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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法庭辯論的一般技巧有哪些

律師法庭辯論的一般技巧有哪些

法庭辯論是在審判長主持下的法庭上,由訴訟雙方根據法律與事實,就案件的關鍵性問題及如何適用法律、作出公正裁判等問題,面對面地直接進行論述、爭辯和反駁的一種司法口語表達。下面小編為你整理律師法庭辯論的一般技巧,希望能幫到你。

律師法庭辯論的一般技巧有哪些

律師法庭辯論的一般技巧

辯論雙方共同的一般技巧,在司法實踐中常用的有下列幾種:

①善於爭取主動。

爭取主動是辯論制勝的關鍵。其技巧有二:一是辯論前善於設題,就是為對方設想可能要進行辯論的題目,設題一般在事實、證據、定性、量刑、適用法律條款、程序等六個方面考慮,善於設題就首先取得主動。二是善於出擊,即在闡明自己觀點的同時,敏鋭地發現對方的漏洞和錯誤,抓住癥結進攻,使對方陷於被動

②善於把開頭話説好。

常見的方法有三:一是借他人之口開頭,如借審判人員之口,被告人之口,用他們的話,用法庭調查的某一情節作為辯論的開頭,然後展開辯論。二是提出一個關鍵性的問題讓對方答覆,使對方的錯漏暴露得一清二楚,接着以此為靶子開展辯論。三是針對辯論的癥結開門見山地開頭,就是針對對方的基本見解,進行直截了斷的反駁。

③善於使用第一手材料。

辯論者要善於把自己在辦案過程中親眼看到的親耳聽到的,並經過反覆查證屬實的事實和證據,説得清楚、明白、具體,包括重要細節在內。由於材料確鑿,潛力就大,使人產生堅信不疑的感覺,對辯論制勝特別有利。

④善於引用法律條款。

要求辯論者不僅對每一條法律序碼説得出來,而且對每條中的第幾款、第幾項也要背得出,並要掌握其內函和實質,以及與相關條款的內在聯繫,進而闡明這些條款與本案事實準確無誤的關係。做到了這幾點,就能在辯論中胸有成竹,遊刃有餘,比較容易化“險”為夷,轉“敗”為勝。

⑤善於發現“靶子”。

要認真聽取對方的發言,善於抓住對方一段話的主旨,抓住這段話的漏洞,抓住這段話與他前面的話、與證人的話、與被害人的話的矛盾。這樣就能發現“靶子”,針鋒相對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對方失去辯論的鋭氣和主動權,收到較理想的辯論效果。

⑥善於拒絕多餘的辯論。

在辯論中如出現對方在枝節問題上揪住不放或死不認帳的情況,可以採取拒絕辯論的作法:如對對方糾纏的問題是已經闡明的問題,只需點明已在前面講過不再重複;如果對方揪住枝節問題不放,可以嚴正指出:“所提出問題根本不影響本案的定性與量刑”;如果被告人在清楚的事實和確定的證據面前死不認賬,律師可以在適當的時候不再為其辯護,公訴人可以聲明公訴發言到此結束,使辯論嘎然而止,乾脆有力。

⑦善於顧此顧彼。

當對方一次性提出較多問題而且每個問題都與定性量刑有關時,辯論者只宜回答每個問題的重點,不要詳加闡述,以給自己留下思考的餘地;對方若再就一兩個問題追問,再就這一兩個問題作具體答覆;如果對方提出問題很多,關鍵性的只有一兩個,可只就這一兩個問題作答,聲明其他問題“暫且不答”,不宜把話講死;如果是性的刑事案件,若干被告人都有各自的辯護人,這一辯護人的辯護髮言,不可把罪責往另一辯護人的被告頭上推,更不宜當庭出現辯護人之間的爭執,要緊緊圍繞被告人的事實進行辯護。

⑧善於補救失誤。

法庭辯論是嚴肅的,要求儘可能不説不適當的話,要求不説不該説的錯話,但是,説漏了嘴、講錯了話的現象畢竟不可能完全避免。遇到這種情況,可採取以下方法補救:一是對已説出的非根本性的不適當的話,可在下一輪發言中説得周全些,亦可在休庭時向對方作解釋;二是説了直接影響定罪量刑的錯話,必須立即予以更正,可以説:“審判長,請允許我更完整地、更準確地説明我剛才的發言……”這是法庭認錯的委婉方式,另一方不必再去糾纏;三是説了不該説的話,如有辱對方人格的話,應儘快轉換口氣,儘量彌補,並在庭審後主動向對方賠禮道歉。

⑨善於放鬆情緒。

有經驗的辯論者善於用理智控制感情,始終保持放鬆的情緒,而緊張對辯論是極不利的。如何放鬆?首先要做到不被對方的言辭所激怒,情緒自始至終要放鬆;其次要堅持用適中的語速,以語速去抑制激動,第三要説清發言中的序碼號,造成適當的語段間隙,既可使説出的話條理清晰,又可以控制情緒。

律師口才

1.具有豐富的知識

換言之,在橫的方面,具有廣博的知識;在縱的方面,具有較深的專門學問。

2.應變靈活

人都説“萬變不離其宗”。隨機應變,不拘一格,聲東擊西,處處掌握主動。

3.思維獨到

獨特的思維方式會幫助你駕馭別人、駕馭自己,而不是被別人牽着鼻子走。

4.表述流暢

一個句子還沒説完,突然萌生了另外一個念頭轉而再去重新組織語言,這是最忌諱的。所以要將內容表述得流暢些。

5.展現力度和風格

談話中活力產生於談話者本人的誠信,自己所言的態度和自由交流的辯論風格,更應該具有活力。聲音和動作的活躍常常並行不悖。

6.目光效應

要求辯論成功,就要與聽眾進行目光的交流。辯論者應時刻使自己的眼睛和聽眾的眼睛保持接觸。

7.具有適度的自信態度

自信可以產生友好而融洽的感覺,也可以培養一種充滿善意的感情。這樣不僅能夠在其他方面得到更快的提高,而且也是成功辯論的工具之一。

標籤: 辯論 法庭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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