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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面演講稿2篇

法律方面演講稿2篇

每個公民都應該學習社會主義法律知識。有人認為學法是一件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的事。其實,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

法律方面演講稿2篇

當今我們的家庭生活,學校生活,以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離不開法。我們身邊的學多問題都要依法解決。所以,一個合格的公民必須是一個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觀念,要懂法律知識。要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

對於香港這個有名的法制社會,大家都不會陌生。可是大家知道嗎?香港的法律是多麼的井井有條。無論是在生活中,學習中,還是在工作中,人們都依法規範自己的行為。所以,香港的經濟處於領先地位。人們的文化素質也很高。可見,法律是多麼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人民的希望。祖國和人民盼望我們健康成長,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為了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期望,我們青少年學生不僅要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而且要有法律知識和守法觀念,懂得合法與非法,違法與犯罪等道理,自覺依法辦事。這樣才能抵制各種不良影響,促進自己健康成長。否則,就會成為法盲,就會自覺的或不自覺的做出損害國家,社會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如果社會成員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那社會就會陷入極端混亂之中。那樣社會就無法存在和平發展。人們就無法生活,學習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財產和各種權利就無法得到保護。因此,知法、守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為了祖國的明天,也為了我們自己,去學法、瞭解法,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法律方面演講稿(2):

扼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法律思考

提起中國的房價,大家都會想起我們敬愛的xx總理在“兩會”前“與網民在線交流” 和“破例”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特別是在與網民交流中,鄭重承諾:“本屆政府任期內能把這件事情管好,使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使房價能夠保持在一個合理的價位。”這一切,使備受高房價重壓和煎熬的數億中國人民,帶來對這新一輪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憧憬”和“希望”。

“憧憬”和“希望”並不代表着現實!在中國,不僅羣租、蝸居層出不窮,而且還“創新”般地出現了蟻族、洞族(在橋洞下)和箱族(住在集裝箱裏)。可以説,有什麼樣的住房政治,就有什麼樣的住房現實。在中國約85%的城裏人買不起住房,房價與收入比約30倍,總理他老人家能不為民着想嗎?但總理“兩會”工作報告和記者招待會上,以較大篇幅暢談城市房價動上漲過快,中央政府不能坐視不管,而要採取有效措施,堅決扼制部分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勢頭的話音未落,老百姓還在回味總理關愛民生的音容笑貌,社會大眾還沒等到總理所描述的“新政”出台,北京卻在3月14日(全國人大閉幕的第二天),一夜之間又誕生了3個新地王!而這,僅土地價格就超過了2.5萬元每平方米,加上建安成本等,房價怎麼也都會在3.5萬元以上,且,這還是在北京四環以外的樓盤!無疑,又給中央房價調控新政一記響亮的耳光!

當然,中國政府有着世界上最強大的政府資源,不僅是世界上最有錢的政府,也是世界上消費最高的政府,政府運作成本開支約佔政府財政收入的26%左右,而日本是2-3%,美國是3-4%,對這樣一個強大政府來講,調控房價這些區區小事,根本不足掛齒!

從調控措施來看,早在XX年12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掀開又一輪房地產調控的大幕,中央政府各種調控“組合拳”是一個接着一個:從“國四條”到“國辦十一條”,從住建部、國土部到央行、銀監會、財政部甚至到國家税務總局,“調控”舉措接連不斷,特別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XX〕4號)、《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XX〕10號)兩個法律文件的頒行,更引人關注,引市場思考!

一、中國房地產市場的宏觀現狀分析

(一)地產製度

土地所有制:土地公有制一元結構下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二介所有制。

土地流通制度:城市國家所有土地無限制,農村集體所有限制多,而國家又把重要的教育文化科技等基礎設施佈局在城市,人為加劇城鄉地價差!

不公的農村土地流轉制度:土地所有權既然屬於農村集體所有,賣了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自然應當屬於農村集體所有,即如你所有的房子,現在賣了,出讓金(房價)卻歸國家所有,你願意嗎?這種不需要高深的法理基礎的普世的道理,卻被我國法律所扭屈!(具體可以參考《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9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應當全部上繳財政,列入預算,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開發。” )

(二)房產製度

城市房產自由流動,農村房產有限流動。

城市房產具有完整物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農村房產邊緣物權,不能處分!即前者具有不動產金融功能,可以將其價值放大數倍甚至幾十倍上百倍,後者僅是遮風避雨的工具,沒有現代物與生俱來的金融功能。

(三)中國房地產製度的野蠻性和不公性

中國的房地制度源自對公民個人財產所有權的無償國有化,這種大規模的所有權強制移位,開創人類財產流轉史上野蠻的一頁!試想,人家祖祖輩輩開創的家業,開創的這些私有財產,憑什麼政權國家更新後,就要交給新政府!歷朝歷代,政權更替,只產生公權力行政權的變更,不產生私權主體的變更!而這種私權的強制主體變更,當屬財產所有權移轉史上的“重大發明”!

如果按照文獻上的一些記述,因為這些有財人,他們的財產都是靠剝削窮人的勞動而來的,所以應當予以沒收!如果這種邏輯能夠成立,那也是非常可怕的,現在的有財人,他們財產的來源,不排隊剝削甚至是嚴重的剝削而來,甚至有些是貪污受賄而來,這種邏輯如果能夠成立,是不是再來一場國有化?看誰能答應?但是,我們必須承認,當時被沒收的、被國有化的財產,他們在當時是合法收入,合法所得,法不溯及既往,這是原則,對這種原則的違反的結果就是歷史又無情地告訴人們,當年被沒收、被國有化的財產,現在又為新的私人主體所享有!!!這就是中國歷史的怪圈:舊的權貴被推翻之後,鬥爭時的革命理想並不會因新政權的誕生而變現,相反,又誕生新的權貴!

再一個野蠻性就是把農村集體土地,開發商交納了一些諸如青苗補償費之類的安置費之後,就變成了政府的,政府再以超高倍的價格賣了!將此款被做為財政收入,納入gdp統計數字,且專門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為什麼不用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而且,此款並沒有專款專用,而是用為財政收入,給政府蓋豪華辦公樓,甚至超豪華辦公樓,或買小轎車,發工資了!而不建立舉世公認的土地儲備基金!專款專用於土地整理!在公共財政理論中,政府不能太有錢,要藏富於民,政府最好是赤字政府!這樣,他就會節儉,就會有求於老百姓而尊重老百姓!會把老百姓當個人的看待,老百姓就會活得有尊嚴!

新中國誕生之後,積聚了大量公房,主要包括沒收的、國有化的、新政權承繼的、新建的,而這些房產,為大量公務員、國企員工等一定地位的主體無償使用,房改後,又以很低的折價“私有化”,這樣,近半個世紀積累下的大量公有居住用房,以房改的名義,一夜之間發生新的主體移位!

這種現實,潛伏着巨大的不公平性和不公正性!憑什麼大量公房,誰居住,他就以極低的價格購買了?就説是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那是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而不是近似於無償的優先購買權!從經濟學的角度講,公共資源和公共產品,出賣是以拍賣的方式為之,購買是以招標的方式為之,這才具有公平性和正義性!所以,我們的房改就不具有公平性和正義性,如此,原住房人成為房改的第一批“惠民政策”既得利益者,他們後來也是第一批“炒房者”或“暴發户”,起碼是現在高房價的推動者之一。

二、中國房地產市場高房價的微觀原因分析

中央既然關注高房價或房價上漲過快,那麼就要分析高房價產生的原因或為什麼會有高房價?部分城市房價為什麼會上漲過快?找出原因之後,才能談得上對策!經濟學上,價格是由供給需求關係決定的,需求強勁,價格必然猛漲,需求決定市場,如果要打壓房價,就要扼制需求,這樣,房地產市場才能調控得住!而我們現在對房價的調控,幾乎全部是針對供給方即針對開發商所採取的打壓政策,完全是秉承強權即真理式的暴君模式來處理!這種調控方式,必然會以失敗告終!

雖然,我們説我國的開發商各各很可惡,我也承認這一點,比如,經常利用合同陷阱,欺詐消費者,但,政府在制訂政策時,就不能帶有這種感情色彩,而應根據經濟規律和法律原則,來採取公正公平的調控對策。現在,我們分析部分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需求原因:

(一)強大的財政資金流入房地產市場

根據公共財政學原理,政府花費的每一筆財政資金,必須經過議會的審議,由於我國沒有議會制度,我們不實行議會民主,採行的是協商民主,與之相配套即財政制度即是軟預算制度,即人代會通過的政府預算案,政府可以不執行,可以超預算花錢,這樣,我國就存在了大量的預算外資金,這是財政學的稱謂,在法學上可能就稱為腐敗資金!從這個名字上就可以看出它對公共財富的侵奪,當然,你我想侵奪也是爭奪不上的,他們成為權力者的囊中物,就是遲早的事了。那麼,他們與房地產市場有什麼關係?

從有關部委財務審計報告初稿可以看出,有的部,將數億數十億財政資金,投到房地產市場去了,為本部委的幹部職工買房子去了!憑什麼公務員住房,讓納税人為其購買?他們已經領取了工資,工資裏面已經包含有住房公積金之類的政府支出,有的已經分了房甚至是數次數套房子,每年還要用龐大的財政資金再購房!天理何在?公理何存?

試想,公務員工資那麼低,為什麼你們還要進去呀?一個職位數千人競爭,因為他是一個肥差呀,在北京,當公務員如果能夠分得到一套房子,就賺了數百萬呀!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公務員,一分到房子,就找個茬離職了,這被他們叫作“基本建設搞定了”,沒有後顧之憂了,當官也當不上了,就閃人!舉個例子,某研究生畢業分配到某部,三年分了一個80多平方米的房子,當時周邊房價近兩萬,他交五六千,後來又任職處長,又分了120多平方米的房子,交了七八千,周邊房價近三萬,當然,他還沒有離職,是個好乾部,他賺了多少,大家可以自己算!這雖然是個例,但暴露出制度不平等所產生的社會不平等!

(二)強大的救市資金流入房地產市場

關於救市,我曾在08、XX年的數次講座中談過這個問題,但我還是要強調,救市,方向性錯誤,必然會在將來有關主持者退市後,有大批論述者或批判者。龐大的救市資金,先是注入股市,中國股市立馬翻番,官方媒體稱為中國經濟企穩回升的重要表徵,在外宣中大量出現“中國經濟一枝獨秀”之類的詞彙,而在七八月份,傳言要查救市資金流向,股市狂跌,3600多點跌至2800多點,就連中國國家跳水隊也大歎不如中國股市高台跳水跳得好!

這些救市資金雖然從股市上抽逃出來了,但絲毫改變不了資本的侵略性、擴張性、投機性,馬上又轉到房地產市場中去,所以,從去年九月份開始,就出現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趨勢,這種價格的過快上漲,救市資金功不可沒!

雖然官方一止一次表示,救市資金沒有一分錢投到股市上、沒有一分錢投到房市上,但可以把政府是市場價格發現的痴呆兒的經濟學術語放在這個地方來表述有關部門的行政無知和市場欺詐!如果還不明白,可以用趙本山式的口語幽默一把:

民眾:“救市資金流入股市了”

政府:“這個沒有”

市場:“這個真的有”

如果還不相信,我們搞刑事偵查,你可以用偵查邏輯測試一下:XX年經濟危機,全世界都缺錢,都需要救市,救市的方式中國和美國差不多,為什麼美國救市股價不漲或沒有暴漲,中國股市卻狂漲,不到一年時間股指就翻番!為什麼傳聞一查,股指就狂跌!沒有查救市資金流入股市時,房地產價格不漲反跌,一查卻狂漲!龐大的需求資金從何而來?在這方面,我們政府還應當實事求是,不可掩耳盜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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