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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通用18篇)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通用18篇)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了給孩子營造一個和諧的乘車環境,確保孩子的安全,在學校進行安全教育的同時,請各位家長協助學校共同做好乘車學生的安全工作。特簽訂學生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通用18篇)

1、學生上學離學校較遠,我方提供校車接送服務,並承擔行車期間學生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學生,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同意。

2、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賭氣車。每個車輛安排一位跟車老師,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3、根據各地方學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學生一定要按時定點按規定線路候車,未按時間、地點乘車發生事故,責任由家長自負。

4. 校車行駛途中,學生在車廂內嚴禁相互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點時,待車停穩後,學生方可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5. 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學生在路口處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託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校車方不承擔責任。

6. 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衞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

7. 校車方、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學生在乘坐校車時遵守紀律,瞭解安全乘車常識。每次接、送學生自上車始下車止,下車後如家長不來接該生,一切安全由家長負責。

8. 以上雙方職責,如不按要求執行,而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學生班級姓名:__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字:__________家長電話:_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2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汛期要教育學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車時不得離開候車地點下河玩水,遠離河道,要熟知乘車時間,不得過早候車。家長要對學生乘車前時段安全進行監管,如果發生意外,由家長負責。

三、家長必須在學生返校時將子女送到校車站點,乘校車學生必須在固定乘車地點候車。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長要向隨車調度員打電話或向學校打電話説明情況。離校不乘坐校車首先要和班主任請假,然後由班主任和校車管理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請假。放假時,需要接站的家長按照學校接送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接送車將學生安全送到家長手中籤字後方可離開,不需要接站的,校車把學生送達車站學生下車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長負責,要求家長要及時監管學生是否回家,知道學生去向。如因路況原因遲到的,駕駛人要立即告知家長,讓家長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發生意外事故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四、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託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由家長自己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衞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不得在校車上打鬧,喧譁,更不得吸煙.要服從隨車照管人員管理。

六、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管理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在途中乘載其他人員的。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後駕駛的。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七、乘坐校車學生取消乘坐校車必須要由家長和班主任溝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車管理人員取消乘坐。個別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請假,然後和隨車照管人員請假。

八、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______學校負責人簽名:______

______學生家長簽名:______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3

為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創辦促進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諸城市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諸政辦發[20xx]5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車輛所有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界定 本責任書所指的校車是由集體或個人等社會資金購買的符合國家安全標準並專門用於接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車輛,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經教育局審查備案。車輛所有人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對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車輛所有人職責

(一)校車安全技術達標,手續完備。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2、必須投保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校車安全責任保險。

3、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4、校車應當配備逃生錘、乾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應當放置在便於取用的位置,並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5、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應當停運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二)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確保校車通行安全。

1、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的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業務培訓,提高專業技能。

2、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3、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校車駕駛人駕駛校車上道行駛前,應當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進行檢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5、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6、載有學生的校車在一般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7、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8、嚴禁校車駕駛人酒後駕駛校車。

9、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10、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11、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未設停靠站點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誌。

(三)落實隨車照管人員,保證學生乘車安全 車輛所有人應安排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隨車照管人員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現駕駛人無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後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繫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

6、積極參加學校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

(四)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交通事故。

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誌。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並及時與學校、車輛所有人、學生的監護人聯繫處理後續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校車服務學校、車輛所有人各執一份,中心學校、市教育局各備案一份。違反上述規定的,對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車輛所有人承擔全部責任。

服務學校: 校車車牌號碼:

校長簽字: 車輛所有人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4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着“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做到:

1、嚴格執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並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並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儘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採取緊急措施,並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責任人(簽字):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5

為了加強對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此責任狀。

一、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有合法手續,司機有駕駛證且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驗,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二、司機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司機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載客、不超速行駛,上下車一律停靠在安全開闊的地點。

四、嚴禁酒後駕車,出車接送孩子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後駕車,有權停止接送學生。由於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後果責任自負。

六、由於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後果自負,不允許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段時間的生命安全由司機負責,請務必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要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九、開車時不接打私人電話。

十、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對不遵守乘車紀律的學生要及時與家長聯繫,爭取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十二、學生接送車輛的司機有義務在學生上車後愛護學生,為學生服好務,不得恐嚇學生,但對不聽從安排的學生要及時教育。

十三、接送學生車輛要服從學校安排,不得在校門口接送學生。

本責任狀自簽發之日起有效期自20__年9月1日--20__年7月3日

司機簽名:

聯繫電話: 車牌號碼:

學 校:岔口中心國小 20__.9.1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6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學生的乘車安全,讓學生安全到校返家,經我園研究決定,特制訂__X學年校車隨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幼兒園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師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隨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幼兒園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隨車教師是校車接送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範行為

1、隨車教師每次隨車時要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隨車教師每天要按幼兒園規定時間到校並全程隨車(時間視季節而定),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席,更不得人車分離,或者坐在駕駛室內隨車。

3、每次上下車隨車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4、校車在行駛的過程中,隨車教師要與學生一起,管理到位。要教育學生頭、手等身體部位不得伸出窗外,不推搡不擁擠不吵鬧。上下車有序排隊,照顧禮讓小同學,等車停穩後隨車教師要親自打開車門,扶送學生上下車。

5、每天放學隨車教師應把最後一趟的最後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後,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各負其責

1、強化安全意識,實施責任追究制。

(1)如因隨車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或學生上下車時,隨車教師未盡到管理職責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隨車教師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2、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有效期限為一年,自__X年9月1日起至__X年8月31日止,園方和隨車教師各執一份。

青華幼兒園(蓋章) 隨車教師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7

為了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保證接送學生車不

超員不超速,特制定如下責任狀。

一、管理範圍:李巖海3台校車。

二、責任範圍:

1、制訂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2、落實隨車照管人員,監督司機駕照是否合格。

3、監督檢查人及時檢查校車安全,並與照管人員簽字接交。

4、檢查超員超速問題,檢查是否系安全帶問題。

三、校車責任:使用校車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否則不能使用:

1、車輛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並已經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2、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3、有合理的運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5、定人員定座位定時間定線路定車次。

6、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

7、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9、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60週歲之間;(2)、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3)、身心健康,無嚴重的交通違法記錄。

立狀人:劉景波

主管人: 20__年3月1日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8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礎,為了確保學校學生的生命安全,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進一步加強學校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的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責任書。

1、保持校車設備車況處於良好狀態,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證,要把汽車的維護、保養和修理放在重要位置,將每次修車情況做好記錄備查;

2、駕駛員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嚴禁酒後開車,嚴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後開車,嚴禁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開車;

3、遇到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情形,採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不得強行開車;

4、在道路上行使,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行使,不得強行開車;

5、載人不得超過核定人數,不得違反規定客貨混裝;

6、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7、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駕駛員執一份,學校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駕駛員(簽字): 校長: 學校(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從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提供車號為_____,_____座 _____中(大)巴作為甲方的專用校車,乙方同時應提供相應駕照的合格司機。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備,不得提供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校車必須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鑑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一切合法證件的複印件交學校保管;校車接送學生的時間內(車內必須有學生和跟車教師),乙方司機必須為自己和學校着想,有交警檢查車輛時,保證學生安全的前提下,靈活、避讓,以免罰款,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投訴,否則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或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擅自改動行車路線、接送點、漏接、漏送引起家長、學生投訴的每次扣50元)。跟車教師另行處理。

6、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責任。

7、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接送時間內,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8、合同期間,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不準酒後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9、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要提供與原車型相同的車輛,甲方不負責調車。

10、司機應積極管理好學生車上紀律及安全等工作,服從跟車教師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況下,謹言慎行停則停,該等則等,不能粗暴、隨意甩脱學生,確保安全。

11、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駕駛人(乙方)承當。若司機故意違章、造成後果一切由當事人負責(車主)。

1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另附:乙方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複印件一份存檔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0

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您的孩子乘坐的是濱州交運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運行線是 ,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停靠點是,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停靠點接孩子,由於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繫並交代清楚後,由學生簽字後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繫或無法聯繫、聯繫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後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並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衞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後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聯繫電話: 公司管理人員: 駕駛員: 護導員:

濱州交運集團有限公司惠民公交分公司 管理負責人: 乘坐校車的學生: 學生家長: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日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着“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並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並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並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儘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採取緊急措施,並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部門:

負責人(簽字):__

責任人(簽字):__x

年 月 日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2

校車安全責任書

為了加強校園車輛的安全管理,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此責任狀。

一、駕駛校園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由有合法駕駛手續,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學生一律停靠在安全、寬闊的地點。

三、嚴禁酒後駕車,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後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於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四 、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後果責任自負。

五、由於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後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六、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機負責,請務必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七、 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八、 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

九、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校方簽字: 司機簽字:

閔家國小

.10.5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車主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發車時間雙方須及時聯繫,瞭解情況,妥善處理。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

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校車駕駛員酒後駕車。

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 )幼兒園園長(簽名): 乘坐校車學生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4

為加強我校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學校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學習、貫徹、落實相關部門對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

二、積極參加司機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四“不”,即不酒後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行駛。

四、經常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出現故障及時修理。

五、開車進出校園時要減速慢行,注意躲避學生,防止發生事故。

六、學校機動車外出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司機不得擅自開車外出。

七、提醒學生不在車廂內打鬧,向窗外拋灑雜物。

八、如違反上述要求,產生後果,由相關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司 機(簽字): 校方主管領導(籤 字):

二0XX年三月五日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5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區政府、區教育局、區校車辦的相關規定,加強學校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維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特與各班主任簽訂如下責任狀:

1、摸清每一個學生的出行方式,建立每一個學生詳實的出行檔案。對在摸排中工作不細,遺漏接送車輛的班主任,要按照“誰遺漏,誰負責”的原則追究其責任。

2、充分從教育抓起,從學生抓起。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主動避讓行駛車輛,教育學生以及學生家長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放學。教育學生年齡不滿12週歲的,嚴禁騎自行車上、放學。

3、教育學生不坐5人以上的私人車,學生更不能5人以上進行拼私人車。

4、教育學生不要乘坐酒後駕駛車,不能座在副駕駛的位置上,以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5、各班主任要教育學生互相監督,對發現有學生乘坐超員、超速、超載、農用車、低速載貨車、報廢車等不合格車輛的,要及時勸阻並報告班主任,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6、各班主任要每天報告學生交通安全情況,發現有學生未到校,要及時與家長溝通,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7、各班主任組織學生外出等集體活動乘車時,要嚴格管理好各班學生,同時要落實教師跟車,學生上下車清點核對。

9、對學生進行危難時的逃生自救的知識本領的培訓演練,提高學生自救能力,以減少事故發生時的傷亡程度。

10、針對季節特點,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如:大霧、降雪、路面結冰等應該怎麼做。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6

茲有學生家長 自願讓子女 乘坐 校車 車號為: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車主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

三、家長必須帶領子女準時侯車。超出發車時間雙方須及時聯繫,瞭解情況,妥善處理。

四、家長必須憑接送卡接幼兒,如無卡接送,跟車老師有權將幼兒帶回幼兒園。如遇家長無法親自來接,委託別人代接時,應及時通知班級老師,在接幼兒時讓被委託人簽名確認。

五、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 )幼兒園園長(簽名): 乘坐校車學生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7

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車主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發車時間雙方須及時聯繫,瞭解情況,妥善處理。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

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校車駕駛員酒後駕車。

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 )幼兒園園長(簽名): 乘坐校車學生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乘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8

為有效管理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運行,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及其家庭與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學生的乘車安全,為孩子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學校與乘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責任書:

1、學校抓好接送學生車的安全監督和車主、司機的安全教育工作,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符合上級部門的運行和管理要求。嚴禁超載學生,嚴禁違章駕駛,嚴防漏接學生。

2、學校對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台帳,做好記錄,並收集保留專項資料備查。

3、在學生車突發事故後,車主和家長要協助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處理,不無理取鬧、不推委責任。

4、車主要嚴格按照簽訂的安全責任狀要求進行學生接送。

5、車主要做好學生在接送途中的安全教育與管理,主動與學校教師、家長聯繫,取得老師、家長的密切配合。

6、家長要認真做好孩子乘車的安全教育工作,嚴禁孩子攜帶危及乘車安全的任何物品,學生乘車一定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有秩序,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在車內向車外伸手或向外探頭。以防來自車內外的各種不安全隱患,危及孩子的安全。

7、家長要及時在停車點接送自己的孩子,上學時待孩子上車後家長方可離開;放學時家長提前在停車點等候孩子,及時接走。

8、乘車前以及途中,司機、家長或學生髮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給相關部門。

9、該接送學生車由車主個人購買並使用,學生乘車上學、放學是家長和學生本人自願的行為,學生在上學和放學途中因乘車等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家長和學生及該車車主自行負責。

監護人:

車主:

班主任:

學生:

班級:

新城辦事處中心國小

20__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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