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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動合同(通用18篇)

公司勞動合同(通用18篇)

公司勞動合同(通用18篇)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

暫住地:

聯繫方式: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若因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乙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條: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或者追償。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月基本工資標準為元。因生產經營需要,若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實際發放工資乙方已確認包含加班工資等其他福利待遇。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為元。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一條:乙方已確認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收悉甲方廠規、廠紀和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二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為準,否則視為無故曠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賠償損失。

第十四條: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乙方確認已收悉。

甲方(公章)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共同執行《_________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_________生產(工作)崗位,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的需要,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遵守甲方所規定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具體工作任務見《崗位協議書》。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崗位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所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生產、工作環境,

2.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辦法》,乙方違紀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包括經甲方批准延長的醫療期)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乙方在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5)乙方因病在十二個月內兩次不按甲方規定按時上交病假證明的。

(6)合同期內乙方由於個人原因一年內兩次被勞動組合下崗或下崗待業期間兩次不服從分配的。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安全生產、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確實保障職工_x管理的權利,接受職工代表大會對甲方履行勞動合同的監督檢查。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又無違紀行為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書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致殘;並經甲方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4)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5)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按國家規定錄用、接收的復員、退伍軍人、退役運動員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在企業工作未滿三年的;

(7)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_x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調整工資、晉級獎勵、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3)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勞動合同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協商後,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簽證手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崗位工作,擔任______職務。工作地點位於__________。工作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領導的工作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週一至週五,週末雙休),夏令時:早上9點上班,下午5點,中午2個小時的午飯時間,冬令時:早上9點半上班,下午5點半,中午2個小時的午飯時間,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____元/月。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及勞動保護

(一)甲方應按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應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二)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保密協議

(一)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因乙方泄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二)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限制有其他協議的,應同時遵守該協議。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

(一)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八、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並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條款。

甲方:(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如屬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延長時間的情形,則不受前述限制。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時制的,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流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工作和休息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沒有安排補休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第九條甲方將採取以下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第十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二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第十四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三)年薪。乙方的年薪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薪酬制度確定,甲方每月預付乙方薪酬元。

(四)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五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不得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六條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八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元。

第十九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可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為:①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①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具體情形為:①

4、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七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後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醫療補助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賠償辦法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本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三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鑑證手續。

公司勞動合同 篇5

(員工姓名)_______:

您(乙方)與本單位(甲方)於___年__月__日簽訂/續訂的______類型____期限的勞動合同,由於出現下列第____項情形,根據《_____公司勞動規章制度》第__條第__款的規定,決定從_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四)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單位提出仍不改正。

(五)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為。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八)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後的有關經濟補償和工作交接等事宜,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條的規定和雙方在勞動合同中已有的約定處理。因出現本通知書(一)至(六)項所列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為____年,乙方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______元人民幣。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公司勞動合同 篇7

一、理論基礎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了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所簽訂的協議。其中,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勞動合同的目的產生於當事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從合同依法成立之時起,相應的有約束力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立即建立起來了;勞動合同雙方都必須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一旦出現違反合同約定條款的情形時,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雙方在工作層面是一種從屬關係,這也是勞動合同區別於其他合同的一個重要特點。

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係主體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因勞動權利和義務引起的爭論和糾紛,即勞資關係糾紛,它涉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切身利益。改善勞資關係,可以避免勞資衝突,改進工作條件等,充分實現勞動者的潛能和價值。

二、企業案例

HZ 房地產公司成立於 20 世紀 90 年代,是一家國有企業。公司註冊資金 500 萬元,擁有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為廣東省重點企業。但在企業實施新《勞動合同法》的過程中,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以下是有代表性的兩個案例。

( 一) 員工投訴

HZ 公司領導一直關注《勞動合同法》,並根據企業自身狀況進行調整。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員工在完成勞動合同任務時,卻遭到公司老員工投訴。公司老員工多為工齡滿十年以上員工。新《勞動合同法》第 14 條規定: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解釋道,“可以”不等於 “應當”,更不等於“必須”.因此,拒絕和老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二) 農民工拒籤勞動合同

HZ 公司屬於房地產企業,農民工佔據很大比重。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新 《勞動合同法》決定與農民工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因為新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所以,如果公司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就會面臨巨大損失。然而,在實際操作中,人力資源部門與農民工產生矛盾,農民工普遍表示反對,並且出現了農民工罷工事件,嚴重影響了公司施工進度和企業形象。

三、勞動合同規範分析

( 一) 勞動合同管理水平低下。HZ 公司沒有依法建立勞資糾紛調解組織,因此,一旦發生薪資、福利、工作條件等爭議時,往往由人力資源部門簡單處理,留下巨大“隱患”; 在處理糾紛的方式和程序上,也沒有做到規範化和制度化; 此外,人力資源管理形式單一,採取傳統經驗管理,對員工潛能開發和自主性調動作用低下。

( 二) 員工法律意識淡薄,勞動合同需要規範。企業員工多為農民工,其法律意識較為淡薄; 當他們的工資被拖欠時,企業往往實施 “胡蘿蔔加大棒”的管理方式;企業處理勞資糾紛的方法也過於死板,態度過於強硬,往往懲罰多於激勵,壓制多於溝通。[1]

( 三)勞動合同關係複雜。公司大部分員工是露天作業,工作環境十分惡劣。由於房地產行業的特殊性,公司在用工方面存在隊伍龐大、構成複雜、勞務外包嚴重、不易管理等問題,導致用工不規範,影響工期和質量等。

四、建議

( 一) 制定勞動規章制度,提高勞動合同管理水平。企業應及時修改與新 《勞動合同法》不一致的內容,依法制定企業內部勞動規章制度;成立職工代表大會,發揮工會的作用; 嚴格執行新 《勞動合同法》,按照規定實施管理。

( 二) 建立員工素質培訓體系。企業要加強員工基礎法律知識培訓; 開展企業文化教育培訓,增強員工主人翁意識,調動其工作積極性;開展文體娛樂比賽或活動,活躍企業氛圍,促進員工交流溝通。

( 三) 建立激勵性的薪酬管理體系。企業人力資源部門要發揮作用,實現 “人崗匹配”,採取適當的激勵原則來激發員工潛能;將員工薪酬和公司績效掛鈎,不斷完善企業整體薪資結構,給優秀員工提供良好的發展空間。

公司勞動合同 篇8

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於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成立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説《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就視為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將導致企業內部人員的流動性,這種流動對企業制度管理不利,對企業文化更是致命;

未籤勞動合同不能對涉及商業祕密或竟業限制的勞動者進行有效約束。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員工怎麼辦

要有證據證明勞動關係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剛剛離職的,如果一個月之內離職的,還跟公司存在與你相同爭議問題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請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

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信息,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準:

(一)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

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如果不知道具體如何操作,可以在網搜索當地的仲裁機構地址及聯繫電話進行諮詢。

理賠

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公司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編 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鑑 證 機 關

(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乙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鑑 證 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本合同共_____頁

- 本資料來自 -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訂立下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甲方應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本條(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並公示。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三)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表現或行為,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適當的獎懲和處理。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擬訂。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修訂。

(六)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擬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1款擬訂。

(八)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款擬訂。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擬訂。 (十一)甲乙雙方應提前 30 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十二)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注:實際工作要嚴禁合同期滿後仍存在勞動關係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以避免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十三)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勞動合同的證明後__10__日內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文件、物品、證件、電子文檔、欠(罰)款、工資的辦結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甲方有權不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亦有權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

注: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擬定。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無(失)效(一)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注:本條(一)主要針對招聘中員工欺詐(包括假學歷、雙重勞動關係等)的問題做出約定。可考慮在後面損害賠償條款約定欺詐員工對應的賠償責任。本條(二)主要針對先簽勞動合同後到崗用工的情形,若勞動者不以約到崗,簽訂的勞動合同如何處置的問題做出約定。

第十條 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由於甲方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一)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本條(二)中約定的項目外,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的 %的部分(或規定:按照與同崗位員工工資標準的下一等級的差額部分。);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二)約定,應按照本條(二)中約定的第1項目中的招收錄用費用和第2項。

公司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公司勞動合同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為加班。

三、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含保密費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四、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六、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勞動合同 篇12

本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為長期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過年放假為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勞動合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乙方在甲方公司從事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生產任務。

三、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生產、工作條件: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

2.甲方應該按工種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配備生產工作必須的勞動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如是人為因素造成打破刀頭、打碎板材,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合同期間的月工資標準:元。

2.在合同期內,乙方如能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並按規定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中途無離職、無違反勞動紀律者,合同期滿後,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獎金叁仟到伍仟元不等。

3.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扣除

履行合同,合同終止將全額退還給乙方。押金分3個月扣除,如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須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五、勞動紀律:

乙方應該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如礦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3.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聽從指揮,服從調動;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5.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

1、符合以下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二)違反操作規程或用工單位規定,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後果的;

(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罰的;

(四)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五)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2.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解除合同手續。

七、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八、在合同期內,如乙方因違反操作規程或非工作時間內所造成的意外傷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如乙方在甲方生產繁忙階段無故離開甲方工作崗位,導致甲方的生產陷入困境,並給甲方造成合同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備註: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年 年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其需要對計劃/正在攝製的電影(電視劇)《_________》(下稱電影(電視劇))中的相關音樂作品進行錄製或重新錄製;

2.由於乙方具有錄製音樂作品的相關經驗,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參與音樂作品的錄製,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甲方聘用乙方參與錄製的音樂作品(下稱音樂作品)包括以下內容(一項或多項):

1.電影(電視劇)片頭音樂;

2.電影(電視劇)片尾音樂;

3.電影(電視劇)畫面同步音樂;

4.電影(電視劇)的其他相關效果音樂。

第二條

錄製角色

乙方在音樂作品的錄製過程擔任的角色為_________(樂曲演奏者/歌曲演唱者)。

第三條

錄製時間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開始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相關音樂作品的錄製,該日為乙方工作開始之日。

第四條

錄製成果的交付

乙方應根據甲方提出的錄製日程完成音樂作品的錄製工作,並向甲方提供其錄製成果。若乙方延期交付錄製作品,每延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甲方應於接到音樂作品錄製成果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進行審核並將審核結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內將審核結果通知乙方,視為甲方對錄製成果予以認可,期限屆滿,乙方工作即告結束。

若甲方經審核認為音樂作品錄製成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潤色的,接到甲方的相應通知之日為乙方的工作結束之日。若甲方經審核認為音樂作品錄製成果仍需進一步修改或潤色的,乙方應於接到甲方相應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甲方要求對音樂作品錄製成果進行修改或潤色並將錄製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對甲方的修改、潤色要求應以三次為限,若乙方修改或潤色超過三次,甲方仍不滿意,乙方不再承擔合同義務,其工作即告結束。

第五條

定金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開始之日,此定金自動轉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六條

報酬及支付

甲方應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後)酬金¥_________元:

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其餘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於音樂作品錄製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14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_________(姓名)為_________(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名稱)。

第二條勞動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衞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 工資待遇:__________________(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 工作時間:_________(每週不超過_________小時);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報鑑證機關存留_____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15

勞動合同

甲方:____

乙方:____

文化程度:

性 別: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為__年。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月__日,終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並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具體工作任務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另行制定。

第四條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對乙方的工作崗位予以調換、提升或降低。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實行每一天八小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規範。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工資支付形式為貨幣。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 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九條 工資標準(含税)根據乙方的受聘職務依照甲方的薪金政策確定。甲方為乙方代扣 代交個人所得税。

第十條 甲方可視乙方工作崗位、職務的變化,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完成情況,對乙方進行相應的獎勵。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在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消險種。

第十三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1、乙方可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

2、公司規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出納的職責及有關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流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遵循甲方的企業文化,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會議及培訓;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不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員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應依照合同規定予以一次性補償後,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苛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三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三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 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三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九、違反商業祕密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乙方在離職後兩年內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更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開辦或參與同行業務與甲方競爭。否則乙方賠款甲方伍萬元整並承擔法律責任。甲方的商業祕密是指:

1、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甲方開展業務的技術方案、數據及技術訣竅等;

2、甲方的經營信息,包括經營策略、管理訣竅、客户名單、客户信息等;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不同工作崗位和職務,對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及薪金獎懲等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其中試用期 個月,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甲方應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法律的規定,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乙方應自學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依法制定並向職工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甲方應認真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規定: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職工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安全衞生等方面基礎知識的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護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和其它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和待遇等必須如實告知乙方。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數額不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其中,試用期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標準為 元(有特別書面約定的從其約定)。乙方獎金、績效工資和津貼等按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注:雙方對工資待遇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五條 保險福利

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必須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按時足額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3、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七條 合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中止履行

1、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

2、乙方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勞動合同暫時無法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中止履行的情形消失、仍具備履行條件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或者甲方向乙方説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3)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九條 本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4)甲方被吊銷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甲方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符合上述第(1)、(3)、(4)項情形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需向乙方按相關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十條第(2)項規定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條 特殊保護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17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廣州市勞動局印製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以下稱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勞動糾紛處理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勞動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於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於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衞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於《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的標準執行。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鑑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18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及__編碼: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_________鎮(鄉)_________村

__編碼: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招用外地職工的規定,招收乙方。雙方根據有關勞動管理規定,按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過________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頭_________天為試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

二、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和工會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無故擅自超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本市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工資形式、標準:

1、乙方的工資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資標準: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時);

3、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本單位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成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三)甲方每月____日如期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____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1%賠償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給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險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卹金。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卹金。

(二)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後,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三)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後,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元和一次性優撫金_________元。

(六)企業應為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

六、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有關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省勞動安全衞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在不違反本市有關招用外地工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如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年,如乙方屬本____區農業户口人員____市屬縣(市)城鄉户口人員,以及其他從事主要通用技術性工種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4、乙方為女職工,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經濟補償金按國家和____市規定執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款2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由甲方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

(八)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對方,但在試用期內,以及符合第八條第

(三)款3項、第

(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包括原因、依據及生效時間等內容。

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勞動合同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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