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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精選20篇)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精選20篇)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1

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公司發展的基礎工作,在以後的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確保安全效益的豐收。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精選20篇)

1、礦山配備專職安全員對各部門進行安全巡查工作,在檢查中必須嚴厲查處崗位違章、違法、違規行為,保持機組連續穩定可靠,安全運行。

2、在安全生產的同時,要注意加大經濟效益的同步增長,必須達到計劃要求。

3、安全巡查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不能處理的報礦山領導處理,或發現情況不及時彙報處理的,將追究安全員責任。

4、礦山鼓勵員工技術創新,實行工作考核制,對員工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者進行懲罰,對積極表現者進行獎勵。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2

為確保學生能在校內安全愉快地學習、生活,杜絕一切可能發生的學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學校安全巡視值日製度,學校安全巡查制度。

1、值日教師早晨6:30分到校做好上課前學生的安全工作,禁止學生隨意走出校門,嚴禁學生在校園內騎自行車,並巡視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學校安全巡查制度》。對學生有不安全行為給予制止,禁止學生做危險遊戲,嚴禁手持器械活動(特別是刀具利器、棍棒之類物品)、嚴禁追跑打鬧。

2、中午,下午放學做好靜校工作。並與值日學生在校門口做好相應疏導管理工作。

3、按學校要求做好學校大門的開鎖與上鎖。非本校人員未經學校領導批准後一律不得入內。

4、當日值班教師負責好“一日文明檢查”活動。

5、值日領導安排好課間巡視範圍(a、學校操場。b、校園內)。

6、對校舍及操場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報告學校領導,並做好其他安全預防(如警示學生遠離有危險的活動範圍)。

7、向值日領導及時報告安全隱患,並積極協助消除隱患,做好各項巡查記錄。

8、值日結束後由帶班領導簽字並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9、值日領導、值日教師承擔因失職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3

社區安全檢查制度

一、消防安全檢查務必堅持上下結合、自查與抽查、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原則,防止圖形式,走過場。

二、日常的消防安全檢查由社區居委會安全管理員負責,並要有檢查記錄。

三、社區居委會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務必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

四、國家規定的節日放假前,要組織進行安全大檢查,個性是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存在隱患未整改的部位、特種設備要加強監督,落實防範措施。

五、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及時督促排除隱患;對一時不能整改到位的,落實職責人,明確整改時限;需要協調處理的及時上報。

六、在檢查中,發現有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立即進行排除;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停止日常工作並向街道安委辦報告。

七、在安全檢查中查出的安全隱患,有關職責人要按整改要求抓緊整改;凡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導致發生事故造成損失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4

1 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法制教育

通過學習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從而達到強化強化員工安全意識的目的

(2)安全知識技能教育

以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為目標,內容包括消防安全、電氣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發生是主要內容。

2 安全教育的方法

(1)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通過牆報、標語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2)組織安全活動

通過組織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月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地安全生產氛圍。

(3)安全培訓

公司主要通過在會議上講授安全技術與管理知識,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產現場具體示範操作要求等途徑,使員工較系統的掌握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實際操作能力。

3 安全教育的具體形式

3.1 新員工入廠三級教育

新加入公司員工安全教育實行三級教育。即新加入公司人員均須經過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新員工初次培訓學時必須達到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安全部主管負責建立新員工個人安全教育檔案。

3.1.1公司級教育,由培訓部主任組織,側重法制教育,以增強員工遵守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學時不得少於42學時,教育內容包括:

(1)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3.1.2車間級教育,由車間主任實施,側重車間的生產製度、生產流程、安全防範知識,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時間必須達到20學時,教育內容包括:

(1) 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3.1.3 班組級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側重與各個崗位具體相關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職責,培訓時間必須達到10學時。教育內容包括: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衞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3.2變換工種或離崗後復工的安全教育

公司內調動(包括車間內調動)及脱崗一個月以上的員工,必須對其再進行車間/部門或班組安全教育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方準上崗作業。

3.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對於公司生產部門從事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公司給予資格管理。特種作業人員要經過教育培訓具備安全操作技能,能從事某項生產活動的條件,持有政府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操作資格證書。

3.4企業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負責人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決策者、組織者,也是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人。企業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工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培訓內容如下: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衞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3.5 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進入企業參觀、學習的人員,由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並指派專人負責帶隊。參觀學習人數不宜過多。職能人員參加勞動也應經過接受單位相應的安全教育。

各級領導和各部門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堅持安全管理“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者、嚴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汲取教訓。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5

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學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社會的穩定,關係到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關係到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激勵我校全體領導、教職工加強安全意識和責任感,人人都主動關心安全,個個都自覺重視安全,明確安全事故責任劃分,獎懲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學校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應將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計劃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中。

2、各部門、年級組、教研組負責人也是不同層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每學年與第一責任人簽訂一次“責任書”,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工作、活動過程中的監管,出現一般安全事故,相關責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出現重大事故或造成較大影響,實行一票否決,同時按有關規定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3、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範意識。要求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特別是對學生的上學、課間活動、集會、放學等提出具體的要求,並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管理。學校與班主任每學年簽訂一次“責任書”。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於管理,學生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將追究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的責任,其班級取消評比文明班、先進集體等資格,並與班主任學期考核獎掛鈎。

5、全體領導、教師都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義務和職責。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對照職責範圍,定時檢查及時處理事故的隱患,做到防患於未然。

6、凡學生攜帶對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彈弓、尖鋭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發生學生打架鬥毆現象,目擊領導、教職工(含聘用人員)有責任進行教育、制止。若目擊者不理不問,造成一定後果,經查實,相關目擊者師德考核分為零分,同時與其月獎、學期獎掛鈎。

7、凡出現存在對學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會造成羣體傷害事故,帶來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的的隱患,目擊者或知情者,應立即採取果斷措施,並按程序向上級報告,學校按可能發生的損失大小給予有功目擊人或知情者一定的經濟獎勵。

8、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教師教育學生方式簡單、粗暴而造成的事故,並釀成不良後果的,將追究相關教師的責任,取消其評比先進的資格,同時與其月獎、學期獎掛鈎。嚴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9、教職工(含聘用人員)在工作中要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果違規操作,擅自蠻幹,造成任何後果由本人負責,學校還要追究其賠償責任,並由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6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明確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和績效考核等環節的分工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二章 職責和分工

第三條 總經理職責:負責審核和批准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和實施計劃。

第四條 安全環保部職責:

(一)負責提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二)定期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

(三)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目標和實施計劃完成情況。

第五條 各單位職責:負責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制定本單位目標,並逐級進行分解,編制實施計劃,並監督落實。

第三章 管理及要求

第六條 安全環保部每年12月份制定下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提交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第七條 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應符合公司安全管理方針和實際,目標應體現持續改進的要求。

(一)在設定安全目標時,應考慮:

1.法規和其他要求;

2.上年度風險控制效果;

3.可選擇的安全技術方案;

4.財務、運行和生產要求;

5.同行業的安全管理指標;

6.歷年安全管理統計數據;

7.前一年度安全目標完成情況;

8.上級部門等相關方的意見。

(二)確定的安全目標應能夠:

1.更好地控制風險;

2.突出對事故和職業病的預防;

3.儘可能量化和可監測。

第八條 安全目標制定原則

(一)整合一致原則。公司安全目標是各單位分目標的依據,各單位的目標要服從公司總體目標。

(二)均衡協調原則。各單位制定的目標,要注意協調均衡,正確處理好主次目標之間的主從關係和各分目標之間任務、範圍、職責、權限關係以及各個目標實施進程上的同步關係,以保證總體目標的實現。

(三)分層負責原則。公司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對公司安全目標實現負責,同時對各單位的分目標提出要求,各單位的厂部長、科長、主任、班長對本單位的目標負責。

(四)可量化原則。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應符合公司安全管理方針和本單位實際情況,且目標必須可量化、追蹤、考核。

第九條 為確保目標的嚴肅性,原則上不得對已確定的目標進行調整,如確因法律法規、上級政府要求等因素造成目標不適宜,由安全環保部提出調整申請,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進行調整。

第十條 各分廠和職能部室應堅持“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對安全生產目標層層分解,要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分解到各部門、車間、科室、班組(工段)、員工;針對目標編制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層層落實,一級向一級負責,實現全員參與、全員管理和全過程管理。

(一)各分廠應結合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和本單位安全生產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並逐級進行分解,制定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各職能部室應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和本單位安全管理職責分解目標,制定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實施計劃的編制和修訂

(一)實施計劃是針對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途徑和方法,應明確實現的目標、工作內容、質量要求、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時限等;

(二)分級制定實施計劃時,上一級與下一級之間應相互銜接;

(三)若實施計劃頒佈後需調整或修改,由計劃編制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方可變更;

(四)公司和厂部安全生產目標和實施計劃應以文件的形式頒佈實施;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形式進行明確和細化;調整、修改記錄應形成文件並加以保存。

第十二條 目標的實施和考核

(一)各單位按照制定的目標和實施計劃,由單位第一負責人檢查督促本單位目標完成情況,各廠、部室、車間每月總結本單位目標完成情況,編制安全目標完成情況報告,根據安全經濟責任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考核,並在公司安全例會上進行通報。

(二)每季度安環部組織對各單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審和檢查,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意見,肯定成績,提出不足,並寫出書面評價意見,作為季度單位考核評價依據。

第十三條 安全環保部每年應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一次評估,並形成評估報告,報總經理;出現以下情形時應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實施計劃。

(一)發生安全事故或環境污染事故時;

(二)新增重大安全隱患;

(三)上級政府及相關方要求;

(四)其他需調整的原因。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7

學校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報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務必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2.進校後所帶箱包,要隨手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3.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4.帶來的現金、支票,應當日交清各項費用,餘款當即存入銀行,學生個人身上存放現金不得超過50元。

5.個人洗曬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強看管,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6.學生不提倡佩戴手飾、手機、尋呼機,已帶來的最好讓家長帶回去,不要放在身邊,防止丟失。

7.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8.新生不要隨便交朋友,個性是校外人員要謹慎相處,防止被騙被詐,外出活動不準進入任何公共娛樂場所。

9.注意妥善保存購飯菜專用卡,一旦丟失應及時到食堂微機房掛失,防止卡上錢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內外都務必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違章橫穿公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二)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後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樹木、球架,不準上房。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務必徵得家長同意。

10.做禮貌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羣眾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務必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三)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職責。

4.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職責。需要組織校外活動,務必按要求、按程序逐級申報取得批准,方可進行。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後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四)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潛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就應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剩餘的錢必須要加密碼存入銀行,存摺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幹後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尋呼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宿舍裏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6.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個人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得輕意告訴他人。

(五)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羣眾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務必自覺做好羣眾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狀況應及時報告,用心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並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裏。

6.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務必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六)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職責制,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羣眾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羣眾外出遊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衞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七)學生公寓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門衞人員務必嚴格執行學生會客登記制度。宿舍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批准,非本校學生和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2.白天學生上課期間,生活教師應對宿舍區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時報告公寓管理人員,也可直接報告保衞部門或總務處。

3.上課、上晚自修期間各房門應加鎖關掉,對學生曬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時拾回,並組織學生認領。

4.學生進入宿舍區,要嚴加看護,防止陌生人趁機混入;學生帶物出門,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之物要嚴加盤問。

5.嚴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嚴禁請學生代班。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8

公司每年初,將確定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和目標管理分解方案,另形成正式文件。同時統一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 1、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主要內容包括:傷亡事故控制指標;創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指標;遵紀守法違規行為控制指標;履行責任、落實制度、實現規範管理的達標指標等。 2、與機關部門簽定的管理目標責任書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落實程度指標;指導、監控本業務系統基層崗位人員貫徹執行公司制度的深度指標;按規範化的管理要求,年內本系統業務管理總體水平提升幅度指標等。

(二)每年初公司法人代表與、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公司處室、部門負責人簽定目標責任書;所屬項目部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與項目經理簽定,並報公司備案;新接工程開工前十日內簽定目標責任書籤定後統一由公司安全處建檔管理。

(三)考核工作由公司統一按排進行。 1、對“安全目標責任書”的考核,由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經理與公司工會主席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考核班子,按每年考核一次進行,上半年於7月上旬完成,下半年於12月下旬完成。考核方法是對照“安全目標責任書”彙報;對照公司制度查資料;對照行業規範標準查現場。在作出考核結論的同時,對發現的問題要下達整改通知書。考評結果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彙報,考評資料由公司安全處存檔。 2、對機關部門“管理目標責任書”的考核,由分管組織人事工作的公司領導與工會主席組織有關人員成立考核小組,每年考核一次於次年一月上旬完成,考核方法是對照責任書聽彙報,對照

制度要求查資料,依據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評價責任制履行狀況,而後形成書面考評情況報公司領導班子作出考核結論。 3、對機關職能人員的崗位責任制考核,由公司領導班子成員按分工的業務系統,分別對本系統各部門職能人員進行考核,考核方法是:組織本分管系統各部門的職能人員會議,聽取每個職能人員的書面工作總結報告,對存在問題進行點評,並將考評情況於次年元月上旬以書面報告機關考評組。機關考核資料由公司組織人事處存檔。

4、項目部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由組織考核。

(四)考核工作結束後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做出對考核結果的獎勵、表彰、處罰、處分意見,由公司領導班子做出對機關部門和職能人員的獎勵、表彰、處罰、處分意見。對項目部考核的結果自行實施獎懲。

(五)考核工作的具體方案由考評班子研究制定。

怎麼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及方法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製度獎懲是公司對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和職工所規定

的再他們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責的制度。

公司根據各個部門人員的不同職責範圍,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現已成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使責任職的落實,做到時時處處的安全生

產工作都有人切實負責,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

原則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制定。

二、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

三、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四、各部門、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落實到位,並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各部門,各類人員自籤

訂之日起,安全生產責任開始生效。

五、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公司經理負

責對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工程項目經理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項目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作業班組長考核;作業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工人進行考核。

六、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採用日常考核與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公司每季、

分公司每月、工程項目每週、班組每天進行。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七、每次考核結果作為公司評優、晉升、獎金評定、降級、處分等重

要參考依據。考核共分三個等級、即: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對於部門考核,部門內每次考核全部人員稱職,該部門為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稱職,70%人稱職該部門為基本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50%不稱職,該部門為不稱職。

八、 獎懲方法:

1、年度內每次考核都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

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等級的評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

並要求限期達到稱職。到起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罰款(部門領導罰款500元,部門內不稱職的人罰款300元)並提出警告處分。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領導,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後加倍罰款。

九、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

任和經濟處罰外,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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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9

1.目的

為了明確安全生產任務,將安全生產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和考核。

3.職責

3.1主要負責人

3.1.1負責組織制定和修改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3.1.2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目標,並對安全生產目標實施情況進行考核。

3.2安全科

3.2.1負責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相關職能部門,並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

3.2.2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及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的分發、宣傳、教育和培訓。

3.3相關職能部門

3.3.1負責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

3.3.2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及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的分發、宣傳、教育和培訓。

4.運作程序

4.1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

4.1.1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歷

年和上年安全生產執行情況制定。

4.1.2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應包括隱患排查治理、員工教育培訓、作業規範、事故傷害等指標。

4.1.3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不能高於行業和安監部門規定的目標指標,不能高於上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要體現持續改善的原則。

4.1.4依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評估考核的結果,主要負責人應在每年1月份組織安委會成員召開會議,重新修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4.1.5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由安全科加蓋印章,分發到每個職能部門。

4.1.6安全科應設計製作宣傳欄,在公司顯耀位置向公司員工宣傳公司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並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和“廠級”安全教育培訓時對全體員工進行培訓。

4.2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

4.2.1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制定/修訂後,安全主任負責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成安全指標,分配到各相應的職能部門,並形成文件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分發到相關職能部門。

4.2.2各部門經理應通過例會或“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向本部員工宣傳教育與本部門相關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

4.3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實施

4.3.1安全主任負責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連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一起,分發到相關職能部門。

4.3.2安全主任應依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評估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並形成文件印發和保存。

4.3.3各部門負責人通過例會或車間級安全培訓,向本部門員工宣傳教育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及其實施計劃。

4.3.4各部門負責人組織落實與本部門相關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

4.4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評審和考核

4.4.1安全科每月15日前統計和監測各職能部門上月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完成情況,並向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委員會彙報。

4.4.2若發現不符合情況時,要求相關部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以防目標和指標產生過度偏差。

4.4.3主要負責人在每季度安全生產專題會上,對上季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落實情況進行小結,及時指出存在的問題,採取相應的整改措施。

4.4.4主要負責人每年組織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行考核和評估,並將考核和評估的結果填入《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考核評估記錄》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辦法考核評估記錄》中,並按《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及考核辦法》執行獎罰措施。

4.4.5根據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行考核和評估的結果,若需要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調整或修改,由安全科分發到相關部門,並重新組織宣傳教育和培訓。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10

第一條 安全教育的分類

公司安全教育分為:入礦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三大類,而入礦前安全教育又分為:礦級安全教育、區隊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即“三級”教育。

第二條 安全教育職能與分工

1、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全公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教育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2)結合公司實際組織編寫安全教育學習材料和教材;

(3)負責入礦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全公司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5)佈置、督促、檢查各區隊(班組)安全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併為其提供安全教育資料;

(6)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工作經驗,辦好安全生產簡報,利用典型事故或事例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2、各生產區隊負責本區隊的安全教育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本區隊(班組)職工參加公司及有關業務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和安全技術培訓;

(2)負責對新調入本區隊的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3)負責組織區隊日常安全教育和班前班後作業安全教育;

(4)負責對技術工種的崗位培訓,對本區隊(班組)職工進行現場

管理和作業安全育;

(5)抓典型,建立安全獎懲制度,辦好本區隊宣傳報導。

3、各主管業務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和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教育,其職責是:

(1)做好本部門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

(2)負責本部門主管範圍內特殊工種和技術工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

(3)負責新調入本部門工作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4)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本部門人員按時參加公司或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學習的培訓。

第三條 三級安全教育分工與內容

1、三級安全教育由培訓部組織,安全部門進行教育,主要教育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法規和法令;

(2)公司生產特點及對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消防常識;

(4)公司內典型事故及吸取的教訓;

(5)結合生產特點進行鍼對性教育。

2、區隊(班組)級安全教育由本區隊(班組)領導或指定的專人負責,主要內容包括:

(1)本區隊(班組)情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區隊(班組)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及崗位操作規程;

(3)本區隊(班組)安全生產設施及其使用方法;

(4)結合本區隊(班組)生產、工作性質和實際進行鍼對性的安全教育。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安全員負責進行,主要內容是:

(1)本工種、本崗位工作性質、特點、工藝流程及應注意的事項;

(2)本工種、本崗位技術操作規程;

(3)本工種、本崗位所使用的設備、儀器、裝置等的性能特點,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與保管方法等;

(4)本工種、本崗位曾發生過的事故應吸取的教訓和預防措施等。

第四條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和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是:不分時間、不論場合、不拘形式、經常地、反覆地對職工進行廣泛、深入、系統的宣傳和教育。

2、日常安全教育的形式:

(1)進行安全教育利用每週一次的安全活動日;

(2)派班前上崗安全教育;

(3)利用各種會議、簡報、標語、圖片、廣播、錄像、畫廊、板報等宣傳工具進行安全教育;

(4)開展崗位練兵、安全技術表演、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技術講座、交流安全經驗等進行安全教育。

第五條 特種安全教育

1、對特殊工種應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培訓內容、時間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從普通崗位調到特殊工種崗位的人員,要按特殊工種的要求,經過專門培訓後持證上崗。

赤峯市建昌營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月1日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11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學校領導和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規定》和重慶市《安全生產責任制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我區教育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採取行政措施,對本學校實施安全監督管理,保障本學校師生生命和校舍資產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嚴格管理,加強安全檢查防範。

(三)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我防範能力。

(四)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防範安全事故工作會議,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召集有關責任人蔘加,分析、佈置、督促、檢查本學校防範安全事故工作。會議決定要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防範措施必須嚴格實施。

(五)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檢查學校安全情況,及時排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學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區教委和相關部門報告,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方案,並配合實施排危。

(六)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管理,特別要加強集會、外出社會實踐等大型活動安全和學校衞生、校舍、上下樓梯安全的管理,確保師生安全。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職責。

二、考核獎勵

1、學校對安全監督管理先進工作者應實行獎懲。

2、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後組織實施。

3、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並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對班主任實行月考核、月獎懲制度。

4、學校根據每月考核結果,給予有關人員一定金額獎勵。

5、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核,採用年終考評結算兑現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6、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三、責任追究

1.學校發生一般安全責任事故,由學校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向中心國小提交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包括依據規定對直接管理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追償經濟損失或其他相關處理意見。

2.學校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做出處理決定。

3.學校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檢察、安監等相關職能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並由相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做出處理決定。

4.凡發生各類安全事故未按有關規定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一經查處,加重處理。

四、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12

旅行社安全教育和防範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維護旅行社的正常經營秩序,保障旅遊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旅行社管理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廣東省旅遊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本旅行社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本制度用於本旅行社。

第三條 安全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沒有安全就沒有旅遊的指導思想,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第四條 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維護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

(二)保障旅遊者人身和財產安全;

(三)預防以旅行社名義進行違法活動;

(四)預防交通、食物中毒、刑事和治安案件等旅遊安全事故;

(五)及時處置突發事件。

第五條 應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度、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落實逐級崗位安全管理責任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組(接)團,誰負責”的原則。

第六條 接受旅遊及有行政管理部門,對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七條 總經理的安全管理職責

總經理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設立安全保衞專(兼)職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落實安全管理規定及獎懲制度;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技能;履行報告、處理本旅行社發生的安全事故的義務。

第八條 安全保衞專(兼)職人員安全職責

(一)負責本旅行社的日常安全工作及監督檢查工作,制定各種安全管理規章及應急預案,協助總經理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宣傳培訓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做好旅行社內保工作。

(二)接待、組織大型團隊、重點團隊時應安排專人隨團負責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問題,應當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或嚮導遊人員、領隊人員通報,並採取相應防範措施。

(三)建立安全工作檔案,及時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安全事

故情況,並接受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九條員工的安全職責

(一)導遊人員、領隊人員的安全職責:

樹立安全服務意識,維護國家、企業和旅遊者安全;掌握旅遊安全知識,熟知所帶團隊人員情況與接待計劃;履行告知、警示義務,對可能發生的旅遊安全事故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旅遊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處置並立即報告旅行社及當地相關部門。

(二)其他工作人員安全職責:

樹立“安全第一”的服務意識,遵守各項安全規定,發現安全問題及時履行報告義務,維護本單位內部環境的安全。

第十條 建立安全工作檔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規章,加強旅遊接待中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中外遊客遊覽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

第十一條 建立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制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應急預案,並進行演練。

第十二條 組織旅遊團隊和推薦旅遊線路,應當保證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符合保障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十三條 旅遊產品或旅遊線路的設計,應當充分考慮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避免可能影響安全的各種因素,防止可能對旅遊者造成的各種侵害,並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四條 為旅遊者安排的住宿、餐飲、娛樂及購物場所,應當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並以合同的形式明確相關方面的安全責任。

第十五條 銷售人員應當熟悉本社的旅遊產品,對具體行程中可能涉及到人身、財產安全的問題,應當向旅遊者作出真實的説明和明確的警示;履行向遊客告知購買旅遊意外保險的義務。

第十六條 組織旅遊者參加旅遊活動,應當要求旅遊者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和健康情況説明,瞭解旅遊者的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等,對無監護人隨行的未成年人或身體狀況不適合旅遊的遊客,要説服其不予隨團旅遊;召開出發前説明會,與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

第十七條 組織學生團參加旅遊活動,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配備全程陪同人員;召開由監護人一同參加的行前説明會,並告知應當遵守的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 組織老年人蔘加旅遊活動,應當配備具有各項基本信息的個人胸卡;按照相關規定配備全程陪同人員及醫護人員。

第十九條 組織公民外出旅遊,應當履行下列告知義務;

(一)旅遊目的地相關禁忌;

(二)旅遊目的地緊急救援方式和機構;

(三)旅遊目的地風土民情;

(四)其他有關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接待旅遊團隊,應當重點了解旅遊者的年齡、國籍、身體健康狀況、語言、全陪或者領隊人員的情況:在接待方案中,應當附有詳細、周密的安全防範措施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二十一條 進行登山、自駕車、狩獵、探險等特殊旅遊項目,應當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方案和相應的急救措施,且以書面形式明示旅遊者,並隨時提醒旅遊者注意安全,重要團隊需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 實行員工崗位安全責任制。員工每年要接受10小時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安全技能操作實踐;新招聘的員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第二十三條 聘用的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應當持有旅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跡書。

第二十四條 在引導旅遊者旅行、遊覽過程中,應當就可能發生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向旅遊者做出真實的説明和明確的警示,並按照有關規定採取防範措施。

第二十五條 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在服務過程中應當做到:

(一)嚴守國家機密,維護國家安全和民族尊嚴:

(二)熟知團隊情況與接待計劃;在接待遊客過程中,應當向遊客宣傳旅遊安全知識、注意事項和防範措施。對老齡和學生團隊,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隨時清點遊客人數,保障遊客的安全;

(三)在遊覽、購物、住宿及娛樂場所,提醒客人保管好自己的財物,防止被盜和發生意外事故;

(四)乘車時要提醒司機注意行車安全,途經危險路段要提醒旅遊者防止磕碰,到站下車要提醒旅遊者帶好貴重物品,停車時要提醒司機鎖好門窗;

(五)掌握旅遊者入住飯店的安全狀況,協助飯店對旅遊者介紹所住飯店的安全注意事項;

(六)不得組織、推薦旅遊者參與涉及色情、賭博、毒品內容的場所或其它危險性娛樂活動;

(七)旅遊者患病、死亡,要嚴格按規定程序處理並及時報告;

(八)發生突發事件要沉着冷靜,不得擅離職守;保護好旅遊者

與事故現場,履行報告職責。

第二十六條 行李安全管理應當做到:

(一)旅行社應配備道德品質好、工作責任心強的行李管理人員;

(二)完備行李交接手續,明確責任,防止旅遊者行李損壞或丟失;

(三)導遊人員接團後,要協助旅遊者查驗行李,發現破損、丟失,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繫,並妥善處理。

(四)辦理行李託運,應提醒旅遊者鎖好行李,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第二十七條 交通工具管理應當做到:

(一)租用的旅遊用車應當取得旅遊運營車輛資質,保險手續完備;

(二)自備的旅遊車輛應當經常進行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

(三)出車前,須對車輛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合格後方可上路行使;

(四)不得駕駛故障車輛及過期報廢車輛,不得疲勞駕駛,不得超載運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選擇安全可靠路線;

(五)緊急避險專用工具和急救藥箱必須放置在交通工具內明顯位置,且保證其合格有效。

第二十八 條經營場所要做好財務、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工作,配備必要的安全設備和設施,制定相應的財務、火災、刑事、治安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確保旅行社經營管理活動的正常進行。

第二十九條 發生旅遊安全事故,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應當按照旅遊安全事故的處理程序進行; 對於一般、較大、重大和外國人在華傷亡事故,嚴格執行有關旅遊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規定,履行報告程序。

第三十條 在發生旅遊安全事故後應當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做好現場保護工作;

(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傷員救護工作;

(三)通知被接待單位及家屬:

(四)協助公安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五)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六)屬於入境旅遊者的傷害事故,由公安外事部門通知有關國家駐華使館和相關單位;

(七)查找事故原因及責任人,汲取教訓,並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第三十一條 發生旅遊安全事故,本旅行社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及時履行報告義務:

(一)發生一般(III級)旅遊安全事故,應當在1小時內報告

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

(二)發生較大(II級)旅遊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報告市旅遊、公安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2小時後再次報告;

(三)發生重大(I級)旅遊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報告市旅遊、公安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視事故處理情況隨時續報。

第三十二條 事故處理結束後,應當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對突發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分析,對結果進行通報,以吸取教訓,並在3個工作日內寫出書面整改報告。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至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13

為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違反勞動紀律和違法失職行為,維護正常秩序和促進安全生產,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執行以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記功、授予獎品或獎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損失的。

2.愛護、節約國家財產有重大成績的。

3.同嚴重違法行為堅決鬥爭,有顯著成績的。

4.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對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能及時發現設備、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並及時報告,處置得當。

二、公司職工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經批評教育不思悔改的,應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處分或經濟制裁。情節嚴重的,應負刑事責任。

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定

1.對發生事故的處理

1.1輕傷事故。公司發生輕傷事故後,對發生事故的車間、罰款1000元,對班組長、責任人均罰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產的副總罰款500元。

1.2重傷事故。發生重傷事故,由集團安全法規部負責調查處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車間負責人罰款20__元,班組長罰款500元,同時按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

1.3工亡事故。發生工亡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與當地政府部門共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車間、隊負責人罰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組長罰款1000元。罰款交集團總部,情況惡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4重大設備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由技術中心寫出事故技術分析調查報告,安全保衞部依法追究責任。

造成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 10萬元以下的,視情節追究設備崗位主管人員及設備技術人員的責任,罰款1000元-10000元,寫出深刻檢查,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待崗、除名等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設備副總或工程師的責任。罰款1萬元-2萬元,主管設備的人員及技術人員罰款1000元-10000元,崗位巡檢工罰款500元,視情節再給予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追究企業領導班子的責任,同時領導班子(經營層)處罰5萬元-10萬元,主管設備的副總和工程師罰款5000元,主管設備的技術人員罰款20__元。視情節追究法律責任及行政處分。

1.5火災及被盜事故。對發生在企業內部的火災及被盜事故,由企業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協調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標準為一萬元以上的被盜和火災事故。發生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調查結果,視情節賠償經濟濟損失或承擔部分經濟損失,其它責任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實現安全生產的獎勵

2.1生產和輔助車間當月安全生產無人身事故和責任設備事故,可獲安全獎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獲獎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責任設備事故及工亡、重傷事故,分管經理和安全委員會成員年終可獲得1000元獎金。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建立安全生產獎懲長效工作機制,懲戒安全生產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最大限度防止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 》、《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的執行主體是鎮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三條 本制度的適用範圍為鎮黨委政府班子成員、各村委、各站所和企業。

第四條 安全生產獎勵每年一次。

一、獎勵

1、提出安全生產技術措施項目具有先進性、可靠性,為企業安全生產帶來顯著成效的;

2、積極主動排除險情,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

3、發生事故後能積極搶險救災、防止事故惡化、使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免受重大損失的;

4、對現場隱患整改力度大並取得積極成效的;

5、敢於制止違反安全法規,杜絕重大傷害或火災事故的。 以上獎勵項目由安全部門調查核實後專題報告總經理,予以通報表揚與獎勵。

6、發現並舉報重大安全隱患

二、處罰

1、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處罰1000元;

2、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包括不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造成傷亡事故的,處罰1000元;

3、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後果的,處罰5000元;

4、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工傷事故或較大經濟損失的,按其情節輕重處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罰款。

5、對違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外來承包工程單位及個人,按違反相關規定處罰。

三、獎懲款項的管理

1、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根據本規定中的有關條款,開出罰款通知單,由財務部門開具收據辦理罰款手續,罰款由財務部門設立安全獎勵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

2、本制度中規定的獎勵經費,其來源為單位設立的年度安全獎勵基金和由罰款專項資金組成。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15

1 目的

為確保從業人員上崗所必備的安全能力,確保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能滿足公司安全標準化體系運行的要求。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遼寧金地陽陶瓷有限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 職責

3.1 新員工入廠教育分工負責

1)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實施。

2)二級安全教育,由車間的安全員或車間經理負責實施。

3)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實施。

3.2 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委辦提出,各車間、部門組織實施。

3.3 特種作業教育,由安委辦負責跟進培訓及取證和日常檢查工作,杜絕無證上崗。 4 管理程序

4.1 入司安全教育

1)凡新招聘的員工、外單位和學校來公司培訓、實習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公司、車間或部門、班組)安全教育,新招聘員工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協調組織。

2)公司級(一級)安全教育內容為: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規定,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基本的安全知識,重大事故案例,本公司生產概況、特點,入廠後的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場所存在的風險,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工業衞生和職業病預防以及廠規廠紀等。

3)車間或部門級(二級)安全教育內容為:經公司級安委辦教育考試合格後,持《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到車間或部室,由車間安全員或部門負責人進行教育,內容有:本部門的工藝流程及生產特點、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及防範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應急措施、安全裝置、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等。教育考試合格後簽字。

4)班組教育(三級)經公司、車間或部門兩級教育後,由班組安全員或班組長進行教

育並簽字。教育內容:生產特點、崗位操作規程,崗位事故案例及預防災害事故措施,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工藝流程及生產設備設施等。教育後簽字。

5)外來培訓和實習人員,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全教育,經安全基本知識教育後才能上崗位培訓或實習。

6)臨時參觀人員由安委辦進行-般安全注意事項的教育後,按規定穿戴好勞護用品方可進入車間、部門參觀學習。

7)外單位來我公司參加工程項目施工,由職能部門組織,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基本知識、公司和車間安全生產特點的教育後,由職能部門到安委辦辦理手續,並簽訂安全協議,才能進行項目現場施工。

4.2 日常教育

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理念、安全技術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員工自覺地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確保生產安全。

2)安委辦負責編制全年的安全教育計劃,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

3)車間大、中修或重點裝置檢修時,車間經理或車間安全員應進行檢修前、檢修中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檢修安全。

5)對重大危險作業,作業前施工部門和安全員必須按預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否則不能作業。

4.3 特殊教育和五新教育

1)從事電氣、鍋爐、焊接、起重、廠內車輛駕駛等特種作業人員由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取得上崗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2)對特種作業人員,設備部應每年組織培訓-次,以專業工種的安全技術和災害性事故案例分析為主要內容進行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3)安委辦和用人部門,對各類特種作業的上崗證要進行經常檢查,以杜絕無證上崗現象。

4)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在投產前,安委辦和生產技術部要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安全培訓教育。操作人員須經考核(試)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4.4 復工教育和調崗位教育

1)凡因病、工傷、脱崗等離崗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各類人員,復工前要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①仍回原班組的,由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②回原車間並重新安排的,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③跨部門安排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2)調崗教育

①車間、部門內進行調動,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教育。

②跨部門調動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了二、三級安全教育。

③各車間要建立調崗安全教育台帳,並報安委辦備案。

4.5 現場教育

1)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時,生產技術部門應會同安全等其他有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充分利用交接班時間,廣泛深入開展班前班後技術提問、安全講話、事故預測、班後安全小結等形式的教育活動。

3)對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召開現場會,進行羣眾安全教育。對違章指揮者、違章作業者,主管部門應根據情況令其停工接受下崗安全教育,並報安委辦備案。

4.6 安全教育的時間要求

1)新工人公司級教育不少於24學時,車間級、班組級二級教育不少於48學時(包括熟練期的安全教育)。

2)工程技術人員、管理幹部、生產、技術工人等,全年累計不得少於20學時。

3)輔助部門員工全年累計不得少於14學時。

4.7安全教育考核

1)中層幹部、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委辦負責實施。

2)工人安全教育考核由車間或部門第一責任人負責,技術員配合,安全員具體執行。

3)新工人上崗位獨立操作前需經班組、車間(部室)教育考核,經安委辦審核同意。凡未經安全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又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上崗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各特種作業的考核,由設備部組織實施。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16

為保證學校財產及師生人身安全,使學校教學秩序、生產生活秩序正常進行,消除校內不安全隱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年級,各科室在每一天放學後,務必安排專人對所分管的教室、辦公室、各專用教室進行檢查,檢查項目包括電器設備是否斷電,用水設備是否關好,門窗是否鎖好。

校內防護設施檢查每週檢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學生外出乘坐車輛必須要貼合安全標準,要對學生進行安全乘車教育。教育學生乘車時要注意觀察車況是否良好,乘員是否超員,司機有無駕照,司機有無飲酒。

三、飲食衞生安全

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飲食衞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吃零食、冰棒及腐爛、過期的食品。搞好個人衞生,嚴防病從口入。

四、消防安全

學校要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每兩週檢查一次,包括用火、用電、消防器材等。

五、體育設施安全

由體育教師負責檢查,每週至少檢查一次,主要檢查體育活動所用器材設備是否合乎安全標準。

各班級要樹立強烈的憂患意識,定期對所分管的項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糾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堅決追究職責人的職責。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17

一、園內集體活動安全防範制度

1、組織幼兒開展集體活動,有關部門和負責老師一定要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集體活動前,各班應按時排隊,有序前往指定地點,做到靜齊快。如需帶座椅,應規範執拿,輕拿輕放。

3、集體活動時,應坐姿端正,認真觀看或聽講,不隨便走動,不交頭接耳。

4、集體活動結束後,應按序整隊回教室。上下樓梯速度要慢,注意禮讓不搶先。

二、校外集體活動安全防範制度

1、組織幼兒開展園外集體活動,事前須報園長室批准;組織全園性的園外集體活動,事前要按有關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2、活動前,有關負責人要仔細研究,周密計劃,嚴格組織。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動場地、環境,確保活動場地符合安全和活動要求。

4、要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各班必須有一名教師帶隊,各班須二名教師。帶隊教師必須自始至終組織好隊伍,照顧好幼兒,及時處置偶發事件。

5、集體活動前,必須進行一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無特殊情況,幼兒應戴安全帽參加活動。活動過程中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得私自脱離集體。遇有特殊情況應報告老師。

7、步行前去的活動,老師應與幼兒一道步行。

8、活動結束後,教師應把幼兒帶回幼兒園。如安排家長接送的,必須待最後一個幼兒接走後,帶隊老師方可離開。

9、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租乘國有(A類)運輸單位的車子,所乘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並與有關單位簽訂安全承運合同。不得超載,不得乘坐無三證(健康證、駕駛證、上崗證)的人員駕駛的車、船。

10、其他單位要求組織幼兒參加的集體活動,須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否則,幼兒應予拒絕。

三、幼兒上學放學安全防範制度

1、應按時入園,及時回家。不要在園外遊玩。

2、教師在中午和傍晚放學時,應組織幼兒排好路隊,及時護送幼兒離園並安全穿過校門前馬路。

3、值日老師應準時在園門口做好組織管理工作。靜園時間到後,值日老師應清校,檢查每間教室,發現有未回家幼兒,讓其在傳達室等候。

4、上學、放學時,幼兒不得在校門口滯留玩耍。路上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要結羣嬉戲。

5、幼兒園禁止幼兒單獨搭車上、下學。

6、嚴禁接送車輛進入校內。

7、如遇惡劣天氣,教師應妥善處置難以回家的幼兒。

四、幼兒課間活動安全防範制度

1、課間活動時間,應及時作好課前準備工作。

2、上下樓梯,靠右行,慢慢行,不併步,不跳步。

3、不玩危險性遊戲。不在教室、走廊、樓梯等處追逃,不趴在走廊或樓梯的扶欄上,不把樓梯扶欄當滑梯。

4、不玩各種電器開關、插頭等,發現破損應馬上報告老師,不要私自觸碰。

五、體育課、運動會、課外活動安全防範制度

1、加強體育運動安全教育,使幼兒瞭解造成運動傷害的原因、後果及預防措施,掌握自我監督和預防傷害事故的方法,進行科學的鍛鍊。

2、教師要全面瞭解幼兒身體素質基本情況,適應個別差異,加強個別指導。

3、要做好準備和整理活動,運動量要適中,重視做好體育活動中的保護工作。

4、要加強組織教學和紀律教育,保證體育活動有序進行。幼兒因病等請假必須履行手續。

5、幼兒穿着要符合鍛鍊要求,如穿運動服和無跟軟底鞋。不戴帽子和圍巾,身上不要佩帶金屬徽章、別針、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質物體等。

6、園內運動會時,不要隨意站在跑道上,不來回穿越跑道或投擲場地。不參加比賽的幼兒不得接近賽場,應在指定地點有秩序的觀看比賽。

7、教師應定期檢查學校的體育活動場地和器材,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8、體育器械,非老師許可,嚴禁私自玩耍。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18

一、考核責任單位

各鄉鎮人民政府、合方工委、安監局、工商局、電力局、公安局、糧食局、文教局、衞生局、交通局、工業促進局、國土局、藥監局、質監局、供銷社、消-防-隊、交-警隊、建設局、民政局、農牧局、水務局、環保局、房管局、商務局、石油公司、火車站、新城區管委會。

二、考核基本原則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落實政府(部門)安全監管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以制度建設、措施保障和建立健全防範體系為重點,突出基層和基礎工作考核,強化第一責任人的安全責任。

(二)堅持控制目標考核與管理目標考核相結合,年終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結合,建立和完善各項監督考核制度,嚴格監督管理,使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適度、科學、規範。

(三)控制目標考核以事故統計和事故調查處理資料為依據,對發生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對發生事故和瞞報事故的行為從嚴進行考核。

三、考核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和綜合協調。縣安委辦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日常工作,掌握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綜合情況,組織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

(二)事故報告和信息反饋制度。各鄉鎮和縣直部門分別按附表1和附表2要求,每季度後5日內報控制目標完成情況;《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半年和全年執行情況自查報告,分別於20__年7月15日和20__年1月10日前上報;各鄉鎮對本地發生的事故調查處理情況按附表3要求,隨自查情況報告一併上報。

(三)日常監督檢查(抽查)制度。對各責任單位執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情況實行季度抽查制度。對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各責任單位及時將整改意見和措施落實情況上報縣安委辦。抽查情況作為年度考核依據。

四、考核實施辦法

(一)考核內容為各責任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所規定的各項控制和管理目標,考核時限為20__年1月1日零時至20__年12月31日24時。

(二)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依據事故統計資料和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資料,由縣安委辦直接進行考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採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實行百分制考核。各鄉鎮控制目標占40分,管理目標占60分;縣直部門控制目標占30分,管理目標占70分;兩項目標考核得分相加為考核得分。各鄉鎮考核計分表見附表4;縣直部門考核計分表見附表5。

(四)各鄉鎮考核辦法

1、控制目標考核記分:

(1)發生1起一般事故扣10分,再發生每起扣20分。

(2)發生重大事故,未超出20__年實際發生起數,每起扣1分;超出20__年實際發生起數部分,每起扣5分。

(3)未完成其它控制目標每項扣3分。

2、管理目標考核記分:

(1)日常考核,佔20分,可記負分。其中,抽查和監督檢查佔15分,根據抽查和監督檢查情況考核記分;事故報告和信息上報、反饋情況等佔5分。計分標準為:遲報一般事故每次扣2分,遲報重大事故每次扣5分;隱瞞不報一般事故每次扣10分,隱瞞不報重大事故每次扣20分;不按要求上報、反饋有關信息,每次扣2分(注:凡舉報查實的均屬於隱瞞不報)。

(2)年終考核佔40分,由縣安委辦組織考核組進行考核、記分。

(五)縣直部門考核辦法

1、控制目標考核記分:

(1)屬於直接負責監管的單位,發生1起一般事故扣10分,再發生每起扣20分。

(2)行業(系統)內單位,發生1起一般事故扣5分,再發生每起扣10分。

(3)因本部門未履行或未盡安全(生產)監督職責,發生1起一般事故扣10分,再發生每起扣20分。

(4)未完成其它控制目標,每項扣3分。

2、管理目標考核記分

(1)日常考核,佔20分,可記負分。其中,抽查和監督檢查佔15分,根據抽查和監督檢查情況考核記分;事故報告和信息上報、反饋情況等佔5分。計分標準為:未按要求報告事故或上報、反饋有關信息,每次扣5分;未按要求組織、參加有關活動,每次扣3分。

(2)年終考核佔50分,由縣安委辦組織考核組進行考核、記分。

五、考核評定辦法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合方工委

1、完成各項安全生產控制目標,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上的,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優秀單位;

2、未發生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同比下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成績在85分以上的,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先進單位;

3、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成績在70分以上,為完成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目標單位;

4、其他為未完成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目標單位。

(二)縣直部門

1、完成各項安全生產控制目標,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成績在95分以上的,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優秀單位;

2、完成安全生產控制目標,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上的,為安全生產目標管

理先進單位;

3、完成安全生產控制目標,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成績在75分以上的,為完成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目標單位;

4、其他為未完成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目標單位。

六、獎懲辦法

1、考核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優秀單位”的鄉鎮或部門,頒發錦旗一面,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2、考核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先進單位”的鄉鎮或部門,頒發錦旗一面;

3、考核為“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單位”的鄉鎮或部門,在全縣通報表彰;

4、考核為“未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單位”的鄉鎮或部門,罰人民幣5000元,罰金由縣財政局落實。

七、補充説明

(一)事故等級標準。特別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一般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發生學生、兒童、未成年人死亡重大事故,已在國內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屬於重大惡性事故。

(二)本辦法由縣安委辦負責解釋。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19

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

1、班組長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任職,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 24 學時。

2、所有新員工上崗前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

(1)一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 24 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衞生法律、法規;

b、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衞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消防和氣體防護等常識;

c、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d、集團公司、直屬企業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五項紀律(勞動 、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e、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事故預防的基本知識。

(2)二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 24 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衞生狀況;

b、本單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

c、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等;

d、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3)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 8 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崗位生產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b、崗位職責範圍,應知應會;

c、 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項;

d、崗位事故預防措施,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篇20

1、目的和適用範圍

1、1目的

為了能儘早地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保證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的安全管理。

2、職責

行政本部安保部(以下簡稱安保部)負責公司範圍內的安全檢查。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範圍內的安全檢查。

3、管理資料

3、1公司安全委員會組織各部門對公司進行每季一次的安全檢查和抽查。

3、1、1安保部負責每月不少於一次的安全全面檢查。

3、1、2節前安全檢查:每年的元旦、春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的節日之前進行安全大檢查。

3、2定期安全檢查的主要資料

3、2、1勞動保護、安全制度、操作規程落實狀況。

3、2、2安全技術、隱患整改落實狀況。

3、2、3《化學品管理程序》、《廢棄物管理程序》等管理制度的執行狀況。

3、2、4各種電氣、機械設備的安全狀況。

3、2、5《應急準備與響應重點範圍》的安全狀況。

3、2、6特殊工種作業狀況。

3、3季節性安全檢查:高温、寒冬、颱風季節、梅雨季節的防範檢查。

3、4經常性檢查

3、4、1安保部務必做好每一天的安全巡邏,並做好記錄。

3、4、2部門、車間做好職能範圍內的安全自查工作。

標籤: 規章制度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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