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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勞動合同(通用17篇)

公司的勞動合同(通用17篇)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單位名稱)

公司的勞動合同(通用17篇)

企業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姓名: 原身份:

性 別: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鐵道部、勞動部《國家鐵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若干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工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按照崗位(工種)要求,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2.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方式,按鐵道部及甲方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按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定,按時支付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2.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享受符合國家、鐵道部及甲方規定範圍內的各種保險、福利性補貼、假期。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女職工人流期、經期、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待遇,因工負傷致殘、死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醫療費、病假工資和死亡待遇,按國家、鐵道部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已享受工資性補貼的,其家屬不得再享受甲方的半費醫療待遇。

5.乙方按規定委託甲方代為扣繳本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和失業保險金。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樹立主人翁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種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2.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要牢記“人民鐵路為人民”的服務宗旨,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鐵路各級關於路風建設的有關規定,廉潔奉公,維護鐵路良好形象和聲譽。

4.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確保鐵路安全生產和人身安全。

5.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基層站、段內部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的,或受甲方派遣從事其他臨時性工作(如搶險、救災等)的,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調整或派遣。

七、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工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發生嚴重路風事件,或多次發生路風一般事件屢教不改的。

(3)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造成重大事故、職工多人死亡事故、路外重大傷亡事故之一的。

(4)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貪汚情節嚴重的。

(5)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5.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6.依據上述第3、4、5款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7.甲方解除合同,應徵求同級工會的意見,如工會提出異議,應複議後再作出決定。

8.乙方因下述原因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2)因夫妻分居、家庭困難需要解除合同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在試用期內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1.甲乙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經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無效的,應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申請仲裁或訴訟。

2.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責任大小和後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經濟賠償。其中:責任屬於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責任屬於乙方的,賠償甲方技術培訓費、職業技能鑑定費、因未履行完勞動合同造成的損失費和重新錄用人員費、 等。

九、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作出如下變更: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2

(員工姓名)_______:

您(乙方)與本單位(甲方)於___年__月__日簽訂/續訂的______類型____期限的勞動合同,由於出現下列第____項情形,根據《_____公司勞動規章制度》第__條第__款的規定,決定從_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四)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單位提出仍不改正。

(五)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為。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八)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後的有關經濟補償和工作交接等事宜,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條的規定和雙方在勞動合同中已有的約定處理。因出現本通知書(一)至(六)項所列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為____年,乙方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______元人民幣。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3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三種。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如三年或者五年。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長期合同,如果不發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事由,用人單位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方解除,要承擔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法律責任。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業企業資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該合同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招收乙方在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報酬

甲方根據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種工資形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____元,試用期甲方按80%支付。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____元。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得無故拖欠。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並遵守國家有關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乙方應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

五、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六、勞動紀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2.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可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約資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按照勞部發〔 〕___號文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乙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 〕___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3.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牴觸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甲方註冊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一份留乙方建築工地備查。交乙方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其中試用期 個月,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甲方應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法律的規定,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乙方應自學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依法制定並向職工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甲方應認真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規定: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職工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安全衞生等方面基礎知識的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護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和其它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和待遇等必須如實告知乙方。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數額不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其中,試用期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標準為 元(有特別書面約定的從其約定)。乙方獎金、績效工資和津貼等按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注:雙方對工資待遇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五條 保險福利

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必須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按時足額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3、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七條 合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中止履行

1、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

2、乙方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勞動合同暫時無法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中止履行的情形消失、仍具備履行條件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或者甲方向乙方説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3)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九條 本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4)甲方被吊銷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甲方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符合上述第(1)、(3)、(4)項情形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需向乙方按相關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十條第(2)項規定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條 特殊保護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5

單位(甲方): 深圳市中正信業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單 位 地 址:

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員工(乙方):

户口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 (固定電話): (微信/QQ)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概況

1、乙方確認已經瞭解並願意遵守甲方的現行的各種規章制度、管理辦法。該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確保如實告知了甲方自身的各種情況,如有欺瞞則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合同,且甲方不必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二、合同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固定期限形式簽定本合同。

合同期限: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工作地點為: ,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乙方同意並承諾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正當權益,服從甲方的管理。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五條、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業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臨時加班的,乙方應當理解和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制定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條件,並不斷改善。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等方面基本知識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取得相應的上崗資格證書,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六、勞動報酬與勞動紀律

第九條、甲方按月及時以貨幣形式(人民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作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基本薪酬為: 元/月(提成、績效、補貼、獎金另計)。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內,由於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企業薪酬福利制度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以依法根據國家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進行修改。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以經濟補償,其它相關解除合同規定,依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如出現下列情形的,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A、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及工作任務,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B、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個人簡歷、離職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

C、乙方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他單位記過、留廠查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在社會公眾中損害公司形象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八、保密及競業限制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祕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各類經營、交易、管理、技術等祕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後,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技術祕密,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以及協助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行業及產品的各項業務。

第十五條、競業限制的期限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終止後兩年,自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之日起。

第十六條、乙方所在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需簽訂涉密人員保守公司商業祕密協議書,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九、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應事先書面告知甲方,並遵守甲方規章制度關於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及相應法律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九條、乙方參加甲方出資的專業技能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並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應遵守有關服務期的規定,如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按照法律規定,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在乙方辦清工作交接手續後依法支付。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

1、乙方如要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的,或者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以合同到期日計算,每提前1天應支付甲方1天的工資作為損失賠償。若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2、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十、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的有關協議書,可以約定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技術培訓協議、服務志願書等。

第二十五條、本勞動合同不得代簽或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深圳市中正信業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公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籤 約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籤 約 人: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

姓 名

説 明

1、本勞動合同供全日制用工參考使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根據需要依法調整相應條款。

2、此合同被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應至少保存三年備查。

甲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年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甲方項目所在地(地點)(崗位)工作,工作內容為: 詳見崗位工作職責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乙方應予以配合。

(三)甲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

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月,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2、甲方必須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1日為發薪日。

3、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其工資報酬。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其中依法應由乙方應承擔繳費的部份,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年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4、甲方招用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執行特種作業有關規定。

5、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7

勞動合同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協商後,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簽證手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崗位工作,擔任______職務。工作地點位於__________。工作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領導的工作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週一至週五,週末雙休),夏令時:早上9點上班,下午5點,中午2個小時的午飯時間,冬令時:早上9點半上班,下午5點半,中午2個小時的午飯時間,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____元/月。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及勞動保護

(一)甲方應按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應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二)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保密協議

(一)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因乙方泄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二)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限制有其他協議的,應同時遵守該協議。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

(一)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八、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並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條款。

甲方:(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為加班。

三、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含保密費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四、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六、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編 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鑑 證 機 關

(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乙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鑑 證 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本合同共_____頁

- 本資料來自 -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訂立下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甲方應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本條(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並公示。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三)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表現或行為,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適當的獎懲和處理。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擬訂。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修訂。

(六)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擬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1款擬訂。

(八)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款擬訂。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擬訂。 (十一)甲乙雙方應提前 30 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十二)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注:實際工作要嚴禁合同期滿後仍存在勞動關係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以避免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十三)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勞動合同的證明後__10__日內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文件、物品、證件、電子文檔、欠(罰)款、工資的辦結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甲方有權不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亦有權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

注: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擬定。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無(失)效(一)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注:本條(一)主要針對招聘中員工欺詐(包括假學歷、雙重勞動關係等)的問題做出約定。可考慮在後面損害賠償條款約定欺詐員工對應的賠償責任。本條(二)主要針對先簽勞動合同後到崗用工的情形,若勞動者不以約到崗,簽訂的勞動合同如何處置的問題做出約定。

第十條 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由於甲方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一)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本條(二)中約定的項目外,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的 %的部分(或規定:按照與同崗位員工工資標準的下一等級的差額部分。);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二)約定,應按照本條(二)中約定的第1項目中的招收錄用費用和第2項。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10

本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為長期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過年放假為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勞動合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乙方在甲方公司從事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生產任務。

三、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生產、工作條件: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

2.甲方應該按工種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配備生產工作必須的勞動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如是人為因素造成打破刀頭、打碎板材,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合同期間的月工資標準:元。

2.在合同期內,乙方如能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並按規定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中途無離職、無違反勞動紀律者,合同期滿後,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獎金叁仟到伍仟元不等。

3.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扣除

履行合同,合同終止將全額退還給乙方。押金分3個月扣除,如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須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五、勞動紀律:

乙方應該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如礦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3.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聽從指揮,服從調動;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5.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

1、符合以下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二)違反操作規程或用工單位規定,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後果的;

(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罰的;

(四)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五)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2.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解除合同手續。

七、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八、在合同期內,如乙方因違反操作規程或非工作時間內所造成的意外傷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如乙方在甲方生產繁忙階段無故離開甲方工作崗位,導致甲方的生產陷入困境,並給甲方造成合同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備註: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年 年日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11

一、法律明確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強行解除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在法律規定的條件未滿足時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相關條件滿足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分別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和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

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打算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卻沒能與勞動者達成一致,則協議解除的條件不存在。如果此時用人單位強行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在存在如下情況時用人單位可以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用人單位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和第41條,只有符合如下條件時,用人單位才可以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部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5、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6、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7、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防止用人單位濫用解除合同的權利,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遵循法律規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不遵循法律規定的程序,其行為同樣構成《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並因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應當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則用人單位無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第41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用人單位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嘛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包括違法法律規定以及解除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在這些情況下公司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除了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金的賠償外,還需要承擔行政責任。更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知識,你可以到網站進行了解。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1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月。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崗位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度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3、乙方試用期工資每月為___________元,試用期為_______月;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五、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六、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准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定辦理。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4、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支付對方違約賠償金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各執______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立勞動關係,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個月。其中試用期個月,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係。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同崗位的80%.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的崗位,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的承包協議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的;

3、勞動合同職業培訓教育網司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的;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的;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的;

7、請人代工的;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的;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係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的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由於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三)乙方由於工作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祕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職業的工作,公司二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十、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將企業規章制度明確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雙方協商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離職,致使公司重要文書和法律文書無法當面送達時,按地址 郵編 收信人 當面送達。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14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_________(姓名)為_________(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名稱)。

第二條勞動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衞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 工資待遇:__________________(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 工作時間:_________(每週不超過_________小時);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報鑑證機關存留_____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北京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偉

地址:

電話:

乙方:民族:性別:學歷:

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 其中試用期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

3、 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為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擔任崗位工作。

2、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述工作制,甲方並可根據具體工作需要隨時調整安排乙方執行:

1、 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工作時間。

2、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即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 甲方遇有緊急任務時,有權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認真負責地按要求完成緊急性工作任務。

4、 根據工作需要和特殊崗位特點,月工作工資包括固定超時工作部份。

5、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用具,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辦事程序及崗位職責與工作標準;乙方必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相應的崗位、部門工作規範、規程及相應的各項規章制度。

6、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及有關規章制度等的教育和培訓。

7、 甲方為乙方每日提供一次工作餐或相應的餐費補貼。

8、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疾病醫療、計劃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 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制。乙方試用期間月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滿,甲方根據乙方所擔任的崗位工作,按考核結果確定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

2、 甲方於每月3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月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

3、 甲方視本企業經濟效益狀況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並根據乙方工作考績結果發放獎金。

4、 增薪

1) 乙方有特殊貢獻時,甲方予以增加工資,或提前晉升崗位工資。

2) 乙方職位晉升時,甲方按職位增加工資。

5、 減薪

1)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完成工作任務時,甲方按一定比例減發工資。

2)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受到停職處罰時,甲方在乙方停職期間減發工資。

3) 乙方犯有嚴重錯誤時,甲方可酌情減發工資

4) 乙方被解職或調整崗位時,其工資由甲方按照新職位或崗位確定工資。

5)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按下列方式處理:

a、 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三小時的,按加班半日計算,發半日倒休條一張;

b、 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的,發倒休條一張,安排補休;

c、 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支付乙方日基本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福利

1、 乙方試用期滿轉為正式員工後,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的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並根據崗位需要辦理工傷保險。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公司規定的醫療期內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基本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解除勞動合同的。工作滿一年的由甲方發給乙方相當於標準工資一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3、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各項工作規程、規範員工守則等;愛護甲方的財產,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法律法規和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 隱瞞嚴重既往病史的;

3) 失職或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4)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的;

7) 有違法、違紀行為或違反合同規定的義務的。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16

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於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成立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説《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就視為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將導致企業內部人員的流動性,這種流動對企業制度管理不利,對企業文化更是致命;

未籤勞動合同不能對涉及商業祕密或竟業限制的勞動者進行有效約束。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員工怎麼辦

要有證據證明勞動關係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剛剛離職的,如果一個月之內離職的,還跟公司存在與你相同爭議問題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請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

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信息,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準:

(一)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

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如果不知道具體如何操作,可以在網搜索當地的仲裁機構地址及聯繫電話進行諮詢。

理賠

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公司的勞動合同 篇17

甲方:

電話:

地址: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願意聘用乙方為全日制的勞動合同制員工,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本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在互盡告知義務的基礎上,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一崗多職的工作原則,基於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聘請乙方在部門工作,主要從事__________崗位,該崗位為乙方的主體崗位;除主體崗位外,乙方上級主管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調整乙方的主體崗位。

第四條 乙方應按甲方所規定的工作內容、範圍及職責,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可對乙方工作進行考核。

三、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五條 乙方工作地點:

第六條 勞動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定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甲方應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務,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允許乙方作出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七條 勞動條件:

1、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工資支付: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包括獎金、國家及公司規定的各種補貼和津貼。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根據本公司先行工資制度標準確定乙方工資。試用期內工資元,轉正後工資為元;乙方在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獎金為_______元。

2、甲方於每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九條 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變崗變薪的制度,基於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時對乙方的工資標準予以相應變更。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的狀況或乙方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適用全公司員工的),應經合法程序(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公示。

第十七條 甲方制訂的專項規則(適用乙方的),簽訂本協議時已詳盡告知。

第十八條 乙方對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有效的各項規章、規則,表示已知並確認無異議。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操作規程及工作範圍;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視具體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的,可變更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上海市有關政策及本公司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應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本合同方可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在試用期內,乙方必須10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辦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條試用期滿轉正後,在合同期限內,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應賠付甲方一個月實際工資收入: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2、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乙方因與甲方就出資培訓深造或資助購房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乙方提供的簡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學習經歷與工作經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紹的其培訓經歷、榮譽經歷或職稱、學歷有虛假的情形視同為屬於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也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規章制度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屆滿,但乙方有第三十條約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該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條 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業、撤銷、解散、破產的,本合同可以終止,但甲方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 合同雙方若要求續簽本合同,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天內,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日內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乙方必須履行工作移交義務,按照甲方移交規定程序全面、適當地辦理移交。

十一、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期間或離職後,對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業祕密有保密義務。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本條所指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悉,能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關業務信息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

十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賠償額根據法律、法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程度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履行工作移交義務的,按該項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間為計算依據,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上一個月的工資收入為標準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九條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經協商另籤專項協議的(如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等),該專項協議為本合同附件,專項協議對違約責任的約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該專項協議為準。

十三、勞動爭議

第四十條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經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_________.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第四十一條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第四十二條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第四十三條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第四十四條 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十四條 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四十五條 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標籤: 勞動合同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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