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專題 >熱點專題 >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19篇)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19篇)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根據20xx年會考的有關規定,我校考生於20xx年6月24日—26日期間在柞水縣中參加會考,為了確保在會考期間考生的安全,特簽訂校外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19篇)

一、安全責任

陪考家長是校外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陪考家長的組織和管理,陪考家長要承擔安全責任。

二、責任要求

1、陪考家長應於6月24日下午三點前帶領考生到考點,在教師的指導和幫助下熟悉考試座位及考場環境。6月25、26日兩天正式考試。

2、陪考家長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認真閲讀准考證上的《考生須知》,教育考生正確對待考試。隨時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穩定考生情緒。

3、陪考家長必須在每科考試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每場考完後帶領考生回食宿地點,禁止學生考試期間在外亂走。

4、考生在每科考試前到考點指定地點向班主任報到,每科考試前後務必檢查好隨身攜帶的准考證及相關物品。

5、陪考家長在每科考試前要督促考生做好考前準備。

6、陪考家長必須細緻周到地安排好考生食宿,注意飲食衞生,陪考家長必須與考生同吃、同住、同行。

7、考試結束後,陪考家長必須負責將考生安全帶回。

三、責任追究

陪考家長要高度重視考生的管理工作,強化過程管理,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因家長失職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考生家長自負,與學校無關。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聯繫電話:

20xx年6月24 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新安邊中心國小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原則上在我校上學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況確實要寄宿的,要告知學校詳細情況並簽訂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房東必須保證租房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電等生活設施要保證安全,否則房東不得給學生及家長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學生必須要有家長或委託人陪同看護管理,委託人必須是身心健康,能夠履行看護責任的直系親屬,否則不允許在校外寄宿。

四、家長或委託人要定期檢查租住房屋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東解決並向學校告知情況。

五、家長要經常教育孩子:不參加低級庸俗或有危險的活動;避免與房東及周邊羣眾發生矛盾;注意租房用電、用火安全,嚴禁私接電源,貯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學後及時回住處,不東遊西轉,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時治療,有事及時與家人聯繫,有困難向房東、老師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況及時向房東或學校報告,採取其他有效的保護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錢財與物品,按時作息,照顧好自己。

六、房東要定期檢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解決。否則,嚴禁對有各種隱患的處所出租給學生及家長。

七、房東有義務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盜、防火、防煤氣中毒;不要聚眾吸煙、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隨意進入住宅,房東有義務在學生有病或出現意外事件時,盡力幫助學生,並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和學校。

八、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長(監護人)、招宿人要全面負責。

十、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及招宿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以學期為限,一式三份,家長、招宿人、學校各一份,家長(監護人)要認真履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招宿人簽字:

校長簽字:

新安邊中心國小

20xx年8月20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貴家長:

為保證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時的人身安全,學校特制定本責任書,請你及你的孩子認真閲讀並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學生需由家長(監護人)陪伴照顧,不能讓學生在校外單獨租房。

二、家長(監護人)要經常關心學生的食宿條件和安全管理設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房東提出,並督促改進,防止因管理不善引發安全事故。

三、家長(監護人)要經常和房東、班主任取得聯繫,及時反映學生在校外住宿動態,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學後按時回租住房,未經家長允許不到同學家串門,或在校外逗留。

六、學生校外租房屬個人自願行為,在租住期間,若出現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鳴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家長承諾

我接受學校的善意提示,保證做好租住期間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間,孩子在校的一切責任由我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租房地點:

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20xx年2月27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4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班學生: 家長姓名:

家庭詳細住址: 聯繫電話:

租(借)住房屋詳細地址:

房主姓名: 房主聯繫電話:

(以上由學生本人如實填寫)

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鑑於部分學生和家長的申請要求,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我校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學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必須簽訂如下管理協議。

一、 甲方職責:

1、積極動員學生回校住宿,並廣泛徵求家長意見。

2、定期瞭解租住學生學習、生活情況,對租住學生違紀、違法行為及時教育並作出處理。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起牀、午休、晚睡,不遲到、早退,曠課。

2、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外期間不購買、藏匿各類兇器及易燃易爆的危險品:不打架鬥毆、不賭博或變相賭博,不看黃色書目、錄相;不上網、不抽煙、酗酒;不談情説愛,不帶異性同學進租住地,不參與其他違法違紀活動。

3、家長應經常對租住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

4、租房住宿的同學必須定期向班主任老師彙報學習和住宿情況。尤其是住地發生變更時需及時將新地址、聯繫方式通知老師。

5、隨時接受學校檢查與管理,一旦發現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服從學校處理。

三、校外租住系本人或家長申請,經家長同意,租住期間,本人對自己言行及安全負責,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及家長或租住地監護人承擔,學校及班主任不負連帶責任。

四、校外住宿生不享受國家農村在校寄宿生免費營養早餐。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學校及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手印):

租住地監護人簽名:

年 月 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5

為規範在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根據 《未成年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學生安全落實到位,現由房東(責任人)和家長(監護人)共同簽訂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房東(責任人)責任

1、房東必須檢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家長、學生確認安全後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學生,須經家長及監護人同意,由房東與監護人簽訂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後方能租房借住。

3、房東有管理租房學生的權力和義務,必須把男女生分開租房,不能讓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間房內。

4、禁止學生在租房內燃煤取暖、煮飯,及亂接電線燒電爐或用電老虎等燒水。

5、嚴禁房東把燃燒的煤灶、氣灶煙囱正對樓上租住的學生,以免學生煤氣中毒。

6、房東要嚴禁外來人員對租房學生的騷擾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對學生侵害的,房東必須及時制止並報有關單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東必須清理和檢查學生下晚自習後歸宿情況,如發現學生未歸時必須及時向家長(監護人)聯繫。

8、禁止學生在寢室內打牌、賭博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家長及監護人的責任

1、家長及監護人必須聯繫房東確認出租房屋安全並與房東簽訂學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責任書後並交清房租費(須有收據或憑條)方能租住。

2、家長每天對子女上、放學時間與房東和學校聯繫,隨時掌握學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學生的歸宿情況應主動與房東聯繫。

4、每週放雙休和從家到校時,家長及監護人應與房東和學校聯繫,及時瞭解情況。

5、家長應隨時保障電話暢通,以便聯繫。

本責任書一式叁份,房東一份、家長(監護人)一份、學校一份。

責任人(房東):

家長及監護人:

20xx年月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6

為規範在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根據 《未成年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學生安全落實到位,現由房東(責任人)和家長(監護人)共同簽訂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房東(責任人)責任

1、房東必須檢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家長、學生確認安全後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學生,須經家長及監護人同意,由房東與監護人簽訂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後方能租房借住。

3、房東有管理租房學生的權力和義務,必須把男女生分開租房,不能讓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間房內。

4、禁止學生在租房內燃煤取暖、煮飯,及亂接電線燒電爐或用電老虎等燒水。

5、嚴禁房東把燃燒的煤灶、氣灶煙囱正對樓上租住的學生,以免學生煤氣中毒。

6、房東要嚴禁外來人員對租房學生的騷擾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對學生侵害的,房東必須及時制止並報有關單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東必須清理和檢查學生下晚自習後歸宿情況,如發現學生未歸時必須及時向家長(監護人)聯繫。

8、禁止學生在寢室內打牌、賭博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家長及監護人的責任

1、家長及監護人必須聯繫房東確認出租房屋安全並與房東簽訂學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責任書後並交清房租費(須有收據或憑條)方能租住。

2、家長每天對子女上、放學時間與房東和學校聯繫,隨時掌握學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學生的歸宿情況應主動與房東聯繫。

4、每週放雙休和從家到校時,家長及監護人應與房東和學校聯繫,及時瞭解情況。

5、家長應隨時保障電話暢通,以便聯繫。

本責任書一式叁份,房東一份、家長(監護人)一份、學校一份。

責任人(房東):

家長及監護人:

20xx年月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7

貴家長:

為保證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時的人身安全,學校特制定本責任書,請你及你的孩子認真閲讀並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學生需由家長(監護人)陪伴照顧,不能讓學生在校外單獨租房。

二、家長(監護人)要經常關心學生的食宿條件和安全管理設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房東提出,並督促改進,防止因管理不善引發安全事故。

三、家長(監護人)要經常和房東、班主任取得聯繫,及時反映學生在校外住宿動態,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學後按時回租住房,未經家長允許不到同學家串門,或在校外逗留。

六、學生校外租房屬個人自願行為,在租住期間,若出現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鳴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家長承諾

我接受學校的善意提示,保證做好租住期間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間,孩子在校的一切責任由我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租房地點:

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20xx年2月27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8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新安邊中心國小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原則上在我校上學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況確實要寄宿的,要告知學校詳細情況並簽訂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房東必須保證租房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電等生活設施要保證安全,否則房東不得給學生及家長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學生必須要有家長或委託人陪同看護管理,委託人必須是身心健康,能夠履行看護責任的直系親屬,否則不允許在校外寄宿。

四、家長或委託人要定期檢查租住房屋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東解決並向學校告知情況。

五、家長要經常教育孩子:不參加低級庸俗或有危險的活動;避免與房東及周邊羣眾發生矛盾;注意租房用電、用火安全,嚴禁私接電源,貯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學後及時回住處,不東遊西轉,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時治療,有事及時與家人聯繫,有困難向房東、老師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況及時向房東或學校報告,採取其他有效的保護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錢財與物品,按時作息,照顧好自己。

六、房東要定期檢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解決。否則,嚴禁對有各種隱患的處所出租給學生及家長。

七、房東有義務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盜、防火、防煤氣中毒;不要聚眾吸煙、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隨意進入住宅,房東有義務在學生有病或出現意外事件時,盡力幫助學生,並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和學校。

八、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長(監護人)、招宿人要全面負責。

十、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及招宿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以學期為限,一式三份,家長、招宿人、學校各一份,家長(監護人)要認真履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招宿人簽字:

校長簽字:

新安邊中心國小

20xx年8月20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9

尊敬的領導:

您好!

為加強對我班組織外出活動的組織管理,增加我班活動組織者的安全責任意識,提高警惕,確保我班組織外出活動期間每個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明確帶隊老師、學生幹部以及我班學生的責任,學生幹部和全體同學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 學生幹部職責:

此次外出活動成立以班長、團支書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並將全班分為若干小組,任命班幹部為小組長,明確個人責任,責任到人。安全領導小組和各小組長為我班組織外出活動第二安全責任人,對外出活動期間的各種安全問題充分估計,精心策劃,認真組織,聽從帶隊老師的指揮,不擅自做主。組織活動事先要有計劃,事後要有總結。

二、學生幹部及全班同學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 不單獨行動,決不獨自到網吧等娛樂場所;

2、 不到野外游泳,不到河邊等偏僻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3、 在此期間如有特殊情況,第一時間通知班主任;

4、 路上注意交通安全;

5、 不與其他遊客發生衝突、糾紛或鬥毆現象;

6、 保證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維護我院形象,注重文明禮貌和環境保護;

三、書經全班同學簽字後立即生效,班級每個人應嚴格遵照執行。若有不聽從帶隊老師安排指揮的,從今取消任何外出活動的資格,並且出現任何意外,責任自負。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了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經班主任、家長和學生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班主任要採取各種形式(主題班隊會、知識競賽、徵文等)對學生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身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和管理監督與安全教育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時要加強教室、學生活動場所等地方的安全檢查,隨時向學校報告,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四、班主任要指導學生建立安全公約,制定班級安全制度。

五、家長是學生的第一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管理、監督和教育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切實盡到相關職責。

六、家長要經常教育,提醒學生注意安全,教育子女遵規守法,不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注意預防交通事故、防中毒、防火、防電、防溺水等。

七、學生在校外的安全由家長全面負責,同時要配合學校做好校內的安全工作。

八、學生要聽從老師、家長關於安全教誨,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安全制度,遵守校紀、校規、遵守法律、法規。

十、當安全事故發生後,班主任和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

十一、學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十二、本責任書每學年簽訂一次,班主任、學生、家長,都要簽名(蓋章),責任以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簽章):

校長(簽章):

班主任(簽章):

二0 年 月 日

年級 班

學生(簽章):

監護人(簽章):

二0 年 月 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和措施,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構建安全、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根據有關法律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安全要求

1、自覺接受學校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的紀律安全制度,服從學校紀律安全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學生若有特殊疾病,家長應提前向班主任説明,以便採取相應措施。

3、切實做到不翻牆、不翻窗、不攀登護欄、不追逐嬉鬧、上下樓梯不擁擠等。

4、上體育課或實驗課,要聽從教師的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勞動安全,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6、學生參加户外活動,應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教師或帶隊領導的安排,不坐無牌證的車船。野炊活動要注意防火;水邊活動要注意防水;山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加文物古蹟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7、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

8、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進“三廳兩室一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鬥毆。

9、不準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現場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有危險的地方遊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0.在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

11.嚴格遵守學校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亂用電器。遇雷雨天時要採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2.同學間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

13.學會自護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學校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家長責任

1、要按照《安全責任書》規定的學生安全要求的條款對子女進行經常性的教導,促使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2、家長對子女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校外活動以及隨意離校所出現的責任事故負責,學校只協調對事故的處理和有關問題的聯繫。

3、要經常性地和學校聯繫,隨時瞭解子女在社會、學校的表現,有針對性地教育。

4、積極配合學校教育好子女。

三、學生違反學校安全責任管理規定,由學校和家長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學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學校(蓋章)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2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把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結合我校實際,特將學生安全注意事項告知學生、家長,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並簽定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狀。

1、全校學生必須自覺接受學校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紀律、安全制度,服從學校管理。

2、嚴禁學生翻圍牆、翻大門、攀登護欄、班級、樓道和校園內嚴禁追逐打鬧、騎樓梯欄杆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推搡、跑跳等。

3、學生參加各類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聽從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4、學生要時刻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右側通行,不闖紅燈、不橫排行走、不騎飛車。橫過馬路或下汽車時,注意先瞭望、後通行的原則。嚴禁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和超員車輛。

5、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買劣質變質及三無產品(無產地、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如在校內發生以上情況,要及時報告學校處理。

6、注意勞動安全,學生參加各類勞動及打掃衞生時,要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聽從老師的指導,並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7、嚴禁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打火機等器具進入校園。不得玩各種危害性的玩具,不帶手機、MP3等進校。

8、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不健康書刊、音像,不進枱球室、網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鬥毆,有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格履行請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準私自外出玩耍,不到施工場地、危房、危險地段、橋樑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學生到鐵路沿線附近遊玩,不破壞鐵路設施。

10、嚴格遵守學校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亂用亂動各類電器,遭遇雨天時要採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嚴禁學生下江、河、湖游泳。

違犯以上規定,由學校及家長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給他人或學校造成損失的,學生及家長自行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理。

學 生(簽字):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字):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了使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期間的安全問題落到實處,樹立安全第一的責任意識,作為班級學生的管理者,班主任要對學生的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責任書:

1、班主任要堅持主題班會制度,利用隊會、黑板報、宣傳欄等形式教育學生。系統學習《中國小生守則》、《日常行為規範》、《教育法》《交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提高思想認識。讓學生逐步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行為。

2、班主任作為班級學生安全的責任人,要以高度的責任心關注學生的安全問題,注重防範措施。

3、學生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學校、教室,不準在教室、校內濫用電器,不準抽煙、喝酒。發生問題,後果自負。

4、打掃衞生期間班主任必須跟班到位,組織學生打掃衞生,負責管理好學生,管理好勞動工具。

5、嚴禁在校園、教室、樓道內追逐打鬧,嚴禁在校園內騎車,嚴禁攀樹、爬圍牆、柵欄等。

6、學生無特殊情況不準外出、不準打架,私自逃學者,出現安全問題由本人負責。

7、注意飲食,講究個人衞生,防止傳染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

8、學生不準損壞消防設施,以保證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9、學生之間發生的突發事件由班主任負責處理,同時向校領導彙報。

10、冬季注意樓梯、樓道的防滑,防止踩踏事故的發生。

11、利用班、隊會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講座,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12、學校舉行的重大活動時把安全工作落實到位,做到責任到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甲方:(政教處蓋章)乙方:(班主任簽字)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4

(一)領導小組成員:

1、所有參加活動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明確任務、職責、精力充沛、自始至終參與活動的全過程。

2、小組成員自帶手機,換好、帶好電板,活動中隨時待機,保證信息暢通無誤。服從統一部署和指揮。

3、學生過馬路時,帶隊教師要在馬路中間指揮交通、確保所有學生安全過馬路。

(二)班主任及跟班教師:

1、所有參加活動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明確任務、職責、精力充沛、自始至終參與活動的全過程。按分配的任務全程跟班帶生。

2、班主任應提前向學生做好注意事項所列的各種教育,同時做好各方面組織工作,包括隨班教師的所帶的(學生人數),做到責任到每一個教師,管理到每一個學生。班主任同時選好小助手,配合教師做好管理。

3、組織帶好學生,保證學生的安全,做到去、回、集合等時候清點(掌握)的人數相符。

4、在車輛往返途中,帶隊教師有責任制止本車司機超速行駛行為,如有情況應及時報告校領導。

5、提高認識,隨時隨地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不能放鬆警惕。到目的地要視察周邊環境,如有施工場地、山坡、河道水池、凡學生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要分頭站崗,並注意學生動態,不允許學生出入危險場地。

6、學生過馬路要走人行道,並時時提醒注意交通安全,注意來往車輛,確保學生安全過馬路。

如遇突發事件不慌張,各位教師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處理羣體性事件的原則: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小事自己處理,大事立即上報領導小組。

7、自始自終,活動中不得請假、不得中途私自離開學生,不得飲酒,保證本次活動順利進行。

8、出現特殊情況,不能隨隊進行活動的學生,由責任配班教師統一帶回車隊休息。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5

為了確保學生的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杜絕危險事故發生,請貴家長、班主任和學校密切配合,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確責任,學校制定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學生自入學校上學、上課期間,應在校內活動,嚴禁私自出校門。要求住宿生與中午在校內就餐的學生,禁止吃飯時間(包括早、中、晚)出校門。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間私自出校門),出現事故,責任自己承擔。

二、要求全體學生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的規定,嚴禁校內違紀現象發生(如打架、上網),禁止學生外出。如果勾引校外人員造成事故,學校將根據《重大違紀現象的處理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三、嚴格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確需出校門,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①住宿生:由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師簽字假條,一式四份(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師、政教處、大門各一份)。②走讀生:班主任簽字假條,一式三份(班主任、政教處、大門各一份)。同時,學生應通知家長在學校門口接,才能離開學校;嚴禁學生放學後在校外逗留;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應及時同班主任取得聯繫,嚴禁學生私自離開家門。

四、在飯空和課餘期間要教育學生嚴禁打架鬥毆、吵鬧、起鬨及與校外人員非正常聯繫,滋事生非。

五、禁止學生亂拉電線、動插座等帶電物品,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六、嚴禁到校外各種水庫、水塘、大口井洗澡和溜冰,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七、要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安全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飲食衞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預防自然災害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外活動安全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是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護、防拐騙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學生的防範事故的能力和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能力。

八、學生上學和放學回家的路上,學生安全管理,由家長負責。

九、嚴禁學生在上學期間乘座“三無”車輛上學和回家,如因乘車上學和回家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十、嚴禁學生出門帶火種;嚴禁學生在防火期內上山;學生節假日、雙休日及其他非在校時間,由家長負責監督管理學生的護林防火工作。

十一、自本責任書籤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於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開學後第一天由班主任組織簽訂完畢,交學校政教處統一存檔。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6

城關二國小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的安全網絡,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學期安全責任狀:

1、學校、教師、家長、社會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抓好學校的安全工作。

2、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對子女的安全負責,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損集體、他人的事,按時上學,放學要準時回家,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必須請假,放學後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否則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4、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爬在樓道欄杆上向上或向下張望,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拉,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6、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教師不承擔責任。

7、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請假手續,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9、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上街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斑馬線,不追車、不爬車。如不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學生駕駛摩托車;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玩滑板車,否則出現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嚴禁學生玩火和在教室內點蠟燭、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物,不準亂接亂拉電線線路,如出現不良後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學生不準攀登高空和爬樹木,不準坐在走廊涼台上,不到危險地段玩耍。不準在走廊欄杆上和窗台上放置物品,不準在旗杆下玩耍。否則,造成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2、嚴禁學生到溝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以及在校外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6、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溺水活動,家長和學校要對學生進行自我防範和應變能力的教育;要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電話“110”、交通事故報警“122”、醫療急救“120”(沒事別亂打否則屬違法,要嚴肅處理)。

17、不吃“三無”產品(即無產家地址電話、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和腐爛變質的水果、食物。不到農家田地和果園偷摘果實吃。否則,學校不承擔責任。

18、教師組織班級開展各項娛樂活動首先要考慮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則就不準開展,不聽勸阻擅自開展造成不良後果,由該班教師負責。

19、師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員擾亂校園、衝擊校園的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值班老師、學校領導及派出所。

20、不準坐無證或證件不全的車、船或農用車、報廢車船,不聽勸阻擅自搭車,造成不良後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21、本責任狀自雙方簽字後執行,時效至本學期結束為止。

2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城關二小(蓋章) 家 長(簽字):

班 主 任(簽字): 學 生(簽字):

X年9月2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7

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經班主任、家長和學生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時要加強教室、運動場、活動場所等場地的安全檢查,隨時向學校報告,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班主任應與學生共同商量,建立班級安全制度。

五、家長是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

六、家長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安全,並加強安全教育。

七、學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長負責,並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校內安全工作。

八、學生要聽從老師、家長關於安全的教導,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學生應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遵守法律、法規。

十、當安全事故發生後,班主任和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學生。

十一、本責任書每學年簽訂一次,校長、班主任、家長都要簽名,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校 長:_____

班 主 任:_____

家 長:_____

學校(蓋章):_____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8

為確保會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明確安全責任

班主任及帶隊教師,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及考點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二、責任要求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前考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乘車地點,乘車時不得隨意將頭、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吃、住、行;不準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飯,住宿,乘車;不得自行去考場和回住宿點(要求結伴而行)。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不準在宿舍內追、打、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帶隊教師陪同或家長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以免被盜;特別是准考證。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清潔衞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及帶隊教師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集體返校。解散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户,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長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衞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有要畢業了就不服從管理的思想,有事報告老師,文明調解,尊重三年來教育自己,幫助自己的老師和同學。

12.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學校將嚴肅處理。若不服從管理,發生聚眾鬥毆等違法事件,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四、注意事項

1、學生週一(6月17日)下午12:00離校,回家作考前準備,週三(6月19日)下午3:00到校,集體乘車去考點。週六(6月22日)中午11:00考試結束,大約12:00返校,1至2點學生能回家。

2、考試期間,若家長帶學生到考點之外,請務必告知班主任老師。

3、請各位家長注意學生會考結束之後的回家時間,要求學生按時回家。

最後,祝全體考生:沉着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

祝各位家長:工作順利,萬事如意!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聯繫電話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9

1、學生要嚴格遵守大學聯考期間的各項紀律,統一行動,確保安全,自覺提高安全防範意識。

2、不擅自行動,不到鐵路邊、施工工地等危險地方。

3、就餐要到學校指定餐廳,不暴飲暴食,不食生冷變質食物,講究飲食衞生。

4、遵守作息制度,不借宿、串宿,不遲到,有事要請假。

5、注意交通安全,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在馬路邊嬉戲打鬧,過馬路要走斑馬線,不闖紅燈等。

6、每場考試結束後,按時上交准考證及身份證。全部考試結束後,上交准考證給班主任。

7、增強自我防範意識,做到防盜、防意外人身傷害。

8、遇事要冷靜、機智、勇敢,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向老師、學校領導彙報。

9、學生要遵守《大學聯考考生承諾書》中的各項要求。

10、學生如果違反以上安全事項,造成的所有後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擔。

11、本協議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生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簽字):學生(簽字):

年月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zhuanti/redian/ypdp67.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