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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通用14篇)

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通用14篇)

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

1.目 的

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通用14篇)

為了使公司公車管理各項工作有章可循,確保公車的合理和有效使用,加強用車安全及用車成本,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公車駕駛者及用車過程的管理。

3.車輛管理

公車的使用必須堅持:“安全、節約、規範”的原則。公司公務車由總經辦統一管理、統一排程,貨運車暫交由採購部代為管理,公車使用部門需建立公車使用臺帳,明確記載公車使用事由、使用時間、使用人及批准人備查。

3.1車輛的購置與管理

3.1.1公司總經辦負責車輛的購置工作。

3.1.2公司總經辦負責相關車籍資料、證件和保險資料的保管,以及辦理證照審驗等工作。

3.2車輛的排程

3.2.1公司總經辦負責公車的統一排程。

3.2.2公務車的使用僅限於接送公司重要客人、財務部門到銀行取送數額較大金額、辦理有關緊急公務等事項;不提供私人用車,如遇特殊的緊急情況,須公司總經理(常務副總)同意,經總經辦安排用車,同時自行承擔車輛通行費、油耗和意外損失責任。

3.3車輛的使用

3.3.1用車部門及使用人需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

3.3.2總經辦根據《車輛使用申請單》的審批情況,統籌安排車輛使用。

3.3.3緊急情況下,可先安排用車,但事後相關用車人須補辦上述手續。

3.3.4車輛使用人在用車後,須填寫當日出車記錄,在《車輛使用申請單》上按實填寫“起點表數”、“止點表數”等資料,以便相關部門建立臺帳及稽核。車輛使用後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場地,不得擅自將車子開回家或私用,若由於工作等原因當天無法返回,除要在《車輛使用申請單》上註明外,在用車前需提前報公司領導同意。

4.駕駛者管理

4.1駕駛者資格

申請駕駛車輛者必須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正式駕駛證,憑證駕車,否則發生其他一切交通意外情況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其本人承擔,一概與公司無關。

4.2駕駛者要求及紀律

4.2.1駕駛者要遵守國家有關駕駛員、車輛各項管理法規,遵守公司制定的用車管理規定。

4.2.2駕駛者要自覺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堅持安全學習,堅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謹慎駕駛。行駛時要繫好安全帶,嚴禁駕駛手機聊天,嚴禁酒後駕駛、開英雄車。

4.2.3駕駛者接送賓客時,不得搭乘其他不相干人員,應注重維護自身形象,不得參與不良活動和有損公司形象的活動。

4.2.4駕駛者不得將公司公車外借和私自調換。公車不用時,應規範停放在規定的地點。

4.2.5駕駛者應妥善保管好公車上的隨車工具、附件、證件等。如發生隨車工具、附件、證件丟失、被盜、損壞,當事人應負責按規定賠償。

4.2.6駕駛者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保持車內外清潔衛生。

4.2.7在車輛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向領導彙報,在指定地方維修,沒有批准的車輛維修費用不予報銷。

5.其他情況

各類交通違章罰款規定。闖紅燈、違禁令、逆向行駛、穿拖鞋、酒後駕車、超速50%以上等不良行為造成的罰款公司一律不準報銷。公車使用管理部門將建

立公車使用詳細臺帳,根據記錄的車輛日使用情況,查找出違規時的當事人,按照“誰違規、誰買單”的原則,相應的罰款在當事人的工資中扣除。由於特殊原因超速50%下的罰款,駕駛者本人需承擔10%。

6.附件

6.1《車輛使用申請單》

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

一、總則

1、各種車輛歸本單位所有,其資產及使用管理由單位機關辦公室統一登記、統一管理、統一調派(定向配置車輛除外)。

2、單位車輛管理部門要本著“為單位服務、為業務服務”的宗旨,對申請派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要熱情周到、妥善安排、明確答覆、及時派車,若派車確有困難時,應如實說明原因或提出其他變動建議。

3、為保障單位領導隨時開展工作和處理緊急事務,實行專車專用。

4、定向配置車輛相對固定,由用車單位(部門)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和調派,但必須按照此規定執行,指定符合車輛駕駛條件的人員駕駛,服從單位領導因需要臨時派遣。

5、單位分管主任負責指導和協調有關車輛使用和管理的重大問題。

二、用車程式與要求

凡動用單位車輛(除中心領導和特殊情況用車外),原則上必須先申報、登記,經機關辦公室上報主任批准方可出車。必須按“四個保證”和“兩項制度”的要求作出安排。

(一)“四個保證”

1、保證單位緊急公務或特殊情況用車。在本縣範圍內,如果情況(公務)緊急,直接電話告知車輛管理人員即可出車。如果臨時無車,也可以先打出租車,相關費用待事後由機關辦公室核實經主任籤批後,到財務科報銷。

2、保證單位領導工作用車。單位領導用車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不實行登記制度和派車單制度,確保隨時隨地工作用車。

3、保證市場檢查工作用車。屬本單位統一組織的安全檢查、專項督查和工作會議等工作,由機關辦公室統一安排車輛。其他會議、公差或同時多路出差,原則上乘坐火車、客車或公交車等交通工具。

4、保證單位機關在縣內的公務和事務用車。

屬上述“四個保證”範圍之內的事項一般應當派車,在現有車輛不能同時做到“四個保證”時,按照“先急後緩”的原則予以保證,順序如下:緊急公務或特殊情況用車——單位領導工作用車——檢查工作用車——市區內公務和事務用車。

(二)“兩項制度”

1、用車登記制度(適用於本系統各單位、部門在市內短時用車)。需用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應提前告知機關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經分管主任同意後在《用車登記簿》上進行登記,載明時間、事由和地點然後出車。如果公務或事務較緊急也可以先出車後登記。

2、派車單制度(適用於本系統各單位、部門縣城內用車時間超過一天以上或者超出太和縣轄區用車)。需用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原則上須提前半天填寫派車單,說明事由、出車時間、到達地點等,經單位主任審批後,由機關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憑單派車,無派車單原則上不派車。

三、車輛維修與保養

1、途中維修。外出執行任務的車輛發生故障,需要進行臨時維修時,應事前電話報經單位主任同意後方可維修,歸隊後由乘車人證明,機關辦公室驗收後予以認可並補辦相關手續。

2、在市區內維修(保養)。在市區內維修(保養)應事前填寫報修單,由分管主任稽核後報單位主任審批,經批准後憑報修單到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保養)。送修時,必須有中心兩名人員在場;維修時,駕駛員應儘量在場監督維修;維修好後,駕駛員對修理專案及質量在維修結算單上簽字認可。維修經費由機關辦公室、財務科憑報修單及原始維修結算單到維修點統一辦理結帳手續,報經有關領導批准後報銷。

3、審批許可權。單車一次維修費用可能在200元以下的,由機關辦公室書面報中心分管主任批准;可能在200(含200元)元以上的,由機關辦公室書面報中心分管主任稽核後由中心主任批准。所有車輛維修費均有單位主任簽字報銷。各車輛的維修費用單獨登記,每半年張榜公佈一次,接受群眾監督。

4、車輛確需補充隨車用品(如香水、車用臘、空氣清新劑、坐墊等)時,由駕駛員向單位主任直接提出申請,批准後再去購買。

5、機關車輛保險費、養路費、維修點、洗車點、大宗油料訂購費及有關車輛行駛的手續,由中心主任按照“貨比三家”原則具體辦理。

6、駕駛員的差旅費、小額外購油料費、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經單位主任稽核簽字後,每半個月報銷一次。

四、油料購買與供給

1、單位所有車輛採用“一車一卡”和“三對口”方法對油料進行管理,即每輛車建立一個單獨的加油卡,駕駛員憑加油卡加油和結算,不得將加油卡上的汽油(柴油)轉送或轉賣給他人。

2、機關辦公室定期憑《派車單》和《用車登記簿》登記統計,對派車單里程、行駛里程和百公里耗油量“三對口”考核,每月彙總一次並張榜公佈,接受群眾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請示單位主任作出處理。

3、單位車輛管理人員每月底到供油髮卡網點統計各車耗油情況,測算下月購油量或燃油補助費用,及時辦理購油或燃油補助撥款有關手續,併合理分撥到各車。

五、司機職責與管理

(一)駕駛員職責

駕駛員應在單位主任的領導下自覺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學習黨的有關方針政策,積極參加集體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牢固樹立為單位服務的思想,保證安全行車,熱情服務,愛惜車輛,遵章守紀,爭當文明駕駛員。

2、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單位制定的車輛管理規定和各項規章制度與禁酒令,服從管理,聽從安排,積極完成工作任務,嚴禁酒後上崗或駕駛車輛。

3、定期檢查和保養車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自覺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精心保養車輛,保證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確保車輛和人身安全。

4、上班時間(不出車時),應在各自崗位待命,做到隨叫隨到,熱情周到,準點出車,安全行駛,不借故拖延,不私自出車,不將車輛借與他人駕駛。

5、駕駛員的休假原則上按照休假計劃實施,在休假、病(事)假期間,其車輛須交由單位統一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使用。

6、認真鑽研駕駛技術,不斷提高駕駛技能,做到文明駕駛,禮貌行車,儘量節約油料,降低耗費。

7、出車返回後,應檢查車輛狀況,做好再次出車的各項準備工作,晚上必須將車輛進庫或停放在指定位置。

(二)駕駛員的管理

駕駛員的管理採取平時考評與年終測評相結合的方法,由機關辦公室報請主任辦公會議研究組織實施。

平時考評,主要由機關辦公室依據單位有關管理規定具體組織實施,並加強對駕駛員的政治思想和作風紀律教育,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經常組織駕駛員學習交通法規、專業技術,及時召開會議傳達有關精神,講評工作情況,增強大家的服務意識、安全意識、節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

年終測評,每年結合年終工作進行,由單位全體人員採取無記名投票的形式進行。

1、測評專案分為思想道德、駕駛技術、服務態度、遵紀守法和綜合素質等五個方面內容。

2、測評等次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凡綜合素質得60%(含)以上不合格票的駕駛員,定為不合格駕駛員。

3、凡經綜合考核(平時考評與年終測評相結合)定為不合格的駕駛員,予以批評教育,不享受駕駛員有關福利與獎勵。

5、連續兩年綜合考核為不合格的駕駛員調整工作或停駕。

6、連續兩年綜合考核為不合格的,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崗位後當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駕駛員按停職待崗處理。

7、駕駛員全年發現三次(含)以上酒後駕駛現象的即為不合格。

8、凡當年有40%以上的駕駛員經民主測評定為不合格等次的,單位分管主任在年度述職大會上作出說明;有50%以上的駕駛員定為不合格等次的,單位分管主任在機關大會上作檢查,並不享受單位當年年終相關獎勵。

(三)駕駛員的聘任

1、單位機關根據工作需要聘任駕駛員,聘期為一年(試用期3個月)。聘任駕駛員原則上依單位在職人員為主,報請單位主任批准。

2、聘任駕駛員要簽訂駕駛員責任書與服務承諾書,由機關辦公室入檔備案。

3、擬聘用的駕駛員必須是男性,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忠於黨忠於人民,遵紀守法,自願車輛駕駛工作。身體健康,適應本中心日常用車及應急用車的需要,駕齡在3年以上。

4、聘任的駕駛員應遵守單位和各單位(部門)的有關管理規定,不折不扣地履行職責,按照本規定進行獎罰和測評。

六、駕駛員獎勵與處罰

(一)獎勵

1、行車公里獎。每季度結算安全公里獎一次,由機關辦公室統計各車輛行駛安全公里數和獎勵金額(每公里按0.1元計提),由辦公室上報,分管主任稽核,單位主任審批後實施。

2、車輛安全獎。凡年度內實現安全行車的駕駛員均可獎勵,經費從保險公司返還獎勵額中列支(保險公司有返還即獎,無返還時則自動取消該項獎),年終由機關辦公室提出獎勵意見,報主任辦公會議批准後實施。

3、加班補貼。在崗駕駛員平時加班(含雙休日)每天補助20元;法定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值班安排表發放。確在“五一”、“十一”、春節三個長假中,出車執行市場巡查、督查等任務的按實際天數(不超過法定假日)計發補貼。

(二)處罰

1、不履行職責、不遵守紀律、不服從排程、不服從管理、經常無故遲到早退或變相消極怠工的;不恪守職業紀律,散佈小道訊息,造成不良影響的;亂填亂報發票或索要物品的。有上述行為之一,一經查實,取消當事人當年度各項獎勵,責成如數退還所報發票的金額款和索要物品折算的費用款。

2、年度內,一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扣發1個月的獎金福利,並對應扣減年度獎金和福利;二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扣發3個月的獎金福利和6個月的行車安全公里獎,並對應扣減年度獎金和福利;三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責令停駕待崗一年,待崗期間只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待遇(基本生活費270元),不享受任何津貼、獎金和福利。

3、駕駛員公車私用的或未按本規定出車的,予以誡勉提醒。

4、駕駛員酒後駕駛車輛的,發現一次扣除當月福利補貼。違反交通規則被處罰的,責任全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5、對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按照“有責要賠,無責不賠”的辦法予以處罰。具體如下:

(1)未經批准私自出車或將車輛擅自借與他人駕駛造成損失的,費用全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2)一次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取消當年的各項獎勵,並按照責任大小,對應賠償係數,對公共財產損失進行賠償(一次性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20xx元),凡一次性賠償超過20xx元,責令停駕待崗半年,取消當年的各項獎勵,待崗期間待遇只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待遇(基本生活費270元)。

賠償額(元)=(事故直接經濟損失額(元)- 保險公司理賠額(元))×賠償係數

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3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 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為基準:

夏季 早8:00-----下午18:00(數控車間除外)

冬季 早8:00-----下午17:00(數控車間除外)

二、 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出差人員與總經理核准人員無需打卡。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註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後,交至部門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且需填寫未打卡申請,並經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後交至綜合部存檔,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次。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領導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指紋機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於指紋考勤機的指紋採集視窗上,指紋紋心儘量對正視窗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視窗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平按在指紋採集頭上,並且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選指紋在指紋採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機出現"嘀"的提示音並且綠燈閃爍、顯示屏顯示指紋號碼和"確認成功"表示指紋簽入簽出成功,指紋機出現"嘀、嘀"的提示音、紅燈閃爍、顯示屏顯示"請重新按手指"則需重新操作。

2、若手指面板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溼潤手指。

3、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者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綜合部反應,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備採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綜合部。

6、公司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沙礫等物質留在考勤機的指紋採集視窗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

7、指紋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問題(如手指指紋破損)可到綜合部找管理員處理,個人不得擅自擺弄機器。

三、 本規定未盡事宜,以xx公司管理制度為依據。

製造有限公司

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4

為保證公司財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財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製此規定:

1. 凡從商場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影印機等必須到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一聯留物業部門留存,一聯交攜物外出客戶,另一聯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戶出門時交予物業保安人員檢查、核對。物業部門相關負責人須在物品出門單上加蓋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員未在現場,可由物業部門經理授權人員簽字代替,授權人員簽字樣本及授權書須在商場物業保安部備案。

2. 凡從商場及售樓部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影印機等必須到商場物業部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一聯留物業部留存,一聯交攜物外出客戶,另一聯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戶出門時交予物業保安人員檢查、核對。物業部須在《物品出門單》上加蓋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員未在現場,可由物業部授權人員簽字代替,授權人員簽字樣本及授權書須在物業保安部備案,大件物品及重要物品保安員有權再次核對。

3. 物品運出商場時,攜物人應主動出示《物品出門單》接受值崗保安員的檢查核實。《物品出門單》上所登記的物品與實際運出物品的數量、種類應保持一致。

4. 物品運出後,值崗保安員需及時將《物品出門單》收回,在上面寫明自己的姓名及物品運出商場的時間,並在《門崗值崗記錄表》上進行詳細地記錄。

5. 業戶搬運大件物品出入商場時,需聽從保安人員指揮,按照指定路線搬運,並要有專人進行成品防護。

6. 搬運完畢後,及時清理檢查現場,防止公共設施及成品發生損壞。如搬運過程中發生意外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將時間、當事人姓名、所在單位及聯絡方式記錄下來,同時報告上級,保安部有權就損壞情況,要求當事人寫明事情經過,並做出相應處理。

7. 在非營業辦公時間內,大批物品需要出入商場時,應事先知會物業管理處或保安部,負責物品出入的單位應留有人員值班看護。

8. 門崗保安、巡視保安發現租戶(不涉及業主)大量搬出傢俱、辦公裝置的,或有搬家公司車輛來為租戶搬家的,應將情況立即通知保安部。門崗暫不放行。保安部須向物業部核實,得到物業部許可後,門崗才可放行。以防租戶逃租。

9. 《物品出門單》保安部應保留一年,以備業戶查驗。

物品進門:

出於管理和安全原因,下列物品運入商場時,需請業戶到保安部開具《物品進/出通知單》:

1. 施工單位運入裝修材料、工具等;

2. 業主運入大批量辦公傢俱;(市消防局不允許未經過消防驗收的裝修單元運入傢俱)

3. 業主運入單件過重的物品,如保險櫃、大型裝置等;(大廈樓層每平方米設計有規定的承重,須保證運入物品在大廈承重範圍以內)

4. 業主運入易燃易爆或有異味的物品,如氣瓶、氣罐、油漆稀料等;(須得到保安部許可)

根據公安機關有關管理法規,下列物品不得帶入商場:

1. 帶有政治性、封建迷信、淫穢色彩的非法出版物;

2. 帶有賭博性質的物品;

3. 毒品以及各種危及人類身體健康的違禁麻醉藥品;

4. 管制刀具、槍械;

5. 家犬及其它可能影響業戶的動物寵物;

6. 其它公安機關明令禁止的違禁物品。

除以上兩類物品以外業主運入其它物品只在門崗進行登記,不要求開具《物品進/出通知單》。

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5

為營造公司良好學習氛圍,豐富員工業餘生活,提高圖書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圖書途徑

公司購置,員工可捐贈圖書,保證圖書至少7成新。

二、圖書閱讀、借閱物件

僅限本公司內部員工。

三、圖書管理

*部門為圖書的責任及管理部門,負責圖書採購、保管、借閱、催還等工作。

1、根據公司各部門圖書需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員工業餘愛好等,定期統一報批採購相關圖書。

2、新購圖書,圖書管理員應在2日內完成書籍的備註、編號、臺賬、分類、陳列等工作;

3、圖書檯賬應詳細記錄圖書書名、出版社名稱、作者、冊數、出版日期、購買日期、金額等相關資訊;

4、圖書管理員應定期公示並更新圖書目錄,方便員工查閱;

5、圖書庫管規則:新購圖書登記及臺帳,按照圖書的:issn編號,書名、作者、購買日期、單價進行登記。

6、員工憑工作證件借閱圖書,圖書管理員在圖書借閱登記表上對圖書借閱人姓名、工作部門,借閱日期、書issn編號、書名,歸還情況等進行詳細登記,並由借閱人和圖書管理人簽字。

7、圖書陳列應做到分類清晰、方便查閱、標示明顯。

8、圖書保管應做到“八防”,即防塵、防潮、防光、防火、防黴、防蟲、防鼠、防盜。發現破損,要及時裝訂、裱糊。

9、圖書管理員定期進行圖書盤點,對圖書遺失、破損等情況進行統一報批處理。

四、圖書借、閱

1、圖書管理員負責公司圖書借閱手續的辦理;

2、公司閱覽室於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開放,員工可在本時間段內瀏覽相應區域的圖書,一般書報雜誌可隨意閱覽,閱畢應歸回原外,不得私自攜帶出圖書室或撕剪。

2、其他時間看書,或將書帶出閱覽室,須在圖書管理員處辦理圖書借閱手續,並在30日以內登記歸還。超期務必辦理續借手續,但以續借一次為限。

3、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閱兩冊。

4、員工需愛護圖書,不得批改、圈點、畫線、折角、拆散、剪貼、塗寫。

5、員工所借圖書,如遇清點或公務上需參考時隨時通知收回,借書人須儘快配合辦理還書。

6、員工還書時應先對圖書進行自查,圖書管理人員對所還圖書進行仔細檢查,確認完好無損後,在《圖書借閱登記表》上完成歸還流程,按規定放置圖書。

五、罰則

1、逾期30日未歸還圖書,視為圖書自動出讓,按書價的原價賠償,由公司財務代扣;

2、故意損壞或未經允許撕剪圖書,按雙倍書價賠償;

3、不愛惜圖書,隨意批改、圈點、畫線、折角、拆散、剪貼、塗寫的,處以罰款5-10元/次。

4、未辦理圖書借閱手續,私自將圖書帶出閱覽室,給予通報批評並處以罰款10-1000元/次。

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6

為進一步規範我院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經院委會研究決定:原有財務制度的基礎上,對報賬流程及現金管理做一補充規定:

一、 凡購置大型醫療裝置(萬元以上)均需以下步驟:

科室申報—院委會稽核——院長核准——正規廠家購買—簽訂購買合同—正規發票(需附購置清單)——驗收入庫(入庫單需科主任及庫管簽字)——財務科稽核票據(左下角)簽字、主管領導(右下角)簽字——院長(右上角)簽字——財務科做憑證——領款人(發票背面)簽字——出納付款。

二、 凡購置其他物資、低值易耗品等(萬元以下)需以下步

驟:

科室申報——院長核准——正規廠家購買—正規發票(需附購置清單)——驗收入庫(驗收員及庫管簽字)——財務科稽核票據(左下角)簽字、主管領導(右下角)簽字——院長(右上角)簽字——財務科做憑證——領款人(發票背面)簽字——出納付款。

三、 各科室電子產品耗材報賬審批

各科室耗材均需在本單位定點門市購置,均需以下步驟 科主任申報—辦公室稽核—院長批准—按季度報賬。 報賬時提供——批准單——正規票據(需附購置清單,清單上要有科主任簽字)——財務科稽核票據(左下角)籤

字、主管領導(右下角)簽字——院長(右上角)簽字——財務科做憑證——領款人(發票背面)簽字——出納付款。

四、 貨幣資金管理

1、 庫存現金:出納處每日不超過3萬元,超出部分及時

存入銀行。

2、 銀行存款:出納和財務科定期(每月底)核對。

3、 其他應收款(包括個人借款),院長在批准的同時簽署歸還日期。財務科負責按時追回。

五、 固定資產的管理

每半年由財務科負責對全院固定資產進行登記,各科室負責人在登記冊簽字確認,需變更固定資產的科室報請主管院長同意後,上報財務科進行變更登記。擅自變更者,按照丟失論處。

六、 藥品試劑採購及流程

藥劑科、化驗室報送所需名稱、數量——藥品會計稽核單價(考察三家以上供貨商)——報主管院長簽字——藥品會計通知供貨商供貨(提供銷售清單需主管院長簽字)——藥品會計驗收入庫(藥劑科、化驗室科主任嚴把質量關),每月底藥品會計通知供貨商將所購金額開具正規發票交財務科簽字——主管院長簽字——院長簽字——財務科掛賬(附清單、入庫單)。

以上規定從四月一日起執行

靖邊縣婦幼保健院

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7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為進一步加強、改進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我院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現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

1、黨員交納黨費必須做到自覺、主動、按時,並由本人親自交給所在支部的黨小組長。如遇特殊情況,可以委託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2、黨員要按照《黨章》的要求,每月按時交納黨費。對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所在支部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3、黨員交納黨費必須根據個人的實際收入,按照黨費繳納標準交納。

二、黨費收繳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

在職黨員: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護士提高10%、績效工資,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離退休黨員:離退休黨員以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津貼為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

2、黨費繳納標準:

在職黨員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離退休黨員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組織關係轉往農村、社群的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仍應按此標準交納黨費。

3、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4、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後,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5、黨員自願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黨委代收上交區衛生局,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區衛生局轉交到區委組織部,再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6、黨組織除按照規定收繳黨費外,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

三、黨費管理

1、黨總支、支部每年根據黨辦測算的黨費標準,每年年初向黨員公佈一次黨費收繳標準,年終公佈一次實際繳納黨費情況。

2、為了有利於醫院黨委及上級黨組織對各黨總支、支部收繳黨費的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我院實行各黨總支、支部的組織委員、小組長作好黨員的黨費收繳登記,年底自留一份登

記冊。

3、各黨總支、支部的組織委員應在每月末將黨費按時繳納至黨辦,以便按時上交衛生局。

4、我院每年12月按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70%上繳給衛生局黨費專戶,30%為自留黨費。

5、離退休黨員按萬州委辦發〔20xx〕10號檔案精神執行。將離退休黨支部實際上繳黨費的50%,定期返還給該支部,作為開展活動費用,專人管理、專款專用。

四、黨費使用

1、自留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培訓、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裝置、黨內表彰、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等。

2、請求下撥黨費的請示,應當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3、對違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以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8

一、各科室必須設有值班醫師。值班醫師必須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和對患者高度負責的精神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嚴禁擅離職守,以確保醫療工作連續有效地進行。

二、值班醫師必須具備獨立處理醫療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醫師應嚴格按照《醫師排班表》輪流值班。下一班醫師未到,上一班醫師不得離開崗位。

四、臨床值班醫師負責非辦公時間及假日全科臨時性醫療處置。醫技科室值班醫師(技師)應做好本專業所負責之各項檢查、檢驗工作。

五、值班期間嚴格執行三線醫師制,一線醫師必須在病區留宿。值班醫師遇有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報請上級醫師處理。

六、三線值班醫師均必須保證值班時間內通訊工具暢通有效,隨叫隨到。

七、交接-班內容包括: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當日手術患者、病情發生變化患者、其他需要提醒值班醫師注意觀察的患者,並統一記錄在交接-班記錄本中。值班醫師接-班後須巡視病房,瞭解患者情況。

八、病區每日晨會集體交-班一次。

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9

一、總 則

1.為了加強公司的日常生產管理,強化生產值班管理機制,落實值班人員的工作職責,解決生產中的突發事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生產值班由生產技術部統一管理,主要負責值班人員的安排與調配,並負責各值班記錄的檢查,值班人員的考勤等,保障生產的正常執行。

3.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生產值班人員。

二、值班模式及人員組成

1.值班時間

值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19:00——次日8:00

週末、節假日:全天24小時

2.值班分為公司、分廠和電鉗工值班。公司值班人員主要有:總經理,生產副總,生產技術部部長及部長助理,質檢處負責人;分廠值班主要有:各分廠、車間主要負責人;崗位值班主要是指電工和鉗工值班。

公司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安排1名公司領導人員、1名分廠或車間以及若干名電工、鉗工人員值班。特殊情況下按公司檔案執行。

3.公司領導值班由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生產系統人員由各分廠負責安排。

三、值班人員的職責和許可權

1.公司值班領導的職責

1) 負責公司生產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2) 負責處理公司的緊急事件;

3) 負責對崗位存在的問題進行抽查;

4) 負責值班期間公司的安全保障和治安管理工作;

5) 負責監督公司的生產情況,主要包括:機器裝置運轉情況、崗位員工值班情

況、員工勞動紀律情況;

6) 負責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7) 負責處理好值班期間公司緊急情況下的車輛使用;

8) 公司交辦的其它事務。

2.公司值班領導的權力

1) 處理公司突發事件的權力;

2) 監督公司生產執行情況的權力;

3) 緊急情況下呼叫公司車輛及其它物資的權力;

4) 公司賦予的其它權力。

3.分廠值班的職責

1) 負責生產運轉情況的協調、管理、監督,協調值班期間分廠內部生產方面的各項工作,處理好生產、安全等方面出現的異常情況(如臨時停工、臨時搶修、搶險、火警等)。遇有重大問題,及時請示公司領導;

2) 負責巡查各生產系統的執行情況,及時作好相關記錄;

3) 負責做好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

4) 負責處理生產現場的突發事件,值班期間發生安全、生產質量以及裝置等事故,負責及時到現場組織有關人員處理,並負責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5) 負責查崗,重點檢查勞動紀律、著裝情況、裝置狀況、工藝紀律和巡檢制度執行情況等。如發現生產、裝置、安全等重大問題,及時彙報並協助處理;

6) 負責做好值班期間的值班記錄,對值班期間發生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將處理結果詳細記錄在案;

7) 負責監督員工的考勤管理;

8) 負責認真檢查員工的工作完成情況,並記錄考核;

9) 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務。

4.分廠值班領導的權力

1) 在發生緊急情況時,有召集部(室)、車間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現場處理的權力;

2) 有直接安排員工的工作的權力;

3) 有對突發事件先進行處理後彙報的權力;

4) 有管理和監督員工考勤及勞動紀律的權力;

5) 有對不服從管理的員工作提出處理意見的權力;

6) 公司賦予的其它權力。

5.電、鉗工值班的職責

1) 負責裝置的巡檢和維護工作,並及時做好相關記錄;

2) 發現崗位員工違章作業或不按要求對裝置進行保養的行為予以制止和向值班經理或相關領導彙報;

3) 發生裝置故障及時參與處理;

4) 負責對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檢查和處臵;

5) 公司領交辦的其它事務。

6. 電、鉗工值班的權力

1) 有對崗位生產工人違章作業、不按要求對各裝置進行保養的行為予以制止的權力;

2) 有對發現違章作業行為向值班經理或相關領導彙報的權力;

3) 有對發生裝置故障立及進行排除的權力;

4) 公司賦予的其它權力。

四、值班規定

1.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各分廠、部室、車間管理人員仍然是各分廠、部室、車間生產、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負責人,負責各分廠、部室、車間的生產、質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各分廠、部室、車間應將當天晚上值班工作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項寫於交班記錄上,並與當天值班領導或值班經理溝通。各值班領導和值班經理應認真閱讀交班記錄,如遇不清楚的,應及時詢問。

3.值班期間,各值班人員應遵守公司相關紀律,穿戴好工作服和其它勞動保護用品。

4.在值班期間,各分廠、部室、車間員工的作息時間由各分廠、部室、車間管理人員安排(包括員工的換班、換休和加班等),若上班人員有變化的,應提前通知值班經理。

5.值班人員應認真填寫好值班記錄,對生產裝置執行情況以及在生產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都必須記錄清楚、詳細。在巡檢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方式和處理時間、處理人等都應有詳細的記錄,各值班記錄應妥善保管,以存檔備查。

6.值班經理在值班期間,有權直接安排其它員工的工作,遇到崗位操作或其它技術上的問題,應先詢問中控人員或其它專業人員,不得違章指揮。對不服從管理的員工,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7.值班人員實行值班簽到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包括電鉗工、剷車司機必須到排程監控室進行簽到,簽到時間公司另行規定,以公司規定為準。

8.值班領導或值班經理,在自己值班期間,應認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管理好員工的勞動紀律、安生、裝置執行情況等。對發現的“三違”人員要及時根據公司相關制度提出處罰意見。值班期間經公司領導檢查發現員工有違紀行為的,值班經理負連帶考核責任。考核違紀責任人的50%。

9.公司實行值班巡查制度,公司值班領導,要求每4小時對生產廠區巡檢一次,值班經理及其它崗位值班人員, 每2小時對生產廠區巡查一次,並將巡檢情況記錄在案,在記錄本上確認簽字。

10.不值班的管理人員、車間主任、電鉗工、其它相關人員,手機應保持24小時開機,以便聯絡工作,不得出現無人接聽或關機等情況。

11.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並須在本公司所指定的地方食宿;值班人員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它員工代為值班,請假或請其它員工代為值班的,並按規定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出差時亦同,代為值班者應負一切責任。

五、考 核

1.值班人員違反規定的按以下情況予以考核:

1) 不按規定時間值班或值班期間擅自外出或離崗的,按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

度》的相關規定處罰;

2) 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到排程值班室簽到的,罰款20元;

3) 值班人員未對生產廠區進行巡檢的,罰款50元;

4) 值班人員未填寫值班記錄或填寫不認真的,罰款50元;

5) 管理人員疏忽大意,未安全人員值班,導致無人值班的,罰款100元;

6) 值班人員對廠區巡檢不認真,應發現的問題或隱患未及時發現的,罰款100元;

7) 值班人員或不值班的管理人員、車間主任、電、鉗工、司機或其它相關人員,手機關機,無法聯絡工作的,罰款50元;連續兩次出現的,罰款100元或取消3個月的電話費補助(享受電話費補助的);

8) 值班人員不進行工作交接的,罰款50元;

9) 值班經理在值班期間,遇到崗位操作或其它技術上的問題,不詢問其它專業人員,進行違章指揮的,罰款500元。

10) 值班記錄保管不完善,造成記錄損壞或丟失的,罰款50元/本;

11) 值班人員對員工的違紀行為不過問、不制止、不糾正、不處罰的,罰款50元。

2.在值班期間,工作表現突出,或遇緊急情況處理及時、方法妥當,公司根據情況給予獎勵。

六、附 則

1. 本制度經批准公佈之日起執行。由生產技術部管理、監督執行。

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0

1.總則:

為了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的資訊化運作優勢,提高資訊傳遞、處理效率,確保安全;節約公司的快遞成本,規範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資料的丟失及浪費。

適用範圍:

2.本公司所有員工均屬之

3.定義:

3.1 快遞物品:指員工因工作需要,向外部寄送檔案,資料,配件,樣品以及其他貨品等。(銷售儀器和銷售試劑的發貨除外)

4. 組織與職責:

4.1:值班門衛:負責公司郵件、零散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

4.2:物流部: 負責公司郵件、快遞物品的寄發管理。

4.3:各部門: 寄件人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寄件要求寄發快遞。

4.4: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的快遞費進行管控。

5.流程圖:(略)

6 .執行說明:

6.1快遞的簽收與傳送

6.1.1 快遞的接收

值班門衛收到檔案,資料,貨物等快遞物品時,要及時通知轉交給相關部門人員。

物品接收人要在《郵件快遞簽收登記表》上簽字接收,以備查驗核對。

除特殊情況外,如貨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電話通知本人是否接受,同意的可指定委託人代為簽收。原則上各部門人員應代收。

6.1.2快遞的寄發

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檔案,資料,貨物及其他物品者必須到物流部填寫《郵件快遞寄發登記表》進行登記,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交物流部,由物流部聯絡快遞公司統一發送。(各需求部門於每日16:30前送至物流部)

未經登記或需快遞物品無部門負責人審批的,物流部可拒接受理,對於不合格的件退回發件人。

快遞公司的選擇:選擇的原則是合理、負責任、低成本;寄件人必須根據所寄物品的性質,合理、負責任的選擇價效比高的快遞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寄件。能以普通郵寄處理的不選擇快遞。

各需求人員必須在《郵件快遞寄發登記表》上詳細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所寄物品名稱,以及快遞承運單位及快遞單號,以備查驗核對,如資料登記不清或不完整者,物流部有權要求當事人將資料完善,對於無故拒不按要求填寫,且物流要求無效者,物流部有權拒發該物品,並將情況報備部門負責人處理。

填寫快遞單:用正楷字清晰填寫收件方和寄件方詳細資料(地址、收件人、聯絡電話、郵編等)。

7. 寄件相關規定:

7.1.1物件分類:

A類:緊急件;B類:貴重件(如票據、證件、貴重配件或物品等);C類:普通件(如資料、檔案、普通配件等);D類:普通訊函、賀卡等。

物流部/行政部

20xx.12.31

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1

第一條:本公司於節假日及工作時間外應辦一切事物,除由主管人員

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 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 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夜班工作人員

(三) 預防災害、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四) 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 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一) 自星期一至星期日下午下班時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 節假日:日班上午8點起至下午5點止(可隨辦公時間的 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5點起至次日上午8時止

第三條:每日值班人員由管理部編排(為管理人員主任級以上人員值

班),並應置值日牌,寫明值班人員的姓名懸掛於明顯地方。

第四條:值班人員應該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

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並須在公司或工廠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值班人員遇有事情發生可先行處理,事後及時報告。如遇其

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報並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值班員工收到電文、貨物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 屬職權範圍內的可及時處理

(二) 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絡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 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於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值班人員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寫報告表,於交班後送

主管領導轉呈檢查。

第八條: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

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第九條: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

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值班員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它

員工代理並呈准,出差時亦同,代理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本規定於20xx年10月26日開始執行。

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提高出差辦事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本著“勤儉、節約、合理、必須”的原則,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範圍:公司所有因公出差的員工。

第二條 員工出差審批

公司員工因公出差,實行逐級審批制度,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總經理按以下許可權審批:部門負責人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經公司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報總經理批准,並委託一位副職代理主持本部門工作,同時報綜合辦公室備案;部門人員出差,應事先經部門正職同意,填寫“出差申請單”,並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報綜合辦公室備案。

第三條 差旅費用管理

(一)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

(二)員工出差需要借支差旅費的,應當辦理借款手續,借款事由要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上按往返費加住宿費、預計要繳納的費用和伙食補助等。本著前款不清後款不借原則,前次借支差旅費用,出差返回後未報銷者,不得再借。

(三)員工出差回來後,應當在5天內辦理完差旅費報銷手續。職工報銷差旅費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按財務審批流程經有關領導審批後報銷。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超過報銷標準的,應說明緣由,並經總經理批准方可給予報銷,否則自行承 擔超過標準的費用。

第四條 選乘交通工具和交通費用補貼的規定

(一)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選擇出行的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公司中層副職及以上級別人員出差省外經請示總經理批准可以乘坐飛機並報銷經濟艙機票。若未經請示批准、擅自選擇乘坐飛機的,最高按火車硬臥票全價標準報銷。

(三)乘坐火車時間段包含夜間或日間連續乘車超過6小時以上時,可購買硬席臥鋪票。

(四)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

(五)交通費用補貼標準:

1.到區外省會城市、一線城市出差,市內交通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除在途天數按日曆出差天數計算,下同),其他地區每人每天40元。如確需據實報銷市內交通費的,經總經理簽字同意的,則不再享受市內交通費補貼。

2.員工出差期間,公司派車隨行的,不予報銷交通費及發放交通補貼。

3.員工乘坐飛機出差的,公司未派車至機場接送的,可按單程每人80元的標準,限額內憑票據實報銷往返機場交通費。

第五條 住宿費報銷標準

(一)住宿標準:住宿費應在以下標準範圍內憑據報銷,超標部

(二) 除總經理外,其他人員無特殊情況時,在可以安排住標準雙人間的情況下應安排住標準雙人間,不得住單人間。

第六條 伙食補助費

員工出差伙食補助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辦法。不分途中和住宿,按每人每天補助標準與出差實際日曆天數計算。

(一)伙食補助費區外出差按每人每天100元,區內出差地級市按每人每天80元發放。

(二)公司中層副職及以上人員出差可報銷招待餐費,其他人員確因工作或業務需要進行招待的,應提前請示本單位負責人及部門分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報銷餐費。出差人員報銷招待餐費的,發票日期當天的伙食補助費報銷一餐的按每人每天50元發放,如當日餐費已報銷兩餐的,不再發放當日伙食補助費。

(三)出差人員若已報銷會務費或履行合同中規定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再享受伙食補助。

第七條 參加會議、培訓學習等的差旅費

(一)公司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交通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交通費和伙食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交通和伙食補助費按照單位差旅費規定報銷。會議不統一安排交通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交通和伙食補助費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二)員工由公司委派參加各種培訓學習期間伙食補助標準:經公司批准的離職帶薪短期學習,期間在學習單位統一就餐的,一個月內的按一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60%發給;一至三個月內的,按一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50%發放;在三個月以上的,按一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40%發給伙食補助費。

第八條 其他規定

(一) 員工出差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交通補貼和伙食補助費。

(二)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出差報銷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時只報銷差旅費用,不得將其他無關的發票夾在其中報銷。

(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財務審計部。

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3

一、 目的

為確保空調安全執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加強對空調的啟動、使用和責任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所指空調包括公司所有辦公場所、活動區域的空調裝置。

三、 空調管理責任人

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責任到人並承擔相應責任。大廳空調的管理維護與使用由當天值日人員負責。各辦公室空調由該辦公室人員負責。有關責任人和員工應根據本制度規定使用、管理好空調,切實保障空調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並避免能源浪費。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空調一旦出現故障,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四、 空調使用條件

空調作為辦公設施,僅限於在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時間使用空調。公司規定夏季早上8點至12點,下午2點至6點可以開空調。中午12點至2點期間關閉空調,除特殊情況如有業主在談單時例外。

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下班時當天值日人員要提前10分鐘關閉空調,堅決杜絕下班時忘記關空調導致資源浪費,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五、 空調使用注意事項

全體員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開關,也不得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便不得讓部門以外其它任何人員進放入辦公區域開啟空調。空調使用中不得隨意改變風葉方向,人為因素造成空調裝置或遙控器損壞的,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損壞人承擔。

六、 違規責任

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條件”開啟空調的,給與當日值日人員每人罰款30元/次的處罰。凡發現各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外出辦事,空調仍開放的,給與該辦公室人員每人罰款30元/次的處罰。下班時忘記關空調導致資源浪費,發現一次責任人罰款200元。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啟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當天值日人員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七、 其它

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行政部就處理情況通告全公司,所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河南中洋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單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4

力做好班級工作,使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得到發展。

一、師德

1、教師應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兒童觀,熱愛、尊重幼兒,堅持積極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嚴禁打罵孩子,樹立與孩子平等的觀念:蹲下來和孩子說話,抱起來交流,牽著手教育。

2、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3、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嚴格做到:視線不能離開孩子。

4、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早教中心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每一個孩子,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嚴禁與家長爭吵。

5、教師要注意儀容儀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帶明顯飾物,不留長指甲;女教師不化濃妝,不穿高跟鞋,長頭髮紮起來。

6、教師帶班不接、不打電話、手機調成振動狀態,不接待人。進班不蹺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兒床。不隨意請幼兒替老師做事。

二、教育教學

1、教師必須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保教並重,寓教育於生活及各項活動之中,關注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

2、教師認真實施早教中心規定的教學大綱,依照《綱要》的指導方針,結合本班孩子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訂出學期計劃,並按學期計劃制定出月計劃及周計劃。

3、教師積極參加教育研究活動和業務學習活動,認真備課,寫好一週的教育活動計劃、遊戲和一日活動計劃,不斷改進教學形式、方法,隨時更新,科學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按時上課,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導者。

4、教師要認真備好每一節課,堅持超前備課,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上課。每週五前必須將教案本交給園長。教師上課前準備好教具,保證上每一節課都有豐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學習興趣,而不是老師空手上課。

5、教師積極開動腦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結實、耐用,學期末,將自制玩教具交到資料室,以便資源共享。

6、教師每月根據主題活動,隨時更換主題牆飾。並根據班級情況、幼兒年齡特點佈置生活牆飾,以利於培養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

7、教師要尊重家長,主動與家長溝通、合作共同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平時通過家長聯絡本及時與家長溝通訊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每週五按時將家園聯絡本交給家長,每本不能寫同樣內容。;

8、學期結束,對教師考勤、教案、教學、班級佈置等方面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對各方面表現優秀的教師進行表彰。

三、常規、衛生

1、嚴格遵守早教中心衛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衛生教育契機,培養幼兒生活衛生習慣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項常規。(生活常規、上課常規、等等)

3、注重幼兒的情緒,冷熱及時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醫院或通知家長。

4、家長帶藥要求寫清兒童姓名、藥品名稱、劑量、服藥時間、次數。教師給兒童服藥後要打鉤。按時給幼兒服藥。各班應準備存放兒童藥品的專用藥箱。

5、每天記錄幼兒的出勤情況,一月公佈一次孩子出勤。並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6、飯前,保育員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師帶領幼兒飯前安靜活動。

7、培養孩子的個人衛生習慣,指導孩子正確地洗手方法,飯前、便後洗手的習慣。

8、組織好幼兒吃飯,讓幼兒安靜愉快就餐,教育幼兒不挑食,不掉飯粒,保育員介紹菜名。

9、教師值好班,保證每班有一名教師值午睡,注重幼兒的午睡姿勢,蓋好被子,午睡時保持安靜,保證時間,按時起床 ,指導和幫助幼兒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兒用眼衛生,保護幼兒視力,正常教學月中不能看電視,中大班每天堅持做眼保健操。

11、每週五將被褥攤開晾晒一次,保持清潔乾淨,有汙染時要及時拆洗更換。

12、室內經常通風換氣,每週清理一次玩教具。

13、夏季注意滅蚊蠅,掃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潔工具要保持清潔。

1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變動,必須交清,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後果,按失職處理。領取物品書刊等需有園長及本人簽字,按時歸還。

四、安全

1、嚴格遵守早教中心安全制度,教師提高安全意識,並隨機給幼兒灌輸安全知識,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帶班時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師要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每天保證一小時戶外活動時間,戶外活動教師要組織戶外遊戲,大型玩具沒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玩耍,自由活動前教師必須提要求。

3、注重幼兒安全,幼兒離園時要護送到安全地帶,交給家長,不能讓不熟悉的人把幼兒接走,如家長有事,委託別人來接必須用電話與家長聯絡好,情況屬實,才能讓他人接走。家長來接幼兒時,要簡單介紹幼兒的當天情況。

4、教師離園前應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長聯絡制度

1、受新生的教師,入園前應進行家訪;各班教師每學期根據情況進行家訪;對缺勤一週以上幼 兒必須進行家訪。

2、教師平時通過家長聯絡本及時與家長溝通訊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期末與保健人員共同填寫 幼兒發展情況報告單,向家長報告幼兒在園各方面情況。

3、在家長接送幼兒時,隨時與家長聯絡,爭取家長的瞭解、支援與配合。

4、每學期召開全園家長會或班家長會一次。

5、每學期各班可結合家長會向家長開放活動半日,使家長了解早教中心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現。

6、開辦家長學校,向家長介紹科學育兒知識。

7、建立家長園地,向家長宣傳有關教育和衛生保健知識。

8、邀請家長代表參加園務委員會、夥委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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