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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個税臨界點

年終獎個税臨界點

獎金對於員工來説是一種物質獎勵。如果員工的績效優良,工作成績突出,為企業的發展做出了貢獻,就應該給予獎勵,一來是對員工努力上的承認,二來激勵員工繼續努力工作,實現更佳的工作表現。年終獎在不同的單位有不同的發放形式,除了一般意義上的“紅包”外,有的是股票分紅,有的是“雙薪”,有的是提成,有的是獎金。今天本站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年終獎個税的臨界點。具體內容如下,歡迎閲讀!

年終獎個税臨界點

20xx年9月開始實施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税法,按七級税率計税。如果年終獎在1.8萬、5.4萬、10.8萬、42萬、66萬和96萬這幾個臨界點上,會出現年終獎多發1元甚至1分錢,税後收入反而減少的情況,最極端的是多給1元收入減少8萬多元。一時間“年終獎臨界點”成為網絡熱門話題,20xx年12月4日,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葛長銀表示“寧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被很多人稱為無奈的應對良策。

年終獎個税算法:臨界點最低為一萬八

臨近年關,又到了各企業和單位給員工派發“紅包”的時候了。年終獎對很多人來説是非常重要的一筆收入。這是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税法》實施後首次發放年終獎,因為税法“盲區”的存在,新個税下的年終獎或遭遇“得不償失”的尷尬。有些人的年終獎即使發得多,但扣完税後,實際到手的不一定多,甚至出現年終獎多發一元,到手的減少千元到萬元的極端情況。

在此情況下,網友紛紛研究20xx年終獎是如何計税的並發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年終獎臨界點”成為網絡熱門話題,“寧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被很多人稱為無奈的應對良策。

有網友建議各企業老闆將“年終獎”改為“年終捐”,將員工們多出臨界點的部分獎金捐給慈善機構,這樣既合理避税又為社會做出了貢獻,何樂而不為呢?此意見一出,立馬得到許多網友的支持,並被大家評為“20xx年終獎合理避税之最優解決方案”。

20xx年終獎個税算法(供參考)

年終獎計税方法共有2種,分別為:

1。扣除三險一金後,如果當月工資超過35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到對應税率,然後直接套入年終獎的計算公式,得出應繳税額。

2。扣除三險一金後,如果當月工資收入不足3500元,則先從年終獎中拿出一部分錢,將當月工資補足3500元后,然後將剩餘的年終獎金額套入計算公式,得出應繳税額。

舉例説明:

如果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為3400元,年終獎為1萬元,那麼首先從年終獎中減去100元補足當月工資,然後將9900元除以12得出825元,對應的税率為3%,那麼年終獎扣税額為9900×3%-0=297元。

如果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為3500元,發放年終獎為19500元,將19500元除以12得出1625元,對應税率為10%,那麼年終獎扣税額為19500×10%-105=1845元。

年終獎多發一元或致多繳千元税

眼下臨近年關,網民格外關注的熱點問題是年終獎多發一元錢,個人所得税可能就要多繳一千多元錢。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葛長銀在其微博中表示,大家應注意年終獎的臨界點問題。因為多發一塊錢,可能就要多繳一千多塊錢的個人所得税。

葛長銀在其微博中稱,請大家注意年終獎臨界點,寧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例如發18001元比18000元多納個税1154.1元;54001元比54000元多納個税4950.2元;發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納個税4950.25元;發420xx1元比420xx0元多納個税19250.3元;發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納個税30250.35元;發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納個税88000.45元。

對此,陸坤説,存在因為多發了幾塊錢,正好税率上了一個檔次而多繳税的情況。這種情況可能是税率級差造成的,但各單位財務人員先計算好可以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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