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職場指南 >如何創業 >

學校選址新標準不與集市毗鄰

學校選址新標準不與集市毗鄰

 

學校選址新標準不與集市毗鄰

學校選址不應與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醫院傳染病房、太平間、公安看守所等不利於學生學習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學生安全的場所毗鄰。


為降低對學校的噪音污染,要求學校選址須與主幹道、鐵路保持一定距離。比如,學校教學用房的外牆與鐵路的距離不應小於300米。與機動車流量超過270輛/小時的道路相鄰,同側路邊的距離不應小於80米,當小於80米時,須採取隔聲措施。


此外,對學校服務範圍也有了明確規定:中學服務半徑不宜大於2公里,國小不宜大於0.5公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zhichang/ruhe/8kq4r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