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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12篇)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12篇)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貴家長: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12篇)

為保證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時的人身安全,學校特制定本責任書,請你及你的孩子認真閲讀並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學生需由家長(監護人)陪伴照顧,不能讓學生在校外單獨租房。

二、家長(監護人)要經常關心學生的食宿條件和安全管理設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房東提出,並督促改進,防止因管理不善引發安全事故。

三、家長(監護人)要經常和房東、班主任取得聯繫,及時反映學生在校外住宿動態,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學後按時回租住房,未經家長允許不到同學家串門,或在校外逗留。

六、學生校外租房屬個人自願行為,在租住期間,若出現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鳴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家長承諾

我接受學校的善意提示,保證做好租住期間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間,孩子在校的一切責任由我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租房地點:

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20xx年2月27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根據20xx年會考的有關規定,我校考生於20xx年6月24日—26日期間在柞水縣中參加會考,為了確保在會考期間考生的安全,特簽訂校外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一、安全責任

陪考家長是校外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陪考家長的組織和管理,陪考家長要承擔安全責任。

二、責任要求

1、陪考家長應於6月24日下午三點前帶領考生到考點,在教師的指導和幫助下熟悉考試座位及考場環境。6月25、26日兩天正式考試。

2、陪考家長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認真閲讀准考證上的《考生須知》,教育考生正確對待考試。隨時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穩定考生情緒。

3、陪考家長必須在每科考試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每場考完後帶領考生回食宿地點,禁止學生考試期間在外亂走。

4、考生在每科考試前到考點指定地點向班主任報到,每科考試前後務必檢查好隨身攜帶的准考證及相關物品。

5、陪考家長在每科考試前要督促考生做好考前準備。

6、陪考家長必須細緻周到地安排好考生食宿,注意飲食衞生,陪考家長必須與考生同吃、同住、同行。

7、考試結束後,陪考家長必須負責將考生安全帶回。

三、責任追究

陪考家長要高度重視考生的管理工作,強化過程管理,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因家長失職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考生家長自負,與學校無關。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聯繫電話:

20xx年6月24 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為規範在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根據 《未成年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學生安全落實到位,現由房東(責任人)和家長(監護人)共同簽訂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房東(責任人)責任

1、房東必須檢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家長、學生確認安全後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學生,須經家長及監護人同意,由房東與監護人簽訂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後方能租房借住。

3、房東有管理租房學生的權力和義務,必須把男女生分開租房,不能讓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間房內。

4、禁止學生在租房內燃煤取暖、煮飯,及亂接電線燒電爐或用電老虎等燒水。

5、嚴禁房東把燃燒的煤灶、氣灶煙囱正對樓上租住的學生,以免學生煤氣中毒。

6、房東要嚴禁外來人員對租房學生的騷擾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對學生侵害的,房東必須及時制止並報有關單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東必須清理和檢查學生下晚自習後歸宿情況,如發現學生未歸時必須及時向家長(監護人)聯繫。

8、禁止學生在寢室內打牌、賭博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家長及監護人的責任

1、家長及監護人必須聯繫房東確認出租房屋安全並與房東簽訂學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責任書後並交清房租費(須有收據或憑條)方能租住。

2、家長每天對子女上、放學時間與房東和學校聯繫,隨時掌握學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學生的歸宿情況應主動與房東聯繫。

4、每週放雙休和從家到校時,家長及監護人應與房東和學校聯繫,及時瞭解情況。

5、家長應隨時保障電話暢通,以便聯繫。

本責任書一式叁份,房東一份、家長(監護人)一份、學校一份。

責任人(房東):

家長及監護人:

20xx年月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4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新安邊中心國小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原則上在我校上學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況確實要寄宿的,要告知學校詳細情況並簽訂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房東必須保證租房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電等生活設施要保證安全,否則房東不得給學生及家長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學生必須要有家長或委託人陪同看護管理,委託人必須是身心健康,能夠履行看護責任的直系親屬,否則不允許在校外寄宿。

四、家長或委託人要定期檢查租住房屋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東解決並向學校告知情況。

五、家長要經常教育孩子:不參加低級庸俗或有危險的活動;避免與房東及周邊羣眾發生矛盾;注意租房用電、用火安全,嚴禁私接電源,貯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學後及時回住處,不東遊西轉,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時治療,有事及時與家人聯繫,有困難向房東、老師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況及時向房東或學校報告,採取其他有效的保護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錢財與物品,按時作息,照顧好自己。

六、房東要定期檢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解決。否則,嚴禁對有各種隱患的處所出租給學生及家長。

七、房東有義務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盜、防火、防煤氣中毒;不要聚眾吸煙、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隨意進入住宅,房東有義務在學生有病或出現意外事件時,盡力幫助學生,並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和學校。

八、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長(監護人)、招宿人要全面負責。

十、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及招宿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以學期為限,一式三份,家長、招宿人、學校各一份,家長(監護人)要認真履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招宿人簽字:

校長簽字:

新安邊中心國小

20xx年8月20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5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班學生: 家長姓名:

家庭詳細住址: 聯繫電話:

租(借)住房屋詳細地址:

房主姓名: 房主聯繫電話:

(以上由學生本人如實填寫)

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鑑於部分學生和家長的申請要求,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我校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學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必須簽訂如下管理協議。

一、 甲方職責:

1、積極動員學生回校住宿,並廣泛徵求家長意見。

2、定期瞭解租住學生學習、生活情況,對租住學生違紀、違法行為及時教育並作出處理。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起牀、午休、晚睡,不遲到、早退,曠課。

2、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外期間不購買、藏匿各類兇器及易燃易爆的危險品:不打架鬥毆、不賭博或變相賭博,不看黃色書目、錄相;不上網、不抽煙、酗酒;不談情説愛,不帶異性同學進租住地,不參與其他違法違紀活動。

3、家長應經常對租住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

4、租房住宿的同學必須定期向班主任老師彙報學習和住宿情況。尤其是住地發生變更時需及時將新地址、聯繫方式通知老師。

5、隨時接受學校檢查與管理,一旦發現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服從學校處理。

三、校外租住系本人或家長申請,經家長同意,租住期間,本人對自己言行及安全負責,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及家長或租住地監護人承擔,學校及班主任不負連帶責任。

四、校外住宿生不享受國家農村在校寄宿生免費營養早餐。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學校及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手印):

租住地監護人簽名:

年 月 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6

貴家長:

為保證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時的人身安全,學校特制定本責任書,請你及你的孩子認真閲讀並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學生需由家長(監護人)陪伴照顧,不能讓學生在校外單獨租房。

二、家長(監護人)要經常關心學生的食宿條件和安全管理設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房東提出,並督促改進,防止因管理不善引發安全事故。

三、家長(監護人)要經常和房東、班主任取得聯繫,及時反映學生在校外住宿動態,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學後按時回租住房,未經家長允許不到同學家串門,或在校外逗留。

六、學生校外租房屬個人自願行為,在租住期間,若出現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鳴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家長承諾

我接受學校的善意提示,保證做好租住期間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間,孩子在校的一切責任由我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租房地點:

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20xx年2月27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7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新安邊中心國小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原則上在我校上學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況確實要寄宿的,要告知學校詳細情況並簽訂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房東必須保證租房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電等生活設施要保證安全,否則房東不得給學生及家長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學生必須要有家長或委託人陪同看護管理,委託人必須是身心健康,能夠履行看護責任的直系親屬,否則不允許在校外寄宿。

四、家長或委託人要定期檢查租住房屋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東解決並向學校告知情況。

五、家長要經常教育孩子:不參加低級庸俗或有危險的活動;避免與房東及周邊羣眾發生矛盾;注意租房用電、用火安全,嚴禁私接電源,貯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學後及時回住處,不東遊西轉,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時治療,有事及時與家人聯繫,有困難向房東、老師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況及時向房東或學校報告,採取其他有效的保護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錢財與物品,按時作息,照顧好自己。

六、房東要定期檢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解決。否則,嚴禁對有各種隱患的處所出租給學生及家長。

七、房東有義務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盜、防火、防煤氣中毒;不要聚眾吸煙、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隨意進入住宅,房東有義務在學生有病或出現意外事件時,盡力幫助學生,並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和學校。

八、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長(監護人)、招宿人要全面負責。

十、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及招宿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以學期為限,一式三份,家長、招宿人、學校各一份,家長(監護人)要認真履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招宿人簽字:

校長簽字:

新安邊中心國小

20xx年8月20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8

為規範在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根據 《未成年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學生安全落實到位,現由房東(責任人)和家長(監護人)共同簽訂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房東(責任人)責任

1、房東必須檢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家長、學生確認安全後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學生,須經家長及監護人同意,由房東與監護人簽訂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後方能租房借住。

3、房東有管理租房學生的權力和義務,必須把男女生分開租房,不能讓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間房內。

4、禁止學生在租房內燃煤取暖、煮飯,及亂接電線燒電爐或用電老虎等燒水。

5、嚴禁房東把燃燒的煤灶、氣灶煙囱正對樓上租住的學生,以免學生煤氣中毒。

6、房東要嚴禁外來人員對租房學生的騷擾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對學生侵害的,房東必須及時制止並報有關單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東必須清理和檢查學生下晚自習後歸宿情況,如發現學生未歸時必須及時向家長(監護人)聯繫。

8、禁止學生在寢室內打牌、賭博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家長及監護人的責任

1、家長及監護人必須聯繫房東確認出租房屋安全並與房東簽訂學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責任書後並交清房租費(須有收據或憑條)方能租住。

2、家長每天對子女上、放學時間與房東和學校聯繫,隨時掌握學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學生的歸宿情況應主動與房東聯繫。

4、每週放雙休和從家到校時,家長及監護人應與房東和學校聯繫,及時瞭解情況。

5、家長應隨時保障電話暢通,以便聯繫。

本責任書一式叁份,房東一份、家長(監護人)一份、學校一份。

責任人(房東):

家長及監護人:

20xx年月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全面落實縣教育局關於加強學生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學生假期生活安全,學校現提出如下措施,並與學生、家長簽訂靈安國小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l、家長要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學習普法常識。使學生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做到不打架鬥毆。不傷害他人,不損壞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確保學生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

2、在日常生活中,家長密切關注學生的假期活動,特別注意交通、溺水、防火、防電、防風、防洪、防盜、食品衞生等。必須要求學生不得進入營業性歌舞廳、電子遊戲廳、網吧等營業性娛樂場所;保證學生不玩火,不隨便動用電器,預防煤氣中毒;無父、母陪伴,不允許子女到河流、水庫、游泳池等危險地方游泳、玩水;不爬牆,不爬樹,不在較高的架子上玩耍,不到有危險的地方等。幫助孩子有計劃地、愉快地、安全地渡假。

3、每位家長必須時刻關注學生安全,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切實擔負起孩子假期的監護責任。提醒孩子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嚴格遵守《國小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範,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等等。假期學生安全事故家長負有主要的責任。

4、我校開展經典教育已有三年,家長應配合學校為孩子營造經典化的環境,引導孩子讀好書、看名著、觀名片、聽美樂、賞名畫、覽美景。作為家長,應該為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這是每一個家長的職責。

5、家長應經常與孩子交流,引導孩子開展一些有意義的假期活動,讓孩子多動腦、動手、動口,開闊視野,增長見識,豐富孩子的假期生活。鼓勵子女幫助父母做家務和參加有益的社會實踐活動。

6、請家長督促孩子認真完成學校與教師佈置的各項暑假作業。多做些有意義的事。

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共同的目標,讓我們家校攜手,共同做好學生的假期安全工作!

學生班級: 學生姓名:

班主任簽名: 家長籤: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注意飲食衞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衞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衞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5、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煙、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門衞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

7、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

8、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粧。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籤後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籤:

家長籤: 學生籤: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1

尊敬的家長您好!:

一年一度的暑假又來臨了,您的孩子暑假是否過得健康、安全、充實是我們共同關心的問題。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孩子的安全關係到一個家庭的幸福。因此,家長們在安排好自己繁忙工作的同時,也需安排好您孩子的暑期生活。我們誠摯地希望您積極配合學校,在家對孩子做好以下方面的教育工作:

1、教育孩子無論是走親訪友,還是外出旅遊,都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嚴禁未滿12週歲學生騎自行車車上街、上路,嚴禁未滿16週歲學生騎電動車、摩托車上路。

2、暑假期間正值炎熱季節,應注意飲食衞生,多吃新鮮蔬菜、水果,不吃黴、爛食物,不喝生水,防止疾病的發生。

3、增強孩子的游泳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孩子在家下水游泳,必須有家長監護。各位家長應嚴格教育並督促子女,不準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等危險地方游泳、玩水、釣魚、捉魚,防止溺水死亡事故發生。

4、重視提高孩子防拐騙、防綁架、防敲詐、防盜的意識,教育子女未經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靜小路,不隨便搭乘便車,不論在路途還是在居所不隨便與陌生人交往。

5、嚴禁爬高和攜帶危險物品,遠離危險地帶,雷雨天不要外出,以防雷擊。

6、妥善保管好家庭存放的有毒、有害物品,防止孩子接觸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教育孩子在家要注意防火、防觸電、防煤氣中毒。

7、引導孩子安全上網、文明上網。堅決不進營業性網吧等不健康場所。

8、督促孩子在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多引導孩子接觸大自然、瞭解社會,在大自然和社會活動中磨鍊意志;帶領和鼓勵子女積極參加社區活動(不少於兩次)、社會實踐活動,使孩子從小樹立對社會的責任感。

9、教育孩子爭做文明小公民,遵守社會公德,敬老愛幼,勤儉節約,做到節約水電、節約糧食。

10、各位家長應在百忙之中抽出更多的時間與孩子溝通交流,讓孩子感受家庭的温情。請您在指導好孩子科學、合理地安排作息時間的同時,督促其完成暑假作業,積極認真閲讀課外讀物(至少兩本),寫出讀書筆記,不斷增長見識;做到勞逸結合,引導孩子適時參加體育鍛煉。學校將組織學生假期學習小組,並對他們組織的各種活動將進行評比。

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擔負着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望能在假期抓好學生的安全工作,讓子女從小成為文明、守紀的好公民。假期內出學校組織的到校時間外,學生無特殊情況不得到校。假期內學生一切責任事故由家長負責。假期內,學校將組成安全巡查小組和各年級學生學習小組對學生的安全和學習、生活、實踐活動等各方面進行跟蹤指導和督查,和家長共同搞好學生的暑假生活。

本責任書有效期:20_年7月5---20_年9月8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班主任:

北巖中學

20_年7月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2

學校:

家長:

為加強學生校外安全管理,確保學生校外的人身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讓學生健康成長,構建幸福家庭,家長必須切實履行監護人的責任。根據上級有關學生安全教育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負責貴子弟上放學途中的安全責任。要教育子弟不得在途中追逐打鬧、圍觀,不得有玩水、玩火、玩電等危險行為,必須依時到校、到家。建議家長接送貴子弟上放學。

二、家長必須負責貴子弟在校外的安全責任。要教育子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得無證駕駛機動車輛(含電動車、助力車等),不得乘搭無牌無證的機動車輛。

三、家長要擔負起貴子弟在校外的監護責任。要對貴子弟在校外安全負總責。要教育子弟遵紀守法,不得參與各種黃、賭、毒、黑活動,不得未經家長同意而夜不歸宿;不得私自到江河、山塘、水庫等耍水、釣魚、游泳;不得到危險或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玩耍;不得從事危害自己或他人人身及財產安全的行為。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

監護人(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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