;

5、宿舍內除學生個人用品、換洗衣物、洗漱用具、書籍文具外,其它財物分別存入銀行和公寓行李寄存室。

三、 衞生管理制度

1、學生要自覺維護公寓公共衞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不準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不準向地板、樓道、樓下亂倒污水和剩飯菜。廁所使用後應隨手放水沖洗並關好閥門。

2、學生宿舍每天產生的垃圾由值日生投入到公寓洗漱間的垃圾桶內,不得將垃圾堆放在走廊、衞生間或扔向樓下。

3、學生不得在宿舍內飼養動物,以免影響宿舍衞生,傳播疾病。

4、學生不得在宿舍、樓道、洗手間牆壁釘釘子、粘貼掛鈎、張貼壁紙、紙張、字畫、對聯、廣告和啟事等,宿舍只可簡單裝飾,不得裝修。

5、公寓公共衞生由清潔員每天打掃兩次,清掃衞生間時學生要主動配合。

6、保持室內清潔,自覺整理內務,不得在宿舍內掛圍簾、掛吊牀和鋪泡沫地墊。值日生由舍長安排輪流值日,按衞生考核標準清掃室內衞生。

7、每月進行安全衞生優秀宿舍評比活動,對優秀宿舍進行掛牌表彰,具體評分標準見附錄。

四、安全隱患有獎舉報制度

為保障學生在公寓住宿的生命、財產安全,有下列情形的請舉報,公寓一經核實將獎勵舉報人,並替舉報人保密。

1、在樓內、宿舍中有異常情況,並感覺有可能威脅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例如:宿舍內私藏管制刀具,室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等違禁物品。

2、在宿舍內有私自留宿外來人員的。

3、樓內有推銷、散發傳單等經營性活動的。

4、宿舍內使用違章違紀用品的,如;熱得快、酒精爐、電熱毯等。

5、有學生在宿舍及樓道內私拉亂接電線、網線,有偷電、破壞電氣、消防等公共設施行為的。

6、在宿舍內吸煙、從宿舍窗户往外扔東西、攀爬陽台的。

7、在牀上安防電源插座,在台燈、電腦等電器上覆蓋衣服、報紙、書籍等易燃物品的。

五、違規物品的處理程序

1、沒收物品:

(1)在查房過程中一經查出違禁物品,如賭ju、非法宣傳品等,樓管將沒收交公寓服務中心統一管理並進行口頭教育,

(2)學生需寫出書面檢查,保證以後不會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被發現,自願接受處分並自擔後果。

(3)態度惡劣、不服管理者,報請相關部門全院通報批評。

2、暫扣物品:

(1)暫扣物品包括:違規電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違規電器包括:帶電空載充電器、電熱毯、電熱杯、電熱水棒、電熱水壺、電磁爐、電熱絲爐、洗衣機、小型甩幹機、電飯鍋、電煮鍋、電熨斗、電手爐、電暖氣、轉換插座、暖寶寶、掛燙機、豆漿機、飲水機、蒸蛋機、煎餅機、咖啡機、迷你冰箱、電吹風、電夾板、捲髮器等電器或未經學校批准的功率大於200W的其他電器設備;易燃品及明火器具包括:蠟燭、酒精、液化石油氣、酒精爐、液化灶等。

(2)在查房過程中一經查出違規電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樓管將查扣違規物品,交公寓服務中心統一保管,對當事人進行口頭教育。

(3)對於想取回暫扣違規物品的學生,可在學期末按流程辦理手續。先由學生本人寫出書面檢查,保證以後不會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自願上交物品並接受處分,如使用過程中出現火災等事故,自願承擔責任。檢查需由輔導員簽字,輔導員簽字後交院(系)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簽字。

(4)將簽完字的檢查交給公寓服務中心主任,由主任審核後,將暫扣物品歸還學生。

3、收繳動物:

查房過程中,在公寓宿舍內發現飼養動物的,對動物進行收繳,遣送放生處理;對飼養人通報相關院(系)處理。

4、處理物品:

(1)查房過程中發現經營性商品、酒精類飲品、圍簾、吊牀和泡沫地墊等違規物品時,限期一週內由學生自行處理,同時學生需寫出書面檢查,保證以後不再出現此類情況,如再次發現,自願接受處分並承擔由此引發的事故責任。

(2)限期未處理的物品,由公寓服務中心查扣。對查扣的物品,兩天內無人認領,按無主物品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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