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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傷害應急預案(通用4篇)

機械傷害應急預案(通用4篇)

機械傷害應急預案 篇1

一、危險特徵:

機械傷害應急預案(通用4篇)

1.違章操作包裝機、機械手;

2.開關不靈活

二、目前控制情況:

1.操作人員對操作規程不熟悉

2.加防護照

三、情景假設:

將手伸到包裝機內送摸,不慎將手指割傷。

四、應急:

1、立即發出應急呼救,應急組員迅速進入值班主任室拿醫療器械、包紮傷口。

2、通知各部門主管組織應急人員送醫院處理傷口。

3、車間主管填寫事故發生(年、月、日、班次)經過。

4、上報總經辦。

5、查找事故發生根源。

6、對生產不安全行為的典型因素作出分析。

7、針對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在班前班後會上進行強調,加強員工的意識。

機械傷害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重大農業機械事故的運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置工作,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農業機械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農業機械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廣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廣東省農業廳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區農業機械管理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置發生在佛山市三水區行政區域內的重大農業機械事故;區委、區政府要求農林漁業局處置的有重大影響的農業機械事故。

1.4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建立健全重大農業機械事故報告制度,對重大農業機械事故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本預案,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嚴格控制事故及事態發展,依法查處事故責任人。

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穩定社會秩序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本着救人為先的原則,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分級管理。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實行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部門相互配合、聯合行動的應急工作機制。

預防為主。建立健全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體系,提高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裝備水平,加強安全宣傳與巡查,落實隱患排查與治理,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區農林漁業局成立區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指揮部,農林漁業局分管農機的副局長任總指揮,農機監理所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區農機監理所的農機監理人員及各鎮街農業部門負責農機工作的人員組成,必要時邀請省、市有關部門領導或專家參加。

應急指揮部在區農機監理所下設應急指揮辦公室,負責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預案的日常工作事務。辦公室主任由農機監理所所長兼任。

2.2區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發佈重大農業機械事故的重要信息;

(4)負責向上級農機部門報告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完成上級農機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3區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職責

負責重大農業機械事故重要信息的收集、處理和發佈,並及時準確向上級農機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3預防與預警機制

3.1應急準備措施

區農業機械管理部門和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加強農業機械及其駕駛、操作人員的管理,建立和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預防和減少農業機械事故的發生。

3.2事故分級

本預案所稱農業機械事故是指農業機械在田間、場院或機耕道路作業或轉移過程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根據其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分為:特別重大農業機械事故、重大農業機械事故、較大農業機械事故、一般農業機械事故。

3.2.1特別重大農業機械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數,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的農業機械事故。

3.2.2重大農業機械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數,下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農業機械事故。

3.2.3較大農業機械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農業機械事故。

3.2.4一般農業機械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的農業機械事故。

4應急處置

4.1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接到重大農業機械事故報告並經核實後,立即按規定報告,並報請農林漁業局分管農機的副局長批准啟動本預案。

4.2信息報告

4.2.1報告程序

重大農業機械事故發生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區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應急指揮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當按規定向上級農機部門報告,並立即按規定向同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政府報告,並通知同級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4.2.2報告內容

報告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2)肇事機具及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採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3先期處置

農業機械事故發生後,區農機監理所在按規定報告的同時,必須作出快速反應,組織救援隊伍和事故處理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先行處置,迅速控制事故和事態發展,協助開展醫療救護,降低事故危害。

4.4指揮與協調

本預案啟動後,區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與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5應急終止

事故隱患和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終止。區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響應終止,向同級政府和上級農業機械管理部門報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5.1.1區農業機械管理部門應當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做好重大農業機械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撫有關人員,儘快恢復正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5.1.2區農業機械管理部門要積極協助保險機構做好理賠工作。

5.1.3區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要做好事故損害賠償調解工作。

5.2責任追究

事故當事人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對在農業機械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存在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紀律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5.3 總結報告

重大農業機械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區農林漁業局應當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總結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和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報同級政府和上級農機管理部門。

6監督管理

6.1應急預案演練

區農業機械管理部門應當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專業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

6.2宣教培訓

區農業機械管理部門和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所應當加強農業機械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7附則

7.1本預案由區農林漁業局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機械傷害應急預案 篇3

一、事故類型分析

1.倒塔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起重作業中超載、斜吊、拆卸安裝過程中鋼絲繩等連接件拉斷、地錨拉脱,靜置重大風貨軌基地形陷變形等。

2.折塔事故大多發生在傾倒過程中,塔身於建築物相撞,另外,當塔機遇鋼軌用卡軌鉗卡牢而嚴重超載時,由於塔機整體不能傾覆,載荷重力產生的彎矩大於塔身金屬結構的剛度,使塔身屈服變形,於是造成折塔。

3.塔機背杆主要是由於過卷楊或過傾角等運行失誤,導致起重暫被主捲揚機或變幅捲揚機拉起到垂直狀態,然後越過塔頂砸落在塔身後面。

4.折臂主要是由於起重臂、平衡臂在外力作用下嚴重彎扭變形甚至折斷,原因為背杆倒塔等意外事故,由於製造質量,安裝不合標準如臂杆前端滑輪中心與塔身中心線偏移過大,吊載受力後偏移過大,吊載受力後偏扭折斷。

5.塔機重物墜落事故是塔機吊載自空中墜落,其原因較多,如鋼絲繩拉斷,過卷楊造成吊鈎撞翻,起重鋼絲繩接頭固定卡扣拉脱,卷樣機制動器突然失靈以及三相動力突然缺一相等電氣故障均可造成重物墜落。

二、事故發生所存在主要因素

1.超載、斜吊、過卷陽、國慶郊、過行程是人為原因,是違章操作或操作失誤的直接結果,並且都以安全裝置的失效為前提條件。

2.機件過度磨損和隱傷,是操作者檢查保養不周所致。

3.自然環境影響大風颳跑屬意外因素。

三、認真處理好人為因素所存在三個障礙。

1.施工管理人員包括行政領導人員的安全技術障礙。施工管理人員和企業領導要把塔機安全工作當做大事來抓,要迅速提高塔機安全技術知識,充分發揮設備管理人員的作用。

2.塔吊司機的安全心理障礙,其實質是技術障礙在塔吊司機心理的反映,存在僥倖心理,過於自信,不按操作規程操作。

3.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職責方面的障礙,設備管理人員即要懂技術,又要有實踐經驗並保持穩定。

四、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大型機械設備管理(包括安裝<拆>使用維修與保養)

1.對於起重機拆裝的工人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作業證。

2.在作業前要了解起重機的性能,嚴格按照説明書所規定的安裝及拆卸的程序進行作業,嚴禁對產品説明書中規定的拆裝程序做好任何改動。

3.熟知起重機拼裝活結體格拆裝部件相連接處所採用的連接形式和所使用的聯接件尺寸、規定及要求。

4.瞭解每個拆裝部件的重量和吊點位置。

5.在安裝或拆卸帶輕重閉合平衡臂的起重機時,嚴禁只拆裝一個臂就中斷作業。

6.在緊固要求有預緊力的螺栓時,必須使用專門的可讀數工具,將螺栓準確地緊固到規定的預緊力值。

7.拆裝起重機的電氣國家規定的部門部分,必須按照國家勞動人事部門的規定,由持有國家規定的部門發給的電工操作證的正式電工或由他帶領的電氣徒工進行,嚴禁其他人拆裝。

8.起重機作業中,司機除了對臨時出現的故障進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須停機對機械認真地做一次例行保養,並按使用説明規定的部位、週期和潤滑劑做好潤滑。

9.起重機發生故障後,必須及時排除與維修。

10.在安裝好的起重機的各部金屬結構上安裝或懸掛標語牌、廣告牌等擋風物件。

11.做好其它設備的地錨或牽繩等的固定裝置。

12.將起重機的和部分或電焊機地線相連。

13.將起重機的工作機構、金屬結構、電氣系統作為其他設備的附屬裝置等。

14.起重機上所使用的安全裝置及各種儀表按有關規定,定期標定、維修、報廢更新,不受起重機大修間隔時間的限制。

15.在安裝(拆除)使用過程中需要由經過培訓的人員,進行監控,並做好監控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與上級部門。

機械傷害應急預案 篇4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機械傷害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組員:生產負責人 安全員 各專業工長 技術員 質檢員 值勤人員

值班電話:

(2)機械傷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項目突發機械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1)項目部安全員負責主持、組織全機關每年進行一次按機械傷害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後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單架、跌達損傷藥品、包紮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並加強日常管理。

二、應急響應

1、防機械傷害事故事故發生,項目部成立義務小組,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生產負責人及安全員,各專業正長為組員,主要負責緊急事故發生時有條有理的進行搶救或處理,外包隊管理人員及後勤人員,協助上任工程師做相關輔助工作。

2、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後,由項目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生產負責人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紮、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山水、電工長協助立外搶救工作,門衞在大門口迎接來救護的車輛,有程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3、事故後處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髮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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