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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總支黨建工作制度全套資料

黨總支黨建工作制度全套資料

一、黨總支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黨總支會 議由書記召集主持,書記不參加會議時,可委託副書記召集並主持。

黨總支黨建工作制度全套資料

二、會議的議題由書記確定,或由書記委託副書記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在會議召開兩天前通知到各委員,會議有關材料一般應同時送達,凡未列入會議議題的不研究討論,不搞臨時性動議。

三、議事範圍: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黨委、政府的指示,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保證上級黨委、政府指示的貫徹落實。

(二)對機關黨的建設、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問題作出決策。

(三)研究分析班子成員的思想作風建設情況和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四)需要會議決定的其它事宜。

四、黨總支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幹部問題時,應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根據工作需要,黨總支會議主持人可確定有關人員列席黨總支會議。

五、會議進行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人數的半數為通過,未到會委員的書面意見可以計入票數。會議決定每個事項,應逐項表決,表決可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分別採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

六、會議應有專人記錄,並將記錄存檔作為依據。經會議討論通過的,以黨總支名義上報或者下發的文件,由書記或書記委託副書記簽發。

七、對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黨總支會的,書記或副書記、委員可臨機處置,事後應及時向黨總支會議報告。

八、黨總支會議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必須實行民主、科學的決策。一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後應廣泛徵求意見;三是要召開黨總支會議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黨總支委員會黨員學習制度

一、制定學習計劃。宣傳委員要按照上級黨組織的部署和局黨組的要求,制定年度理論學習計劃、階段性學習計劃和專題學習方案。年度學習計劃要從中央、省、州、縣本年度的總體思路和工作大局出發,在每年年初制定;階段性學習計劃主要結合形勢變化和不同階段的要求,根據黨和國家、省委、州委、縣委以及機關黨委的重大部署制定;專題學習方案主要圍繞局機關工作重點、熱點問題開展深入、具體的學習。

二、自學制度。每次集中學習前,班子成員根據上級安排的學習專題認真閲讀有關文件和書目,做好讀書筆記。每人要有專門學習筆記本,並按專題學習要求寫出發言提綱。

三、專題研究制度。大力弘揚馬克思主義學風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調查研究作為班子成員加強學習的重要方式,密切聯繫中央、省、州、縣的工作大局,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圍繞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問題,開展專題調查研究。調研要與專題學習相結合,與改進作風相結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論水平,又增強實際工作能力。

四、集中學習討論制度。按省、州、縣的要求,班子每季度集中學習討論一次,每次學習時間不少於半天,內容和具體日期按總支委員會決定辦,黨總支設置專門集體學習討論記錄本。

五、考勤登記制度。班子成員應按時參加集中學習,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學習的,向主持人請假,但要抽時間補學相關內容,並寫出學習體會。

六、學習彙報交流制度。每人每年至少撰寫一篇學習體會或理論研究文章,結合民主生活會和年終工作總結進行學習彙報和交流。

七、堅持檢查考核制度。將班子理論學習的檢查考核作為領導幹部班子民主生活會需要認真檢查的重點項目,作為總支委員管理的重要內容。

*****黨總支委員會“三會一課”制度

一、支部黨員大會:

支部黨員大會每季最後一週召開(會議時間應在當月支委會後,4季度可視情況提前),支部全體黨員參會(黨員大會討論重要事項必須有本支部正式黨員的半數以上參加方可召開,否則會議無效。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會議實行黨員到會簽名制度,開會前向與會黨員通報到會情況,而後按既定議程組織會議。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時黨委應派人列席,如有發展黨員的議題必須由黨委委員或組織幹部列席參加。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因故不能參加時由副書記主持,不設副書記的由排名靠前的支委主持)。 每季例行議題:一是通報本季度黨員繳納黨費情況;二是評定本季度支部黨員積分。時間相對固定議題:一是1季度研究通過支部年度工作計劃、三會一課計劃;研究黨員志願服務工作。;二是4季度聽取審查支部年度工作總結,民主評議黨員。適時性議題(根據相關要求和年度工作重點時間確定):一是傳達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二是討論通過黨員發展、預備黨員轉正問題;三是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處分和組織處理;四是選舉支部委員會成員,選舉出席上級黨代會代表,增補和撤銷支部委員;五是討論需由支部黨員大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黨員大會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的表決制度。根據會議內容,黨員大會可以採取舉手和無記名投票兩種表決方式,對多個事項或多個名單進行表決時,應逐一表決。到會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遇票數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時,應暫緩做出決議,待取得一致時再另行決議。如長時間意見不一致或特殊情況急需決議時,支部書記應將討論和表決情況報告上級黨委,請求上級黨委予以裁決。

黨員大會允許黨員保留個人意見或在會議期間發表不同意見,但形成決議後必須無條件執行。

二、支部委員會:

每月最後一週召開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及有必要時,支部書記可隨時召集)。參會人員:支委會全體成員,到會委員超過三分之二方可召開。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因故不能參加時由副書記主持,不設副書記的由排名靠前的支委主持)。 每月例行議題一是通報本月黨員繳納黨費情況;二是評定本月支部黨員積分;時間相對固定議題:一是1月研究通過支部年度工作計劃、三會一課計劃;二是11月研究通過支部年度工作總結,民主評議黨員。適時性議題(根據相關要求和年度工作重點時間確定):一是學習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二是討論事關本單位發展的重要問題;三是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四是領導和推進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領導羣團組織,支持和保證這些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職權;五是支部委員會的自身建設, 分析黨員的思想狀況,制定加強教育管理的措施,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六是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確定黨員發展對象,評選優秀黨員;七是討論支部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項。

支委會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的表決制度。根據會議內容,可以採取舉手和無記名投票等表決方式,應到會全體委員的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遇票數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時,應暫緩做出決議,待取得一致時再另行決議。如長時間意見不一致或特殊情況急需決議時,支部書記應將討論和表決情況報告上級黨委,請求上級黨委予以裁決。

支委會允許委員保留個人意見或在會議期間發表不同意見,但形成決議後必須無條件執行。

三、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每月最後一週召開(在支委會前召開,黨小組長會前一天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和主要內容通知本小組每位黨員)。黨小組全體黨員參會。會議由黨小組長主持(黨小組長一般由黨齡較長、黨性強、羣眾威信高、有一定組織能力的同志擔任)。組織黨員學習;傳達支部的決議,研究貫徹執行黨支部決議的任務措施和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黨員彙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支部決議的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和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四、黨課:

黨課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為便於組織,時間上可安排與黨員大會一致)。黨支部全體黨員參會。會議由支部副書記或宣傳委員主持。全年黨課中應至少有一次單位黨員主要領導廉政黨課,有一次支部書記黨課。每次黨課時間不得少於一小時,黨課內容應根據工作實際,每次突出一至兩個主題,以增強黨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黨總支委員會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十六字”方針,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慎重發展、均衡發展,堅持入黨自願和個別吸收的原則,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二、黨支部在收到入黨申請書後,應當在一個月內派人同申請人談話,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宗旨等,端正入黨動機。

三、按規定在入黨申請人中確定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應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培養聯繫人,經常同他談心,幫助其進步,及時向支部彙報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

四、選派入黨積極分子參加縣直機關黨委舉辦的入黨積極分子短期集中培訓班,進行黨的基本知識培訓,經培訓合格取得《培訓卡》,未經集中培訓的,不得發展入黨。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

五、對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的積極分子,在聽取培養聯繫人、黨員和羣眾意見的基礎上,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並報上級黨委備案後,可列為發展對象。

六、發展對象應當有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繫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主要內容:對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係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情況。方法:同本人談話、查閲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以及必要的涵調和外調。政治審查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貫表現。

七、支部委員會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後報機關黨委預審。機關黨委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等進行審查,聽取執紀執法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後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經機關黨委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由支部委員會提交支部大會討論,將大會決議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連同本人的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培養教育考察材料等,一併報機關黨委審批。支部將機關黨委批准的預備黨員編入支部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後,黨支部要在廣泛徵求羣眾意見、支委會審查、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的基礎上,按時作出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並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黨總支委員會黨員政治生日談話制度

一、談話主體:談話主體包括談話人和談話對象兩個方面。談話人一般為黨員所在支部負責人。談話對象則為支部所屬黨員,重點要突出近幾年新發展的黨員、受上級表彰或處分的黨員、新提拔擔任幹部的黨員。

二、談話時間:一般應在每位黨員入黨週年紀念日的一週內進行。

三、談話程序

(一)黨支部在黨員政治生日前一週通知談話對象,確定談話時間和地點,做好談話準備工作;

(二)黨員以書面的形式向支部提交一年來思想、工作、生活、學習等方面的情況彙報;

(三)由談話人代表黨組織向談話對象祝賀“政治生日”,談話對象重温入黨誓詞;

(四)正式談話。

四、談話內容。

(一)肯定黨員在本職工作、思想品質、道德修養、生活作風、廉潔自律、團結務實、工作事業心、社會責任感以及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和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績,指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指明其今後努力的方向;

(二)聽取黨員對黨支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掌握黨員的思想動態,瞭解黨員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五、談話方式:談話一般採取個別談話的方式進行,對政治生日相同或相近的黨員,也可組織集中談話。

*****黨總支委員會黨員教育培訓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黨員培訓教育計劃,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員集中培訓學習會議。學習內容包括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科學文化知識、法律知識和各種業務知識等。

二、針對黨員的思想實際,每年至少進行兩次黨課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開一次黨員組織生活會,對照黨員標準,檢查總結自己在學習、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況。

四、建立黨員活動室,訂發黨報黨刊,開展電化教育。

五、總支委員會、支部委員會要認真做好學習記錄和考勤工作,做到學前有準備,學中有討論,學後有總結。組織黨員撰寫心得體會。黨總支委員會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對學習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

六、總支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可採取外出集中參觀學習等形式,積極開展革命傳統、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公德美德等教育。

七、要積極組織黨員幹部參加上級黨組織舉辦的各種學習培訓。

*****黨總支委員會民主生活會制度

為使黨總支委員會民主生活會制度化、規範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會應遵循的原則:一是參加會議的人員要敞開思想,各抒己見,溝通思想;二是堅持實事求是,與人為善,真心誠意幫助同志的原則;三是正確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四是虛心接受他人意見,從而增強團結,改進工作。

二、民主生活會應緊密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要本着“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達到統一思想、增強團結、互相監督、改進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會開成彙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三、召開時間:黨總支委員會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拖延召開。根據實際需要,也可隨時召開,具體時間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確定。

四、民主生活會的內容:一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二是加強領導班子和黨總支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三是艱苦奮鬥,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的情況;四是堅持羣眾路線,改進工作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繫羣眾的情況;五是上級指定的內容及其他重要工作。

五、民主生活會要着重檢查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一)能否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主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能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卓有成效地開展黨總支的各項工作;

(三)能否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發揚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團結;

(四)能否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為政清廉,遵紀守法;

(五)能否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克服官僚主義,轉變工作作風;

(六)能否聯繫羣眾,和羣眾心連心,解決羣眾關心的問題。

六、每次民主生活會會前要認真準備,根據實際確定會議中心議題,與會人員要根據會議的主題,聯繫自身的思想、工作實際,認真做好發言準備。黨總支書記會前要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徵求黨內外羣眾的意見和建議,以便更好地總結經驗,改進工作。因故不能參加民主生活會的人員要提前請假。

七、對於黨員思想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一般應在一個月內製訂好整改措施,並明確具體人員負責落實,支部書記應加強檢查督促。

八、民主生活會後,需要上級幫助解決的要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和紀檢部門報告。

九、民主生活會的有關情況和整改措施,要通過適當方式,向黨內外羣眾反饋,取得羣眾的監督和幫助。

十、召開總支委員會民主生活會時,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

*****黨總支委員會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是對黨員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方法。通過自我評價、民主評議和組織考核,促使黨員增強黨性、提高素質、發揮作用,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促使基層黨組織嚴肅黨紀、純潔組織、整頓隊伍,切實增強凝聚力和戰鬥力。為了切實加強交通系統黨員民主評議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原則:實事求是、民主公開、一律平等。

二、民主評議黨員按照上級黨組織的統一部署,每年進行一次。

三、民主評議黨員的內容,總的要根據《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來進行,具體內容還應當根據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對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提出的新要求來確定和調整,一般包括以下內容:能否堅持理想信念、能否堅持勤奮學習、能否堅持黨的根本宗旨、能否堅持勤奮工作、能否堅持遵守黨的紀律、能否堅持“兩個務必”。

四、民主評議黨員的工作步驟:

(一)學習教育動員階段。黨總支召開支委會討論制定實施方案下發各支部參照執行,確定學習內容,組織黨員學習《黨章》、中央和上級黨委的有關文件,提高黨員的思想認識,明確評議的目的、意義和要求。

(二)自我評議階段。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組織黨員認真總結分析自己在思想、工作、學習、紀律、作風等方面的情況,總結成績、理清思想、檢查言行、找準問題及根源,進行自我評價。

(三)黨內外評議階段。先在黨支部內進行黨內互評,然後採取座談會或民意測驗的方法,聽取黨外羣眾對黨支部和黨員的意見。

(四)組織考察階段:在黨員個人總結、黨內民主評議及黨內外羣眾提出意見的檢查上,黨支部委員會要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綜合分析大家的意見,研究提出對每個黨員的初步評議意見,提交黨員大會進行討論,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對每個黨員的正式組織意見,並同本人見面。同時,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評議格次一般為優秀、合格、不合格。

(五)表彰和處理階段。對民主評議出的優秀黨員,支部可以用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表揚,對推薦到上級黨組織表彰的優秀黨員,必須經黨員大會討論通過。評議定為不合格的黨員,必須由支部大會討論給予相應處置,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對評議中揭露出來的違法亂紀等問題,要認真查明,嚴肅處理。

四、評議工作結束後,各支部形成總結材料報總支委員會和機關黨委,並接受檢查和驗收,對達不到要求的支部要進行補課。

五、對民主評議黨員的各種文件、鑑定材料等,按規定及時裝入黨建工作資料袋,以便查閲。

六、離退休黨員按要求參加民主評議活動,不評定檔次;長期生病、行動不便、卧牀不起的黨員,可暫不參加評議活動;預備黨員參加評議,不評定檔次。臨時外借的黨員回原單位參加民主評議活動。

*****黨總支委員會黨費收繳制度

黨費是黨員向黨組織繳納的用於黨的事業和活動的經費。繳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一種體現,自覺、按時、足額繳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為切實做好黨費收繳和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足額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繳納一次黨費,也可委託其他親屬或黨員代為繳納。

二、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就認為是自行脱黨,經批評教育後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討論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後將其除名。

三、黨員必須按中央組織部關於黨員交納黨費具體標準規定交納黨費,不可少交。黨員自願多交納黨費,可以不限。

四、黨費必須由黨總支委員會專人負責,一般由總支組織委員管理,若需換屆,必須及時辦好移交手續。

五、各支部應按月將本支部收入、上繳黨費的金額詳細記入《黨費收繳登記薄》。

六、收繳黨費人員必須及時向上級黨組織上繳黨費,不得個人長期保管現金。

七、黨費的收繳情況,總支委員會應每半年檢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黨費收繳工作結束後,總支委員會應通過召開黨員大會或張貼公示榜等方式,向全體黨員報告黨費收繳情況。

*****黨總支委員會服務聯繫機關黨員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本單位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落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完善黨內民主,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構築關心、維護黨員權益的平台。

二、在政治上關心服務黨員,在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內重大決策時,黨員要積極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發揮主人翁作用。

三、在工作上關心服務黨員。一是關心黨員工作。每年定期為黨員提供業務知識的培訓等多方面的幫助;二是為黨員學習教育創造條件。積極幫助黨員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三是維護合法權益。黨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黨組織要積極呼籲,依法維護,保障權益;四是表揚獎勵。黨員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黨組織要通報表揚並給予獎勵;五是關注黨員思想狀況。做好思想工作,黨員在工作中工作遇到困難或者個人合法利益受到影響時,黨政負責人應及時找其談心,幫其協調解決。

四、在生活上關心服務黨員:

(一)堅持做到“五必訪談”。即:黨組織在黨員出現嚴重思想問題時必訪談;黨員出現家庭糾紛時必訪談;黨員生病住院時必訪談;黨員發生事故後必訪談;黨員出現特殊困難時必訪談。

(二)堅持做到“三上門服務”。即:黨員生病住院、有突發事情時,黨組織要上門看望慰問;黨員家裏有臨時困難或有應急事情需要幫助的,黨組織要組織黨員上門服務幫助;黨員家庭經濟困難,黨組織要上門服務慰問,並通過困難補助或元旦、春節期間送温暖等方式給予補助。

五、落實領導責任制

把關心服務黨員的工作作為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的重要內容,擺上局黨總支委員會的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各支部應建立定期看望關心服務黨員制度,抓好關心服務黨員的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

六、堅持黨員權利保障制度

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要求,堅持黨員權利和義務相統一,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建議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權利,增強黨員的歸屬感、光榮感和使命感。

*****黨總支委員會黨員聯繫羣眾和服務羣眾制度

一、聯繫服務羣眾的內容

(一)積極宣傳並帶領羣眾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維護羣眾的正當權益;

(二)妥善處理羣眾中的矛盾,做好羣眾的思想疏導工作,搞好同志間的團結;

(三)經常聽取並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羣眾對黨組織和黨員的意見和建議;

(四)引導羣眾樹立主人翁思想,幫助羣眾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正確處理好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五)關心和改善人民羣眾生活,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量幫助羣眾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二、聯繫羣眾的範圍:

(一)入黨積極分子。主要是幫助他們提高對黨的認識,考察對黨的方針政策的理解和執行情況;

(二)單位困難職工。主要是關心瞭解他們的工作和生活,聽取意見建議,開展幫扶活動。

(三)扶貧聯繫點的困難羣眾。主要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三、聯繫羣眾的途徑

(一)黨總支委員會部每年召開一次羣眾座談會,聽取羣眾對黨支部、黨員幹部和普通黨員的工作情況評價,對交通工作的意見、建議和訴求;

(二)黨員領導幹部應堅持經常深入基層服務聯繫羣眾,密切黨羣、幹羣關係,及時幫助羣眾解決實際困難;

(三)黨員按組織部門的要求做好聯繫户的幫扶工作,及時瞭解羣眾的意見和訴求,關心並儘可能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逢重大節日和重大情況,要有組織地進行送温暖、慰問活動。

*****黨總支委員會黨務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一、為充分發揮全體黨員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強機關黨的建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推動黨務政務工作再上新台階,結合單位實際制訂本制度。

二、下列事項,列為黨務政務公開內容

(一)機關黨建工作目標及考核考評情況;

(二)對黨員的考核考評情況,後備幹部推薦情況;

(三)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對象、發展情況;預備黨員培養、發展、接收、轉正情況;

(四)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受到表彰、獎勵、記功及通報批評、處分或處理情況;

(五)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廉潔自律情況:

(六)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受到投訴舉報情況;

(七)幹部人事制度執行情況。

(八)黨費收繳及變動情況;

(九) 其他需要公開的事項。

三、黨的祕密事項,或者有關事項尚處在黨的祕密階段,不列入黨務公開內容。

四、黨務政務公開,採用黨務政務公開欄發佈、會議通報等形式,必要時,有關事項公開前應當先行公示,充分聽取黨員及黨外羣眾的意見。

五、黨務政務公開,可以區分不同情況,採用年度公開、半年公開、季度公開、月公開的方式。必要時,可以隨時公開。

六、 黨務政務公開時間一般不少於一週,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七天。

七、有關事項公開前,應當報經書記審核,重要事項還應報經總支委員會審核批准和局黨組同意。

八、黨的祕密事項,應當嚴格執行保密規定。

九、黨務政務公開的內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規定的公民個人名譽權、人格權和隱私權。

十、機關各支部應當主動徵求、認真聽取、積極採納黨員和黨外羣眾及有關方面對黨務工作提出的意見。

十一、黨員及黨外羣眾對黨務工作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應虛心接受,及時整改。

*****黨總支委員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

一、為貫徹中央精神,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以黨風建設促進本單位政風、行風建設,進一步倡導誠信意識、廉潔意識和責任意識,特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二、總支書記、委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到堅持原則,敢抓敢管,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各項措施和任務的貫徹落實。

三、抓好黨風廉政教育,經常對黨員進行理想信念、黨風黨紀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強反腐倡廉的自覺性。

四、嚴格遵守黨的規章制度,嚴守黨的紀律,不泄露黨的祕密,不牟取私利,不鋪張浪費,不參與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維護黨的形象。

五、協助上級紀檢部門做好本單位信訪件的調查工作,及時反映熱點、難點問題,做好協調、疏導工作。

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檢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單位廉政建設情況,總結經驗,及時發現和解決廉政建設方面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黨總支委員會黨內監督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切實履行交通運輸局黨組織的監督職能,保持黨的先進性,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黨組織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監督的主要內容:

(一)能否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

(二)能否按時參加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

(三)能否貫徹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議事與決策規則,做到決策科學、民主。

(四)能否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五)能否盡職盡責,努力工作,密切聯繫羣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羣眾最根本利益,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六)能否執行黨和國家幹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

(七)能否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做到廉潔自律,模範遵紀守法,嚴格按照制度辦事,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八)能否堅持原則,敢於同各種錯誤傾向和違紀違法行為作鬥爭。

二、黨內監督的主要形式:

(一)黨組織的監督,即黨的上下級組織之間互相監督和黨組織對黨員的監督。

(二)黨員之間的互相監督,即黨員之間、黨員領導幹部之間、黨員與黨員領導幹部之間的監督。

(三)紀律檢查委員所實行的監督。

三、黨組織實施監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檢查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能否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能否如實彙報自己的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等情況,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二)督促定期開展好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

(三)建立健全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工作報告制度和談話誡勉制度。機關黨支部應及時瞭解和掌握機關黨員以及領導幹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和廉政建設情況,機關黨組織要將瞭解和掌握的情況如實向上級黨組織反映,遇有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對於羣眾意見較大、有發生違紀苗頭的黨員幹部,支部主要負責同志應會同其分管領導對其進行批評幫助,提出告誡。

(四)做好羣眾來信來訪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查處違法違紀案件。黨組織接到對黨員幹部的檢舉和控告,有權進行初核,並報告上級紀檢部門。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切實保障黨員行使監督的民主權利,嚴肅處理阻礙黨員正常行使監督權利和打擊報復的行為。

四、監督保障

黨組織應按照本制度規定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發揮監督作用。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應當正確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督。對違反本制度的,視情節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黨總支委員會述職述廉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等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職述廉的對象。領導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要報告本人工作及廉潔從政情況,主要負責人還要報告領導班子的廉潔從政情況。

二、述職述廉的內容。

(一)政治理論學習情況;

(二)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的情況。

(三)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實行科學的議事和決策機制的情況;

(四)遵守憲法、法律、堅持依法執政的情況;

(五)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情況;

(六)密切聯繫羣眾,為職工羣眾辦實事、辦好事的情況

(七)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黨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情況;

(八)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的情況;

(九)在黨風廉政工作方面採取的辦法、措施、制度建設及收到的效果;

(十)存在的問題、整改措施及今後的努力方向。

三、述職述廉的方法步驟

(一)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要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交談、發放徵求意見表等多種形式,在本單位內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為述職述廉做好準備。

(二)撰寫述職述廉報告。在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班子成員要實事求是地撰寫述職述廉報告。

(三)進行述職述廉。述職述廉一般每年一次,於每年年末在全體幹部職工大會上進行,並邀請上級紀檢、組織、工會部門有關人員參加。述職述廉後,組織幹部職工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述職述廉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結果裝入本人廉政檔案,作為領導幹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評定和評先評優、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四)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述職述廉報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於述職述廉後15天內,按照幹部管轄權限報組織部門。

*****黨總支委員會誡勉談話制度

一、為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能,強化對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促進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遏制和防範違紀現象的發生,根據上級文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談話誡勉的對象:信訪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輕微違紀行為,一般不需給予紀律處分的黨員幹部。

三、談話誡勉適用於以下幾種事項:

(一)信訪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問題,經核查後結果需要與被舉報人見面的;

(二)信訪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見相對集中的問題,需要與被舉報人核實並督促糾正的;

(三)黨員幹部存在可能釀成嚴重違紀的苗頭性問題,需要進行教育幫助並引以為戒的;

(四)其他需要實施談話誡勉的事項。

四、談話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談話人向被談話人介紹反映的問題,提出談話的有關要求;

(二)被談話人就反映的問題作出解釋、説明或者檢討,並提供有關材料;

(三)談話人根據被談話人的陳述和掌握的情況,對被談話人提出要求;

(四)被談話人對接受談話誡勉以及對談話人所提要求表明態度。

五、談話人應當認真聽取被談話人的陳述,對被談話人提出的正當要求和正確意見,應當予以採納;處理談話結果要堅持實事求是、不徇私情、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不得向被談話人泄露信訪舉報人的姓名、身份及舉報材料等有關情況。

六、被談話人接到談話誡免通知後應當自覺接受談話,不得藉故推諉、拖延;要實事求是地回答談話人提出的問題並提供有關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隱瞞事實;不得事後追查或者打擊報復談話人、信訪舉報人等;否則要承擔相應的紀律責任。

七、談話人應當書面記錄談話情況或者要求被談話人上交書面情況報告,談話記錄或者情況報告及相關材料存入班子成員的廉政檔案。

八、經談話後認定被談話人確有輕微違紀行為的應當對被談話人進行批評教育、要求限期糾正並書面報告糾錯情況;對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風或者苗頭性問題的,應當進行告誡,要求被談話人防微杜漸;所反映的問題不實的,應當給予解釋和説明,如對被談話人造成不良影響,應適當場合予以澄清。

九、談話中發現被談話人存在嚴重錯誤,需要進一步查實並追究紀律責任,或者被談話人堅持錯誤,拒絕接受批評教育的,談話人應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研究處理。

十、談話人認為確有必要,可通知被談話人在接受談話後一定時期內在所在單位的有關會議上將談話情況予以通報,對所涉及的問題進行解釋、説明、檢討或者澄清。如有必要,也可就被談話人的有關問題在一定範圍內進行解釋、説明、澄清或者進行批評、教育。

*****“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交通系統領導班子建設,落實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有效的保障與監督體系,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不斷提高依法決策、科學決策、集體決策水平,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三重一大”事項是指: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獎懲、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

第三條 實施“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必須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為目的,以落實黨的民主集中制為原則,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完善機制,推動落實。

第四條 主要領導是領導班子實施“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第一責任人,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班子成員對分管工作負有向主要領導建議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的重要領導責任;分管紀檢監察工作領導負有實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監督、協調責任。

第五條 主要領導依據本規定針對具體事項,決定集體研究決策方案(包括範圍、形式、內容、時機和擴大人員),並分別主持召開黨組會、班子會等會議,按要求把握好集體決策的程序。

第二章 範圍和內容

第六條 “重大決策”包括: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和部署;機關自身建設規劃和部署;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部署;機關重大活動;突發事件的決策和處理。

第七條 “重要幹部任免獎懲”包括:副科級以上職務(含非領導職務)任免,獎勵或處分決定。對幹部任免中的選拔、推薦、考察、醖釀和決定等各環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重大事項安排”具體範圍和內容包括:年度工作計劃、總結;重要工作部署;黨務、政務公開工作;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應該集體研究的其它事項。

第九條 “大額度資金使用” 的範圍:是指用於工程項目、設施維修、物資採購等資金支付。

第三章 決策形式和程序

第十條 “三重一大” 集體決策制度,主要通過黨組會、班子會和全體幹部職工大會等形式進行。

第十一條 “重大決策” 集體研究的程序是:

1.相關股室提出重大決策的初步方案,分管領導審核把關,向主要領導彙報,並提出集體研究建議。

2.主要領導確定集體研究的基本方案。

3.召開黨組會或班子會,初步形成統一意見,確定徵求意見範圍和政務公開方式。

4.徵求意見,並做好意見彙總、反饋。

5.召開黨組會或班子會進行集體研究,按照民主集中制做出決定。

6.由相關股室形成會議紀要,以便監督實施和檢查。

第十二條 “重要幹部任免獎懲” 集體決策的程序是:

幹部獎懲:根據獎勵標準或處罰規定,召開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第十三條 “重要事項安排” 集體決策的程序是:

1.相關股室做好調查研究提出重要事項的初步意見、方案,分管領導做好審核把關。

2.分管領導在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向主要領導彙報並提出集體研究建議。

3.召開黨組會或班子會,聽取分管領導或有關股室工作彙報,集體研究形成共識,進行決策。

4.對納入政務公開內容的事項,選擇適當的形式和時機進行公開。

5.由相關股室形成會議紀要,以便監督實施和檢查。

第十四條 “大額度資金使用” 集體決策的程序是:

1.相關股室申報大額度資金使用方案和預算,由辦公室初審,分管領導把關,主要領導審核。

2.資金使用方案報黨組會或班子會討論,初步形成統一意見,必要時進行項目可行性論證,並通過適當形式徵求意見。

第四章 責任考核與追究

第十五條 實施“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事關重大,納入領導班子作風建設和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適用並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及追究辦法。

第十六條 責任追究包括批評教育、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三種形式。責任追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及有關程序辦理。對於不重視、不認真履行此項制度的幹部,進行誡勉談話批評教育;對屢犯不改、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拒不執行或擅自更改集體研究、集體決策制度,或個人獨斷專行、少數人決定“三重一大”問題,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條例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

第十七條 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直接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直接領導責任,是指在其職責範圍內,對直接分管的工作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負有直接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是指在其職責範圍內,對應管的工作或者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黨總支任期目標制度

一、強化教育,加強黨的思想建設

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將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首位,致力於加強基層黨組織的思想建設,以先進的政治理論武裝黨員幹部頭腦,努力提高全體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為完成好各項工作提供思想保證。

1、切實抓好黨員幹部政治理論學習。深入開展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系統性學習,閲讀相關文章,撰寫心得體會,使全體黨員幹部對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有更為全面深刻的認識,進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質。

2、強化主題教育活動,提升思想道德素質。重點開展思想道德教育,並結合單位工作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教育活動。全面提高黨員幹部的思想意識和道德水準,進一步樹立大局意識、誠信意識、清廉意識、責任意識,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樹立良好形象。

3、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和幹部職工的思想實際,開展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幹部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夯實基礎,加強黨的組織建設

要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切實做好組織發展工作,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

1、提高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做到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團結協調,堅強有力。

2、堅持“三會一課”,搞好基礎建設。堅持每月一次支委會、每季一次黨員大會,每半年一次黨課,正常有序地過好組織生活。在保證“三會一課”質量的前提下,力求在形式上有所創新,通過電化教育、舉辦講座、研討交流等方式,組織有新意、有實效的活動,不斷加強和改進黨的工作。

3、認真做好黨員發展工作,認真落實黨員聯繫人制度,嚴把質量關。同時做好發展新黨員工作。

4、認真開好黨員民主生活會和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認真做好每年兩次黨員民主生活會和每年一度的年終黨員評議工作,着重從思想作風、組織紀律、勤政廉政、工作績效等方面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既看到自己取得的成績,又找出自己存在的不足,以達到總結經驗、弘揚先進的目的。

5、及時做好黨費收繳工作。每個黨員按月主動交納,支部按季上交到黨羣系統黨委。

6、加強對羣團工作的領導和支持。由一名支委具體分工負責,充分發揮羣團組織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三、創新載體,加強黨的作風建設

作風建設要堅持各項制度,深入開展系列教育活動,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有效促進機關作風的明顯好轉。

1、開展黨風黨紀教育,不斷加強廉政建設。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每年一次述廉評廉,努力做到無違紀黨員、無違紀案件。通過一系列教育,使大家進一步懂得新形勢下繼續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和艱苦奮鬥的作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進一步提高道德素養。

2、繼續深入開展文明機關創建活動。創建活動圍繞鞏固成果、拓展內涵、優化服務、實現創建工作提檔升位的目標展開,努力提高機關效率和整體形象。

3、加強隊伍建設,提升隊伍素質。以基層組織建設為主線,不斷推進基層工作的規範化、標準化、科學化建設,堅持科學、民主、公開決策,全面實施政務公開和黨務公開。動員機關幹部積極參加獻愛心活動,大力弘揚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增強黨員無私奉獻精神。

四、其它工作

1、進一步完善黨建工作台帳,及時做好文件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2、及時準確向上級黨委報送有關報表、報告和資料。

3、完成上級黨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黨總支學習考核制度

一、學習組織

1、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由黨組全體成員組成,由黨組書記任組長。

2、中心組組長負責審定學習計劃,召集主持學習活動,檢查和督促各成員的學習情況。支部書記負責起草學習計劃,及時組織有關學習材料,做好輔導講座、宣傳報道、學習記錄等相關工作。

二、學習制度

1、事先通知制度。中心組每次集中學習,由辦公室提前在局工作羣通知,明確學習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使成員早作準備,保證集中學習的質量和效果。

2、學習日製度。中心組學習每月集中學習至少一次。

3、學習考勤制度。中心組每次集中學習除因公外出等特殊情況外,不得無故缺席。

4、集中研討交流制度。圍繞本地區、本部門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有計劃、有重點地確定一些調研課題,按照中心組成員的工作分工,下達調研題目。

三、學習計劃

1、經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按照中央和省、州委、縣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訂年度學習計劃,學習計劃包括目的要求、學習專題、學習步驟和組織領導等。

2、根據年度學習計劃和上級規定的學習內容,制定中心組學習的季、月等階段性計劃。

四、學習記錄

辦公室人員負責做好中心組每次集中學習的記錄。

五、學習考核

1.堅持學習考勤制度,集中學習時由本人簽到,因故不能學習時,由本人向局黨組書記、局長請假,缺課時補課,每半年對考情情況通報一次。

2.嚴格檢查學習筆記。機關黨組不定期抽查黨員學習筆記。集中學和自學時都要嚴格做好學習筆記,每半年由辦公室收齊各成員筆記,交黨組書記檢查並通報一次學習筆記情況。

3.各黨員自覺接受檢查,個人學習情況和成效作為民主評議的重要內容。

*****廉政談話制度

實行廉政談話制度,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對黨員幹部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的重要措施。為貫徹落實縣委、縣紀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加強教育、監督、制度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結合交通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廉政談話的指導思想 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從嚴治黨的方針,切實做到事前提醒,完善防控,防微杜漸,注重保護,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腐敗問題的發生,不斷增強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意識,促進黨員幹部廉潔從業。

第二條 廉政談話的原則 廉政談話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坦誠相待的原則,採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進行。

第三條 廉政談話的形式 廉政談話主要分為黨風廉政例行談話、黨員幹部提任廉政談話、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和自下而上的主動約談等五種形式。

第四條 廉政談話的組織領導 在局班子統一領導下,局長對廉政談話工作負總責,辦公室具體負責廉政談話的組織協調和實施。

第五條 黨風廉政例行談話的對象和內容

(一)談話對象:局領導班子成員、股所級負責人及其他需要談話人員。

(二)談話內容:

1、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負責本職工作範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的情況;

2、執行民主集中制,執行有關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接受黨內外監督的情況;

3、在廉政風險防控的重點節點和關鍵環節階段,重點工作推進和廉政風險防控實施情況;

4、對典型案例、網絡反映、社情民意、人民來信(無法核實或初核不構成紀律處分的)進行引導分析,開展警示教育;

5、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6、其他需要互相溝通的情況。

第六條 黨員幹部提拔廉政談話的對象和內容

(一)談話對象:新提拔和交流輪崗的幹部。

(二)談話內容:

1、進行理想信念和黨的宗旨教育。要求新任職的黨員幹部必須堅持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心,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增強公僕意識,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要求自己。

2、進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要求新任職的黨員幹部必須增強組織觀念、政策觀念和大局觀念,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防止任何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保證權力的正確行使;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問題,須嚴格按照規定和程序辦理,經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個人或少數人決定。

3、進行遵紀守法的教育。要求新任職的黨員幹部必須增強法制觀念和自律意識,認真學習並嚴格執行《廉政準則》等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一系列黨員幹部廉潔從政的制度規定,防止違紀違法問題的發生。

4、嚴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明確黨員幹部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任務。

5、針對談話對象的具體情況,指出存在的缺點和差距,提出今後努力的方向和要求。

6、新任職的黨員幹部如有需要向組織上説明的問題,應實事求是地講清楚。

第七條 提醒談話的對象和內容

(一)談話對象:局領導班子及交通系統全體幹部職工。

(二)談話內容:

根據羣眾的反映,調查瞭解有關情況,要求談話對象作出實事求是的説明,提醒談話對象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自重、自警、白省、自勵;針對反映屬實的問題,引導其提高認識,分析原因,開展批評教育,督促自查自糾。

第八條 誡勉談話的對象和內容

(一)談話對象:局領導班子及交通系統全體幹部職工,幹部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案件調查、信訪初查、效能監察、糾風工作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經濟責任審計等各項工作中發現有輕微違紀行為,尚不構成紀律處分的。

2、在幹部考核中,個人廉潔從政狀況民主測評羣眾滿意率比較低的。

3、影響本部門、單位內部團結和正常工作的。

4、本部門、單位管理混亂、違紀行為多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突出、普遍性問題的。

第十條 談話的組織實施

談話承辦部門及人員,應根據談話類型的選擇及談話對象的不同,對平時掌握的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研究,圍繞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保證廉潔從業,宣傳黨紀條規,有針對性地提出廉潔自律等方面要求,提出談話意見並送主談人審定,重要談話應由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參加談話的其他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可依據談話方式及主談人身份確定。談話前辦公室應將談話的主題、時間、地點、主談人及有關要求通知談話對象。進行談話時,可要求談話對象如實彙報思想和工作情況,以及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執行情況;允許談話對象就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提出不同意見。談話結束後,談話對象對要求整改的問題,要制定措施及時整改,必要時應按主談人要求寫出書面整改報告或情況説明,報送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 談話的要求

(一)談話要嚴格掌握政策,對不宜向談話人透露的有關問題要嚴格保密;違反談話紀律造成嚴重後果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二)廉政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的主談方應有兩人以上參加。談話一般應有詳細的記錄,經談話人員簽字後,與談話對象書面説明、談話記錄等有關材料一併存入談話對象個人廉政檔案。凡本人違反紀律,不能履行職責,或在其職責範圍內發生了違紀問題,經過誡勉談話二次以上,仍無明顯效果者,應按照幹部管理的有關規定,給予或建議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

(三)對自下而上主動約談的一般職工,各級領導要主動安排時間,認真接待,虛心聽取意見建議,不得拖延推諉。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民主集中制制度

為了加強民主作風建設,實行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加強團結,集思廣益,充分調動和發揮班子成員的積極性,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共中央《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

二、必須充分發揚民主,發揮黨組織和黨員以及機關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杜絕“一言堂”,用集體智慧解決局機關重大問題。全體幹部職工必須嚴格執行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原則,自覺維護集體領導,統一認識,統一步調。

三、支部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支委會作出的決定,每個委員都必須堅決執行,認真組織落實,任何委員和個人無權改變支委會的集體決定。在重大問題的決策上,更應注意依靠集體智慧和經驗,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實施正確的集中,決不能搞個人説了算。

四、加強組織性,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

五、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諒解,經常通氣交心,溝通思想,統一認識,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在堅持黨性原則的基礎上,堅持真理,修正錯誤,不斷增強班子團結。

六、通過上述方式達到既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紀律又有自由,既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黨員活動日製度

一、目的意義

黨員固定活動日是新形勢下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創新實踐,是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的重要渠道,是黨組織聯繫服務羣眾、團結凝聚羣眾的橋樑紐帶。通過建立黨員固定活動日製度,從嚴格管理黨員、嚴肅組織生活、促進作用發揮入手,進一步增強“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制度的執行力,增強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政治責任感,提升黨員意識,發揮黨員作用,使從嚴治黨從黨的基層組織生活嚴起,推動每個基層黨組織都成為堅強的戰鬥堡壘。

二、組織形式

1.活動時間。黨員固定活動日每月一次,時間為每月第個一週的星期四,每次活動時間不得少於半天。活動時間原則上不得調整。

2.參加對象。原則上全體黨員都要參加。年老體弱、卧病在牀的黨員,經本人申請、所屬黨支部審核、黨組同意,經公示後可以不參加有關活動。黨組織要確定專人對這部分黨員進行聯繫,傳達活動的內容和精神,以適當形式安排好這部分黨員的組織生活。流入黨員經本人申請,所屬黨組織同意後可參加有關活動。同時,根據不同的活動主題,視情況可吸收黨員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團員青年、羣眾代表等參加。

3.活動方式。黨員固定活動日開展活動一般以黨員所屬黨支部或黨小組為單位進行組織,也可以黨組或總支為單位組織。流動黨員通過QQ羣、微信羣、短信等平台開展活動。

三、活動內容

黨員固定活動日的活動內容以每月一主題的形式統一組織實施,增強活動聯動效應。活動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1.黨員學習教育日。開展學習教育,結合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等,組織黨員學習政治理論、政策法規、上級精神、習總書記系列講話、實用技術等,不斷提高黨員黨性修養、理論水平和能力素質。

2.黨員走訪聯繫日。開展志願服務,用好走村訪户、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等載體,組織黨員開展結對空巢老人、看望留守兒童、幫扶困難羣眾、黨員進社區等活動,廣泛開展各類黨員志願服務,不斷密切黨羣關係,幫助羣眾解決實際困難。

3.基層民主議事日。通報重大事項,聽取黨員意見。結合黨務公開、局務公開,及時向黨員通報上級黨委安排部署、本級黨組織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黨員和羣眾關心關注的重大事項等。就本單位和黨組織的重點工作、重大事項、重要決議等聽取黨員意見,徵求黨員建議,邀請黨員監督。

4.為民服務奉獻日。開展先鋒行動,服務中心、推動工作,組織黨員圍繞紅旗黨支部創建、黨員示範崗、五城同創、機關黨員進社區、精準扶貧等內容開展志願服務,帶頭創先爭優、履職踐諾,不斷髮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展現黨員良好形象。

5.黨內民主評議日。召開組織生活會,組織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民主評議黨員和黨支部等活動,並於年底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對黨員年度參加活動情況進行通報。

6.其他主題日。貫徹上級黨委部署、迴應黨員羣眾期盼,結合實際開展的其他黨組織活動。

四、活動要求

1.明確領導責任。黨員固定活動日在局黨委的領導下進行,各支部要以黨員固定活動日為載體,統籌“三會一課”、志願服務、發展黨員等工作,積極參加活動日的活動。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參加組織生活,帶頭推動主題活動,帶頭聯繫服務羣眾,以實際行動引領廣大黨員參加黨員固定活動日活動。

2.落實工作保障。各級黨組織根據各支部實際情況,可從黨建經費中列支一定經費,用於支部黨員活動日正常開支,確保黨員活動正常開展。各黨支部要搭建活動載體,充分發揮黨員活動室、圖書室等辦公活動場所作用,有效創新組織模式,靈活開展各類活動。

3.嚴明活動紀律。黨員固定活動日一般要求在本支部開展各類活動,嚴禁以黨員固定活動日為名組織黨員外出旅遊,嚴禁以黨員固定活動日為名給黨員發放各種補貼。黨員無特殊情況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不參加活動;因事因病不能參加的,必須經黨支部批准。各黨組織每次開展活動的黨員到會率不得低於應參加黨員總數的80%。

4.嚴格考核運用。局黨委將加強“黨員固定活動日”的日常管理和督查指導,對各支部每月活動安排、活動開展、結果運用等情況進行檢查指導,黨員固定活動日、“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的情況,作為年底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的重要內容。各支部黨員參加固定活動日、過組織生活、發揮作用等情況要專人負責記錄《基層黨建工作台賬》,做好痕跡管理,要有記錄、圖片、報道等存檔資料,作為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民主評議黨員、不合格黨員處置的重要依據,確保黨員固定活動日製度執行到人到事,確保黨員固定活動日製度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黨建帶羣建制度

(一)黨組織要豎持黨的領導,把掘豎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自覺以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指導羣團的建設。

(二)黨組織對羣團幹部的引導,要做到“六帶”

即從思想上帶、從組織上帶、從班子上帶、從隊伍上帶、從作風上帶、從工作上帶。從而在加強黨建過程中直接帶領和推動羣團幹部的建設。

(三)黨組織要把握羣團幹部的政治方向,保證羣團幹部能夠堅定不移的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感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黨組織要在加強黨的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同時,加強羣團幹部隊伍建設,注重引導羣團幹部向黨組織靠攏,每年至少專門本支部工會會員、共青團員、婦女幹部集中活動一次,提高黨組織的凝聚力。

(五)高度重視並認真貫徹執行好羣團組織“推優”|積結工作,完善“推優”制度,規範“推優”程序。

(六)黨組織要在加強自身作風建設的同時認真抓好羣圓的作風建設,教育羣團幹部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

(七)黨組織要在切實抓好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政治作用的同時,認真指導團組織國繞黨政工作大局開展各副值體

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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