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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責任書(通用18篇)

學生責任書(通用18篇)

學生責任書 篇1

為加強學校安全防範工作,強化學校管理,消除不安全的隱患,杜絕危害事故的發生,創建良好安寧的教育、教學環境,搞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特擬定班級安全管理責任狀,由學校與班主任簽訂責任書。

學生責任書(通用18篇)

1、班主任為本班的直接責任人,必須與學生簽訂安全責任狀。

2、班主任經常利用晨會、班會組織本班學生認真學習《國小生守則》、

《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教育的重點放在宣傳和普及安全知識上認真學習《中國小生安全須知》、《中國小生自我防範安全常識》、《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利用黑板報等加強安全知識的宣傳。

3、班主任把普及安全知識列入計劃要有安全記錄。向學生傳授安全防範和自護自救常識,教會他們在危害和災害面前自救自護的措施。

4、採取措施,做好轉化工作,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在校學生違法犯罪現象,強化學生學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意識,控制羣體事件的發生。

5、班級組織外出活動,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和防範措施,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凡組織學生參加春遊、秋遊、遠足等户外集體活動,必須制定周密計劃,由學校報總校審批。

6、強化學校、家庭、社會和學生的安全意識,通過召開家長會,使家長和學校配合,共同防止學生在校內外發生意外事故。

7、發現班上學生未到校上課,要及時通知給家長。

8、對因玩忽職守,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事故的,學校將追究責任人責任。

x學校 (章)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責任書 篇2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注意飲食衞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衞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衞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5、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煙、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門衞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

7、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

8、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粧。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後班主任保存。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責任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學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學校學生及家長)

安全問題直接關係到每個學生及家庭的幸福,應給予高度重視。為了進一步增強師生安全防範能力,遵守各項安全規定,讓家長與學校一起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使廣大學生健康成長,依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與《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特對安全責任簽定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對學生安全紀律的規定: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縣教育局及就讀學校的安全、紀律規定,嚴格約束自己的言行

2、嚴禁到教學樓、辦公樓、宿舍樓頂去做任何事或玩耍;

3、嚴禁在房檐、窗下、巖下、坎下看書學習或逗留玩耍;

4、嚴禁在樓台、過道追逐打鬧,推壓陽台欄杆,下樓、梯坎時嚴禁推擠、追逐;

5、嚴禁私自到江、河、塘、水庫等不安全處洗澡、洗衣物等;

6、打掃清潔時,要確保安全,嚴禁身體探出窗外抹擦玻璃;

7、嚴禁在校內外聚眾尋釁滋事、打架鬥毆,更不準攜帶管制刀具、槍械、易燃易爆物品等進入校園;

8、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得在教室、寢室使用電爐、電炊壺等,嚴禁在教室、宿舍等處玩火、燒煮食物等,嚴禁在宿舍區點油燈、蠟燭等;

9、嚴禁學生抽煙、喝酒,更不得酗酒、吸毒;

10、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嚴禁留宿校外人員;

11、嚴禁學生及校外人員在校內騎車;

12、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得超速、超載行駛,不準強行超車,不準騎車追逐嬉戲;

13、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出校門(包括課間休息、課間操、早晚自習期間),住校生在放學或下晚自習後均不得隨意出校門。有事需要出校時必須向班主任和門衞請假,經同意後方可離校。

14、住校生不得到校外留宿,必須按時就寢。

15、嚴禁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下到校外租房留宿;

16、嚴禁到校外上網或到兩室兩廳一房一吧(電子遊戲室、枱球室、卡拉OK廳、舞廳、茶房、網吧)玩耍;

17、嚴禁與他校學生結夥玩耍,更不得與社會青年來往;

18、上課期間,學生不得以任何藉口相互串聯。週末有班級確需聯誼時,必須事先向所在學校的班主任、政教處報告,經同意後方可進行;

19、學生患疾病或出現其它意外情況,必須及時報告班主任、後勤,配合學校和醫院的救治;

20、遵守學校規定的其他安全條例。

第二條、甲方的安全責任:

1、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教育:

(1)利用班團活動、集會、廣播、學習園地、櫥窗等陣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邀請兼職教師舉行安全法紀報告會,對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法制教育;

2、對於學生髮生以下傷害、死亡或財產損失等事故,學校和教師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1)私自下水游泳死亡或負傷;

(2)私自亂拉電線、點蠟燭及吸煙、吸毒等致人死亡、傷害及造成財產損失;

(3)酗酒致人傷亡;

(4)故意翻窗爬牆及樓道上打鬧追逐致人死亡或傷殘;

(5)違反規定騎車致人死亡或傷殘;

(6)藉故報復他人致人死亡或傷殘;

(7)違反規定接觸或破壞學校重要安全設施、有毒藥品致人死亡、傷殘及造成財產損失;

(8)學生放學離校以及在校外發生傷害事故(包括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離校期間發生的;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9)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傷害;

(10)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傷害;

(11)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的傷害;

(12)學生自殺、自傷的;

(13)在對抗性或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發生意外傷害的。

第三條、乙方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第一條中的各項規定;

2.學生家長負有對子女進行安全紀律教育和管理的責任;

3.學生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第二條第2款中的各項死亡、傷害及財產損失情形,均由乙方(學生及家長)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4.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識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害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之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5、 甲、乙各方在指定的地方簽名,明確本協議的要求和承諾對學生安全教育的責任。

四、學生通宵不歸或到網吧等場所玩耍所出問題,概由乙方負責。學生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經累教不改者,將退回原籍。

五.協議為格式合同,在雙方簽定前甲方對每一條款都作必要的解釋,乙方對不瞭解或者不明確的內容都提出處理並獲得滿意答覆時正式簽字。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學生在本校畢業後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高石九年制學校(電話: )

班 級:_____年級_____班

乙方簽字(蓋章):_____學生_____家長(電話: )

年 月 日

學生責任書 篇4

我因 暑假需要留校居住在學生宿舍,保證在居住期間做到以下幾條:

1、自覺接受並服從學校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按學校指定的房間牀位入住。保證離校 前將假期所需物品一次性拿出,整個封樓期間不再回原宿舍。

2、暑假期間進宿舍樓,保證按規定刷卡進出宿舍樓。不私自轉借校園卡。

3、假期留住期間嚴格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服從管理。晚上熄燈前保證按時回舍,不經學 工辦批准,保證不出現夜不歸宿現象。

4、自覺遵守學生宿舍安全規定,不在宿舍保存和使用違章電器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宿 舍樓內使用明火;不在宿舍樓內吸煙,不在宿舍樓內飲酒和保存酒瓶。

5、在暑假留校期間不與社會上的不法分子交往,不私自引校外人員到學校,出入大門自 覺接受值班人員或保安人員的檢查。

6、回家或返校途中,遵守交通規則,防範非法侵害和交通事故。

7、在暑假留校期間,因本人不能遵守學校有關規定而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我個 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8、如本人在暑假留校期間,違反學校有關規定,可隨時取消我假期留校住宿的資格,我 保證按要求時間離開學校。

9、留校期間,因本人不能遵守學校有關規定而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我個人負責, 與學校無關。 上述保證,敬請老師監督。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責任書 篇5

為加強對中國小安全管理,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生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學校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共同擬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約: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要切實抓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堅持以班或學生為單位,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對學生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努力培養學生優良行為習慣。

2、學校應切實加強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強化過程管理,定期開展安全督辦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是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學、放學路隊管理制度。實行按學生居住性區域編排路隊,指定路隊長專職負責,形成相互監督機制。加強教育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得搭乘三輪車,小四輪、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學校報批的集體活動需集體乘車(船)時,學校必須與交通(航管)部門取得聯繫,乘坐正規載人客車或船隻,嚴禁租用農用車或證件不齊全及車況差的車輛(船隻)。

三是加強飲食衞生安全管理。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健康教育,上好衞生健康教育課,並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衞生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學生不吃生、冷、黴爛變質食物,以增強學生衞生意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衞生習慣。凡有住宿生的學校應不斷改善食宿條件,向學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飲用水。以班級為單位,根據不同季節定時或不定時地檢查學生自帶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禁止食用。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學校應及時送醫院就診並立即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醫院為學生治療,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一切治療費用。

四是加強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並根據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採用相應的預防措施對學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護。對學生具有危險性的行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請假擅自離校、課外時間打鬧。在樓梯間擁擠、攀爬翻越護欄、觸摸電器或違章使用電器以及在集體活動中不聽指揮擅自行動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等,應及時告誡、糾正,必要時應責令其寫出檢查或依據校紀校規給予一定的處分。對不聽卻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時告知其家長或監護人,並認真做好記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要禁止學生參與抗洪搶險和撲救火災等活動。

3、學校應將作息時間準確無誤的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以便家長或監護人加強對學生禹校期間安全的監管。

二、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責任

1、家長或監護人必須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生非在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應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2、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必須使用交通工具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監督學生乘座正規的人客車或船隻,禁止學生乘坐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家長應主動與學校加強聯繫,及時反映學生的情況,並共同對學生加強教育,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學生在校期間患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儘快將其接送醫療部門治療。學生上學前,家長或監護人應注意瞭解、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阻止學生返校及時予以必要的治療。學生若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如實告知學校,嚴重者應辦理休學手續,予以休學治療。

4、學生在校期間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其行為危及個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後果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擅自離校的及其行為應由個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自接到學校告知時起,應承擔學生的安全監護職責。

5、學生離校期間(學校組織活動時間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學生本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監管。

三、學生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國小守則》、學校紀律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航運)規則,遵守法律法規,努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因違反校規校紀,違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2、在校期間,嚴禁打鬧;不在樓梯間推搡、擁擠;不攀爬、翻越護欄;不購買食物“三無”食品和黴爛變質食物。放學、上學途中切實做到:遵守路隊紀律。服從路隊長管理:不搭乘和使用農用車及各種不安全交通工具;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攔車、扒車;不騎自行車帶人;不下河(溝、渠、塘、庫)洗澡;不攀高登險;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遊戲和活動。

3、在校期間或參加集體活動時,未經教師允許,不得私自離校(離隊)外出和單獨行動。學生放學後或節、假日期間,不在學校逗留,遊玩。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以上內容,學校、家長或監護人,學生應嚴格遵守,並自覺履行各自責任。如因學生或家長不遵守合約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後果學生本人或家長(監護人)自負,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聽老師的教導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現意外學校不負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請家長仔細閲讀,認真簽字(蓋章並簽字)。

學 校(章):

家長或監護人(蓋章並簽字):

學 生(簽字):

20xx年9月2日

學生責任書 篇6

尊敬的家長:

您好!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孩子的安全關係到每一個家庭的幸福。為了保證學生在假期中的人身安全,讓學生度過一個歡樂、愉快、安全的假期,進一步明確假期中學生的安全責任,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望家長在假期中加強對學生監督與管理,切實承擔起家長的監護責任。

1、20xx假自7月 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課。

2、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無論是走親訪友,還是外出玩耍,不要在公路上跑鬧、玩耍,不隨意橫穿馬路;走親訪友須由家長帶領,嚴禁不滿12週歲的學生在馬路上騎自行車;嚴禁孩子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嚴禁孩子駕駛摩托車、農用車等機動車輛。

3、嚴禁孩子在無父母陪伴的情況下到水庫、河灣、池塘等危險的地方玩耍、游泳,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4、注意不要讓孩子在家中或户外玩火;禁止孩子玩各種具有危險性的刀、槍等玩具,以防造成學生的傷害事故。

5、教育孩子要注意飲食安全和傳染病預防,不購買“三無”食品、過期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6、重視提高孩子防拐騙、防綁架、防敲詐、防盜的意識,教育子女未經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靜小路,不隨便搭乘便車,不隨便與陌生人交往。

7、要注意家中用電線路安全,注意使用電器的安全,無人在家時,一定斷開電源,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8、教育孩子堅決不進營業性網吧、遊戲廳、錄像室、枱球室。嚴格禁止孩子打遊戲機、看不健康書刊或錄像;要引導孩子積極參加有意義的社會實踐活動。

9、注意防暑防雷電。教育學生夏天多喝水,中午少外出,注意防曬;遇到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高聳的物體下,如旗杆、高樹、電杆、煙囱,不要靠近有金屬物的地方,不要收看電視,不要打電話。。

10、暑假期間,加強對孩子的學習教育,積極督促孩子認真完成老師佈置的暑假作業。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作為學校,在校期間對學生已經加強了安全方面的教育與管理,盡到了學校的責任。暑假期間,安全責任在家庭、在家長,希望各位家長認真落實好以上安全責任,如果因學生在家發生安全事故,家長將承擔全部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一份。

學校:(蓋章) 班主任(簽字):

家 長(簽字): 學 生(簽字):

學生責任書 篇7

為配合學校對暑假留校學生的規範管理,確保自身生命財產安全,作為自願要求留校住宿的大學生,我就自己的日常行為表現向學校做出如下承諾:

一、保證留校期間能與平時一樣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管理。

二、保證留校住宿期間嚴格遵守《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公寓管理辦法》和《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暑假留校學生管理辦法》,服從統一安排和管理。

三、留校住宿期間能特別增強安全防範意識,貴重物品(如電腦)能妥善安放,由自己負責保管。

四、保證嚴格執行我校公寓現行的作息制度,按時回室,按時就寢,未經二級學院批准,不私自離校及校外租房居住,無正當理由不遲歸,不夜不歸宿。

五、保證在學生公寓內不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不在寢室內私拉亂接電線;保證不私自調換寢室和留宿外客、異性。

六、保證在暑假留校期間從學校外出時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由本人自己負責。

七、保證在暑假留校期間不到水塘、河流、水庫、湖泊等地遊玩、游泳,由此造成人身傷亡的,由本人自己負責;

八、保證不在學生公寓內酗酒、賭博、打架鬥毆、聚眾喧譁,不進行迷信和宗教活動,不登陸非法網站,不傳播不健康的信息。

以上安全承諾,本人保證認真遵守,並願意承擔一切責任。若有違反,學校可立即取消本人假期留校住宿資格。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責任書 篇8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課間、午休除外。),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1、學校應加強食品衞生安全教育,不準學生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學生中餐由學校統一免費提供,學校供餐食品學生必須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校或自由留取,若因違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方自己負責。

22、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3、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20xx年元月20日終止(由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學生家長: 班主任: 學生姓名:

20xx年3月1日

學生責任書 篇9

為切實加強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個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長和學校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項措施的落實到位;營造安全、文明、和諧、健康的育人氛圍;確保家校聯繫渠道的暢通,現由學校和個位家長簽訂本協議並遵照以下條款嚴格執行。

一、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要時時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騎車、步行注意事項。

二、按照我國交通法規規定,嚴禁不滿12週歲的兒童在道路上騎車;嚴禁沒有車閘、沒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車上路。

三、家長有責任教育孩子騎車應注意以下幾點:

1、儘量早起,吃早飯,要留給孩子充足的騎車、步行的上學時間。

2、無論騎車還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規。特別要注意要靠右行。

3、騎車轉彎時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時,不要與其靠得太近。騎車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騎車;不要雙手離開車把騎車;不要兩人騎一輛車;不要曲折行駛;不要相互競賽騎車;不要兩車以上並排行駛。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擠抹追逐;不要騎一輛車,再牽引一輛車。

4、不要緊隨機動車後追趕或騎車行駛;不要手扒機動車奔跑或騎車。

5、不再河邊或有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險的遊戲;注意安全用電等教育。

四、加強孩子的行為規範教育使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在學校做個好學生,在家做個好孩子。

五、發現孩子不良現象應及時給於教育、糾正;不縱容不溺愛。

為加強安全教育與防患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和思想認識,牢固樹立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深、抓實、抓出成效。以上幾點必須共同遵守。如有違者,發生意外事故一切後果由孩子的監護人承擔。

第一國小

學生: 家長:

學生責任書 篇10

為有效管理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運行,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及其家庭與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學生的乘車安全,為孩子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學校與乘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責任書:

1、學校抓好接送學生車的安全監督和車主、司機的安全教育工作,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符合上級部門的運行和管理要求。嚴禁超載學生,嚴禁違章駕駛,嚴防漏接學生。

2、學校對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台帳,做好記錄,並收集保留專項資料備查。

3、在學生車突發事故後,車主和家長要協助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處理,不無理取鬧、不推委責任。

4、車主要嚴格按照簽訂的安全責任狀要求進行學生接送。

5、車主要做好學生在接送途中的安全教育與管理,主動與學校教師、家長聯繫,取得老師、家長的密切配合。

6、家長要認真做好孩子乘車的安全教育工作,嚴禁孩子攜帶危及乘車安全的任何物品,學生乘車一定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有秩序,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在車內向車外伸手或向外探頭。以防來自車內外的各種不安全隱患,危及孩子的安全。

7、家長要及時在停車點接送自己的孩子,上學時待孩子上車後家長方可離開;放學時家長提前在停車點等候孩子,及時接走。

8、乘車前以及途中,司機、家長或學生髮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給相關部門。

9、該接送學生車由車主個人購買並使用,學生乘車上學、放學是家長和學生本人自願的行為,學生在上學和放學途中因乘車等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家長和學生及該車車主自行負責。

監護人:

車主:

班主任:

學生:

班級:

新城辦事處中心國小

20xx年1月

學生責任書 篇11

為了加強我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學校教育教學管理的需要,學校同全體教師簽訂本教育教學質量目標責任書。期末針對目標進行考核。

一、教師政治思想目標:

1、堅持黨的教育方針,認真履行作為教師的職責;

2、服從學校工作安排,一切從學校出發,一切從學生出發,具有集體主義精神;

3、從講政治的高度來對待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具有大局觀念;

4、一切為了學生,為了一切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對學生具有服務意識,讓每一個學生都得到發展;

5、團結合作,團結全體教師共同為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聲譽提高服務;

6、認真學習理論文化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努力為本地區的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7、履行黨和政府及學校關於教育教學工作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辦事,為維護學校內部團結作出自己的貢獻;

8、求同存異,積極為學校的建設發展獻計獻策,對學校工作認真負責,不做有損學校聲譽的事;

9、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政治學習活動和教育教學研究活動。

10、積極主動勝任學校的值周工作,並能按照學校值周教師要求出色地完成。

二、教育教學教研目標

1、做好教育教學的計劃總結工作,並根據計劃保質保量認真完成教育教學工作,各項工作力求有過程、有成效;

2、按時按要求完成各種計劃、總結、心得體會及各部門安排的資料、表冊的上交整理工作;落實教育教學常規,不隨意調課,不得隨意中止上課;

3、按時按要求參加校內外各種繼續教育活動和教研活動;

4、按教研組要求超周備課,按學科特點及教研組要求完成作業量;

5、教師校本教研有過程、有成效;

6、認真參加專題研究活動,並按專題研究的要求完成研究任務;

7、認真參加課題研究,做到計劃、開題、過程資料、經驗交流、結題、推廣,資料完整;

8、認真完成學校安排的各種教育教學任務;

9、積極參加學校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

三、班務工作目標:

(一)班主任是班級學生的指導者、管理者和組織者,承擔本班學生安全等管理工作責任,並使學生管理達到如下目標:

1、安全工作。

(1)重視對學生進行《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傳,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活動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2)班級外出活動要上報學校領導及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在校內外組識活動要考慮相應防範措施。

(3)各班要根據學校、班級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學生上學、放學、課餘活動、飲食安全。

(4)教育好學生在體育課時注意安全,大掃除時班主任務必要在場指導,密切關注學生安全。

(5)下課、放學後,班級教室關掉電燈,班主任要親自拔下有關電器的插頭,確保班級財產安全。教育學生放學後按時離開學校,加強道路安全教育。

(6)建立安全工作在第一時間彙報制度。班主任發現學生沒到校要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發現問題馬上報告有關領導和校長室。

(7)及時上報事故情況,並配合領導及時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處理。

(8)紀錄好各種安全教育檔案。

(9)教育學生防火、防盜等,加強學生自我防範意識、生活自理能力教育。

2、收費行為。

(1)教育收費涉及千家萬户,事關家長的切身利益,班主任不得擅自設立名目收費。

(2)堅決反對班主任、課任教師利用課餘時間或節(假)日時間給學生有償補課。

(3)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營利性的物品。

(二)科任教師是班級學生課堂教學的組識者,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力量,承擔着任教班級教學管理責任,並使學生教學管理工作達到如下目標:

1、安全工作。

(1)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2)執教班級外出活動需報校長室審批,在校內外組識活動要考慮相應防範措施。

(3)上課時間,不擅自離開班級,不得接聽電話,照顧到全體學生。在課堂中要注意教學衞生、教學安全。不搞不安全活動,禁止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4)力所能及地保障學生放學安全(最後一節課要組織好學生排好隊回家)、課餘活動安全、飲食安全、交通安全。

(5)做好安全江彙報工作,發現學生沒到學校要及時告知班主任,與班主任共同協商,發現問題馬上報告校長室,並配合領導及時對發生事故進行處理。

2、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1)認真執行縣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嚴格控制學生作業量及檢測次數,檢測後分數不排名次、不張榜公佈。

五、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教師各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有效。

學校負責人簽字:

責任教師簽字:

20xx年2月7日

學生責任書 篇12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4)、駕駛員酒後駕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________

學生簽字:___年級____班級 姓名: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生責任書 篇13

為了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監督辦法》及省縣有關文件精神,確定各自在學生營養餐安全中的責任如下:

1、學生營養餐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成立學校學生營養餐工作領導機構,確定有專職或兼職領導和人員,專門負責營養餐安全管理工作。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追究學校校長的首要責任和相關人員責任。

2、副校長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縣有關學生營養餐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本校營養餐安全工作的管理。加強對學校食堂的民主管理,使食堂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定期組織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和督促檢查工作,保證學校食堂各場所日常衞生整治,各項制度落實到位,食品採購、儲存、加工、供應、消毒等重點環節規範。及時整改食品衞生監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有關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見,並整改到位。建立營養餐安全應急預案。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如實上報、保留現場,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組織搶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態擴大。積極配合市食品衞生監管部門進行食物中毒調查。

3、總務主任負責辦理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並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有關要求規範操作,組織開展年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檔案,所有從業人員均辦理健康證。定期組織開展對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及法規知識培訓。

4、食堂採購食品,要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採購有證照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按規定進行索證索票,認真記好進貨台帳。

5、食堂要認真做好食品的驗收和保管,保證食品使用時的安全性,嚴格杜絕向學生供應過期和腐爛變質食品。

6、食堂要嚴格按照學校提供的食譜進行配餐和供餐,絕對保證食物製作過程中的潔淨和安全。

7、食堂要嚴格按照要求,認真做好食品留樣保存工作,食品留樣不低於48小時,保存食品留樣的冰櫃鑰匙要做到專人保管,食品留樣標籤時間要準確到時、分、秒。

8、食堂人員要做到食品存放和製作的安全性。食品存放要通風良好,食堂鑰匙要做到專人保管。

9、食堂人員發現食品安全有存疑時,應立即向學校報告,不得隱瞞實情。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責任書 篇14

一、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並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二、家長接送子女在道路上走路時要靠右邊走;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並注意觀察兩邊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過;不要闖紅燈;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駕駛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要在機動車道內左穿右插、逆向行駛、競技行駛。

三、堅決杜絕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四、嚴禁搭乘無證順路車、超載車。

五、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六、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

永安洲鎮初級中學

20xx年9月19日

學生責任書 篇15

為了確保學生在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結合實際情況,暑假輔導班與您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1、家長、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

2、要重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防範,增強其安全意識,培養其防範不法侵害和抵禦災害的能力。不涉水過河,遇打雷下雨天氣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上學放學。

3、嚴禁在班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5、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準乘坐超員車輛和非載人車輛及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6、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7:50準時到校;中午11:30準時放學)。子女未到校上課,家長要講明原因並及時打電話或帶假條告知任課教師。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7、學生不準亂吃零食,亂喝生水,不到小攤小販處購買食物,不吃不潔食物,如因亂吃亂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保證身體健康。

8、要重視防止意外事故發生。教育子女不要到危險和複雜的地方遊玩;要防止子女私自結伴外出,嚴禁子女私自下河游泳玩水。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自己負責。

9、 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鋭刃鈍器物等,不允許帶管制刀具等與學習無關的東西到學校。否則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班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班內不負責任。學生在班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1、學生應嚴格遵守補習期間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2、凡學生在班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13、本責任書存放在補習班處,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凡在本班就讀的學生都適用。希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老師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學生責任書 篇16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近年來學生溺水事故頻發,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為杜絕溺水事故的發生,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相關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學生的防溺水安全簽訂責任書:

學校方面:

1、大力宣傳防溺水的重要意義,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河邊、池塘邊玩耍、嬉戲,不得私自或結伴下河游泳,增強學生防溺水的意識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項,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家長和孩子方面: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家長要負責監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1、嚴禁孩子私在河邊、湖邊、江邊、水庫邊、水溝邊、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2、嚴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如確需游泳的,要在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沒有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嚴禁私自或結伴去划船。

4、乘坐船隻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發現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經教育不聽,不自覺遵守責任書的相關規定,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學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有效。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雲縣後箐中學

20xx年8月31日

學生責任書 篇17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各負其責”的方針,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的要求,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諧實施,確保學生的安全,特向各年級組長簽訂20xx學年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1. 年級不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

2. 年級不發生嚴重傷亡事故。

3. 年級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

4. 年級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二、工作措施:

1.認真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組長對本年級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2.加強安全教育。利用多種形式,結合本組教學進行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記錄月報制度(每月第四周週五上交)做到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消除各種隱患。

4.嚴格大型活動(校內、校外)的審批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各組舉行大型集體活動必須經學校審批。

5.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時間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的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校長:  年級組長:

年 月 日

學生責任書 篇18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名牌戰略,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增強我校在地區的影響力,保證學校的可持續發展,確保20_年大學聯考工作的順利開展和20_屆大學聯考指標圓滿完成,依據新修訂的《大學聯考名牌戰略指導意見》,學校對20_屆高三年級下達如下任務,規範甲方(學校)、乙方(20_屆高三年級組)的責任、義務和權利。

一、甲方的要求及獎勵

(一)基礎指標

1、甲方規定本屆高三年級上線率指標為:重點13%,本科(含三本)36%,總上線率不低於地區總上線率(以下簡稱“三率”,包括藝術類考生和民考漢考生,但不可重複計算;考生總人數指當年參加大學聯考的實際考生人數)。

2、考入名牌院校指標為:2人。

(二)基礎指標獎勵

乙方完成上述(一)中的任務,享受如下獎勵:

1、學校獎勵高三全年級任課教師共38000元人民幣。(以下所涉獎金均指人民幣)

2、從以上獎勵中,獎勵班主任每人400元、年級組長800元后,其餘由年級任課教師按人頭平均分配。

(三)“三率”超標獎勵

重點上線率每超出一個百分點獎勵1600元,本科(含三本)上線率每超出一個百分點獎勵800元,學生總上線率每超出一個百分點獎勵1000元。此項獎勵提取5%獎勵年級組長後,再從該班超標獎勵餘額中提取5%獎勵該班班主任,其餘由該班文化科教師分配。(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後三位數)

(四)突出成果獎

1、理科考生考入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文科考入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復旦大學,甲方按15000元∕生標準獎勵乙方;考取浙江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南京大學,甲方按7000元∕生標準獎勵乙方;考生總分進入省前100名,或者地區前5名,或者考取規定的其他名牌院校,甲方按5000元∕生獎勵乙方;總分高於當年重點控制線理科90分、文科80分(民考漢考生總分高於當年重點控制線理科80分、文科60分),或者考生總分居地區第6—10名者,甲方按3000元∕生標準獎勵乙方。(以上考生大學聯考文化課成績必須均高於當年省重點控制線,乙方方可獲得相應獎勵;以上各檔次獎勵不重複計獎;此項獎勵不含空乘、招飛等所有特長生)。

2、從以上1、2獎勵中,提取3%獎勵年級組長;再從該班突出成果獎餘額中提取3%獎勵該班班主任,其餘由各班文化課教師分配。

3、普通快班的學生文化課達到重點線以上者,學校獎勵該班1600元∕生;文、理普通班的學生文化課達到第二批次本科線以上者,學校獎勵該班1600元∕生(此項獎勵不含音樂、體育、美術、空乘、招飛等所有特長生)。

4、如果學校確定的尖子生輔導教師不是該尖子生的任課教師,該尖子生所產生的該科的突出成果獎,按6:4分配給該科輔導教師和任課教師。

5、考入北京體育大學按本責任書第一項第(六)款計獎,不計突出成果獎。

6、名牌院校是指規定的二十六所名校(不含名牌大學的二級學院和分校)。

(五)學科優良考分獎

各學科成績均以地區全部成績排位為據。文、理科取得地區第一名,獎勵該科教師800元∕生;第二名,獎勵該科教師700元∕生;第三名,獎勵該科教師600元∕生;取得4—5名者,獎勵該科教師500元∕生;第6—10名者,獎勵該科教師400元∕生;第11—20名者,獎勵該科教師200元∕生;進入第21—30名者,獎勵該科教師100元∕生;進入第31—50名者,獎勵該科教師50元∕生;理科進入第51—100名者,獎勵該科教師30元∕生;文科進入第51—70名者,獎勵該科教師30元∕生(以上各檔次不重複計獎)。對於“3+_”科目中的“_”科目,獎勵按學科數計獎。(如果學校確定的尖子生輔導教師不是該尖子生的任課教師,該尖子生所產生的該科優良考分獎,按4:6分配給該科輔導教師和文化課教師。)

(六)音樂、體育、美術術科獎勵

考入本科以上院校獎勵教師100元∕生,考取北京體育大學,學校獎勵5000元∕生(大學聯考術科及文化課成績均達到該校當年在省錄取線且按正規途徑錄取)。此項獎勵提取5%獎勵年級組長,再從該班獎勵餘額中提取5%獎勵班主任,其餘獎金由術科教師與該班文化課教師按6:4分配。

二、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在進入高三前,乙方須提前召開大學聯考動員大會;認真組織高三上學期月考;積極配合甲方做好三次“診斷性”考試的各項工作;紮實做好尖子生培養、踩線生輔導、階段性備考反思總結和年級穩定等工作。

2、乙方須自覺接受甲方的領導和管理,年級所有工作須服從學校大局。

3、年級組長、各學科負責人須在當年10月15日(公曆)前書面向教研處呈交年級工作總結材料和各學科備考經驗介紹材料。

4、甲方如果不按責任書規定條款兑現,乙方可通過正當途徑要求按責任書規定條款執行。

三、處罰

1、基礎指標(“三率”、兩個名牌)未完成,甲方取消乙方基礎獎勵38000元(若有考入清華大學或北京大學或復旦大學者,甲方酌情給予基礎獎勵),並追究乙方如下責任:

甲方扣發年級組長兩個月的崗位工資,扣發班主任一個半月的崗位工資,扣發所有任課教師一個月的崗位工資。

2、名牌指標和基礎指標的“三率”單項指標未完成,則按如下標準處罰:名牌每欠一人,從獎勵中扣除5000元;重點上線率每低一個百分點從獎勵中扣1500元,本科(含三本)上線率每低一個百分點從獎勵中扣800元,學生總上線率每低一個百分點從獎勵中扣1000元。(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後三位數)

3、乙方各學科總均分與地區各學科總均分相比較,負值者一律受罰。分差在0~5分(含5分)之間,減發該學科所有任課教師所得獎金總額的10%;分差在5~10分(含10分)之間,減發該學科所有任課教師所得獎金總額的15%;分差在10分以上,減發該學科所有任課教師所得獎金總額的20%。

4、乙方遲交年級組複習備考工作總結材料和各學科備考經驗介紹材料,每一人次,扣除基礎獎金總額的1%。

四、其他事項

1、本責任書籤字生效後,從外地轉入的考生,以“一診”結束時所在班級確定歸屬。

2、本責任書的兑現原則上在大學聯考當年10—11月(公曆)完成。

3、本責任書由甲方(校長)、乙方(高三年級組長)、仲裁(學校工會)簽字後生效。

4、在執行中,若出現超出責任書規定條款的情況,產生爭議,須在黨支部監督下,由仲裁(學校工會)協調,在遵循本責任書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本責任書一式六份:校長、高三年級組長、黨支部、工會、辦公室、教務,各執一份。

標籤: 責任書 通用 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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