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書信 >責任書 >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18篇)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18篇)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新安邊中心國小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18篇)

一、原則上在我校上學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況確實要寄宿的,要告知學校詳細情況並簽訂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房東必須保證租房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電等生活設施要保證安全,否則房東不得給學生及家長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學生必須要有家長或委託人陪同看護管理,委託人必須是身心健康,能夠履行看護責任的直系親屬,否則不允許在校外寄宿。

四、家長或委託人要定期檢查租住房屋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東解決並向學校告知情況。

五、家長要經常教育孩子:不參加低級庸俗或有危險的活動;避免與房東及周邊羣眾發生矛盾;注意租房用電、用火安全,嚴禁私接電源,貯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學後及時回住處,不東遊西轉,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時治療,有事及時與家人聯繫,有困難向房東、老師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況及時向房東或學校報告,採取其他有效的保護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錢財與物品,按時作息,照顧好自己。

六、房東要定期檢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解決。否則,嚴禁對有各種隱患的處所出租給學生及家長。

七、房東有義務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盜、防火、防煤氣中毒;不要聚眾吸煙、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隨意進入住宅,房東有義務在學生有病或出現意外事件時,盡力幫助學生,並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和學校。

八、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長(監護人)、招宿人要全面負責。

十、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及招宿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以學期為限,一式三份,家長、招宿人、學校各一份,家長(監護人)要認真履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招宿人簽字:

校長簽字:

新安邊中心國小

20xx年8月20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為規範在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根據 《未成年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學生安全落實到位,現由房東(責任人)和家長(監護人)共同簽訂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房東(責任人)責任

1、房東必須檢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家長、學生確認安全後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學生,須經家長及監護人同意,由房東與監護人簽訂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後方能租房借住。

3、房東有管理租房學生的權力和義務,必須把男女生分開租房,不能讓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間房內。

4、禁止學生在租房內燃煤取暖、煮飯,及亂接電線燒電爐或用電老虎等燒水。

5、嚴禁房東把燃燒的煤灶、氣灶煙囱正對樓上租住的學生,以免學生煤氣中毒。

6、房東要嚴禁外來人員對租房學生的騷擾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對學生侵害的,房東必須及時制止並報有關單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東必須清理和檢查學生下晚自習後歸宿情況,如發現學生未歸時必須及時向家長(監護人)聯繫。

8、禁止學生在寢室內打牌、賭博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家長及監護人的責任

1、家長及監護人必須聯繫房東確認出租房屋安全並與房東簽訂學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責任書後並交清房租費(須有收據或憑條)方能租住。

2、家長每天對子女上、放學時間與房東和學校聯繫,隨時掌握學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學生的歸宿情況應主動與房東聯繫。

4、每週放雙休和從家到校時,家長及監護人應與房東和學校聯繫,及時瞭解情況。

5、家長應隨時保障電話暢通,以便聯繫。

本責任書一式叁份,房東一份、家長(監護人)一份、學校一份。

責任人(房東):

家長及監護人:

20xx年月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根據20xx年會考的有關規定,我校考生於20xx年6月24日—26日期間在柞水縣中參加會考,為了確保在會考期間考生的安全,特簽訂校外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一、安全責任

陪考家長是校外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陪考家長的組織和管理,陪考家長要承擔安全責任。

二、責任要求

1、陪考家長應於6月24日下午三點前帶領考生到考點,在教師的指導和幫助下熟悉考試座位及考場環境。6月25、26日兩天正式考試。

2、陪考家長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認真閲讀准考證上的《考生須知》,教育考生正確對待考試。隨時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穩定考生情緒。

3、陪考家長必須在每科考試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每場考完後帶領考生回食宿地點,禁止學生考試期間在外亂走。

4、考生在每科考試前到考點指定地點向班主任報到,每科考試前後務必檢查好隨身攜帶的准考證及相關物品。

5、陪考家長在每科考試前要督促考生做好考前準備。

6、陪考家長必須細緻周到地安排好考生食宿,注意飲食衞生,陪考家長必須與考生同吃、同住、同行。

7、考試結束後,陪考家長必須負責將考生安全帶回。

三、責任追究

陪考家長要高度重視考生的管理工作,強化過程管理,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因家長失職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考生家長自負,與學校無關。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聯繫電話:

20xx年6月24 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4

貴家長:

為保證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時的人身安全,學校特制定本責任書,請你及你的孩子認真閲讀並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學生需由家長(監護人)陪伴照顧,不能讓學生在校外單獨租房。

二、家長(監護人)要經常關心學生的食宿條件和安全管理設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房東提出,並督促改進,防止因管理不善引發安全事故。

三、家長(監護人)要經常和房東、班主任取得聯繫,及時反映學生在校外住宿動態,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學後按時回租住房,未經家長允許不到同學家串門,或在校外逗留。

六、學生校外租房屬個人自願行為,在租住期間,若出現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鳴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家長承諾

我接受學校的善意提示,保證做好租住期間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間,孩子在校的一切責任由我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租房地點:

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20xx年2月27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5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班學生: 家長姓名:

家庭詳細住址: 聯繫電話:

租(借)住房屋詳細地址:

房主姓名: 房主聯繫電話:

(以上由學生本人如實填寫)

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鑑於部分學生和家長的申請要求,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我校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學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必須簽訂如下管理協議。

一、 甲方職責:

1、積極動員學生回校住宿,並廣泛徵求家長意見。

2、定期瞭解租住學生學習、生活情況,對租住學生違紀、違法行為及時教育並作出處理。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起牀、午休、晚睡,不遲到、早退,曠課。

2、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外期間不購買、藏匿各類兇器及易燃易爆的危險品:不打架鬥毆、不賭博或變相賭博,不看黃色書目、錄相;不上網、不抽煙、酗酒;不談情説愛,不帶異性同學進租住地,不參與其他違法違紀活動。

3、家長應經常對租住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

4、租房住宿的同學必須定期向班主任老師彙報學習和住宿情況。尤其是住地發生變更時需及時將新地址、聯繫方式通知老師。

5、隨時接受學校檢查與管理,一旦發現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服從學校處理。

三、校外租住系本人或家長申請,經家長同意,租住期間,本人對自己言行及安全負責,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及家長或租住地監護人承擔,學校及班主任不負連帶責任。

四、校外住宿生不享受國家農村在校寄宿生免費營養早餐。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學校及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手印):

租住地監護人簽名:

年 月 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6

貴家長:

為保證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時的人身安全,學校特制定本責任書,請你及你的孩子認真閲讀並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學生需由家長(監護人)陪伴照顧,不能讓學生在校外單獨租房。

二、家長(監護人)要經常關心學生的食宿條件和安全管理設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房東提出,並督促改進,防止因管理不善引發安全事故。

三、家長(監護人)要經常和房東、班主任取得聯繫,及時反映學生在校外住宿動態,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學後按時回租住房,未經家長允許不到同學家串門,或在校外逗留。

六、學生校外租房屬個人自願行為,在租住期間,若出現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鳴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家長承諾

我接受學校的善意提示,保證做好租住期間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間,孩子在校的一切責任由我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租房地點:

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20xx年2月27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7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新安邊中心國小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原則上在我校上學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況確實要寄宿的,要告知學校詳細情況並簽訂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房東必須保證租房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電等生活設施要保證安全,否則房東不得給學生及家長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學生必須要有家長或委託人陪同看護管理,委託人必須是身心健康,能夠履行看護責任的直系親屬,否則不允許在校外寄宿。

四、家長或委託人要定期檢查租住房屋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東解決並向學校告知情況。

五、家長要經常教育孩子:不參加低級庸俗或有危險的活動;避免與房東及周邊羣眾發生矛盾;注意租房用電、用火安全,嚴禁私接電源,貯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學後及時回住處,不東遊西轉,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時治療,有事及時與家人聯繫,有困難向房東、老師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況及時向房東或學校報告,採取其他有效的保護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錢財與物品,按時作息,照顧好自己。

六、房東要定期檢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解決。否則,嚴禁對有各種隱患的處所出租給學生及家長。

七、房東有義務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盜、防火、防煤氣中毒;不要聚眾吸煙、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隨意進入住宅,房東有義務在學生有病或出現意外事件時,盡力幫助學生,並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和學校。

八、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長(監護人)、招宿人要全面負責。

十、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及招宿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以學期為限,一式三份,家長、招宿人、學校各一份,家長(監護人)要認真履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招宿人簽字:

校長簽字:

新安邊中心國小

20xx年8月20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8

為規範在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根據 《未成年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學生安全落實到位,現由房東(責任人)和家長(監護人)共同簽訂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房東(責任人)責任

1、房東必須檢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家長、學生確認安全後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學生,須經家長及監護人同意,由房東與監護人簽訂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後方能租房借住。

3、房東有管理租房學生的權力和義務,必須把男女生分開租房,不能讓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間房內。

4、禁止學生在租房內燃煤取暖、煮飯,及亂接電線燒電爐或用電老虎等燒水。

5、嚴禁房東把燃燒的煤灶、氣灶煙囱正對樓上租住的學生,以免學生煤氣中毒。

6、房東要嚴禁外來人員對租房學生的騷擾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對學生侵害的,房東必須及時制止並報有關單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東必須清理和檢查學生下晚自習後歸宿情況,如發現學生未歸時必須及時向家長(監護人)聯繫。

8、禁止學生在寢室內打牌、賭博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家長及監護人的責任

1、家長及監護人必須聯繫房東確認出租房屋安全並與房東簽訂學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責任書後並交清房租費(須有收據或憑條)方能租住。

2、家長每天對子女上、放學時間與房東和學校聯繫,隨時掌握學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學生的歸宿情況應主動與房東聯繫。

4、每週放雙休和從家到校時,家長及監護人應與房東和學校聯繫,及時瞭解情況。

5、家長應隨時保障電話暢通,以便聯繫。

本責任書一式叁份,房東一份、家長(監護人)一份、學校一份。

責任人(房東):

家長及監護人:

20xx年月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9

在節假日期間,為了更好地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請家長們注意督促孩子增強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為此,我校提出幾點要求,希望家長密切配合,具體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強“安全第一”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2、嚴禁學生到溪、河、池、有危險的地方中滑冰或玩耍。

3、任何時間在家在外不準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燭,不準放鞭炮,不能在田間放火,防止引發火災。

4、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應有家長陪同,行走或乘車應請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從斑馬線通過,交叉路口、轉彎路口、陡坡注意來往車輛。

5、防食物中毒。不隨便吃腐爛、變質的飯菜、瓜果。不要隨意吃不衞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6、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粒、雜物、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開玩笑,不準攀爬大樹和各種建築物。

7、室內用煤球爐取暖應該注意:保證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煤氣中毒。掌握正確使用液化氣常識,不單獨開液化氣爐灶。

8、反對邪教,崇尚文明。自覺學習科普知識,提高科學文化素質,熱愛生活,反對迷信

__X

____年__月__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了全面落實縣教育局關於加強學生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學生假期生活安全,學校現提出如下措施,並與學生、家長簽訂靈安國小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l、家長要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學習普法常識。使學生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做到不打架鬥毆。不傷害他人,不損壞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確保學生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

2、在日常生活中,家長密切關注學生的假期活動,特別注意交通、溺水、防火、防電、防風、防洪、防盜、食品衞生等。必須要求學生不得進入營業性歌舞廳、電子遊戲廳、網吧等營業性娛樂場所;保證學生不玩火,不隨便動用電器,預防煤氣中毒;無父、母陪伴,不允許子女到河流、水庫、游泳池等危險地方游泳、玩水;不爬牆,不爬樹,不在較高的架子上玩耍,不到有危險的地方等。幫助孩子有計劃地、愉快地、安全地渡假。

3、每位家長必須時刻關注學生安全,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切實擔負起孩子假期的監護責任。提醒孩子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嚴格遵守《國小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範,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等等。假期學生安全事故家長負有主要的責任。

4、我校開展經典教育已有三年,家長應配合學校為孩子營造經典化的環境,引導孩子讀好書、看名著、觀名片、聽美樂、賞名畫、覽美景。作為家長,應該為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這是每一個家長的職責。

5、家長應經常與孩子交流,引導孩子開展一些有意義的假期活動,讓孩子多動腦、動手、動口,開闊視野,增長見識,豐富孩子的假期生活。鼓勵子女幫助父母做家務和參加有益的社會實踐活動。

6、請家長督促孩子認真完成學校與教師佈置的各項暑假作業。多做些有意義的事。

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共同的目標,讓我們家校攜手,共同做好學生的假期安全工作!

學生班級: 學生姓名:

班主任簽名: 家長籤: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注意飲食衞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衞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衞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5、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煙、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門衞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

7、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

8、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粧。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籤後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籤:

家長籤: 學生籤: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2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中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衞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鋭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週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保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12月31止。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籤: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3

生命對於我們來説只有一次,健康關係到我們一生的幸福,珍愛生命,關注健康始終是我們的頭等大事,為了同學們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__中學校園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__省__中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高度關注同學們健康成長。

二、基本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預防責任事故發生。

三、要求與任務:

1、週末要準時返校(返校時間為17:30至18:50;離校時間為週六16:55),遵規守紀,服從管理,虛心接受老師的批評教育。正確對待成績、分數、名次,用良好的積極生活態度對待學習、生活,不得因為考試成績不理想而出走、輕生。

2、與同學、老師、家長髮生矛盾和糾紛時要用理智、冷靜、文明的方式處理。決不允許通過動粗、打架的方式解決。不允許拉幫結派,以大欺小的現象發生。

3、體育課、活動課要按照老師的要求嚴格上課,活動時要注意安全,不得做危險動作以免自己受傷或傷及他人。體育課未下課,不得擅自離開運動場。

4、實驗課要嚴格按照老師的要求按程序實驗,實驗結束後,不得將儀器、藥品帶出實驗室。

5、課間休息,不得打鬧、不得翻越欄杆,課間操、晚自習、早會等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追趕、推拉。遇事要冷靜,不驚慌。

6、不得將刀具、棍棒、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學校。

7、原則上不允許將大量現金及其他貴重物品帶到學校,如果因需要臨時帶入學校則須妥善保管。

8、在校期間不得私自接電源、玩火。

9、進出校門一律打卡(校訊通卡)或出示合格假條、有效走讀證進出,要妥善保管校訊通卡或走讀證,未出示相關證件的同學不得進出學校。

10、上課期間不得離校,因特殊原因要離校,須向班主任請假,憑班主任簽發的統一假條,經德育處核實蓋章並按規定交班主任備案後方可出校。

11、所有學生星期一至星期六下午第三節課後,不允許出校園,要出校門憑有效走讀證或合格假條。週末留宿生需家長同意,經班主任、生活老師簽字後到德育處備案,並交兩張一寸免冠照片到生活部才能留宿。

12、上學、放學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乘車要坐正規運輸公司的車輛,要遵守交規則,特別不得騎飛車,途中不得下河洗澡、玩火、不進“三室兩廳兩吧”和到危險的地方玩耍。

13、如果遭遇侵害事件(搶劫、敲詐等)要機智處理並報警(110)求助。

14、住校生要按時就寢,不得在校外留宿,不許串寢室,住上牀的同學上下要注意安全,飲用水要預防燙傷,洗澡防摔倒。

15、就餐要有序,不擠列,不浪費食物。

16、要注意食品衞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不吃路邊擺攤、設點食品,不喝生水。

17、要注意身體健康,加強鍛鍊,隨季節變化適當添加衣服,夏季要注意預防腸道傳染病,春、秋、冬季要注意預防甲流等流行感冒。

18、生病要及時到正規醫院就醫,並及時報告家長和班主任。

19、沒有家長陪伴,不得外出旅遊、游泳或在河、塘、堰、坎等危險地附近嬉戲打鬧。

20、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不得夜不歸宿或留宿他人。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由家長、學生、班主任、學校各執一份。

學生:

家長:

班主任: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4

暑假將至,為促使各位家長明確責任、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生命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過一個愉快祥和安全的假期,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與家長簽訂本安全目標責任書,內容如下:

1、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強子女的“安全第一”的意識,教會子女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2、監督子女遵守社會公德,弘揚社會正氣,積極參加有益的社會實踐活動,崇尚科學,反對迷信,反對邪教。

3、在假期內,看管好自己的子女,採取有利措施,嚴防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1)嚴禁子女擅自到水庫、溪河、池塘等地玩耍,防止溺水事故發生。

(2)不準子女玩火,嚴禁野外用火,預防火災等。

(3)教育子女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不乘坐三輪機動車。不滿12歲嚴禁騎自行車外出。

(4)教育子女安全用電,防觸電。雷雨天防雷擊。

(5)教育子女注意户外活動安全,不在危險地帶玩耍,不做危險遊戲,保證孩子不經允許不私自外出遊玩。

(6)教育子女 不買吃“三無”食品,防食物中毒。

(7)教育子女提高警惕,防壞人侵害;防止和不法青少年接觸。

(8)在假期,要督促子女温習功課,參加有益活動,不做損害他人利益的事情。

(9)加強衞生習慣養成教育,注意講究衞生,不到人口密集的場所遊玩活動,發現發熱等現象要及時到正規醫院就診。

4、您是孩子的監護人,對學生的假期安全負完全責任,希望家長同志務必加強對子女教育和監督,全力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____年級____班學生(簽名):

家 長(籤):

班主任(籤):

房村鎮中心國小

20_年6月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5

本學期工作現已結束,暑假即將到來,為確保全體同學的假期安全,力爭度過一個歡快、和諧、平安的暑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暑假安全責任書。

一、具體要求

1、遵守交通規則,橫穿公路時不闖紅燈,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騎英雄車;不攀爬機動車輛,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江、河、池塘、水庫游泳洗澡,不得在水邊戲水打鬧,以防溺水。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杆、樹木、樓房欄杆,不得翻越圍檣、窗户。

5、注意防水、防火、防觸電、防盜、防突發自然災害。

6、不與不良人員交往,慎交網友,防止上當受騙,學會自我保護,避免不安全事件發生。

7、注意飲食衞生,不吃不清潔、變質的食物,不亂買零食,防止食物中毒。

8、不準進行不安全的遊戲,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9、未經家長同意不準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

10、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鬥毆、不攜帶藏匿管制刀具、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1、不抽煙,不飲酒酗酒,不賭博,不看“低俗淫穢”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不進營業性歌舞廳、酒吧。

12、不準參加封建迷信活動。

二、責任承諾

我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上述具體要求,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如違反以上要求,一切後果由本人和家長承擔。

學 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南安市飛雲國小

20_年6月25日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6

尊敬的家長您好!:

一年一度的暑假又來臨了,您的孩子暑假是否過得健康、安全、充實是我們共同關心的問題。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孩子的安全關係到一個家庭的幸福。因此,家長們在安排好自己繁忙工作的同時,也需安排好您孩子的暑期生活。我們誠摯地希望您積極配合學校,在家對孩子做好以下方面的教育工作:

1、教育孩子無論是走親訪友,還是外出旅遊,都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嚴禁未滿12週歲學生騎自行車車上街、上路,嚴禁未滿16週歲學生騎電動車、摩托車上路。

2、暑假期間正值炎熱季節,應注意飲食衞生,多吃新鮮蔬菜、水果,不吃黴、爛食物,不喝生水,防止疾病的發生。

3、增強孩子的游泳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孩子在家下水游泳,必須有家長監護。各位家長應嚴格教育並督促子女,不準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等危險地方游泳、玩水、釣魚、捉魚,防止溺水死亡事故發生。

4、重視提高孩子防拐騙、防綁架、防敲詐、防盜的意識,教育子女未經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靜小路,不隨便搭乘便車,不論在路途還是在居所不隨便與陌生人交往。

5、嚴禁爬高和攜帶危險物品,遠離危險地帶,雷雨天不要外出,以防雷擊。

6、妥善保管好家庭存放的有毒、有害物品,防止孩子接觸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教育孩子在家要注意防火、防觸電、防煤氣中毒。

7、引導孩子安全上網、文明上網。堅決不進營業性網吧等不健康場所。

8、督促孩子在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多引導孩子接觸大自然、瞭解社會,在大自然和社會活動中磨鍊意志;帶領和鼓勵子女積極參加社區活動(不少於兩次)、社會實踐活動,使孩子從小樹立對社會的責任感。

9、教育孩子爭做文明小公民,遵守社會公德,敬老愛幼,勤儉節約,做到節約水電、節約糧食。

10、各位家長應在百忙之中抽出更多的時間與孩子溝通交流,讓孩子感受家庭的温情。請您在指導好孩子科學、合理地安排作息時間的同時,督促其完成暑假作業,積極認真閲讀課外讀物(至少兩本),寫出讀書筆記,不斷增長見識;做到勞逸結合,引導孩子適時參加體育鍛煉。學校將組織學生假期學習小組,並對他們組織的各種活動將進行評比。

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擔負着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望能在假期抓好學生的安全工作,讓子女從小成為文明、守紀的好公民。假期內出學校組織的到校時間外,學生無特殊情況不得到校。假期內學生一切責任事故由家長負責。假期內,學校將組成安全巡查小組和各年級學生學習小組對學生的安全和學習、生活、實踐活動等各方面進行跟蹤指導和督查,和家長共同搞好學生的暑假生活。

本責任書有效期:20_年7月5---20_年9月8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班主任:

北巖中學

20_年7月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7

暑假將至,為了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度過一個健康、平安、和諧的假期,根據《莒縣教育局關於做好_年中國小暑假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招賢中心國中學生暑假安全責任書》,希同學們認真遵守、監護人切實教育監督。

一、安全要求

(一)學校方面

學校是學生在校學生生活的主要場所,暑假前學校必須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對學生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要自覺遵守安全公約。班主任代表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簽定好暑假安全責任書。

(二)學生方面

1、禁止任何同學駕駛機動車輛;走路不闖紅燈,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騎英雄車,不攀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或結伴到河流、池塘、水庫、水渠、大井等危險地方玩耍、游泳,不得在水邊戲水、划船、釣魚等,以防溺水。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杆、樹木、樓房欄杆,不得翻越圍檣。

5、不準攜帶火種,嚴禁在家中私自點蠟燭、點蚊香,不得私自外出遊玩,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私接電源。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9、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0、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鬥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1、不準在大樹及高大建築物下避雨;高温天氣要採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2、加強自我防護意識,不與陌生人打交道,不把家庭信息透露給外人,不食用陌生人給的食品,不讓外人進入家中,不與社會閒散人員或者不三不四的人來往,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不攜帶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

13、不準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嚴禁任何同學在暑假期間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14、玩耍時不做有危險性的動作,不起鬨,不追逐打鬧或搞惡作劇,不在狹窄人多的地方急速奔跑,不持有管制刀具類兇器,更不能持器械、鋭器追逐和打鬧。

15、同學之間發生矛盾,要妥善解決。嚴禁採用不當手段,如採用毆打、謾罵等方式解決問題,更不得勾結社會青年滋事。

(三)家長方面

學生家長要在假期期間嚴格履行監護人的職責,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孩子,確保孩子的安全。同時還要提醒、幫助、督促孩子的假期學習,要求孩子認真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

二、我(家長)自願接受學校的要求,嚴格教育自己的孩子。否則,出現一切後果自負。

孩子是每一個家庭的希望,請家長一定要高度重視,確保孩子暑假教育到位,嚴防溺水、交通事故等惡性事件的發生。教育子女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做文明守紀的中學生。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

班主任(籤):

年級

班學生(籤):

監護人(籤):

招賢中心國中

20_年7月2

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8

學校:

家長:

為加強學生校外安全管理,確保學生校外的人身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讓學生健康成長,構建幸福家庭,家長必須切實履行監護人的責任。根據上級有關學生安全教育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負責貴子弟上放學途中的安全責任。要教育子弟不得在途中追逐打鬧、圍觀,不得有玩水、玩火、玩電等危險行為,必須依時到校、到家。建議家長接送貴子弟上放學。

二、家長必須負責貴子弟在校外的安全責任。要教育子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得無證駕駛機動車輛(含電動車、助力車等),不得乘搭無牌無證的機動車輛。

三、家長要擔負起貴子弟在校外的監護責任。要對貴子弟在校外安全負總責。要教育子弟遵紀守法,不得參與各種黃、賭、毒、黑活動,不得未經家長同意而夜不歸宿;不得私自到江河、山塘、水庫等耍水、釣魚、游泳;不得到危險或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玩耍;不得從事危害自己或他人人身及財產安全的行為。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

監護人(家長):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shuxin/zeren/jjzw6k.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