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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口才故事:法官與恩師

法官口才故事:法官與恩師

法官與恩師之間能發生什麼樣的故事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了法官口才故事:法官與恩師,希望對你有幫助。

法官口才故事:法官與恩師

法官口才故事:法官與恩師

一位語文教師,其弟因口才民事糾紛,別人要與之對簿公堂,這樁案子恰好由這位語文老師口才昔日的得意門生接手處理。

一個晚上,這位老師前往學生家,口才希望他能念師生情誼,將手腕往他弟弟這邊扳一扳。

法官左右為難,一不能褻瀆法律的尊嚴,二又不能得罪恩師。口才法官説:“老師,我從國小到大學畢業,口才您都是我最欽佩的一位語文老師。”

老師謙虛地説:“哪裏哪裏,每個老師都有他的長處。”

法官接着説:“您上課抑揚頓挫,聲情並茂。尤其是上《葫蘆僧判斷葫蘆案》那一課,至今想起來記憶猶新。”

語文老師很快就進入了角色:“我不僅用嘴在講,簡直用心在講。薛蟠犯了人命案卻逍遙法外,反映了封建官僚官官相護、狼狽為奸的黑暗現實。”

“是啊,護官符,使馮家告了一年的狀,竟無人做主,兇犯薛蟠居然逍遙法外……賈雨村徇情枉法,胡亂判案。”法官感歎地説,“記得當年老師您講授完這一課後,告誡學生們,以後誰做了法官,不要做糊塗官判糊塗案,學生一直以您這句話作為自己的座右銘呢。”

這位語文老師本來已設計好了一大套説詞,但聽了學生的一席話,再也不好意思開口了,自動放棄了不合理的請求。

拓展延伸:看法官如何能言善辯

“程序性話語”與“實體性話語”之分

按照新的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的精神,法官的角色是裁判,但是,法官還可以發問,這意味着法官既要履行程序職責,還可以參與實體調查。這兩種行為的內容和性質是有區別的,對語言和語言表達方式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很多法官不明白自己身兼雙重角色,不明白這種雙重角色的區分,不明白不同的角色對語言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因此,他們在法庭上的許多不當的言語行為都源自這一點。所以,在進一步論述法官語言技巧之前,我們有必要區分一下什麼是程序性話語(問話),什麼是實體性話語。

一、程序性話語

“程序性話語”指的是法官執行程序法、履行程序職責時實施的語言行為,這些行為是為程序正義的目的服務的。這些行為涵蓋面很寬。概括起來分為兩大類:一是那些按照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必須問的問題,必須説的話,即為了實現程序正義而發出的問話。二是除此之外,那些又不屬於實體調查的輔助問話。程序性問話(話語)包括:

1.庭審前(身份)及相關情況審查問話(話語)

例如:

審判長: 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在開庭。被告人張某某,叫過別的名字嗎?

被告人: 沒有。

審判長: 今年多大歲數啦?

被告人: 30。

審判長: 出生年月日?

被告人: 1971年7月1日。

審判長: 民族?

被告人: 漢。

審判長: 籍貫?(5s)就是出生地,在哪兒?

被告人: 某某市某某區某某鄉某某村。

2.賦予法律權利的問話(話語)

法官告知當事人法律賦予的權利,並用問話請當事人等履行法律賦予的權利。如:

審判長:現在開庭,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審理,原告某某市某某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與被告解某某,被告某某市某某某通信技術有限公司股權糾紛一案。此案由本院經濟庭副庭長宋某某,即我本人擔任審判長,本院經濟庭副庭長張某某,審�**斃砟襯常?槌珊弦櫫ィ?墒榧竊閉拍襯車H畏ㄍサ募鍬肌�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46條的規定, 當事人享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原告,對合議庭組****員是否申請回避?

原告律師:不申請回避。

審判長: 被告是否申請回避?

被告律師:不申請回避。

3.關於權利理解清楚與否的問話(話語)

法官告知有關當事人或被告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利,然後問他們是否清楚,是否理解等。如:

審判長: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的規定,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60條的規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權利外,還有自行辯護的權利,最後陳述的權利。你聽清了嗎?

被告人:聽清了。

如果這兩種問話先後出現在一個問話系列裏,則後一種問話是為前一種問話服務的,前一種問話叫做直接指向目的的問話,後一種問話叫做間接指向目的的問話。如:

審判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52條的規定,本法庭依法公開審理,北京市某某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某某故意毀壞財物一案。

被告人:聽清了。

審判長:是否要求迴避?

被告人:不需要。

“聽清楚了嗎?”是“是否要求迴避?”的前提。

4.就證據等提請質疑的問話(話語)

訴訟法規定,在法庭舉證的時候,具有舉證責任的一方(刑事訴訟中的控方)舉出的證據必須由審判長提請另外一方(刑事訴訟中的被告人或者辯護人)質疑。例如:

審判長:那原告方回答一下,對這部分證據的真實性有異議嗎?

原告律師:真實性沒有異議。

5.話語推進性問話(話語)

“話語推進性話語”,指的是那些提請或者讓控辯(訴辯)雙方(或有關當事人)就相關問題充分發表意見的話語行為,目的是推進程序的進行,深化對問題的調查和辯論,讓雙方就有關問題充分發表意見。例如:

審判長:原告,對證人申某某有要詢問的嗎?

原告律師:有!(8s)申某某,問你幾個問題。呃,一個呢,就是……

審判長: 原告方,你要向申某某問的問題先向法庭報告後再問。

6.話語監控性問話(話語)

“話語監控性話語”,指的是為了充分地利用時間,提高審判效率而執行的話語行為。在法庭上(在一般正式的會議場合亦然),講話人結束講話的時候,通常要用“完了”,“我説完了”,“我的發言完畢”,“暫時説到這裏”,等等話語明示自己的話輪結束,目的是讓法官或者下一個講話人做好準備,這樣可以提高交際的效率,因為法庭的話輪權和機會是由審判長來掌握和分配的。但是,有時候,不細心的説話人往往忘記了做到這一點。所以審判長要問。例如:

審判長:原告方再回答一下。(5s)根據你的法律理解,你認為變更訴訟請求與本案是一個訴嗎? (4s)

原告律師:呃,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放棄、變更、增加訴訟請求是在案件審理過程之中,通過新的質證,呃…尤其是被告只是一味地説虛假出資這些證明與本案無關。第二個理由呢他説的是,這些東西就是有關的,就是真實的,也不能證明被告就是虛假出資。通過這些事實我們認定被告沒有充足的理由,來提出來他確實是實際出資。所以從事實上看我們在堅定了這一個事實基礎上提出一個新的這個,呃,訴訟請求,也就是變更。第二從法理上看,訴訟請求的變更是應當允許在法庭辯論結束完畢之前,按照我們的理解,而這項變更是基於我們庭前交換的證據,這些原有的事實基礎上通過質證得出的一個新的結論。所以我認為呢這是一個訴訟……請求。一個訴訟請求指的是不是一個股權爭議?呃,就本案來説吧,我們是股權糾紛,在股權糾紛中,我們原來提出是因為你違約而解除合同,現在我們依據新的事實,有嚴重的欺詐行為,要求解約。同時相應提出兩點,啊,一個是確認他不具有股東身份,第二點呢,相應確認我們的合同應該屬於可以撤銷的。我認為這是一個訴。(6s)我們不能因為加了一項,在量上的增加了訴訟請求而把一個訴就變成了是兩個訴。

審判長:完了嗎?

原告律師:完了。

7.調節、裁斷性問話(話語)

這種話語是在雙方發生爭執、秩序混亂的時候,審判長要介入、干涉、調解關係,使審判得以正常地進行。例如下面用粗體表示的審判長的話語都是調節裁斷性話語:

被告證人(1):你,你指的是哪個灰場?

被告證人(2):你指的是哪個灰場?那灰廠好幾個呢。

原告律師:好幾個?那麼你就一一回答好嗎?(2s)

被告證人(1):我一一回答?我怎麼會一一回答?

原告律師:就這幾個灰場你認為都是污染源(…)

審判長: 行了!那個,原代理人,對這個(…)

被告證人(1):你,你現在告的是京煤公司┴呃,地煤公司(…3)

被告證人(2):你問他們些個問題

被告證人(1):我們只能説介入它的……

審判長: 行了!你們雙方,啊,聽我説,啊,原代理人,針對(…)剛才對證人提出的問題,偏了,你要、要針對你這個地、地煤公司的這個(…)污染,情況進行,對證人進行發問。

另一種情況是掌握時間,及對時間等問題的裁斷。例如:

原告律師:呃,談幾個觀點啊 ……所以呢被告恰恰是利用了這個現行管理上的一個漏洞和嚴格┴和不嚴格性以及中介機構等這個 … 沒有嚴格執法,依法履行職責的這樣一個漏洞,設、設立了這個公司。作為我們原告方▲

審判長: ▼原告方,時間3分鐘已經到了。

法官規定律師的發言時間到了,所以打斷説話人,告知他的時間用完了。

標籤: 法官 口才 恩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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